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

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

韋滂 柳氏 王訴 李哲 盧瑗 廬江民 揚州塔 高郵寺 劉積中

韋 滂

唐大歷中,士人韋滂,膂力過人,夜行一無所懼。善騎射,每以弓矢隨行。非止取鳥獸烹灸,至於蛇蠍、蚯蚓、蜣螂、螻蛄之類,見之則食。嘗於京師暮行,鼓聲向絕,主人尚遠,將求宿,不知何詣。忽見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子弟欲鎖門。滂求寄宿,主人曰:「此宅鄰家有喪,俗雲,妨殺入宅,當損人物。今將家口於側近親故家避之,明日即歸。不可不以奉白也。」韋曰:「但許寄宿,復何害也。殺鬼吾自當之。」主人遂引韋入宅,開堂廚,示以床榻,飲食皆備。滂令僕使歇馬槽上,置燭燈於堂中,又使入廚具食。食訖,令僕夫宿於別屋,滂列床於堂,開其雙扉,息燭張弓,坐以伺之。至三更欲盡,忽見一光,如大盤,自空飛下廳北門扉下,照耀如火。滂見尤喜,於暗中,引滿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聲。火乃掣掣如動,連射三箭,光色漸微,已不能動。攜弓直往拔箭,光物墮地。滂呼奴,取火照之,乃一團肉,四向有眼,眼數開動,即光。滂笑曰:「殺鬼之言,果不虛也。」乃令奴烹之。而肉味馨香極甚。煮令過熟,乃切割,為摯摯之,尤覺芳美。乃沾奴僕,留半呈主人。至明,主人歸,見韋生,喜其無恙。韋乃說得殺鬼,獻所留之肉,主人驚歎而已。(出《原化記》)

唐朝大歷年間,有個叫韋滂的士人,膂力過人,夜間走路什麼都不怕。他善長騎馬射獵,常常把弓箭帶在身上走路,不僅獵取飛鳥走獸煮烤而食,就連蛇、蠍、蚯蚓、蜣螂、螻蛄之類,見了就吃。曾經在京城裡夜行,鼓聲將絕,離主人家還很遠,要找個地方住下,正不知到何處去,忽然望見市中有一個士大夫之家,搬出宅子,子弟正要鎖門。韋滂上前去求宿。主人說:「此宅鄰居家有喪事。民間說,害人的殺氣進宅子,會損害人和物品的。現在我將家口在附近找地方避一避,明天就回來。我不能不告訴你。」韋滂說:「只要你讓我在這宿一夜,又能有什麼害呢?殺鬼我自己去幹!」主人於是領韋滂進了宅子,打開堂屋和廚房,把床榻指給他看,吃的東西全都有。韋謗讓僕人把馬拴到馬槽上,在堂中點上燈,又讓他到廚房做飯。吃完飯,他讓僕人睡在另外的屋裡,自己把床擺在堂中,打開兩扇門,息了燈,拉開弓,坐在那裡等著。等到三更要盡的時候,忽然看到一個光亮,像大盤子,從空中飛下,來到廳北門扇之下,像火一樣照耀著。韋滂見了很高興,在暗影中拉滿了弓射過去。一箭正好射中,爆炸似的發出聲來,火光一抽一抽地好像在動。他連射三箭,光亮漸漸減弱了,已經不能動了。他拿看弓直接過去拔箭,發光的東西掉到地上。韋滂喊奴僕拿火來一照,原來是一團肉。肉的四個方向有眼,眼幾次開動,就有光。韋謗笑道:「殺鬼的話,果然不是瞎說。」就讓僕人把肉煮了。肉的味道極香。煮得爛熟了,才切割,做成細末兒吃它,更覺得香美無比,就分一些給奴僕吃,留一半送給主人。到天明,主人回來,見到韋滂,為他的無恙感到高興。韋滂就將殺鬼之事講了,獻上留給主人的肉,主人驚歎不已。

柳 氏

唐大歷中,有士人,莊在渭南,遇疾卒於京。妻柳氏,因莊居。有一子,年十一二。夏夜,其子忽恐悸不眠,三更後,見一老人,白衣,兩牙出吻外。熟視之,良久漸近前。有婢眠熟,因扼(「因扼」二字原闕,據明抄本補。)其喉,咬然有聲,衣隨手碎,攫食之。須臾骨露,乃舉起,飲其五藏。見老人口大如箕,子方叫,一無所見。婢已骨矣。數月後,亦無他,士人祥齋。日暮,柳氏露坐納涼,有胡蜂繞其首面,柳氏以扇擊墮地,乃胡桃也。柳氏取置堂中,遂長。初如拳如碗,驚顧之際,已如盤矣。嚗然分為兩扇,空中轉輪,聲如分蜂,忽合於柳氏首,柳氏碎首,齒著於樹,其物飛去。竟不知何怪也。(出《酉陽雜俎》)

