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潞令

宋國英,是東平縣人,以教習資格被任命為潞城縣令。他上任後,非常貪婪暴虐,尤其是催逼賦稅,最為殘酷。被他用棍子打死的老百姓,常常橫七豎八地躺滿了縣衙大堂。我的同鄉徐白山一次路過潞城縣,見他如此橫暴,便諷刺他說:「你作為百姓的父母官,威風氣焰竟到了如此程度嗎?」宋國英揚揚得意地說:「不敢,不敢!我官雖小,但到任一百天,已打死五十八人了。」

過了半年,宋縣令正在伏案處理公務,忽然瞪著眼站了起來,手腳一頓亂撓,像是與人撐拒的樣子,嘴裡連連說著:「我有罪該死,我有罪該死!」衙役把他扶進後堂,一會兒便一命嗚呼了。唉!幸虧還有陰曹地府在管理著人世間的事情,不然,像宋國英這樣的「父母官」,殺人越貨愈多,「政績卓異」的名聲也就傳開了,流毒還有窮盡嗎?

《聊齋誌異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