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事情發生在蘇格蘭難得一見的極光出現之夜。地點是蘇格蘭尼斯湖畔的小村莊迪蒙西。四年多前流浪至此的我,並不知道這地方幾十年才能見到一次極光。因為今晚有極光,所以這裡的人便猜想或許今夜也能看見尼斯湖中的水怪尼西。大家議論紛紛,街上非常熱鬧。
    位於迪蒙西小旅館隔壁的「亞文酒館」,是我經常駐足的酒吧,這裡的客人總是非常吵鬧,像一群過度興奮的野狗。這個晚上,酒館的門開開關關,叭噠叭噠響的開合聲持續不斷,店裡沒有一刻是安靜的。不過,再怎麼吵鬧也影響不了我,我只要有酒就行了,不管是威士忌或什麼酒都行。總之,我過的是只要有酒精就好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什麼極光不極光的。
    我坐在吧檯邊一個舒適的座位上,動也不想動。為什麼我連動都不想動呢?因為坐在這個位置上,可以看到比極光更精采的,琳達胸部山巒起伏的風光。我現在坐的是特別座,只有傻瓜才會想挪動位置。可是,琳達卻一直囉囉唆唆地想出去外面。「去一下子就好了嘛。」
    我只好說:「好吧。但是看到那個什麼極光後,要立刻回來。」然而,這是個要命的承諾。一切就從這個騷動開始。
    我抓起外套往外走,但是來到馬路上,就立刻後悔了。才十一月,天氣就凍得後頸發麻。我不禁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很想立刻回到溫暖的酒館裡。可是,起伏的山巒也已站在外面了,而且山巒上面的眼睛,充滿了輕蔑的神色,正看著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極光的我。
    「天氣冷的時候,才看得到極光。」琳達說。
    我一直認為迪蒙西村的人口並不多,只有牛、羊、狗呀的。但是,今晚馬路上卻到處是人,看來我得重新認識這個地方了,原來這裡住了這麼多人。感覺上好像所有人都跑到馬路上來了,而這些人形成的路障,讓偶爾出現的汽車很難通行。我實在無法瞭解為什麼大家對這件事會如此熱中。
    「看,巴尼,你看過那樣的風景嗎?」琳達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耳邊說著。她如果不這樣對我說話,我大概聽不見她說的話吧?因為馬路上非常嘈雜,幾乎每個人都在說話,再加上不時響起的感歎聲,不大聲點說話是不行的。我裝醉——不,我是真的醉了,所以整個人靠在琳達的身上,感受她豐滿的上半身,並嗅著她身上脂粉和香水的香氣。極光那種東西,怎比得上琳達身上的風光。
    「好美的脖子。」我感歎地說著。
    「是這邊啦。」我的下巴被她往上托起。這一來,寒氣直接從領口進入身體,讓我更加對室外的冷冰感到不愉快。
    「那個啦,巴尼,你還不至於老眼昏花吧?」琳達根本不理會我的感覺。
    「你說天上有東西嗎?」我有點不高興地說。
    「你看嘛,就在那邊呀!」琳達興奮地說著。
    我覺得我看見到的,是把牛奶加入咖啡裡,輕輕攪動時的模樣。當時黑暗的天空裡,有個發亮的綠色漩渦正在黑暗的天空中打轉。那個綠色漩渦逐漸擴散,變成一張高掛在夜空裡,沒有邊際的簾幕。這是從地面的角落看上去時的感覺。巨大的簾幕輕飄飄地動著。
    「極光耶!你以前看過嗎?」琳達問。
    「沒有。」我說。我怎麼可能見過呢?我一向住在倫敦,那裡是沒有極光這種東西的。看到我不耐煩的樣子,琳達咯咯咯的笑了,並且問:「你不覺得很感動嗎?」
    「感動吧……」我想了想之後才說。
    「巴尼,你呀,這種答案還需要想嗎?」琳達對我的回答很不以為然。其實,我是因為喝醉了,腦子裡的東西跑來跑去,所以必須沉靜一下,才能回答別人的問題。