唐朝大歷年間,有一個士人,莊園在謂南趕上有病死在京城。他的妻子柳氏,繼續在莊園裡住,有一個兒子,十一二歲。一個夏天的夜晚,她的兒子忽然恐懼驚悸,不敢睡覺。三更之後,見到一位老人。老人穿白衣,兩牙長出唇外。他仔細地看了好久,才漸漸走上前來。有一位婢女睡得正香,於是他就扼住她的喉嚨,發出咬東西一樣的聲音。她的衣服隨著他的手碎了。他抓起來就吃。不一會兒便露出了骨頭。他就把她舉起來,喝她的五臟。見老人的口大如簸箕,兒子才大叫,什麼也看不見了。婢女已只剩下骨頭了。幾個月之後,也沒發生別的事情。士人使屋宇吉祥。天黑,柳氏坐在露天地兒納涼,有一隻胡蜂繞著她的頭亂飛。柳氏用扇子把胡蜂打落在地,原來是一粒胡桃。柳氏把胡桃取放到屋裡。於是胡桃就長起來,一開始象拳,像碗那麼大,驚看的時候,已經像盤子那麼大了。一聲響分成兩扇,在空中轉輪,聲音像要分開的一窩蜂子。兩扇忽然合到柳氏頭上。柳氏的頭就碎了。她的牙齒附到樹上。那怪物便飛走了。到底不知道那是個什麼怪物。

王 訴

建中三年,前楊府功曹王訴,自冬調選,至四月,寂無音書。其妻扶風竇氏,憂甚。有二女,皆國色。忽聞門有賣卜女巫包九娘者,過其巷,人皆推占事中,遂召卜焉。九娘設香水訖,俄聞空間有一人下,九娘曰:「三郎來,與夫人看功曾有何事?更無音書,早晚合歸!」言訖而去。經數刻,忽空中宛轉而下,至九娘喉中曰:「娘子酬答何物?阿郎歸甚平安。今日在西市絹行舉錢,共四人長行。緣選場用策子,被人告,所以不得見官。作行李次,密書之。」五月二十三日初明,訴奄至宅。竇氏甚喜。坐訖,便問:「君何故用策子,令選事不成?又於某月日西市舉錢,共四人長行。」訴自以不附書,愕然驚異,妻遂話女巫之事。即令召巫來,曰:「忽憂,來年必得好官。今日西北上有人牽二水牛,患腳,可勿爭價買取。旬月間,應得數倍利。」至時,果有人牽跛牛過,即以四千貫買。經六七日,甚肥壯,足亦無損。同曲磨家,二牛暴死,卒不可市,遂以十五千求買。初訴宅在慶雲寺西,巫忽曰:「可速賣此宅。」如言貨之,得錢十五萬,又令於河東,月僦一宅,貯一年已來儲。然後買竹,作粗籠子,可盛五六斗者,積之不知其數。明年春,連帥陳少游,議築廣陵城,取訴舊居,給以半價。又運土築籠,每籠三十文,計資七八萬,始於河東買宅。神巫不從包九娘而自至,曰:「某姓孫,名思兒,寄住巴陵。欠包九娘錢,今已償足。與之別歸,故來辭耳。」吁嗟久之,不見其形。竇氏感其所謀,謂曰:「汝何不且住,不然,吾養汝為兒,可乎?」思兒曰:「娘子既許,某更何愁?可為作一小紙屋,安於堂簷。每食時,與少食,即足矣。」竇氏依之。月餘,遇秋風飄雨,中夜長歎,竇氏乃曰:「今與汝為母子,何所中外?不然,向吾床頭櫃上安居,可乎?」思兒又喜,是夕移入。便問拜兩娣,不見形,但聞其言。訴長女好戲,因謂曰:「娣與爾索一新婦。」於是紙畫一女,布綵繢。思兒曰:「請如小娣裝素。」其女亦戲曰:「依爾意。」其夜言笑,如有所對。即云:「新婦參二姑姑。」訴堂妹事韓家,住南堰,新有分娩。二女作繡鞋,欲遺之。方命青衣裝,思兒笑,二女問笑何事,答曰:「孫兒一足腫,難著繡鞋。」竇氏始惡之,思兒已知,更數日,乃告辭,云:「且歸巴陵,蒙二娣與娶新婦,便欲將去。望(「望」原作「訴」,據明抄本改。)與令一船子,長二尺已來。令娣監將香火,送至揚子江,為幸足矣!」竇氏從其請。二女又與一幅絹,畫其夫妻相對。思兒著綠秉板。具小船上拜別。自其去也,二女皆若神不足者。二年,長女嫁外兄,親禮夜,卒於帳門。以燭照之,其形若黃葉爾。小女適張初,初嫁亦如其娣,訴終山陽郡司馬。(出《乾鐉子》)

