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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孩子

城里很热,我却仍穿着雨衣。上街找工作的时候它给了我信心,我唯一的履历就是曾在一家工厂做过,受过一点不完整教育,还有一套浆洗得整整齐齐的女招待制服。我在时代广场上一家叫“乔”的意大利小餐厅找到了一份工作。刚上班不到三小时,我就把一盘帕尔玛干酪小牛肉倒在了客人的粗花呢套装上,然后我不干了。我明白自己反正是做不了什么女招待了,我把我的制服(只脏了一点点)和配套的厚底鞋留在了公共浴室。这身白制服和白鞋,当初母亲把它们给我,在上面寄托了愿我健康快乐的期许,现在它们躺在白色的水槽里,成了枯萎的百合。

我穿过东村圣马克广场上浓重的迷幻氛围,对已经开始的革命尚未做好准备。空气中有一种朦胧不安的偏执狂味道,一股传言的暗流,以及期盼未来革命的只言片语。我只是坐在那儿,试图搞明白这一切,空气中大麻味很重,可能这就是导致我记忆恍惚的原因。我从一张我尚未觉察到的文化意识的密网中匍匐而过。

我一直生活在书籍世界里,里面绝大多数是19世纪的作品。尽管我做好了去睡长椅、地铁和墓地的准备,直至找到工作,却没准备好经受饥饿的啃噬。我瘦归瘦,胃口和新陈代谢却很强。浪漫主义不能熄灭我对食物的需求,就是波德莱尔也是要吃饭的,在他的字里行间,不乏对肉和黑啤的渴望呐喊。

我需要一份工作。布伦塔诺书店的市郊分店雇我当了出纳,我总算安了心。按说,相比在收银台结算民族风格的首饰和手工艺品,我更喜欢去诗歌分部,不过我喜欢看那些来自遥远国度的廉价首饰:柏柏尔手镯,阿富汗贝壳项圈,还有一尊缀满珠宝的佛像。我最喜欢的是那条朴素的波斯项链,银、黑两色的粗线绑起了两片珐琅釉金属片,就像一块异国风情的古老肩胛骨。它卖十八美元,那时候似乎价格不菲呢。没什么事的时候,我就会把它从盒子里取出来,临摹它紫罗兰色表面上蚀刻的书法艺术,想象着它的来历。

刚到书店工作没多久,我在布鲁克林遇到过的那个男孩就来到了店里。他穿白衬衫、打领带的样子就像换了个人,像一个天主教学校的学生。他解释说,他就在布伦塔诺的市中心店上班,来这儿要用一张积分卡。他端详着所有那些珠子、小雕像和绿松石戒指,良久。

“我要这个。”最后他说。指的是那条波斯项链。

“哦,我也最喜欢这个了,”我应道,“我觉得它像块肩胛骨。”

“你是天主教徒?”他问我。

“不是,我只是喜欢天主教的东西。”

“我原来当过辅祭,”他朝我露齿一笑,“可喜欢摇乳香香炉了。”

虽然就要和它告别了,不过他选走的正是我最喜欢的那一件,我还是很开心。把它包好递给他时,我冲动地说了一句:“别把它送给别的姑娘,要送就送我。”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过他只是微笑着说:“放心吧。”

他走了,我看着曾经摆放过那条项链的黑丝绒,已是空空如也。第二天一早,一件更精致的首饰占据了这个位置,却缺少了波斯项链的那种简朴的神秘。

第一周干下来,我还是食不果腹、无处可去。我开始睡在店里。别人下班的时候我藏进浴室,等守夜人锁了门,我就和衣而眠。第二天一早,还会显得我上班到得很早的样子。我想在自动售货机里买点花生酱饼干,却一个子也没有,我翻遍了别的员工的口袋,也没找到一毛零钱。本来饥饿就令我无精打采,发薪那天没拿到给我的信封更是让我震惊。当时我还不明白第一周是没有工资可拿的,我流着泪跑回了衣帽间。

当我再回到柜台时,我注意到一个男人正潜伏在附近,观察着我。他留着络腮胡子,穿着细条纹衬衫和一件手肘处有山羊皮补丁的夹克。主管为我介绍,他是一位科幻作家,想请我出去吃饭。尽管我已经二十岁了,母亲那“不要和陌生人出去”的警告仍言犹在耳。可对吃饭的渴望动摇了我,我答应了。我希望这个人,这个作家,不是什么坏人,尽管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扮演作家的演员。

我们进了帝国大厦脚下的一家餐厅。我来纽约以后还没在好地方吃过东西呢。我努力点一些不太贵的菜,还要了份五块九毛五的剑鱼,那是菜单上最便宜的东西。我看着服务生在我的盘子里摆上了一大团土豆泥和厚厚一片熟过头的剑鱼。我饿得像狼一样,却难以享受这顿饭。我浑身不自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种事,不知道他干吗想和我一起吃饭。他似乎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我不得不担心他想要我如何回报。

吃完了饭,我们一路走到市中心,来到汤普金斯广场公园东侧,坐在长椅上。当他提议到他的公寓小坐喝一杯的时候,我不停地在想该说什么才能脱身。果然是这么回事,我心想,母亲警告过我的那个关键时刻到了。我绝望地环顾四周,无法回答,这时,我看到有个青年正向这边走来。我如同看到一扇通往希望的小门正向我打开,从里面走出来的,就是那个选走了我最钟爱的波斯项链的布鲁克林男孩,对一个未成年的祈祷者来说,这就是回答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那微微罗圈的步态和蓬乱的卷发。他穿着工装裤和羊皮马甲,脖子上戴着几串珠链,俨然一个嬉皮牧童。我跑上前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你好,还记得我吗?”

“当然。”他微笑着。

“帮帮我,”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你假装是我男朋友行吗?”

“行啊。”他说。我的突然出现好像一点也没惊到他。

我把他拉到那位科幻作家面前。“这是我男朋友,”我气喘吁吁地说道,“他一直在找我,他真是疯了,他要我现在就回家去。”那个男人疑惑地看着我们。

“快跑!”我大喊一声。那男孩抓起我的手,我们撒腿就跑,一直跑到了公园的另一头。

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瘫倒在别人家的门廊里。“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我说。他以一种困惑的表情接受了这个消息。

“还没告诉过你呢,我叫帕蒂。”

“我叫鲍勃。”

“鲍勃,”我重复着,第一次真正地端详他,“不知怎么的,我老觉得你不像叫鲍勃的,我叫你罗伯特可以吗?”

太阳已经落下了B大道。他牵着我的手,我们在东村闲逛。他在圣马克广场和第二大道夹角的“宝石矿泉”[1]给我买了一杯蛋奶[2]。几乎都是我在说话,他只是微笑着倾听。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从头讲起:史蒂芬妮,“补丁”,还有马路对面的广场舞厅。我惊讶于和他在一起竟能让我觉得那么舒服和放松。后来他才告诉我,他当时用了LSD,飞得正高。

我只在阿娜伊丝·宁[3]的一本叫《拼贴》的小书里读到过LSD。我还没有意识到药物文化正在1967年的夏天绽放。我对药物持一种浪漫观,觉得它们是神圣的,是给诗人、爵士音乐家和印度的仪式用的。罗伯特没有任何我想象中的用过药后的阴阳怪气。他散发着一种温存而顽皮、害羞而有保护欲的魅力。我们一直逛到凌晨两点,最后,两人几乎同时表露无处可去。我们不由得笑了出来。不过时间确实很晚了,我们也都累了。

“我知道有个地方咱们能去。”他说,他的上一个室友出城了。“我知道他把钥匙藏在哪儿,我觉得他不会介意的。”

我们乘地铁去了布鲁克林。他朋友的蜗居在韦弗利,就在普拉特艺术学院附近。我们穿过一条窄巷,在一块松动的砖头底下找到了钥匙。

一进公寓门,我俩忽然都不好意思起来。与其说因为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倒不如说因为那是别人的屋子。为了让我能自在一点,罗伯特忙里忙外,然后,不顾时间已晚,他问我要不要看他存在密室里的画。

罗伯特把画都铺在地板上给我看。有素描,有蚀版画,有些油画还让我想起了理查德·普赛提—达特[4]和亨利·米修[5]。各种各样的能量,从交织的话语和书法线条中辐射而出。层叠的词语构筑成了能量场。那些油画和素描,如同是从潜意识中浮现的。

