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個體心理學的相遇

再回來說阿德勒。 1925年我的論文《心理治療和世界觀》在他的《國際個體心理學雜誌》上發表, 1926年又有一篇見報。同年,我參加在杜塞爾多夫舉行的個體心理學國際會議,在會上做的主題報告和簡要發言開始偏離正統的觀點:我不贊同把神經官能症單純看作一種實現目的的手段,而更傾向於用一種更加開放的視角去看待它,不單單將其視作一種單純的“手段”,也定義為一種“表達”,也就是說,我希望不僅從工具性的層面,而且從表達性的角度去考察這一現象。

這是我第一次演講旅行,在去程和回程時分別在法蘭克福和柏林做了短暫停留。在法蘭克福——真是難以置信,想想也蠻好笑的——我,一個21歲的醫學院學生,受社會主義工人青年團的邀請做了一場關於生命意義的演講,當時一大群年輕人揮舞著旗子,浩浩蕩蕩地從集合地點開拔,湧向演講地,場面頗為壯觀。在回程時,我又在柏林的個體心理學協會做了一次演講報告。

1927年我與阿德勒的關係日趨緊張,與此同時,有兩個人吸引了我的目光,他們的為人讓我印象深刻,而且在其他方面也對我影響頗深,他們就是魯道夫·阿勒斯和奧斯瓦爾德·施瓦茨[1]。在阿勒斯的影響下,我開始在他的知覺生理學實驗室裡進行實驗工作,而心身醫學及一支醫學人類學的創始人施瓦茨則接受我的邀請,為我給希策爾出版社寫的一本書作序,可惜這本書卻由於我在這期間離開個體心理學學會而未能付梓〔後來我將這本中途流產的書的主體思路整理成文,刊登在1939年的《瑞士醫學週刊》(Schweizerische medizinische Wochenschrift)上〕。在序言中,施瓦茨寫道,我的這本書對於心理治療的意義可以與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對哲學的意義相媲美——而他確實也是這麼認為的。

在這個時期,我終於看清了我身上的心理學至上主義傾向,這還算是馬克斯·捨勒[2]的功勞,他的《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Formalismus in der Ethik)被我奉為《聖經》,一直帶在身邊。那時候,對我個人的心理學至上主義進行自我批判已刻不容緩。阿德勒的擁護者、那個睿智的波西米亞人亞歷山大·諾伊爾邀請我到維也納的一家文人咖啡館“紳士庭”小敘,他首先跟我說,他已經看過我的一些手稿,覺得相較於馬克斯·普朗克在解決意志自由問題上的嘗試,以及格式塔心理學的創立,我的成就更具有優先地位。不過接著——還是因為我的那些手稿,他又言辭激烈地批評我是“精神的叛徒”。一錘定音!而我當然毫不退讓地與他爭論起來。

接著就到了1927年的那個晚上,阿勒斯和施瓦茨正式宣佈退出個體心理學學會(其實二人這之前就已脫離學會)並公開發表聲明。這次退出儀式在維也納大學組織學學院的大禮堂舉行,禮堂的最後幾排坐著幾個弗洛伊德的支持者,他們幸災樂禍地觀賞著眼前這場戲劇表演,欣賞阿德勒在這幕大戲中要如何自處——當年阿德勒聲明退出弗洛伊德的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而如今他也處在與當年的弗洛伊德同樣的位置上。又是一次“獨立”,而這幾位精神分析派人士的到場使阿德勒飽受打擊的內心變得愈發敏感起來。

阿勒斯和施瓦茨結束了他們的發言之後,會場的空氣頓時凝固了——阿德勒會如何反應?我們不安地等待著。可是一反常態地,阿德勒未發一言。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場面變得尷尬起來。我和阿德勒都坐在第一排,他的一個女學生坐在我倆中間,他心裡清楚,我和這位女學生都對他的學說持保留態度,最終,他轉頭看向我倆,譏笑道:“看,你們的英雄來了?”他的意思是,我倆不應該坐在這裡畏手畏腳,而要勇敢地站起來表達自己的立場。

於是我不得不站起來,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明,個體心理學在何種程度上超越了心理學至上主義。此時我犯了一個錯誤,我在我的敵人、那些精神分析學者面前,稱施瓦茨為“我的老師”;這樣,即便我一再申明,我們沒有任何理由退出個體心理學學會,因為個體心理學能夠憑借自己的力量戰勝心理學至上主義,也無濟於事。我竭盡全力在阿勒斯、施瓦茨和阿德勒之間調停,卻徒勞無功。

自那天晚上以後,阿勒斯便拒絕與我說話。每天晚上我走進喜樂咖啡館,路過他的固定餐桌時,我向他打招呼他總是不理不睬,彷彿沒看見一樣。對於我沒有無條件地站到他這一邊,他終究是介懷的。

後來,直到我下決心離開個體心理學學會——雖然我仍沒有充分的理由說服自己這麼做,他對我的態度才緩和起來。幾個月後,我正式退出了個體心理學學會。

這次的離開對我影響很大。這之前我負責發行個體心理學雜誌《俗世之人》(Der Mensch im Alltag)達一年之久,如今這份雜誌自然也停刊了。此外,我也不得不離開我的論壇。在個體心理學圈子裡,只有為數不多的幾位沒有因為我們在學術上分道揚鑣而在生活中與我交惡,在此,我懷著感激之情緬懷幾位逝者:埃爾溫·韋克斯貝格[3]、魯道夫·德雷克斯[4],以及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女兒亞歷山德拉。

不過從那以後,我就不會為別人的此類說辭而困擾:意義治療僅僅是“阿德勒派心理學中發展最好最成熟的理論”,它並不是一個自成一派的研究方向,也無須為它單獨命名。我已經想好了如何應對這種說辭:除了阿德勒本人,誰還有資格判定,意義治療是否屬於個體心理學?而阿德勒已經說過,我被趕出個體心理學學會了,要說話算話。

[1] 魯道夫·阿勒斯(Rudolf Allers)和奧斯瓦爾德·施瓦茨(Oswald Schwarz)是著名個體心理學家,後因其人類學主張無法在學會中得到認同而退出了個體心理學學會。——譯者注

[2] 馬克斯·捨勒(Max Scheler, 1874—1928),德國哲學家,他創立了“質料的價值倫理學”(materiale Wertethik),發展了自己的文化社會學,是現代哲學人類學的奠基人。——譯者注

[3] 埃爾溫·韋克斯貝格(Erwin Wexberg), 1889年2月12日生於維也納,發表多篇關於心理治療和神經病學的論文,出版多部關於個體心理學的著作〔《個體心理學概述》(Inpidualpsychologie: eine systematische Darstellung)〕。——譯者注

[4] 魯道夫·德雷克斯(Rudolf Dreikurs, 1897—1972),奧地利教育家、心理學家,阿德勒的摯友,個體心理學重要代表人物,在芝加哥、里約熱內盧和特拉維夫創建阿德勒學會,代表作有《孩子:挑戰》(Kinder fordern uns heraus)、《教室中的心理學》(Psychologie im Klassenzimmer)。——譯者注

《弗蘭克爾自傳:活出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