蘇軾生平介紹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穎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五,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高宗朝,贈太師,謚文忠。《宋史》、《東都事略》有傳。詩、詞、文、書、畫均卓然大家,著有《東坡全集》一百十五卷、《東坡樂府》三卷。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詞學上,為北宋詞壇豪放派主要作家之一。

《蘇軾詩詞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