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節

我看了看手錶,頓時倒抽一口涼氣,道:「也就是說還有六分鐘!它醒過來會殺了我們的!」被人砍了幾條須,不氣死才怪呢!小眼睛看了我一眼,說道:「大驚小怪什麼,取了它的須肉,它已經元氣大傷了,段時間內,是沒辦法傷害我們的,正好,我們悄悄跟著它,摸到它的老巢裡去。」
一邊的外國人william,早已經是目瞪口呆,不停的喃喃自語:「ohmygod,baby變成植物?酷……你們中國太神奇了,現在我們要怎麼做?它還會變回來嗎?」
小眼睛道:「馬上就會變回來。」
我心裡著急,沒心情聽眾人多說,忍不住打斷了william和小眼睛的對話,道:「抱歉,先打擾一下,藥拿到了,那麼告訴我,我該怎麼找到被它弄走的同伴?」
小眼睛指了指地上的屍參:「最有可能在它的老巢裡,所以我們要找到它的老巢。」
william道:「酷,植物還會築巢。」
說話間,地面上的屍參果然開始發生變化,整個參提抖動起來,它身體裡那根赤紅色的短箭,也彷彿被一股無形的力量擠壓著一樣,慢慢從參體中被推了出來,緊接著掉到了潮濕的地面。
以此同時,灰色的屍參,又一次在我們眼前,變成了一個灰色的小孩兒。不過這一次,它顯然沒有宋僑明口中的那麼囂張,整個『人』看起來都憔悴了許多,瘦了一圈,一幹成年人圍著它,到有種我們在欺負弱小的感覺。
屍參明顯是有些許智慧的,盯著我們,嘴裡發出一聲恐懼的尖叫,猛的矮身鑽出了包圍圈,竟然是逃跑了。看樣子就如同小眼睛所說,這屍參元氣大傷,現在沒辦法跟我們叫板了。
這種時候,不趁機一舉拿下,更待何時,眾人二話不說,拔腿就跑。
那小孩兒速度很快,但這速度還屬於人的範疇,因此我們一直緊跟其後。用宋僑明的話來說,在此之前,它的速度是屬於鬼魅類型的,前一刻還在眼前,後一秒就趴到你背上了。
那小東西見我們一直追它,於是一路跑,一路恐懼的尖聲叫。
烏史鈴邊跑,邊氣喘吁吁道:「我、我怎麼有種在當壞人的感覺,好像我們幾個大人,欺負一個孩子一樣。」
小眼睛毫不留情的打擊,說道:「這不是你的錯覺,這是事實,我們就是在欺負它!」
「啊……」烏史鈴發出不解的聲音:「可、可它害人啊,是妖怪啊!」
小眼睛臉不紅氣不喘的緊追在前,頭也不回的說道:「人吃動物、反過來也有可能被動物吃。人吃植物,反過來也有可能被植物吃。你吃屍參,你為了你父親的命,它吃人,是為了自己的命,立場不同,何來善惡之分。在它心裡,我們就相當於一群可以吃的豬,只不過現在豬開始反抗,要吃人了。」
他這麼一說,到讓我覺得,似乎真的有那麼些道理。這屍參殺人吸取屍氣和養分,就像人殺動物一樣,各自尋找生存的食物而已。如此一來,我們還真是在欺負小孩子?
這個念頭一冒起來,我就忍不住甩了甩腦袋,心說管它的,既然殺人和殺動物,都是為了自己的生存,都是一種利己行為,那我現在抓它,也是為了保護周玄業,抓的天經地義!
說話間,前頭那屍參頻頻回頭看我們,見甩不掉我們,於是叫的更厲害了,它似乎因為元氣大傷,所以體力也有些不支,竟然逐漸被我們追了上去。眼瞅著就快要追上了,這小孩兒卻突然一矮身,消失了個沒影兒。
眾人跑到它消失的地方,只見周圍到處都是大樹,樹下茂密的生長著一種酷似睡蓮葉一樣的植物,將地表的環境都給遮蔽了,撥開這種植物一看,下方全是發黑的泥土,什麼也沒有。
「呼、呼……怎麼消失了,難不成鑽進土裡了?」宋僑明說著,打著手電筒,警惕的看著我們周圍的土地,八成是擔心又會有手一類的東西伸出來。
小眼睛道:「確實是鑽土裡了,它的老巢應該就在這一片,大家找一找。」在小眼睛的技術指導下,我們很快就發現了一個洞穴。
那洞穴直徑大約有一米左右,黑乎乎的,一股非常難聞的腐屍味兒從洞穴裡傳了出來。我將手電筒往裡打,洞是筆直的,但卻探不到底。難道周玄業就在這裡面?
