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節

本來大家相安無事,可是,王澤離奇失蹤後,王總一直沒有放棄對真相的探求,前段時間,他終於找出了王澤死亡的真相。他告訴我,王澤其實是被馮堅殺了的。當年王澤臨近畢業,王總逐漸讓他參與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來。並隱有讓王澤替代馮堅掌管公司人事的意思,這就激怒了馮堅,馮堅開始跟蹤王澤,並掌握了他的作息規律,最後找機會殺了他並且把屍體藏了起來。
這件事讓我很是震驚,我說這種事完全可以報警,讓警方來處理。他卻說這事已經過去二十多年了,他也是花了大量的錢,找了許多的人調查,再讓專業人士把這些人的問話材料放在一起分析,才再現了當年的事情,可是根本沒有直接的物證與人證,定不了馮堅的罪,就算能定罪。也過了二十年的追訴期,法律根本奈何不了馮堅。
所以,他想要用自己的方式為王澤報仇。
當我聽了這事後,腦子裡全被憤怒代替了,直罵馮堅不是人,王總在一旁,神情很是落寞,我看著他的樣子,心裡也很難受。
這個時候,他繼續說,本來他已經得了癌症,橫豎是一死,他完全可以自己殺馮堅的,但他現在的身體很虛弱,做不了這事,並且一旦事情敗露,公司也就垮了,他不想看著自己一生打拼的成果這樣毀於一旦,所以才找到了我。
他見我還是有些猶豫,就說他已經想好了一套完美的殺人方法,如果我幫他,他可以讓我全身而退,警察根本查不到我頭上,等他死後,我還可以順利繼承公司的一切。如若不然,他幫王澤報不了仇,我即便是當了公司老總,馮堅也有可能使壞。
聽到這裡,再想到王總這二十來年對我的恩情,我終於動搖了。
我讓王總給我說了殺馮堅的方法,我考慮了一晚上,覺得的確可行,就答應了下來。第二天晚上,王總用剛買的一張電話卡給馮堅發了一條短信,讓他開車到城郊一處地下停車場,說是要告訴他有關劉思思的一些事情。本來我還擔心馮堅不會來,王總卻說馮堅其實很喜歡劉思思,他一定會來的。台討私才。
馮堅果然來了,他停好車後,王總與我拉開車門坐了進去,他見著是我們,很是詫異,王總隨即說有人給他發了一段劉思思與其他人上床的視頻,說著還從包裡拿出了一個盤,馮堅的車上就有視頻播放器,王總把盤拿給馮堅,讓他自己看。
馮堅一聽這話,也不問其他的了,就專心弄盤,而此時,坐在後排的我就按事先計劃好的,用繩子猛地勒死了馮堅。
一切進展得很順利,馮堅死後,我開著他的車出去,王總開他自己的車。之所以選擇那個停車場,是因為那裡面完全沒有監控,停車場平時也沒什麼人。
出來後,我們把車開到了城外,然後把馮堅的屍體放到了王總的車後備箱裡,那裡有事先準備好的裝屍體的袋子。隨後,我們把兩輛車開回了城裡。為了保險,我把馮堅的車牌照取了下來,並把車開到了一處偏僻的小巷子裡停好,下車後我又清理了車上的痕跡,這才離開。
至於馮堅的屍體,被王總拉回了他自己家裡車庫放著,他有三輛車,後面的日子,他一直開另外的車上班。過了一周,不知王總從哪裡弄了一輛二手車。在他家車庫裡,我們把馮堅的屍體搬到了二手車後備箱裡,雖然馮堅已經死了好些日子了,因為那袋子是密封不透氣的,所以外面並不能聞到氣味。我開著那車停到了公司樓下的車庫,然後走樓梯上去,從一樓離開了。
那車子一直放在車庫裡面,直到馮堅屍體被發現的前一晚上,我按事先的計劃,以垃圾桶為掩護,把馮堅的屍體搬到了公司門口,然後離開。我問王總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這樣才能徹底洗脫我與他的嫌疑,讓警方以為是公司的競爭對手幹的,並且那個時候馮堅已經死了很久了,從屍體上根本查不到任何線索。
在搬屍體時,王總給了我一枚皮鞋標誌,讓我扔在樓道裡,我問他這是何意,他說可以誤導警方的偵破方向,耗費警方的資源與耐心。
後來,我聽說馮堅屍體的嘴裡沒有舌頭,我去問了王總,他承認是他割下來的,他說這樣他才解氣。
我本以為這事就這麼完了,可是沒有,那天王總給了我一把鑰匙,並交待了我另外一件事。他說這鑰匙是劉思思家樓上住戶的,他讓我在那裡住一晚上,趁半夜把一根黑色的布條綁到劉思思的防護欄上。之後他給了我一個包,包裡除了黑色的布條,還有登山繩索和打地鋪用的東西。他叮囑我必須白天進去,睡一晚上再出來,不然會被保安記住。