    「好了,我們已經看過極光,可以回去了吧!」我說。然後轉身準備回酒館。可是,琳達從我的背後抓住我的衣領,說:「還不行啦!」又說:「巴尼,你不覺得奇怪嗎?」琳達鼓著腮幫子說。不過,她並不是在生氣,因為她的嘴角還掛著笑意。然而,我不覺得這裡有什麼奇怪的事,因為我認為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莫過於竟然有人不喝酒。
    「嗯,很奇怪。」我信口回答。我是說完之後,才開始咀嚼「奇怪」這個詞的含意。我的嘴巴剛才雖然說了「奇怪」兩個字,其實我根本沒有任何感覺。我對眼睛所見的東西,本來就沒有立刻產生感觸的習慣,總是在以後想起來,或要寫成文字的時候,才會因為需要而去思考、回憶,此時腦中才會浮現一些感想。
    「天空好像被那東西佔據了。」琳達說。
    「嗯,是呀。」我同意她的說法。
    「喂,巴尼。」琳達好像很久以前就想說了一樣。她說:
    「你想不想去郵局工作?那裡正在找人。」我有點訝異地看著琳達的臉,因為她突然提起郵局的事。
    「你這樣下去會餓死的,沒有工作是不行的。」她說著她自己想像的情形。我在倫敦的醫院時,也聽護士說過好幾次類似的話。女人們的想法都是這樣的。
    「沒錯,我是一文不名。」我說。琳達大概是認為今天的我之所以對任何事無動於衷,是因為我沒有工作的關係。
    「好壯觀呀!」站在我們附近的一個男人發出感歎,然後說:「站在這麼壯麗的景觀下,我們顯得好渺小呀!是吧?老兄。」
    我對他這樣的說法覺得很納悶。即使沒有看到這樣的景觀,我們也會覺得自己的渺小,不是嗎?
    「我聽我母親說過,極光是種不祥的預兆。」琳達說。「看到極光時,就是有人要死了。」
    「哦,是嗎?」我說。老實說,我根本不在乎這些。
    「自古以來,人們就很害怕大自然的異象,總認為大自然的異象是魔王降臨的前兆。天空出現極光,冰的魔王就會來到地面徘徊。」
    「那只是放電的現象。」周圍有一個男人說。「和日光燈的原理一樣。離地面一百公里到五百公里的空中,漂浮著許多帶有磁力的電子,那裡的空氣很稀薄。帶有磁力的電子撞上從太陽飛過來的微粒子時,就會發光。」我轉頭看聲音的來源。那是個身材細長的外國男子,他講的英語有外國口音。
    「離極點大約二十三度的位置上,有一個叫做『極光圈』東西,在極光圈下很容易看到極光,但是踏出圈外或進入圈內,都很難看到極光。」
    「既然是跟從太陽飛出的微粒子相撞就會發光,那白天不是應該比較容易看到極光嗎?」我問。於是那男子露出好像有點困惑的表情。
    「嗯,這是個好問題,很難回答的問題。」他說。
    「不知是什麼原因,太陽的微粒子總會聚集在地球上黑夜的那一半,然後在地磁的作用下,慢慢往極地集中。」
    「然後發光嗎?」我問。「像日光燈那樣。」
    「是的。」那個男人回答。
    「那什麼是『不知是什麼原因』?」
    「只有神能回答這個問題。」他說。
    我覺得話說到這兒,就變得很無聊了,還不如回到酒瓶面前。極光確實是很特別的現象,如果天氣不冷的話,再多看幾眼這奇特的景觀,也沒什麼不可。真希望下次極光出現的時候是夏天。
    我的腳已經朝酒館的方向走去,此時迪蒙西小旅館旁邊的刺葉桂花樹那邊,好像發生了什麼事情,引起我的注意。琳達也往那邊看去,她的注意力好像完全被那裡吸引住了。
    「喂喂,那邊有一張人的臉,誰在那裡呀?」我雖然聽到喧擾的聲音,但是卻對那邊的情形一點興趣也沒有,只想快點進入酒館裡面。不過,琳達想去那邊看,所以拉住我的外套衣領,把我拖向那邊。
    那裡是村裡最大的刺葉桂花樹下,每年十二月這棵樹就會變成聖誕樹。不久之後,這樹上就會掛滿小燈泡。這個地方的人民信仰天主教,耶誕節時的活動雖然不見得很盛大,但這棵樹卻一定會裝飾得非常華麗。
    「喂,誰在那裡嗎?」人群中有個男人抬頭向上發問。
    「從那裡看極光可以看得更清楚嗎?」
    但是,對方並沒有回答。我因為被琳達拉著,所以也進入人群之中。一走到樹下,周圍立刻暗了下來。
    「那是樹枝的後面,不可能看得更清楚的。」