「周哥?」我忍不住喊了一句。
小眼睛道:「你這麼喊,當然喊不出來。屍參長大一定年月,就不那麼喜歡陽光,所以它們大多會為自己弄一個巢穴出來。遇到資質好的屍體,會帶回洞裡享用。」
資質好的屍體?
屍體還有這個分法?
很顯然,有這個疑惑的不止我一個,其餘人臉上也露出了不解之色。小眼睛見此,便道;「當然,每個人生下來就是不一樣的,人生而不平等,有些人健康、有些人疾病,有些人長得漂亮招人喜歡,有些人面容醜陋總是難以合群……」我忍不住點了點頭,小眼睛於是笑了笑,對我說:「點頭這麼快,看樣子對於這一點,你是深有體會。」
我所出生的環境,就充斥著差異和不公平,所以小眼睛說的這一番話,我早有心得,自然是認同的。教育者總喜歡說;每個孩子都有他自己的天賦,,每個人都是平等的。而事實上,每個人出生的環境都不同,再有天分的人,出生在一個惡劣的環境裡,最終也會泯然眾人,就像那篇著名的《傷仲永》一樣。
小眼睛又接著道:「人生來身體素質就不一樣,再經過後天的錘煉,自然就有上中下之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家老闆身體上必然有過人之處。」我想了想,道:「練過武功算不算?」
「什麼武功?」他反問了一句。
我道:「不知道,反正一劍可以削掉一顆人頭。」
小眼睛突然不說話了,摸了摸他自己的脖子,嘴裡似乎嘀咕了句什麼,我沒聽清楚。
但這會兒我也沒工夫多問,往裡面看了看,便道:「我進去找找,你們在外面等著。」其餘人沒什麼意見,比較現在那屍參沒什麼危險,我就算進去了也不會出什麼事,不過就沖這味兒,也可以想像,裡面的環境肯定很噁心。
然而,就在我放下裝備,做好一切準備打算往裡爬時,從那洞中突然衝出來一個東西,猛地撞到了我懷裡,伴隨著那東西衝出來,還有一聲淒厲的尖叫聲。
我被撞的胸口一痛,不由一屁股跌坐在地,往懷裡一看,衝出來的赫然就是那個史參。
「嘎!!!!」它的嘴張大很大,誇張的幾乎要撐破一樣,緊接著猛地離開我懷裡,朝著另一個方向奔去,一邊跑還一邊發出尖銳的叫聲,一下子就沒影了,彷彿遇到什麼極其恐怖的事情一樣,將我們所有人都整懵了。
眾人面面相覷,想在去追,卻已經不知道該往哪兒墜了。
烏史鈴目瞪口呆,道:「它、它怎麼好像見鬼了一樣?不對啊,它自己就是個參精啊!」
小眼睛目光直勾勾的盯著眼前的洞穴,衝我們打手勢,說:「洞裡肯定還有其它東西,大家注意。」說話間,他還示意我把槍準備好。和小眼睛這幾天相處下來,我知道他還是挺靠譜的,當下給槍支上了膛,槍口直直的眼前的洞穴。
第七十二章一諾千金
眾人打起十二萬分的警惕性圍在屍參的巢穴外,以為裡面會有什麼更可怕的玩意兒冒出來,但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鐘,洞裡卻沒有任何異動,甚至連一點兒聲響都沒有。
眾人等了二十來分鐘,便有些焦躁,面面相覷之下,宋僑明提議道:「要不,進去看看是什麼東西?」很明顯,意思是讓我進去看。我們白天好歹還休息過,宋僑明的體力卻已經是透支了,這種時候想偷點兒懶也屬正常,想到裡面可能還有周玄業,我哪裡會拒絕,當下道:「你們在外面守著,我進去打探打探。」
緊接著,便趴到地上,開始往屍巢裡爬。
這屍巢很深,爬了約莫二十米左右,眼前便豁然開朗。只見內部是個很大的洞穴,人在裡面可以自立起來,燈光打進去,可以看到一些黏糊糊的液體,就像是屍體發酵過後形成的油脂,液體中,夾雜著很多人骨,一些黑色的甲殼蟲,在洞裡爬來爬去,環境噁心的讓人作嘔,如果不是戴著防毒面具,這環境真難以忍受。
就著燈光,可以看到裡面密密麻麻的人骨,除此之外,還可以看到一些黑色的毛髮,那種毛髮很粗很硬也很長,不像是人的頭髮,倒像是野人的毛髮。
我立刻意識到,野人也算人,這野人山裡也並非長長有外人到來,屍參要想吸取養分,想必平時也經常對野人下手。
很快,在這堆骨頭、毛髮、粘液堆裡,我發現了狼狽不堪的周玄業,我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也顧不得髒了,連忙走過去,喊道:「周哥!」一邊喊,一邊伸手去摸他的脖頸,皮膚還是熱的,血管也是突突的跳動著,這讓我瞬間鬆了口氣。
整個屍巢較大,約莫有二十多個平方左右,但這地方除了周玄業一個活人外,就剩下一地的狼藉,根本沒有再看到其它東西。
那麼,剛才驚走屍參,嚇的它從老巢裡鑽出來的是什麼?
