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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形式

“客观”可以呈现为三种形式为:两种是真实的客观,另一种则是虚假的客观。我们将在下面的篇幅中探讨这些“客观”形式。

1.思想上谦逊的客观

第一种客观形式是基于思想谦逊的客观,也就是承认我们的无知。因此,一个批判性的新闻受众知道获得一则信息与判断这则信息的真伪之间是有区别的。他们知道新闻中呈现的事实未必就是真正的事实,也许是宣教、误传、曲解或真假参半的信息。了解到这些,批判性新闻受众就会意识到他们在新闻中了解的信息并不等于自己知道了事实,他们就会放弃原有观念,以尝试性的态度吸收不同信息来不断接近事实(这可能对也可能不对)。这就像具有批判性思维的陪审员不会根据案件一方的观点就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一样。

不幸的是,思想谦逊是人身上罕见的品质。世界上大多数人每日接收到的仅是有限范围的观点,对人们影响最大的也是自身文化中的主导观点。因此,人们常常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相,而这种自信其实正好证实人们不具有“客观性”的证据。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思维谦逊,更不会努力去做到思维上的谦逊。

2.公正的客观,多角度思考

第二种形式的客观是优于第一种形式的。要做到公正和多角度思考首先要做到思维谦逊,其次在解决问题时从多种互为冲突的角度进行大量的推理。这种客观与洞察理解重要事实以及大规模冲突的复杂性和多面性有关。拥有此项客观能力的人可以对事件有多方面的洞见。他们能够权衡不同角度的利弊,乐于扮演质疑者的角色,但是决不会为了质疑而质疑。他们反对政党路线、社会中心的心态以及思想的同化一致。他们在思想上是独立的、锲而不舍的,并且具有整合性的思维特征。

3.诡辩的客观

第三种形式的客观是“诡辩”的客观。这种客观是人们在学习新的观点时,有着强烈动机来捍卫预设观点造成的。这种心理状态在一些人中很普遍,这些人常常为了获得金钱(和提高名望)而为强权利益辩护。为预设观点、经济利益辩护的诱惑是十分巨大的,因为这里常常涉及金钱、地位和名望。通常来讲,律师、政客和公共关系专家常常扮演这样的角色。

许多国家的新闻评论员也常常扮演这一角色。他们评论的立场和受众的世界观是一致的。受众也会根据评论员的观点是否反映了主流观点来评判这些评论员是否达成了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