    不知道誰說了這句話。這和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在那地方幹什麼呢?」
    那裡確實是樹枝後面相當深的地方。
    「喂,在那裡的是人嗎?」
    另外一個人說。
    「看得到臉呀!」不知是誰這樣回答了。從旁邊小旅館洩出來的黃色燈光,正好照到那個地方,所以刺葉桂花樹的樹枝看起來黃黃的。
    「可是沒有身體呀!」不知是誰這麼說了。
    「誰去拿手電筒來好嗎?」有人說。
    「我去拿。」回答這句話的,是站在我身旁的琳達。她跑著衝進旅館的玄關。琳達以前是迪蒙西小旅館的工作人員,因為這層關係,也常到亞文的酒吧。
    不久之後,琳達一面搖晃著手電筒的光芒,一面走出飯店的玄關。眾人看見她出來後,都不由自主地抬頭往上看,等待她的手電筒照出什麼奇特的東西。她一回到我身邊,就很謹慎地讓手電筒朝上,照射那個大家覺得奇怪的東西。一張白色的人類臉龐,浮現在手電筒的光線中。看到那個東西的同時,大家都安靜無聲了。因為大家都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有那樣的事情。
    那好像真的是一張人類的臉,看起來是一個臉色蒼白的女人的臉。那張臉一動也不動。但是,為什麼會有那樣的一張臉,在那麼高的地方呢?那張臉背後的天空,是輕飄飄、搖晃晃的極光所形成的簾幕。
    那張臉沒有身體。啊,不,也不能說沒有身體,因為臉的下面有個塊狀的物體,可是那個物體太小,不像是人類的身體。另外,高處的樹枝不夠粗壯,也承受不了人類身體的重量。
    「那到底是什麼呀?」
    「只是一個面具吧?」有人這麼說著。然而,誰會把面具掛在那個地方呢?理由又是什麼?
    很明顯的,聚集在樹下的眾人感到恐懼了。連喝到有點醉醺醺的我,也被感染到那種氣氛,覺得好像有什麼惡魔棲息在樹梢。我也說不上來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總之就是這樣。惡魔正屏息著,好像在等待什麼事情。在這種恐怖的氣氛下,連我也忘了要回酒館的事。
    「有沒有人會爬樹?」有一個人說。
    「不能放那個東西在那裡不管。」
    「有梯子嗎?」
    「有呀!耶誕節快到了,馬上就是要佈置聖誕樹的時候,所以梯子早就準備好了。梯子靠在腳踏車停車場的牆壁上。」琳達在旁邊回答。
    「好,去拿過來吧!」有個男人下定決心般地說,他抓住琳達的手臂催促著。琳達走了,我被獨自留在眾人之中。這個時候,現場擁擠得不得了,人愈眾愈多,想轉個身都很困難。琳達走的時候沒把手電筒交給我,而交給旁邊的一位男子。那位男子非常熱心,也很熟練地拿著手電筒往上照。
    鋁制的梯子搬來了。男人們拿起梯子,把梯子拉到最長以後,再把梯子插入樹枝中,靠著樹幹而立。經過短暫的猶豫之後,有個男人鼓起勇氣了。這個時候不知道是誰從下面遞上一支手杖,說:「喂,你拿著這個吧!」
    男人點頭,然後爬上鋁梯。琳達拿回手電筒,照著那個爬樓梯的男人,和他前進的方向。
    男人碩大身體的頭部,伸進枝葉裡消失不見了。在下面看熱鬧的人愈來愈多。因為有手電筒的光亮,所以可以瞭解上頭的情形。男人的腳踩過最低最粗的樹枝,又踩過第二低的樹枝,正踩在第三低的樹枝上,離那個奇怪的物體仍然有一些距離。下面有人喊著「小心呀」,也有人喊「加油、頂住呀」,大家在心情上好像正在對付逃亡中的猛獸。事實上,他們並不知道他們面對的是什麼。
    「嘿嘿。」攀爬在樹上的男人對著上面發出聲音,但那聲音聽起來是沒有意義的。然後,他慢慢的舉起手杖,戳著上面的奇怪物體。
    「怎麼樣了?」在下面的人問。
    「唔,我再往下推推看。」他叫道。在下面的眾人因為沒有更好的主意,所以都抬頭看著樹上那男人高舉的右手。「啊!」樹上的男人突然大聲叫出來。
