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

  從走進門開始,我就在那座充滿藥水味的房子裡尋找床鋪。那裡的確有一張病床,床單很新,看樣子剛換不久。病床的旁邊擺放著一個平板推車,年輕醫生解釋那是平常用來推藥品和醫療器具的。我取尺量了一下,心裡便有了數!
  那個年輕醫生被帶到公安局時,連說自己冤枉!潘雲心裡有底,笑著問他:「我們都還沒開口問你什麼呢,說自己冤枉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呀!」年輕醫生怔了怔,馬上說道:「我是不知道你們要問什麼,但來這地方是鬧著玩的嗎?我什麼壞事也沒幹過,來這裡當然冤枉了!」
  「既然知道不是鬧著玩,我希望你能看清形勢,給自己爭取一次機會!」潘雲慢悠悠地點支煙說道。他不慌不忙是有原因的,在那家診所的床墊和平板推車上,我們提取到了幾處人血,初步檢驗和死者的血型一致,至於是否就是死者留下的血跡,還要DNA檢驗部門做進一步檢驗。一起送去檢驗的,還有從死者指甲裡提取到的皮屑組織。不過,現場的所有環境和我的推斷之間驚人的一致,使這種檢驗的結論失去了懸念!
  年輕醫生沒有出聲。
  此刻我坐在年輕醫生的前面,心裡卻並沒有潘雲那般輕鬆。
  我是主動要求參加審訊的,因為我當時的心裡還有另一個懸念,這個懸念在未得到證實前沒有跟潘雲說,那就是:兇手是第幾次作案?
  割乳是一種變態行為,是累積一定經驗後不自覺的慣性行為,如果這種行為實施得很流暢,無絲毫顧慮其他的跡象,那麼就意味著兇手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我們把這種行為稱之為兇手的「簽名行為」。從這個案件來看,死者被切割的傷口走向流暢,毫無停頓,顯得得心應手,自我看見的第一眼就感覺得非同尋常!
  當然,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當前的殺人案,只有打開這個突破口,才能步步深入,順利偵破其他的案件。
  「你是醫生,應該明白生物檢材是怎麼回事。」我旁敲側擊地對他說,「沒有可靠的證據,我們是不會把你帶到公安局來的。」
  年輕醫生看我一眼,沒有出聲。
  「好吧,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死者遭受過怎樣的痛苦過程吧。」見他沉默不語,我決定刺激一下他,「那女人打完針,剛取下針頭,便被人按在床上,掐住了脖子。女人無法呼吸,無法呼救,於是不住地掙扎,還抓破了兇手的臉。為防止動靜過大,兇手用被褥或者枕頭摀住女人的臉,用紗布當繩子綁住她的手,勒得她生疼,使得手臂上顯出了血印。兇手繼續施暴,女人的痛苦讓他感到快感!這個過程,一直延續到女人停止呼吸。」
  年輕醫生臉色蒼白起來。
  「女人生前被人咬過。那裡留下的牙痕,是很純粹的咬噬,沒有吮吸的特徵。咬噬和吮吸的區別在於,前者體現了恨,而後者體現了慾望!這說明,本案的兇手這樣做是出於恨,而不是純粹的發洩慾望!心理專家認為,這樣的人內心深處是要用這樣的方式,故意施加心理或生理上的痛苦,讓受害人感到痛苦和恥辱,從而使自己的情緒得到釋放。——這種方式,我們通常稱作性報復!」我繼續說道。
  年輕醫生渾身顫抖了一下,他看著我,:「我不明白你說什麼!」
  「我認為,你非常明白我說的是什麼。」我迎住他的眼光。
  他復又低下頭,不再開口。
  「通常作出這樣的行為,與內心曾經遭受過性創傷有關,你受到過怎麼樣的創傷呢?」我停頓了一下,突然加重語氣問道:「你恨她什麼?因為她是風塵女子?」
  「我都不知道她是幹什麼的!……」他有些驚恐,話剛出口,便頓覺失了言,於是馬上又閉口不語了。
  「別後悔說了什麼,我們也不會在意你說了什麼!說與不說,只在於你願不願意原諒自己。」我說道。
  他抬頭看了看我,有些不解。
  「我說過了,客觀的物證是誰也否認不了的!我們正在等待物證說話的時刻,因此不在乎你是否願意說出來!」我說,「倒是你自己把事情說出來,才能解下心裡的擔子,讓自己輕鬆下來。那不是饒恕自己的一種方式嗎?」
  年輕醫生低頭不語。
  沉默了好一陣後,他向潘雲要了一支煙,點燃後笨拙地抽了幾口,之後忍不住大聲咳嗽了幾下。——看來他並不會抽煙!