还有一套圆盘上面,“自我”“爱”“上帝”这样的字眼纠缠在一起,他自己的名字也融于其中,它们似乎正在公寓的地面上逐渐扩散直至消失。我盯着它们看着,忍不住告诉他,小时候我就见过夜里的天花板上有辐射状的圆形图案。

他翻开了一本关于谭崔[6]艺术的书。

“喜欢这个吗?”他问。

“嗯。”

我惊异地认出了那些童年里的天体大圆——一种曼荼罗[7]。

尤其触动我的,是他在阵亡将士纪念日画的那幅素描,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画。同样震撼我的是那个日期:圣女贞德节。跟我在她雕像前发誓要搞出自己的名堂是同一天。

我把这些告诉了他,而他告诉我,这幅画也象征着他对艺术的承诺,就在这同一天里所做的承诺。他二话没说就把画送给了我,我明白,在这一小段时空里,我们交付了彼此的孤独,又用信任填补了它。

我们翻看着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画册,沉浸在米开朗基罗的“奴隶”里,结束了这一夜。我们默默地吸收着彼此的思想,在破晓时分相拥而眠。再醒来时,他用他那狡黠的笑容向我致意,而我知道,他就是我的骑士。

我们就这样再自然不过地在一起了,除了去上班,彼此寸步不离。什么也不用说,心心相印。

 

阵亡将士纪念日,1967

 

接下来的几星期,我们的栖身之处完全仰赖罗伯特朋友们的慷慨相助,尤其是帕特里克和玛格利特·肯尼迪,我们在他们韦弗利大道上的公寓里度过了我们的初夜。我们住的是一个顶楼,有一张床垫子,墙上贴着罗伯特的素描,墙角放着他卷起的色彩画,还有我唯一的格子呢旅行箱。我敢说,对这对夫妇而言,收留我们肯定负担不小,要知道我俩没什么钱,我也不太懂怎么跟人打交道。我们很幸运,晚饭都是白吃肯尼迪夫妇的。我俩把钱攒起来,每一分都为了日后能租住自己的地方。我在布伦塔诺加班工作,而且不吃午饭。我和一个叫弗朗西斯·芬利的员工交上了朋友,她有着讨喜的古怪和谨慎。她看出了我的窘境,会把自家做的汤装在“特百惠”容器里,给我留在员工衣帽间的桌子上。这个小小的善举强健了我的身体,也奠定了一份长久的友谊。

或许是因为突然有了安全感而放松了的缘故,我仿佛要崩溃了,筋疲力尽、情绪紧张。尽管我从没质疑过把孩子送人抚养的决定,却也意识到,带来一个生命然后走开绝不是那么容易。即使这是人类的正常反应,我也一度变得郁郁寡欢、喜怒无常。我哭啊哭,罗伯特心疼地叫我“泪人”。

对我看似无法解释的哀伤,罗伯特表现了极大的耐心。我有一个相亲相爱的家庭,我本可以回家,家人应该也会理解我的,但我不想耷拉着脑袋回去。他们有他们的烦恼,而我现在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伴侣。我把所有的经历向罗伯特和盘托出,尽管也没有什么隐藏的可能。我的胯特别窄,一怀小孩肚皮简直快被撑开了。我俩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暴露了我肚子上十字形的鲜红刀疤。慢慢地,在他的支持下,我才战胜了内心的介怀。

我们终于攒够了钱,罗伯特开始找我们的住处。他在一栋三层砖楼里找到了一间公寓,就在地铁默特尔大道线附近绿树成荫的街道上,走着就能到普拉特艺术学院。整个二楼都是我们的,东西两面都有窗子,但它污秽的环境着实超出了我的经验。污迹斑斑的墙上尽是血迹和精神病人的涂鸦,烤炉里塞满了废注射器,冰箱里长满了毛。罗伯特和房东达成协议,我们自己打扫和粉刷屋子,房东把原定的两个月订金减成一个月的,房租是每月八十美元。我们花了一百六十美元搬进了霍尔街160号。我们觉得这两个数字一样,挺顺。

在我们住的那条小街上,常春藤覆盖的低矮砖砌车库是由马厩改建的。无论是去吃饭、去电话亭,还是去杰克美术用品商店(也就是圣詹姆斯[8]起家的地方)都很近。

通往二层的楼梯又黑又窄,墙体上还有一个拱形的壁龛,不过我们的房间通向一间洒满阳光的小厨房,从水槽边的窗户望出去,能看到一棵巨大的白桑树。临街的卧室天花板上有华美的团花,其中还有世纪之初的石膏吊顶装饰。

罗伯特向我保证他会把这里弄成一个像样的家,他说到做到,不辞辛苦地改造着这间屋。第一件事,就是用钢丝球刷洗已经结了硬壳的火炉,他还给地板打蜡,擦玻璃,把墙也刷白了。

我们不多的财产悉数堆在未来卧室的中央。我们穿着外衣睡觉,到了垃圾收集的晚上,就上街搜寻需要的东西,神奇的是竟然都能找到。在路灯下,我们找到了一张废弃床垫、一个小书架、修修就能用的灯、陶碗、装在破裂的华美镜框里的耶稣和圣母像,以及一块破旧的小波斯地毯,正好搭配小天地里我的那一角。

我用小苏打擦洗了床垫,罗伯特给灯重新装上电线,扣上羊皮纸灯罩,还在上面画了他自己设计的纹样。他的手很巧,毕竟是为妈妈做过首饰的孩子。他花了几天时间重新串了一副珠帘,把它挂在了卧室一进门处。一开始我对这副珠帘还持怀疑态度,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不过它最终与我的吉卜赛元素相得益彰。

我回到南泽西,把我的书和衣服都带了回来。我不在的时候,罗伯特挂起了他的素描,还用印度布料遮住了墙壁。他用宗教手工艺品、蜡烛和亡灵节[9]上的纪念品布置了壁炉台,把它们摆得就像祭坛上的圣物。最后他用一张小工作台和破了边的“魔毯”为我布置了一个学习区。

我们把各自的财物聚到一处。我仅有的几张唱片和他的一起放进了装橙子的板条箱,我冬天穿的大衣挂在了他的羊皮马甲旁。

我弟弟给我们的唱片机换了一枚新唱针,我母亲为我们做的肉丸三明治包在锡纸里。我们一边吃,一边开心地听着蒂姆·哈丁[10],他的歌变成了我们的歌,好像唱颂着我们年轻的爱情。母亲还捎来了一个包裹,里面有床单和枕套,它们都好熟悉好柔软,散发着一种使用了多年的光泽。它们使我回想起她站在院子里的样子:满意地看着晾在绳上的洗净的衣物在阳光下飘舞。

我的宝贝们混在待洗的衣物里。我的工作区乱堆着手稿、发霉的古典文学、破玩具和护身符。我把兰波、鲍勃·迪伦、洛特·伦亚[11]、皮雅芙[12]、热内[13]和约翰·列侬的图片钉在一张临时的小桌上,上面还摆着我的羽毛笔、我的墨水瓶和我的笔记本——我清贫的杂乱。

来纽约的时候,我带了些彩色铅笔和一块用来画画的木框石板。我画过一个坐在桌边的女孩,面对着一副摊开的纸牌,正在占卜她的人生。这是我唯一一定要给罗伯特看的画,他非常喜欢。他想让我体验用正儿八经的纸笔作画,让我分享他的画具。我们能并肩画上几个小时,两人都是那么的全神贯注。

我们没什么钱,但过得很开心。罗伯特做兼职和收拾房子,我洗衣、做饭,饭吃得很拮据。我俩经常光顾韦弗利边上的一家意大利面包房。我们会要一条头天的面包,或者四分之一磅因不够新鲜而半价处理的曲奇。罗伯特爱吃甜的,所以常常是曲奇胜出。有时候站柜台的女人会多给我们一些,用黄棕两色的风车饼干把棕色小纸袋塞得满满的,摇着头,喃喃地对我们提出善意的不满,她十有八九知道这就是我俩的晚饭了。我们会再加上外带咖啡和一纸盒牛奶,罗伯特最喜欢巧克力奶,但那个更贵,对于要不要多花那一毛钱,我们会考虑再三。

 

第一张合影,布鲁克林

 

