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節


我身邊的小女孩也在和他媽媽聊天。
小女孩說,麻麻,為什麼這條街叫長恨街。
少婦說,這條街用的是白居易《長恨歌》的詩名。
我還想這少婦真把她娃當神通了,那麼點大,知道誰是白居易嗎?
接著小女孩說了一句話,我把震住了。
小女孩說,為什麼不用駱賓王的鵝鵝鵝呢,白居易的我老記不住,不喜歡他。
不過小女孩說出了我的疑問,我也一直在想為啥要用白居易的詩名呢?
少婦笑著說,因為白居易是咱們家鄉人啊,你現在記不住,長大就記住了,來乖,快吃。
白居易是渭南人,我才知道啊,我恍然大悟,竟然和小女孩一起點了點頭,然後一起噢了一聲,簡直是神同步。
我的舉動引起了少婦注意,少婦竟然對我投來警惕的目光,我這才發現我今早起來忘了刮鬍子,我一臉絡腮鬍,一天不刮就跟老了十歲似的,估計是把我當成怪蜀黍了。
我臉憋得通紅,咳嗽了一下,端起碗一口喝完豆腐腦,結了帳頭也不回地走了。
還沒走幾步,就聽見身後一陣狂吠,聽聲音是小狗的叫聲。
我轉頭看去,見是一直吉娃娃對著我一個勁狂吠,我順著狗鏈子往上看去,牽著狗鏈子的是一個老頭,估計是出來遛狗的。
老頭一臉抱歉,對我說,「這狗平時不這樣,要不你趕緊走吧,走遠了它就不叫喚了。」
我一聽這話,更覺得今天出門不利了,說實話,我狗緣挺好的,無論是殺品種的狗見了我都顯得很親切,這還是第一次聽見狗這麼對我狂吠,那種感覺就好像心被撕裂一樣,太打擊人了。
我鼻子哼了一聲,點了顆煙,大步朝前走去。
順著夢仙路往回走,路過出事的地方,我看見有兩輛警車停在路口,還用黃色警戒線和路錐保護了現場,聽我身邊看熱鬧的人說,只是財產損失,還沒有死人,包括那司機也只是輕傷,被送到地區醫院去了。
我聽了很慶幸,沒死人就好啊,什麼都沒有生命重要,不是嗎?
我正準備走,又聽見我身邊一個女的給他男的說,那司機被從車窗裡掏出來,嘴裡喊著鬼,鬼。是不是真看見鬼了。
他男人說,別瞎掰掰,大白天的哪有什麼鬼,那司機腦子被撞壞咯。
這女的話說得我渾身一冷,若是以前我聽到這話,肯定會說這女的愚昧無知,但是黑爺的出現,卻讓我不得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這些玩意兒。
本來吃了早點,心情不錯,不知為什麼突然情緒有些低落,那種感覺很難受,心裡總是懸在空裡,無法徹底著落。
我將煙屁股掐滅,逃也似的離開了車禍現場,不知為什麼要逃,但就是不想在那呆,想遠遠避開。
快到家門口的時候,我看見前面路口突然拐進來一輛大眾藍色polo,車開得很慢,就在我前面不遠處,我覺得很是眼熟,緊接著我的手機就響了,我翻開一看,是李劍打來的。
我突然想起了什麼,迅速穿過街道,藏身在路邊的一根電線桿後面,然後接了電話,我還沒說話,就聽那邊說,「二,我們到度假村了,你家在什麼位置?」
我的外號叫「二」。
我聽聲音不是李劍,卻是邦楚,我小聲說,「呃,在採蓮街和相思路最後一個路口那,你們先走著。」
我不等電話那邊回聲,直接掐斷了。
前段時間我們在網上聊天,李劍告訴我他買了車,沒錯,就是那輛藍色polo,我必須先趕回家,把黑爺藏起來,不然還不把這倆貨嚇死了,而且我還不準備讓別人知道黑爺的存在。
我把手機揣進兜裡,撒丫子就往回跑,跑了沒幾步我就停下了,因為我看見那輛藍色polo突然拐進相思路去了。
因為順著相思路走,離我家是越來越遠,我正納悶怎麼回事,卻突然想起來李劍是個路盲,是那種看著路標都找不到地方的那種。
然後我就不跑了,改走的了,反正他倆一時半會是找不到我家的。
我回了家,剛進院子,就看見黑爺在兩個窗戶來前來回飄著,幸虧窗簾是半掩著,不然還不被人發現了。
這兩個窗戶分別是一樓左右兩邊房子的半落地窗,我趕緊用鑰匙把防盜門打開,衝進客廳。
黑爺正好從左邊屋子裡飄出來,我對黑爺招了招手,黑爺飄到我頭頂停了下來,我仰著脖子對黑爺說,「家裡要來人,你去二樓廁所躲一會,我不叫你,你不要出來亂跑。」
黑爺在我頭頂打著旋,然後嗚咽了兩聲。
我還是頭一次聽黑爺連著嗚咽,我見他沒動,急了,用命令式的口氣說,「我現在升你為廁所校尉,專職守護二樓廁所,不准讓任何人進去,你更不能出來。明白嗎?」
一聽陞官了,黑爺嗚咽了一聲,竟然貼著天花板向二樓飄去。
就在這時,我手機響了,我一看是李劍,卻沒有接聽,而是看著黑爺消失在樓梯口,這才從容地按了接聽鍵。
李劍可能在開車,手機裡傳來邦楚的聲音,「二,我們到最後一個路口了,媽的繞了一大圈,你家門牌號多少?」
我說,「你往裡面慢慢開,我這就出來接你們。」
掛了電話,我就出了門,到了大門口,正好看見那輛藍色polo朝我這邊開過來,便朝他們喊了一聲。
我把鐵柵門敞開,車直接開進了院子。
先是邦楚從副駕駛上下來了,這傢伙當過兩年兵,身體鍛煉的很結實,留著圓寸,人雖然有點黑,卻看著很精幹,也很有男人味,尤其是下巴下面留著那一撮鬍鬚。
兩年沒見了,你這貨一點都沒變啊,尤其是那身痞子氣,我走過去,拍了拍邦楚的肩膀,很開心的笑了。
邦楚嘿嘿一笑,說,你看著還是這麼猥瑣,滿臉鬍子,也沒變啥。
我一摸臉上的鬍子茬,笑著說,今早起來忘了刮,刮了就不猥瑣了。
猥瑣是一種氣質,豈是能刮掉的。李劍從車裡下來了,手指頭裡轉著車鑰匙。
李劍從小家庭條件比較好,穿著比較時尚,人也長得白皙,身材修長,留著短碎發,給人一種清新的現代氣息。
不過在我看來,這貨臉上有點賤相,挺符合他的名字的。
《我的房客是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