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別忘了,死者是同兇手發現過爭執的,這一點完全可以解釋女死者為什麼那麼晚出門!」偵查人員反駁道,「爭吵後離家出走是很多女性慣用的對抗方式!而恰恰是兇手不願意她出走,於是用血腥的暴力來解決問題!」
  「在死亡時間上面,已經無爭論的必要了。」張法醫解圍道,「無論是哪種情況,兇手是熟人可以確實無疑!」
  「不!如果時間往前推移至白天,完全會有其他的可能性!」我說,「雖然現場門窗封閉,沒有破壞性的出入口,但在白天的條件下,陌生人完全可以利用其他方法進入室內!此外,如果兇手是熟人,受害人沒有防備而突然遭到攻擊,而且刀刀致命,她的手上不應該有如此多的抵抗傷!」
  「那麼小男孩所說的『恐龍』叔叔怎麼解釋?如果不是熟人所為,小孩怎麼會認識他?」偵查人員反問道。
  我第一次被別人問得語塞。雖然覺得他的思路有問題,但就是無法找到交鋒的駁斥理由!那些以前信手拈來的論據此時就如同劉嫣的影子一般,明知存在,卻無從尋找,於是心裡只有乾著急!——這個案子恐怕很懸!
  此後,他們的偵查思路依然是從女死者的熟人著手,查找那個小男孩所說的「恐龍」叔叔,還有給女死者寫信的人。前期工作已告一段落,我見自己沒有繼續呆下去的必要,便向分局的領導作了請示,隨後回到自己的單位上班。
  很久以後,當我回過頭來看這件案子的問題出在哪裡時,終於發現他們推理的論據,僅來源於那個的士司機的證言,但卻忽視了這個證言的真實性。他們似乎忘了,那個司機鄰居說自己見過女死者與不同的男性交往,但後來的調查結果是,與其交往的只有同居的那一名男子!
  我沒有抓住疑點追究下去,是因為當時對自己沒有了信心,劉嫣、小男孩……,很多清晰的、模糊的臉孔不斷地浮現,成為干擾我思考的思維亂碼,已經判斷不出事物的本來面貌了!
  後來的案件偵破,果然沒有他們想像的那般順利。死者的身份一直沒有查清楚,寫信的人沒有找到,同居的男人更是無從尋找,專案組民警大海撈針般地調查了一段時間後,無功而返。偵查工作持續了個把月時間,最後終於掛了起來!
  聽說他們最後有所醒悟,按著我提出的思路調查了一段時間,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早已錯過了尋找事情真相的時機。案件的偵破是有一個最佳時間的,我們習慣稱之為黃金時間段,過了這個時間段,很多線索會自然或人為地消失,導致偵破工作變得越來越艱難。——刑偵專家一般把這個黃金時間劃定在案發後的七天內!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小男孩的神態不斷出現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一直以來,總會有一個聲音在不斷地提醒著說:「嗨,你還欠著兩條人命呢!」
  記得師父鍾任之曾在課堂上說,欠什麼也不能欠人命!我們當時都笑了,那樣淺顯的道理何需他說。然而當一個人真正欠下了這樣的債時,才能真實地感受到其中的意味!
  舉目所及,滿世界都是憂傷,所有的事物都帶著悲哀的顏色!
第二十章 心理咨詢師(一)
  星期五那天,心理醫生張德生打電話過來,問我什麼時候去他那裡。我才記起很長時間沒有接受心理輔導了,於是約定第二天去他那裡。
  看心理醫生是師父鍾任之最初的建議,他見我出事後,很長一段時間情緒不穩定,生怕出什麼問題。
  那時我剛來北江市,陌生的環境可以將一個人隱藏得很深,沒有人相識,用不著跟沒有好感的人假惺惺地打招呼,可以藏匿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偷窺眾生,這讓我有一種莫名的興奮,於是極不情願跟陌生的人打交道,躲在一個人的世界裡自得其樂,心裡還不時發出洋洋自得的竊笑!而師父的建議無異於讓我赤裸裸地暴露於他人的審視之下,讓我當時極為反感!
