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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M 犹念当初

又要写一个美女的故事了。虽然M这个字宽宽的,真的不太适合任何样貌的美人儿。

我其实和她并没有见过几次面,但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和她每次都能聊很久,比经常见面的那些人还有话题。事实上,交浅而言深一向是我不太喜欢的一种关系,然而对她,似乎是个例外。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频率格外吻合吧。

第一次见M小姐,是几年前,在一次出差的旅途中。

那是我刚工作不久,奉命去参加一个活动,远在云南大理。主办方给我们订的机票是北京飞昆明的,所以下飞机后,我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辗转到大理去。

下飞机后,我开始在接机口寻找写我名字的牌子。我拎着箱子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主办方接机人,他手里的牌子上写了两个名字,我,和另一个来自于某网站的时尚频道的女孩儿。

等了一小会儿,这个名字的主人找了过来。

看得出,她脸上的妆是刚刚化的,腮红很显眼,唇彩还在兀自闪着新光。下了飞机,不赶快去和接机人会合,而是马上去洗手间补妆这件事,是时尚界的女郎才会做的。

精致的妆容掩盖不住天然的秀色。我仔细看了她,心里默默叫了声好:她着实是个美人儿——嘴唇轻开轻合,儿化音加重,带着些北方地域特质和书面色彩的“美人儿”这个词,格外适合她。

我写过几个美女。

D小姐外貌的美是冷峻奇巧的,熟悉她之后,方知她的热烈性情,这种矛盾融合成了她的美;F小姐的美则是带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气质,远看是一汪深潭,于近处瞧,又简单清澈,沁人心脾。

而面前这位M小姐的美,是属于现代的,属于时尚杂志的,属于电影学院招生标准的,那种标准美。

她们是野生的,而她,是家养的。

M小姐的个子比我高一点,脊背挺直,站姿有一种练过舞蹈的人的架势。她的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把额头光明正大地露了出来,一丝不苟——这是我羡慕的一种发型,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的额头长得不好看,发际线又不明晰,所以中学毕业之后就一直有刘海,但每次见到敢把额头完完全全露出来的人,都觉得这是真美女敢作敢当的做派,向往得不得了。

脑后的马尾辫用一个卡子别住,那种卡子是不会留印子的,她随时都可以做新的发型出来。头发没有染,黑得发亮。

她的脸型也是令人羡慕的,巴掌大一点的瓜子脸,又不显尖酸刻薄。侧脸有一些圆润的弧度,鼻子又挺拔得恰到好处。眼睛水汪汪,唯一的缺点就是稍微有点眼袋,但没关系,眼袋长在好看的眼睛下面就叫作“卧蚕”,况且,这完全可以通过化妆去弥补。

如果要下个定论的话,她的五官传递出的语言是“标准、亲切、自然的美”。就我自己的审美来说,这张脸或许欠缺点个性,但如果我是彩妆师或摄影师,我会挑选这么一张脸,给她上妆,让她入镜。

我们被司机带上车,才发现这趟车是小车,乘客就只有我们俩。于是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地聊了起来。

其实,美女往往比想象中要好接触许多。四五个小时的车程下来,我们俨然是熟人了。

她也刚刚毕业不到一年。曾在一所艺术院校上学的她,以前经常给杂志和广告做兼职模特。和她当时的同学不同,她早早就意识到自己的专业和模特这个行业都是“吃青春饭”的,而且要想成功,必须得有运气,还有一个概率问题。于是,她把自己的职业目标定在了“时尚编辑”上面,毕业之后来到了这家不大的网站的时尚频道做网编。

“我从小就爱穿,爱化妆,爱捯饬自己,不过个性还是比较吃苦耐劳的那种,所以虽然专业不算对口,但基本还算应付得来。”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评价着自己的这份工。

我们又说到各自的男朋友,她说,她和男友的恋爱是从上学时就开始的,现在男朋友在做公务员,很冷门的单位和职位,与气象相关的。

“他是一个和我性格挺相反的人,挺踏实、内秀那种。找工作也就想着要稳定的,然后就找了一个最冷门的职位去考,还总是教育我,要我也早点把工作给定下来。”

