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 这些都是我给你的爱 > Ⅰ 曾经有人爱你如生命 >

Ⅰ 曾经有人爱你如生命

妹妹的身影消失在病房门外,我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流出眼眶。我明白,父亲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内疚。

一个叫梅的女人

◎乔叶

那天,我陪姐姐去参加她好友的丧礼。那个死去的女孩很单纯很善良极惹人怜爱,可婚后不久因为爱情的蜕变与家事的纷扰再加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竟匆匆离逝。参加丧仪的客人并不很多,且多是些年轻女孩,也不过是略坐一坐,再和女孩那位道行不佳的丈夫敷衍几句,便流着泪告辞了。因为姐姐和女孩的情谊尤为深厚,所以姐姐执意要守在她的遗像和骨灰盒旁多坐一会儿。正当我们准备起身时,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走进来。她一身素妆,步履细碎而快捷,手里握着一把鲜花,在灵前站定,望着那女孩花朵掩映中微笑的面庞,泪如泉涌。

我们不由站住脚,看着这个奇特的女孩。姐姐低声道:这也是她的好朋友,叫梅,性格很别致。

这时,那位一直忙前忙后毫无悲色的丈夫赶过来,正欲把那束花拿下,梅一手挡开了他,低而有力地说:“你也配?”

那个男人怔了怔,走开了。屋里霎时死一般安静。

梅仍对着照片自顾自地说道“生而不欢,死又何惧?走了也好,一切都摆脱了。”之后,默默地端详了一会儿照片,我和姐姐陪她静静地站着。然后我们一起走了出来。姐姐轻声道:“你是梅吗?”

她点了点头:"我也知道你是谁。"两人眼里又蓄满了泪水。

“女人真难。”临别时,梅说:“太天真会被爱情溺死,太理性又无法拥有爱情。”

后来梅成了我们家的常客。那年她二十七岁,还没成家。我们劝她,她笑道:“皇帝不急急煞太监,你们操什么心!何况这并不是急的事,万事随缘。我是梅花,好运在冬天呢。”

冬天,果然来了一段缘,可那又算什么缘呢?

一日黄昏下班回到家,梅正和姐姐呆在房间里默默地坐着。见我进来,梅勉强笑了笑。我瞥了一眼堆在床上的行李,知道出了事。因为梅的性格一向坦直,所以也就毫无顾忌地笑问:“是不是花季少女负气离家出走?小心伯母贴寻人启事!”

“我要和别人私奔了。”她淡淡笑道。虽是极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口气却分明又是真的。“快去给我弄点吃的,我饿坏了。”

梅整整向我们诉说了一夜。梅是一个成功的第三者,可那男人离不了婚,只好私奔,去广州闯荡。谈到他母亲时,梅哭了。

“你真舍得她老人家?”我问。

“是的。”梅哽咽的声音异常冷静,“她诞生了过去的我。爱情诞生了现在的我。我和她的血型虽近,但心已经远了。”

凌晨五点,我和姐姐把梅送上火车。她和那个男人约定在另一城市相会。临上车前,梅呆呆地望着我们,一句话都没说。

回来的路上,我问姐姐:“一个女人真值得为爱情这样吗?”

“也许是的。”姐姐说。

事后,小城自然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梅的母亲和男人的法定妻子哭闹了几场,也就慢慢平息了下来。

再遇见梅,是又一年的冬天。也是黄昏下班回到家,奇迹般地看见梅坐在我房间看书--姐姐已经出嫁了。梅穿着黑大衣,披着红围巾,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和艳丽。她迎着我款款站起来,笑着:“一年不见,长成大姑娘了。”

后来,她告诉我:这次回城主要是代表公司谈一笔生意。问及那个男人,她淡淡道:“早分手了。”

“为什么?你为他付出了那么多。”

“我先提出分手的,我不爱他了。”梅以她坦直的眼神望着我,“正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才不能忍受掺有杂质的感情。”

送梅出来,梅在路灯下站定,和蔼地望着我:“每个人都有她自己幸福的尺度。比如你姐姐,她很平凡,可是她也很幸福。因为我是我,所以我从不把自己跟别人比。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梅走远了,在风中站立了许久我才蓦然觉得冬天的风是那么冷。我想起了梅曾经说过的话:“我是梅花,好运在冬天呢。”一个冬天,又一个冬天,梅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梅,你的命运又如何呢?

