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淤出来的聪明

有一位导演曾对我说这样一番话,让我出了一身冷汗。

他说:电影应该是酒,哪怕只有一口,但它得是酒。你拍得东西是葡萄,很新鲜的葡萄,甚至还挂着霜,但你没有把它酿成酒,开始时是葡萄,到了还是葡萄。

另外一些导演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知道电影得是酒,但没有酿造的过程。上来就是一口酒,结束时还是一口酒。更可怕的是,这酒既不是葡萄酿造的,也不是粮食酿成的,是化学兑出来的。

他还说:小刚,你应该把葡萄酿成酒,不能仅仅满足于做一杯又一杯的鲜榨葡萄汁。

对我的电影,我听到过很多批评,大多都是围绕着“商业”两个字进行的。但上面这位导演的批评却略过了这些表面的现象,说出了问题的实质。

这位导演名叫:姜文。

我给姜文拍过戏,《北京人在纽约》;他也给我拍过戏,《阳光灿烂的日子》。

除此之外,我们很少来往。平均一年打不了一个电话。我是爱聊天的,但非常怵和姜文聊天。觉得跟他说话特别费劲,累,跟不上他,愣往上跟又很做作,掌握不了话语权,谈话显得非常被动。电影对于姜文来说,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也是一件非常令他伤神的一件事。他认为电影应该由爱电影的人来从事这一职业。这种爱应该是非常单纯的,不顾一切的,不能掺杂别的东西的。对照这一标准,我总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感觉,像做了对不起电影的事,把电影给庸俗化了。因为我基本上还处于把电影当饭吃,为了保住饭碗必须急中生智克敌制胜的档次上。这可能和我的处境有关,也和我的性格有关。我不能全压上去,奋不顾身只为蹬顶。我首先考虑的是,如果输了,必须在最大的限度上减少损失。这么说吧,就像一场战争,不同的人都投身其中,大家也都很玩命,但巴顿那号的是从心里热爱战争,想法非常单纯,目地只有一个,在战争中成为最牛逼的胜利者;而加里森敢死的哥儿几个虽然打起仗来也很敬业,却个个心怀鬼胎留着后手。巴顿如果战败了,叫战犯,属于统战对象,能进政协;加里森敢死队那哥儿几个战败了,就拉出去枪毙了。所以巴顿是不怕付出惨重代价的,重在过瘾。加里森敢死队却绝不能有任何闪失,为了保住小命必须确保胜利还不能牺牲。两种战争的参与者,境界完全不同。坐在一起聊战争,话语权也是牢牢地把握在巴顿的手里,小哥儿几个只有听的份。

拍《甲方乙方》的时候,巴顿的首选就是姜文,请不来才换成的英达,当然英达演得也很好,他和姜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嘴上绝不服软,而且也具备把黑的说成白的的智慧。比如说,英达就不承认中医能治病,不承认有经络一说。他说:经络只是一股气,不是物质,不能被科学证明它的存在。称中医惟一的作用就是心理暗示,但心理暗示不是医学的范畴。我和他抬扛,问他:那为什么还有中医、西医的区分?他说:就不应该有中西医的叫法,只有“医学科学”。如果非要区分,勉强可将中医称之为“祖国医学”。他还举了很多的例子,听起来都对,令在场的人无不认为英老师学识渊博。事后,我去酒仙桥医院看中医,大夫告诉我,英达刚在我们这开了几副中药。我说,好呵,他不让我们信,自己却偷着吃中药。看来他心里还是承认中医能治病的。说这件事是想说明,抬起扛来,英达、姜文他们的聪明智慧是非常够用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他们在谈话中永远保持着胜利者的姿态。

姜文经常使用的一个句子就是:你不能这样吧。每次我听到这样的句子,直接反应就是,我真的不能再这样了。事后又在问自己:我哪样了?久而久之,我对他们萌生了这样一个愿望,迫切地想听到他们能在所有的聪明智慧都用上了的时候,说一声:我错了。

记得上个世纪我曾经险些抓住这样一个机会,但很可惜,事后被证明还是我错了。

那是在九一年,拍《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

当时我们住在纽约长岛一个叫奥伊斯特贝的小镇上,一天晚上,晚饭前,几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电视里播放了一段仅有几十秒钟电影预告,是英国影片《桂河大桥》。马晓晴和姜文为了影片的主演是不是大卫尼文发生的争执。