  我們也沒有逼得太緊,因為看情形已經差不多火候了。
  「為什麼要這樣做?」我盯著他,突然改用質問的語氣說道,「如果受害人和你沒有什麼關係的話,那就只能這樣解釋:你恨的是其他人,而在這個女人的身上發現了與之相似的東西,於是激發了你報復的慾望!……」
  年輕醫生像被人抽掉了脊樑似的,整個身子癱軟了下去。
  「在犯罪心理學上,我們稱之為發洩對像轉移!」我最後說了一句。
  我知道,他的心理防線已經完全崩潰了!
  「好吧。我輸了!」他把身子斜靠在椅子上,「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沒有鬥志的人,如果別人贏了,我就認輸!再說,栽上了你的手上,我心服口服!」
  「應該說是真相贏了!」我微微一笑。
  他點點頭,然後說道:「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只知道是個賣身的。去我那裡打針,是第一次!其他什麼也不知道了!」
  「你怎麼知道她是賣身的?」潘雲問。
  「她跟我說的,說我可以享用她,讓我別收醫藥費!」兇手說道。
  「為什麼要殺了她?」
  「我恨那些賣身的女人!我不喜歡她毫不知恥地擺出給男人恩惠的樣子!我希望看著她們痛苦地死!」他緊繃著嘴腮,牙齒咬得「咯咯」直響。
  「我不明白你以前受過什麼刺激,如果不介意,就痛快地說出來吧!這樣對你也是一種解脫!」我說。
  「我以前有一個女朋友。」年輕醫生抽了幾口煙,沉默了一陣後說道,「相處了三年,我都給她買了結婚戒指,只想兩個人以後能開開心心在一起。……沒想到,我一次跟朋友玩的時候,看到她站在風情街上招攬男人生意!」他的表情顯得很痛苦,眼裡蓄滿了淚水,「你們有沒有試過,追一個女人時她高貴得像個公主,可過後只要給點錢誰都可以上?!……過後想想,我居然比她還要賤!這可能就是你所說的性創傷!」
  年輕醫生把臉埋在手掌裡,定了半晌。
  「……我當場扇了她一個耳光。她哭了,求我原諒她!但我怎麼去原諒她?這是男人最大的恥辱!雖然後來我聽說她為了給媽媽治病,沒辦法湊錢才那樣做的,但還是堅決甩了她。她當時把結婚戒指還給了我,我一直想不明白,這婊子還戴著我的戒指去賣身,戒指不是能多少換點錢嗎!守著戒指就是忠於愛情,忠於我了嗎?」
  「後來我一直就沒有緩過來,想到那女人就恨!恨所有為了錢賣身的女人!……上個星期,這個女人到我診所打針,打著打著就對我發騷,要我別收她錢!……又是為了錢!我當時血轟一下就湧到了頭頂。——我看不得她那副賤相,被我掐住脖子時還在說斯文點!後來,沒看見我有鬆開的意思,她才掙扎起來,還抓破了我的臉。……我把她用繩子綁住了手,放到了床上,說你不是喜歡刺激嗎?我讓你刺激到死!那女人開始害怕了,眼裡都是淚水。——我喜歡看到她那樣!不過她馬上喊了救命,強迫我用床上的被褥按到她頭上……後來我發洩了一通,把屍體藏在了床鋪下。」
  「過後不久,一個病人到那裡打了幾個鐘頭的點滴。我等他走了後才把屍體拖了出來,扔到了河邊。……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找到了我!這也許就是命!」
  「是用你診所裡的平板推車運走的屍體吧?」我問。
  「是。」年輕醫生有些疑惑。或許他心裡弄不明白我是怎麼知道的。
  其實很簡單,受害人身上屍斑中的印痕尺寸與平板推車一致,顯然是形成屍斑後與平板推車相接觸所形成的!而且,我們從推車上尋找到的血跡也說明了這一情況。
  「你把切下來的器官呢?放到哪裡去了?」我問他。
  「被我隨手扔掉了。」他微微遲疑了一下。
  我盯著他,好一陣沒有說話。
  兇手有些侷促不安,不住地擺弄手上的鐵銬。
  「不對!我希望你實話實說!」見火候差不多了,我開口說道。
  「能再給一根煙麼?」他對潘雲問道。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