过了几天,梅来辞行,问她这几日过得如何,她涩涩一笑:“住宾馆还不都一个样,有什么好不好。”

“伯母……”

“她把我开除家籍了。”梅拂拂满肩黑发:“我的倔脾气还是她遗传的。也许,母亲都难以原谅给自己带来多重苦难的女儿吧。”梅的泪水忽然涌出来。

“还记得梅花在冬天好运吗?”

“嗯。”她点点头:“好运不会消失,她的到来只是时间的问题。其实走到这一步对我来说已经够幸运了。有多少花会在冬天冻死啊,可我一直开到了现在。我是个不安分不知足的女人,似乎永远在寻找生活的中心。这仿佛是一种宿命--只有衬着冰雪才活得够劲儿似的,就像一位女作家所说:生命将会在一个凛冽的夜晚投入到茫茫大雪中去,生命也终将会在一个凌晨冲进滔滔长江中去张扬她的活力。”

我望着她,无话可说。她无疑是某类女人的典型。

那天,我没去送她,她说:“我早习惯一个人走进车站了。”

“你会有家吗?”我最后问。

“会的。”她淡淡一笑,拍拍我的肩:“一个女人终其一生不过在寻找两样东西:爱情和家。”

她走后,我把她给我的梅花型胸针珍藏在首饰盒里。那朵梅花开得挺直,很美。

中秋夜我和父亲终于团聚

◎赵丰

25岁那年冬天,我结了婚,在县城的中学教书,妻子在一家集体性质的企业上班。这样,我们就很少回家。父母亲还住在沣河边的秦渡镇,离县城二十多里。渐渐的,父母亲就对我不满意了。没结婚的时候,我每月给父母亲20元钱。那时我每月的工资是45元。结婚后,我就不再给他们钱了。父亲对朋友说:“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后来,这句话传到我的耳里,我也抱怨起父亲来。你也不关心儿子在县城有没有地方住?工资够不够花?再说,你就是对我有意见,也不该向别人诉说啊。

毕竟是做儿子的,心里再不痛快,我还是隔几个星期回去一趟。妻子常上夜班,身体又不好,一般都是我一个人回去。一进门,父亲拉着脸,母亲劈头就问“你一个人回来?”好像,妻子不回家是一种罪过。我纵有万般委屈,也不会在父母面前表示,还得给他们赔着笑脸,做着解释。可是,内心的不快,使我无法在家里多待。常常是,吃过午饭,我就骑上自行车离开家了。

随着女儿的问世,我和父亲的隔阂日益加深。我知道,父亲是那种抱住旧观念不放的人,他是那么希望有个孙子。妻子生下女儿的一个多月,母亲之来看过一眼,匆匆地走了,父亲索性连面也不闪。这样,妻子就有意见了。她知道父母亲的病在什么地方害着,也知道她在我们家里没有地位了。因此,她就常常无故向我发脾气。

矛盾、误会、冷战……七年来,我就生活在那样的阴影中。1989的秋天到1991年的秋天,在心灵的阴影笼罩下,两年里我一次也没有回过家。好多次,我骑着自行车走到半路,又折回县城了。

1991年的秋天,我患了肺炎住进医院。同事、朋友、妻子的家人都去医院探望,可是,我的家人却没有一个人来。我清楚,他们不知道我得了病。然而,还是有一种缺憾折磨着我的心灵。

中秋节前的一天,妹妹突然来到了医院。她哽咽着说:“你得了病,怎么不给家里说一声?”她的手里提着一盒月饼,在我的病床前站了十几分钟,她始终局促不安,欲言又止。走时她把手里提着的月饼放在我的枕边,说:“这是咱爸让我给你送来的月饼。”

妹妹的身影消失在病房门外,我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流出眼眶。我明白,父亲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内疚。父亲是那种刚强的男子汉,自打记事起,我从来也没有看见他在别人面前低过头啊!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父亲不知经历了怎样的情感煎熬。

内疚和痛苦,噬咬着我的心灵。亲情,父子之情,在那个晚上萌发了巨大的力量。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并说服了妻子,回家!

