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節

  蕭雲天搖了搖頭,現在只是懷疑,還沒有其他證據來證明董曉丹那個情夫就一定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現在抓他,他什麼都不說的話,會讓偵查工作陷入僵局,反而是打草驚蛇了。
  不動他則已,一動他就要他再也回不了頭。如果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時候提訊他,就要面臨他拒不招供的風險,而且按照現在的證據,他不招供也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故意隱瞞,另一種就是確實不是他幹的,他怎麼能招得出來?
  再分析一下這個作案過程,如果是那個男人作的案,可能會存在著幫手的問題。因為那個男人不僅與董曉丹認識,而且與董曉丹的丈夫溫一田也認識。憑借正面一對一的較量,那個男人未必是溫一田的對手。再說,綁架這種事情,一般是不能讓人質認出來的。熟人綁架熟人的情況是有的,但在這種情況下,人質大部分在勒索錢財之前就已經被撕票了。因為人質如果認得實施綁架的犯罪嫌疑人,後果是十分危險的,因為犯罪嫌疑人會覺得人質以後肯定會將他指認出來。所以為了掩蓋罪證,避免人質被釋放後說出真相,這種熟人之間的綁架一般都會直接撕票。
  像溫一田這個案子,如果是那個男人直接實施的作案,恐怕溫一田現在是凶多吉少,如果是那個男人找其他人作的案,他躲在幕後不出面,或許溫一田還有一線生機。
  勒索短信是他人用溫一田的手機發給董曉丹的,再傻的綁匪也不會傻到用自己的手機來跟人質家裡要錢。但如果是要找幫手的話,肯定要用到通訊工具。對,就從那個男人手機的通話記錄來開始查。
  林玄鶴開始著手調查。那個男人與董曉丹之間通話頻繁,這是早已料到的事情。再查查那個男人與其他人之間的通訊記錄,主要查案發前一段時間和案發後到現在的通訊記錄。
  初步的調查結果令人遺憾,這些通訊記錄都很正常,很多個來電或去電號碼都是能夠查到的人物,均沒有作案可能、作案條件、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中的一樣或幾樣。
  不過這也正常,有哪個犯罪嫌疑人會用自己常用的手機號碼作為作案聯絡的工具呢?像電影電視劇裡演的,那些犯罪分子都是隨身帶著好幾部手機,用不記名的那種手機卡來聯絡上下家。
  假定那個男人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話,也有可能用其他的手機號碼來和幫手聯繫。既然假定那個男人用新手機聯繫幫手,他的常用手機也應該會一直帶在身上,那麼在作案前的時間,兩部手機的頻率波段基站分佈之類的定位數據就一定會非常近似。
  根據這個原理,蕭雲天吩咐林玄鶴再找一下那個男人周邊的信號源,看看有沒有收穫。果真,林玄鶴找出了一個奇怪的號碼。這個號碼和那個男人的常用號碼有幾天幾乎一直是寸步不離,基本上可以確定也是那個男人使用的。只是奇怪的是,這個號碼並沒有登記機主,顯然是那種在報刊亭購買的不實名登記的號碼。還有,這個號碼只在溫一田失蹤的前幾天使用過,在溫一田失蹤的當天使用過,從那以後,這個號碼就再也沒有使用過。而且這個號碼只聯繫過一個電話號碼,沒有給其他的人打過。
  顯然,這是很不正常的,沒有人花幾十元買一張卡才打了幾個電話就不用了,那豈不是太浪費了。再者打幾個電話就不用,說明一開始就沒有打算長期使用,而使用這樣的卡本身就可能有什麼不純的動機。
  人都不可能想得面面俱到,總會有疏忽的時候。雖然那個人使用匿名手機號就是為了防止被查到,但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幫手的手機並不是這種不記名的手機卡號。
  本來以為線索又要斷了的時候,林玄鶴查到了那個單線聯繫的電話號碼的主人,也是海東市的一個人。
  蕭雲天決定馬上實施抓捕,先從那個男人的外圍肅清障礙,一旦查實外圍,那個男人到最後即使不說,也由不得他了!
