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節

「生日快樂,夥計!」安迪說。
克萊爾轉過身來看我,不過她臉上只剩下血窟窿。「別說話,」我心想,「如果你開口,我會發瘋的。」
但是她還是開口了,聲音從那凝了血塊、一口碎牙的嘴裡發出來。
「別在那輛車的後座上搞大她的肚子。」
母親就像口技演員的布偶一樣不停地點頭,那個腐敗已久的蛋糕裡繼續有巨蟻爬出來。
我想遮住眼睛,但手重得抬不起來。他們綿軟地靠在我身側,我聽到背後門廊台階那塊板子發出了暴躁的嘎吱聲。而且不止一聲,是兩聲。又來了兩個,而且我知道來的是誰。
「別,」我叫道,「別再來了。求你們了,不要再來了。」
就在這時帕特裡夏·雅各布斯的手搭在了我的肩上,小跟班莫裡雙手箍住我的腿,剛過膝蓋的位置。
「出事兒了。」帕齊在我耳邊說道。她的頭髮掠過我的臉頰,我知道是從她車禍中掀開的那塊頭皮上垂下來的頭髮。
「出事兒了。」莫裡表示同意,他還一邊還緊緊抱著我的腿。
接著他們開始合唱起來。是生日歌的調子,不過歌詞全變了。
「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啦!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啦!出事兒出事兒,傑米呀,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啦!」
就在這時我開始尖叫起來。
我是在去丹佛的火車上第一次做這個夢。夢裡的尖叫嘶吼在現實中只是喉嚨深處的悶哼——這對同車的乘客來說是件幸事。在接下來的20多年裡,這樣的夢我有過20多次。每次都是懷著驚恐萬分的念頭驚醒:出事兒了。
那時候,安迪還活得好好的。我開始不斷給他打電話,讓他去查前列腺。一開始他只是笑話我,後來開始不耐煩了,說咱爸現在還壯得像頭牛,起碼能再活20年。
「或許吧,」我跟他說,「不過咱媽早早就死於癌症,外婆也一樣。」
「提醒你一下,她倆都沒前列腺。」
「遺傳之神可不管這個,」我說道,「他們只會把癌症往最熱門的地方送。看在老天爺的分兒上,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不就是手指伸進後面嗎?10秒鐘就完事兒了。只要醫生沒有兩手抱住你的肩,你還擔心他奪走你的『貞操』嗎?」
「我到了50歲自會去檢查,」他說道,「醫生建議如此,我也打算如此,就此打住不要再說了。傑米,我很高興你回到正軌,也很高興你在音樂上保住了一份算是個成年人該做的工作。但這不代表你就有權干涉我的生活。我自有上帝看護。」
50歲就為時已晚了,我心想。等你50歲的時候,就已成定局了。
因為我還是愛我哥的(雖然在我看來,他長大後變成了一個挺招人煩的四處傳教的人),所以我採取迂迴戰術,去找他妻子佛朗辛談了談。對她我就能說出安迪不屑一顧的話——我有一個預感,並且是極其強烈的預感。拜託你,佛朗辛,請你一定要讓我哥去查一下前列腺。
安迪最後妥協(「好讓你們倆閉嘴」)去做了PSA篩查。就在他47歲生日後不久,嘴裡還不斷抱怨說檢查靠不住。也許如此,但即便是對我哥這種滿嘴跑《聖經》又諱疾忌醫的人,檢驗結果依然無可爭辯:PSA指標穩穩是個10。接下來哥哥去了劉易斯頓找了泌尿科醫生,做了手術。三年後醫生宣佈他癌症痊癒。又過了一年後——在他51歲那年——他在給草坪澆水時中風,救護車還沒趕到,他就先投入了耶穌的懷抱。葬禮辦在紐約上州。哈洛不再有追悼會了,我很慶幸。我夢裡回家的次數太頻繁了,這是雅各布斯的戒毒療法造成的長期副作用。我對此毫不懷疑。