第二天早饭后,我偷偷地溜出了病房,让朋友借了辆车,载着我和妻子,还有五岁的女儿回到了沣河边秦渡镇的家。那么熟悉的家啊,可是,我竟然两年没有回来过了!站在家门口,我的腿似有千斤重。父亲似乎有什么预感,站在家门口迎接着我们。相隔几步远,我看见了父亲发红的眼圈,还有躲躲闪闪的目光。他蹲下身子,想抱起她的孙女。然而,女儿对父亲却是那样的陌生,连连后退着。父亲尴尬地笑着。我蹲下来,伏在女儿的耳边说:“这是爷爷啊,快叫爷爷。”女儿这才迟疑着走向父亲。母亲也用笑脸迎出来,说道:“我和你爸今天才准备去县上看你呀。你的病好啦?出院啦?”

那天中午吃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父亲不停地用一个小锤砸着核桃,递给女儿伸出的小手。父亲喜欢吃核桃,记得小时过中秋节,他总要买回一大堆核桃,让全家人吃。

对父亲来说,吃核桃,是中秋节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但是,吃着那个中秋节的核桃,我刻骨铭心地品尝到了父亲的内心世界。对我和我的父亲来说,是这个节日的含义促成了我们的和解。亲情,通过吃核桃的方式显现了出来。因此,对中秋节,我是那样的感恩。

趁着父亲砸核桃的当儿,我才有机会观察父亲。两年不见,他的眼角已经布满皱褶,两鬓的头发,已经有一些花白。突然,我觉得父亲老了。我的心头,悄悄地升起一种责任。

如果不是我还没有出院,我真的想和父母亲度过一个中秋之夜。虽然,他不会和祖母一样和我在沣河的沙滩上守月——那样的方式,是祖母独有的。然而,在中秋的月光下,父与子无言的对视,隔阂的解除,情感的融合,也是我生命里值得铭记的事件。

有了1991年的中秋节,我才能和父亲恢复父子的亲情。16年来,我们互相体贴、理解。现在,父亲已经年过70,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我每个星期都会回去看望他。我会给父亲送去他喜欢吃的核桃。有时,我陪着父亲下几盘象棋。父亲的棋艺比我高,有时,他故意走错一步棋,让我赢一盘。下累了,我坐在他的身旁,一边给他砸着核桃,一边听着他讲述过去的事情。偶尔之间的眼神对视,是那般的和谐,温馨。

一棵桂花树的爱

◎一路开花

与他相爱时,我正值十八,大好的豆蔻年华。我梦想着要成为一名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于是循规蹈矩,按照老师所说的一步步脚踏实地。

他有些木讷。直到此时,在我心中已有些模糊的他仍是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从不会在公众场合明目张胆地吻我或在特别的节日买一束玫瑰给我,更不会有烛光晚餐了。他唯一会做的,就是在烈夏时节,为我采来满满一手提袋的米黄色桂花,无枝无叶。

他知道,我喜欢桂花。那些覆盖了我整个床铺的妖娆馨香,就像那时的我所梦寐的爱情一样。

相爱三年后,我也大学毕业了。这三年的时光里,虽说没有任何波澜涌动的回忆,可我还是在临近毕业的那几夜里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

其实,我所想要的只是他的一句挽留,一个坚定的承诺。让我彷徨的心能在瞬间得以安定,和他同苦共乐,一起拼搏。可他不但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甚至还怂恿我回家工作。说家中抚养我几年的双亲也已年事过高,万事需要有人照顾。

我再没多说话,按照他的意思,真的回去了。只是,这段在我人生里馨香了三年的爱情,也随之无故地被我抹杀了。我与他说分手的那夜,他仍旧没有多一句挽留的话,只是第一次在电话那头哭得没了声音。

这就是我原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爱情。最后,竟然如此脆弱地夭折了。

颓伤了大半年后,我爱上了一位比我年长五岁的画家。人生的磨难让他有着异于常人的稳重与成熟,而从艺的心又让他生性刚直浪漫。尤其是后者,让我疯狂不已。

当他第一次展出为我悄然而作的一百多幅油画时,我哭得难以自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面前这个双腿稍有不便的男人的求婚。我断定,这就是我此生所要追寻的爱情了。

之后,我默默为他打理好生活中的一切,甘愿做他背后的小女人。而那一个遥远的,要红遍大江南北的旧梦也已俨然成为过去。

几年后,我有了孩子。孩子如我一般,热切地爱着桂花香。丈夫腿脚不灵便,自是不能劳烦他来带孩子。于是,孩子的饮食起居全都落在了我一人身上。

我开始渐渐明白,作为一位母亲的苦楚,也不由想起那位一逢烈夏便为我采来满袋桂花的男子,他当时执意要我回来孝敬家中双亲,不就体现着他的善良与成熟吗?可这样的彻悟终是因为时光过境,刹那间出现,又倏然消失了。

