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

「巴格利,即使是我,也對我自己的推論半信半疑。但我請問你,人的身體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被撕裂成那個樣子呢?絕對是種奇怪的力量,才有辦法造成那種撕裂傷口。」
巴格利立刻啞口無言。
「還有昨天晚上西奈山上奇怪的聲音又是什麼呢?」
巴格利仍然無言以對。
「現在村裡到處是警察,這樣的防衛可說是滴水不漏了;婦女們也人人自危,保持最高的警戒心。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命案還是接二連三地發生呢?」
「所以你希望是耶和華大駕光臨了?」巴格利這回輕聲地問。我說:「可以的話,我希望祂別來。倒是你,一直哇啦哇啦地直呼其名,好像恨不得把舊約聖經裡的魔神,立刻叫到這裡來……」
「你這個醉鬼,胡說些什麼!」不知為何,巴格利突然變臉說道,還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你和那些想讓我丟掉工作的人,是一夥的吧?」
他的態度讓我嚇了一跳。我說:「我什麼時候說過那樣的話了?」
巴格利像被討債公司的人追到無路可走的窮光蛋,一臉的氣急敗壞。「你雖然沒有直接說出那種話,但是你傲慢的臉上,就寫著那個意思。」
巴格利雖然人在這間臨時辦公室裡,卻很清楚隔壁的記者們是怎麼說他的。確實,如果案情再不快點有突破性的進展,說不定還會有第四個、第五個女人被殺,那麼負有保護之責的巴格利·丹弗斯,還能坐穩葛利夏警察局長這個位子嗎?恐怕沒有人會這麼想。
「你想說我可以去亞文酒館洗碗,是嗎?」我覺得這是個好主意,很想表示同意。但教授正好在這時加入談話,讓我沒機會說出口。不過,我很訝異巴格利竟然認為我是傲慢的人,我還一直以為自己太過謙卑了。總之,別人對自己的觀感,如果別人不說的話,自己是不會知道的。
「不能無視他的意見。我也覺得這件案子裡,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聽到教授這麼說,巴格利便慢慢轉動他龐大的身軀,坐回自己的沙發上。
「什麼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我問。教授便點著頭說:「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總之,第一個遇害者名叫做波妮·貝尼吧?」
大家各自點頭。
「她的名字縮寫是B·P。她的頭部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合在一起。黑色長毛獅子狗的縮寫,也是B·P。」
聽到教授這麼說,我的內心不禁「啊!」了一聲。教授說的事,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
「B·P和B·P合體。第二個遇害者名叫菲伊·艾馬森,名字縮寫是F·E,她身體被放在消防車上。消防車的簡寫也是F·E(Fire Engine)。把F·E放在F·E上面。」
「嗯。」我不禁雙手抱胸,輕聲附和。
「兇手並非隨便丟棄屍體,而是經過一番安排的。再看第三個受害者的情況。第三個受害者的名字是柯妮·達文生,名字縮寫是C·T……」
「西奈學校,或者說是西奈小學……」湯姆喃喃自語地說著。
「不對,湯姆,不是那樣。」教授搖著頭說。於是大家紛紛放棄自己心裡的推測,抬頭看著教授的臉,好像在上教授的課。
「是鍾塔。鍾塔的縮寫是C·T(Clock Tower),就是把C·T放在C·T上面。」
我環視眾人此時的表情,他們的表情和看到第一個受害者的人頭時一樣,一臉驚愕。我相信我也一樣。
此刻,我感到強烈的恐懼,我覺得背脊發涼。我是個沉溺於酒精的人,原本不知什麼是害怕,也很少有害怕的感覺。若問我為什麼不知害怕,當然是酒精麻痺了我,讓我的感覺變得遲鈍。然而此刻我卻有著嚴重的恐懼感。這次的連續命案裡,出現了將人分屍的變態,這個變態或許還是個會把屍首擺在屋頂上的冷血者;但是我覺得最可怕的,竟是能將這些可怕的事,與人名、物件的縮寫聯想在一起——
我感覺到何謂真正的害怕。面對這樣殘酷的命案,有人卻能超乎常態,以冷靜的觀察力來想像、推理這個命案的線索。這種冷靜的功夫,讓我害怕得發抖。我史無前例地感覺到這個人的思考,絕對不是我這樣的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不能理解昆蟲或蜥蜴的想法一樣。我清清楚楚地體認到,我的面前有個思考模式和我截然不同的人。
我覺得人類不可能做出那樣的思考,同時我也覺得魔神不會如此思考。我無法認同這種縝密的思考方式,因為它讓我覺得自己的渺小。這是很矛盾的感覺。或許正因為他實力堅強,所以才能想到這種細膩之處。
不,我又覺得或許不能只用「細膩」來形容。因為他想到的不是瑣碎的細處,而是巨大儀式的細微條理。目前村裡的受害者,不就是這個人類所不能理解的儀式犧牲者嗎?如果這個命案真的是為了某種儀式,那麼應該還會出現活祭的場面吧?兇手根本不在乎我們的想法,因為兇手不怕殺人,也毫不猶豫地殺人。說不定我就是下一個活祭品。想到這裡,恐怖的感覺又來了。我們的對手太巨大,卻連影子也見不到。這命案到底是誰幹的?我們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又迷惑了。村子裡不是到處都是警察嗎?整個村子的外圍都被警察包圍了,村裡各個重要路口、通道,也都部署了警力。為什麼在如此嚴密的戒備下,還會發生命案呢?
