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節

  「希望你不是一時衝動。」丁磊說。
  「當然不是!」劉嫣說,「之前所做的才是衝動!」
  之後,兩人似乎沒有其他什麼要說的,只是默默地喝咖啡。倒是坐在附近的我,心裡莫名地輕鬆了下來。
  坐了一會兒,劉嫣說天晚了,她得早點回去。丁磊沒說什麼,叫來服務員買了單,站起身欲走。
  「等等。」劉嫣將丁磊的衣領翻好,然後在他臉頰上親吻了一下,「不管怎麼樣,還得謝謝你為我所做的,祝你找到比我更合適的女孩!」
  丁磊凝視了她一陣,然後準備離開。
  正在這時,何倩倩不知從哪裡冒了出來,一下子擋在丁磊前面,大聲叫道:「這下讓我抓住了吧,看你們還怎麼狡辯!」
  「你幹什麼?」丁磊不悅地問道。
  「這話得我問你們!」何倩倩反笑了,「再怎麼我還沒跟你離婚,還是原配呢!你們背著我約會,把我當成了什麼!」
  「那就離了吧,你也不會再這麼辛苦!」丁磊冷冷地道。
  何倩倩盯了他足有兩分鐘,然後說道:「你真這麼絕情?就為了這個狐狸精?我可是跟了你十年,還比不上這個婊子?」
  「跟她沒關係,別扯上她!」
  「沒關係?你當我是瞎子還是弱智?」說到這裡,何倩倩突然一把扯住劉嫣的衣服,「我要看看你身上比我多了哪塊肉!看看你到底有多少本錢!……」
第九十四章 我們的愛與他人無關(一)
  我欲起身上前,卻被師父一把拉住了。他朝我搖搖頭,我一下清醒過來,意識到此時沒完成任務,還不宜出面!
  而那一邊,丁磊已經把何倩倩推開。於是我復又坐了下來。
  「你為了她對我動手?為了情人打自己老婆?!天啊,大家來評評理,這是什麼世道!……」何倩倩邊抹淚邊歇斯底里地大叫。
  「保安,把這個瘋婆娘帶出去!」丁磊吩咐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保安。
  最後,保安明勸暗推地把何倩倩請了出去。
  「對不起!……」丁磊抱歉地對劉嫣說道。
  「沒事,不用覺得抱歉!」劉嫣眼裡帶淚,卻強顏歡笑,「這樣的結局也不錯。決裂得徹底些,大家也就不再會有牽掛!」
  她的神情,讓我的心像是被什麼東西揪住了一般,一陣劇烈過一陣地疼痛!連師父他們說什麼都沒有聽清!
  劉嫣離開時,師父提出跟蹤她,我這才清醒過來。
  我說不用跟了。師父和潘雲有些驚訝,這才開始注意我的表情。
  「認識那個女孩?」師父問。
  我點點頭。
  「方不方便跟我們繼續工作下去?」他顯然感覺到了我跟劉嫣關係的不一般,「如果不行,我跟你們領導說說,換一個人過來!」
  「沒問題!」我這樣回答。事實上,我也需要劉嫣的真相!
  潘雲提出直接找劉嫣瞭解情況,師父沒有同意。——如果劉嫣真是那個叫沈禹的人追求的對象,那麼現在兩人不知道發展到什麼狀況,如果貿然行事,怕是會驚動嫌疑犯!
  最後的商量結果,是由我先利用條件,從外圍打探劉嫣的社會關係,再根據她的交往情況瞭解有無沈禹這個人。
  我打幾次電話給劉嫣,想約她出來,但她都說沒空。她沒來赴約,不知道該讓我高興還是失望,見了面,還真不知道該怎樣問她!
  後來突然想到劉嫣在公安局接受詢問的那件事,當時同事說到是為北江市的一件案子,會不會與此有關呢?我翻閱了當時的詢問筆錄,發現涉及的是一起故意傷害案,據北江警方的協助調查請求函,得知劉嫣當時在自己的姑姑家幫工,為了她的事,一名男子將別人打得頭破血流。而劉嫣在接受詢問時,卻始終沒有承認是為了自己的事打架,甚至連打人的男子叫什麼名字都說不知道。
  直到現在,我回想起自己調查劉嫣的那件事,始終沒有弄明白,為什麼自己調查女朋友的時候,內心沒有一絲愧疚,竟然冷酷至此!