我评价:

“其实你们这种搭配组合挺好的,一个有稳定工作,一个在企业里闯荡,比两个人都稳定要强一点吧。”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先干着再说吧。”

我突然意识到,她是我认识的为数不算特别多的、年龄参差不齐的时尚界女孩儿中,唯一一个有男朋友的。

她们,我是指“穿Prada的女王”手下的那些女孩儿们,真的是一个挺特别的群体。模样大多挺好看,能力强,观念新,多数有一些拜金——这不是贬义,如果有一点贬义的话,这也怪不得她们。她们的工作就是与大牌奢侈品打交道,工作环境也在城市里最繁华和贵价的地点,她们大多是带着梦想入行,那些奢侈的东西,看似近在眼前,实际却又遥不可及,因为她们拿着和我们差不多的薪水。

对于男人,她们总会有另一种观念。我很难确定地描述这种观念是什么,但在她们的生活中,直男本身就少,优质直男显然是稀缺资源,摊不到每个人的头上,而她们的眼光大多很高,对方有钱有模样有学识还不够,还要有品位,而品位这种东西有多么抽象,就无须多说了吧。

所以,有时尚梦想又入了时尚界的女孩儿,在入行之前,自带男友,我想还是挺明智的做法吧。

除了“自带男友”以外,她还有许多不同。

她的衣服看不出任何品牌,质感却不错,看上去都不是便宜货。真丝的黑色衬衫上有一些褶皱做装饰,配上一串小小的珍珠项链。我看不出珍珠和丝绸的好坏,却觉得那些热衷于香奈儿的女郎们追求的也不过就是这种优雅而利落的感觉。略紧身的,一尘不染的米色裤子,浅口皮鞋,一只轮廓方正的无装饰的黑色皮手袋。

都是我喜欢的风格,时髦,干净,不带一点做作和浮夸,非常得体。我忍不住问她的衣服都是什么牌子的,我也想要一些类似这种风格的衣服,她说,是自己买布料,然后找裁缝量体做的,一身衣裤,用了最好的面料,加上手工费,也不过几百元。她把常去的裁缝店地址给了我。

到了酒店,我俩一起领了门卡,入住到了一个房间。

第二天,我们参加的活动结束得早,同行们都去逛古城,我和她没想凑热闹,就打了个车到洱海边上散步。

到外地遇到好天气的时候,我会觉得,北京真像个大牢笼。春天扬沙,夏天酷热,秋天清朗的时节很短,可惜又间杂雾霾,冬天漫长而寒冷。所以洱海这样的看似普通的风轻云淡,对我们来说已是出差间隙的恩赐了。

在大湖边,我们就坐在石阶上,喝着从酒店带出来的免费矿泉水,就着一天的淡云,和湖中流动的云色,聊起来。

可能是考虑到要走路,她从酒店出发前换了一双软皮的芭蕾浅口鞋。而我出门是不太穿平跟鞋子的,因为总觉得自己身材比例不好,穿高跟鞋会改善一些。于是我们说起平底鞋的问题。

出乎意料地,她反应还挺大:

“你以为我不想穿高跟鞋吗?还不是因为好穿好看的高跟鞋太贵,一般的要么不好穿,要么不适合我,而且——你男朋友比你高多少厘米?”

