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和議

第二十六章 和議

方孫中山受事之前,北庭已有停戰之議。唐使在滬,彼此函電交馳,事頗秘密。然電文之明示海內,皆冠冕之詞。時總理之意,力求與黃陂合一,主和不主戰。故勒兵不發,坐待佳音。而林述卿尚僕僕以戰術告諸道,乃一無聽者。

仲英一日忽得述卿書,詞至憤郁。秋光奪而讀之,書曰:仲英足下:僕別後,至維揚。城北迎迓至恭,然察其意殊落漠。已而僕所部與城人少有齟齬,城北執而囚之。有人潛告,意將加害於僕。害之與否,僕所不計。然既不相助,留此殊無意味。遂至下關,遇舊部白額虎,言:「昨晚有人以長電歷道君之短處,進見總統必無幸,不如速行。」僕不聽,仍進謁總統,求撤司令部,並陳述北伐計劃。總統默然,似不當意,則已中讒慝之言。因極力求退。然有人告我,總統將不利於僕,有人堅執不可始已。今聞南北已通電主和,則北伐之事已付子虛。南中尚有薄田可耕,計以臘盡歸。須斯當相見於滬上。述啟。

仲英太息無言。秋光再讀其書,謂仲英曰:「此君血熱,於世途閱歷殊鮮。彼人以虛名擁大位,寧解用兵。且北軍嚴扼要害,南中洞兵要者,亦知不可隳突。又有唐使居間,和局已在早晚。

述公已解兵柄,有言胡足動人。且不擇人而言,愈見其戇。如此將才,乃令淪廢,深堪憫惜。」

語未竟,有二客至,則蘇寅谷、倪伯元也。寅谷極道契闊,且問病後情況。仲英一一語之。伯元曰:「仲英亦知和局已垂成乎?」因出懷中所抄清廷諭旨,示仲英〔諭〕曰: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內閣代遞唐紹怡電奏,民軍代表伍廷芳,堅稱人民志願,以改建共和政體為目的等語。此次武昌變起,朝廷俯從資政院之請,頒布憲法十九條,告廟宣誓。原冀早息干戈,同享和平幸福。徒以大信未孚,競爭迭起。予惟今日,君主立憲,共和立憲,二者以何為宜,此為對內對外實際利害問題,固非一部分人民所得而私,亦非朝廷一方面所能專決。自應招集臨時國會,付諸公決。茲據國務大臣奏請,召集近支王公同議,面加詞(詢)問,亦無異詞。著內閣即以此議,電令唐紹怡轉告民軍代表,預為宣示。一面由內閣迅將選舉法,妥擬協定執行,剋期召集國會。並妥商伍廷芳,彼此先行罷兵,以安群生,而弭大難。予為天生民而立之君,實司牧職。

原以一人養天下,非以天下奉一人。皇帝纘承大統,甫在沖齡。余更何忍塗炭生民,貽害全國。但期會議已決,天視民視,天聽民聽。願我軍國民共謀大計,予實有厚望焉。欽此。

仲英讀訖,愕然曰:「然則遜位矣!此非南北同心,烏能奏此大效?然南北二軍調停非易,伯元、寅谷以為如何?」秋光笑曰:「然則非中山遜位不可。中山為惠而不費之唐虞,於毫末亦無所損。」於是三人大笑。秋光曰:「中山果能遜位,則中國之禍,必且未艾。」三人鹹為愕然。

《金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