马晓晴坚持认为《桂河大桥》的主演是大卫尼文。而姜文则断然予以否认,他告诉马晓晴,《桂河大桥》里没有大卫尼文,但这部影片的导演叫大卫里恩,得过奥斯卡奖。还说这部电影他看过7 遍。

他们向剧组的录音师李学雷求证,因为学雷是电影学院毕业的,而且看过无数电影。学雷说,好像是大卫尼文主演的。姜文鼻子都气歪了,一口咬定,谁说是都没用,绝对没有大卫尼文的事。

为此,姜文和马晓晴两人打了赌。谁输了,赢家有权对输了的人做任何事情。

剧组的人也分成了两派,郑小龙为首的一大帮人坚信姜文不会有误,所以站在赞成姜文的一边。我和艾未未站在马晓晴一边。

我当时还没有看过《桂河大桥》,但我希望姜文输。我答应开车拉马晓晴去租录像带,条件只有一个,马晓晴若是赢了,让姜文当着大家的面说:我错了。

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开着车拉着马晓晴和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 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一段时间,让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拉上马晓晴,开着车到处乱蹿,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惧。

我当时开的是一辆租来的出租车,车门上还印有每公里的单价,不明真相的路人常常伸手截车,有时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从酒吧出来,兴致所至,我们也会载她们一程,因为是免费的,所以分手时,我们和姑娘们都会有些依依不舍。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路,所以老得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有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就一脚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我刹住车以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去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终于有一次在长岛,喝了几口酒,在停车场附近,试着以20公里的时速行进,不踩刹车撞向一个小土坡,其产生的冲力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由此可想而知,如果是100 多公里的时速撞车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mpanel(1);

那一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一下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郑小龙请来为剧组帮忙的朋友,也是北京人,曾是“星星画会”的主要干将,于1978年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同期的学生,日后成为中国电影“第五代”。大学读了不到两年,烦了,觉得没劲了,毅然决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纽约呆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也有光头党和爆走卒,同时那一带也是纽约贩卖来路不明商品的黑市。艾未未和那一带的黑人兄弟亲如一家,彼此见面,不是FUCK这个,就是FUCK那个。他喜欢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物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比如说:他会把一个篮球装进一只编织袋中,从楼顶上抛下,看着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许多不知其中奥秘的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再比如:他从黑人手里买到一张文革时中国出版的塑料唱片,内容是,中央台播音员字正腔圆朗读的毛泽东著作《老三篇》。艾未未找来老式唱机,接上喇叭,开足音量,让毛泽东思想嘹亮地响彻在纽约的第七街上。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也是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九二年的圣诞节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刚坐下,就被艾未未从后面用塑料袋把他的脑袋套上,一边拧紧塑料袋憋得韩国人满脸通红,一边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国式的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了艾未未。

韩国贼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的礼物。

事后艾未未对我说:我来纽约12年,有两件事让我体会到人间尚有真情在。一个是每年过生日,我自己有时都忘了,但大西洋赌城从来也没有疏忽过,一准寄来生日贺卡。再有就是这个圣诞节,收到贼的礼物。他强调说:一个贼,能自己花钱买礼物送人,可见这种感情是多么的真挚。

说到艾未未和贼的感情,让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我们在他的地下室拍戏,负责外联的李争争突然跑进来,对我们说,他车上的一个价值200 美元的音响被人敲碎玻璃盗走了。未未听到后,出去转了一圈,只花10美元,就从一个黑人手里买回来了一个音响,送给了李争争。李争争看见之后惊呼:这就是我丢的那个。

那时我们两人经常开着车在长岛上盲目地东游西逛,他常常指着一座座花园洋房对我说:这些都是垃圾,应该炸掉。看到我露出不胜向往的贪婪目光时,他也会一脸坏笑地补充说:可以给你留下一幢。那时他就反对建筑和装修有任何抒情的倾向,喜欢冷酷、喜欢简单,就是现在常说的“简约”。12年前,他曾对我说:你回到北京以后买一块地,我给你设计一个房子,保证花钱不多,又非常牛逼。我现在还隐约记得他的方案,他说:你买四截加长的集装箱货柜,彼此衔接组成一个“口”

