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節


他的目光穿過街道,停在整個街區惟一最佳的觀察點:教堂正對面一家餐館的露天陽台。
「就在那邊!莎克絲,快去,把那裡的東西都帶回來。」
莎克絲點點頭,把一匣新彈夾裝進葛拉克手槍,抓起一把證物袋、一對鉛筆和吸塵器。萊姆看著她跑過街道,沿著階梯一路仔細地檢查上去。「他到過這裡,」她大喊:「這裡有手套痕跡,還有鞋印——磨損的部位和我們以前發現的一樣。」
太好了!萊姆心想。呵,這種感覺真的很爽。溫暖的陽光、空氣、圍觀者,還有令人無比興奮的追逐。
只要你移動,他們就逮不到你。
好吧,如果我們動得更快,也許就能逮得到你。
萊姆無意間瞥了一眼圍觀的群眾,發現有不少人正在看著他,但有更多人,看的是艾米莉亞?莎克絲。
她花了十五分鐘的時間搜索現場,當她回來時,手裡提著一個小證物袋。
「你找到什麼了,莎克絲?他的駕駛執照?他的出生證明?」
「金子,」她說,帶著微笑。「我找到了一些金子。」
「來吧,夥計們,」萊姆叫道:「我們這次動作要加快了,要趕在他還沒把那個小女孩帶到下一個現場之前。快點,快點!」
湯瑪士用一種平移搬運的方法把萊姆從風暴箭輪椅送回床上。他先讓萊姆暫時平躺到一塊滑板上,再小心翼翼地把他移送到克林尼頓大床上。莎克絲看著那輛輪椅被收進萊姆臥室的一間壁櫥——就是上次萊姆讓她放CD時,匆匆阻止她打開的那一間。
萊姆躺在床上休息了一會兒,因為剛才的搬動,呼吸變得十分粗重。
「這一次他留下的線索沒有了,」他提醒在場的人:「我們無法判斷下一個現場在哪裡,所以,我們只好找最大的目標了——他藏身的老巢。」
「你認為我們能找到嗎?」莎克絲問。
難道我們還有別的選擇嗎?萊姆心想,但沒有說出口。
班克斯匆匆忙忙地跑上樓梯,他還沒在房間裡站穩,萊姆就急急地問道:「他們怎麼說?告訴我,快告訴我。」
萊姆知道莎克絲找到的那一小點金子,想要庫柏以現有的這些臨時拼湊的設備辨別出它的成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於是他當時就派班克斯把證物送到聯邦調查局的物證反應小組辦公室,請他們協助分析。
「他們說半個小時以後給我們答覆。」班克斯說。
「半小時?」萊姆不滿地嘟囔道:「難道他們就不能把它放在最優先的位置嗎?」
「他們已經排在最前面了。戴瑞親自在那裡督陣。你真應該看看他的樣子。他命令所有其他的案子都往後靠,還說如果冶金報告不能以最快速度送到你手上,他就要他們好看。你能想像那幅畫面,他簡直把他們壓搾得……你自己想像吧。」
「萊姆,」莎克絲說:「岡茲女士還說了一些情況,也許很重要。嫌疑犯對她說,他可以放她們走,只要她同意讓他削她的腳。」
「削腳?」
「把皮膚刮下來。」
「剝皮。」萊姆糾正她。
「哦。但不知為什麼,他後來卻沒這麼做。她說,到最後,看上去倒像是他自己遲遲下不了手。」
「就像第一個犯罪現場——那個被埋在鐵軌旁的男人。」塞利托說。
「有意思……」萊姆沉吟著說:「我原以為他剝去被害人手指上的皮膚,是為了嚇阻想偷戒指的人,但現在看來未必如此了。看看他的所作所為:割下出租車司機的指頭,帶在身邊到處跑;割傷那個德國姑娘的手臂和腿;偷竊了好多人骨和蛇骨;在折斷埃弗瑞特的手指時放到耳邊聽……這和他看待被害人的方式有關。涉及的領域是……」
「解剖學?」
「完全正確,莎克絲。」
「除了這名叫岡茲的女人。」塞利托說。
「我的疑問是,」萊姆說:「他可以剝下她的皮,然後把她活著還給我們,但他卻因為某種原因放棄了。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塞利托說:「她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嗎?不可能因為她是女人。或許因為她是從外地來的?但那個德國姑娘也一樣。」
「也許他不想在她的女兒面前傷害她。」班克斯說。
「不至於,」萊姆微微一笑,說:「他可不會有惻隱之心。」
莎克絲突然說:「可是她確實有一點和別人不同——她是個母親。」
萊姆想了想。「這點有可能。母親和女兒,雖然還不足以構成放她們離開的理由,但他有可能因為這個才沒有折磨她。把這點記下來,湯瑪士,加上一個問號。」接著他又問莎克絲:「她有沒有描述嫌疑犯的外貌?」