    於是下面的眾人紛紛擾擾起來。那個奇怪的物體從原本的樹枝上滑下來,但是很快的又被下面的枝葉托住,而且還稍微往上反彈了一下。那個物體並非就此停住,它馬上又往下滑,這樣的情形反覆了幾次,讓眾人的神經緊繃到無法呼吸的狀態。在無聲的緊張氣氛中,那個東西終於掉到地面上,發出「咚」的聲響。那東西掉到地面時,曾經彈跳了一下,很快就完全靜止不動了。
    大家幾乎是同時跑向那個物體,並且在離那個東西有點距離的地方,圍成一個圈圈。琳達也往那個物體跑過去,並且不忘自己職責地拿著手電筒,照著那個物體。
    「是狗!」有人說。那是一隻黑色的長毛獅子狗,體型相當大,黑色的卷毛上還有光澤。
    「佩琪的?——」有個女人說,她旁邊的男人則轉頭看著她的臉。
    「是佩琪的狗嗎?……」琳達在我身邊自言自語,所有在場的人立刻把目光全投注在她身上。接著她就大聲尖叫,那聲音讓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男人們大聲說著話,他們的說話聲裡夾雜著女人尖細高亢的聲音。大家慢慢知道這個物體是什麼了,可是激動而高亢的叫聲,卻持續不斷的出現。女人們害怕地尖叫著,都轉身背對著那個物體,有男伴在身旁的女人,更把臉躲入男伴的外套裡。女人中只有琳達停止尖叫,但她卻哭喊著:「波妮!波妮!」
    我根本無法理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不知道「波妮」怎麼了。旁邊的一個男人從琳達的手中拿走手電筒,想去確認那個物體到底是什麼東西。看來他也和我一樣,不清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他走到非常靠近物體的地方,然後用手中的手電筒來回照著黑色、蜷曲的物體,及物體最上方的黑色毛團。兩者的毛明顯的不太一樣。物體前端的毛雖然也有捲曲,卻不是太卷,而且是黑褐色的,和物體本身黑色而有光澤的毛不一樣。這樣的畫面讓我覺得很不安,覺得好像發生什麼可怕的事情了。可是,我依然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男人慢慢的移動腳步,繞到那個物體的另一面。在場的其他人也像他一樣走到物體的另一面,連我也不例外,好像不那樣的話,就無法瞭解那是什麼東西。繞過去另一邊後,男人仍用手電筒照著那個一動也不動的物體。
    我不自覺地退後一步,還差一點就驚叫出聲,那是一張女人的臉。蒼白的臉上,眼瞼微張。很明顯的,那絕對是一張人類的臉。我覺得很可怕,酒也因此醒了。
    「波妮……」男人說。顯然他認識那張臉,而我,也認識那張臉。
    那張蒼白臉孔的主人,正是波妮·貝尼。此時她空洞的眼神,正看著鼻子前方的地面。可是,現在在這裡的只有她的頭部,與她的頭部連在一起的,則是一隻黑狗的身體。
    2
    在因為這個異常現象而趕來的村公所職員指示下,我們這些在刺葉桂花樹下看熱鬧的人,都得暫時待在亞文酒館裡,等待鄰鎮葛利夏警局的人來調查。把我趕進酒館,絕對是錯誤的行為。在看到這麼可怕的情景後,誰都會想喝一杯,所以我就毫不猶豫地喝了好幾杯。
    說是鄰鎮,其實也不是多遠的地方,那是只要大聲喊,就聽得到的距離,所以我以為調查的警官很快就會來了,村公所的人才把我們都聚集在酒館裡。但是,葛利夏的警官大概也出去看極光了,他們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現身酒館。警官到底是多久才到的呢?當時一瓶酒已經遊走完我體內的全部器官了,所以我的心情變得相當好。
    迪蒙西和葛利夏的規模差別不大,不過,葛利夏有一、兩棟鋼筋建築,羊的數目則相對的比較少,也有駐地警局。
    那東西的樣子實在可怕,所以已經用防水布蓋起來了。琳達一直坐在我旁邊哭泣,但是,她應該不是很清楚自己為什麼要哭吧!波妮到底怎麼了?那真的是波妮嗎?她好像已經變成另一種生物了。那個物體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會被掛在那麼高的樹枝上呢?還有——為什麼會發生在出現極光的夜晚呢?
