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亂花:霓虹燈下的讀者

一九五七年某日,台北市馬路旁邊出現一座大型的霓虹廣告,商家在中華路旁邊進入「西門町」的地方架設了一面「牆」,佈滿各色燈管,中華路是一條大街,「西門町」是商業中心,夜晚雨後,燈光把滿街照成彩霞。對我而言,這也許是台灣第一個商用的戶外霓虹燈吧?乍見之下,我的第一個念頭是:這得耗費多少瓦電!那時一般家庭每個房間只有一盞四十燭光的燈泡,每個開關旁邊都貼著「隨手關燈」。

對我而言,這一片霓虹是一個劃時代的訊號。想那一九五○年六月,韓戰爆發,第二天美國派出第七艦隊,以「協防」名義使「台灣海峽中立化」。一九五三年七月,韓戰和談成功,兩岸長期對峙之局已成。一九五三年九月,台灣開始第一個經濟建設計劃。國民政府駐聯合國「大使」蔣廷黻回台北述職,他在三軍球場對三千聽眾演說:「這個國家曾經由軍人管理,由學人管理,都沒有管好,現在讓商人試試吧。」建設台灣優於收復大陸,政策大轉彎,「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都沒露過口風,蔣大使算是替他們升起「重商」的燈球。國民黨拋棄計劃經濟,比「彼岸」提前三十年。

一九五七年,台灣的第二期經濟建設計劃正在進行,經濟每年以平均百分之十七的速度增長,市面一年比一年增添視覺變化。台灣別稱綠島,四季常青,植物以綠色為主,喜歡攝影的人都說顏色單調,美中不足。市政府沿路安全島上種植紅色杜鵑花。進入六十年代,連人行道也鋪紅磚,夏天走在上面,體驗紅塵滾滾,地磚印滿外圓內方的圖形,步步生錢,為後來的「台灣錢淹腳目」設下伏筆。

露出朽木模樣的電線桿,次第換成鋼筋水泥澆灌,高大英挺,上面的燈型也設計一新,光茫雪白,改造了夜景。

再到後來,新建的公寓安裝朱紅大門,大飯店采宮殿式紅椽碧瓦,「壓力克」出現,商店的招牌用工業技術製作,一眼望去,長街儼如懸燈結綵,加上紅色計程車滿街流動,布成一片燦爛。

第三期經濟建設計劃是一九六一年開始的,「經濟起飛」的口號也是此時提出來的。社會進步首先反映在女人的臉上,經濟繁榮、文化發達必然產生美女,台北街頭多麗人,艷陽天,柏油路,蹬著高跟鞋的女孩比她們的姐姐姑姑當年漂亮,布料紡織染色進步,人要衣裝,家庭講究營養,飲食造人,只見血色艷麗,明眸皓齒,玉腿修長,上面再也沒有蚊蟲叮咬的創痕,「紅豆冰棒」一詞從此消失。

以前常見老翁坐地修理木屐,現在妙齡女郎擺設攤位修補玻璃絲襪,不時有摩托車呼嘯而過,後座妙齡女郎的長髮隨風揚起。「隨手關燈」的字樣不見,商家推行「分期付款」,勸人「先享受」,報紙刊出學者的新說:「節儉是落後地區的道德」。

社會繁榮也反映在服務業上。小吃店的廁所改稱洗手間,再改稱化妝室,門牆油漆得光潔悅目。商店晉級為百貨公司,理髮店晉級為理髮廳,中南部農村的少女一批一批湧進大城謀職,她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知道應該怎樣做,她們做店員,你買東西方便多了,她們做理髮師,你理發也舒服多了。想當年洗頭的時候,水溫忽冷忽熱,如同得了瘧疾,刮臉之前,熱毛巾突然蒙住口鼻,燙得你幾乎窒息,如果顧客有心臟病,這就是謀殺。說時遲、那時快,好像一夕之間這些俱成陳跡,處處給你新的待遇。

