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獨家新聞

  於是我跟胡宗仁一起,面朝著那兩個鬼魂的方向,然後後退著挪動到護欄的邊緣,接著再慢慢朝著出口的地方移動過去。移動的途中那兩個鬼魂被護欄漸漸的遮擋,所以當我們看不見它們的時候,實際上我們距離出口的位置也不過就是幾米之遙。而走到出口跟前的時候,我才驚訝的發現,早前點在地上的蠟燭,已經倒下並且熄滅了。蠟燭原本的長度我們是知道的,所以從長度上來判斷的話,應該是我們剛剛進入內廳後沒多久,很可能就是在我被鬼魂撓了脖子的時候,蠟燭熄滅並倒下了。

  胡宗仁撿起蠟燭,並沒有細看,就推開了門。在我們倆走出門以後,胡宗仁迅速把大門關上,鎖不鎖其實意義不大,接著胡宗仁就把剛才那段蠟燭,又重新點燃粘在我早前結下的繩頭釘外邊。

  我問胡宗仁,你現在有什麼想法沒有,胡宗仁說,你有沒有注意到那兩個鬼魂身上的水?我說當然注意到了這麼明顯,這兩個傢伙可能是淹死的。出現在這個電影院裡,很可能是在死亡的當天來這裡看過一場電影,而照咱們目前的情況來看,那部電影很有可能就是《海角七號》。

  胡宗仁說,可這部電影不是好幾年前的電影了嗎?我說是啊,所以這兩個鬼魂應該死了至少兩年了吧,因為這部電影是2008年的。胡宗仁說,但是有個小孩子啊,你說哪個爹媽會帶著這麼小的孩子來看電影,還看愛情電影。我點點頭對胡宗仁說,這也是我最沒能夠想通的一件事。胡宗仁也不說話,於是我接著講我的分析,我告訴胡宗仁,你也知道,水裡頭死的人常常會因為水本身禁錮的作用而得不到超脫,所以這種伴隨著死亡環境的鬼魂,例如它們身上的滴水,則比較不容易溝通,執念往往都很深。

  我看胡宗仁有點似懂非懂,於是解釋道說,如果說是去游泳溺水了,那麼有大約一半的可能是遇到水鬼找替身,剩下一半就是運氣實在不好了。而它們既然能夠以鬼魂的形態出現,則表示它們並不是水鬼弄死的,加上這兩人都穿了衣服,但是卻沒穿鞋,那個小孩兒的衣服甚至是有些接近這個季節的穿著,試問這種天氣,到水裡去游泳的人能有多少?更不用說是穿著衣服游泳了。沒穿鞋估計是因為在水裡死的時候撲騰把鞋給弄丟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是孩子先溺水,而後這個女人去救孩子,結果倆人都給淹死了。

  胡宗仁先是點了點頭,然後又開始搖頭對我說,那好像也不對啊,就是如果是因為你說的那個原因死掉的話,沒理由隔了這麼久又回來看電影吧。我想了想也對,但是我實在也不知道為什麼,按照我目前的推測來看的話,我也最多只能想到這個程度了。

  胡宗仁說,要不這樣吧,因為現在咱們能夠肯定的,就只有這個鬼魂和那部電影是必然有聯繫的,那麼我們就去找找那個李先生,請他查閱一下在他們電影院開始增設午夜場之前,所有排片場次裡有過這部電影的時間吧。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胡宗仁的意思,他是想說因為這是一部早已下檔的電影,通常電影院為了賺錢都不會播放那種下檔的電影而會選擇正在上映中的新片,而且剛才李先生說的,它們開設午夜場也就是最近這段日子的事,雖然不可能一直都是這幾部電影,但是正是因為排到了這部片子的時候開始,電影院才鬧鬼。如果我們能夠查閱到這家電影院在早些時候《海角七號》本身在正式上映期間的班次表的話,我們就能夠根據那個時間,去瞭解一些那段時間發生過的事。

  於是給李先生打了電話,他果然膽小到不敢一個人呆在辦公室,於是我們還得專門到外邊去找他,然後再跟他一起回了辦公室。在辦公室裡他很快通過搜索的方式,找到了當初的場次表,並且他告訴我們,除了正在上映的那段時間之外,也只有最近開設了午夜場後,這部電影又才重新得到播放,這期間別的時間並沒有放映過這部電影。