我之前的假設是:這個連續殺人的恐怖命案,大概是中東某個狂熱的宗教信徒所為。兇手大舉潛入村裡,以村中的女性為祭品,陸續殺害了數名女性,才會造成這麼多的犧牲者。可是,現在想來,這應該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村裡到處是警察,人類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進行這樣的殺人行為。如果不是人類的話——
「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年齡都超過六十歲。」教授說這句話時,不知從哪裡傳來輕微的、蟲鳴般的機器聲;這聲音讓我們每個人都起了雞皮疙瘩。沒錯,正是湯姆的手機聲。每一起新的事件,都是從湯姆的手機鈴聲開始的。這鈴聲帶來緊張與不快,讓我的胃痛了起來。
湯姆似乎對這種情況習慣了。他慢慢的從懷裡拿出手機,走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然後在眾目睽睽下,把手機拿到耳邊。
「我是湯姆·格蘭西斯。」他說。眾人生硬地吞了一口口水。「發現身體了?」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人,一聽到這句話,屁股都往上提了起來。果然!
「在哪裡?調車場?貨物列車上?在堆滿木頭的貨物列車上嗎?屍體上有積雪?……這樣嗎?那麼是昨天晚上就放在那裡了吧!葛利夏調車場的D4專用軌道上!知道了。局長,你有什麼話要問嗎?」
湯姆轉頭看巴格利,但是巴格利卻像頭獅子狗,臉上的五官全皺在一起,頭像撥浪鼓般左右搖個不停。
「屍體身上的雪盡量不要掃掉。」教授說。
「我已經告訴局長了,他會和教授在三十分鐘內到達。請盡量不要掃掉屍體上的雪。」湯姆說著,然後關掉手機。
「身體也被發現了。」教授說。
第三章
D
齊克果寫過這樣的東西:
記憶是最基本的條件。藉著叫做記憶的方法,人們才能經由回憶,將經驗變成神聖的存在。經驗裡有努力與責任的伴隨,無差別性的記憶則無所謂努力與責任。基本上,回憶是一種技術——
這三天裡我自己的行動是什麼,我一點也想不起來了。我到底去了哪裡?做了什麼事?我完全不知道,因為我的腦子完全被濃霧瀰漫,根本無法傳遞記憶這種東西。我瞭解這是因為這個記憶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會一點也記不得。這是潛意識的自我防衛,我的腦子不讓我想起這三天的事。
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訴我的,所謂的「交擾模式」。這是可以統合不同的感覺領域,而得到感覺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後有機會因為角膜移植手術,而奇跡性地獲得視力,那麼,就算他在全盲時期能在語言與觸覺上很清楚的認知三角錐與圓柱的差異,但在得到視力之後,首次面對三角錐與圓柱時,卻很難光靠視覺,就說對何者是三角錐,何者是圓柱。
同樣的,也很難分辨小狗與小貓。可以說盲人時代得到的認知,無法應用於從眼睛得到資訊的時候。不過,只要一閉起眼睛,抱起小動物,就立刻知道是貓還是狗。面對三角錐時也一樣,只要閉上雙眼,用手一摸,就馬上知道這是三角錐。人類的感覺領域嚴重地影響個人認知,要完全改變感覺領域所造成的認知,要花相當長的時間。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時,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蓋的關係吧?我對周圍的環境既不覺得感動,也不覺得害怕,只覺得心情十分混亂。我已經四十二年沒有踏上這塊土地,卻沒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動,彷彿昨天、前天我都在這裡,甚至覺得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迷霧一直盤據在我的腦子裡,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來來回回地走著。
迪蒙西確實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諾,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所不同。若要說明它們到底有何不同,或許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親近的人的面具,出現在我面前」來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氣中,因為腦子裡一片迷霧而整個人恍恍惚惚的,時而來回走動,時而停下腳步,並且閉上眼睛觀想自己腦中的世界。我腦中的銀幕有兩部電影,一部是新電影,一部是老片子。這兩部電影的場景雖然完全相同,但看起來卻是兩個世界。坎諾和迪蒙西就是這樣的兩個世界,所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每當天要亮的時候,我就重新有這樣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憤怒的情緒操縱著,並且在無形的手推動下,做了種種的事情。雖然我是在思考無法走出迷霧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識所進行的行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實體驗,讓我感到強烈的疼痛。記憶那些事情讓我痛苦,也讓我無法逃離這裡,於是那些事情終於出現在我的畫作上。我想過,或許我不應該再畫了,因為作畫可能讓我陷入危險之中。