唐朝建中三年,前楊府功曹王訴,從冬季調到京城選官,一直到來年四月也杳無音信。他的妻子,扶風人竇氏,非常憂慮。他有兩個女兒,都是傾國的美色。忽然聽到門外有一個以占卜為生的女巫包九娘從這條巷子路過。人們都推舉她占卜的事情很準。於是就請她進來占卜。包九娘把香、水等準備完畢,頃刻間聽到空中有一個人降下來。包九娘說:「三郎來給夫人看看,王功曹到底有什麼事?又沒有音信,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包九娘說完,三郎就離去了。幾刻之後,三郎又宛轉地從空中降下來,到包九娘的喉嚨中說:「娘子用什麼東西報答我?你丈夫很平安地回來了。他現在在西市的絹行裡作買賣賺錢,一共有四個人長期結伴而行。因為他在選場上考試的時候帶進書策,被人告發,所以沒有選上官。他的書策藏在行李中,上面有其私下所書文字。」五月二十三日天剛亮,王訴忽然回到家中。竇氏非常高興。他坐定之後,妻子便問他為什麼帶進書策,使選官的事情沒有辦成。又問他某月某日是不是在西市掙錢,是不是共有四個人長期結伴而行。王訴自然因為自己沒給妻子寫信,妻子卻知道得如此詳細而愕然驚異。妻於是說出了女巫占卜的事。王訴立即讓妻子把女巫找來。女巫說:「不要愁,來年你一定能得一個好官職。今天西北方向上有人牽著兩條水牛來,有腳病,你可以不講價把它買下來,十天半月就可以獲取幾倍的利。」到時候,果然有人牽著瘸牛路過。王訴就用四千錢買下了。經過六七天,牛變得非常肥壯,腳也不瘸了。同鄉一戶以推磨為業的人家,兩頭牛突然死了,一直沒買到牛,於是就花十五千錢買王朔的兩頭牛。當初王訴的宅第在慶雲寺以西,女巫忽然對他說:「你應該趕快把這所宅子賣了!」王訴把宅子賣了十五萬錢。女巫又讓他在河東租賃了一處宅子。然後用積攢了一年的錢買竹子,編粗籠子。編的都是能裝五六斗的籠子。編完就積攢起來,積了無數。第二年春,連帥陳少游,提議築廣陵城,佔取了王訴的舊居,只給了半價。又編籠運土,每個籠三十文。王訴一共得錢七八萬。這才在河東買宅第。一天,神巫沒有跟包九娘一起而自己來了,說:「我姓孫,名叫思兒,寄住在巴陵,欠包九娘的錢,現在已經還清,和她告別回去,所以來辭行。」神巫歎息半天,卻見不到他的身形。竇氏對他多次出謀幫助很感激,對他說:「你為什麼不暫且住下?要不然,我把你當兒子養著,可以嗎?」思兒說:「娘子既然答應了,我還有什麼可愁的!您可以為我做一個小紙屋,放在屋簷下,每當吃飯的時候,少給一點吃的就行了。」竇氏照他的話做了。一個多月之後,趕上秋風飄雨,思兒夜里長歎。竇氏就說:「我和你是母子,為什麼分裡外!要不,你到我床頭櫃上來住,可以嗎?」思兒又很高興,當天晚上就搬進來住了。於是就拜問兩位姊妹。見不到他的身形,只能聽到他的聲音。王訴的大女兒喜歡開玩笑,便對他說:「我給你找一個新媳婦!」當時就用紙畫了一位女子,以及布帛彩綢什麼的。思兒說:「請按小姐的裝束來畫。」女兒也玩笑道:「就照你說的辦。」夜裡便聽到他與新婦說笑相對。畫上女子立即就說:「新媳婦參見二位小姑!」王訴的一位堂妹嫁給了姓韓的,住在南堰,最近生了孩子。兩個女兒為孩子做了繡鞋,想要送去,就讓婢女把鞋包起來。思兒就笑。兩個女兒問他笑什麼。思兒回答說:「新生的孩子一隻腳腫脹,很難穿繡鞋。」竇氏開始討厭他了,他已經知道了。又過了幾天,就告辭,說:「我暫時回巴陵去。蒙二位姐姐給我娶了新媳婦,就想要把她一塊帶回去,希望能讓人給我做一條小船,長二尺左右。請讓兩位姐姐監督帶著香火,把我送到揚子江。有這樣的榮幸,我也就足了。」竇氏答應了他的請求。兩個女兒又給了他一幅絹,畫上他們夫妻相對。思兒穿著綠衣服,拿著板具,在小船上拜別。從他離去,兩個女兒都像精神欠佳似的。二年後,大女兒嫁給表兄,成親大禮的那天夜裡,死在帳子門前。用燭一照,她的臉色就像黃葉一般。小女兒嫁給張初。剛嫁過去,也像她的姐姐那樣死掉了。王訴死在山陽郡司馬的任期內。