我们拥有作品,我们拥有彼此。我们没钱去听音乐会、看电影或买新唱片,但会把已有的唱片听上一遍又一遍。我们听了我的《蝴蝶夫人》,埃莉诺·斯蒂伯[14]唱的,还有《至高无上的爱》、《按钮之间》[15]、琼·贝兹[16]和《无数金发女郎》。罗伯特也把他最喜欢的——“香草软糖”、蒂姆·巴克利[17]和蒂姆·哈丁——介绍给我,他的《摩城纪事》也成了我们快乐共享的夜晚背景音乐。

一个干燥温暖的秋日,我们穿上了自己最得意的行头:我的是垮掉派凉鞋和破披巾,罗伯特戴着他的“爱与和平”珠串,穿着羊皮马甲。我们坐地铁到第四大街西站,在华盛顿广场待了一个下午。我们一起喝着保温瓶里的咖啡,看着如织的游客、瘾君子和民谣歌手。激动的革命者散发着反战传单,棋手也吸引着他们自己的观众,大家共存在由唇枪舌剑、手鼓和犬吠交织而成的持续的嗡嗡声里。

我们朝喷泉走去,那边是热闹的中心。一对老夫妇停下脚步,毫不掩饰地盯着我俩看。罗伯特很高兴有人注意他,深情地攥紧了我的手。

“哦,把他们拍下来,”女人对她一脸茫然的丈夫说,“我觉得这俩人是艺术家。”

“哦,得了,”丈夫耸了耸肩,“他俩只是孩子。”

树叶颜色正在变成深红和金黄。克林顿大道上,褐石房屋的门廊前摆着雕好的南瓜头。

我们在夜里散步,有时能看到天上的金星。它是牧羊人之星,也是爱之星。罗伯特称它为“我们的蓝星”。他用蓝色笔练习签名,把“罗伯特”(Robert)里的字母t写成一颗星星的形状,这样我就好记了。

我开始慢慢了解他。他对自己的作品、对我都信心十足,却为我们的将来不住地担忧,担忧我们要怎么活下去、钱从哪里来。我觉得我们太年轻了,操不了这么多心,能自由自在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尽量少去增加他的烦恼,生活中无法把握的现实一面却始终纠缠着他。

他一直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找寻自我。他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鲜活状态。他已经摆脱了预备役军官训练营的制服,以及后来的奖学金、商业道路和父亲对他的期望。十七岁时他就醉心于“潘兴步枪”[18]的声威,醉心于他们的铜纽扣、锃光瓦亮的靴子、彩色的穗带和绶带。吸引他的还有那套制服,如同当初是长袍吸引他当了辅祭。但他是要为艺术效力的,而不是为教堂或国家。他的珠串、工装裤和羊皮马甲,象征了一种对自由的表达,并非一身行头而已。

下班后,我会在市中心和他会合,我们步行穿过黄光笼罩下的东村,经过“东菲尔莫”[19]、“电动马戏团”和“五点”[20],那都是我们第一次散步时路过的地方。

在“鸟园”[21]这块被约翰·柯川祝福过的圣地跟前,或是圣马克广场上比莉·哈乐黛演唱过的“五点”的门口,光是站一站就已经很令人激动了,“五点”也是埃里克·杜菲[22]和奥涅·科尔曼[23]开爵士乐之先河的地方。

那里面我们可进不起。别的日子,我们会去参观美术馆。我俩的钱只够买一张票的,所以两人中会有一个进去看展览,回来讲给另一个听。

有那么一次,我们去了上东区相对较新的惠特尼博物馆。这次轮到我了,我不情愿地留下他自己走了进去。我已经不记得那里都展了些什么,只记得我透过一扇博物馆特有的梯形窗户,端详着街对面的罗伯特,他正斜倚在一个停车收费器上,抽着烟。

等我出来,我们朝地铁走去,他说:“我们总有一天会一起进去,而且是去看我们自己的展览。”

几天后,罗伯特给了我一个惊喜,带我去看了我们的第一场电影。他上班的地方有人给了他两张《我如何赢得战争》的试映入场券,是理查德·莱斯特[24]指导的。约翰·列侬在片中饰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士兵格里普威德。能看到约翰·列侬让我很兴奋,但整场电影罗伯特都枕在我肩上睡着。

电影对罗伯特没有特殊吸引力。他最喜欢的一部影片是《天涯何处无芳草》[25]。那年我俩看的另一场仅有的电影是《邦妮和克莱德》。他喜欢海报上的那句广告:“他们年轻。他们相爱。他们抢银行。”看那场电影的时候他没睡着,而是哭了。回家以后,他安静得反常,看着我,仿佛要无声地传递出此刻内心里所有的情感。他从电影里看到了我俩之间的某种东西,可我不确定是什么。我暗自思量,他还蕴藏着一整个我尚未了解的宇宙。

十一月四日,罗伯特二十一岁了。我送了他一条沉甸甸的银质标牌手链,是我在第四十二街的当铺里发现的。我让人在上面刻了“罗伯特、帕蒂、蓝星”的字样,我们的宿命之星。

我们安安静静地看了一晚上画册。我的收藏有:德库宁[26]、杜布菲、迭哥·里韦拉、波洛克[27]的一本专著和一小摞《世界美术》杂志。罗伯特有很多从布伦塔诺弄来的大厚本的精美画册,内容涉及谭崔艺术、米开朗基罗、超现实主义和情色艺术。我们还花不到一美元淘来了有约翰·格雷厄姆、戈尔基[28]、康奈尔[29]和奇塔伊[30]的旧杂志。

我们最宝贝的书都是威廉·布莱克[31]的。我有一本相当精美的《天真与经验之歌》摹本,常常在睡前读给罗伯特听。我还有一本牛皮纸版的布莱克作品选,而他有特里亚农出版社出的《弥尔顿》。我们都欣赏那幅布莱克兄弟罗伯特的画像,罗伯特死得早,画中他的脚边有一颗星。我们袭用了布莱克的色调,不同色度的玫瑰色、镉红和苔藓色,它们看起来就像在发光。

十一月末的一天晚上,罗伯特有点惶恐地回了家。布伦塔诺有些版画待售,其中有一幅是从《美国:一语成谶》的原版画册上抽出来的,上面还有布莱克的花押字水印。罗伯特把这张画从文件夹里抽出来,藏进了裤筒。他不是偷东西的人,他就没长做贼的神经。为了我们对布莱克共同的热爱,他一时冲动了。这天行将结束的时候,他失去了勇气,在自己的想象中他已然败露,他躲进洗手间,把画从裤筒里拿出来,撕碎后冲进了厕所。

听他讲述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双手在颤抖。外面一直在下雨,雨水从他浓密的卷发上滴淌下来。他穿了一件白衬衫,湿答答地贴在身上。像让·热内一样,罗伯特是个笨贼,热内入狱是因为偷了普鲁斯特的稀有版本和衬衫生产商的几卷丝绸,他俩都是有审美的贼。我想象着一小片一小片的布莱克在纽约市的下水道里旋转着顺流而下,想象着此时他心中的那份恐惧和满足。

我们低头看看我俩的手,他拉着我,我拉着他。我们深吸了一口气,认可了我们是同谋这回事,不是偷窃,而是毁掉了一件艺术品。

“至少他们再也得不到它了。”他说。

“他们是谁?”我问。

“除了咱俩以外的所有人。”他回答。

罗伯特从布伦塔诺下岗了。在失业的日子里,他不断地改造着我们的生活空间。在他粉刷厨房的时候,我做了一顿特别的饭菜,开心得不行。我做的是加凤尾鱼和葡萄干的蒸粗麦粉,还有我的特色美味:莴苣浓汤——用清鸡汤配饰莴苣叶而成。

不过罗伯特下岗没多久,我也被开除了。一个中国顾客买了一尊很贵的佛像,我却没收他任何税。

“我为什么要缴税?”他说,“我又不是美国人。”

我无言以对,所以没有收他税。我的判断葬送了我的工作,不过我走得无憾,这个地方最美好的回忆就是那条波斯项链和遇到了罗伯特,他说话算话,没有把项链送给别的女孩。在我们于霍尔街的初夜里,他把这条珍爱的项链用黑色缎带包在紫色绵纸里,送给了我。