我的記憶來自未來,應該就是讓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許用「記憶」來形容並不正確。不,「未來」這個字眼或許也不正確。因為我是活在複數的場所裡的,是活在複數的時間裡的。成為我腦中記憶的,是未來的事情,也是現在的事情。對我來說,千年之後的未來,就是昨日。
出現在我腦海裡的風景,來自和現在的我的意識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現在不一樣的意識場所。一般來說,那就是過去吧!回憶應該只來自收藏著經驗的記憶盒子裡。但是我不同,我的回憶不等同於記憶中的經驗。這是耶和華的意思。耶和華進入我的身體,便把祂未來要做的事情,成為我的記憶。
再見到迪蒙西時,我一點激動的情緒也沒有,只覺得有些無趣。這和風景從未來飛進我的腦子裡,讓我激動得想趕快把那個風景畫在畫布的心情比較起來,存在於現實世界的這個村子,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只想著趕快結束這裡的事情,待在這個村子裡的時間,實在是太無聊了。我還想快點回到畫布前,坐在被陽光曬得暖暖的凳子上,埋頭作畫。
我的腦子裡早已失去齊克果所說的無差別性的瑣碎記憶。存在我腦中的,只有像砂金一樣發出神聖光芒的微小部分,它們以回憶的型態,存留在我的記憶裡。但是,這些記憶並不是我自己選擇的,而是像一陣旋風似的,從未來世界的某一點,一次又一次地吹進我的內心,為我築起記憶之牆。
回憶需要技術與努力,可是我卻沒有這兩樣東西,我是無法回憶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麼接近的日子,也不會存在我的記憶裡。我的快樂之地,只在那片記憶之牆裡面,牆的另一邊是我絕對不會觸及的地方。
我對這裡的每個地方都沒有感覺。我不知道我這麼說是否得當,但是,我覺得我的腳現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個所有重要東西都被抽光了的空殼。
坎諾城也給我相同的感覺。坎諾城像一塊一再被用力擰轉的海綿,現在不管再怎麼用力擰,也無法從這塊海綿上擰出一滴水來了。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諾城前面時,唯一的感覺。
一走進城內的石頭堆中,進入我眼簾的,不管是中庭還是曾經當作斷頭台的圓石;抑或是位於拱門之外,只能小窺一角的墓園,全被雪覆蓋著。石頭很冷,這個城堡就像一座冰宮。走到外牆上的迴廊,迴廊的地面也全被雪覆蓋了,完全沒有人類的足跡。這麼冷的冬天,當然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來這裡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層薄霧;本來應該是淡綠色的山丘,因為雪的關係,而呈現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綿延到森林那邊。
我也登上倫敦塔,沿著螺旋狀的階梯往上走,來到冷風直吹的塔頂。眼下的山丘腳下,是覆蓋著濃濃霧氣的尼斯湖,風景彷彿東方的山水畫,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霧氣隨著高度變淡,因此可以從高處看到湖對岸的森林。那裡的森林也一樣被著白雪,樹梢上斑斑點點的白雪模樣,像是撒了糖粉的甜點,看起來非常華麗。湖的相反邊,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凱斯魯路。這條路的另一頭,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頂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頂。
這座城堡讓人覺得怪怪的。倫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頂上的空間大概可以容納十個人站立,可以說相當窄小,這令我有點意外。我以為塔頂或迴廊的寬度都應該更寬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頂,就有這種感覺。
我呆呆的站在塔頂上,忍受著寒冷的空氣。雖然冷,但是站在這裡還比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著工作。我感覺到害怕,心跳速度變快了。腦子裡響起一個聲音,要我趕快去那裡,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階梯時必須更小心。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著塔的石階。城的內部到處可見鴿子巢,不論走到哪裡都可以看到鴿子,這個城堡已經變成鴿子的公寓了。沒想到人類的封建權力,竟為二十一世紀的鴿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環境。
來到中庭,進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狹窄入口,打開從口袋裡拿出的手電筒。融化的雪水滲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濕答答的,也可以聽到從上面滴落到地面的水滴聲。空氣中充滿水、泥土和苔蘚的氣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長,位於這裡的這個入口,大概不容易被發現吧!眼前有石蓋,它和牆壁之間有一道相當寬的縫隙,把石蓋推開的話,就會出現一個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間。我走進那個空間,然後再把石蓋推回原位。