李 哲

唐貞元四年春,常州錄事參軍李哲家於丹陽縣東郭。去五里有莊,多茅舍,晝日無何,有火自焚,救之而滅。視地,麻屨跡廣尺餘,意為盜,索之無狀。旬時屢災而易撲,方悟其妖異。後乃有投擲空間,家人怖悸。輒失衣物。有乳母阿萬者,性通鬼神,常見一丈夫,出入隨之。或為胡形,鬚髯偉然,羔裘貂帽,間以朱紫,倏閃出來,哲晚習《春秋》於閣,阿萬見胡人竊書一卷而去,馳報哲。哲閱書,欠一卷,方祝祈之,須臾,書復帙中,亦無損污。李氏患之,意其庭竹聳茂,鬼魅可棲,潛議伐去之,以植桃。忽於庭中得一書;聞君議伐竹種桃,盡為竹籌。州下粟方賤,一船竹可貿一船粟,幸速圖之。」其筆札不工,紙方數寸。哲兄子士溫、士儒,並剛勇。常罵之。」輒失冠履。後稍祈之,而歸所失。復投書曰:「惟聖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聖,君始罵我而見祈,今並還之。」書後言「墨荻君狀」。居旬,鄰人盜哲犬,殺而食之。事發,又得一書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數旬之後,其家失物至多,家人意其鬼為盜,又一書言:「劉長卿詩曰:『直氏偷金枉,君謂我為盜。』今既得盜,如之何?」士溫、士儒竟扜御之。是(「是」原作「見」,據明抄本改。)夏夜,士溫醉臥,背燭床頭。見一丈夫,自門直入,不虞有人,因至燭前。士溫忽躍身擒之,果獲,燭亦滅。於暗中扜御盡力,久之,喀喀有聲,燭至堅漸。是一瓦,瓦背畫作眉目,以紙為頭巾,衣一小兒衣,又以婦人披帛,纏頭數匝,方結之。李氏遂釘於柱,碎之,數日外,有婦人喪服哭於圃,言殺我夫。明日哭於庭,乃投書曰:「諺所謂『一雞死,一雞鳴』。吾屬百戶,當相報耳。」如是往來如初,嘗取人衣著中(中字原闕,據明抄本補。)庭(「庭」下原有「書」字,據明抄本刪。)樹,扶疏莫知所由也,求而遂解之。又以大器物投小器物中,出入不礙。旬時,士儒又張燈,見一婦人外來,戲燭下,復為士儒擒焉。扜力良久,殺而硬,燭之,亦瓦而衣也,遂末之。而明日復有其類哀哭。常畏三侄。呼為二郎。二郎至。即不多來。李氏潛欲徙其居。而得一書曰:「聞君欲徙居,吾已先至其所矣。」李氏有二老犬,一名韓兒,一名猛子,自有此妖,不復食,常搖尾戲於空暗處,遂斃之。自後家有竊議事,魅莫能知之。一書:「自無韓大猛二,吾屬無依。」又家人自郭返,至其裡,見二丈夫於道側,迎問家人曰:「聞爾家有怪異,若之何?」遂以事答,及行,顧已不見。李氏於潤州迎山人韋士昌,士昌以符置諸瓦欞間,以壓之。鬼書至曰:「符至聖也,而置之屋上,不亦輕為。」士昌無能為,乃去。聞淮楚有衛生者,久於咒術,乃邀之。衛生至,其鬼頗憚之,其來稍疏。衛生乃設道場,以考召。置箱於壇中,宿昔箱中得一狀,狀件所失物,云:「若干物已貨訖,(「訖」原作「記」,據明抄本改。)得錢(「錢」下原有「中」字,據明抄本刪。)若干;買果子及梳子等食訖,其餘若干,並送還。」驗其物,悉在箱中。又言:「失鐺子,其實不取,請問諸水濱。」狀言孤騰腞等狀,自此更不復來。異日,於河中果得鐺子,(「子」原作「自」等,據明抄本改。)乃驗水濱之說也。(出《通幽記》)