孩子站在大片阴凉的桂花树下,久久不愿离去。

“妈妈,我想要一把桂花儿。”孩子扯了扯我的衣服,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

我二话不说,取来梯子,仰头摘取。丈夫在内屋不停地笑我,说女儿一定会被我宠坏的。我没多言,因为我心中所想的,只有我的女儿,还有此时正在家中作画的丈夫。我想要尽我所能地多采一些,一部分分给我的女儿,一部分分给我的丈夫。想着一坐就是几个时辰的他,要是有了这些米黄小花做伴,自不会觉得生活索然枯燥了。

于是,当我汗流浃背地把一小捧桂花放到女儿掌心后,便叫她进屋取来手袋,我要多摘一点。

七月的烈日,如火一般炙烤着大地。尽管我站在树荫下,可那灼人的气息还是如此实实在在地撩过了我的身体。那些不争气的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手臂不停地向下滴落。

大半天后,我扭动着酸疼的脖子向下张望,才发现女儿早已在屋外的长凳上熟睡了。而我手袋中的桂花,才至三分之二。

这些米黄的小花,在每一个枝节上看似簇拥很多,实质只有一点。想要采一小捧,都必须来回越过几十个枝节,一一小心摘取。力道不能过大,要不花瓣会被捏碎。却又不能过小,过小就无法将一个枝节上的桂花在一个举手间全然摘下。

忽然,我想起那个每逢烈夏就给我送来满袋桂花的男子。终于明白在那一日之内,他需要付出多少汗水与细心呵护。

瞬间,我站在高高的木梯上热泪满面。丈夫在屋内看见,着急地问我怎么了,一边问,一边忙着起身出屋。

我侧过头大声地回答他,是仰头看阳光看的时间太长了,没事儿。

在他坐定后,我看着被汗湿透的薄裙,未满手袋的桂花瓣,再次泪落如雨。

十几年后的今日,我终是懂了,那三年里,木讷的他其实是在用一颗无比细微的心照顾着我,并给予我温暖。那整片整片的桂花树,包括树上的每一个枝节,每一朵花瓣,原来都有着他爱的印记。只是,这爱在我心里就这么迟悟了整整十几年。

十几年的时间,在尘世中的确是无法让沧海成为桑田。却能让一颗本该拥有爱的心,辗转错过了最爱的地点。

1985年的鸡汤馄饨

◎卫宣利

那天,他们下船的时候,天已过了中午,两个人饥肠辘辘。男人摸摸干瘪的口袋,迟疑片刻,带着女人进了路边的饭馆。

那是l985年的春天,男人因为牵涉到一桩官司,赶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做证人。新婚的妻子不放心,一定要跟了一起去。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两个人只剩下最后的5块钱。而从这个城市到他们家还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除去每人2元钱的车票,只剩下1元钱。

男人点了一碗鸡蛋蘑菇汤,艰难地咽了咽唾沫,把汤推到女人面前说:“我不饿,你吃吧。”女人吸一口气,又把汤推到男人面前。这样推来推去,男人便火了,甩手出去,蹲在门外抽烟。

男人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他蹲在门外,一动也不动。女人跟着他,没享过一天的福,这是他第一次带她下馆子,却只能让她喝一碗最便宜的鸡蛋汤。

正想着,女人突然拉起他,一直把他拉到餐桌前。餐桌上放着两碗鸡汤馄饨,漂着油的汤,碧绿的香菜,褐色的海带,还有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馄饨,香气蔓延过来,让他垂涎欲滴。他抓住女人的胳膊:“你疯了?”

女人按他坐在桌前:“快吃吧,吃完了咱们好有力气走回家。”他怔住,一下便明白了,女人为了让他吃一顿饱饭,把回去的路费花了。那碗鸡汤馄饨,又麻又辣又酸又甜,升腾起来的热气,模糊了他的双眼。

那天,他们走了四十多公里的路,回到家时已经是午夜。筋疲力尽的两个人,瘫倒在家门口,男人为女人揉着浮肿的腿,虚弱地笑着说:“这馄饨,真香。”

因为男人喜欢吃鸡汤馄饨,女人学会了做馄饨,备料、拌馅、擀皮,包成小巧玲珑的馄饨,煮好后加进熬好的鸡汤。这样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馄饨,在北方寒冷的冬天里,吃得人通体舒坦,既暖胃又暖心。女人做馄饨的水平越来越高,后来,两个人干脆在城里摆了一个馄饨摊,开始卖鸡汤馄饨。因为价格公道、分量又足,生意一直很好。

时间一晃便是20年,20年里两个人从在路边摆小吃摊变成了这个城市有名的馄饨大王,他们的家也从农村搬到城市,买了房买了车。可是日子好了,感情却淡了。像所有的夫妻一样,女人越来越唠叨,男人越来越暴躁,再后来,终于有了分手的决定。

写好了离婚协议,男人最后问女人:“你还有什么要求?”