这些年里,这条项链在两人之间传来传去。谁最需要,谁就拿着它。我们共同的行为规范在很多小游戏中显现。最雷打不动的游戏叫做“一天—两天”。前提非常简单:我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作为指定的保护者,保持警觉。如果罗伯特用了药,我就要神志清醒地在场;如果我情绪低落,他就要保持积极;如果一个人病了,另一个就得健健康康的。我们从不同时任性,这很重要。

一开始我很差劲,而他一直守在我身旁,或是一个拥抱,或是鼓励的话语,让我走出自己的情绪,投入到工作中。不过他也知道,如果他需要我成为那个强者,我也是能靠得住的。

罗伯特在“F.A.O.施瓦茨”[32]找到了一份布置橱窗的全职工作,店家在为假日招工,于是我也干上了收银员的临时工。时值圣诞节,可是在著名玩具店做幕后工作一点也不神奇。工资非常低,工时又长,工作氛围又令人沮丧,员工之间不许讲话,分享茶点也不行。店里在铺满稻草的平台上搭了一个耶稣降生的场景模型,我俩好几次就在那儿秘密碰头。也正是在那旁边的垃圾桶里,我抢救了一只耶稣诞生场景里的小羊羔,罗伯特答应要用它做点什么。

他喜欢康奈尔的《盒子》系列,也常把那些冲到海岸上的漂流物、彩色线绳、纸蕾丝、被丢弃的念珠、小碎片和珍珠等不起眼的小东西转化为视觉之诗。他会熬到很晚,缝呀,剪呀,粘呀,再在上面涂上广告色,等我醒来的时候,一个完成品的盒子已经在等我了,就像是一个情人节礼物。罗伯特给那只小羊羔做了一个木制饲料槽,把它涂成白色,画了一颗淌血的心,我们又一起加上了如藤蔓般缠绕的神圣数字。这种灵性之美,使它成为了我们的圣诞树,我们把给对方的礼物摆在它的周围。

平安夜我们工作到很晚,然后从港务局搭巴士去了南泽西。要去见我父母,这让罗伯特紧张得要死,因为他和他的父母相当疏远。父亲到车站接了我们,罗伯特送给我弟弟托德一幅他的素描,画的是一只从花朵中飞出的鸟。我们还给我的小妹妹金伯莉带了书,做了手绘的纸牌。

为了壮胆,罗伯特决定用点LSD。在我父母面前用药这种事我可想都没想过,但对罗伯特来说却很自然。我全家人都喜欢他,除了他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没注意到有别的什么不寻常。整个晚上,罗伯特都在端详我母亲浩瀚的小装饰品收藏,其中主要是形形色色的奶牛。一只有紫色奶牛盖子的大理石花纹糖果盅尤其吸引他,大概因为在LSD的作用下,釉料上的漩涡使他盯得无法自拔吧。

我们在圣诞夜告别了家人。母亲给了罗伯特一个购物袋,装满了她送我的传统礼物:画册和传记。“里面也有给你的东西。”她冲罗伯特使了个眼色。我们坐上了回港务局的巴士,罗伯特往袋子里一看,发现了裹在一条格子厨房用巾里的紫色奶牛糖果盅。这把他高兴坏了,以至于多年之后,当他已经不在了,我发现这个糖果盅还和他最宝贝的意大利花瓶陈列在一起。

我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罗伯特给我做了一面山羊皮的小铃鼓,鼓面上刺着星座标志,鼓身上绑着彩色的缎带。他播放着蒂姆·巴克利唱的《一分为二的幻觉效应》,然后单膝跪地,递给我一本他用黑丝绸重新装订过的关于塔罗牌的小书。他在书中题了几行诗,把我俩描写成了吉卜赛人和傻子,一个创造寂静,一个聆听寂静。在我们铿锵作响的生命漩涡中,这样的角色将会交换多次。

第二天就是新年夜了,我们的第一个新年夜。我们立下了新的誓言。罗伯特决定回到普拉特艺术学院,申请助学贷款,但不是学他父亲所希望的商业美术,而是投身于纯艺术。他在给我的便条上说,我们会一起创作,我们会成功,不管这个世界怎么想。

 

霍尔街,布鲁克林,1968

 

而我,暗自许诺要满足他的现实需求,助他达成目标。节后不久我就辞了玩具店的工作,待业已经有些天了。这让我们略感挫折,但我再也不要把自己圈在收银台后面了。我决意要找一个挣钱更多、更满意的工作,很幸运的是第五十九街上的“大船书店”要了我。他们经营古旧、稀有的图书、印刷品和地图。书店不缺售书的女孩,但管事的老男人或许是被我的热忱所吸引,让我当了学徒修复工。我坐在暗沉、厚重的桌子跟前,桌上乌泱泱乱堆着18世纪的《圣经》、亚麻布条、档案用胶带、兔皮胶、蜂蜡和装订用针。不幸的是,对这种工作我完全没有天赋,他只得不情愿地让我走了。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这个冬天好过不了了。罗伯特在“F.A.O.施瓦茨”的全职也做得很抑郁。布置橱窗的工作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他还画了装置艺术的草图,但他自觉的绘画越来越少了。我们吃隔夜面包和Dinty Moore炖牛肉罐头过活。我们哪儿都没钱去,也没有电视、电话或者收音机。不过我们有唱片机,只需回拉一下唱针,选好的唱片就会一遍一遍地唱到我们睡着。

我需要再找一份工作。我的朋友珍妮特·哈米尔已经在斯克里布纳书店上班了,就像在大学时那样,她又一次把好运分享给我,拉了我一把。她和她的上司谈了,经过她的游说,他们给了我一个职位。在权威出版机构的零售店里工作,这简直就像做梦一样,那里可是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他们的编辑、伟大的麦克斯威尔·帕金斯[33]的大本营。罗斯柴尔德家族[34]也在那里买书,楼梯间的墙上还挂着麦克斯菲尔德·帕里什[35]的画。

斯克里布纳书店坐落在第五大道597号一座漂亮的地标性建筑里。有欧内斯特·弗拉格[36]1913年设计的古典装饰风格玻璃外墙,宽阔的大玻璃和铁结构背后,是一个有拱顶和高窗的两层楼半的空间。我每天起床后尽职地穿戴好,倒三次地铁到洛克菲勒中心。我为斯克里布纳准备的工服借鉴了安娜·卡丽娜[37]在《法外之徒》[38]里的风格:深色的套头衫、格子裙、黑色紧身裤和平底鞋。我被安排在电话服务台,听慈悲的费思·克罗斯调遣。

能和这样一个名垂青史的书店扯上关系,我觉得很幸运。我的薪水也高了一点,还有了知己珍妮特。我很少会闷,当觉得不耐烦的时候,我就在斯克里布纳的信纸背面写写画画,就像《玻璃动物园》[39]里在硬纸箱背面龙飞凤舞写诗的汤姆一样。

罗伯特越来越消沉了。相比他在布伦塔诺的兼职,现在的工作时间又长、薪水又少。他到家时已精疲力竭、心灰意懒,创作也一度停止了。

我恳求他别干了,这份工作和微薄的薪水根本抵不上他的牺牲。讨论了好几个晚上,他才勉强同意。作为回报,他勤奋地创作着,常常热切地向我展示他在我上班时间完成的作品。担起养家的重任我一点也不后悔,我的性格比较顽强,晚上仍能创作,能为他提供一个不用妥协的工作环境,我也很骄傲。

晚上,我从雪中跋涉归来,发现他正在家等我,准备帮我搓手取暖。他似乎总闲不下来,在炉子上烧水,为我解靴子带,挂起我的大衣,也总是悄悄留意着自己没画完的画。如果注意到了什么,他会把手头的事暂停一下。大多数时候,那幅画都像是已经在他头脑里画好了。他不是那种即兴创作的人,而是倾向于把在瞬间看到的东西慢慢表现出来。

安静了一整天之后,他会渴望听我讲讲书店里的怪顾客,比如穿着大号网球鞋的爱德华·戈里[40],在斯宾塞·屈塞[41]的帽子外面围了一条绿色丝巾的凯瑟琳·赫本,或是穿着黑色长大衣的罗思柴尔德家族的人。然后,我们会坐在地板上,一边吃着意大利面,一边看他的新作。罗伯特的作品很吸引我,因为他的视觉语汇和我的诗歌语汇很像,哪怕我们似乎在向不同的终点前进。罗伯特总是这样告诉我:“在你认定之前,没有完成品。”