字形的建筑,从外面看不到一扇窗户,甚至也找不到门,就像一个金属方块,所有房间的采光都是从里面的天井获得。我当时听了,热血沸腾,满处打听买一截最长的集装箱得花多少钱。回国后,离开了艾未未的影响和灌输,审美观再次堕落到了庸俗的轨道上来。12年后,艾未未终于在中国找到了一位勇敢的实践者,此人就是北京房地产界另类,潘石屹先生。潘石屹被艾未未蛊惑,在长城脚下,投巨资造了十几幢巨冷酷的房子,令人看上去不寒而栗。前往参观者生怕自己不识货,异口同声说“牛逼!”。一方面,极大地满足了潘总的虑荣心;另一方面,也把他的资金牢牢地冻结在八达岭的寒风里。这些冷酷的房子,如同一件打湿了的棉袄,穿在潘石屹的身上,脱下来冷,穿着更冷。

现在冷酷和简约已经在北京蔚然成风,每次看见那种裸露着水泥墙、水泥地面,大铁罩子吊灯,黑房顶的装修方案,我就马上会想起艾未未。我老想告诉那些自认为很酷的人,你们太落后了,要知道,12年前的艾未未就已经很冷酷,很简约、非常水泥了。

说到艾未未一不小心打了这么大的一个岔,没办法,只要是提到纽约的事,就不能不说他,有他在纽约,那里就是一个充满刺激和活力的城市。许多年后,我再次回到纽约,那时他已经回到北京,我发现缺少了他的纽约,城市竟变得非常平庸。

我们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来到曼哈顿。艾未未把我和马晓晴放在他的地下室里,自己去租带子。十几分钟后回来,带子揣在兜里,脸上的表情就像要告诉马晓晴得了癌症一样。

未未说:晓晴,咱们输了。我没有在录像带的封面上找到该死的大卫尼文。

当时马晓晴几乎丧失了回到奥伊斯贝去的勇气,叛逃的心都有了。那天晚上我们陪着她在一家名叫CBJB的摇滚乐酒吧,耗到午夜过了才回去。

回到剧组后,大家都没睡,几乎全体都等在客厅里。印象中,我是溜着边回到卧室里去的。

艾未未陪着马晓晴走到人群中。

马晓晴对姜文说:你赢了。

姜文说:那就按说好的,我可以对你做任何事情。

大家都很兴奋,不知道姜文要如何处置马晓晴。

姜文让马晓晴坐在椅子上,对她说:我就是想告诉你,心里没数的事,别跟人打赌。尤其是别跟我在电影上抬扛。

事后马晓晴说: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特别大。

我对她说:我也是太想看姜文认一回输了。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后一定得手拿把攥了再和他抬扛。

从那以后,我也落下了一个毛病,凡是姜老师说得话就深信不疑,凡是姜老师做的事就拍手叫好。觉得他就不可能错。

他太聪明了。

终于有一天,找到了他的破绽。每次见到他都想对他说,见了面又把溜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觉得这话要说出来可能会得罪了他,还是别给自己找不痛快了。分手了又后悔,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他。毕竟姜老师也诚实地指出过我的软肋,在我找不着北的时候,给我敲过一次警钟。这次写书,忍不住把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说的话写进了书里。兹当我还是个诚实的人吧。

一位作家在观摩了《鬼子来了》这部不准出生的电影之后见到我。我问他:喜欢姜老师的这部影片吗?

作家说:非常好。姜老师确实值得我们学习。看得出来姜老师的智慧过人,有想象力。

我又问:不足呢?

作家说:没有。非常好。

我说:不可能吧?

作家想了想说:当然,还可以更好。

我追问:比如呢?