女人愣了愣,最后说:“我们再去那个小城吃一次鸡汤馄饨吧。”男人犹豫了下,答应了。

开车到小城的时候,正是中午。男人要带女人去小城最豪华的饭店吃饭,女人说不,她要去找当年他们吃馄饨的那家小店。

20年过去了,小城早已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到哪里去找那家小店?俩人只好先在小城住下。

第一天,女人带着男人,从一条小巷出来,再进入另一条小巷。女人心急,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冲过来的汽车撞倒,是男人猛地一拽,把女人结结实实拉进自己的怀里,低头去看,才发现女人满脸是泪。男人猛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抱过妻子了,他的心忽然一软,别的女人到这个年龄,都会发胖,而怀里的女人,单薄而瘦弱。他想起这些年里女人起早贪黑,甚至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男人的心第一次感到了歉疚和不安。

第二天,他们仍然没有找到那家馄饨店,中午两个人在一家饭店里吃饭,女人点了竹笋炒肉,很自然地把菜里的肉都夹到男人的碗里。他们结婚后,家里条件一直不好,每次吃饭,女人总是以不吃油腻的东西为借口,把肉夹到男人的碗里。这么多年,生活好了,她仍然没改掉这个习惯。男人的心,有些酸。

那天晚上回去,半夜的时候突然下了暴雨,闪电像锐利的剑,从天上横劈下来,雷声震得整个房子几乎都颤抖起来。女人惊恐地从自己的床上跳下来,一头扑进男人的怀里。男人紧紧搂着女人,不停地拍着女人的背说:“有我在呢。”

第三天,男人请女人在小城最有名的饭店里吃了鸡汤馄饨。谁也没有提起1985年的那两碗馄饨,但是那馄饨的滋味,都在各自的心底泛起了温柔的浪花。回去后,两个人仍然争争吵吵地过日子,但是离婚的话,谁都没有再提起。

秘密是一朵永远不会绽放的花

◎安宁

那一年,她在北京读书,靠贷款,艰难又顽强地,支撑着自己的学业。

她所在的班里,总共十二个人,清一色地,全是女孩。她喜欢这群热情乐天的女孩,她亦喜欢安静地坐在她们旁边,听她们得意地挑着眉,胡吹神侃。她从没有因为自己经济困窘,而自动地与她们这一群生活优越的女子,划清界限。而她们,也从没有因为她衣着素朴,而不屑与她聊起新款的阿迪耐克。许多人在校园里,看见这样一群携手招摇过市的女子,常常会惊叹:竟然还有如此心心相印的一群,简直像枝头的一簇花儿一样呢。连她们的导师,也称赞,说,带过的每一届学生,都因为大家忙于挣钱忙于恋爱,而让一个集体,如一盘散沙;唯独这一届,虽然全是任性爱臭美的小女子,偏偏站在一起,像一株白玉兰,大朵大朵的花绽放开来,便是一个粲然的春天。

但她还是在那一年的秋天里,偶尔感到了一丝想要逃避的凉意。她们怀揣着一股子诚挚的浪漫,决定在这三年里,将十二个人所处的城市,不仅逛遍吃遍,而且每到一个城市,要由“东道主”负责一切的旅游费用。这个决定一出,她便有些默然。但她并不想扫大家的兴,只是悄无声息地退到一边去,等着她们商量出最终的行程路线。

最后,她们决定抽签来确定三年的旅游线路。她依然记得那一个秋日的清晨,她与她们,坐在银杏飘香的窗前,等着班长,将十二张写有数字的纸条,团成一个个小小的球。她的脸上,除了微微的紧张,还有一丝丝的哀伤。她希望自己能够抽到最后一个,这样,她就可以用三年打工攒下的钱,请这样好的姐妹,逛一次自己的小城,尽管那个小城里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长长的购物街,但那里有青山绿水,她可以带她们在小溪旁的绿地上,宿营,点起篝火,唱歌,或者笑成一团。但是,她更愿意做的,是一个旁观者,她并不抱怨命运,给她这窘迫又难堪的三年,她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伤口,但她会微笑着,为她们充满迷人芳香的旅程,点起祝福的火把,将她们过往的每一个小站,一一照亮。