2008年6月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我再一次從這個夢中醒來,我在床上又躺了10分鐘,身子才重新聽使喚。呼吸終於平緩下來,也不再覺得只要張嘴就會不斷重複那句「出事兒了」。我提醒自己我戒了毒,而且神志清醒,這才是我人生中最關鍵的,正因如此我的人生才往好的方面發展。我現在已不大做這個夢了,而且上一次醒來發現自己拿東西戳自己已經是四年前的事了(那次用的是塑料鍋鏟,零傷害)。這跟外科手術留疤其實是一碼事兒,我這麼告訴自己,而且通常也能這樣說服自己。只有在我剛剛夢醒的瞬間,我能感覺有東西潛伏在夢境的背後,那是一種惡毒的東西,而且是一個女人。這我當時就能確定。
不過等我洗完澡穿好衣服,夢就已經化作青煙。很快它會消失得無影無蹤,這樣的體驗我有過太多次了。
我在尼德蘭的博爾德峽谷大道有一套二樓的公寓。到了2008年,我買得起房子了,但需要貸款,而這是我所不願意的。對於一個單身漢來說,一套公寓就足夠了。床是加大雙人床,就跟雅各布斯房車裡的一樣,這麼多年來我沒缺過床伴。這些日子,女人是越來越少了,但我也料到了。我很快就要52歲了,用不上幾年,再風流的登徒子都難免要變成糟老頭兒了。
此外,多攢點兒錢也好。我絕非守財奴,但金錢對我來說也並非全不重要。在展會旅舍醒來、貧病交加的記憶從未離我而去。那個紅頭髮鄉下女人把我那張刷爆的信用卡還給我時,她臉上的表情同樣讓我至今難忘。再試試看,我跟她說。「親愛的,」她回答我說,「看你這模樣我不用試都知道。」
好啊,那你現在再看看我是什麼模樣,小妞兒,我一邊沿著馴鹿路開著我的豐田「4號跑步者」(4 Runner)一邊想。自從上次在塔爾薩見到查爾斯·雅各布斯後,我增重了差不多40磅。不過對一個一米八五的人來說,190多磅看上去挺好。好吧,我是有了點兒肚子,上次測膽固醇結果也令人擔憂,可是我那時候看上去十足是個達豪集中營的倖存者。我是永遠沒法兒去卡內基音樂廳演出了,或者跟東大街樂隊同台,但我還在彈吉他,而且彈得不少,這是一份我喜歡而且擅長的工作。如果有人連這都不滿足,那他就是在自尋煩惱了。所以,傑米,你別去自尋煩惱。如果你碰巧聽到佩吉·李唱那首萊貝爾和斯托勒作的憂傷名曲《就只是這樣而已?》,那就趕緊換個台,聽聽搖滾吧。
沿著馴鹿路走了四英里,正要爬坡上山的時候,我在一個寫著「狼頜牧場前方二英里」的標誌牌處轉了彎。我在門衛處輸入密碼後,把車停進標誌著「僱員和藝人」的專用停車場上。唯一的停車場停滿的那次就是蕾哈娜來狼頜錄製EP(迷你專輯)的時候。那天停在便道上的車更多,一直頂到大門。那小姑娘的追隨者還真不少。
「星燦佩甘」(真名希拉裡·卡茨)兩小時前估計已經給馬餵了食,但我還是去了趟雙排馬廄,給它們餵了點兒蘋果片和胡蘿蔔塊。它們大多高大健美——我有時覺得它們就是長著四條腿的凱迪拉克高級轎車。我最喜歡的那匹卻像是輛破舊的雪佛蘭。巴特比,一頭長著斑紋的灰馬,沒有血統可言,我當年拿著一把吉他、一個旅行包,緊張兮兮地來到狼頜的時候,它就已經在這兒了,而且那時候它年齡就已經不小了。它的大部分牙齒很多年前就像《藍色絨面鞋》一樣消失不見了,但它還是用僅存的牙齒嚼著蘋果片,下巴懶洋洋地左右磨。它那雙溫馴的黑眼睛沒有離開過我的臉。
「好傢伙,巴特,」我說邊說邊摸著它的口鼻,「我就喜歡好傢伙。」
它點點頭,彷彿明白我的意思。
「星燦佩甘」——好友稱她佩奇——在用圍裙兜著飼料喂雞。她沒法兒揮手,於是朝我大喊一聲「嗨」,接著哼起《土豆泥時間》的頭兩句。我跟著她一起哼起這首歌後兩句:這是最新的,這是最棒的,諸如此類。佩甘以前是唱和聲的,在她的鼎盛時期,她的歌喉就像「指針姐妹」組合中的一個。不過她抽煙像煙囪一樣凶,到了40歲時,她嗓子聽上去更像在伍德斯托克演出的喬·庫克了。
1號錄音棚門關著,裡面黑著燈。我開了燈,看了看公告牌,查看當天的安排。一共四場:10點一場,2點一場,6點一場,還有一場9點的,估計要一直錄到午夜。2號錄音棚也安排滿了。尼德蘭是坐落在西坡上的一個小鎮,人煙稀少,不足1500個固定住戶,但卻是個音樂重鎮,影響力跟地方大小完全不成比例,汽車保險槓上常看到的「尼德蘭!納什維爾在此發狂!」可不是吹出來的。喬·沃爾什在狼頜1號錄音棚錄了他的第一張唱片,那時候這地方還是休·耶茨他爹來經營的,約翰·丹佛在狼頜2號錄音棚錄製了他的最後一張唱片。休有一次給我放了一段丹佛錄音剪掉的片段,他跟樂隊在聊他剛買的一種實驗飛機,好像叫Long-EZ。聽得我起雞皮疙瘩。
