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在「工蜂」群裡,出現了第一個瘋子。
那是一個年逾六十的老人。他在一年前加入了曹蕊的團隊,是個態度謙和,具有儒雅氣息的學者。返回昆明之後,他在第一時間趕到了曾經的家。老人清楚記得自己獨生女兒被喪屍分食的那個下午。他拒絕了別人幫助,獨自一個人走進屋子,把散落在地面上發黑變臭的骸骨一根根撿起來,收攏。然後像和平時期那樣打掃房間,用抹布把每一件傢俱擦洗乾淨,打開窗戶,把淤積已久的空氣釋放,使整間屋子變得清新乾爽……做完這一切之後,老人在床上把女兒的骸骨慢慢拼合,在屍骨表面放上自己從外面商店裡收集的漂亮衣裙,久久地看著,默默地哭泣著。
「蜂群」是一個維繫緊密的整體。其間,不斷有人勸慰老人,不斷有人過來對其進行開解。老人總是含著眼淚微笑拒絕,他坦言自己需要獨自一個人呆著。再也沒有什麼比目睹親人屍骨更加悲慘的事情。然而就是這樣,當其他人第二天清晨做好早點,邀請老人共進早餐的時候,卻發現老人躺在床上緊緊抱住那些骸骨,神智已經變得混亂,再也無法恢復清醒。
死亡和活著,是任何人都無法逾越的障礙。儘管「工蜂」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和思維能力,卻終究要受到理智和感情的限制。從生物進化的角度來看,這無疑是一種缺陷。可是,我們寧願帶著這種缺陷一直走到進化的盡頭。因為在人類的字典裡,這種缺陷性情感的名字,叫做「愛」。
人們開始自發的對金馬碧雞坊廣場進行清洗。總有些乾涸血跡是無法被抹掉了,乾硬的骸骨被運走燒掉。無論它們曾經屬於人類,還是喪屍,都已經不重要。
牌坊下面每天都堆放著不同的鮮花。那都是孩子們採摘而來的野草和花束。有白色的雛菊、淡紅色的醡漿草、嫩黃色的蒲公英……孩子們最初並不知道用鮮花寄托哀思,只是有一個小男孩看過某個大人把一束野菊花擺在那裡,並且一個人獨自坐在那裡哭了很久。懵懂中的孩子非常好奇,於是回家去問自己的父親。父親沉默了很久,慢慢地告訴他:「在天上,有很多靈魂在看著我們,祝福著我們。」
擺放鮮花的舉動很快成為孩子之間的一種遊戲。大人畢竟沒有太多時間來進行類似的舉動。他們必須為了食物,為了更好的活下去而努力。但不管怎麼樣,一群孩子和鮮花之間的故事就這樣流傳下來。不僅僅只是在這個廣場,在人們曾經居住過的社區,在那些值得留下記憶的高樓大廈,在那些生活過的房間,都有著不同的思念和祝願在繼續。
一期清理工作結束後,老宋返回了昆明。
曾經居住過的那幢樓依然矗立著,小區院子裡的香樟樹生長茂盛。老宋花了近兩個鐘頭的時間,才用鐮刀割去了從綠化帶裡瘋長出來的野草,清理出一條通往樓道單元門的路。
原本屬於他的房間裡佈滿垃圾和灰塵,牆角到處都是蜘蛛網,幾隻壁虎趴在牆壁上對突然闖入的陌生人虎視眈眈。在客廳裡,老宋看到了那具被自己砍掉腦袋的屍體。她只剩下一堆散亂的骨頭,完整胸廓覆蓋住的陰影部分,成為蟑螂最喜歡的安樂窩……這一切讓老宋不由得心生感慨,也隱隱有些悲痛。記憶裡那個喜歡自己的和善老教師再也無法活過來。儘管自己現在是地球「蜂群」的最高首領,只要願意,有無數女人爭相成為自己的伴侶。然而老宋從未產生過類似的念頭。他一直記著這具屍體,一直記著那天發生的每個細節。
每個倖存者都有屬於自己的痛苦,都有保存在腦海深處的悲傷故事。
重新佔領廢棄城市,無疑是值得慶祝的事情。然而,每一個陸續返回城市的難民,都會不由自主找到自己原先居住過的房屋,看看那些陳舊雜亂的物件,從灰塵和垃圾當中翻找照片,努力尋找某個被自己和愛人喜歡過的小擺設。那裡曾經有他們的父母、妻兒、親人、朋友……
他們都死了,而我還活著。
這當然值得慶幸,卻也是世界上最悲慘的事情。
在逃難的時候,人們相互推擠,責罵,爭搶。為了一點點食物,拔刀殺人欺凌弱小之類的事情很常見。強暴女性,甚至搶奪對方的孩子殺掉吃肉,一群人殺死一個人分食求活……骯髒卑鄙的暴行,在那種時候恐怕誰也不認為是罪惡。人們有各種理由進行推托,認為那是在絕望境地下的最原始本能。
