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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重绩传

马重绩,字洞微,年轻时学习了天文、历法、占卜等知识,明白了太一、五纪,八象、三统正历,住在太原。在晋朝任官时,担任太子右赞善大夫,后又迁任司天监。天福三年(938),马重绩上书说“:历法天象,是称帝的人用来调正统一节气的大事,宣谕各国的根本,而古今所记载的,又多有差异。《宣明》节气建朔正确而不能与星度应验,《崇玄》金、木、水、火、土五星算对了而每年差一天。用《宣明》的气朔,再配合《崇玄》的五星,两种历法相互参照,然后才与实际符合一致。从前代各种历法看,都以周代历法的十一月为一年的开始,用上古的第一个甲子为上元,积累的岁月越多,差误就越大,我便综合二历,创制了新的历法。以唐天宝十四年(755)为开始的第一个甲子为上元,以正月中的雨水节气为二十四节气的开始。”高祖下令司天监赵仁琦、张文皓等考察审核其得失优劣。赵仁琦等说:“明年正月初一,用马重绩历法考查它,都吻合没有舛误。”于是下令颁布实行,称作《调元历》,采用了几年之后,则有了差误,便不用了。马重绩又说“:漏刻记时的方法,是以二十八宿中星的标准考订白天、黑夜为一百刻,八刻二十分为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以四刻十分为正。这是从古代一直沿用的方法。现在已经失去传统,把午时的正作为一天时间的开始,向后顺延至未时四刻十分定为午时,因此,白天黑夜黄昏拂晓,都丧失了它们的正当时间,请按照古制加以改正。”高祖采纳了他的建议。马重绩去世时年六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