  這邊調查還沒有什麼大的進展,領導就打電話招我回單位,說是發生了一起自殺事件,死者家人疑問很大,必須得去看看。這樣的案情是不能耽擱的,我馬上給師父說了一下,然後就去了現場。
  趕到發案地點時,現場的情景讓我暗暗吃驚。死者居然是何倩倩!
  那個曾經在丁磊面前強悍潑辣的女人,此時已毫無生機,靜靜地躺在自家的客廳裡,脖子上還纏繞著一根繩索。屍體是被人從門樑上放下來的,發現的時候,何倩倩被繩子掛在門樑上!
  何倩倩家人的懷疑是有道理的,我們經過屍檢發現,在她的頸部,有兩道勒痕,這是自殺所不可能形成的。——死者不可能用繩子把自己掛兩次,而是先被人勒死後掛起來的!
  因為丁磊之前一直要跟何倩倩離婚,所以成了重點嫌疑對象,何倩倩的家人強烈要求馬上把他抓起來!我們當然不能就憑主觀臆斷隨便抓人,丁磊是不是兇手,要看他可不可能完成現場所反映出來的行為,有沒有證據。
  在何倩倩的身上,我們沒有找到明顯的暴力擊打傷痕,這說明她是在對方壓倒性的優勢下就範的!要產生這樣的效果,一般有兩種可能,一是雙方體力懸殊巨大,何倩倩毫無抵抗之力,二是對方有脅迫的工具。綜合現場的情況,應該兩種情況兼有!我們測量了一下,門樑離地高兩米,要將何倩倩這樣的女子掛上去,需要不小的力氣。而在何倩倩的身上,還發現了被人脅迫的證據。——在她的右側腹部,有多處點狀的銳器刺傷,我們稱之為威逼傷,這是典型的遭人挾持的特徵。有人拿刀抵住了她!
  如果何倩倩遭人挾持,就不符合丁磊作案的邏輯,對於他來說,還有更多的殺人途徑,從犯罪心理上來說,兇手一般會選擇更穩妥安全的方式。
  何倩倩的家人並沒有認可我們的解釋,爭辯說就算不是丁磊親自動的手,也是他雇兇殺的人,因為除了他,何倩倩再沒有其他仇家!
  我心裡不由苦笑了一下,他們完全忘記了丁磊與何倩倩還是夫妻的事實,竟然把他們之間的關係用詞稱作仇家!
  當然他們的說法也有他們的道理,如果兇手與死者沒有任何干係,他為什麼要偽裝成自殺現場,掩蓋兇殺的事實?於是我們開始調查何倩倩的社會關係,尤其是死前的交往情況。在收集了所有的情況後,有了一個讓我吃驚的發現:在何倩倩死亡之前,她曾經去過劉嫣家,為丁磊的事與劉嫣發生過激烈的爭吵!
  難道何倩倩的死也會跟劉嫣有關?我發覺自己越來越不瞭解那個女孩子了,於是心裡很焦燥,覺得無論於公於私,都有必要把情況跟師父說明一下。於公是因為劉嫣也是他們的調查對象,於私是想借此向師父傾訴一下自己的心情!
  師父聽完情況之後驚訝不已,尤其得知劉嫣是我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他表情複雜地看著我。
  「知道嗎?何倩倩的死,可能確實跟劉嫣有關!」等我說完,情緒稍稍平復後,他才開始緩緩說道。
  我吃驚地看著他。
  「在沈禹殺人案件中,其實還有一個情節,我們之前一直沒有對外透露。」師父說,「死者的頸部也有被繩索勒過的痕跡,這也是我們判斷那件案子不是賴四所為的最主要依據!」
第九十五章 我們的愛與他人無關(二)
  賴四作案,習慣使用鈍器擊打受害人頭部,這一點師父之前已經跟我說過了的。通常情況下,兇手往往會使用自己最熟悉最順手的方法,比如使慣了刀就不會突然使用繩子,使慣了繩子就不會突然使用棍子!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