  所以這就幾乎算是確定了這兩個鬼魂的死亡時間,在此之前,這家電影院放映這部電影的時間是2009年的2月14日,20天之後下檔,那就是說這兩個鬼魂的死亡時間,是在2009年2月14號到三月初這二十天以內。於是我對李先生說,你讓我一下,我借用一下你的電腦。李先生站起身來,我開始用他的電腦試著結合幾個關鍵字,例如「2009、淹死、重慶」或者是「2009、二月、溺水」等字眼,查了很久卻也沒查到。人命的事,再小都是大事,而且這種這麼小的孩子都淹死了,這種一定會被媒體記載的,可是我不懂為什麼始終查不到,這個時候胡宗仁對我說,這個地方最靠近能淹死人的水源在哪兒?我突然一下醒悟了過來,於是把關鍵字稍微改了一下,明確的寫上了地名後再搜索,還真的彈出了幾條民生新聞。

  我對照了一下時間,發現和這個案子非常吻合,而且被打撈起來的死者,也恰好是一大一小兩個人,只是新聞稿裡出於對死者的尊重,加上網民們也不見得能夠接受死人的照片,所以屍體其實是被打上了馬賽克,只不過我注意到那個小孩子的屍體,儘管肚子上的衣服被微微撩起,皮膚也因為被冷水浸泡過久的關係,顯得有些烏青。但是我能明顯的區分出,照片上小孩死者的穿著,和剛才在放映廳裡抓住我手的那個小孩一模一樣。我對胡宗仁說,找到了,肯定是這兩人。於是我們開始閱讀起新聞的內容,果然和我的猜測相差很遠,並非孩子不慎落水,而根本就是自殺的。而且讓我覺得特別無法接受的,是因為這次離奇的自殺,竟然是母親抱著孩子一起跳水而死。

  看了新聞報道,我覺得我有些難以接受,但很快我們也明白了為什麼她會帶著孩子一起尋死的原因,新聞稿的最下方,有一個正在哭喊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很瘦,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的,看上去大概40歲左右,從那凌亂的鬍渣看得出他已經好幾天沒刮鬍子了,雖然看上去非常憔悴,但是卻穿著很講究,不難看出,他是一個事業上有點成績的人。而新聞稿的內容寫的是,情侶吵架,情人節當天看完電影後,這個女人就回家抱著自己的孩子投河自盡。女性死者的年齡還不到三十歲,既然是情侶,那就說明兩人是沒結婚的,但是卻有了孩子,這個孩子是不是女人之前結婚生的孩子?新聞稿上並沒有說。

  我早前多次提過,自殺的人本身是一種大罪,而自殺若不是有很強烈的執念的話,也基本不會走到那一步,所以很多人說氣話,說什麼自殺死了一了百了之類的,那是不可能的,自殺而亡的人,一定會比別的死法受到的罪責更大。我和胡宗仁都不怎麼喜歡接觸自殺類的鬼魂,因為想要送走它們,如果沒有從根子上化解它的執念的話,那一般都會很困難。但是那個孩子並不是自殺的呀,甚至說他是被自己的母親害死的,儘管這個年紀的孩子未必會有什麼執念,但為什麼他卻也一直都沒離開呢?

  我很快就想通了為什麼,我問胡宗仁,你還記得剛才在放映廳裡,孩子抓著母親的手嗎?胡宗仁點點頭說記得啊怎麼了?我說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是死掉的媽媽過分想念自己的孩子,所以把孩子一直留在了身邊,這種看似關懷的做法,對於孩子來說卻是一種無形的約束,讓他找不到自己該走的路,導致如今想留的留不下,想走的卻走不掉。於是當我想到這裡的時候,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把那個孩子給送走,至於它的母親,那個女鬼,畢竟死於自殺,情況就比較難說了。

  我把得到的這些線索梳理了一下,和胡宗仁一商量,我們覺得那個照片上眼睛被打上馬賽克的悲傷男人,也許是事到如今世界上唯一一個知道全部真相的人。我們需要找到他,而化解這段執念,也只能讓他親自來,因為我也實在不願意對這兩個可憐的鬼魂動粗。不過由於已經是一年多以前的新聞了,即便當時派出所調查死因的時候對這個男人留下過聯繫方式,畢竟時間有那麼久了,能否找到的確是個難題。於是我想了想,打算直接致電這條新聞的媒體方,賭賭運氣,如果落款處的那個記者還依舊在這家媒體工作的話,那麼或許他還能夠回憶起當初寫下這篇新聞通稿的時候那些情況。

  於是我開始在網上查到了這個媒體的24小時新聞熱線,一般正規的報紙都會有專門給百姓提供新聞線索的號碼。打過去,隨著一陣彩鈴般的音樂後,一個話務員接起了電話。

  「您好,我們是某某報新聞熱線,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你好,我想要立刻聯繫一下你們的冉某某記者,我有獨家新聞只告訴他一個人。」

《怪道胡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