唐朝貞元四年春,常州錄事參軍李哲家住在丹陽縣東郭。他的莊園離縣城五里。莊園裡多半是茅草屋,大白天無緣無故就有火自己燒起來。人們把火撲滅,一看地上,有一尺多寬的麻鞋腳印,認為是盜賊干的。但是到處搜索也查不出線索。十天之內,多次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很容易撲滅,這才明白是妖異所為。後來竟有把火投到空中去的時候,家人十分害怕,動不動就丟失衣物。有一位叫阿萬的乳母,有通鬼神的靈性。她常常看見一位男子,跟著她出出入入,有時是胡人的打扮,鬍鬚很重,羊皮襖貂皮帽,間雜有紅色紫色,倏地閃出來。李哲晚上在閣樓上讀《春秋》。阿萬看見胡人偷去一卷書,就跑去向李哲報告。李哲一看,書確實少了一卷。於是他就祭祝禱告。片刻之間,書又回到書箱裡來,也沒有破損弄髒。李哲害怕了,想到院子裡的竹很高很茂盛,鬼怪可以在裡邊棲息,就暗中商議,要把竹林砍去,用來栽種桃樹。忽然在院子裡拾到一封信,信上說:「聽說你商議砍竹種桃,把竹子都做成籌簽。州下糧食正便宜,一船竹子可以換一船糧,希望趕快行動。」寫信的字跡不工整,紙有幾寸見方大小。李哲的侄子李士溫、李士儒都很剛勇,常常罵這妖物,動不動就丟了帽子和鞋,後來也略微禱告一番,丟失的東西便又回來了。妖物又投書來說:「只有聖人沒有自己的思想叫做狂;只有狂人戰勝自己的思想叫做聖。你當初罵我,如今又祈祝我,現在把東西都還給你。」信後署名是「墨荻君」。過了十天,鄰居偷去了李哲的狗殺著吃了。事發後,又得到一封書信,說:「鄰里以仁為美,不擇仁人為鄰,哪裡能有明智可言!」幾十天之後,他家的東西丟失了許多,家人以為是那個鬼物偷走了。那鬼物又送來一書信,說:「劉長卿的詩說,『直氏偷金枉,君謂我為盜』,如今既然知道誰是盜賊了,你能把盜賊怎麼樣呢?」李士溫、李士儒居然開始提防起來。這是個夏天的夜晚,李士溫背著燈光醉臥在床上,看見一位男子,從門外直接進來,不怕屋裡有人,於是就來到燈下。李士溫忽然跳起來捉他,果然捉到了。燈也滅了。黑暗裡李士溫盡力防著他。過了挺長一會兒,有一種「喀喀」的聲音。有人把燈送來,一看,那小子漸漸變成一塊瓦,瓦的背面畫有眉眼,用紙做的頭巾,穿了一件小孩衣裳,又用婦人的披帛,把頭纏了幾圈,才打了個結。姓李的於是就把這塊瓦釘到了柱子上,把它打碎了。幾天之後,有一個婦人穿著喪服在園子裡哭,說殺了她的丈夫。第二天,又到院子裡哭,還投書說:「諺語說的『一雞死、一雞鳴』。我屬下百家應當報復」就這樣她像原來一樣來往。曾經把人的衣服拿去掛到院子裡的樹上,隨風飄動,誰也不知從哪來的。有人來找,衣服就自己落下來。她又把大器物扔到小器物之中,出入竟然沒有阻礙。十天之後,李士儒又在張燈時分看見一位婦人從外面來,在燈下嬉戲,又被李士儒捉住了。扭動撕扯了半天,用側手一打,覺得挺硬。用燈一照,也是一塊穿了衣服的瓦。於是把它摔成粉末。第二天又有那樣的哀哭。平常就怕兩個侄子,呼他二人為「二郎」。二郎到了,妖鬼就不敢多來。李家暗中想要搬家到別處去,都得到一封書信說:「聽說你要搬家,我已經先搬到那個地方了。」李家有兩條老狗,一條叫「韓兒」,一條叫「猛子」。自從有了這妖怪,狗就不再吃食,常常搖著尾巴在空暗處嬉戲。於是就把它們打死了。從此以後,家中有私下議論的事,鬼怪就不能知道了。鬼怪又投來一書說:「自從沒了韓大和猛二,我們沒有依靠了。」另外,一位家人從城中回來,走到莊外,看見兩位男子在道旁迎住家人問道:「聽說你們家鬧鬼,怎麼辦了?」家人就把事告訴了他們。等到走的時候,回頭一看,二位男子不見了。李家到潤州把隱士韋士昌請了來。韋士昌把符放到瓦欞間,用來鎮壓鬼魅。鬼投書來說:「符是最神聖的東西,而你把它放到屋頂上,不也太不尊重了嗎?」韋士昌無能為力,就離開了。聽說淮楚一帶有一個姓衛的年輕人,對咒術研究了很久,就請他來。姓衛的到了之後,那鬼非常害怕,來的次數就少了。姓衛的就設道場,用來考察召引妖鬼。他在壇中放了一隻箱子,早晨在箱子裡得到一張狀紙,狀上分列所丟失的東西,說:「若干東西已經賣出去了,得了若干錢,買果子和梳子等,吃了用了。其餘的若干東西全部奉還。」查驗那些東西,全都在箱子裡。狀上還說家裡講丟了鍋,我確實沒拿,請到水邊上去打聽一下。」從此更不敢再來了。他日,在河裡果然找到了以前丟失的鍋,這就應驗了「到水邊上去打聽一下」的話。