“身高差13厘米吧,好像。”

“你们这种差距是很完美的,你穿一个六七厘米的高跟鞋,也不会拂了他面子,我男朋友只比我高两三厘米,他很介意这回事儿,所以我基本就不穿高跟鞋的,也不买,最高的鞋子也就是上午穿的那双,四厘米的鞋跟,也只是出差的时候穿一下。”

她给我看了她装在钱包里的和男友的合影。这个男人确实不高,相片是两个人站着照的,看得出,她在照相时还刻意地把脊背弯了一点,做小鸟依人状挽着男友。而这个男友是很清瘦的一个人,颧骨很高,看上去严谨又带着点狠,眉目间露出些“鼠相”——我是后来看了《色戒》才学到这个词的,总觉得易先生不该是梁朝伟的样子,而是那年在洱海边看到的照片里的男人的模样。

不知怎么的,我后来也总把她和王佳芝的样子重叠在一起。其实,她长得并不像汤唯,穿得很简约现代,几次见到她,头发大多是散着的。可印象中,那时的她总应该是穿着旗袍,挽着头发,温柔含蓄的样子。

我们那次还聊了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所有的话题都浮光掠影,如同洱海的水色一般。无非是圈内的一些琐碎八卦,互相推荐一下购物心得,以及和彼此男友的相处经验——我们当时都在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型期,感情上也都随之变了模式。

尤其是她,她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她男友的环境相差太大,她的苦恼主要由此而来。她向我说了一些诸如“我们变得越来越没有话题沟通”之类的苦恼。

我记得她的一个坚定地看向湖面的眼神:

“其实我们俩家里条件都挺差的。我们俩是老乡,上学的时候相互扶持才走到今天,现在条件好了一些,两个人都慢慢地往上走了,我不想最后落得一个只能和他共患难的结果。”

那次见面一路匆匆。次日,我们一起飞回北京,在机场互相加了MSN,之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了。

再次见她,是在两年后的一个聚会上。

那是一个音乐人在家办的私人聚会,我因为要做这个音乐人的采访,所以被邀请到了这里。其他受邀的人大多是独立音乐界和时尚界的,有熟脸,也有完全陌生的人。采访过后,聚会开始,我才发现在这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自己穿得似乎有点随意了些,所以准备随便吃点东西就和主人告辞。

我拿了一杯香槟和一点小吃,躲在角落的桌子边正准备开吃,旁边有人拍了我一下,是M小姐。

眼前的她,比我印象中高了许多,我低头一看,她穿了双足有十厘米的细高跟的裸色凉鞋,两根细带子在脚面上交叉,搭配着露肩的丝绒小裙,颇有些惊险和性感交织的意味。她的妆还和之前一样精致,总是有一种“五分钟前刚化好就来见你”的样子,让人感到十足的被尊重的距离感。

对了,之前我曾经听我们共同认识的人说过,她跳槽了,从之前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跳到一本很有名的时尚大刊,短短一年多时间,她从助理编辑升到了正式编辑,势头很猛的样子。

怪不得,她的气场变了。我跟她说话,得仰着头了。

我们闲聊了会儿关于这个聚会上来宾的事儿,互相串通了几个媒体业内的小道消息。我终究还是忍不住问她:

“记得你以前不穿高跟鞋的啊。”她愣一下,随即讪笑了一声:

“嗨,以前不是为了迁就男朋友嘛,现在分手了,一身轻!想穿什么穿什么,痛快了!”

看着她一副洒脱的样子,我也作配合状解嘲:“恭喜你啊!”

她拍拍我的肩膀,凑过来:“回头跟你细说啊。”然后熟练地踩着她危险的高跟鞋,飘然又掷地有声地离去,和另一个她刚看到的人打招呼去了。

根据我的经验,一般的“回头咱们找个机会慢慢聊”或是“下次跟你细说啊”都往往不会有后续了。但这次好像是例外。

聚会过后的一个深夜,那是一个我固定熬夜写稿的周三晚上。凌晨两点多钟,我刚刚写完一篇大稿子,之前喝的大量浓茶让我毫无困意,于是搜索了一遍MSN的联系人名单,只有寥寥几个不熟的人在线,且看起来都是“深夜赶稿党”的样子,我不太敢打搅。

刚准备合上电脑,MSN的对话栏开始闪了,又是她。“干吗呢?”

“刚刚写完稿,准备逛一会儿就睡觉。你呢?”

