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節

  周小婭看了歐陽雙傑一眼,她沒想到歐陽雙傑竟然對於古代的律法也很有研究。
  王小虎瞇縫著眼睛,他相信歐陽雙傑說的應該不會錯:「這麼說這個戚偉民是因為偷盜才會招致這樣的災禍?」歐陽雙傑點了點頭:「我想應該是的,小虎,你好好查查,應該是這麼回事。」
  王小虎苦笑道:「歐陽,說實話,我都已經沒有信心了,算上這起,已經是五宗命案了,可是我們呢,卻仍舊沒有一點的頭緒,突然感覺自己好無能。」
  這時邢娜走了過來:「這原本是科委的宿舍,可是後來他們全都搬了新樓,這兒的房賣的賣,租的租,人住得很雜,誰都不認識誰。沒有小區環境,更沒有保安與監控,案子是發生在凌晨,沒有找到一個目擊者。」
  歐陽雙傑和王小虎對望一眼,這早就是他們預料之中的事。
  周小婭也說道:「兇手沒有留下任何的痕跡,現場清理得很乾淨。」
  「這屋子是戚偉民和另一個保安合租的,那個保安正好昨晚是夜班,他一早回來發現之後報的警。房東正趕過來,要不要見見?」王小虎問歐陽雙傑,歐陽雙傑搖了搖頭:「不用了,這兒的事情你就處理了吧。」
  歐陽雙傑知道自己再留下來也沒有任何的作用,既然已經斷定了是「裁決者」做的,他能夠做的只有努力找到突破口,此刻所有的調查對於他來說意義都不大,他必須要和那個「老師」鬥智,他相信那個「老師」支使這些副人格作案也該有它的規律可循。
  就如他之前提出的,每一個精神病人都有他自己特殊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準則,這個「老師」也一樣會有,他要找到的就是「老師」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準則。
  幾個案子雖然看上去是無序性的,隨機的,可是歐陽雙傑卻覺得其中一定有什麼能夠並它們串起的東西,可那是什麼呢?
  和許霖上了車,許霖說道:「老師,你說這個案子是『裁決者』做的,從青石鎮的案子來看,這個『裁決者』殺人根本就只是憑著莫須有的罪名,你說戚偉民會不會是枉死的,或許他根本就沒有犯過偷竊的罪。」
  歐陽雙傑覺得許霖這個問題還真是問到了點子上,他想了想:「戚偉民是不是有過偷竊的行為,這個我們得等王隊那邊的調查結果,不過在我看來這次戚偉民的死應該不是莫須有的事,初犯,再犯,三犯,三種不同的刑罰他全用上了,他能夠那麼肯定戚偉民犯了三次偷竊,那麼至少有一次是真的,另外,按《大明律》,三次以上犯盜竊罪,要處死還有一個限制條件,那就是百貫以上,舊時的百貫錢如果按現在的錢來折合的話,估計有七、八萬吧。」
  許霖笑了:「如果這個案子不是莫須有,那麼是不是可以看作是兇手的作案風格有所改變?之前他作案只是憑著捕風捉影,現在也開始講求證據了?」
  歐陽雙傑愣了一下,許霖說的不是沒有道理。
  許霖又說道:「這個案子的手法更像是『法官』干的,只是他引用的法典不一樣,這一次他引用的不是現行的法律法規,而是《大明律》。」
  歐陽雙傑有些零亂了,許霖說得沒有錯,還確實像是這麼回事,莫非自己的推斷有問題?
  他覺得這一點很重要,必須要區分出是「裁決者」還是「法官」作案,只有這樣他才能夠準確地對個體人格進行分析。
  他沒有再說話,而是點上了一支煙。
  「還有一個問題我一直都想問,可總是忘記。」許霖沒注意到歐陽雙傑正在沉思,輕聲說道。歐陽雙傑扭過頭來:「你說。」
  許霖說道:「法官也好,裁決者也好,殺手也好,他們好像對於受害者的一切都很清楚,瞭如指掌,也就是說在作案之前,他們是做過功課的,老師,按你的說法,他們都是獨立的人格,你覺得他們作案前的調查工作是各自在做還是專門有個人替他們在做呢,也就是說會不會還有一個人格是專門負責對這些情況或說情報進行收集的。」
  歐陽雙傑的臉上露出了笑容,看來許霖已經學會動腦子了,這些問題他問得都很好。
  歐陽雙傑說道:「嗯,問得好,那麼你覺得呢?」他並沒有正面回答,而是反問許霖。
  許霖嘿嘿一笑:「我倒是覺得應該是專門有一個人格負責這些情報的收集,行動需要的時間並不多,可是收集這些情報卻要耗費太多的時間,能夠長時間出來晃悠,完成情報收集的,更像是他的主人格。」
  歐陽雙傑淡淡地說道:「主人格?應該不太可能,主人格應當是不知道副人格的存在的。」
  這一點很快就讓歐陽雙傑給否定了。
  在這方面歐陽雙傑自然是權威,許霖點了點頭:「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副人格能夠做出如此詳細的調查也很了不起了,說不定他就是起主導作用的那個人格吧。」
  歐陽雙傑淡淡地笑了笑,也不說話。
  此刻他也在想,那個收集情報的如果真是主人格呢,那只有一種可能,那個人根本就沒有什麼人格分裂,這一切都是假的。想到這兒,歐陽雙傑嚇出一身冷汗,如果兇手真是這麼一個人,那就太可怕了,他再一次否定了自己的這個想法,不可能,一個正常人怎麼可能把自己置身於一個人格分裂症患者的位置上去做出這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呢?