我問他為什麼要做這件事,他說馮堅生前喜歡劉思思,變成鬼後肯定會去找她,而那黑布條可以打散他的魂魄,他說馮堅殺了王澤,他要讓馮堅死了都不得安寧。我想著馮堅也確實可恨,並且這件事是傷鬼而不是傷人,我答應得很乾脆,按著他說的去做了。
讓我沒想到的是,幾天後傳來了劉思思自殺的消息。那天早上,我勸解著劉思思父母的同時也覺得這事有些蹊蹺,心想會不會與那個黑布條有關。這一次,沒等到我問,王總打電話告訴了我真相,他說劉思思是被馮堅嚇死的,那個黑布條就是用來招馮堅鬼魂的。我當下駭然,王總卻沒給我過多時間,他讓我呆會安撫完劉思思父母後,叫上周登一起送劉思思屍體去殯儀館,並在殯儀館找到一個叫莫凡的人,讓他找機會割下劉思思的耳朵和一絲頭髮。
聽到這裡我震驚的同時也很猶豫,王總卻說我已經沒有回頭路了,因為馮堅是我殺的,如果我不聽他的,什麼都沒有了。而只要我聽他的,等他死後,公司照樣是我的。
這個時候,我才知道自己上了賊船,殺人不是小事,我沒得選擇。我只得按王總所說的做,我不明白的是他為什麼讓我把周登叫上。到了殯儀館,正好是莫凡來搬劉思思屍體,我趁機轉告了他王總的話,他什麼都沒說,點了點頭。
第二天,王總給了我一個袋子,我問他是什麼,他說是劉思思的耳朵與頭髮,讓我偷偷裝到飲水機裡去。到這個時候,他已經不告訴我具體原因了,只說他剩下的時間不多了,他必須要除掉公司的這幾個人才能安心離開,至於割掉他們的器官是出於一種秘法,讓他們的鬼魂不能影響到公司的運勢。
他還說已經把遺囑放到律師那裡了,讓我安心,等他死後我就可以順利繼承。王總算是摸透了我的心思,軟硬兼施,我沒得選擇,不聽他的話不僅會失去公司,甚至會作為嫌疑犯被抓進去。
不僅如此,他還要求我像平時一樣正常飲用飲水機裡的水,我每天都是忍著噁心喝的。後來,劉思思的頭髮從袋子的縫隙中鑽了出來,被一同事喝到了,我又按王總要求,請來專業人員拆機檢查,檢查的時候,我拿出那個袋子,工人問我是什麼,我說是用來增加水中礦物質成份的,等著把飲水機檢查完後,我再次把袋子放進了機子裡密封起來。
王總讓我殺周登的時候,告訴我這是最後一個,虧我當時還天真地信了。,看書之家!:..
第117章有罪的人
王總告訴我,劉思思死後,周登每天下班都會去劉思思家後面的西山公園呆一段時間,有時會呆得很晚。西山公園去的人比較少。而周登站的地方在山上,人就更少了,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那天下午。王總把周登叫到了辦公室,給他作了交待,讓他把公司鑰匙給行政部的其他人,並說是家裡有事請了一天的假,同時,王總讓他告訴家裡公司安排他出差一天。當時我也在場,周登聽著這個安排,滿臉疑惑,王總這才說,是他私人想拜託周登幫個忙,讓周登晚上十一點到王總家去,至於是什麼事,到時候再說。
周登人年輕,上進心強。老闆交待私事證明是看重他。他聽後當然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他走的時候,王總刻意叮囑他務必按交待的那樣對他家裡和對公司這邊說,周登忙不跌地點頭。
周登走後,我問王總為什麼要這樣安排,他說這樣一是可以讓人覺得是周登自己有私事要做,既不想讓公司知道又不想讓家裡知道。事發後也可以誘導警察往這方面想;再一個。這樣可以多爭取一天的時間,周登的屍體晚發現一天,作屍檢時也更不容易發現痕跡。
那天下班後,我與王總開車一直尾隨著周登,等著見到他進入西山公園,我們就近找了個停車場把車停好。本來周登是呆不到那麼晚的,王總刻意讓周登十一點去找他,周登從山上下來得早的話也沒去處,所以就呆得比平時久一些。
我是接近十點進入公園的,那時西山公園裡幾乎沒人了,我在夜色的掩蓋下悄悄上山並走到了周登經常站的位置,這個位置是王總事先就給我指明了的。
遠遠地,我看到了周登,我慢慢繞到了他身後,在這個過程中,他一直往劉思思家的方向望著,一直沒有發現我。到了這個程度,我也沒有優柔寡斷,乾脆利落地用刀殺死他後,按王總意思,把他拖到了一個更偏僻的地方,剜下他的眼珠,拿走了他身上的所有東西,再清理了一下痕跡後離開了現場。下去後,王總把周登眼珠放到了事先準備好的盒子裡,我們一起回到公司,他讓我把盒子放到閱覽室的書架上並用書遮住。
