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


回首前塵,彷彿我們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覺事事都開始變得合乎邏輯,彷彿我們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個滿嘴髒話的退休老頭兒,他不經意間給我命定了一干25年的工作。你說那是命運還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麼知道?剃頭師傅赫克托四處找他那把銀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時候我壓根兒不在場。以前,我曾以為路是自己隨機選出來的:先是這事兒,再是那事兒,又引出別的事兒。現在才知道並非如此。
有別的力量在左右我們。
1963年間,在披頭士樂隊掀起風潮前,鄉村音樂短暫而強有力地席捲美國大地。藉著這股熱潮,電視台推出了《民謠同樂會》這檔節目,嘉賓是一些詮釋黑人體驗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爾三重唱和新黑人賣唱劇團這類。我哥哥康拉德,與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羅尼是摯交好友,每週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樂會」——他們這樣來稱呼那檔節目。
那時候,羅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稱「剃頭師傅赫克托」,蓋因他堅持這行當近50年,不過還是很難想像他如何能代入這個角色;剃頭師傅就像酒保一樣,通常是健談的那類人,但是剃頭師傅赫克托話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廳,一邊抽著蒂帕裡諾雪茄,一邊往自己的咖啡裡倒幾蓋子波本威士忌。整個房子都充斥著這種味道。他只要一開口,話裡就夾著髒字。
不過他喜歡《民謠同樂會》(即「民樂會」),老跟阿康和羅尼一起看。某天晚上,節目裡一個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寶貝兒離他而去,讓他感到心情悲傷的歌,剃頭師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說:「扯淡,哥們兒,這算哪門子藍調。」
「這是什麼意思啊,爺爺?」羅尼問道。
「藍調是很厲害的音樂,但那個娃唱得就像他剛剛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媽發現似的。」
兩個男生聽完都笑了,一方面是覺得很逗,一方面是驚詫於赫克托居然還是個音樂批評家。
「你等著。」他說完用粗糙的手抓著樓梯欄杆,拖著身子緩緩爬上樓。他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於當他脖子上掛一把破舊的銀通吉他走下樓時,孩子們幾乎都把他給忘了。吉他琴身破舊不堪,用一圈粗繩捆綁固定,連弦鈕都彎了。他哼了一聲坐下來,放了個屁,然後把吉他拉過來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蓋上。
「把那破玩意兒給我關了。」他說。
羅尼聽話照辦了,反正這周的「民樂會」也要放完了。「爺爺,我怎麼不知道你會彈吉他。」羅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沒碰了,」赫克托說,「關節炎犯了之後我就把它收起來了。都不知道還能不能給這賤貨調音了。」
「爸,你說話注意點兒!」兒媳婦帕克特太太在廚房喊了一嗓子。剃頭師傅赫克托沒搭理她;除非是想讓她幫忙遞一下土豆泥,否則他都不怎麼搭理她。他慢慢地給吉他調音,小聲抱怨了幾句髒話,然後彈了和弦,聽上去有點兒音樂的味道了。康拉德後來跟我說起這個故事的時候說:「聽得出來他確實很久沒彈了,但還是蠻酷的。」
「啊!」羅尼讚歎道,「爺爺,這是什麼和弦?」
「E和弦。這些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等著,你還沒聽到妙處呢。我看看還能不能想起怎麼弄這騷貨。」
「爸,你說話注意點兒!」聲音再次從廚房傳出。
他這次仍然沒搭理她,只是開始用他那粗硬、被煙熏得發黃的指甲當作撥片,彈起了吉他。一開始他彈得很慢,一邊還嘟囔著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話,但隨後他很快就彈起了平穩的節奏和清脆的旋律,讓在座的孩子們面面相覷。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划動,一開始有點兒笨拙,然後逐漸流暢起來,彷彿老舊的記憶神經突觸又一點兒一點兒活過來了:從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後回到E和弦。這種和弦進行法我後來彈了幾十萬次,不過在1963年時,我根本不知道怎麼從中找到E和絃琴弦。
赫克托用一種高亢的帶著哭腔的聲音,完全不同於他平時說話(儘管他很少開口)的聲音開始唱了起來:「親愛的,趴下來讓爹爹瞧瞧……你讓我好擔心……」
帕克特太太從廚房走出來,一邊還用塊干抹布擦著手,臉上表情就像看到異域怪鳥——鴕鳥或是鴯鹋之類——大搖大擺地走在9號公路的中央一樣。比利和可能還不到五歲的小朗達·帕克特,下到樓梯的一半兒,倚著欄杆,瞪大眼睛看著這老頭兒。
「那節奏,」康拉德後來跟我形容道,「跟我們在《民謠同樂會》上聽到過的調調還真不一樣。」
剃頭師傅赫克托此時正一邊得意地笑著,一邊跟著拍子踏著腳。阿康說他從未見那老頭兒咧嘴笑,有點兒瘆人,彷彿他變身成某種唱歌的吸血鬼。
「媽媽不讓我夜裡遊蕩……她害怕有些女人會……會……」他拖著腔,「會……傷我的心!」