班长将十二张纸条,郑重地放在桌子中间的时候,很酷地一伸手,指指坐在身旁的她,笑道,今天我这班长,为自己谋点私利,谁有幸挨在我右边,谁就先抽。她羞涩地低下头去,为自己的这一特权,微微红了脸。其余人则“嗷”一声取笑班长的自以为是,但笑过之后,则嚷嚷开:小妹,这次就给班长一个面子,你先抽吧。她看一眼眉飞色舞的班长,笑一声,便将手伸向桌子,又略一停顿,便拿起其中的一个。她刚一拿起,其余十一只手,便飞速地将纸团,全部捏起。她还没有打开,周围的人便高声嚷开了自己的顺序。班长则在一旁,飞快走笔。她是最后一个,将自己的号码,告诉班长的。事实上,不用告诉,班长也从记录里,毅然地断定,她定是最后的一个。

她跟着她们,在这三年里,去遍了许多个城市,上海,广州,西安,南京。每到一个女孩的家乡,她们的父母,总会尽最大的热情,来招待这群手足情深的女孩。吃饭、住宿、车票,全都给她们免掉。她们所要做的,就是疯跑遍整个城市,将它所有的特色之处,一一收进记忆的行囊。她们在南京,模仿红楼梦里的金陵十二钗,穿上古衣,拿一把小巧的檀木香扇,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在古镇上留影纪念。路上的游人,看见她们可爱张扬的模样,皆会轻叹:多么美的青春!她在这样的瞩目里,总会下意识地摸一摸口袋,那里,有她专门的一个卡,卡中,是她一点一点积攒的一笔钱,她知道,当毕业来临,她的钱,也就够了。

三年的时间,很快地过去。在这三年里,每一次的集体活动,她都会参加。每一次,她都没有为费用为难过,因为,她们有那么多的理由,找人买单。这群女孩,充分发挥着小女子的黏性,赖着自己的老师、学长、父母,请这“浩荡”的一群,吃饭,游玩,买喜欢的纪念品。而她,则跟着她们一起,享受着作为小女子的特权。

终于轮到她来买单的最后一次旅行。她将攒好的2千元钱,点了又点,知道足够来回的路费,便微笑着给她们,打电话说,我们,去做最后一次旅行吧。那时的她们,正在为各自的工作,四处奔波,但为了这次驶向终点的出行,11个女子,皆从全国各地,聚拢了来。就在出发的前一天,导师突然打电话给她,说:你们可真是不讲义气的小女子,这最后一次出行,也不邀请我去。她呆愣片刻,随即愧疚,说,如果老师真能抽出空来,女孩子们都会高兴坏了呢。

那次出行,女孩子们轮番地拍导师的马屁,直拍得导师白她们一眼,嗔怒道,早知道你们心里的花花肠子了,放心吧,我会大方地把没花完的经费拿出来,赞助你们来回路费的。一群女子皆哗哗地鼓掌,说,我们替小妹谢谢老师哦。接着她们一脸羡慕地转向她,说,小妹,到了小镇,你可要好好做一桌家乡菜,感谢我们为你大力拍马哦。一车厢的人,皆笑趴下,而她,却在这样突如其来的幸福里,扭头,落下了眼泪。

是到了许多年后,她上网,看到一个同门师妹的博客,讲起她们这群“金陵十二钗”,才知道,她们为她,保守了一个怎样的秘密。那次抽签,所有的纸条上,都写着12。而每一次出行,大家其实都是自费。三年里,她们集体出游过11次,一起吃过无数次的饭,每一笔她需要付出的费用,都是这11个女孩子,自动地分担了。她们为了她的自尊,将每一次需要花钱的饭局、出行,都找了完美无缺的理由,让她如此安然地享受着作为女孩子的“特权”。甚至,在最忙的毕业前夕,她们集体去求导师,让他帮忙,给她最后一个免费出行的理由。