返回昆明城內的居民,不斷出現自殺者。
第一起事件,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他抱著與家人合影的相片,從十六樓頂跳下。人們在他的衣服口袋裡找到一份遺書。男子用最痛苦的語句對自己遺忘的行為表示懺悔,他坦言死亡對自己而言是一種解脫,是一種贖罪。
一個從新柳州基地市回來的女人用繩索上吊自盡。她在基地市酒吧裡工作過,連她自己也說不清楚究竟與多少男人發生過關係。她只是不想被活活餓死,可是回來以後,卻產生出對早已死去丈夫的強烈負罪感。連她自己也說不清楚究竟是為什麼,在最糟糕最絕望的時候,都沒有產生過「死」的念頭,而是拼盡全力不顧一切也要活著。偏偏在看到希望,重返家園,在佈滿灰塵衣櫥裡看到丈夫衣服的時候,整個人卻徹底崩潰了。
還有一個隨同部隊進入城市,已經晉陞為少尉的軍官。他負責管理城郊十七號焚化爐的周邊秩序。當少尉抱著一具死者骸骨跳進焚化爐的時候,周圍的士兵和工作人員全部都被驚呆。火焰和高溫瞬間吞沒了少尉,他自始至終也沒有發出一聲慘叫。清理少尉遺物的時候,人們找到了一本日記。那上面記錄了少尉還是難民的時候,在逃亡路上殺死兩名同伴,以人肉維持渡過那段最艱難日子的整個過程。日記一直記錄到少尉自殺的前一天。字裡行間充滿痛苦和自責,他覺得自己是毫無道德可言的食人魔鬼,覺得身邊隨時都有冤魂向自己索命。儘管已經成為軍官,已經是擁有五階強化體質的「工蜂」,少尉心裡仍然充滿強烈的負罪感。除了自殺,他什麼也做不了。
大量的心理輔導小組被建立起來,無論是軍隊還是民間,人們都在用各種方式擺脫過去的痛苦記憶。但有些事情終究是無法避免的,即便是老宋自己,也時不時感到揪心和難受。尤其是早上醒來的時候,往往發現枕頭和被子都被淚水浸濕。
「為了那些死去的人,建一座紀念碑吧!」
這建議得到了所有人的認同。新建紀念碑很快成為所有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原先佈滿屍體骸骨的廣場上,只用了兩個多星期就矗立起一座三十米高的鋼筋混凝土尖樁。沒有什麼花哨的設計,就是一個稜錐形狀的柱體,外加一個正方形的底座。沒有文字,沒有圖案,四周也沒有設置圍欄和管理人員,但每個看到它的人,都知道那是病毒爆發以來所有死者的新建居所,一座專門為靈魂設置的墓塚。
張熙辰今年四十一歲了,是個體格削瘦,性格沉默的中年男人。
他喜歡安靜,喜歡一個人坐在角落裡抽煙。即便是成為「工蜂」以後,仍然保持著這個習慣。
張熙辰曾經無限期盼著想要回到這座城市。可是當自己真正走進熟悉的街道,走進那間充滿無數回憶房間的時候,他覺得忍不住渾身顫抖,忍不住想要從樓頂上縱身跳下去。
這念頭在他腦子裡已經盤桓了好幾個月,如同螞蟻般瘋狂嚙咬著心臟。
看了一眼擺在桌子上的鬧鐘,現在是半夜兩點三十九分。
張熙辰一直看著擺在鏡框裡與妻子的合影。他很想抽根煙來緩解一下緊張的心情,卻連續幾下都沒法打著火機,只能煩躁無比的把香煙揉碎,扔掉。
原本的家庭很幸福,直到病毒爆發,喪屍衝進來,在臨盆的妻子肚皮上挖出一個大洞。那天,張熙辰親眼看到了用這種殘忍方式出現在面前的孩子。那是一個女嬰,連「爸爸」和「媽媽」都不會叫,就被兩頭喪屍活活撕成兩半,如八輩子沒吃飽過的餓鬼般塞進嘴裡瘋狂咀嚼。
在新成都基地市的外面,張熙辰遇到了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她那個時候剛剛生產完還不到兩周,身體極度虛弱,丈夫死了,食物也全部吃光。女人哀求張熙辰救救自己和襁褓裡的孩子。作為報答,女人答應會永遠陪在張熙辰身邊。當天晚上,女人用嘴巴服侍了張熙辰。
那個時候,張熙辰自己的食物也不多,背包裡只有兩隻剛抓到的老鼠、一小包新鮮草根、還有兩個酸澀不堪,尚未成熟的青梨。
女人也許是餓狠了,一鍋鼠肉湯被她喝得乾乾淨淨,連骨頭也沒有剩下。
