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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Ⅲ 为了多数人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吗

为了多数人我们可以牺牲什么

网友反对

@洪水冲不走:

前面我还能看懂,后面我越来越不懂了。照他这个逻辑,是说宁可要个人的利益所以可以牺牲掉国家的利益?为了个人的存活,可以牺牲掉国家的存活?而在大西洋上三个人的生命价值重于一个垂死的人等于个人的生命价值重于国家?这叫偷换概念吗?这叫胡扯吗?还是自己没把事情整明白反而把自己绕进去了?如果个人价值高于国家价值,那以色列人还这么拼命建国干吗?如果中国人都是这种想法,中国早就不是四大古国里唯一传承下来的了。个人的生命固然重要,但还有一种东西叫气节啊!崖山那一跳不光是一个孩子死去了,那不是个普通的孩子啊,是宋朝的代表,是在表示宋宁亡不降啊!

我还记得当年考驾照的时候上的第一堂交规课,教官上来就先给交规下了个定义,他说交规不是一系列禁止性的规定,交规的本质是:在城市生活里的人分享道路的方法。我觉得这个定义真妙啊,确实是这么回事。我们现代人在城市里共同生活,其实我们都是要探寻这样的方法,这些方法有一些基本的规则。

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我们可以暂时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这个话听起来没错吧?这跟在蛮荒时代里说为了三个人活着可以把一个人吃掉那个道理似乎是一样,虽然强度不同。在一个十字路口这边车多、那边车少,你说警察先放哪个?当然放车多的了,因为你们那边人少嘛。

但是,现代生活的伦理恰恰在告诉我们,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一定是要有限度的,而且是要有规则的。如果是属于他的权利你根本就不能动。

我还记得潘石屹跟我讲过一个道理,他说民主一定要有自由和财产权利保证在先,如果有一天有人提议说:我们把潘石屹和张欣家的钱都分了吧!全国人民投票,除了我和我老婆,谁会投票反对呢?那我们的钱就被分了啊!

确实,当我们在呼吁民主社会的时候,要先行建立一个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利的基本的规则。如果我们任由“为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部分人利益”的道理这颗种子成长,那它就一定可以成长为一颗邪恶的参天大树。

网友PK

@shadanielx:罗老师,我觉得潘石屹先生的想法不正确,有点太看低我们普通老百姓了,如果全国人民投票,至少会多我的一票反对,道理很简单,如果无理由地分了潘先生的财产,也就意味着破灭了所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合法途径取得比其他人更多财富的梦想,这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愿意呢?我想我们不是每个人的思想境界都高尚到自觉为这个社会做贡献而不计较回报的多少吧?我是一个普通的没什么钱的小老百姓,我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谁钱多就分谁,那就等于告诉大家都不许有钱,大家也别努力了,就等着去抓比自己钱多的,然后等着分,这样的社会也太恐怖了吧?所以我即使再穷,就算能分到钱,我也不愿意啊。

1935年的时候,斯大林和高尔基邀请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访问苏联。当时斯大林的算盘是:你来苏联看看吧,你是左派,看看后回去跟法国人民说苏联还不错!

罗曼·罗兰确实也是一个左派,而且至死都是一个左派。他这次访问苏联之后写了一本《莫斯科日记》,这份日记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临终的时候告诉大家要等他死了50年之后才出版。

在《莫斯科日记》里他就记了这样一个场景,他跟他的夫人看到一个富农的孩子,所有工厂都不要他,孩子饥寒交迫都快没有活路了。

罗曼·罗兰和他的夫人就问高尔基:为什么这个社会会有几乎没有活路的人?

高尔基很尴尬地说:那让我们做一个选择,如果在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面前。你会牺牲哪一些人呢?

说白了就是富农应该从国家的集体里被排斥掉,我们不把他直接抓起来枪毙就不错了。这个时候,罗曼·罗兰的夫人在旁边讲了一句话(请注意啊,这时候是1935年)。

1935年,高尔基在莫斯科火车站送别法国作家罗曼·罗兰

罗曼·罗兰的夫人说:如果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的话,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骂隔壁那个希特勒去迫害犹太人?