石隧道裡有股味道,但是這個味道還不至於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裡還相當暖和。隧道裡雖然暗,但只是靜靜待在這裡的話,並沒有什麼不便。所以只要習慣了這樣的環境,誰都會喜歡這裡的。
這裡還算寬,即使穿著大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動。不過卻必須趴著前進,所以穿著禮服的話,就不適合進入這裡了。儘管這裡沒有什麼水氣和泥沙,不會弄髒衣服,可是遇到必須趴著走的路段時,就必須顧慮膝蓋是否會磨破了。
我一面用手電筒照著前方的路面,一面慢慢前進。這條隧道相當長,又因為必須四肢著地趴著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看到左手邊的一個橫洞了。來到這裡後,隧道變窄,必須脫掉外套才好前進。折騰了半天,好不容易脫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進橫洞裡。
小的時候,這個橫洞雖然狹窄,我也可以輕鬆出入。如今自己長大又變胖,兩個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面了,想掉頭轉個方向都不可能,所以只能繼續趴在地面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時候想像過:如果這裡發生坍方,會有什麼樣的情形?每次想到這個問題,我就感到強烈的害怕,甚至好幾次都夢見自己在隧道裡面時,前面和後面都發生坍方了,而在無法呼吸、幾乎窒息的痛苦下驚醒。其實,這裡是石頭堆砌而成的,根本不會發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艱苦的爬行一直持續著,如果不知道前面是怎麼樣的情形的話,實在很難堅持下去。終於爬行到抬頭就可以看到有隙縫的金屬蓋子的地方了。這條隧道也就到此為止了。我爬到金屬蓋子的下方,舉手把蓋子往上推。這個金屬蓋子和小時候一模一樣。雖然已經完全生銹、破敗了,但是形狀和以前完全一樣。
其實,這是當然的,因為除了我以外,根本沒有人會來這裡。自從我離開這裡後,這間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於上面廚房牆壁的某一扇門,被人用泥土、磚塊填滿了。所以,現在住在上面的家庭,並不知道他們的腳底下有這麼一間地下室。
經過大約二十分鐘的辛苦爬行,終於來到這個地下室,也終於可以站立起來了。但是,我的動作必須盡量輕盈,否則就會揚起讓人無法呼吸的塵土。飛揚的塵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牆上有開關,但室內卻沒有電燈,也沒有電。地上的光源無法到達這裡,這裡是完全漆黑的,如果關掉手電筒的光源,誰也無法在這裡行動。我拿著手電筒,照視著四周的牆壁。泥土與塵埃造成的黑斑,黏著在牆壁的各個角落。相形之下,鋪著石頭的地板顯得乾淨多了。因為我以前來過這裡好幾次。
我呆呆的站著,讓混沌的腦袋稍微休息一下。這個氣味!這裡的濕氣和塵埃的氣味!還有時間與黑暗的氣息!好久好久沒有聞到這個已經被我遺忘許久的氣味了。我的腦子裡還是一片朦朧。現在是什麼年?今年是西元幾年?今天是幾月幾日?我現在在哪裡?在做什麼事情?這裡是哪裡?我在這裡做什麼?為什麼我會進入這樣的地方?現在我正準備做什麼?我到底是誰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麼。我是誰?現在在這裡做什麼?為什麼我的腦子裡一片模糊?為什麼我來過這裡好幾次?
狹小的室內牆邊,有一張老舊的木頭桌子,桌面上有一層厚厚的泥。
拉開抽屜看,裡面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筆記簿。筆記簿上的筆跡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經常是這樣的。睡了一個晚上後,翌日會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種種事情。例如會想:我在什麼時候,做了什麼事情?我總是在第二天早上,對著自己昨天畫了一整天的畫,自問:這是什麼畫?是誰畫的?看著昨天晚上烤的麵包,想:誰把麵包放在這裡了?
今天確實是十二月二日——對,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馬上就是修殿節了。我是猶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只要知道這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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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處尋找耶和華的蹤跡。在寒冷的山毛櫸森林中尋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尋找,但是耶和華到底在哪裡?祂在某個地方,讓草地上的野草燃燒起來嗎?讓樹枝噴出火焰了嗎?我一邊這樣期待著,一邊獨自四處尋找它的蹤跡。
我跪在掉滿山毛櫸落葉的草地上,數次彎下腰,額頭觸著地面;或爬到古城的塔頂,看著湖的方向,我不斷地祈求著,希望能見到神一面。可惜我一直沒有如願。
