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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斜风细雨,闲步街市,在肉档觅得上好五花肉两挂,皮滑骨软,肥精相间,红白分明。携归之时,信手摘放蕾之青蒜一把。在砧板之上,将肉切成的角四方。少着水,慢着火。不旋踵,肉香四溢,令人腹如雷鸣,涎如泉涌。只见焖得酥稔好肉,浮沉油水之间,赏心悦目,大箸入口,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不唱赞美诗:伟哉此肉,润我体肤,活我心灵。深感人生乐趣,此为三首选之一。可惜世人,既怕胆固之醇。复惧高脂之肪。竟然舍弃绝佳享受,以换取枯燥且未必可得之长命,舍本逐末,有违生命本意,莫此为甚,可叹之至。念及此,逐口占一绝:
  咏五花·拟曹沾
  满匙酒糖盐,
  一把青蒜蕾,
  都云嗜者痴,
  我解其中味。
  及至饱噎连连,抚腹半卧,觉法效东坡居士,行仿子圣先师,诗拟雪芹先生,嗜同仲弘元帅,真是非同小可,于是飘飘然,怡怡然,陶陶然,熏熏然,转眼进入黑甜之乡,世事管它娘矣。
  如此盛事,爰为记,皆曰宜(最后三字,是强奸民意之一例)。
  注:(一)“两挂”、“的角四方”皆为甬语。一有方言,使成乡土,也就文学。
    (二)四位人物之言行,请自去查考。
  自序之一
  把这个设想写成故事之后,颇为无奈,人的遗传因素,已设定人是这个样子的,想要突破,如果是不自觉之间,产生了变异,“有异于常人”,也就成了痛苦的根源。或竟不肯作七拼八凑的存活,要努力追求自我,结果如何,也可想而知。
  古今中外,例子甚多。
  不知是否例子多了,会演变成遗传因素之一?但即使如此,仍然,必定,有极少数人,在追求变量,这少数人,命定不幸,无可避免。
  既然是人,只好是人!
  一九九四年五月四日
  三藩市,口占一绝,洋洋自得
  自序之二
  在为这个故事加上“遗传”的名字之际,忽然想起有人曾说过的一番话中,有“一个儿子发了疯”之句。疯狂——是有遗传性的。说这话的人,其疯狂的程度,万万倍于他的儿子。可是,至今还有一些人,奉如此彻底的疯子思想为圭臬。
  这些人——不论数目有多少,既然崇奉疯子,那就必然会进入历史的疯人院。
  若还未去,只是时辰未到。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日
  小楼一夜听夏雨
  今朝冒寒看野花
  马克吐温曾这样形容三藩市的气候,他说:“我一生经历最寒冷的冬天,是在三藩市夏天度过的。”
  所以,以上两句,纯属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