  12.幫手的供述
  面對突如其來的重案偵緝隊隊員,張三胖驚呆了。他還從來沒有想像過自己會被幾把黑洞洞的槍口指著腦袋。他覺得憑自己的那幾把刷子,還沒有能耐混到這種地步吧。
  但現實就是如此。海東市重案偵緝隊隊長蕭雲天已帶隊突襲張三胖的住處,將正在睡夢中的張三胖從床上拽了起來。
  抓獲張三胖不費吹灰之力,抓獲後立即押回警局突審。現在要做的就是與時間賽跑,早點獲知人質的下落,人質就少一分危險。
  張三胖就是案發前和那個男人的單線手機號頻繁聯繫的人,也是警方懷疑參與作案的人。蕭雲天親自上陣審訊張三胖,還是由柳如雪在一旁記錄。
  「張三胖,知道我們為什麼把你抓進來嗎?」蕭雲天問道。
  「我真不知道因為什麼把我抓進來,我沒幹什麼壞事啊!」張三胖顯得很無辜。
  「我告訴你張三胖,你別揣著明白裝糊塗啊,這對你沒好處。別以為你不說我們就不知道你幹的事,你想想,前天幹什麼去了?」蕭雲天使出審訊中常用的詐技。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做賊心虛,詐他一詐就什麼都招了。
  果然,經過這麼一「提示」,張三胖好像想起來了:「警官,你說的前天那檔子事啊,我錯了,不該幫別人捆人。」
  捆人?這個敏感詞讓蕭雲天大為興奮,看來有線索!偵查的大方向沒有錯,很有可能和溫一田失蹤被綁架一案有關。
  「好!這樣就對了,也算你有一個好的認罪態度!把這件事情詳細地說一下吧。」蕭雲天不露聲色地讓張三胖把他說的捆人的事情說出來。
  張三胖接著說出了前天他所幹的事情。
  原來,幾天前有一個以前因為偶然關係認識的男人打電話給他,問他要不要掙點外快。張三胖最近正好囊中羞澀,一聽此話自是正中下懷,忙說想掙,但不知道要幹什麼。
  那人說也很簡單,他作生意,有個人欠了他的錢不還,怎麼催也沒有還錢的意思,就想給他點顏色看看,把他捆起來嚇唬他一下,好催他還錢,就這麼簡單。
  張三胖一聽,原來是幫忙捆人啊,他有些為難,覺得這是違法犯罪的事情,他琢磨不准到底是該干還是不該干。那人覺出了他的顧慮,忙說,捆欠錢的人只是為了要賬,不會把他怎麼樣,還不還錢最後還是要把人放了的。
  聽了那人的一番解釋,張三胖有些心動,更主要是眼饞那些勞務費,便答應下來。那人願意出五千塊,讓張三胖再找兩個幫手,別到時候他一個人不是那個欠錢的人的對手。
  前天下午,雇張三胖的那個男人把他們三個喊到了郊區一個有院子的出租屋裡。對他們說下午五六點鐘的時候,先把欠錢的那人騙進來,接著動手捆住。捆住後他們三個就可以走了,剩下的事情他們兩人自己解決就行了。
  於是,張三胖帶著兩個幫手在出租屋裡埋伏好,就等著那個男人一發信號,他們三個就立馬一擁而上,捆住人錢就拿到手了。
  就這樣,一直等到了下午六點鐘左右,張三胖的手機上傳來了那個男人發過來的暗號。
  張三胖把煙頭一掐,悄聲說道:「弟兄們,準備了,客人來了。」說罷,帶著人埋伏在屋門的後面。
  不一會兒,聽到那個男人帶著另外一個人說著話走近了。張三胖的心也是怦怦直跳,還沒有幹過這種勾當呢,沒經驗,就怕待捆的人再是個狠角色,那就偷雞不成蝕把米了。轉念一想,咱們人多,三個對一個還拿不下來嗎?
  只聽那個男人在門口說:「進屋吧,金老闆在裡面等著你呢。」話音一落,隨著一同來的另外一個人就進了屋。
  一進屋,張三胖他們三個人就從門後跳了出來,三人餓虎撲食一般把進來的那人撲倒在地。來人想喊,早被張三胖用一團布堵住了嘴,另外兩個摁住胳膊摁住腿,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繩子將來人捆了個結結實實,讓他動彈不得。
  捆好之後,將人往牆角一扔,張三胖三人就出去了。在院子裡,那個男人付清了餘款。張三胖還問,還有沒有其他需要幫忙的地方,那個男人搖了搖頭說不用。張三胖一看也沒有什麼能幫得上忙的了,就走了。臨走時還囑咐那個男人,只要被捆的還了錢就抓緊放人,千萬別鬧出什麼事來。那個男人說沒問題,就是嚇唬一下這個欠錢的人而已,不會真把他怎麼樣的。
  張三胖一看人家一直這麼說,也沒好意思多問,畢竟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人家以後再怎麼做是人家的事情,與自己無關了。再說看那男人挺精明的,應該知道做事情的分寸吧。
  事情就是這些,張三胖知道的都向警方做了供述。
  13.出租房的發現
  蕭雲天聽完張三胖的話,做出了三項工作部署。
  第一,押著張三胖去指認現場。看看現場還有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物證留下,看看失蹤的溫一田是否還繼續被關押在那個地方;第二,根據張三胖的供述,盡快抓捕另外兩個幫手,抓到以後盡快組織突審,看看另外兩個幫手的供述和張三胖的供述能不能最終印證起來。如果能夠印證,說明張三胖供述的基本上都是實話;第三,嚴密監視董曉丹口中的那個男人,看和張三胖說的那個男人是否為同一人。一旦條件成熟,伺機抓捕,不讓其有喘息之機。
  張三胖雖然受人指使,但指使他的那個人叫什麼名字他並不知道,只是張三胖在偶然情況下通過熟人認識的,沒怎麼來往過,只知道喊他「道哥」。
  事不宜遲,蕭雲天他們在取得了張三胖的口供之後,就連夜押著張三胖去指認現場,說不定人質還囚禁在這裡。
  此時已近下半夜,張三胖憑著記憶來到了城鄉結合部的一處民居。這是一處平房,房外有一個小院子。重案偵緝隊的隊員們悄悄包圍了這處民居。楚劍雄帶領突擊隊員在觀察了地形之後準備潛入。
  大門是鎖著的,但現在不能確定裡面有沒有人,暫時不進行強制破拆。楚劍雄等人兩人一組,準備從並不是很高的院牆翻入。這個院牆大概高兩米左右,這樣的高度對於楚劍雄來說不在話下,他一個衝刺,雙腳在牆上連蹬兩下,雙手扒住牆頭,一下子就翻過去了。
  楚劍雄帶人悄悄潛入,在院子裡先靜靜觀察了一下,確認院裡沒有其他人,才悄悄靠近房屋。屋內沒有燈光,楚劍雄在夜色中觀察了一下,屋內的陳設很簡單,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而已。
  楚劍雄再看了一遍,確認整個院子裡和屋子裡都沒有人,院內及屋內沒有發現溫一田的蹤跡,然後通過對講機向隊長蕭雲天匯報了情況。蕭雲天隨即令人將大門上的門鎖破拆掉,帶著張三胖進入院子。
  其他隊員們都把頭燈打開,頓時院子裡及屋子裡亮如白晝。蕭雲天問張三胖道:「你確認這是捆那個人的地方嗎?」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