我初到台灣的時候很難看到冷氣,曾幾何時,沒裝冷氣的計程車無人乘坐,沒有冷氣的商店無人光顧,飯店一定有冷氣,吃飯喝茶不再汗流浹背,還可以聽到音樂,高級飯店還聘請歌女現場駐唱,給你下酒。

想那些我蹉跎的歲月!青天白日下,國旗鮮艷,永不褪色,大禮堂內國父遺像臉上卻爬滿小蟲。我身高一米八五,人家端詳我,不再說「你可以當排頭兵,扛機槍」,而是說「你這身材不會跳舞,簡直暴殄天物」。青年戰鬥訓練變成娛樂,防空洞供男女幽會,逃家的孩子也在此藏身。年輕的小說家隱地,曾租住加以裝修的防空洞,成為有史以來別出心裁的書房,文壇一景。「國貨公司」充斥法國酒、美國煙、英國衣料,漫畫家問「這是哪國的貨?」「中廣」公司打破創建以來的傳統,播送流行歌曲,節目部儲備廣播劇的音效資料,從軍中錄來各種號音,希望我能一一註明用途,我已大半不能分辨。

長話短說,台灣十年生聚,大眾開始追求舒適,社會也急急忙忙提供舒適。那時所謂舒適,不過是「人生的意義就是甩掉皮靴躺在床上」,那麼枕戈待旦就免談了,「麻將不離手,小吃不離口」,也沒有多大罪惡,那麼臥薪嘗膽去他的吧!讀者大眾面對文學作品,他有星期六的心理,不是星期一的心理,他是進戲院的心理,不是進課堂的心理,他是放假的心理,不是加班的心理,是穿便服的心理,不是穿禮服的心理,是準備約會情人,不是準備拜訪教授。個人主義、享樂主義、現實主義也都是大勢所趨,潮流比人強,那麼「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就埋在線裝書裡吧!

讀者的口味發生無情的改變,我們曾經信奉古典主義時期一位大師的主張,文學要「給讀者以知識,給讀者以教訓,給讀者以娛樂」,現在他們只要娛樂。他們不再願意「聽戰敗的故事,作戰勝的夢」,分擔歷史的壓力,也不欣賞那些半醉不醒的喃喃囈語,顛倒常情,人生怎麼會是這個樣子,如果人生確實如此,他們也要逃避。

小說組的學長張雲家,為了辦文藝函授學校,向政府申請登記,公文批下來,把文藝列入「娛樂事業」,我們大驚稱怪。查問之後,得知這是美國的職業分類,台灣搬過來照用。我們頓時有一落千丈之感,「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原是一個馬戲團(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發現中國大陸上有幾家報紙,乾脆把文學副刊附加在娛樂版之內了)!

以前,中國的小說人人懂,大家可以有不同層次的「懂」,現代主義「基要派」的小說難懂,你讀了,全懂或者全不懂,你得照著批評家的規格去懂,大家所「懂」者相同。這樣,現代主義的文學作家就站在文學金字塔的尖端,成了少數,他們很自負地、很愉快地脫離了大眾。

文評家和文學史家特別看重這些人,文學藝術永遠需要創新,創新不惜冒進,別人跟不上來。創新「可能」失敗,但守舊「必然」失敗,創新失敗還可以給後人留下啟發,留下借鏡,成為文學園地的綠肥,所以有遠見的人都會站在他們一邊。這樣的作品恐怕也只有對現在的作家有意義,或者對將來的讀者有意義了。

也有一些作家,他們的人數稍稍多一些,他們本來也有那種銳敏,也有那種才氣,現代主義大潮湧現時,他們也曾初試啼聲,受人器重,他們左手牽住的是白日飛昇的仙人,右手握緊的是貪戀凡塵的眾生,究竟跟大多數文學人口難割難捨,進兩步退一步,終於鬆開了左手。這些作家居於金字塔的中層,他們從兩邊得到一些,也都從兩邊失去一些,文評家希望這些中堅分子「先普及文學、後提高讀者」,看來普及有功,提高有限。