回到應許之地以後,迦南的每一個人都在尋找耶和華。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燒,他們仍然見不到耶和華現身;就算世界發生了毀滅性的大地震,也不見耶和華出來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風雨侵襲,人們還是見不到耶和華。可是,耶和華卻現身在微風吹拂、草木輕搖的黃昏微風中。
所以我也在平靜的夕陽餘暉中,在隨著風飛舞的落葉中、在溫柔的細雨中,側身傾聽,凝神注意尋找耶和華。但是,不管是哪裡,都沒有現身。
我相信耶和華,從來沒有懷疑祂的存在。祂是這樣的接近我,與我的心靈結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確實存在的。我不只在祈禱的時候希望能夠見到祂,就算平常時,也渴望見到祂,希望它能聽到我想復仇的心聲。
就像曾經去尼羅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絕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燒的草地上,聽到耶和華的聲音,我絕對不像摩西那樣猶豫。不論神命令我去哪裡,我都會去。我從來不懷疑祂的力量與存在。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我變成耶和華。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只有力量,才有正義。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麼也沒有。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並沒有做什麼壞事,只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裡。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隨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著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裡。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裡,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跡,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裡。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所以我一定要復仇。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復仇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別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別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帶著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並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我不說話的原因,並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別人低,或不會說話,我只是不想說話。我只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裡,與耶和華對話。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我把她殺死,然後將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麼事都能辦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將狗頭與狗身份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發亮,彷彿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隱密;一旦打探到別人不願為人知的隱私,就到處散播。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討厭嗎?可是,做這種低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這樣的人。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這麼討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裡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我看著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著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會兒。她的真正面目是賣淫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態生活著,我覺得很好笑。
《魔神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