第52章 錢的問題
  馬志超是戚偉民合租者,就是他最先發現戚偉民的死並報警的。
  馬志超今年二十四歲,是林城商業大廈的保安,而戚偉民是在雲中大廈的地下停車場當保安。兩人工作不在一個地方,合租之間也並不認識,馬志超是在58同城看到戚偉民發的合租廣告才找上門的。
  或許是因為兩人的年紀相當,又是同行,所以見面之後很快就談攏了,馬志超就搬了過來和戚偉民一道住,那是個小兩居室,一人一間臥房,公共區域共用。
  由於兩人的工作都是三班倒,別看住在同一屋簷下,真正聚在一塊的時間還真是不多。
  此刻馬志超正在市局刑警隊錄口供,王沖和邢娜負責詢問筆錄,王小虎坐在旁邊抱著茶杯靜靜地聽著。
  「戚偉民有個女朋友你知道嗎?」王沖問道。
  馬志超點了點頭:「這個我知道,在國貿上班,做導購的,叫什麼來著?我記不住了,不過戚偉民總是叫她點點,也不知道是她的小名呢還是他們之間的暱稱。」
  邢娜問馬志超,戚偉民平時的朋友多嗎?馬志超搖了搖頭:「不多,除了他的那個女朋友,我還幾乎沒見過他往屋裡帶朋友呢,相反我的朋友就要多些。」
  「其實我覺得他的性格也很不錯的,不然我也不會和他投緣,一起合租了,平日裡他抽煙,不怎麼喝酒,話也不多,人特別愛乾淨,屋子大都是他在打理,我這個人懶,平時都不怎麼做這些家務活。不過……」
  聽馬志超說到這兒頓住了,王沖問道:「不過什麼?」
  馬志超說:「不過他給我的感覺好像對我總是防著,很怕我會進他的房間,一般他不在家的時候他的屋子鎖得好好的,他在家的時候只要我在,他都會在客廳裡,不在自己的房間,房門也一直關著,我就納悶了,我的房間他是可以自由出入了,可為什麼他就不願意讓我進他的房間呢,我想或許他的房間裡有什麼不想為我看到的秘密吧。」
  警方已經對戚偉民的房間進行了仔細地搜查,卻沒有發現什麼所謂的「秘密」。
  邢娜問道:「他這麼做你就沒有一點的好奇心?他值班的時候或是不在家的時候你沒想過進他的房間看個究竟嗎?」
  馬志超苦笑道:「我還真沒這興趣,怎麼說我也是高中畢業,雖然不敢說是文化人,但尊重個人隱私的道理還是懂的。所以一直合租了近兩年,我還真沒進過他的房間。除了這一點,其他方面他都蠻好的,就連花錢也是很慷慨的。」
  「哦?」王小虎來了興趣:「據我所知,做保安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一千五到一千八左右,還得是不缺勤的情況下是吧?」
  馬志超點了點頭:「拿我來說吧,一千六,加上一些補助確實能夠拿到一千八九,前提就是不能夠有請假、遲到和曠工。」王小虎又問道:「你們那房子的租金六百,一個人平攤三百吧?還有水電、煤氣這些費用,你一個月的工資得花多少在租房上?」
  「大概四百左右吧,電話費是包月的,一個月二十八,然後就是吃加上些交通費,我一個月的花銷大概是一千塊錢左右,每個月還能夠攢個六、七百塊錢。」
  王小虎「嗯」了一聲:「戚偉民的收入和你差不多吧?」
  「他要多些吧,他守停車場,一個月一千七、八,不過他們有自己的辦法,能夠從臨時停車費裡卡一些進自己的口袋,一次喝酒之後他告訴我,一個月他大概也能夠卡出至少小一千,更何況他還有其他來錢的路子。」
  王小虎瞇縫著眼睛:「什麼來錢的路子?」
  「這個他就沒說了,他既然不說,我也就沒有多問,不過我想應該也不是什麼正途,是野路子,不好對人說的。」馬志超歎了口氣:「說老實話,我倒是挺佩服他的,聽他說到城裡短短六年的時間,他就存了十好幾萬了,我算了算,我一年也就能夠存下六、七千塊錢,十好幾萬那我得至少二十年呢!」
《連環罪:心理有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