作家说:村里的人非常善良,不敢杀人。于是姜老师帮他们想了一个办法,从天津请来了一位专业的刽子手,杀过“八大臣”,斩过谭嗣同,杀人只要一刀,从未失过手。因此得名“一刀刘”。此人非常老道,隔着麻袋一摸就知道是日本人。

杀人的过程也非常的戏剧性,令村民眼花缭乱,也让观众目不暇接。这是非常聪明的人才能编出来的情节,也确实给影片带来了趣味。但是非常遗憾,这个趣味横生的情节大大地削弱了影片的震撼力。远不如原著中,请来邻村杀猪的屠夫帮着杀人更有力量。这是聪明的人一不小心犯下的一个聪明的错误。

后来我也学习了《鬼子来了》,我认为这是一部非常好看,而且对认识自己的民族非常具有价值的一部电影。但我也非常同意朋友的看法,“杀人”的戏变成了一幕精彩的活报剧,让我的心情有一度变得非常的轻松,暂时离开了那个村庄。当然姜老师很快就把我们叫了回去,而且在电影结束的时候我们几乎忘了离开过。

还有一件事,也反映了姜老师聪明过人。记得几年前,一位和姜文很熟的朋友对我说,他曾听到姜文对电影《活着》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据说他是这么认为的:“活着”是一个动词,被电影当作名词使用了。富贵为了“活着”,内心应该是非常主动的。他听到了家乡土改枪毙地主的情况,预见到了自己的下场。为了“活着”,他采取了主动地放弃,利用一场赌博把土地和家业输得精光,从此沦为贫农。结果如愿以偿,躲过一劫活了下来。

把“活着”当成动词,由此把握“富贵”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这是葛优的“富贵”断然也不会想到的。看得出来姜老师是何等的聪明,对“活着”的理解又是何等的充满智慧。每到这个时候我都在想,能和这样的演员合作,导演得省多大的心。但细一琢磨又觉得不大对劲,如果“富贵”真的这么有智慧,这么主动,那我们还能被“富贵”的苦难所刺痛吗?我们的心情可能也会像看《鬼子来了》里面“杀人”的那场戏一样轻松了许多。

我的问题是怎样才能达到好的标准,姜老师则不然,他的问题是如何能够节制他的才华。对于他来说,最大的敌人就是淤出来的聪明。《新电影》的一帮人非常爱戴姜老师,他也非常待见《新电影》,你们看电影的眼睛也毒,怎么不劝劝他?

我觉得姜老师一准听得进去你们的话。但他是不会说,我错了的。

最后我要说得是,尽管姜老师也有失误,但仍不能掩盖他对中国电影的帮助和贡献。过去、现在、将来,他无疑都是我最喜欢的中国导演之一。

实话告诉你

我实话告诉你吧……

“实话告诉你”的含义有两层:其一,原来说的都不是实话。

其二,下面要说的不是好话。

很难想象“实话告诉你”后面要说的是—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比如,医生一直欺骗病人患了不治之症,待病人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时,再对他说:实话告诉你吧,您身体健康屁事也没有。这基本上不成立。

“实话告诉你”差不多都是坏消息。

以下是生活中常见的句子,我把它列出来佐证。

朋友对朋友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早就烦你了。

丈夫对妻子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外面有人了。

上级对下级说:实话告诉你吧,这次长工资没有你。

家属对病人说:实话告诉你吧,你的情况不好。

老师对家长说:实话告诉你吧,您的孩子太娇气了。

师傅对徒弟说:实话告诉你吧,你就不是这块料。

导演对导演说:实话告诉你吧,你拍得片子不是一般的臭。

我在生活中最怕听到有人对我说“实话告诉你”,知道准没好事,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您还是别跟我说实话为好。

由此我对不说实话的人产生了由衷的好感。

它的好处如下。

一,粉饰太平。让大家有面子。

二,报喜不报忧,让领导心里痛快。

三,回避矛盾冲突,让当事人意识不到危机四伏。

四,你好我好他也好,让全体人民都皆大欢喜。

有这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拧巴

拧巴:别扭,偏执,并且一根筋,劝不回来,贬义的与众不同。

比如说:大家都白天精神,晚上犯困(长期上夜班的除外);而某人却正好相反,白天睁不开眼,一到夜里就精神百倍。

再比如说:身为食肉类动物,大家见了鸡鸭鱼肉都垂涎欲滴;而某人却惟恐避之不急,长着伶牙俐齿,一日三餐却只吃蔬菜。

这种人就可以称其为“拧巴”。

我就是这么一个,在吃饭这么一个生活最基本的事情上非常拧巴的人。

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粘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