市區裡有九家酒吧,一周七天隨便一晚你都能聽到現場音樂。除了我們這兒之外,還有三家錄音棚,不過狼頜牧場是最大的也是最好的。那天我怯生生走進休的辦公室,跟他說是查爾斯·雅各布斯讓我來的,牆上至少掛著兩打照片,包括艾迪·范·海倫、林納德·史金納德、艾克索·羅斯(全盛時期)和U2。不過他最驕傲的一張,也是唯一一張自己出鏡的,是「斯特普爾斯歌者」的那張。「梅維絲·斯特普爾斯真是個女神,」他跟我說,「全美最棒的女歌手。沒有人能望其項背。」
我在道上賺出場費那些年也錄製了不少廉價單曲和糟糕的獨立專輯,但從沒上過大唱片公司,直到那次我在尼爾·戴蒙德(NeilDiamond)的錄製中補一個節奏吉他手的缺,那個吉他手得了「接吻病」。我那天嚇壞了——可以想像我頭歪向一邊吐得吉他上到處都是——不過之後我在很多錄製中彈過吉他,大多數是補缺,但有時候是有人點名要我。給的錢說不上多,但也絕不吝嗇。週末我跟室內樂團在當地一家名叫「科姆斯托克礦脈」的酒吧演出,偶爾也在丹佛走穴。我還給有志於走上音樂道路的高中樂手上音樂課,那是休的父親死後,休做的一個暑期項目,叫作「搖滾原子」。
「這我做不來,」休建議將此加入我職責範圍時我極力推辭,「我又不識譜!」
「你不懂的是五線譜,」他說,「但吉他譜你是認得的,這些娃關心的就只是吉他譜。這些娃只想學這個,這對我們和他們來說都是件幸事。這裡不是搞西班牙吉他獨奏的地方,老兄。」
他說的沒錯,等我不再害怕後,其實還挺享受上課的。其一是它讓我回憶起「鍍玫瑰」。另一點……或許說來慚愧,我感覺教這些孩子能給我一種快樂,就跟我早晨給巴特比喂蘋果片和撫摸它的口鼻一樣。這些孩子只想要搖滾,而且一旦他們掌握E和弦大橫按,他們就會發現自己其實可以做到。
2號錄音棚也是黑的,不過莫奇·麥克唐納忘了關調音台。我把東西全關掉,記著要跟他講講這事兒。他是個調音好手,不過吸了40年大麻,腦子不記事兒了。我的吉布森SG吉他跟其他樂器都調好待命,因為那天晚些時候我會跟當地一個叫「我想我要」的鄉村搖滾組合彈一個試音。我坐在小板凳上,不插電彈了十來分鐘,彈著《高跟運動鞋》和《施放我的法力》,只是熱熱身。我現在比我在道上的歲月要強多了,但我永遠成不了克萊普頓。
電話鈴響了——在錄音棚裡不是真的響,只是邊緣亮起藍燈。我放下吉他,接了電話。「2號錄音棚,我是柯蒂斯·梅菲爾德[5]。」
「柯蒂斯,陰曹地府快活嗎?」休·耶茨問道。
「就是一片黑。好處是我的癱瘓治好了。」
「真不錯。到大房子來,我有東西給你看。」
「老兄,我這兒半小時後還有人來錄音呢。我記得是搞西部民謠那個長腿妹子。」
「莫奇會幫她安排好的。」
「他哪兒行,他人都沒到。而且他忘了關2號錄音棚的調音台,不是第一次了。」
休歎了口氣。「我會跟他談談的。你過來就行。」
「行,我來。不過,休,這事兒我自己跟他說。這是我自己的事兒。成不?」
他笑了。「我有時想,當初我雇的那個愁眉苦臉一聲不吭的傢伙上哪兒去了,」他說,「來吧,看了會嚇你一跳的。」
那座大房子是個四面延展的牧場,休的林肯大陸款老爺車就停在轉角處。那傢伙什麼耗油的都想買,反正他花得起這錢。雖然狼頜牧場的入賬只略微高於出賬,不過耶茨家族老一輩在藍籌股裡投了大把錢,而休是家族的最後一支——他本人離過兩次婚,兩次都簽了婚前財產協議,無兒無女。他養馬、養雞、養羊,還有幾頭豬,不過都只是興趣而已。他收集轎車和大引擎皮卡車也是出於興趣。他關心的是音樂,而且為之用心很深。他自稱曾經是樂手,不過我沒見他吹過小號或彈過吉他。
《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