她们究竟为她,在三年里,编下多少个理由,买下多少次单,她都记不清了,但她却是知道,那朵永远不会绽放的秘密之花,会为她记得,这一世都不会凋零的温情。

送往事过河

◎丹娅

他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经常会为了明天的口粮而担忧,一家九口人,有时候仅仅只有千余斤麦子,其余的全要靠粗粮和蔬菜来接济。

那一年,遭了旱灾,他一家人吃完了当晚的南瓜粥之后就为明天的早饭发起了愁。他已经十岁,正是能吃的时候,更要命的是,人越是穷,胃就越不争气,那天夜里,才十一点多,他的肚子又咕咕叫了。他想,自己平日里除了打些猪草,其余的并不干什么出力的活,大人们天天干重活,岂不是更饿。想到这里,他打起了邻居家南瓜的主意。

他白天打猪草的时候曾经看到了邻居家的南瓜,种得很隐蔽,在玉米地里,鲜有人知道的,黄澄澄的,已经成熟,煞是诱人。他想,邻居家也真抠门,自家的余粮那么多,还不借给四邻,就说邻家的老汉吧,还夜夜搬个网床到地里去看,真是铁公鸡。

这样一想,就更加剧了他去邻居地里摘个南瓜的欲望。午夜,听着乡野里的千奇百怪的虫子的叫声,他摸着黑出发了,一小时后,他成功地偷回了一个熟透了的南瓜,那是邻居地里最大的一个,足足占了他家大半个锅台。

他看着南瓜,暗喜,心想,这下子够全家人吃上两天了。谁曾想到,他搬回南瓜的举动,恰恰被起夜的父亲看到,父亲当即把他从锅台跟前提溜了出来,抄起一根藤条对他就是一顿毒打,夜太静了,他连呻吟都不敢出一声,生怕自己的丑事被邻居听见,他的背上、屁股上被父亲足足抽了数十下,然后父亲含着泪把皮开肉绽的他抱出了村子,来到了村口的小河边,把他放在一条竹筏上,眼含着热泪对他说,儿子啊,你爹没本事,让你挨饿,但是,我们穷要有穷的骨气,绝不能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今天,我划着竹筏,把你送到对岸去,目的是把所有的晦气送走,把所有的罪孽送走,然后,把一个脱胎换骨的娃儿送回来……

尽管时隔多年,但是他始终记得那个月夜,他强忍着背上的疼痛,听着爹的念叨,河面上,波光粼粼,几只没睡着的鱼在河面上泛着水花,爸爸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捞上来两条足足二斤重的鲫鱼。第二天一早,父亲就带着他到了邻居家,给邻居赔罪去了……

后来,他大学毕业后进城做了一名教师,正是谈恋爱的年龄,他却爱上了一个蹲过监狱的女子,许多人都不理解,依照他的条件,找什么样的姑娘不行,而他,却依然故我,很快就与那个女子结了婚。

那个姑娘长得真美,新婚当晚,姑娘问他,为什么别人都嫌弃我,唯独你没有。他爽朗一笑,娓娓地把自己十岁那年的那个月夜说给她听。他说,自从我接纳你的那天起,原来的那个你连同和你有关的往事,都已经被我送到河的对岸去了!

月光下,两个人紧紧地拥在一起,那天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已经故去多年的爹在河的对岸,一个劲儿地冲自己笑,那笑容,像极了十岁那晚乡下河水里的月光……

净重3克的爱情

◎朱成玉

一生一世,男人始终怀揣着他不灭的心愿:为自己的女人买一枚戒指。

他偷偷地攒“私房钱”,他很穷,只能从牙缝里挤出钱来,而且还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大热天,他疾走在路上,口渴得嗓子直冒烟,他也不会停下来,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一根雪糕或者一瓶矿泉水。在那些难走的地方,他竟然会脱下鞋子,在人们诧异的眼神里赤脚走过,他只是想延长一下鞋子的寿命。

就这样,他积攒下的一枚枚角币里浸着他的汗水和对自己女人的热爱。

那个时候,流行戴戒指。嫁了人的女子,纤纤玉指上全都金光烁烁,闪着炫目的骄傲,向人美丽而幸福地证实着,自己已套上了婚姻的“紧箍咒”。而他很穷,婚礼上招待了一次客人就让他负下了很多债务。他只能在街边的地摊上给她买了一枚廉价的玻璃戒指,她却依然把它当成了翡翠,当成了珍珠,因为是他送的。他心里总觉得对不住她,那些遗憾在他心里生根发芽,常常使他又痛又痒。