「繼續唱,爺爺!」羅尼叫道,他一邊笑一邊鼓掌。
赫克托開始唱第二段,這一段內容是方塊J告訴黑桃Q,讓她繼續愛怎樣就怎樣。不過唱著唱著琴弦突然「崩」的一聲斷了。
「該死的,你個騷貨。」他罵道,剃頭師傅赫克托的一場即興演奏會就此結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奪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飛出的斷弦差點兒傷到她眼睛)並嚴厲警告,他要是再敢這麼說話就到外面走廊上去思過。
剃頭師傅赫克托並沒有被趕到外面的走廊,不過他又重新回到他慣常的沉默不語的狀態了。孩子們再也沒有聽到他彈起吉他唱起歌。隨後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頭士樂隊走紅美國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當時人氣正旺的查爾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禮。
在「大男孩」亞瑟·克魯杜的《媽媽不讓我》縮略版演出後第二天,羅尼·帕克特在後院酒桶裡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憤怒的母親給撂在那兒的。羅尼把吉他帶到了學校,兼任中學音樂教師的英語教師卡爾霍恩夫人,教會了他如何換弦,如何哼唱熄燈號的前三個音來調音。她還給了羅尼一本《唱出來!》,這本民謠雜誌有《芭芭拉·艾倫》這類曲子的歌詞和和弦編配。
接下來的兩年裡(除了「命運的滑雪杖」使得阿康變啞的那段停滯期),這兩個男孩兒學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謠,一把舊吉他兩人換著彈,學著藍調歌手利德貝利在獄中歲月裡彈的那些基礎和弦。他們倆彈得都很水,不過阿康的嗓子還不賴,儘管他這種甜甜的嗓音用來唱他所鍾愛的藍調還是略顯稚嫩。他們還頂著「阿康和阿羅」的名號在公共場合演出過幾次。(誰的名字排前面是他倆擲骰子決定的。)
阿康最後終於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謠吉他。它比剃頭師傅赫克托的銀通吉他好太多了,他們就是拿著這把吉他在尤里卡田莊的「才藝之夜」裡唱《第七子》與《甜蜜國度》的。爸媽很支持,羅尼的家人也很捧場,不過計算機領域裡的「完整輸入完整輸出」法則對吉他同樣適用:是什麼料子出什麼貨。
「阿康和阿羅」民謠二人組試圖在當地混出名氣,我對此毫不在意,阿康對他的吉布森吉他的興趣開始減退時,我同樣沒有留意。自從雅各布斯牧師開著他新買的舊車離開哈洛之後,我感覺生命中出現了一個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個成年朋友,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感到悲傷和暗暗恐懼。母親總是在給我加油打氣,克萊爾也是,甚至連父親都來幫了一把。我也努力讓自己快樂起來,最終,我成功了,不過1965年讓路給1966年,1966年又換成了1967年,樓上不再傳來唱得走樣的《不要三思》,這一切我都沒有注意。
那時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體育競技中(他在這方面比他彈吉他要好上千倍萬倍),至於我的心思呢……鎮上搬來一個新女生,名叫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她有著如絲般順滑的金色頭髮,矢車菊般的藍眼睛,還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後會發育成豐滿的酥胸。我們一起上學的頭幾年,我覺得她壓根兒不會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業的時候。而我則時時想著她。我覺得她要是答應讓我輕撫她的秀髮的話,我可能會立即心臟病發作。有一次我從參考書架上取下《韋氏詞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親吻」這個單詞下工工整整地寫下「阿斯特麗德」幾個字,覆蓋掉原本的釋義,我當時心跳好快,皮膚就像被針刺一樣。「心醉」這個詞用來描述這種愛慕真是貼切,因為我當時就能感受到。
我從未想過會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聽歌,我會直接開收音機。但是天賦就是這麼一種詭異的東西,一旦時機成熟,天賦就會不動聲色但肯定執著地發揮出來。就像某些讓人上癮的毒品,剛接觸時彷彿好友,久了才知是個暴君。這是我13歲那年自己發現的。
先是這事兒,再是那事兒,又引出別的事兒。
我的音樂天賦遠談不上高,但還是能超過阿康或家裡隨便一個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個無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這個發現。那天陰雲密佈,家裡其他人——就連從大學回家過週末的克萊爾——都去蓋茨瀑布看橄欖球賽了。那時阿康在上大三,還是蓋茨瀑布鱷魚隊的一名後衛。我留在家裡沒去,因為肚子疼,不過倒沒有我表現出來的那麼厲害;我只是對橄欖球不感冒,而且外面的天氣也是山雨欲來。
我看了會兒電視,不過兩個頻道都在轉播橄欖球,剩下那個在轉播高爾夫球——還不如橄欖球呢。克萊爾原先的臥室眼下變成阿康的了,不過她的一些平裝書還堆在櫃子裡,我想著找本阿加莎·克裡斯蒂的小說來看。克萊爾說她的書很好讀,而且追隨馬普爾小姐及赫爾克裡·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進房間,看見角落裡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圍是散了一地的《唱出來!》舊雜誌。我看著這把靠在一邊被人遺忘已久的吉他,突發奇想,沒準兒我能用它彈奏一曲《櫻桃,櫻桃》。
