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節

  飛簷走壁、萍蹬渡水,這並不是什麼特別困難的事情。
  然而想要在這種湍急的江面飛躍,對於此時的李雲飛來說,依舊充滿了挑戰。
  氣喘吁吁的衝到了江對面,雙腳踏上大地的時候,李雲飛先是撐著膝蓋狠狠的喘了幾口氣,然後才回頭對著那群魚人大聲怒喝了起來。
  「孫子!你們給我等著吧,老子總有一天會回來報仇的了!」
  江岸對面,一群魚人對視了一眼,撲通撲通的全都跳下了岸,飛快的游了過來。
  那游泳的速度,簡直跟摩托艇似的,要多快有多快,江水中出現了一道又一道醒目的水紋。
  李雲飛二話不說,轉身就跑。
  我他媽怎麼忘了這群孫子是魚人啊!魚人啊!
第331章 我看你骨骼驚奇
  歷經了千辛萬苦,在無數「哇啦啦啦啦」的刺耳尖叫、以及無數箭雨般的長矛投射中,李雲飛終於逃離了那群魚人的追殺,氣喘吁吁的躲在森林裡的某處休息。
  他算是徹底明白了,這個鬼地方的居民都不是什麼善茬。
  那些野獸充滿攻擊性也就算了,怎麼連這些類人生物也充滿了攻擊性……這他媽真的是瑟莊妮口中魔法科學都很發達的瓦羅蘭?怎麼感覺跟原始森林裡的那些食人部落一樣?
  難道說這個森林在瓦羅蘭真的是一個巨大的原始森林,就跟地球的亞馬遜雨林一樣人跡罕至,所以裡面才會有原始的食人部落存在?
  我的天,放過我吧。我是來瓦羅蘭做正事的,不是來這裡和原始的食人部落打交道的,你們就不能對我這個旅客禮貌一點?你們瓦羅蘭人的待客之道呢?
  坐在巨大的大樹樹幹上,看著下面那一群「哇啦啦啦啦」的叫著追進森林深處的魚人,李雲飛覺得無比的鬱悶。
  就個人而言,他其實並不怎麼怕這群魚人。
  真要打起來,他有足夠的自信解決這群古怪的傢伙。
  只不過到時候殺得血流成河的場面難不難看姑且不說,就說這麼多的魚人一起衝上來,他起碼也要受個重傷。
  保險起見,他並不想招惹這群古怪的魚人。
  躲在大樹的樹幹上,一直目送著那群魚人「哇啦啦啦啦啦啦」的怪叫著消失在了森林深處,李雲飛才拍拍屁股站了起來。
  他的目標非常遠大、旅途還非常遙遠,在沒有找到瑟莊妮之前,他的腳步就不會停下,因此在那之前至少得先走出這個森林,然後再找到人類聚集地。
  一個星期的原始人生活,差點沒把他逼瘋。
  沒有食物沒有飲水,一切的東西都得靠自己取材。還好他看過幾個野外求生的節目,對一些野外求生的知識有多瞭解。
  而且李雲飛還會召喚火焰的魔法可以隨時隨地的生火,不怕找不到生火的材料。他的武功也足夠應付絕大多數的野獸,提這劍在森林裡跑一圈,這滿森林的野獸中不愁沒有食物的來源,所以李雲飛才能在這個鳥不拉屎的原始森林裡待了一周都還沒被餓死。
  然而這裡沒有鹽和醬油,沒有辣椒,沒有孜然,更沒有其它的作料,烤出來的烤肉雖然肉質鮮嫩,但卻完全沒有味道,吃起來簡直想嘔。
  習慣了現代社會各種味道的大餐,讓他繼續過這種原始人一般的生活還真的有些困難。
  所以在遠離了那群瘋狂的魚人後,李雲飛堅定自己的方向,明確自己的目標,再一次調整方向,繼續向著西方跑去,只求早一日能夠脫離這個森林回歸人類社會……最好能夠在半路遇到某個打獵的獵人,然後那個獵人能夠帶他走出森林那就最棒了。
  或許是上天聽到了他的祈禱,上天也覺得讓這傢伙繼續在森林裡受苦實在太可憐了,所以在李雲飛逃離那群魚人的追殺沒多久後,他真的遇到了一個在森林裡活躍的獵手。
  雖然,這個獵手的種族有些……嗯,奇怪。
  ……
  ……
  戈麥是一個食人魔。
  一個很高大的食人魔。
  說實話,食人魔這種東西呢,其實也就跟傳說中的差不多,是一種很強大、但智商並不怎麼高的生物。
  它們健壯而高大,食譜非常之廣,幾乎陸地上、水裡所有能動能跳、能跑能叫的生物它們都能吃——這點和某個生活在雄雞大陸上的國家非常像。
  咳咳……那個啥,水表在門外,從不訂外賣,沒事兒別敲門,有事兒也別敲門。
  不過和某國的人類比起來,食人魔的飲食方式比較不一樣,那就是它們的食譜裡基本沒有烤熟食這種說法。
  抓到獵物後,一棍子敲昏或者敲死,然後帶回家去和家人朋友分享,你分一條腿我分一隻胳膊他分一個頭之類的,大概也就和人類吃雞差不多——反正就是不吃熟食,直接生吃。
  生吃多好啊,鮮嫩多汁,還省了買飲料的錢,多好——食人魔的生活智慧也是很高的。
  只不過作為一個食人魔,戈麥最近的生活過得不怎麼好。
  森林裡那群豺狼人的勢力越來越大,行為也越來越過分,甚至開始公然襲擊食人魔村莊,好幾個食人魔幼童都被對方殺死了,真是過份得不行。
  河邊那群魚人也一直那麼瘋,每次見到活物就跟打了雞血一樣一湧而上,那瘋狂勁兒,就算是強大的食人魔也不敢隨便招惹它們。
  而森林裡因為豺狼人的勢力越來越大,殺的人越來越多,人類的軍隊也開始對森林裡的豺狼人越來越重視。不但有很多人類軍隊時常進來圍剿,也有越來越多的賞金獵人湧進來想要殺掉豺狼人的首領換高額賞金。
  總而言之,這個森林越來越不好混了。
  以前戈麥還經常和同伴們一起埋伏在大路的四周伏擊路過的人類商隊,每一次得手都是一場狂歡的盛宴,大家熱情的分著各自的戰利品,開心的討論著哪一條大腿比較鮮嫩、血比較甜美。
  可是隨著人類的警惕和防備越來越重,戈麥他們也漸漸放棄了對路過商旅的襲擊。
  不是不想去襲擊,實在是那些被請來保護商旅的傭兵太厲害了,它們根本不敢隨便招惹啊。
  以前它們食人魔在這個森林裡是說一不二的大勢力,無論是北方的豺狼人、南方的魚人,又或者是東北方的狗頭人,全都要給它們三分薄面,就更別提那些路過的人類了。
  可是現在的森林裡,它們這些食人魔卻只能戰戰兢兢的縮在一個不大的範圍裡,根本不敢隨便亂跑。
  豺狼人有一個強大的領袖保護它們,但食人魔卻缺少那樣的一個領袖,在那些人類賞金獵人的襲殺下,再強大的食人魔也很難全身而退。
《無盡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