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節

  「你不承認這個觀點?」我話中帶話,「你敢說自己瞭解自己嗎?」
  「不敢!……」他想了想,笑了笑說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 與愛有關(四)
  「所以,想簡單都簡單不了!我常常捫心自問,自己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該做一個怎樣的人,並為此苦惱不已!」
  「我想這和你的職業有關,見到觸及靈魂的東西太多,思考得太多,多得忘記了簡單的快樂!對於別人來說,看一件事情只需要對或錯就行了,對於你們來說不行,看到的需要更深入,更徹底!」
  「你說得對!有人說,陽光的經歷才可能有陽光的心靈,做為心理醫生,該有怎麼的經歷才會保持著你這樣的健康心態呢?而且我很好奇,是什麼讓你選擇做心理醫生?」
  「未必如你所說!」他笑道,「也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的不陽光不健康,才選擇做這一行。最起碼能給自己療傷!」
  「那麼,你屬於哪一種情況,能不能說給我聽聽?」
  「怎麼對別人感起了興趣?」他笑問。
  「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嘛,不妨讓我以此借鑒一下。」
  「誰都有屬於自己的過去!」他笑道,「每個人的境遇不一樣,處理事情的方式也會不同,對其他人沒有參照的價值的!所以,別人的經歷只能是別人的,沒有可複製性,我從來都不相信,能通過別人行為達到相同的目的!」
  我有意跟張德生談到過去,但他似乎一直迴避這個話題。
  「聽說,你跟我們公安局的林顯著副局長是同學?」最後,我不得不直入話題。
  他怔了一下,然後笑著問:「你怎麼知道的?」
  「聽我師父說的,他說他也是你的同學!」
  「你師父是誰?」
  「鍾任之。」
  「哦,老鍾!」他笑了,「很久不見了,他還好嗎?」
  「他很好,現在去了大學教書。」我把師父的事說了一遍。
  「教書很符合他的性格!」他笑著說,「我們那麼多同學中,數他最單純善良!」
  「聽說當年,你們的感情最好!」
  「是的,我、林顯著,還有你師父鍾任之是最好的朋友。」
  「那麼我不太明白,為什麼這麼多年,你們在同一個城市卻不怎麼往來呢?」
  「主要是太忙!」他乾咳了一聲,有些尷尬,看來這個問題擊中了他的要害,「而且,我們很早就分開了,此後一直沒有見面,我都不清楚他們在哪裡!」
  「但我聽說,你見過了林顯著,兩人還鬧得不愉快!為什麼會這樣?」
  「看來你的消息蠻靈通的!」他笑道,「是不是在刻意打聽我的事?是什麼讓你這麼感興趣呢?」
  「我說過,想借你的經歷來參考一下呀!」我笑道。
  「這樣的事情也有參考價值?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雖然不知你所為何事,但如果不說,似乎會讓你心有不甘呀!」他笑了笑,說道,「這樣也好,對於我來說,需要向別人傾訴,也希望你從中得到一些啟發!……其實我和林顯著是情敵,讀書時倆人喜歡過同一個女孩子,我後來敗給了他,退出了這場三角戀情,兩人為此還翻了臉!那是因為我的原因,是我缺乏大度,沒有保持體面地退出。後來,當我意識到這一點後,主動找到了林顯著,想緩和兩人的關係。但當我找到他時,卻得知他們並沒有在一起,而且我們的戀人已經不在人世了!我當時認為是他的原因,於是很生氣,跟他吵了幾句,倆人不歡而散!
  現在我很平靜,其實人生就是這樣,什麼樣的結果都可能發生,不需要太過於詫異,更不能把所有的不遂推到別人的頭上,如果一定要找個原因,只能歸結為命運多舛,需要我們平靜地面對!」
  聽他這樣一說,我竟無法再追問下去。
  離開那裡後,我把張德生的頭發送到檢驗中心,讓人做一下DNA比對,想知道他是不是去劉安心家裡那個人。不過送去時,我心裡並沒有抱什麼希望,我想這是因為張德生說了那番話的緣故!
  下班後回到家,謝小婷已經做好了晚飯,在家裡等我。
  高原也回到了家,他通知我,庭審可能就在這兩天,讓我做好準備。
  「沒什麼需要準備的。」我說,「我會實事求是,能回答就回答!」
  「那好,我們現在就將庭審中將會遇到的問題進行一下練習。」高原說。
  隨後,高原講了一大堆,我卻沒聽進幾句。——大部分於我似乎並無多大關係!
  「把握大嗎?」我替他擔心,「如果不能提供新證據,翻案的可能性就不大,畢竟這件案子當時的審判,是允許有罪推定的,不像現在,疑罪從無!」
  有罪推定是刑事訴訟的一項制度,指在假定嫌疑人有罪的基礎上,收集對其不利的證據,用以證明其犯罪。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這是人們經常使用的訴訟制度。這種制度的弊病,是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無罪,嫌疑人就要遭受牢獄之災!而疑罪從無,要求的角度正好相反,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指證嫌疑人,那麼罪名就不能成立!二者的區分,在於找不到證據時,該不該由嫌疑人來承擔責任。
  「這就是現在制度的好處!」高原信心滿滿,「我調查到了一些新情況,足可以顛覆原來的證據!你就等著瞧好了!」
  庭審在第三天進行,我跟汪隊長請了假,去了法院等待傳詢。因為證人是不允許旁聽案情的,我被安排在法庭旁邊的休息室裡等待。
  一個把小時後,工作人員走了進來,示意我進入法庭。
  「我們的證人,是一位從事法醫十多年的主檢法醫師,他曾經參加過一千多起刑事案件現場檢驗分析,其中包括幾百起命案現場的屍體檢驗工作,可以說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醫工作者。」我聽到高原在辯護席上說,「他將從法醫專業的角度向各位解釋我剛才所說的,為什麼說本案尚不能確定是否存在受害人!」
  我走上證人席,向法官點了點頭,然後看了看旁聽者,此時竟意外地發現師父鍾任之、裴仁和林顯著坐在那裡,幾雙眼睛此時正盯著我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激烈的辯論(一)
  張貴生和張貝貝也到了場,正坐在鄰近高原的旁聽席上朝我點頭示意。
  證人席正對著法庭的大門,陽光從那兒照射了進來,顯得格外刺眼。
  「我們想詢問證人,你是用什麼身份來法庭作證的?」公訴席上有一名女公訴人員問道。
  她的用意我很清楚,如果我以一個法醫的身份來做證,則需要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或者審判機關指令或聘請,私自檢驗鑒定不符合法律程序,是不能做為證據的;如果我以個人名義做證,他們將會審查我的專業資格,以判定證詞的份量是不是夠重。
  我看了一眼師父和林顯著,他們坐在旁聽席的角落裡,背面的光將他們的臉襯得很模糊,看不清表情。
  「以個人的名義做證。」我答道。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