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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员,同知五员,副枢五员,佥院五员,同佥三员,院判二员。至大三年,知院七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革去议事平章。延祐四年,以分镇北边,增知院一员。五年,增同知一员。后定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十四年,置大使一员。十六年,增一员。二十一年,置副使一员。延祐五年,增一员。天历元年,又增一员。寻定置大使二员,从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令史二人。

断事官,秩正三品,掌处决军府之狱讼。至元元年,始置断事官二员。八年,增二员。十九年,又增一员。二十年,又增二员。大德十一年,又增四员。皇庆元年,省二员。后定置断事官八员,正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令史六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奏差、典吏各一人。

行枢密院。国初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大征伐,则止曰行院。为一方一事而设,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或与行省代设,事已则罢。

西川行枢密院,中统四年始置,设官二员,管四川军民课税交钞、打捕鹰房人匠,及各投下应管公事,节制官吏诸色人等,并军官迁授征进等事。始置于成都。至元十年,又于重庆别置东川行枢密院,设官一员。十三年,并为一院,寻复分东川行院。十六年,罢两川行院。二十八年,复立四川行院于成都。

江南行枢密院。至元十年,罢河南省统军司、汉军都元帅、山东行院,置荆湖等路行院,设官三员;淮西行院,设官二员。掌调度军马之事。十二年,罢行院。十九年,诏于杨州、岳州俱立行院,各设官五员。二十一年,立沿江行院。二十二年,立江西行院,马军戍江州,步军戍抚州。二十八年,徙岳州行院于鄂州,徙江淮行院于建康,其后行院悉并归行省。

甘肃行枢密院。至大四年,置行院于甘州,为甘肃等处行枢密院,设官四员,提调西路军马。后以甘肃省丞相提调,遂罢行院。

河南行枢密院,致和元年分置,专管调遣之事。天历元年罢。

岭北行枢密院,天历二年置。知院一员,同知二员,副枢一员,佥院二员,同佥一员,院判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四人。掌边庭军务,凡大小事宜,悉从裁决。

右卫,秩正三品。中统三年,初置武卫。至元元年,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二十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又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掌诸屯卫行伍耕战之暇,使之习学国字,通晓书记。初由枢府选举,后归吏部。

左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增副指挥使一员。十六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二十二年,增佥事一员。二十四年,省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其后定制,卫官: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凡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中卫,秩正三品。至元八年,以侍卫改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年,增副都指挥使一员。二十一年,置佥事二员。二十三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副使三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使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其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知事十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左右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前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一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三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又其属十有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二,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门尉二,平则门尉一员,顺承门尉一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后卫,秩正三品。至元十六年,以侍卫亲军创置。掌宿卫扈从,兼营屯田。国有大事,则调度之。是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后增设副都指挥使一员。十八年,增都指挥使二员。二十年,置佥事二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知印一人,通事二人。其属十有四: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十员,副达鲁花赤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弹压二十员,百户二百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

屯田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弹压二员,百户四十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至元二十六年,枢密院以六卫六千人,大都屯田三千人,近路迤南万户府一千人,总一万人,立武卫,设官五员。元贞、大德年间,累增都指挥使四员。至大三年,省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卫官,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七,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七员,副达鲁花赤七员,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百户一百四十员,弹压一十四员。

屯田千户所六,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六员,百户六十员,弹压六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屯军徼巡盗贼于居庸关南、北口,统领钦察、阿速护军三千六百九十三人,屯驻东西四十三处。皇庆元年,升隆镇万户府为隆镇卫,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延祐二年,又以哈兒鲁军千户所,并隶东卫。四年,置色目经历一员。至治二年,置爱马知事一员。后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其属十有二:

镇抚所,镇抚二员。

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七员。于上都路龙庆州东口置司。

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居庸关置司。

白羊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弹压一员。于大都路昌平县东口置司。

碑楼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弹压一员。于应州金城县东口置司。

古北口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檀州北面东口置司。

迁民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宁路东口置司。

黄花镇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东口置司。

芦兒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昌平县本口置司。

太和岭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大同路昌邑县本隘置司。

紫荆关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于易州易县本隘置司。

隆镇千户所,秩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八员,弹压一员。于龙庆州北口置司。

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秩从三品,分掌斡端、别十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新附之军,并迤东回军,合为屯田。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五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复改隶枢密院。定置两府达鲁花赤各一员,万户各一员,副万户各一员,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各五人,属官镇抚各二员。

