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節

我本意是讓萬婷以警察的身份去勸架,卻沒想到剛說到這裡,突然聽到」
啊「尖叫,接著有人說:「出人命了!」
萬婷馬上恢復了應有狀態,站起身來向人群一邊擠一邊說:「我是警察,讓一下!」
我也跟著擠了進去,武松戰關公終於有了結果:武松男把關公男打倒在地上的血泊中,紅紅的一大片,非常觸目驚心。
關公男一動不動,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萬婷開始打電話叫人幫忙。
那個武松男看到這兒,想趁亂溜走,萬婷起身來到武松男面前。
武松男伸手想打萬婷,卻不料萬婷順勢不知從哪裡掏出了手銬,一端烤住了武松男,另外一端鎖在了餐桌上。
武松男服軟了,委屈地說:「警察同志,咱可要講理,是他先打我的,我是正當防衛!」
這時,小黑伸出爪子向一邊指去。
我看了看,沒看到什麼,馬上掏出柳葉,發現那個關公男的魂魄已經離開他的身體,穿過人群,走向外面。
我愣了一下,這怎麼可以?關公男竟然靈魂出竅了?這還了得?魂魄如果不回到自己的身體,那他可就真的死了。
玩玩而已,沒必要鬧出人命。不行,我得把關公男的魂魄追回來!——

第239章 靈魂出竅
想到這兒,我對萬婷說:「你先在這裡等著我,我一會就回來。」
萬婷有些驚訝:「你幹啥去?」
我沒有回答,急忙追了出去:因為這關公男的魂魄走的非常快,真的彷彿像趕著去投胎一般。
但經過我百分之百發揮優秀的長跑能力之後,終於在路口攔住了他的去路:「哥們,玩夠了也該回到你的身體中去了。」
他卻根本不聽我的話,繼續向前走。
看來與魂魄講話,用正常的語氣都不行,我馬上掏出玄天符對他說:「哥們,剛才你拿著酒瓶要打我,我是一直讓著你——但這不是說我會一直讓著你,所以我用此符,命令你馬上回到身體內,若不然,此符一出,可比一腳踹在屁股痛苦……」
我的話還沒說完,突然感覺背後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推了我一把,由於完全沒有防備,差點也像釋血道尊那樣趴倒在地上。
我不由大火:「草,誰他媽的這麼賤!竟然背後搞偷襲,老子今天要是不把我幹冒煙,我就……」
我一邊說一邊急忙轉身,卻發現是兩個鳥頭人。
他們穿著鬼差們常穿的服裝,目測是鬼差的新種類,手中拿著鐵鏈,還有一根送喪時的哭喪棒,標準的鬼差裝扮。
其中一隻鳥頭鬼差說:「新魂入地府,無關人員不得阻擋,所以推了你一把,望見諒。」
我馬上笑道:「原來是鬼差大哥啊,推我推的好,我正想鬆鬆筋骨呢,我看你們從地府趕來,一路辛苦,不知道餓不餓?渴不渴?要不這樣,我弄些果品佳餚孝敬你們?」
另一鳥頭鬼差一臉嚴肅:「你想行賄鬼差?我們馬上就把你上報到判官那裡,由他定你的陰德,看你能折壽幾年!」
說到這裡,他們拉起關公男的魂魄,瞬間消失在我面前。
我去,關公男的魂魄沒有救回,我還他媽還挨那鬼差不知一腳還是一拳,這都不是事兒,最重要的是,我還要被這兩個鬼差去判官那裡告狀,弄的折壽就太虧了。
我歎了口氣,無奈回到人群中。
萬婷的同事與急救醫生護士已經趕來。
看到這關公男躺在血泊中,醫生拿著儀器準備現場急救關公男,但是急救了兩下,便搖搖頭說:「他的心臟停止跳動,已經死了。」
武松男聽到這裡,急忙大聲叫道:「醫生,我沒殺人,我是正當防衛,我僅僅是拿了半截啤酒瓶捅了他肚子一下,他肯定死不了得,我以前打架有過經驗。我絕對沒動刀,周圍的人民群眾都可以做證,醫生,你別看錯了,他肯定不會死。」
看到武松男這個樣子,我不知該怎麼說。
醫生沒錯,關公男已經死亡。
這時萬婷說:「你別吵吵,一會法醫會全面檢查他的傷口,看看致命傷在哪裡,到時再劃分責任,要事實求是。」
武松男此時非常沮喪:「老子一個月前退出hei幫,想著浪子回頭,重新做人,今天是一個月紀念日,於是就出來喝點小酒慶祝一下,沒想到他媽bi的,禍從天降,老天是不想讓我做好人了啊。」
雖然關公男倒在血泊中,而且不斷散發著濃重的血腥味,但圍觀眾人依然不肯離去,看得津津有味,相機,手機,拍個不停,弄的個個都彷彿記者似的。
看熱鬧,啥時候都不嫌事大,要是不死人,說不定還不在這裡圍觀呢
——除非死人突然變成殭屍,他們才不敢看熱鬧,那時絕對跑的比兔子都快,方肘子他媽變成殭屍時,周圍人瞬間跑了個乾淨。
就在這時,一個染著一邊紅一邊藍的頭髮,穿著白色超******,戴著一寸多長的假睫毛,嘴巴塗成鍋底色,臉沫的估計也得一寸厚麵粉似的殺馬特女孩跳了出來,指著關公男說這是她男朋友。
不過殺馬特女孩倒不是很悲傷,而是開口便讓警察為她做主,要武松男賠她失去男朋友的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及其他各種各樣的費用。
萬婷便問殺馬特女孩,這個關公男的資料,殺馬特女孩於是說了一遍。
其它的我沒記住,不過記住了關公男的生辰八字: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初七未時出生,他比殺馬特女孩大了將近二十歲。
隨後,萬婷要把現場的人通通帶回去做口供。
不過在她說出這句話的一瞬間,圍觀黨們已經如一陣風一樣,不見了,個個跑的飛快。
護士把關公男的屍體抬上車,武松男被押上了警車,殺馬特女孩跟著一起去了警局。
因為我也與關公男打架,雖然沒怎麼出手,但確實用腳踹了關公男,這一點也要記成口供,所以一起去了警局。
但好在我還是享受不錯待遇:坐萬婷的那輛普桑回警局。
《僵山永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