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 十宗罪前传:罪全书 > 第1节 >

第1节

前传:罪全书 前言
  这本书写了一些什么样的人呢?
  这是一群被遗忘的人。有时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社会底层最悲惨的世界。
  黑暗里有黑色的火焰,只有目光敏锐的人才可以捕捉到,尝尝天堂里的苹果有什么了不起,现在我要尝尝地狱里的苹果。
  多少个无眠的夜晚,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抽烟,喝水,对着屋顶发呆。我写作的时候,头顶会有一个太阳。如果没有,那就创造一个。
  就我所知,还没有人能够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或者一个作家似乎从生活中可以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
  任何语言都描述不了一朵花,但我们可以准确叙述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例如黑暗、幸福、爱与灵魂。蜡烛的泪滴落下来,会形成钟乳石的形状,这也恰好说明一个人的悲伤有其动人之处。水因为寒冷而坚硬,用屋檐垂下来的冰锥可以杀死一个人;瓷器因为碎了而更锋利,用一块碎片可以杀死很多人。
  即使风车不在了,风依然存在。
  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审判一切人、一切事。
  你将在下面看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很多匪夷所思的情节,各种各样的犯罪故事。一些故事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文中所有的地名、人名均为化名!
  前传:罪全书 【第一卷 监狱之子】
  前传:罪全书 第一章 犯罪天才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红了。正是黄昏,远处升起炊烟,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着几个小孩。小孩都脏兮兮的,背着破书包,唱着歌谣。
  一个小孩到路边的柿子林里撒尿。一会儿,小孩出来,目光惊恐无比,他两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嘴唇哆嗦着对同伴讲:“草里……有个死人。”
  那死者是个农妇,被脱光了衣服,砍下了头颅和四肢,扔在了草丛里,奇怪的是阴部却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这出于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后来经过公安侦查,凶手是她公公,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她遮羞。
  案情并不复杂:她是个寡妇,与邻居通奸,生了一个婴儿,公公觉得丢人,便痛下杀手。
  可以想象那是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白发老头背着一具光溜溜的女尸走在柿子林里,老头用斧子将尸体肢解,临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将儿媳妇的阴户盖上。
  柿子红了。
  寡妇被杀了。
  那个孩子没娘了。
  加祥县城有条老街,老街早已不在。当时靠近粮局的拐角处有两间破败的房子,房子没有门,房顶摇曳着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户被砖封死了。
  有个外地人曾经指着房子问:
  “那是厕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厕所,那是派出所。”
  1978年12月23日,下雪了。
  老街泥泞不堪,电线杆下的残雪显得牙碜,树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风呼啸,滴水成冰。一个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一会儿,走了。后来从屋里出来个民警,看看天,看看地,地上有件黑棉袄,棉袄包裹着一个婴儿。
  民警叹了口气,解开怀,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个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认识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边喂奶,站在天地间喂奶。
  叫声嫂子,泪如雨下。
  从此,这个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长大,后来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警察。
  另外一个孩子,出生在监狱里。
  他娘是个婊子,按照“文革”时期的说法,叫作破鞋。破鞋杀了人,召开宣判大会时,她高昂着头站在台上,当听到死刑,听到枪毙,她向台下围观的群众恶狠狠地吐了口酸水。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怀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万物。
  几个月以后,当当当,孩子出生了。她得了产褥热,临死前挣扎着对一个女警说:“我要知道这孩子的爹是谁,我绝不饶他,非宰了他。”
  监狱长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间,因一起错案被关进了看守所。平反以后,即1978年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的意见。他选择的竟是关押自己的看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的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亲人,你说把他扔哪儿,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了他们的意愿。女犯的胸部最美,因为乳房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飞的母亲,男犯成了高飞的父亲,监狱成了他的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一块破表。高飞会爬了,小手摸遍高墙内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有一天,监狱长自言自语,我可能弄错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学习犯罪的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的时候同时学会了抽烟,学会说话的时候同时学会了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了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了手淫。他了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文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了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16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着铁栅栏唱了一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飞走向了一条荒无人迹的小路。他一无所有,连脚下踩着的一小块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属于他。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飞,一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的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看不见的。
  出狱时给他的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作堕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像城市里的野兽,在乡村流浪的人像乡村里的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看见了一把刀,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的小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的老头看见了一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把刀,红红的眼睛,牙齿冷得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一件大人的衬衣。
  孩子说:“给我一口吃的。”
  他开始了第一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看着这个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