千户八所,达鲁花赤八员,千户八员,副千户八员,百户五十九员,弹压一十六员。

千户四所,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四员,副千户四员,百户五十二员,弹压八员。

左卫率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拨江南行省万户府精锐汉军为东宫卫军,立卫率府,设官十一员。延祐四年,始改为忠翊府,又改为御临亲军指挥司,又以御临非古典,改为羽林。六年,复隶东宫,仍为左卫率府。定置率使三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二人。其属十有五:

镇抚所,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十,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员,百户二百员,弹压一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三,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百户六十员,弹压三员。

教官三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陰陽教授一员。

右卫率府,秩正三品。延祐五年,以速怯那兒万户府、迤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卫率府,置官十二员。后定置率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二人。其属七:

镇抚所,镇抚二员。

千户所五,秩正五品。千户五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二员。

教官一,儒学教授一员。

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军都万户府,设府官四员、奥鲁官四员。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副镇抚等员,定置都万户一员,正三品;副都万户一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八撒兒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十员,副千户十户,百户七十三员,弹压一十员。

札忽兒台万户府,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七翼,千户七员,百户三十八员,弹压七员。

脱烈都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二员,弹压九员。

和尚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所六翼,达鲁花赤四员,千户六员,副千户四员,百户四十七员,弹压六员。

砲手千户所一翼,千户一员,百户六员,弹压一员。

哨马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弹压二员,百户九员,奥鲁官二员。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供给军储。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三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镇抚二员。其属五:

行军千户所,千户七员,百户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五员,门尉一员。

本投下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

庐江县达鲁花赤一员,主簿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职掌同右阿速卫。至元九年,初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遂名为阿速之军。至大二年,改立左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司,置达鲁花赤二员、都指挥使六员、副都指挥使四员、佥事二员。四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一员,镇抚二员。其属四:

本投下达鲁花赤二员,长官二员。

镇巢县达鲁花赤二员,主簿一员。

围宿把门千户所一十三翼,千户二十六员,百户一百三十员,弹压一十三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回回砲手军匠上万户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置砲手总管府。十八年,始立为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万户府。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三翼,达鲁花赤三员,千户三员,副千户三员,百户三十二员,弹压三员。

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总领河西军三千人,以备征讨。至元十八年始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二十二年,增都指挥使一员、佥事一员。大德五年,增指挥使二员。至大元年,增都指挥一员。四年,省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镑一人,镇抚二员,奥鲁官正副各一员。

千户所九翼,正千户九员,副千户九员,百户七十五员,弹压九员,奥鲁官正副各九员。

门尉三,建德门一,和义门一,肃清门一。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四年立,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二员、佥事二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十一年,增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一员。至大元年,省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四员、副都指挥使三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令史七人,知印一人,通事、译史各一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八翼,每所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十六员,百户八十员,弹压八员,门尉二员。##!#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秩从三品。管析居放良人户,并兀里吉思田地北来蒙古人户。至元十八年始设,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属官打捕屯田官一十二员。

大宁海陽等处屯田打捕所,秩从七品,掌北京、平滦等路析居放良不兰奚等户。至元二十二年,置总管府。元贞元年,罢总管府,置打捕所。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长官一员。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立屯田府。大德十一年,增军数,立为大同等处指挥使司。至大四年,属徽政院。延祐元年,改中都威卫使司,仍隶徽政院,寻复改属枢密院。至治元年,改为忠翊侍卫。后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达鲁花赤一十员,副达鲁花赤一十员,千户一十员,副千户一十员,百户二百六员,弹压二十员。

弩军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左右手千户所二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元贞元年始立,设官十一员。大德十一年,增都指挥使二员,又增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五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二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通事、译史、知印镑一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千户一十三员,百户二十九员。

把门千户二员,百户八员,门尉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以亦乞列思人氏二百户,与所收蒙古子女通三千户,及清州匠二千户,屯田汉军二千户,立宗仁卫以统之。定置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俱从八品;令史七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译史二人,镇抚二员。

蒙古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二十员,百户一百员,弹压一十员。

屯田千户所,千户四员,百户四十员,弹压四员。

教官二,儒学教授一员,蒙古字教授一员。

山东河北蒙古军大都督府,秩从二品,掌各路军民科差征进,及调遣总摄军马公事。至元二十一年,罢统军司都元帅府,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大德七年,改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延祐五年罢。天历二年,改立为大都督府。定置正官大都督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兼照磨一员,正八品;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三人,镇抚二员。