盧 瑗

貞元九年,前亳州刺史盧瑗家於東都康裕坊。瑗父正病卒,後兩日正晝,忽有大鳥色蒼,飛於庭,巡翔空間。度其影,可闊丈四五,家人鹹見。頃之,飛入西南隅井中,久而飛出。人往視之,其井水已竭,中獲二卵,大如斗。將出破之,血流數鬥。至明,忽聞堂西奧,有一女人哭。往看,見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烏巾帽首,哭轉哀厲。問其所從來,徐徐出就東間,乃言曰:「吾誕子井中,何敢取殺?」言畢,卻往西間,拽其屍,如糜散之,訖,奮臂而去,出門而滅。其家大震懼,取所留卵,卻送於野,使人馳問桑道茂。道茂令禳謝之,後亦無徵祥,而莫測其異也。(出《通幽記》)

貞元九年,前亳州刺史盧瑗家住東都康裕坊。盧瑗的父親正病死,兩天之後正是白天,忽然有一隻蒼色大鳥飛到院子裡來,在院子上空來回飛翔。估計一下它的影子,有一丈四五尺寬。家人全都看見了。過了一會兒,大鳥飛進西南角的一口井裡,好長時間又飛出來。人們跑去一看,井中水已經枯竭。從井裡拾到兩隻鳥蛋,斗那麼大。把蛋弄出來打破,淌出來幾斗血。到了明天,忽然聽到堂屋西邊深處,有一位女人在哭。去一看,見有一位十八九歲,頭戴烏巾小帽的女子。她哭得更加哀傷。問她從哪來,她慢慢地出來來到東屋,才說道:「我在井裡生了兒子,你們怎麼敢弄出殺死他們呢?」說完,她退往西間,拽那屍體,像糜爛了一般把它散開。弄完之後,奮臂離去,出門就消失了。盧家很震驚,把留下的那隻蛋拿出來,送到野外,派人去問桑道茂,桑道茂讓他們祭祀消災。後來也沒什麼徵兆,也沒有測知那是什麼妖異。

廬江民

貞元中,有廬江都民,因採樵至山。會日暮,忽見一胡人,長丈餘,自山崦中出,衣黑衣,執弓矢。民大恐,遽走匿古木中,窺之,胡人佇望良久,忽東向發一矢。民隨望之,見百步外有一物,狀類人,舉體黃毛數寸,蒙烏巾而立。矢中其腹,輒不動。胡人笑曰:「果非吾所及。」遂去。又一胡,亦長丈餘,魁偉愈於前者。亦執弧矢,東望而射,中其物之胸,亦不動。胡人又曰:「非將軍不可。」又去。俄有胡人數十,衣黑,臂弓腰矢,若前驅者。又見一巨人,長數丈,被紫衣,狀貌極異,緩步而來。民見之,不覺懍然。巨胡東望,謂其前驅者曰:「射其喉。」群胡欲爭射之。巨胡誡曰:「非雄舒莫可。」他胡皆退,有一胡前,引滿一發,遂中其喉。其物亦不懼,徐以手拔去三矢,持一巨礫,西向而來,胡人皆有懼色。前白巨胡:「事迫矣,不如降之。」巨胡即命呼曰:「將軍願降。」其物乃投礫於地,自去其中,狀如婦人,無發。至群胡前,盡收奪所執弓矢,皆折之。遂令巨胡跪於地,以手連掌其頰。胡人哀祈,稱死罪者數四,方釋之。諸胡高拱而立,不敢輒動。其物徐以巾蒙首,東望而去。胡人相賀曰:「賴今日甲子耳,不然,吾輩其死乎。」既而俱拜於巨胡前,巨胡頷之。良久,遂導而入山崦。時欲昏黑,民雨汗而歸,竟不知其何物也。(出《宣室志》)