還有一些作家,明快果決,豎起通俗文學的旗幟。「但願文章中天下」,通俗就是通俗,「俗」而能「通」,也非泛泛可以做到。我愛文學,我愛銷路,我愛群眾,有何不可?那些把文學標尺磨成一把利刃向我割席示威的人,恐怕是因為沒吃到葡萄,那一束叫做文藝批評的鮮花算什麼,那幾行叫做文學史的墓誌銘算什麼,這是什麼年頭了,君不聞「錢在說話人在聽!」六十年代,這些作品是文學人口的速食,報紙雜誌爭相延攬,書市場為之一片火紅,達官貴人富商大賈,這才對「文學」一詞有些新的印象,這是金字塔的基層。

我不舉例,我並非在寫文學史,我想說,文學人口的割裂分化,從那時就開始了,六十年代,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選邊站。我是在中間插隊落戶的,我一直緊緊拉住兩邊,直到雙手酸麻,同時放開。市場機制一旦自動執行,也許只有「偉大的作家」可以改變,但當代並無那樣的作家,或者時代已不復出現那樣的作家,於是狹義的文學屬於小眾,山高月小(我首先使用「小眾」一詞,後來學者又由日本引進「分眾」)。廣義的文學民有民享,江河日下。到了「後現代」,「文學作品」對讀者大眾的神經還有多大交感互動?也幸虧大眾還有電視劇可看,有網路可讀,文學因緣藕斷絲連,文學史家睜大眼睛等待轉機。

大眾由求舒適進而求逸樂,求生理刺激,色情讀物也昌盛一時。色情讀物一稱黃色書刊,「黃色」一詞來自西風,十九世紀美國出現低級趣味的報紙,用黃色紙張印刷,被稱為黃色新聞,延伸出黃色歌曲、黃色小說。

據我耳目所及,五十年代有一位貴婦人小試出版事業,她從美國的冷戰經費中拿到一筆錢,辦了一份週刊,參與反共宣傳。這份週刊篇幅不多,沒有封面,也不裝訂,外形彷彿一份小報,用今天的話來說,它是消費式的讀物,鎖定爭取一般小市民。貴婦人對這等事不甚了了,信任她在香港物色的主編,主編引進香港的「一毫子小說」(花一毛港幣可以在地攤上買到的小冊子),每期刊載一個短篇做頭條文章。

這個短篇不算很短,佔據四分之三的篇幅,一次刊完。故事情節公式化,中共的女間諜以色相引誘國民黨的男間諜,幾番風雨,男性英雄以床上功夫征服了女性敵手,於是女間諜交出工作機密,中共的情報網瓦解。別小看了這個模式,張愛玲的小說《色戒》,李安拍出來的電影《色戒》,無非如此,張愛玲寫得含蓄,李安拍得精緻,貴婦人那份週刊哪裡能比?那些作者文筆粗劣,情節醜惡,即使《十日談》、《洛麗泰》、《金瓶梅》、《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作者一一復生,也無法為他辯護。那些作者對情報工作也毫無認識,所謂「任務」,幼稚簡單,「反共宣傳」徒然誘引低級原始的慾念,恐怕還只限於對低級的原始人。

貴婦人興趣廣泛,她的週刊匆匆收場,市場的潛力仍在。那時有十幾家內幕雜誌,以報道政壇內幕為號召,政壇當然有內幕,可是他們怎能知道,即使知道了又怎敢公佈,所謂內幕只有一個聳動的標題,真正的生存之道還是要繼續開採「黃礦」,當作「賣點」。這些雜誌每期都有黃色故事,寫的是升斗小民淫亂荒唐。這些作者比較用功,能把《素女經》、《天地陰陽交歡大樂賦》之類的性典譯成白話,拿來描寫人物的動作,發表以後,陸續印成小冊子,交給報攤半公開發售。那時大家稱這些東西為黃色讀物,沒得玷辱了「小說」二字。

黃色讀物漸漸滲入青少年的閱讀範圍,進入學校。未經報道的消息說,有一天,某一所著名的女子中學突然集合學生檢查書包,發現半數學生是帶著那種小冊子來上課的,這件事引起教育界人士的憂慮。