我们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就算我在斯克里布纳挣得稍微多一点了,两人还是没几个钱。在圣詹姆斯广场的拐角,我们会经常站在寒冷中,看着希腊餐厅和杰克美术用品店,讨论手里这几块钱要怎么花——烤芝士三明治和美术用品机会均等。有时候,实在分不清哪种饥渴更强烈了,罗伯特会在餐厅里紧张地守望,而我怀揣着热内的精神,把急需的铜笔刀或彩色铅笔偷回来。艺术家的人生和牺牲在我这里都被浪漫化了,我曾看书上说,李·克拉斯纳[42]为杰克逊·波洛克偷过美术用品,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但它成了我的灵感。罗伯特为难以养家而焦虑,我叫他别担心,全心投入伟大的艺术,这本身就是回报。

晚上,我们用那台破旧不堪的唱机放我们喜欢的唱片,当画画的背景。有时我们还玩一个叫“当夜唱片”的游戏。入选唱片的封面会被醒目地摆在壁炉台上,然后唱片一遍一遍地播放,那音乐便影响了当晚的轨迹。

默默无闻地工作对我来说一点不成问题。我本来也不比一个学生强多少。罗伯特则不然,他纵然羞涩、不言不语,而且似乎和周遭世界合不上拍,却雄心勃勃。他把杜尚和沃霍尔奉为楷模,高雅艺术和上流社会都令他向往。我们是一对《甜姐儿》[43]加《浮士德》的奇特组合。

我们坐在一起画画的时候,那种共同的幸福感是他人无法想象的。我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能长时间集中精神的能力传染了我,我也以他为榜样,肩并肩地创作着。中间休息的时候,我会烧水冲雀巢咖啡喝。

尤其是在痛快地工作了一气之后,我们会沿着默特尔大道溜达,在罗伯特的挚爱上挥霍一把——寻找一种裹着黑巧克力的棉花糖曲奇Mallomars。

虽然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俩独处,我们却并不与世隔绝,朋友们会来看我们。哈维·帕克斯和路易斯·德尔萨特是画家,有时他俩就在我们旁边的地板上创作。路易斯为我俩都画过像,画戴着印度项链的罗伯特,还画了一张闭着眼睛的我。埃德·汉森分享他的学问和拼贴,珍妮特·哈米尔朗诵她的诗。我会给大家看我的素描,讲画里的故事,就像温迪在逗“永无乡”里迷失的孩子们。即便身在艺术院校这等开明地带,我们也是一帮怪人。我们常开玩笑说我们就是一个“失败者沙龙”。

在特别的夜晚,哈维、路易斯和罗伯特会打起手鼓,分享一根大麻烟。罗伯特有一对塔布拉[44]。他们边打手鼓,边伴着鼓点朗诵蒂莫西·利里[45]的《迷幻祈祷》,那也是罗伯特真正能看得进去的几本书之一。我偶尔也会解他们的牌,用巴比育斯[46]和我自己的直觉去推出引申义。这样的夜晚是我在南泽西不曾体验过的,有点异想天开,也充满了爱。

一个新朋友走进了我的生活。罗伯特介绍我认识了朱迪·琳[47],一个学平面设计的姑娘,我们彼此都感觉相见恨晚。朱迪就住在附近的默特尔大道,在我洗衣服的自助洗衣店那边。她漂亮又聪明,还有着不俗的幽默感,就像年轻的艾达·卢皮诺[48]。她最终潜心于摄影,耗时多年完善了她的暗房技术。一段时间过后,我成了她的拍摄对象,我和罗伯特的一些早期照片也出自她手。

情人节那天,罗伯特送了我一个紫水晶晶洞,是那种淡紫色的,快有半个柚子大。他把它浸在水里,我们看着那些发光的晶体。小时候我曾梦想过当一个地质学家,我讲述着自己是如何在腰间挂了一个旧锤子,花费数小时去寻找岩石标本。“不是吧,帕蒂,不是吧。”他笑着说。

我送他的礼物是一颗象牙心,中间雕着一个十字架。也不知道是这里面的什么,能够刺激他少有地讲起一段童年往事,讲他和其他辅祭男孩如何偷翻神父的私人柜橱,如何偷喝祭酒。吸引他的不是酒,而是体内那种奇怪的感觉,那种做被禁之事的刺激。

三月初,罗伯特得到了一份临时工,在新开张的“东菲尔莫”当领座员。报到那天他穿了一条橘色连衣裤,他盼望能见到蒂姆·巴克利,而当他下班回到家,却为见了另外的人更加兴奋。“我见到一个人,以后绝对了不得。”他说。这个人就是詹妮斯·乔普林[49]。

我们没钱看演出,不过罗伯特在离开“东菲尔莫”之前,给我搞到过一张“大门”乐队的演出通行证。他们的第一张专辑曾让我和珍妮特听得如饥似渴,没能和珍妮特一块去看几乎让我产生了罪恶感,但在看吉姆·莫里森[50]演出时,我的反应却怪怪的。周围的人似乎都被惊呆了,我却以一种冷冷的、十分清醒的意识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我对于这种感觉的记忆,比对演出本身更清晰。看着吉姆·莫里森,我感觉,干这个我也能行。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会这么想。我的经历里,没有哪样能证明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我心中怀有这样的自负。我对他同时产生了亲切感和藐视,我能感受到他的害羞和他无上的自信,他散发着一种混合着美、自我厌恶和神秘痛苦的气息,就像西海岸来的圣徒塞巴斯蒂安。我的这种反应让自己都有点脸红,当被人问起“大门”如何时,除了说他们很棒,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在《一便士诗集》里,詹姆斯·乔伊斯有句话一直困扰着我——“那些一路嘲弄着我的征兆”。看过“大门”的数周之后,它又在我脑海里浮现了,我向埃德·汉森提起了这事。我一直很喜欢他,他个头小而健壮,浅棕色的头发,精致的眼睛,阔嘴,穿着一件棕色长大衣,总能让我想起画家苏丁[51]。他在德卡伯大道上被一群野孩子开枪击中过肺部,而他自己也保持着孩子般的特质。

他没有引用乔伊斯,而是在某天晚上给我带来了一张“飞鸟”乐队的唱片。“这首歌将对你很重要。”他说着,把唱针放到那首歌上,《你是想当一个摇滚明星了》,歌中有某种东西让我兴奋又紧张,可我猜不透他的用意。

1968年的一个寒夜,有人来敲门告诉我们埃德出事了。罗伯特和我出去找他。临走时我抄起了罗伯特送我的黑羊羔玩具,那是害群之马小伙送给害群之马姑娘的礼物[52]。埃德也多少是个害群之马,所以我把它带上,作为安慰他的护身符。

埃德待在一架高高的起重机上,不打算下来。那是个凛冽而晴朗的夜晚,罗伯特和他说话的时候,我爬上起重机把绵羊递给了他。他在颤抖。我们是无因的反抗者,而他是我们悲情的萨尔·米内奥[53]。布鲁克林对我们而言就是格利菲斯公园。

埃德随我爬了下来,罗伯特带他回了家。

“别想那绵羊了,”他回来的时候说,“我回头再给你弄一个。”

我们和埃德失去了联系,十年之后他却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了。当我背着电吉他走向麦克风唱出那第一句歌词“你是想当一个摇滚明星了”时,我突然间想起了他的话。那小小的预言。

……

总有那么些天,阴雨蒙蒙的,布鲁克林的街巷格外上镜,每扇窗都像是一个莱卡镜头,窗外的景致静谧而富颗粒感。我们把彩色铅笔和画纸划拉到一起,像野孩子一样闷头一画到天黑,直到再也画不动了,倒头便睡。我们相拥而卧,窒息地拥吻着入梦,有点笨拙但很开心。

我遇到的这个男孩羞怯而不善言辞。他喜欢被引领,喜欢被牵着手全心全意地进入另一个世界。即使在他表现得阴柔、驯服的时候,也富于阳性美和保护欲。他在衣着和举止上都一丝不苟,却能在作品里表现出骇人的混乱。他在自己孤单而危险的世界里,期待着自由、狂喜与解脱。

有时我醒来,会发现他正在还愿蜡烛微弱的光线下工作,为某幅作品润色,把画颠过来倒过去地看,他会从各个角度去审视那幅画。陷入沉思,心事重重,然后突然抬起头,看到我正望着他,露出微笑。那微笑突破了他所感受或经历的一切——甚至到了后来,当他在致命的痛苦中,一步步走向死亡之时。