更让他心痛的是,洗衣服的时候,那个玻璃戒指碎了,把女人的手指割出了血,也在他的心里扎了很多个小孔,向外涌着他对女人的疼惜。他把女人的手指含在嘴里,对她说,再也不让她戴这种会割手的戒指了。

他偷偷地去那个首饰店,在柜台前驻足不前。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他看到一枚最小的戒指,小巧玲珑,精致异常,确切地说,那只是一枚指环,上面嵌着一颗很小很小的心。那是所有戒指当中最轻的一个,只有3克重。他盯着看了许久,小心翼翼地向售货员打听价钱。500元,售货员报出的价格差点让他打了一个趔趄,对于他,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就是从那天起,他发誓要攒钱买下那枚金戒指。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想象妻子戴上那枚金光闪闪的戒指会是怎样的美丽,怎样的别有一番风情。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每天都哀求车间主任多给他分配点活,他以一顶三,渐渐地,厂子里知道他大名的人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他的别名:“拼命三郎”。

每隔几天,他就会去那个首饰店看看,他担心那枚戒指被人买走。每次都吊着心去那个柜台前,然后松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还好,你还在。他与那枚戒指似乎在冥冥之中签下了某种契约,在他眼里,那枚净重3克的戒指,宛如一个身世悲凉的青楼女子,正含着哀怨的眼神,等着他来为她赎身。而他依旧是提心吊胆地来,依旧是满怀怅惘地离开。为此,他受到了保安们格外的眷顾。

两年后,他和她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他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他要去首饰店,替那个让他心仪已久的哀怨“女子”赎身。可是还没等出门,他就看见从岳父家里急匆匆回来的妻子,她明显憔悴了许多。原来是岳父病了,急需用钱,她着急上火,趴在他肩头哭哭啼啼起来。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那500元钱,递给她,“先给老人治病要紧”。“哪里来的钱呢?”女人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问。“厂子效益好,给咱发的奖金。”他随口编了个谎,搪塞道。不久,他的这个谎言竟带给他极大的讽刺,厂子里又给了他一笔钱,3000元,但不是奖金,而是与厂子买断劳动合同,厂子一次性付给他的安家费。他下岗了。

人下岗了,心不能下岗。他用自行车改装了一个“倒骑驴”,在车站给人家搬搬货什么的,空闲的时候,就在路边支个摊,给人家擦擦皮鞋。除了养家糊口之外,他还在偷偷地攒钱,因为那个梦想像影子一样纠缠着他,让他寝食难安。就在下岗的当天,他还去看了那个戒指,她还在,躲着暗暗的角落里,充满哀怨。

那个小小的金光闪闪的圆环,已经把他的心套得牢牢的。

日子一路走来,虽然艰险但总算值得期待。他们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算不错。他也终于偷偷攒够了钱,在和女人结婚10周年的日子里,他终于可以圆他的梦了。可是等他去那个首饰店的时候,那枚戒指已经不见了。那个净重3克的戒指待过的地方,换上了白金的戒指,闪着更加耀眼的光。他不敢看,怕被它刺伤了眼睛。他的魂仿佛都丢失了一般,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满心里全是深深的遗憾和对自己的无能产生的愤恨。

那枚最轻的戒指,净重3克。却花了他那么多的时间去梦想,去奢望。最轻的戒指成了他心底最深的遗憾,最重的爱。

结婚10周年,女人炒了他最喜欢吃的几个小菜,烫了一壶酒,陪他喝了一小盅。看着女人红扑扑的脸,他忍不住和女人说起这么多年来的这件遗憾的事情。女人站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红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枚戒指,正是他看中的那枚,很轻,只有3克重。

“我早就知道你在偷偷地为我攒钱买它,我一直在等待着,可是前几天我去首饰店,发现有人要买它,我就私自做主,用咱家的资金买了它。我不想让你这十年的心思,成了泡影……”

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下岗的时候他没哭过,蹲在车站,连续几天拉不到活,他也没哭过,但现在,无论他怎样控制自己,也阻止不了泪水流淌。他抚摩着那枚暗恋了那么久的戒指,它小巧玲珑,精致异常,上面有颗小小的心。就是它,他动情地说,来,我给你戴上。

女人柔柔地将手递过去,可是他们都尴尬地发现,由于长期的劳作,女人的手指已经粗糙,无论他怎样使劲都无法为妻子戴上那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