我不由得看向周玄業,心說難不成是他?
若周玄業真有辦法對付屍參,也不會被困在這屍巢裡好多天了。
現在人昏迷著,我擔心出事兒,也不敢逗留太久,當即拽著周玄業和一邊骯髒不堪的裝備包開始往外拉,待出了洞口,沒有戴防毒面具宋僑明和刑磊峰,頓時被熏得連忙後退。
我估計自己也髒的夠嗆,便道:「巢穴裡沒發現其它東西,咱們先找個地方休息,順便我得洗一洗,洞裡太他媽噁心了。」眾人從白天走到黑夜,都早已疲憊不堪,現如今周玄業找到了,自然都想著早點兒休息。
我們找了個相對乾燥的地方紮營,在這個過程中,周玄業醒了過來,看向我時,目光中明顯帶著欣慰,但沒等多說一句話,又暈過去了。我檢查了一下,他身上沒什麼傷口,之所以會這麼虛弱,大概是被屍參困住體力耗盡所至,那洞裡根本沒有水,也不知道這幾天他在洞裡是怎麼過的。
紮營後,我們給周玄業餵了些水,宋僑明自告奮勇去煮壓縮餅乾,由於周玄業太久沒吃東西,所以得把壓縮餅乾煮成糊糊才行。
再這個過程,我找到了一個小水坑,將周玄業挪到水坑邊清理了一番,這才沒那麼臭了。
料理好一切,真正入睡時,已經是凌晨的五點多,天都快亮了。眾人輪流把手,一覺睡到了中午十二點才清醒過來。周玄業也醒了,我聞了他幾個問題,但他只是搖了搖頭,張嘴時喉嚨裡只發出了一聲嘶啞的聲音,看樣子是之前太久沒喝水,嗓子受傷了,說起話來暫時很困難,於是我讓他好好休息,一切等恢復了再說。
中午時分,眾人圍坐在一起吃東西,開始商議接下來的計劃。
現在周玄業找到了,但譚刃等人卻依舊沒有下落,他們沒有被屍參抓住,那麼會去了哪裡?別的人我不敢說,但以周玄業和譚刃的關係,在沒有找到周玄業之前,譚刃是絕對不可能一個人回程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還在周圍逗留。
如果我是譚刃,在安全過後,肯定會尋找周玄業留下的蹤跡,連宋僑明都知道返回事發地查看,譚刃那麼聰明的人,怎麼會想不到這一點?但事實證明,譚刃並沒有出現過。
既沒有回程,又沒有尋找周玄業,那麼事情就有點兒棘手了。
我懷疑譚刃也出來事,但我想不出來他可能遭遇了什麼。
猛獸?毒蟲?或者野人?
宋僑明此時也道:「其它兄弟也沒找到,得先找到其他人。」
沉默寡言的衛冕猛地抬起頭,道:「不行,你們答應過我,要幫我救人。」
宋僑明嗆了一下,道:「先找到我們的人,我們的人,手裡都有熱武器,到時候力量更大,救人的勝算更多。」
衛冕卻並不心動,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撐不住的。」
我忍不住問道:「他當時到底是用什麼方法救你們的?」
烏史鈴等人又不說話了,最後衛冕道:「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每個人都有不能為人知的秘密,這個事情我們不會再對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問了。」
他如此明確的開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說下去。
之前為了救周玄業,我答應了他們救人的事,做人就當言而有信,答應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卻有其它計較,對幾人說道:「你們想要的,無非是我手裡的槍,我也實話對你們說,這槍沒什麼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隊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圍困,當時人人手裡都有槍,但根本打不中它們,那些野人,以前應該吃過槍支的虧,所以它們懂的避槍,我們幾人去,說句不好聽的,那是去送死。不過,我既然答應了你們,就不會反悔,但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們說清楚。要不要去,你們自己決定。」
刑磊峰聞言,面露遲疑之色,道:「沒準兒,他已經遇害了,咱們現在去野人窩裡,無異於羊入虎口,我看還是算了吧。」烏史鈴也有些遲疑,深深的歎了口氣,道:「讓我們考慮考慮。」
衛冕聲音忽然增大:「考慮什麼,扔下他不管嗎!」
烏史鈴立刻安撫,苦笑說:「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顧大哥說的有道理,他親身經歷的事情,沒有騙我們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個,但是你們都是我帶進這個叢林的,我必須要對你們的生命負責。傻大個已經被抓了,如果連你們大家最後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她揪著自己的短髮,陷入了苦悶之中,神情顯得很焦躁。
烏史鈴之前是一直堅定的要救那個傻大個的,現在聽完其中的利弊,顯然也陷入了一種矛盾之中。
我接著道:「這件事情,只有你們自己能夠決定。如果要去,我豁出這條命,奉陪到底,但我有個請求。」
衛冕看向我,道:「說。」