“我刚才整理电脑里的照片,看到那时候咱们在洱海边上,我给你拍的照片了,还有用我的相机拍的咱俩的合影,我给你传过去?”

“好啊。”

我接了照片,看到我们俩那时候在云南的合影,两个人都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

她问:“你和你男朋友,还在一起吗?”“在啊,可能明年就要结婚了。”

“真好啊,我现在变成孤家寡人了,呵呵。”

深夜果然容易激发人的倾诉欲,也最容易让人不设防,那晚我们在网上说到天开始蒙蒙亮。

说到她分手的原因,她说她也一直想不明白。

“其实一开始我们只是没有共同话题,我经常出差,每天见不同的人,他就是很规律地两点一线上班,周六日休息,他休息的时候我总是有事,没法陪他,我想跟他说工作上遇到的事儿的时候,他又一副听不懂又不感兴趣的样子。当时我总觉得这只是暂时的,我想把工作稳定一下,总觉得如果经济情况再好一点的话,我们之间所有的问题都一定会解决的。”

“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问题其实不出在经济方面?”

“当然想过,是生活方式的不同。特别是我换工作以后。我以前跟人合租,后来可以租自己的房子了,他就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当时想得很天真,总觉得在一起生活的话,我们会磨合得很好,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本质问题还是在经济上吧。”

“也是也不是,我想不明白。我以前吃穿用度都挺省的,总觉得自己眼光不错,就算不是名牌也可以穿,而且穿得好看,后来工作换了,真正进了圈子以后才发现我以前的这个想法根本就不行,你必须得有几件拿得出手的东西,而且每季都得有,否则很容易就有一种边缘人的感觉。”

“这么可怕?”

“别人的看法是一方面,关键在于自己的心理变了。起码你得有强烈的自制力才能抵御住诱惑吧。每天大家都在说,什么牌子又出新品了,我总是在写文章,编辑那些‘本季你必须拥有的几件单品’的文章,自己却没有,怎么跟自己交代呢?有时候也觉得没必要,但这根本不是我能控制的,身在其中我又能怎么办?”

“所以……他不习惯你这样。”

“他是那种一件衣服能穿好几年的人,其实我以前也是这种人,我的方式改变了,但他完全无法接受一个包包要超过一万块钱这个事情。我用自己赚的钱来买,他也不同意,觉得我疯了。他说我浮华虚荣,我变了,他将来养不起我了,斥责我,然后抱着我哭,然后跟我讲道理,他说就算我现在赚得多了,但未来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不能把钱花在没用的东西上。我又觉得我买的东西是有用的,而且他那样,我觉得他很窝囊。然后我们俩会再次吵到不可开交,然后有一个人离家,过两天再回来。每次都是一样。”

“其实有时候吵架也是一种磨合,总比谁都懒得理对方强一些。”“对,但是我最终没能过自己的这一关。就在几个月前,有一个工作中接触的法国人追我,他听我倾诉,然后送我东西,我突然就下定决心和他分手了。与其死抓住过去,坚持一个虚无缥缈的信念,为什么不往前看呢?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了,他还是以前的他,我为什么一定要被他拖住呢?”

“那你和后来那个人也没在一起?”

“他只是我下决心的一个驱动力,我们并不适合的,我们工作上经常要接触,如果真的恋爱了,总是有点别扭的。而且他也未必就是真心对我,那种老外在中国,谁会多么认真呢。不过是玩玩罢了,我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

天有点亮了,我们聊到没得可聊,各自关电脑,睡觉。

此后,我又听到她的一些消息——都是利好消息。她又跳槽了,这次是到了著名的公关公司,职位也相应地高了,想必,薪水又得翻倍。

在年末的一个盛典上我见过她,这是她们公司负责的项目。这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日常的一个发布会而已,而对于她,则是重大的工作项目。我到后台想去找她说两句话,但看到她拿着对讲机焦躁地喊话,然后在人群中忙碌地跑来跑去,就决定还是不打搅了。

