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經文】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解釋】須菩提恭敬的對佛說:世尊,能有很多眾生,聽到這樣的言說章句,而生起確實的信心嗎?佛告訴須菩提:不要說這種疑慮的話。如來應化身離開這世界以後,第五個五百年開始的末法時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對於這樣的言說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為真實。當知這種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經在無量千萬佛的教化所在,種了很多善根。聽到這樣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淨信心,須菩提,如來很清楚的知道,也很清楚的看見,像這類眾生,都得到悟見如來,不可思量的福德。為什麼呢?因為這類眾生已經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已經沒有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也不能說沒有正等正覺法相。為什麼呢?這類眾生如果心存有無上正等正覺可證取,我相還在,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執取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以為有真實的佛法讓他領悟,可以依法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就是人相還在,人相還在的話,事實上我相也還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為什麼呢?如果以為等正覺法是沒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眾生相也不可取,而執取空無相,就是執取非法相,那麼我相人相眾生相都還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不應當取等正覺法,也不應當以為既然是虛幻的,那就是斷滅的,而執取非法。因為這個道理,所以,如來常常說:你們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說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過河就要捨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捨棄,何況非法。

《金剛經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