我指了指又昏睡過去的周玄業,還有宋僑明,道:「你們也看見了,他們一個什麼裝備也沒有,一個體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闖野人窩,帶上他們也是累贅。」
衛冕接話道:「你的意思是,如果進野人窩,只你一個人參與?」
我點了點頭。
衛冕看了看你昏迷的周玄業,說沒問題,畢竟人已經這樣了,周玄業也幫不上什麼忙了。
宋僑明搓了搓手,將我拉到一邊,壓低聲音對我說:「蘇兄弟,你怎麼這麼死心眼兒。周老闆已經找回來了,我們接著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屍體,沒了也就沒了,能帶回兩具,想必我爺爺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們就一起回去,多好。你這個時候,攙和他們的事幹嘛?」
我道:「宋老闆,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無信,我們事先有過約定,他們幫咱們找人了,現在找到了人,我當然要履行承諾。」
宋僑明噎了一下,道:「咱們手裡有槍,就算不履行承諾,他們又敢怎麼樣?」
「宋老闆,我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一諾千金重,我不能背信棄義。」
宋僑明聞言,露出一副黑鐵不成鋼的樣子,似乎想說什麼,最終只是歎了口氣,道:「小蘇啊,我這麼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畢竟我比你虛長幾歲。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看情況。言而有信,有時候,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這一路走來,我看得出,你是好樣的,但聽我一句勸,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來裝裱門面的,命都快沒了,還要門面幹什麼?」
我沒吭聲。
宋僑明又道:「我跟你舉個例子,就拿我自己來說,小蘇,你覺得我這個人怎麼樣?」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創業,很厲害。」
宋僑明乾笑了一聲,道:「你看,我在你心裡,形象還是很好的。但不瞞你說,我剛開始做生意的時候賣假貨、找假錢、坑合作夥伴,還有一個合夥人,被我坑的傾家蕩產。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個十惡不赦的壞蛋。但我現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後,我開始做慈善,沒人記得我以前幹的事兒。所有人都只記得,我是個慈善家。當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麼樣?他們現在什麼都不是,他們的看法,微不足道。」
第七十三章惡語傷人
我隱約有些明白宋僑明的意思,但卻抓不住關鍵點,宋僑明最後拍了拍我的肩膀,道:「道德這個東西,是約束普通人的,小蘇,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你抱著這些條條框框,最後吃虧的只會是自己。」
我沉默了須臾,和宋僑明對視著,不知怎麼的,我竟然想到了害死黃耀祖的紅毛。片刻後,我道:「宋老闆,或許你說的是對的,但我真的做不出來。如果我今天背信棄義,我以後肯定都睡不好覺,我沒辦法控制自己不去想這些,對不起,我可能要辜負你的好意了。」
宋僑明歎了口氣,拍了拍我的臂膀,道:「人各有志,我能說的,也就這些,或許我才是錯的,你才是對的,誰知道呢?我之前一直覺得奇怪,最開始以為你只是個打下手的,所以確實很怠慢你,這個希望你別介意。」我點了點頭,沒多說。
雖然口號喊的是人人平等,但也就是口號而已。
但其實物以類聚,人以群人,窮人有窮人的圈子、富人有富人的圈子、文化人有文化人的圈子,宋僑明一個大老闆,確實不需要跟我一個打工的拉什麼關係,無視我也是自然的。
他見我點了點頭,便又道:「後來一路上我發現,周老闆兩人對你的態度不像是對待員工,倒像是把你當成自己的兄弟,有什麼好吃的都得給你留一份,你說好不容易挖到個菠蘿解解饞吧,還把肉最好的留給你,搞的我都懷疑你們誰才是老闆了。」這點我承認,心裡也確實很感動,或許正是因為這些點點滴滴的小事,讓我也不由自主,將事務所當成了自己的家,將周玄業等人,當成了自己人。
「現在我有些明白過來了,你這樣的人,雖然死心眼兒,但確實招人喜歡,跟你這樣的人做朋友,放心,踏實,值得。我年輕的時候交了一群哥們兒,整天裡吃吃喝喝,稱兄道弟,聊的海闊天空,後來生意出了事兒借錢的時候,一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反倒是我這些退伍之後就很少聯繫的戰友,最後幫了我一把,哎……說的有些遠了。言盡於此,你自己的事,自己做選擇吧。」
頓了頓,他看向烏史鈴等人,道:「等他們做決定再說,老楊他們還沒有下落,我也得去找他們才行。」
《走屍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