我於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對初吻一樣記憶猶新,那時的想法如此陌生,與我走進阿康房間的初衷完全風馬牛不相及。我敢對著一堆《聖經》發誓:那簡直不像是一種想法,而是一種召喚。
我提著吉他,在阿康的床上坐下。我沒有一來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謠吉他來彈會很好聽,因為《櫻桃,櫻桃》就是根據民謠樂句來編排的(我當時還不懂這術語)。我只是在腦子裡回想那段音樂,驚訝於自己不光能聽出,還能看出和弦的變化。這些和弦我全懂,只是不知道它們藏在吉他指板的什麼位置。
我隨便抓了一本《唱出來!》,想要找一首藍調,隨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錢變綠》的曲子,看看怎麼按E和弦(剃頭師傅赫克托告訴阿康和羅尼——這些破玩意兒都是E打頭的),然後開始在吉他上彈奏。聲音有點兒悶,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樂器,儘管閒置已久,還是沒有跑調。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無名指更使勁地按弦。手指生疼,卻全然不顧。因為E和弦是對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裡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個月的時間才學會《日出之屋》,他從D和弦換到F和弦還是沒法兒一步到位。我只花10分鐘就學會了一首三和弦的樂句《櫻桃,櫻桃》——E和弦轉A轉D再轉回A。然後我發現同樣的三個和弦可以用來彈騎士之影樂隊的《格洛麗亞》和金斯曼樂隊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彈到手指尖疼痛難忍,左手幾乎無法伸直為止。我最終停下來,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來。我迫不及待地想再來一次。我才不管什麼新黑人賣唱劇團、伊恩與西爾維婭組合,或其他什麼狗屁民謠歌手,我可以彈《櫻桃,櫻桃》彈上一整天:它有種能打動我的東西。
如果我能彈得夠好的話,我心想,沒準兒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會對我另眼相看,不再只把我當成用來抄作業的傢伙。不過那都只在其次,主要是彈奏能填補我內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義,一種情感上的真理。彈吉他讓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覺。
三周後,一個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欖球後提前回家,而沒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賽後野餐。我正在樓梯平台上試著彈《野東西》。我以為他會瘋狂地把吉他從我懷裡奪去,或許還責備我褻瀆了他的吉他——用他拿來彈奏《答案在風中飄蕩》這種激進歌曲的樂器來彈奏特羅格斯樂隊的三和弦傻歌。
不過那天阿康拿了三個「觸地得分」,還創下了場地跑的學校紀錄。鱷魚隊將參加下一階段C級的季後賽。他只是說了句:「這是廣播裡放過的有史以來最蠢的歌。」
「不,」我說,「我認為這項『最蠢殊榮』應該頒給《衝浪鳥》。那首我也會彈,你要不要聽一聽。」
「我的上帝,還是免了吧。」他敢這麼瀆神是因為媽媽在花園裡,爸爸和特裡在車庫裡修「公路火箭III號」,而我們篤信基督的大哥已經不住在家裡了。跟克萊爾一樣,安迪也上了緬因大學(他說裡面儘是些無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過阿康,你不介意我彈你的吉他吧?」
「你只管隨便彈。」他說完就從我身邊的樓梯上過去了。他一側臉頰上有明顯的擦傷,渾身是打球之後的汗臭。「不過你要是搞壞了,可是要賠的。」
「我不會把它弄壞的。」
我確實沒弄壞,只是弄斷了好多根弦。搖滾比民謠更傷琴弦。
1970年,我開始在蓋茨瀑布的安德羅斯科金河對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級生,由於他的體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績,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裡了。那樣也好,無所謂。不幸的是,阿斯特麗德·索德伯格雖然在大教室裡就坐我後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級英語課時挨著我坐,但她對我也不聞不問。她梳著馬尾辮,短裙裙裾比膝蓋高出至少兩英吋。每次她蹺二郎腿的時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時候都更迷戀她,不過她和朋友們坐在體育館的看台上吃午飯的時候,我偷聽了她們的對話,知道她們只看得上高年級男生。我只是她們嶄新而美妙的中學校園生活詩篇中的一個臨時演員。
不過倒是有別人在注意我——一個身材瘦長、長髮飄逸的學長,看上去像個安迪所謂的無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體育館裡吃午飯的時候,他把我找了出來,阿斯特麗德和她那群愛笑的死黨就在比我低兩個露台的地方。
《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