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受過良好教育的英國人都缺乏想像力,本特。」
  「當然不,大人。這裡面沒有侮蔑的意思。」
  「哦,本特——哦,老天!那裡有記者!擋住我,快點兒!」
  「到這裡來,大人。」
  本特先生將他的主人扯進了空曠的大教堂。
  「我想,大人,」他小聲急促地說,「我們應該裝作是虔誠的祈禱者,請原諒。」
  從張開的手指間,彼得看到一位教堂管理員走了過來,臉上掛滿了指責之色,而就在這時,那個記者已經一頭紮了進來,從口袋裡拽出筆記本。教堂管理員被這種新的祈禱方式嚇得跳了起來。
  「我們的下面,」他開始以虔敬的聲音開始介紹,「就是約克七姐妹。她們說——」
  主人和他的僕人趁機偷偷跑了出來。
  因為要去斯泰普利市場逛一下,溫西勳爵穿上了老式的諾福克套裝、樸素的長襪,戴上四周向裡捲起的帽子,套上結實的鞋子,還攜帶了沉重的梣木手杖。他很遺憾不得不放棄他最心愛的手杖——帥氣的馬六甲白籐手杖。為了偵查方便,這條手杖上刻上了刻度,裡面隱藏了一把刀,最上面還裝有一個羅盤。他想不管怎樣,它有可能讓當地人對他產生偏見,雖然說不上會讓人覺得自己傲慢自大,但是至少會被認為很有城裡人的習氣。但是,這番為藝術的自我獻身,最後就會變成證明格特魯德·瑞翰德(2)的真理的論據:「我的這番自我犧牲完全是個錯誤。」
  當他驅趕著裡德斯戴爾獨特的輕便雙輪馬車進入小鎮的時候,小鎮正安安靜靜地昏昏沉睡著。本特坐在他的旁邊,菜農威爾克斯在後座。如果可以選擇,他會選擇在有集市的日子過來,那樣說不定還可以遇到格蘭姆索普本人,但是事情往往不等人,他現在不敢浪費任何一天時間。這是一個陰鬱而寒冷的早晨,天氣陰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雨了。
  「這裡最好的旅館是哪家,威爾克斯?」
  「有一個『泥水匠之家』,大人——一個很不錯的地方,口碑很好;或者『橋和玻璃杯』,在廣場這邊;還有一家『玫瑰和花冠』,在廣場的另一邊。」
  「當地商人趕集的時候經常會住在哪家?」
  「或許『玫瑰和花冠』更有名一些,可以說——蒂莫西·沃特徹特——旅館主人,是個非常話多的人,而格雷格·史密斯擁有『橋和玻璃杯』,他是個冷淡而粗魯的人,但是那裡的酒可真不錯。」
  「哈——我想,本特,比起親切的主人,我們的同伴更喜歡粗魯的主人和美酒啊。好吧,我們就選擇『橋和玻璃杯』吧,我想,如果我們在那裡毫無所獲的話,就去見見那位愛說話的沃特徹特。」
  後來他們走進一座大大的院子,房子是用石頭直接壘砌而成,裸露的未經噴刷的牆面上隱約還刻著暗淡褪色的「整裝備戰的橋」的字樣,當地人——通過自然聯想——把它演變為「橋和玻璃杯」。對著來給他牽馬的看起來脾氣暴躁的馬伕,彼得用自己最友好的禮儀開始搭話:
  「真是該死的陰冷天氣,不是嗎?」
  「唔。」
  「給它點兒好吃的,我們要在這裡住一段時間呢。」
  「啊!」
  「今天人不多吧?」
  「啊!」
  「但是我想到了趕集的日子你肯定會非常忙。」
  「呃。」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遠道趕來。」
  「唔!」馬伕說,馬領先了他三步的距離。
  「吁!」馬伕喊,馬停了下來。這個男人將車轅卸下來,惡劣地將它扔在碎石路上。
  「快點兒!」馬伕平靜地走進馬廄,丟下和藹可親的溫西勳爵,讓他受到從未遇到的冷落怠慢。
  「我越來越相信,」年輕的貴族說,「這就是格蘭姆索普經常落腳的地方。讓我們去酒吧轉轉吧,威爾克斯,現在暫時沒有你什麼事,餓了你就去吃午飯吧,我還不知道我們需要多久。」
  「好的,大人。」
  在「橋和玻璃杯」的酒吧,他們發現格雷格·史密斯先生正一臉憂鬱地檢驗一長串發貨清單。彼得為本特和自己各點了杯酒。主人看起來很討厭這時候被打擾,側著腦袋瞅著酒吧女服務員。本特向他的主人為那半品脫酒表達了謝意之後,就同女服務員攀談起來,而溫西勳爵也開始對史密斯先生表達起他的敬意來。
  「哈!」彼得說,「真是好東西,史密斯先生,有人告訴我到這裡來能喝到真正的好啤酒,哦,老天!我真是來對地方了,不是嗎?」
  「哈!」史密斯先生說,「這不是最好的。有比這好好幾倍的。」
  「哦,不需要再好了。順便問一下,格蘭姆索普先生今天在這裡嗎?」
  「呃?」
  「格蘭姆索普先生今天早上在斯泰普利,你不知道嗎?」
  「我怎麼知道?」
  「我以為他總是住在這裡的。」
  「哈!」
  「或許我弄錯名字了,但是,我想他就是那種哪裡有好啤酒就會去哪裡的人。」
  「是嗎?」
  「如果你沒有看到他,那麼我猜他今天也沒有來這裡。」
  「來哪裡?」
  「斯泰普利。」
  「他不是住在這裡嗎?他去或者來沒必要讓我知道。」
  「哦,當然!」溫西被打擊得有點兒找不著北,但是他很快領悟到自己理解錯誤了,「我指的不是斯泰普利的格蘭姆索普先生,而是格裡德山谷的格蘭姆索普先生。」
  「剛剛怎麼不說明?哦,他?呃。」
  「他今天在這裡嗎?」
  「不,我不知道。」
《證言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