那幾年下班以後,我常獨自坐在新公園的長椅上冥想,遠處有穿著校服背著書包的女生走進,四顧無人,坐下來看書,看完了,四顧無人,隨手丟進路邊的垃圾筒裡。她走後我悄悄去撿起書本察看,不出所料,正是那種小冊子。

那時沒有民意調查,只能如此如此,略見一斑。

那個「惡名昭彰」的文化清潔運動「除三害」,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中出現的。某天早晨,我打開《中央日報》,赫然有「中國文藝協會」的宣言,說是文化界有「赤色的毒、黃色的害、黑色的罪」,必須掃除。宣言由全體會員署名,我也在內,事實上「文協」總幹事照名冊抄錄,沒有通知我們。

當時我想,中共辦這等事,也要開個大會舉手表決,有個形式,走個過場,想不到「文協」看得透、做得出,乾脆都省了。我當時想,以後也許還有個什麼樣的運動,我也不知不覺成了發起人,心中立時發生反感,怪不得當年梁實秋、錢歌川拒絕參加「文協」!雖然我也認為黃色有害,卻始終未寫一字,未發一言。

事後知道,這件事由國民黨中央黨部幕後主動,「赤色的毒」,「黃色的害」都無須解釋,所謂「黑色的罪」,指的是某些「文化人」以揭發陰私勒索錢財。其時「赤色」全被警備司令部壓制,「黑色」代表性很小,主要目標是對付黃色,「文協」作業時並稱三害,借重歷史人物的光環引人注目。

依中央黨部作業人員估量,「黃色」確已成為社會大患,除害符合大眾意願,「赤色」、「黃色」相提並論,出自蔣介石的《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那年代蔣介石說話也是一句抵八千句。想不到運動出門,輿論界齊聲反對,《自由中國》雜誌一字千金,《聯合報》也有它的權威地位,「中廣」公司是黨營事業,節目部主任邱楠也公開說,除三害運動沒有法律根據,報刊可以向法院提出控訴。輿論一片叫停,演出頓失精彩。

反對的理由是維護言論自由。我當時很難理解,民營大報為何要把色情書寫的自由、新聞報道的自由、批評時政的自由綁在一起,後來弄明白了,民營報紙正發展「社會新聞」,開拓銷路,社會新聞采登社會上發生的犯罪案件和色情事故,前者如搶劫、殺人、強姦、貪污,後者如通姦、亂倫、婚變、戀愛糾紛,在在和讀者的七情六慾相應。軍國大事的消息平板空洞,好像與自己並不相干。社會新聞的記者大都有文學天才,擅長捕捉細節,也擅長加入想像把事件放大。「文協」掃黃,等於向社會新聞的正當性挑戰。

「文協」的領導人張道藩支持除三害,他對新聞界發表公開談話,其中有這樣幾句:「假如有一天,不幸報紙也成為黃色新聞的大本營,人手一份,甚至我們將來有了電視,更變成黃色文化的放映機,深入每一個家庭,這個問題就不堪設想了!」這話打擊面太大了,簡直把報紙列為假想敵嘛,道公到底是書生,不知道「拉攏明天的敵人,打擊今天的敵人」,結果引起報界更大的疑慮。

當時新聞界給這個運動定了性,今天的研究論文據以給這個運動定了罪。

在我看來,這個運動失敗了,依舊依舊,黃肥藍瘦。主持《自由青年》半月刊的呂天行是雜誌界的名人,他借用三個人的名字說明情況,這三個人跟雜誌報紙沒有關係,呂天行把名字抽離本尊,僅僅使用文字表面的意思,牽強附會,聊博一笑。第一位台大知名的教授黃得時(黃色得天時,雜誌內容色情當令)。第二位台北市長黃啟瑞(雜誌創刊靠黃色一炮而紅,打開銷路)。第三位曾任軍法局長的新聞人物包啟黃(打開雜誌看,包你是黃色的!)。由於三位黃先生的知名度很高,呂天行的妙語成了當時文化界熱門的談話資料。