在魔法和宗教的斗争中,是魔法笑到了最后吗?也许神父和魔法师本是一回事,只是神父在上帝面前学会了谦逊,为祈祷文而抛弃了咒语。

罗伯特相信移情法则,那使他能按自己的意愿,将自我转移到一个客体或是一件艺术品上,从而影响周遭的世界。他不曾通过他的作品得到救赎,他也不寻求救赎。他设法去看别人所看不到的,那独属于他自己的想象力的投射。

他总觉得自己的创作过程乏味,因为他很快就能看到最终的效果。他喜欢雕塑,却觉得那种形式过时了,不过他仍花时间研究了米开朗基罗的《奴隶》[54],希望能不受锤凿之累就获得人体创作的感受。

他构思出一个描绘我俩在谭崔伊甸园中的动画创意。他需要把我俩的裸体形象做成人形纸板,放到正在他头脑中大放异彩的几何花园里。他请一个叫劳埃德·齐夫的同学过来拍我们的裸照,但我不太高兴。我尤其不喜欢故作姿态,我对自己腹部的刀疤多少还有些敏感。

拍出来的形象很僵硬,不像罗伯特想象的。我有一台三十五毫米胶卷老相机,我建议他自己来拍,但他没有显影和冲印的耐心。他用了很多四处找来的照片形象,而我觉得他自己就能拍出他想要的。“唉,我只要把一切都展现到纸上就行了,”他说,“可搞到一半的时候,我的心思就已经放到别的东西上了。”伊甸园就这么被放弃了。

罗伯特的早期作品明显源于他的LSD体验。他的素描和小装置有一种超现实主义艺术家的过时魅力和谭崔艺术几何图形的纯净感。渐渐地,他的作品内容开始转向天主教:羔羊、圣母和基督。

他摘下了墙上的印度布料,把我们的旧床单染成了黑色和紫罗兰色。他把床单钉在墙上,在上面挂上十字架和宗教版画。在垃圾堆或救世军商店里,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镶了框的圣徒像,罗伯特会把版画取出来,手工上色,或者把它们变成一幅大的素描、拼贴或装置作品。

渴望摆脱天主教枷锁的罗伯特,探索着灵魂的另一面,那个由光明天使统治着的另一面。那些他漆在盒子上和用在拼贴画上的圣徒形象,开始在堕落天使路西法的形象前失色。他把基督像用在一个小木盒子的盒面;盒内,是母与子和一枝小小的白玫瑰;而在内盖里,我惊异地发现了恶魔伸着舌头的脸。

我回到家,会看到他穿着僧人的棕色衣服,一件从旧货店里淘来的耶稣会会土的长袍,仔细研读着关于炼金术和魔法的小册子。他要我给他带神秘学的书回来,一开始他倒没怎么读书,而是对里面魔力五角星和恶魔形象的使用、解构和重构更有兴趣。他并不邪恶,然而随着更加黑暗的元素注入他的作品,他变得更沉默了。

他对创造图像咒语的兴趣与日俱增,咒语可以用来召唤撒旦,就像精灵所做的那样。他想象如果他能立下契约,接近撒旦最纯粹的自我,也就是光明的自我,他会认出一个同类的灵魂,撒旦也会在名利上成全他。他无需要求成为伟人,或是获得艺术家的才能,因为他相信自己不缺这些。

“你在找捷径。”我说。

“我干吗要绕远呢?”他回答。

我有时会利用斯克里布纳的午休时间到圣帕特里克大教堂去看望年轻的圣斯坦尼斯劳斯。我会为死者祈祷,我像爱生者一样地爱他们:兰波、修拉[55]、卡米耶·克洛岱尔[56]还有朱尔·拉佛格[57]的情妇,我也会为我们祈祷。

罗伯特的祈祷文就像许愿。他对神秘知识如饥似渴。我们都为罗伯特的灵魂祈祷,他祈祷能出卖它,我祈祷能拯救它。

后来,他会说是教堂将他领到了上帝面前,而LSD领他进入了宇宙。他还会说,是艺术把他领到了恶魔跟前,而性使他一直待在恶魔身边。

某些神迹和凶兆,看到了只会徒增痛苦。一晚在霍尔街,当罗伯特睡着的时候,我站在卧室门口看到了他在肢刑架上被撕扯的幻象,他在我眼前化为尘埃,他的白衬衫分崩离析。他醒了,感觉到了我的恐惧。“你看见什么了?”他喊道。

“没什么。”我回答着,转过身去,不想承认自己的所见。纵使有朝一日我真的会捧起他的骨灰。

罗伯特和我基本打不起来,但我们会像小孩那样斗嘴——吵架通常发生在如何安排我们微薄收入的问题上。我每周赚六十五美元,罗伯特偶尔会找杂工做。房租一个月要八十美元,再加上水电费,每一分钱都得花得明明白白。地铁币是两毛钱一枚,我一礼拜就需要十枚。罗伯特抽烟,一包烟三毛五。我对餐馆公用电话亭的迷恋最成问题,他理解不了我对弟弟妹妹深深的依恋。在电话上投入一把硬币,就意味着要少吃一顿饭。我妈妈有时会在她寄来的卡片或信里夹上一美元纸钞,这貌似不经意间的举动,意味着她的女招待小费罐子里少了很多硬币,我们一直很领情。

我们喜欢到包厘街去淘破旧的丝质礼服、磨损的山羊绒长大衣和二手的摩托服。在奥查德街,我们会为新作品搜寻有趣又不贵的材料:聚酯薄膜、狼皮和各种叫不上名的零七八碎。我们在运河街的珍珠艺术品市场[58]一逛就是几个小时,然后坐地铁去科尼岛,沿着木板栈道边走边分享一个内森餐厅的热狗。

我的吃相把罗伯特吓到了,我能从他投来的目光、从他转过去的脸上看出来。当我大把抓着东西吃的时候,他觉得大家都在看我们,哪怕他自己正赤膊坐在卡座上,穿着一件绣花绵羊皮马甲,脖子上还挂了好几条珠串。我们的吹毛求疵最后往往化为大笑一场,尤其是当我一一指出两人的种种差异之后。在我们地久天长的友谊里,始终保持着这种餐桌辩论,我的吃相一直不见改善,他的着装倒是经历了一番绚丽至极的变化。

那时候,布鲁克林还只是一个外围行政区,而且似乎离“城市”的灯红酒绿远得很。罗伯特最爱去曼哈顿了,一跨过东河[59]就让他精神百倍,后来也正是在那里,他经历了个人和艺术上的快速转型。

我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想象着那些逝者和他们已逝的世纪。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我就花好几小时临摹过《独立宣言》的精美字体,书法一直令我着迷。现在我能把这种晦涩的技艺融入我自己的素描了。我开始迷恋伊斯兰书法艺术,有时我还会从纸巾里把那条波斯项链拿出来,在我画画的时候摆在眼前。

我在斯克里布纳从电话客服晋升到了销售人员。那一年的畅销书是亚当·斯密[60]的《金钱游戏》和汤姆·沃尔夫[61]的《令人振奋的兴奋剂实验》,这两本书概括了泛滥于这个国家一切事物中的两极。我对哪本也没有共鸣。罗伯特与我创造的小世界以外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相干。

在我的低潮期,我想不通艺术创作是为了什么。为了谁?我们是在创造上帝吗?我们是在跟自己对话吗?终极目标又是什么?为把某人的作品关在艺术品的大动物园——现代艺术博物馆、大都会博物馆或卢浮宫——里吗?