左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一十一员,百户七十四员,弹压一十一员。

右手万户府,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九翼,千户九员,百户六十三员,弹压九员。

拔都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六翼,千户七员,百户四十一员,弹压五员。

哈答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

千户八翼,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八员。

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八翼,达鲁花赤二员,千户六员,百户四十六员,弹压九员。

都哥万户府,初隶都府七千户翼,延祐三年枢密院奏,改立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镇抚二员。

千户七翼,千户九员,百户三十五员,弹压八员。

哈必赤千户翼,千户一员,百户四员,弹压一员,直隶大都督府。

洪泽屯田千户赵国宏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一十四员,弹压二员,直隶大都督府。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为指挥使司,设官十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左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架阁兼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七翼,正千户七员,副千户七员,知事七员,弹压七员,百户六十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品秩同左卫。至元十八年,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例,为指挥使司,设官犬二员,奥鲁官二员。大德七年,奏改为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延祐五年,罢奥鲁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承发兼照磨架阁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

千户所一十二翼,正千户一十二员,副千户一十二员,知事一十二员,弹压一十二员,百户一百九员。

教官,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兼奥鲁之事。至元十六年,立虎贲军,设官二员。十七年,置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一员,又增置副都指挥使一员。元贞元年,以虎贲军改为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十一年,增置都指挥使六员。至大四年,省都指挥使九员。后定置司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照磨兼承发各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典吏二人,镇抚二员,都目一员。

撒的赤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不花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脱脱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八员,弹压二员。

大忽都鲁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四员,弹压二员。

杨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迷里火者千户翼,正达鲁花赤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正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知事一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秩从二品。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右钦察卫,秩正三品。至元二十三年,依河西等卫例,立钦察卫,设官十员。至治二年,分为左右卫。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二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镇抚一员。

行军千户十八所,达鲁花赤各一员,千户三十六员,百户一百八十员,弹压一十八员。

屯田千户所二,达鲁花赤二员,千户二员,百户二十员,弹压二员。

门尉二员。

儒学教授一员,至大四年始置;蒙古字教授一员,延祐四年始置。

左钦察卫,秩正三品。至治二年,依阿速卫例,分为两卫,设官十员。天历二年,拨隶大都督府。定置卫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通事、知印镑一人,属官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一十翼,千户一十员,百户八十二员,弹压九员,奥鲁官四员。

守城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九员,弹压一员。

屯田千户所一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十员,弹压一员。

教官,儒学教授一员。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天历元年始立,设官十四员。二年,又置爱马知事一员,又以左钦察卫唐吉失九千户隶本卫。定置官,都指挥使三员,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二员,照磨一员,并从八品;令史七人,译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镇抚二员。

行军千户所九翼,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六员,副千户一员,百户四十五员,弹压五员。

屯田一翼钦察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十二员,弹压二员。

教官二,蒙古字教授一员,儒学教授一员。

哈剌鲁万户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至元二十四年,招集哈剌鲁军人,立万户府。寻移屯襄陽,后征交趾。大德二年置司南陽。天历二年,奏隶大都督府。定置官,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

千户所三翼,千户三员,百户九员,弹压三员。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台建官,设官七员。大夫从二品,中丞从三品,侍御史从五品,治书侍御史从六品,典事从七品,检法二员,狱丞一员。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法、狱丞。二十一年,升大夫为从一品,中丞为正三品,侍御史为正五品,治书为正六品。二十七年,大夫以下品从各升一等,始置蒙古经历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中丞为正二品,侍御史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其属有二:

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正四品。凡大朝会,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

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参用蒙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

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台于杨州,寻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迁于建康,以监临东南诸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一员,统淮东、淮西、湖北、浙东、浙西、江东、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岭南广西、福建广东三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设官九员,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省,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令史一十六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镑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库子、台医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内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监察御史十员,书吏十员。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员、书吏十四人,又增汉人御史四员、书吏四人。后定置御史二十八员、书吏二十八人。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官品秩同内台。至元二十七年,始置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官止四员。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京兆,为陕西行台,而云南改立廉访司。延祐元年罢。二年复立,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定置大夫一员、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架阁库管勾一员、承发司管勾兼狱丞一员、掾史一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库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内察院。监察御史二十员,书吏二十人。

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内道八,隶御史台:

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河东山西道,冀宁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兴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庐州路置司。

江北淮东道,杨州路置司。

山北辽东道,大宁路置司。

江南十道,隶江南行台:

江东建康道,宁国路置司。

江西湖东道,龙兴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东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岭北湖南道,天临路置司。

岭南广西道,静江府置司。

海北广东道,广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闽海道,福州路置司。

陕西四道,隶陕西行台:

陕西汉中道,凤翔府置司。

河西陇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云南诸路道,中庆路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