对了,即便她忙到那个样子,她还是穿着一双看似危险的高跟鞋。

后来,我又见过M一次。

寒冬的某一个周六,我供职的单位在天桥剧场开年会。我平时难得来南城一趟,会开到半截,我开始惦记起天桥附近那家巨好吃的麻辣烫,于是跟领导说下午有采访,溜了出来。

那会儿是下午三点多,不是饭点,所以那家平常总要排队的麻辣烫店还空着一半座位。我拿完串串递给老板,进到里屋找座位,突然发现坐在最里面的一位独自对着一大碗麻辣烫吃着的女郎,正是她。

在这样的地方碰到熟人,她下意识地有点尴尬,但还是叫住了我。我坐到她旁边去,她把椅子上放着的黑色Fendi手提包挪了个位置。我们离得很近,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我想如果是在写字楼里这应该是很得体的浓度,但和麻辣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有点怪怪的。

她边吃边说:

“没想到你也知道这家。”

“当然啊,北京最好吃的麻辣烫绝对是这家!我每次来南城就肯定得来这家吃的。”

“我以前住在附近,那时候和我前男友老来这吃。现在我搬到东边了,还老想着这个味儿。”

“前男友”是个敏感话题,我一时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而她看出了我的犹豫,笑了起来:

“你别误会啊,我可不是来找什么温暖回忆的,就是觉得好吃,几天不吃就想着,都习惯了。”

“那万一在这里碰到他……岂不是很尴尬?”

“对啊,所以我故意挑不是饭点的时候来啊。”

我的麻辣烫被端来了,我和她的碗里都有金针菇、宽粉、豆皮和鸭血,我们讨论了一番还有哪几样是最好吃的。

食物面前人人平等,这话没错。

我们俩都吃得饱饱的,那天天气不错,她提出不如我们散步到崇文门地铁站顺便消食啊,我说好。

路过一个旧小区——那种在胡同里的、八十年代老楼房的小区,她指着一栋楼,说以前就住在那儿。路过天坛公园,她又说,以前老过来这边遛弯,还坚持过一段时间的晨跑,后来因为晚上的交际活动太多,就放弃了。路过那家卖经典国货的有名的商店,她说以前上学和刚工作的时候,为了省钱,就用百雀羚和宫灯杏仁蜜,来这里买。

“其实现在用的那些东西,效果也未必比以前用的好,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用便宜货了。我还在这里买过一条老秋裤,还有搪瓷脸盆呢。”

我随口问她,是不是还挺怀念以前的?她的声音提高了几度:

“怀念什么啊?偶尔怀怀旧还行,要让我再回去,我可不干了。”她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

“以前的一个朋友问我,平凡的幸福和奢侈的孤单,问我选哪个,我知道他是在暗示我,我走得太远了,以前的所谓平凡的美好都丢了。可是那是别人的想法而已,他们不是我,不明白的。”

“这怎么讲呢?”

“好像人们有个思维定势似的,平凡人比较容易获得幸福,一旦穷人乍富了,就空虚了,无奈了,孤单了,迷失了。要让我说,我没钱的时候,是真的不幸福,买菜买水果都得左思右想的,我也想幸福,可就是幸福不起来。现在呢,我反正是不考虑买房子车子,赚的钱我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还能资助家里。如果要比较,我真的喜欢这样。如果有人再对我说,穷人容易幸福,那我只能说,根本就是他们没见识过而已。”

“你后来见过你前男友没?他过得怎么样?”

“他后来托人问我想不想复合,还在一个他觉得特别高级的餐馆等我。我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就走了。怎么觉得他那么猥琐呢?衬衫、外套、皮鞋,甚至那家餐馆本身,没有一处对的地方,他还抱着一大束可笑的没品的玫瑰花,花束上还插着两只小熊!这个样子彻底击碎了我对他残留的一点点好感,我当时就对自己说,算了吧,绝对不能退回去了。”

“他好可怜啊。”

“我觉得他可怜得有点可笑。你知道他发给我的最后一个短信是怎么写的吗?他说,有一种女人,她们宁愿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说他以前看错我了,原来我是这样一个女人。你说他这措辞恶心吗?”