我不吃肉,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彼是羊,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二锅头”。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原因就是我不吃肉。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我不吃竹子,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拉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的,屁股朝上飘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嘬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琪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琪,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带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心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外);而某人却正好相反,白天睁不开眼,一到夜里就精神百倍。

再比如说:身为食肉类动物,大家见了鸡鸭鱼肉都垂涎欲滴;而某人却惟恐避之不急,长着伶牙俐齿,一日三餐却只吃蔬菜。

这种人就可以称其为“拧巴”。

我就是这么一个,在吃饭这么一个生活最基本的事情上非常拧巴的人。

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粘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

我不吃肉,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mpanel(1);

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彼是羊,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二锅头”。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原因就是我不吃肉。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我不吃竹子,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拉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的,屁股朝上飘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嘬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琪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琪,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带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心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白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

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白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在祖国的各大菜系中,我最怵的就是粤菜。出了名以后,经常被奉若上宾,饭局不断,且多是粤菜的局。

在北方,粤菜被公认是最铺张的,稍不留神就能中了埋伏,光是一人喝一盅汤就比叫满—桌子的川菜贵,刀刀见血,做东的人不带上万儿八千的,看菜牌的时候就得把第一页翻过去,直接从第二页点菜。正因为如此,也就凸现出宴客的体面;:北京吃粤菜最负盛名的酒楼叫“顺风”,10年前兴起,贵客—直如云,有头有脸的天一擦黑伞在那里聚齐儿。据说头一拨腋下夹着包, —手拿“大哥大”,一手拿车钥匙的座上客,现在已经大部分折进了大狱,每天以白菜汤咸菜窝头度口了,但“顺风”的粤菜,却依然是新贵们宴客的首选,潮起潮落高朋满座。吃粤菜的特点是,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怡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它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日“桑拿虾”;更有惨无人道的是活着用酒麻翻,生吞活咽,席间常能听到“咝咝”的叫声,那是活虾发出的呻吟。原来我一直认为汉族善良儒雅,粤菜的风靡,令我发现,这个民族也很残忍,对弱小动物犯下的罪行也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菩萨若是为此惩罚汉族,我申请对我网开一面,因为我不吃肉,也不怎么吃诲鲜,尤其是不吃活物。凡属这类饭局,我能推则推,能不去就不去。实在是盛情难却的,就先在家吃饱了再去赴宴。席间我也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躲闪不过,又不想给别人扫兴,就象征性地夹两筷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跟着瞎比划,别人一让我吃菜,我就端酒杯,掩护自己蒙混过关。近来因为心脏不好,酒也不能喝了,赶上粤菜的局,就只能拿话搪塞,让我吃菜,我就讲笑话飞段子,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弄得我,每次赴宴之前必得搜肠刮肚冥思苦想,段子不够用了,就说报纸上的新闻,说广州的夜总会发放安全套,是不是鼓励性解放?说姚明现在值多少钱?

说好莱坞的各种轶事。连传谣带造谣,凡是能引开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全都施展出来。这种时候最怕有心人,一眼识破我的伎俩,出于好心一再追问:鲍鱼不吃吃鱼翅吗?鱼翅不吃吃蟹吗?蟹不吃吃虾吗?虾不吃吃乳猪吗?乳猪不吃吃蛇吗?蛇不吃吃鲜贝吗?贝不吃吃白鳝吗,鳝不吃吃牛柳吗……你他妈到底能吃什么?你怎么那么事妈呀?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逢此情景,我只能实话实说:你们要是真疼我,就给我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口重点别放太多的糖就行。要是你们心里还过意不去,觉得亏了我的嘴,就干脆把那些奇珍异 折成现钱直接给我也行。我太太徐帆如果在座,她会挑几个蒜瓣、葱段,舀两勺酱油汤,放在米饭里拌吧拌吧递给我,同时对大家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理他,他这人特别拧巴。

虽然吃饭很拧巴,但我也没耽误了干工作,吃得是草,挤得是奶。没有蛋白质撑着,写出的剧本也照样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