經此一役,黨中央看清張道藩對社會實在沒有什麼影響力,「文協」不堪大用,據我記憶,自此以後,道公專心做他的「立法院長」,對文化工作再也沒有聲音,「文協」也「躲進小樓成一統」去了(後來連「小一統」的局面也出現嚴重危機)。

除三害旨在貫徹蔣公的意志,卻任由「文協」孤軍深入,片甲無回,哪像新聞界反對出版法修正案,陳誠放話擺平、「立法院」反對電力加價,黨團運作擺平?這又是為什麼?

天威難測,予忖度之,種種跡象顯示,蔣公高下在心,政府畫下了紅線,領袖的英明偉大,第一家庭的尊嚴,反共國策的道德基礎,軍隊特務的「聖雄」形象,絕對禁止碰觸,同時也讓出空間,允許官吏有些貪污,人民生活有些腐化,工商有些為富不仁,輿論如同花匠,可以修枝剪葉,這樣可以給人民的精神苦悶留下出路,所以天不滅黃。

現代小說作家要釋放潛意識,選用題材有「性解放」的傾向,卡繆寫的《異鄉人》,男主角聽到他的母親死了,他的反應是去和女朋友做愛,一時奉為經典。某一天,我和幾位小說作家聊天,有這樣一段話:

——內戰期間,華北某地的一個小伙子被國軍抓去當兵,輾轉來到台灣,當年他十幾歲,現在三十多歲了。如果有一天他回到故鄉探望老母,老人家的雙眼已經瞎了,他們母子怎樣相見?

——盲聾作家海倫凱勒拜訪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她用手仔細摸了艾森豪威爾的臉。

——好!就讓母親用觸覺認識兒子,這個題材要怎樣處理才算「現代」?

——她摸遍兒子全身,如果連生殖器也摸了,那就很現代!

於是引發一場大笑。

那時,小說對「性」仍是點到為止,我問一位小說作家,現代小說是文學中的異味,你們為什麼沒把「性」當做大菜端上來?他說黃色讀物氾濫,我們不蹚這渾水。

可是「天下萬事皆有定時」,到了彌賽亞應該出生的時候,你就是把全城的嬰兒都殺了,也抵擋不住。一九六二年九月,著名的女作家郭良蕙出版了她的長篇小說《心鎖》,書中對性愛的描寫「自五四以來最露骨大膽」。一九六三年一月,「內政部」下令查禁,四月,「中國文藝協會」和青年寫作協會開除她的會籍,郭良蕙的聲望陡增,《心鎖》盜印本的銷路也一倍又一倍增加,禁書無用,這又是一個例證。

《心鎖》的寫作技巧並無多少突破,取材卻非常前衛。據我所知,《心鎖》先由《徵信新聞》(《中國時報》前身)副刊連載,老編徐蔚忱已對原稿略作刪節,書店出版時,郭女士又在剪報的文本上有幾處割愛,可是出版後仍然引起軒然大波!可見她創作時領先的程度。

「文協」開除郭良蕙,由前輩大作家謝冰瑩在理事會上提出。「文協」未設理事長,會務由常務理事輪值,那天晚上輪到趙友培主持會議,他非常謹慎,依照議事規則處理這個提案,自己完全中立。提案人認為郭良蕙長得漂亮,服裝款式新穎,注重化妝,長髮垂到腰部,在社交圈內活躍,既跳舞又演電影,引起流言蜚語。當時社會純樸,她以這樣一個形象,寫出這樣一本小說,社會觀感很壞,人人戴上有色眼鏡看男女作家,嚴重妨害「文協」的聲譽,應該把她排除到會外。謝老前輩言詞激烈,態度堅定,說服了其他理事,通過提案。那時張道藩常常不能到「文協」開會,他定下口頭公約,缺席的理事對會議通過的議案,事後只能同意,不得反對。他和陳紀瀅都覺得對郭良蕙無須這樣激烈,但也都在「公約」的約束下默認了。