  「你認為我有精神病?」聽到他的建議時,我毫不客氣地這樣問他。
  「不一定非得有精神病才看心理醫生。」他說,「就算是多交個朋友也未嘗不可。」
  「朋友應該是平等條件下的交往,不是自以為可以站在心靈的高處,對別人進行居高臨下的說教!」
  「沒有人能把自己凌駕於他人之上,心理醫生也不能!有這樣感覺,只不過是你把自己置於他人之下罷了!」
  但是我沒把他的話當回事,這件事就不了了之。
  認識張德生源自於一起殺人案件。——似乎我的大部分相識者,都是通過案子認識的,這讓我覺得有些悲哀!
  那件案子與之前記述的有著很大的相似性。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說,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卻各不相同。然而我們法醫所看到的不幸,幾乎如出一轍,有著輪迴般的重複特性,如果把這些特性繪成形狀,幾乎可以重疊。但即便如此,我們仍然能分清不同的案子,而且能很快回憶起不同案件的場景!對於這一點,我和其他法醫探討過,我們認為之所以能區分彼此,應該是因為對不同案件所感受的角度不同!
  我記得因為那件案子,自己和師父鍾任之發生了爭執,這是唯一一次與他之間發生的爭執,因此印象深刻。我記得當時兩人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後來事實證明我是正確的,師父才笑著說:「好吧,你贏了!」
  可是師父後來的一番話,讓我並沒有勝利的喜悅,而是體會了他的良苦用心!他說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想用他的方式刺激一下我,使我從自己的世界裡走出來,恢復對外界的觸覺。但在別人面前,尤其是自己徒弟的面前示弱,這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其實想來,他當時的心裡想必五味雜陳!
  要說的這件事,發生在兩年前。
  那天早晨我剛到辦公室上班,就有人到刑警隊報案。
  報案的是一個40來歲的男人,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他說自己的妻子失蹤了。
  「我愛人失蹤了!」那個男人對潘雲說,神情憂傷,「已經有一個多星期沒有見過她了。」
  「失蹤前有沒有什麼異常嗎?」潘雲倒了一杯水給他,問道。
  「沒有!看起來都很正常!」那個男子接過水低頭喝了一口。
  「親戚朋友家裡有沒有找過?」
  「找了,都說沒有見過她!」
  「你最後見她是在什麼地方?」
  「在家裡!她給孩子做完飯就出去了,一直沒回來。」男人拉拉衣領,把脖子往裡縮著。
  「你同她吵過架沒有?」
  「沒有!當然沒有!」那個男人激動起來,「我同她的感情很好的!」
  「先別激動,我不過是想詳細瞭解一下情況。」潘雲說道。
  「我沒有激動!」那個男人說。
  ……
  我們都認識那個男人,他叫孫其,是一個退伍軍人。四年前因為傷害他人被我們刑警隊抓過,坐了兩年牢!
  對他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為他傷害的對象很特殊,是他自己的妻子!——當時他拿了一把菜刀追砍一個有矛盾的人,妻子攔住他,把他抱住。他就砍了妻子三刀,其中一刀砍在她臉上,從此妻子的牙齒就突到了嘴唇外。
  失蹤有很多種原因,通常情況下,需要進行初步調查,才能決定是否立案。孫其走後,潘雲安排董建國帶人到失蹤者的家裡調查情況。
  董建國很快就打電話回辦公室,說是在失蹤者家裡發現了情況,讓派法醫過去勘查現場。我們聽懂了這其中的潛台詞,於是心不由得馬上提了起來!
  那時,刑警隊有個法醫退休,人手不夠。師父鍾任之剛好從學校放假回家探親,還專程來看我,潘雲知道後,軟磨硬泡地將他請了過來幫忙。
  這是我和師父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共事,讓我很有點莫名的興奮。
  我們趕到孫其家。這是一個破舊的小區,房子是二十多年前修建的,院落裡倒滿了生活垃圾沒人打掃。大部分原來的居民搬走了,剩下一些生活困難的住戶和租住的外來人口,孫其家就屬於其中之一!他家位於一棟樓房的三樓,是租住的房子,孫其從牢裡出來後一直和妻子住在一起,還有一個十來歲的女兒。
  「鄰居說已經有一、兩個月沒看見孫其的老婆了!」董建國對我們說,「和他們住在一起的女兒也同時失蹤!」
  可孫其分明只說他妻子失蹤了一個多星期!我心裡隱隱約約有不詳的預感。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