我渴望诚实,诚然自己也有不诚之处。为何要投身艺术?为自我实现,或是为艺术本身?除非什么人能给点启示,否则这理由会找个没完没了。

我常会坐下来,想写点画点什么,但街上狂热的活动,伴随着越南战争,似乎让我的努力失去了意义。我无法与政治运动产生共鸣。我也尝试参与,但这另一种形式的官僚主义让我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做的事情有什么意义。

罗伯特对我这左一次右一次的反省很不耐烦,他似乎从不置疑他的艺术动机,在他的身体力行之下,我明白了作品本身就是意义所在:上帝鼓励下的词句成了诗歌,颜色与石墨的交融赞美了上帝。在作品中,去达成一种信仰和创作的完美平衡。在如此的心境里,感受光明和生命的能量。

当深爱着的巴斯克地区毁于战火时,毕加索没有缩进壳里,他回应以杰作《格尔尼卡》,提醒我们他的同胞所遭受的不义。一有闲钱,我就会跑到现代艺术博物馆,坐在《格尔尼卡》面前,久久端详那匹跌落的马和那只照耀着悲伤的战争战利品的灯之眼,然后回去继续工作。

那年春天,就在圣枝主日[62]的前几天,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的洛伦酒店门前被枪杀。报纸上有一幅科雷塔·斯科特·金[63]安慰她小女儿的照片,黑纱下的脸庞已浸透了泪水。我心里一阵难受,那感觉正如我十来岁时看到杰奎琳·肯尼迪[64]戴着飘动的黑纱,和她的孩子们站在一起,看着载着她丈夫遗体的马车从面前经过。我试图用诗歌或绘画来抒发自己的感受,但力不从心,似乎无论何时我想表达不公,都找不到方向。

罗伯特给我买了一条复活节穿的白裙,但为了缓解我的悲伤,圣枝主日那天他就把裙子给了我。那是一条破旧的薄亚麻布维多利亚式茶花连衣裙。我喜欢极了,在家里都穿着,对1968年的不祥之兆来说,它就像一副精巧而脆弱的铠甲。

这件复活节礼裙并不适合穿去梅普尔索普家的家庭晚宴,但我们屈指可数的衣服里也没有别的更适合了。

我相当独立于父母,我爱他们,却并不操心他们对我跟罗伯特好会作何感受。而罗伯特没那么自由,他仍是父母的天主教徒儿子,无法告诉他们我们正在未婚同居。他已在我父母家受到了热情款待,却担心我到了他家将得不到同样的礼遇。

一开始,罗伯特觉得,最好是他先在电话里慢慢让他父母知道我;而后他又决定告诉他们,我俩已经私奔到了阿鲁巴岛,并且结了婚。当时他有一个朋友正在加勒比地区旅行,罗伯特给他母亲写了封信,他那个朋友帮他盖了阿鲁巴的邮戳。

我觉得真没必要精心策划这么个骗局,我想他应该跟他们实话实说,真心相信他们能最终接受我们。“不会的,”他一口否决,“他们可是恪守教规的天主徒。”

直到去拜访了他父母,我才理解了他的担忧。他父亲用冰冷的沉默欢迎了我们,我没法理解一个不拥抱自己儿子的男人。

全家人围聚在餐桌前,他的姐姐、姐夫和哥哥、嫂子以及他的四个弟弟妹妹。餐桌摆好了,一顿完美的晚餐也准备停当。他父亲看都很少看我一眼,跟罗伯特也没话,只是说:“你头发该剪了,看着跟个姑娘似的。”

罗伯特的母亲琼,尽其所能地提供着些许家庭温暖。晚餐过后,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钱塞给罗伯特,还把我叫去了她的房间。她打开她的首饰盒,看了看我的手,拿出了一枚金戒指。“我们钱不够,还没买戒指。”我说。

“你左手无名指上应该戴个戒指的。”她说着把那枚戒指塞到了我手里。

哈利不在的时候,罗伯特对琼特别温柔。琼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她很爱笑,烟不离手,强迫症似的打扫屋子。我这才明白,罗伯特的条理性不完全是在天主教堂里培养的。琼偏爱罗伯特,而且似乎对罗伯特选择的道路有种秘密的自豪感。罗伯特在设计上成绩优异,他父亲希望他能当一个商业艺术家,但他拒绝了。一种情感驱使着他,要去证明父亲是错的。

临走时,一家人拥抱、恭喜了我们。哈利远远地站在后面。“我压根就不信他俩结婚了。”我听到他这样说。

罗伯特从一本超大的托德·布朗宁[65]的平装书上剪下杂耍畸形人的图片,两性人、小头人和连体双胞胎散了遍地。这让我如坠云雾,实在看不出这些形象跟他近来对魔法和宗教的思考有什么联系。

我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素描和诗歌跟随着他的脚步。我画马戏团里的角色,讲他们的故事:夜行走钢丝者哈根·韦克尔,“驴面男孩”巴尔萨泽,还有月形脑袋的阿拉沙·凯利。我对自己的创作尚有解释,而畸形人何以吸引他,罗伯特没有多说。

在这种心境下,我们去科尼岛看了杂耍表演。之前也在第四十二街上找过Hubert’s,他们以“蛇公主瓦格”和跳蚤马戏团著称,但在1965年就关张了。我们还找到过一家小博物馆,那些标本瓶里陈列着尸块和人类胚胎,罗伯特特别想用这类东西做一件作品。他到处打听上哪能找到这种东西,一个朋友叫他到韦尔费尔岛(就是后来的罗斯福岛)的老城市医院遗址去看看。

找了个星期天,我们和普拉特艺术学院的朋友们一起去了岛上。我们在岛上转了两个地方,首先是一幢规模庞大的有疯人院气质的19世纪建筑,它曾经是“天花医院”,美国第一家收治接触性传染病的地方。我们被带刺铁丝网和碎玻璃片拦于咫尺之外,想象着里面麻风病和高死亡率传染病患者垂死的样子。

另一处遗址便是老城市医院,这座令人生畏的慈善机构建筑最终在1994年被拆除。我们一走进去,立即就被楼里的寂静和怪怪的药味击中了。我们挨个房间看,架子上满载着装有医用标本的玻璃瓶。很多瓶子已经被啮齿类访客蓄意破坏了。罗伯特地毯式地搜索了每一个房间,直到发现了他想要的:一个游弋在玻璃子宫和福尔马林里的人类胚胎。

我们不得不承认,到了罗伯特手里,它很可能被派上大用场。回家路上,他紧紧地抓着这份珍贵的发现,即便在他的沉默里,我也能感觉到兴奋和期盼,想象着他会如何把它变成艺术品。我们在默特尔大道告别了朋友们,就在要拐上霍尔街的时候,那个玻璃瓶却鬼使神差地从他手中滑落,掉在人行道上,摔了个粉碎。还差几步路就到家了。

我看着他。他完全泄了气,两个人都说不出一句话。这只偷来的瓶子已在架上安然搁置了几十年,这几乎就像是他害了它的命。“上楼去吧,”他说,“我来收拾。”我们再没提起过这事。这只瓶子也没那么简单,那些厚玻璃碎片似乎预示了我们生活的恶化,我们嘴上不说,心里却似乎都承受着一种朦胧的不安。

六月初,瓦莱丽·索拉尼斯[66]枪击了安迪·沃霍尔。虽然罗伯特对艺术家的事不怎么多愁善感,可这事还是令他非常沮丧。他爱安迪·沃霍尔,视他为最重要的在世艺术家,这已接近他的英雄级崇拜了。他敬重像谷克多[67]和帕索里尼[68]那样将生活和艺术合而为一的艺术家,但对罗伯特来说,这些人里最有意思的,还是在银色“工厂”里记录人类境况的安迪·沃霍尔。

我对沃霍尔的感觉和罗伯特不同,他的作品反映了一种我避之不及的文化。我讨厌汤,对罐头也没什么感觉。我更喜欢对时代有所改观,而不只是反映了时代的艺术家。

不久后,我和一位顾客就我们的政治责任展开了一场讨论。那年是选举年,他拥护罗伯特·肯尼迪[69],这个加州的初选者还在待定中,我们决定日后再议。让我兴奋的是有望能为与我抱同样理想的人工作,而且他还承诺结束越南战争。肯尼迪的候选人资格,在我看来是一条理想主义得以向重大政治行动转化的途径,是一件能真正帮上那些穷苦中人的事情。

罗伯特仍没从沃霍尔的遇袭中缓过神来,他待在家里创作一幅向沃霍尔致敬的素描,我则回家看望我的父亲。他是个明智、公正的人,我想听听他对罗伯特·肯尼迪的见解。我们一起坐在长沙发上看初选结果。罗伯特·肯尼迪进行获胜演讲时,我充满了自豪。我们看着他走下讲台,父亲冲我挤挤眼,为我们年轻候选人的许诺和我的热忱而欢欣。有几个天真的瞬间,我真心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们看着他穿过欢呼雀跃的人群,和他们握手,并以肯尼迪家族经典的笑容散发着希望。随后他便倒下了,我们看见他的妻子跪倒在他身旁。