唐朝貞元年間,有一個家住江都的百姓,因為打柴進到山裡,趕上天色已晚,忽然看到一個胡人。那胡人一丈多高,從日落的山中走出來,穿著黑色衣服,帶著弓箭。這個百姓很害怕,急忙跑到古樹林中藏起來,偷偷地往外看。胡人佇望了好久,忽然向東射了一箭。百姓隨著箭望去,望見百步之外有一個東西,樣子像人,滿身有幾寸長的黃毛,蒙著烏巾站在那裡。箭頭射中了它的肚子,它動也不動。胡人笑道:「果然不是我能辦到的!」於是就離去了。又來一位胡人,也是一丈多高,比前邊那個更魁偉,也拿著弓箭,也向東射了一箭。他射中了那東西的胸部,那東西也不動。胡人說:「非將軍親自來不可!」也離去。不一會兒,有幾十個胡人,穿黑衣,挽弓帶箭,像是前導。又見有一個巨人,高幾丈,披紫衣,相貌與眾極不相同,緩步走來。那百姓一看,不由得感到敬畏。巨人向東望了望,對那些前導的人說:「射它的喉!」那些人爭搶著要射,巨人警告說:「非雄舒射它不可!」別的胡人都後退,有一個胡人上前,拉滿弓一發,於是射中了那東西的喉。那東西也不怕,慢慢用手拔掉了三支箭,拿著一個巨大的石礫,向西走來。胡人都有畏懼之色,上前報告給巨人:「事情緊迫,不如投降算了!」巨人就讓大家喊:「將軍願意投降!」那東西就把巨礫扔到了地上,自己除去了頭巾,樣子像一個婦人,沒有頭髮。它來到群胡人跟前,把他們拿的弓和箭全都收奪過去折斷。於是就讓巨胡人跪在地上,用手連連打他的面頰。胡人哀求,一個勁說自己犯了死罪。才放了他。群胡站在那裡,不敢亂動。那東西慢慢用頭巾蒙了頭,向東走去。胡人相賀說:「多虧今天是好日子,不然,我們不都得死嗎?」然後,都跪拜在巨胡面前。巨胡點頭,很久,於是就由人引導著走進日沒的山中。那時候天要昏黑了。那位江都百姓一身大汗地回到家中,到底不知那是什麼東西。

揚州塔

諮議朱景玄,見鮑容說,(「說」原作「記」,據明抄本改。)陳少游在揚州時,東市塔影忽倒。老人言,海影翻則如此。(出《酉陽雜俎》)

諮議朱景玄。見了鮑容說:「陳少游在揚州的時候,東市上的塔影忽然倒了。老人說,海影翻轉就如此。

高郵寺

高郵縣有一寺,不記名。講堂西壁枕道,每日晚,人馬車轝影,悉透壁上。衣紅紫者,影中魯莽可辨。壁厚數尺,難以理究。辰午之時則無,相傳如此。二十餘年,或一年半年不見。(出《酉陽雜俎》)

高郵縣有一座寺院,不記它的名字。寺院的講堂西壁枕大道。每天晚上,人、馬、車輛的影子全映進牆來。穿紅戴紫的,在影子中顯得魯莽,都能辨別出來。牆厚幾尺,很難弄清其中道理。辰午之時就沒有了。相傳是這樣。二十多年,有時候是一年半年不出現這種情況。

劉積中

劉積中,常於西京近縣莊居。妻病亟,未眠,忽有婦人,白首,長才三尺,自燈影中出,謂劉曰:「夫人病,唯我能理,何不祈我?」劉素剛,咄之。姥徐戟手曰:「勿悔勿悔。」遂滅,妻因暴心痛,殆將卒,劉不得已,祝之。言已復出,劉揖之坐。乃索茶一甌,向日如咒狀,顧令灌夫人,茶才入口,痛愈。後時時輒出,家人亦不之懼。經年,復謂劉曰:「我有女子及笄,煩主人求一佳婿。」劉笑曰:「人鬼路殊,難遂所托。」姥曰:「非求人也,但為刻桐木稍工者,可矣。」劉許諾,因為具之。經宿,木人失矣。又謂劉曰:「兼煩主人作鋪公鋪母,若可,某夕,我自具車輿奉迎。」劉心計無奈之何,亦許之。至一日,過酉。有僕馬車乘至門,姥亦至曰:「主人可往。」劉與妻各登其車馬,天黑至一處,朱門崇墉,籠燭列迎,賓客供帳之盛,如王公家。引劉至一廳,朱紫數十,有相識者,有已歿者,各相視無言。妻至一堂,蠟炬如臂,錦翠爭煥,亦有婦人數十,存歿相識各半,但相識而已。及五更,劉與妻恍惚,卻還至家。如醉醒,十不記其一二。數日,姥復來拜謝曰:「我小女成長,今復托主人。」劉不耐,以枕抵之曰:「老魅,敢如此擾之。」姥隨枕而滅,妻隨疾發。劉與男女酹地禱之,不復出矣。妻竟以心痛卒。劉妹復病心痛,劉欲徙居,一切物膠著其處,輕若履屐,亦不可舉。迎道流上章,梵僧持咒,悉不禁。劉常暇日讀藥方,其婢小碧,自外來,垂手緩步,大言:「劉四,頗憶平昔無。」既而嘶咽曰:「省躬近從泰山回,路逢飛天野叉,攜賢妹心肝,我已奪得。」因舉袖,袖中蠕蠕有物。左顧似有所命,曰:「可為安置。」又覺袖中風生,沖簾幌。婢入堂中,乃對劉坐,問存歿,敘平生事。劉與杜省躬同年及第,友善,其婢舉止笑語,無不肖也。頃曰:「我有事,不可久留。」執劉手嗚咽,劉亦悲不自勝。婢忽倒,及覺,一無所記,其妹亦自此無恙。(出《酉陽雜俎》)