莎克絲翻翻筆記本。
「還是和以前一樣。」她念道:「滑雪頭套、瘦小身材、黑色手套,他……」
「黑色手套?」萊姆看向牆上的便覽表。「不是紅色的嗎?」
「她說是黑色的。我問過她,但她十分肯定。」
「以前也發現過黑色的皮革殘片,是不是,梅爾?也許全都來自手套。如果真是這樣,那紅色的皮革又是從哪裡來的?」
庫柏聳聳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找到過兩塊這種東西,所以應該是他隨身的物品。」
第83節:聖經
萊姆翻來覆去地查看證物袋。「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發現?」
「還有在教堂小巷裡和側門口吸起來的碎屑。」莎克絲把吸塵器裡的東西拍落在一張白報紙上。庫柏走過來,用放大鏡仔細查看。「一堆廢物。」他說:「大部分是土壤。有一點點礦物,雲母片巖和長石。」
都是這座城市裡隨處可見的東西。
「還有呢?」
「還有一點腐化分解的樹葉。就這麼多,沒別的了。」
「岡茲穿的衣服上有什麼?」
庫柏和莎克絲又打開一張白報紙,檢視從衣服上刷下來的碎屑。
「大部分還是土壤,還有幾塊石頭樣的顆粒。」
「他把她關在他老巢的什麼地方?準確位置?」
「地下室的地上。據她說是土地。」
「太好了!」萊姆叫了一聲,吩咐庫柏:「用火燒燒看。」
庫柏取了一些樣本放入氣相色譜分析儀中。他們耐著性子等待結果出來。終於,電腦屏幕閃動了幾下,顯現出月牙狀的格子圖案。
「好了,林肯。很有趣,丹寧的含量很高,還有……」
「碳酸鈉?」
「沒這麼神吧?」庫柏笑了。「你怎麼知道?」
「18、19世紀的人把這種東西用在制革業上。丹寧酸用於保護獸皮,而鹼用於修補。這麼說,他的老巢應該在以前的制革廠區附近。」
萊姆笑了起來,掩飾不住自己的得意。他心想:你聽到腳步聲了嗎,823號?我們已經到你背後了。
他把目光落在倫道爾測繪的地圖上。「制革的氣味很難聞,沒有人願與他們為鄰,因此被政府部門限制得很嚴。我知道在下東區有一些制革廠舊址,還有在西格林威治村——當年它真的是個村落,緊挨著城區邊緣。在50年代,遠一點的西區也有制革廠,就離我們找到那個德國女孩的牲畜場不遠。對了,20世紀初的哈萊姆區也有制革廠。」
萊姆瞥了瞥雜貨店清單——上面列著賣出牛小腿骨的夏普瑞超市的位置。「切爾西可以排除,那裡沒有制革廠;哈萊姆也不可能,那裡沒有夏普瑞超市。所以,他的老巢應該在西村、下東區或中城西區——又是地獄廚房,他似乎很喜歡這個地方。」
可是,這片地區的範圍足有十平方英里,萊姆心裡明白得很。他在從事刑事鑒證工作的第一天就已懂得,曼哈頓遠比北森林更容易躲藏。
「我們繼續往下看。卡羅拉衣服上的石頭是什麼成分?」
庫柏俯身在顯微鏡上。「好了,找到了。」
「傳給我看,梅爾。」
萊姆的電腦屏幕亮了,顯示出一些碎石和晶體,看上去就像一顆顆璀璨的小行星。萊姆仔細觀察這些顆粒。
「轉動一下方向。」萊姆要求。屏幕上有三種物質緊緊地靠在一起。
「最左邊的是大理石,粉紅色,」庫柏說:「和我們以前找到的一樣。至於夾在中間的那層物質,是……」
「是灰泥,另外一種是褐砂石。」萊姆大聲宣佈。「這是聯邦時期風格的建築,就像1812年興建的市府大會堂。只有建築物的正面使用大理石,其他部分則用褐砂石,這樣做是為了省錢。的確,他們只有這麼做,原本用做購買大理石的錢才能挪出來,流進承辦者的腰包。好了,我們還有什麼東西?火場的灰燼。讓我們找出引發這場大火的元兇。」
庫柏用氣相色譜分析儀分析灰燼的樣本。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屏幕上的曲線圖。
新近精煉的汽油都摻有製造廠家加進去的染劑和添加劑,只要嫌疑犯購買汽油的加油站沒有把不同批的汽油混在一起,就能藉此追溯到單一的來源。庫柏宣佈,灰燼中的汽油成分與「汽油市場」下屬加油站出售的汽油完全吻合。
班克斯馬上抓起工商企業名錄查閱。「曼哈頓有六座這家公司的加油站,三座在下城,一座在第六大街休斯頓路口,一座在德蘭喜,東503號。還有一座在十九街與十八街之間。」
「十九大街太偏北了,」萊姆說,眼睛盯著一覽表。「東區或西區,到底是哪一座?」
《人骨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