張熙辰徹底暴怒了。他同樣也覺得餓,此前女人給予的生理滿足完全無法代替吃飽的感覺。女人也覺得自己顯然做得有些過分,跪在地上連連哀求,連聲說自己實在是餓得失去理智,以後再也不會這樣。然而怒火沖天的張熙辰根本聽不進去,他在逃難途中見過太過因為飢餓導致體力不支死去的事情,卻從未想過,這種事情某天竟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第428章父子
沒有親身體驗過飢餓的人,根本無法想像一個饅頭、一碗米飯,哪怕是一塊發臭的爛肉對於餓者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轆轆飢腸會阻斷大腦思維,讓彬彬有禮的紳士變成惡魔,讓最謙和的長者變成瘋子。這是世界上最原始最直接的慾望推動,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為了得到滿足,你願意拿出任何東西與其進行交換。
張熙辰已經記不清楚自己在那個時候的具體想法。他只知道自己直接抓住女人肩膀,將她直接按進火堆裡。漂亮的長髮立刻變成了火焰,美貌的面容被燒成一片焦黑。女人一直發出歇斯底里的慘叫,那種聲音已經超越了正常人的求救範疇。火很大,空氣中很快瀰漫開焦糊惡臭和很香的烤肉味道。這裡的動靜引起了不少周圍難民注意,好幾個人在周圍駐足觀看,卻沒人上來勸阻。只有一個應該是同樣被餓得受不了的老婦蹣跚著走過來,哀求自己把已經死掉的女人分給她一些。哪怕就算是肉最少,最難吃的腳趾頭也行。
張熙辰當時砍掉女人的一隻腳,扔了出去。怒火沖天的他直接把被燒死的女人從火堆裡拎出來,用帶血的刀子隨便刮掉女人頭部的焦糊部分,撒上鹽,大口嚼吃著已經烤至半熟的人頭。
長得漂亮的女人,並不比其他人好吃。那張臉雖然容易引起生殖器的原始反應,卻因為此前和平時期塗抹過太多化妝品,張熙辰總覺得吃在嘴裡有股難以言語的重金屬味兒,絲毫感覺不到鮮嫩,反而有種咀嚼沒煮爛老母豬肉的費力感。
吃人這種事情,在新成都基地市外面的難民營很常見。即便是難民,也認為敢於獨自殺人吃人的傢伙都是瘋子,自然沒人會過來招惹張熙辰。他那天晚上吃得很飽,睡得很香。
半夜,張熙辰被嬰兒的哭聲驚醒。
不知道為什麼,對於那個剛剛出生沒幾天,還裹在襁褓裡的嬰兒,張熙辰絲毫沒有想要將其殺死吃肉的慾望,反倒有種說不出的苦澀與憐憫。
張熙辰不知道應該如何養育嬰兒。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掄起刀子,把死去的女人砍成大塊,撿了幾塊柔軟的部位和容易熬煮的骨頭,做成一鍋濃白色的肉湯。至於剩下的肉,則是用鹽巴醃起來,便於長久保存。
嬰兒當然不知道肉湯裡煮著自己媽媽的身體。他喝的很開心,喝飽以後就「呵呵呵」笑著。那種感覺讓張熙辰很舒服,也很滿足。很自然的,他開始撫養這個男嬰,將其當做自己的兒子。
幻想中的場景被一陣冷風刮走,張熙辰重新回到了現實。
一個男人,帶著孩子生活了三年多的時間。他管他叫「爸爸」,他管他叫「兒子」。儘管年齡剛滿三歲,男孩已經學會了如何用刀,知道如何捕捉老鼠,懂得分辨一些最常見的可食用植物。在尚未成為「工蜂」以前,曾經有好幾次,男孩被別人當做被捕獵目標,也有人提出用餅乾和罐頭想要將他從張熙辰手裡換走。他很清楚那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卻從未答應過,也使用最直接最瘋狂的暴力,把想要捕獵男孩的餓鬼打跑,砍死。
回到家,看見妻子與自己的結婚照片,張熙辰才恍然發現,自己在那個時候犯下了何等可怕的錯誤。
他再也無法面對男孩。
男孩曾經很多次問過:「爸爸,我的媽媽在哪兒?」
這問題讓張熙辰感到很滑稽,不可思議,也難以啟齒。
老子總不能告訴他:「你媽被我吃了,你小子也有份兒。當初要不是用你媽的肉熬湯,你也活不到現在。」
《黑色紀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