劉積中,平常在西京附近縣的村莊裡居住。他的妻子病得很重。一天晚上,他還沒睡,忽然有一個三尺來高的白頭婦人從燈影中走出來,對劉積中說:「夫人的病,只有我能治,為什麼不求我?」劉積中一向剛直,呵叱她。老婦人叉手說:「你可別後悔!」於是就消失了。妻子於是突然心痛,幾乎要死了。劉積中不得已,只好祭祝禱告。話剛說完,那婦人就又出來了。劉積中揖請她入了座。老婦人就要來一盞茶,朝向太陽像唸咒的樣子,回頭讓人用茶灌夫人。茶才入口,病痛就沒了。後來這婦人常常出現。家人也不怕她。一年以後,她又對劉積中說:「我有個女兒成年了,煩您給找個好女婿。劉積中笑道:「人和鬼道路不同,我很難遂你的心願。」老婦人說:「不是要找個人,你用桐木為她刻一個比較工細的就行了。」劉積中答應了,於是就為她準備了。經過一宿,木人丟失了。婦人又對劉積中說:「再麻煩您夫婦二人作鋪公鋪母。如果可以,那一天,我親自準備車輛來迎接。」劉積中心裡覺得無可奈何,也答應了。到了那一天,過了酉時,就有僕從車馬來到門前,老婦人也到了。她說:「二位可以走了。」劉積中和妻子各自登上車馬。天黑來到一處,朱紅的大門,高高的院牆,挑著燈籠列隊迎接。賓客之多,排場之大,猶如王公之家。婦人領劉積中來到一廳中,穿紅戴紫的人有好幾十,有相識的,也有已經死了的,各都相視而不說話。妻子來到一個堂屋,蠟燭象胳膊那麼粗,陳設金碧輝煌,也有幾十位婦人,活著的死去的相識的各佔一半。只相視而已。到了五更,劉積中和妻子恍恍惚惚地回到家中,就像醉了之後剛醒,十件事記不起一兩件。幾天之後,那婦人又來拜謝,說:「我的小女兒也長大了,今天又來求您……」劉積中不耐煩了,用枕頭抵擋她說:「老鬼,你敢如此打擾我!」老婦人隨著擋過來的枕頭消失了。妻子於是就犯病了。劉積中和兒女們一起跪在地上禱告,老婦人不再出來了。妻子終於因為心痛而死。劉積中的妹妹又開始心痛。劉積中要搬家,一切物品都像被膠粘在那裡,即便像鞋那樣輕的也拿不起來。請道士來作法,請和尚來唸咒,都不能禁止。劉積中閒暇時間讀藥方,他的婢女小碧從外邊進來,垂著手,慢舉步,大聲說:「劉四,你很想念以前的事情不?」然後又嗚咽著說:「省躬我最近從泰山回來,路上遇到飛天夜叉,他攜帶著你妹妹的心肝,我已經把它奪回來了!」於是她舉了舉袖子,袖子裡有東西在蠕動。劉積中往左一看,見小碧好像有什麼使命,就說:「我可以為你安排一下。」又覺得袖子裡生風,吹動了簾帷。婢女來到堂中,竟面對劉積中而坐,問誰死了誰活著,敘平生的往事。劉積中和杜省躬同一年考中進士,二人是好朋友。他的婢女小碧此時的舉止談笑,沒有不像杜省躬的地方。過了一會兒,小碧說:「我有事,不能久留。」握著劉積中的手哭泣。劉積中也不勝悲傷。婢女忽然倒在地上。等她醒來,剛才的事,什麼也不記得了。劉積中妹妹的病也從此痊癒了。

《太平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