对啊,所有极权主义的政体,基本上都在用这样的理由完成自己的集权,最后形成自己的自由,纳粹德国就是这样。

极权主义的几个特征

德国的女哲学家阿伦特

德国的女哲学家阿伦特写过一本书叫《极权主义的起源》,给极权主义画了一个像。她说它有几个特征:第一,它一定是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划一小拨人,说这部分人就是我们所有灾难的源头,就他们最坏。第二,把他们认清楚。第三,我们人民就要不断地发动运动,在人群当中把这群人识别出来,直至把他们清除掉。为了让人民能够发起运动,所以必须要给领袖以无上的权威、荣誉和权力。

极权主义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逻辑,只要你认同“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迫害和剥夺少部分人的权利的时候”,这颗种子就按照阿伦特讲的这个逻辑开始逐渐成长,最后你就会得到一个纳粹德国那样的人间地狱。

在人类历史上这样的糊涂认识,这样对现代化的基本伦理规则逐渐地侵蚀,不仅是发生在苏联,在美国你觉得就没有这样的痕迹吗?著名的民主党总统肯尼迪在上台的总统演说中讲了一句重要的话: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一定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些什么。哎呀!欢声雷动,美国人民也被忽悠啊!结果,有一位经济学家叫弗里德曼就很愤怒,讲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我们自由主义者,既不关心国家可以为人民做什么,也不关心人民可以为国家做什么,我们关心的是我们人民可以通过国家来做些什么。

小编补充:米尔顿·弗里德曼,美国经济学家,以研究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经济史、统计学及主张自由放任资本主义而闻名。1976年取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扬他在消费分析、货币供应理论及历史和稳定政策复杂性等范畴的贡献。代表作有《资本主义与自由》等。

胡适的自由主义逻辑

其实不是说什么美国人就牛,能认识到这些原则,中国的现代自由主义大师胡适早就把这番道理讲得非常明白。

胡适和陈独秀两个人发起白话文运动的时候,陈独秀是典型的真理病患者,他心里有个真理,最后那个真理就成了他一个病了。那时他就讲过类似这样的话:这个道理已经如此明白了,不容辩驳,这个事情就是真理。胡适说:哪有什么真理啊?我们这代认为的真理就是真理吗?慢慢地渐渐地才能搞清楚嘛。

当时白话文运动有一个著名的批判者《晨报》。有一天《晨报》的报馆突然被烧掉了,别人就问陈独秀你什么态度啊?陈独秀说了一个字:该!胡适就很不以为然,就写了一封信给陈独秀,里边说了一大堆,但总而言之就一个意思:我们不能以我们认为的真理来判断这件事情的是非,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们必须能够容忍不同意见,我们才有资格来谈自由。

在1930年的时候,胡适有一个著名的演讲叫《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面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话。他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这段话非常有名,更著名的一段争论是发生在1933年,胡适和董时进之间。董时进*实际上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他是中国的农民学研究的先驱,这个老人家后来成立了中国农民党,为中国作出了很多贡献。他在1933年真的被日本鬼子的那种对中国的勃勃野心给激怒了,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写得血气方刚,但是很缺乏理智,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就利用“无组织”和“非现代”和日本一拼》。意思大概是说:反正你们不说老百姓无组织嘛,说中国人不是现代化的人嘛,那好!我们就用军阀的手段,我们去诈他们的钱,我们去拉他们的夫,我们把他们逼上战场,我们让他们用血肉之躯去跟日本人拼,大不了中国和你们日本拼个你死我活。

胡适紧接着就发表了一篇文章反驳董时进,这篇文章当中有三句很重要的话:第一句,我很生气!要知道对于胡适这种性格的人来说,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很重的话。第二句,如果董先生这种方式叫救国的话,那么请问亡国又是什么呢?第三句,如果这叫救国,那么我情愿亡国。这三句话是1933年说的,距今快一百年了,它仍然回荡在我们周围。请问,我们在这个时代应该建立什么样的伦理标准?

小编补充:董时进,1924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1925年回国,担任北平大学、四川大学等校农学院教授及院长,主编《现代农民》月刊,创办重庆大新农场,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同盟,创建中国农民党。1949年12月,董时进曾诚恳上书毛泽东劝阻土改。然而,他对中国土地经济和农村社会另辟蹊径的分析和精准概括的结论,被今天的中国政府一一重新认可。1950年到香港,1957年到美国,1984年在美国去世。董时进一生著述宏富,《农业经济学》、《中国农业政策》、《国防与农业》是其代表作。

在建立这样的伦理标准的时候,我想我们不妨参照一百多年前少年理查德·帕克死的那个瞬间,你去想象那个场景,两道选择摆在我们面前:第一道,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吃人?第二道,即使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我们有没有权力去吃人?我不知道你会选哪一道。

(本章社群编辑:杜晓宾)

罗胖荐书:《莫斯科日记》

作者:【法】罗曼·罗兰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3

推荐语:上到斯大林,下到一般民众,在与各阶层广泛的接触中,他看到了蒸蒸日上的苏联确实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