“那你回复他了吗?”

“回了啊。我就说,宝马车我还真没有,但我要是一直在自行车上坐到老,我肯定得哭。我本来挺讨厌这种流行语的,都哪儿跟哪儿啊?但他既然这么说了,我就这么回。”

我的腿走得都有点酸了,但穿着高跟皮靴的她还是走得稳稳当当,一点都没有倦意。

我问她,现在还是单身吗?

“也开始过两次,但后来就黄了,忙得根本没时间恋爱啊,吃麻辣烫都得在周末抽时间。等我把手头这个项目做完,我应该又要跳槽了,新的职位应该没有现在这么忙,到时候就再说吧。”

“你现在眼光也高了……”

“不是我眼光高不高的问题,是真的和以前想法不一样了。说实话,我以前还挺爱看韩剧的,对爱情总有点幻想,但现在根本就看不下去,哪有那么多又有钱又帅的王子在等着拯救灰姑娘啊?就说北京吧,两千万人口,一千万女的,二三十多岁的适龄女总有两百万吧?没有男朋友的总有五十万吧?可又帅又有钱性格又好的,有一千个没有?”

“你这么说还挺有意思,其实这也是个概率问题。”

“根本就不是概率问题,就是一个单向选择的问题。好男人根本就不傻,他没事儿会专挑一个最普通的女孩儿吗?他也想要更好的生活,难道他会免费当灰姑娘的生活导师吗?除非是他口味太重了,要么就是这女孩儿遇上骗子了。这都是实话。你必须得成为这五十万人里的前一千名,才有可能让自己跨入那个门槛,否则就哪儿凉快待哪儿去吧。只有你自己够强大,才配得上好的生活,和足够好的那个人。”

这是我无法辩驳的一种说法,尽管我觉得隐约有点不对,但又说不出来。

她继续说着:

“贼贼,我和你不一样,你是那种温和的性格,你觉得差不多就行,都是随心所欲的,能得到的你就去争取,实在得不到的东西没有也无所谓。最重要的一点是,你家里也不需要你的资助。但我不同,我是那种想要什么必须就得有的人,而且我领了薪水就立马得寄回去好几千块,家里的病人还等着这个钱呢,我退不回去的,必须这么走下去。

“我不太喜欢跟人说我家里的情况,别人要么可怜我,要么就说为什么家里都这个情况了我还花那么多钱买衣服买包。我身上的标签要么是负心女强人,要么就是爱慕虚荣女,但我走了这条路,我喜欢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也是我的必需品、武器。我如果没了这副样子,我就什么都不是,所以我必须这样,没有退路。别人说我,我就回击过去,他们没见识过我的生活,凭什么去指手画脚呢?”

我不知该回应什么,面对这种相当强悍的人生观。

想起第一次见她,那时我觉得她很美,但缺了些个性,固然是柔中带刚,但终归抓不住她的实质所在。后来第二次见她,她依然美,可距离感让我始终觉得她不那么可爱,当时听她说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分手这件事儿,也是当时的我理解不了的。

但这次,我确定自己捕捉到了她独特的、可爱的灵魂。

地铁站到了,我们要坐不同方向的车。于是我们在站里互道再见,她突然客气起来,说了一些“谢谢你听我说这么多啊”的客套话。其实那时我心里对她也是不无感激的,但总觉得不知道具体该谢什么,说出来难免矫情,只好不好意思地向她挥手告别。

后来我没有再见过她。今年年初,我在微信上加了她,才知她的近况。她又跳槽了,去了一个国际奢侈品牌公司,经常会到欧洲去。她经常会发一些世界各地的风景照,但从不露脸。

夏天的时候,她发了几张在湖边露营的照片,地点是在挪威奥斯陆,同时提到了我。她写道:“这里的峡湾很美,但我更怀念那年的洱海。”

我点了一个心,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