後來周登屍體被發現,我們按事先說好的,積極與警方聯繫,出措施安撫公司員工情緒,讓人根本懷疑不到我們頭上來。
我以為噩夢到此就全部結束了,可是,今天上午,我與王總在辦公室說事情時,他桌子上的一張紙條被風吹著飄到地上,我幫他撿起來時瞟了一眼,上面寫著金木水火土五個字,每一個字後面寫有一個名字,已經死了的馮堅、劉思思和周登分別對應著「火」、「水」和「木」字,而「金」與「土」從個字後面則寫著米嘉與我的名字。
當時王總有些驚慌地從我手中搶走了紙條,並讓我別亂想,還說他這幾天晚上都痛得睡不著覺,讓我下午陪他去醫院看看,現在事情解決得差不多了,他準備住院治療,死在醫院裡的話什麼事也方便一些,又給我交待了一下墓地的事情。
他說的這些話時很認真,臉上也流露出了那種即將離去的悲傷,這再次轉移了我的注意力。
可是,我從他辦公室出來後,回想著紙條上的字,心中又忐忑了起來,特別是我自己的名字也在上面,這讓我惶恐不已。走到我自己辦公室時,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事情,馮堅、劉思思和周登分別被挖下了三樣器官,並被藏在公司的三個角落,之前我不明白王總的用意,現在我懂了,這似乎與五行相關。
我想起劉思思、周登與米嘉都是近幾年王總刻意招聘的,我心中有了個大膽的猜想,忙著調出了這幾人的資料,找到他們的出生年月日,再換成陰曆日期,最後在網上找了一個測命的網站,我把他們的生辰輸入進去,結果顯示,他們三人分別是水命、木命與金命。
這個時候,我心中駭然無比,我再把馮堅與我的生辰輸進去,顯示出火命與土命。
我徹底癱坐在了椅子上,王總說周登是最後一個,看來,周登只不過是他讓我殺的最後一個,而剩下的我和米嘉,他是要自己動手嗎?
我腦子很亂,我想我應該從頭把事情縷一下,我趕緊走過去反鎖了辦公室的門,我要把這一切記錄下來。我殺了馮堅與周登,劉思思也因我而死,我要寫下我的懺悔書,我也要寫下王國林的罪惡錄。
我重新回憶了一次與王總的相識過程,寫下了上面的話。
回憶到現在,我心中除了震驚,只剩下悲哀,王國林是一個天生的演員,成功地騙了我二十多年,他不去演戲真的可惜了!虧我真的以為他把我當兒子般看待,原來我不過是他養了二十多年的一條咬人的狗,甚至到最後還會被他宰了。
他當年留下馮堅,不是因為他念舊情,而是因為馮堅是火命。如果我猜得沒錯,他所說的馮堅殺了王澤一事也是子虛烏有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馮堅在那麼偏僻的地下停車場見到他時,沒有絲毫警惕之意。試想,如果我殺了你的兒子,即便過去了二十年,當你用陌生人的身份把我約到一個偏僻地點時,見面後我能不懷疑你嗎?
馮堅是悲哀的,我又何嘗不是,我曾以為是我的踏實努力打動了他。實際上,他用我是因為我是土命,而從他把我招到公司的那天起,就謀劃好了讓我成為他的劊子手。這十多二十年,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上,他對我的關心與幫助都歷歷在目,也曾讓我感動無數次,卻不過是一場場獲取我信任與真心的戲碼。台節狂亡。
如果沒有這些共同的經歷,我想我不會因為他的診斷報告而心軟,不會奢望著他會把公司留給我,也就不會答應幫他殺馮堅,邁出這錯誤的第一步。
而說到癌症,我不得不懷疑,他的那兩張診斷書根本就是假的。雖然我至今不明白他做這一切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但我相信,絕不會是什麼用特定命格的人改變公司的運勢那麼簡單,實際上,在出了這些事後,公司的業績肯定會下滑很多的,他似乎卻根本不在乎這個。
我在這裡控訴王國林的罪行,可我也是一個罪人,我的手上沾滿了鮮血。
此時我腦子很亂,我想要自首,可我身上負有幾條人命,投案就是一死,我承認我怕死,很怕。
《屍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