青年寫作協會開除郭良蕙,出於鳳兮堅持。他說青少年看內幕雜誌,老師可以沒收,可以處罰,《心鎖》出版後,它是文學,學生書包裡有「文學」老師不知怎麼辦。青少年看內幕雜誌,偷偷摸摸,怕人發現,「文學」可以大大方方地閱讀,男生可以大大方方把它介紹給女生,少男少女無異服下催情劑,一切過程都縮短了,此風絕不可長,青年寫作協會的宗旨是維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能有這樣的會員。

開除定案,各報登出消息。那時大家認為「文協」、「青協」都是代表官方,無論做什麼事大家都冷淡對待。強烈的反彈來自香港,大部分刊物禁止入境,所見二三,持論不外是創作自由之類。獨有一家《七彩畫報》(中外畫刊?)在文藝版刊出一篇文章,它說文藝社團不去保護作家,反而順從政府的好惡打壓會員,這是「世上最無恥的行為!」對我而言,這是一個嶄新的角度,我把這篇文章拿給趙友培先生看,他默然無語。

後來友老告訴我,他已向道藩先生進言,「文協」和政府的關係,可以由相輔相成調整為「相異相生」,「文協」專門協助作家創作發表,給作家營造有利的環境,作家被捕,「文協」作保,作家坐牢,「文協」送飯,作家挨罵,「文協」勸架,作家遭謗,「文協」調查真相後澄清。政府的願望無非是文藝步步向前向上,「文協」也是,彼此著力點不同,效果卻能相加,道公聽了十分贊成。道公晚年在口述回憶錄時表示,文協唱「紅臉」,警總唱「黑臉」,殊途可以同歸,不過他已沒有機會實行。

想當年國民黨還有「迷信」,以為風氣風俗可以由一二人轉移,可以挽狂瀾於既倒,錯錯錯!莫莫莫!文藝工作逆水行舟的事,黨部好像從此不做了!

郭良蕙的反應又是如何呢,據說她十分沮喪,「冷對千夫指」畢竟很難,八十年代《心鎖》解禁,新聞記者造訪,她才正式說出感受。一九六五年我接編《徵信新聞》人間副刊,刊載她心鎖事件後的第一個長篇《青草青青》,內容很「清潔」,我去信讚許她寫得好,一面心中暗想,她好像並沒有意識到她在文學發展中的角色。

台灣文藝界曾經有人討論,作家創作究竟應該「做得早」、還是「做得好」?做得早、開風氣,做得好、集大成,都可以在文學史上留下名字。做得早是馬背上的皇上,做得好是龍椅上的皇上,馬背上到底風險大,風霜多。《心鎖》一出,台灣的「色情讀物」晉級為「色情文學」,八十年代,色情文學又晉級為「情色文學」,大勢所趨,人心所向,郭良蕙是先驅,也是先烈,她做得早,未能做得更好。

小說當然可以寫「性」,小說表現人生,「性」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今天文學有商品的性格,作家寫性,究竟是出於商業動機、還是藝術要求?如果兩者都有,孰輕孰重?社會付出成本,回收的是什麼?這個問題到現在也沒有解決。世上有些問題也許永遠不能解決,最後不了了之,色情情色,是否也到了這個「無是無非,亦是亦非」的境界?

那時色情大軍之中沒有一兵一卒是台灣人。曾經讀到陳秀美教授的論文摘要,他說色情文學是「外省作家的第二個出身」。那麼第一個出身是什麼?反共文學嗎?思想起來,好不令人汗顏。

可是「天下萬事皆有定時」,八十年代前後,本省作家後生可畏,藝高與膽大成正比,寫「性」更細緻淋漓,也得到更大的聲譽,學者改稱「情色小說」,一字顛倒,亮出藝術護照,作品介紹見之於《紐約時報》的書評,大英百科全書寫入每年一本的「別冊」,天下地上,再無貶詞。這也是「外省播種本省豐收」嗎?不知是減少了、還是增加了外省作家的罪業?

《文學江湖:回憶錄四部曲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