肯尼迪参议员死了。

“爸爸,爸爸。”我抽泣着,把脸埋进他的臂膀。

父亲抱着我,什么也没说。我猜他都已经看到了。对我来说,这个外在世界正在瓦解,而我自己的世界,也步步紧随。

回到家,迎接我的是剪下来的雕像纸样、古希腊人的躯干和臀部、米开朗基罗的奴隶、水手、文身和星辰。为了追上罗伯特的步伐,我给他朗读了《玫瑰奇迹》[70]的片段。他总是先行一步,在我朗读热内的时候,他却仿佛正在成为热内。

他抛弃了羊皮马甲和珠串,找来了一身水手服。他对大海并无感情。穿起水手服、戴起水手帽,他就和谷克多的画或是热内笔下罗伯特·奎雷尔的世界产生了共鸣。他对战争不感兴趣,战争的遗俗和仪式却吸引着他。他钦佩日本神风敢死队飞行员的坚忍克己之美,他们会把战衣——叠得一丝不苟的衬衫和白丝巾——铺开,在战前仔细地穿戴。

我喜欢打扮他。我给他弄到了一件蓝色厚呢短大衣和一条飞行员丝巾,虽然我对二战的认识都是从原子弹和《安妮日记》里来的。我认可他的世界,他也乐于走进我的。然而有时,我又感到迷惑,甚至在突然的改变中感到沮丧。当他用麦拉铝箔覆盖了卧室墙壁和圆形浮雕天花板时,我觉得自己被挡在了外面,因为这似乎更多是为了他而不是我。他希望这样能更添情趣,可在我看来却有一种哈哈镜的扭曲。我哀诉着,要拆掉我们睡的这间浪漫小教堂。

我不喜欢,这让他很失望。“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我问他。

“我从来不想,”他坚持说,“我只感觉。”

罗伯特对我很好,尽管我敢说他其实心不在焉。我习惯于他安安静静,但不是沉默的幽怨。他正在为什么事烦恼,不是钱的事。他对我的呵护不曾停止,但就是看起来有心事。

他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我醒来,会发现他正凝视着墙上钉成一排的米开朗基罗雕的人体。我宁愿爆发也不愿沉默,但那不是他的方式,我再也破译不了他的心境了。

我发现晚上听不到音乐了。他从我身边走开,漫不经心地来回踱步,没有全心扑在创作上。完成了一半的怪胎、圣人和水手的拼贴在地板上乱扔着。让作品停滞在这种状态可不像他干的事,这方面他可一直是在劝诫我的,我无力穿透他周围那片坚忍的黑暗。

他对自己的作品越来越不满,烦乱也随之增长。“旧的意象对我已经不够了。”他说。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拿着一把烙铁向圣母的大腿根烙去,事后还满不在乎。“一时失去理性。”他说。

终于,罗伯特的审美观变得太过强烈,让我感到那已不再是我们的世界,而是他的。我信赖他,可他把我们的家变成了一间他独自设计的剧院。金属遮光板和黑缎子,取代了我们神话故事的丝绒幕布。白桑树上垂挂着密网。他睡了,我在屋里踱步,像一只鸽子弹跳着,企图逃离那只约夫·康奈尔装置作品般的孤独盒子。

……

那些无言的夜晚让我坐立不安。天气变幻中,也有些什么预兆了我自身的改变。晚上,当我下班从地铁站走向霍尔街时,渴望、好奇和活力裹挟而来,令我感到隐隐的窒息。我开始更多地去克林顿街的珍妮特家小坐,不过若是我坐得太久,罗伯特也会一反常态生起气来,会越发地渴求关爱。“我都等你一天了。”他会这样说。

我开始越来越多地和普拉特艺术学院区的老友们待在一起,尤其是画家霍华德·迈克尔斯。当初我就是在找他的那天遇到罗伯特的,他已经和画家肯尼·蒂沙搬去了克林顿街,但那会儿他还是孤军奋战。他的巨幅画作能让人联想起汉斯·霍夫曼艺术学校特有的风格,而他的素描,虽独具特色,但也能让人缅怀起波洛克和德库宁。

出于对交流的渴望,我转向了他。我开始在下班路上频频登门。霍伊[71],正如别人所知的那样,是一个表达清晰、激情四溢、博览群书且积极参政的人。能跟一个人从尼采到戈达尔无所不谈,也真是件舒心事。我欣赏他的工作,期待从拜访中分享那份亲切,但随着时间流逝,在罗伯特面前,我对我们之间与日俱增的亲密越来越直言不讳了。

回首往昔,1968年的夏天标志着一个我和罗伯特共同的身体觉醒期。我还尚未悟到罗伯特的矛盾举动和他的性向有关。我知道他深深地在乎我,而我所能想到的,也只是他已在身体上厌倦了我,在某些方面我感到了背叛,可事实上却是我背叛了他。

我逃离了我们霍尔街的小家。罗伯特陷入极度不安,却仍未能解释那吞噬了两人的沉默究竟源自何处。我没法将那个属于我俩的世界轻易抛弃,我也不确定要往何处去,所以当珍妮特提出合租下东区一个没电梯的第六层公寓楼时,我答应了。对于罗伯特来说纵然痛苦,但这样的安排更适合我独居或与霍伊搬到一起。

在我告别时,心烦意乱的罗伯特仍然帮我把东西搬到了新住处。我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房间,想怎么布置都行,我也开始画一组新的系列素描。告别了我的马戏团动物,我成为自己的主题,画着强调自己更为阴性和朴实一面的自画像。我开始穿裙子、烫头发。我等待着我的画家,但他通常都不会来。

罗伯特和我都无法彼此割舍,仍然继续见面。在我和霍伊的关系跌宕起伏之时,他恳求我回头,他希望我们能重新回到一起,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他已经准备原谅我了,我却还没后悔。我并不想回头,尤其是罗伯特似乎依然藏匿着那份他拒绝吐露的内心的焦虑。

九月初的一天,罗伯特突然出现在斯克里布纳书店。他穿着一件深红色的长款军装式雨衣,系着腰带,看上去既俊朗又失落。他已经回到了普拉特学院,申请了一份学生贷款,拿出一部分钱买了这件雨衣和去旧金山的票。

他说他想跟我谈谈。我们出去,站在第四十八街和第五大道的拐角。“回来好么,”他说,“不然我就要去旧金山了。”

我想不出他干吗要去那儿,他的解释既模糊又支离破碎。自由街,有个人知道内情,在卡斯特罗街的某处。

他突然抓过我的手。“跟我走吧,自由就在那儿,我得去弄明白我是谁。”

我对旧金山唯一的了解就是大地震和海特—阿什伯里区。“我已经自由了。”我说。

他绝望而紧张地盯着我。“你要是不来,我就要跟一个男的在一起了,我就要变成同性恋了。”他威胁道。

我看着他,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在我们的相处中,不曾有过任何迹象能让我对这样的真相有所准备。他拐弯抹角透露给我的所有信号,都被我理解为他在艺术上的演变,而非他个人。

我表现得连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这让我后悔。他的眼睛看上去就像飞了安非他命又熬了一整夜,他一言不发地递给我一个信封。

我看着他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信是写在斯克里布纳的信笺上的,这个最先震动了我。他的字迹,一贯那么小心翼翼的字迹,充满了焦虑和矛盾,从规整和一丝不苟,变成了孩子似的“蛛蛛爬”。我在开始读信之前,已被那行简单的标题深深触动:“帕蒂——我所想的——罗伯特”。我走之前曾那么多次地问过他,甚至是恳求他,告诉我他的想法,告诉我他在想些什么,他都以沉默作答。

看着这几页纸,我意识到,他已经为了我深入了自己的内心,并试图表达那难以言表的情感。光是想象他写这封信时的痛苦,已令我潸然泪下。

“我打开了门,也关上了门。”他写道。他谁也不爱,他爱所有人;他爱性,他恨性;生活是谎言,真理是谎言。最终他以一道愈合的伤口为思绪作结。“我一丝不挂地站在那里,画着。上帝握着我的手,我们一起歌唱。”这是他作为一个艺术家的宣言。

我任忏悔消散,像接受圣餐一样接受了这些话。他已抛出了那条会诱惑我并最终把我俩绑在一起的线。我把信叠好装回信封,全然不知下一步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