    我很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琳達應該也和我一樣想知道吧!可是我們無法知道,因為我雖然很想去掀開那塊防水布,卻鼓不起那樣的勇氣,所以無法再看那物體一眼,也就無法確認那到底是什麼了。波妮·貝尼以前經常會突然打開在我背後的店門,然後進入酒館裡,漫不經心地問:「大家怎麼這麼安靜呀?」她偶爾會幫琳達炒熱酒館裡的氣氛。
    琳達和波妮,是如同知己的好友,她們雖不是青梅竹馬的玩伴,但在這個村裡交往至今,也有幾十年的時間了,尤其是最近這幾年,她們又因為工作上也在一起的關係,所以感情更加深厚。除了休假的日子外,波妮總是站在這間酒館的櫃檯裡,而大多數時間裡,琳達就站在她的旁邊。
    剛開始的時候,琳達和波妮對我的意義是一樣的,我也經常在酒館裡,隔著吧檯和波妮對坐。這村裡有許多老年人,大家都有點年紀了,基於同是天涯寂寞人的情境下,在酒館互吐心中的苦悶,很能拉近彼此的距離。但是我和波妮卻像林肯紀念館裡的林肯像與自由女神像一樣,一直保持著相當的距離。
    所以,我對波妮的意外並沒有很大的感慨。我也是有歲數的人了,不會像少女那樣多愁善感,而累積多年的人生經驗,也讓我成為與多愁善感無緣的男人。現在最適合我的東西,唯有酒瓶。
    因為我一直確信自己大概活不過明年了,所以波妮如果真的死了,我只會有「她比我還早死」的感慨。比較讓我耿耿於懷的,是波妮死時的狀況,波妮的那種死狀,好像遭受魔女附體,或被施了魔法一樣。
    我一面喝酒,一面想起剛才看到的東西。那樣的東西當然也讓我感到相當大的震撼,所以我很快就喝得爛醉如泥了。喝醉的時候,我的腦子裡經常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儘管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丹弗斯刺耳的聲音就在我耳邊,我也完全沒感覺。
    「又是你嗎?巴尼!」局長直接在我的頭上吼。「你也是目擊者嗎?」
    「啊?誰?」我說。我已經醉得幾乎張不開眼睛了,所以站在那裡的是警局的局長還是一頭大象,對我來說都一樣。
    「是的。我和巴尼都是目擊者。」琳達說。她的聲音有氣無力。「我們是近距離看到的。爬樹時用的樓梯,和照亮用的手電筒,都是我去拿來的。」
    「唉,真倒霉。」丹弗斯局長吼叫著說:「我本來想好好欣賞極光的,卻被一個莫名其妙的事件叫到這裡來,然後一來,就遇到連話都講不清楚的醉漢。」
    「啊,局長,是你嗎?」我終於醒了,便以討好的口氣說:「我還以為是從尼斯湖裡爬上來的怪物。」
    我的回答大概太令局長意外了,所以一時之間他只能瞪大眼睛看著我。
    「你還敢說別人,看看你自己那個笨拙的肚子,上面的肥油都要垂到地板上了。」他生氣地說。我摸摸自己的肚皮,確定自己的肚皮裡只有肉。我很少吃東西,說我的肚皮上有脂肪,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有老女人說過,極光出現的那一年,就是世界末日來到的時候。今天,竟然讓全英國第一醉漢,遇到這種怪事,看來世界真的要結束了!」局長不理會我的言論,他有模有樣地從胸前口袋裡掏出筆記本。
    「今晚是十月二十九日,還不到三十日……」丹弗斯局長一面嘟嘟囔囔地說著,一面在自己的筆記簿上記錄著,也不知在寫些什麼。他那粗笨的身體懶洋洋地坐在小凳子上,傲慢地命令我:「喂,醉漢,把你看到的事情都說出來。」
    「你也都看到了吧?」他那種審問犯人的口氣讓人很討厭,所以我也生氣了。「那就是一切。」
    「什麼!」
    「局長認為那是什麼呢?是狗身人面獸嗎?波妮被魔法附身了嗎?偉大的局長能告訴善良的老百姓,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嗎?」
    「喂,如果你今晚不想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裡睡覺,就老實一點回答我的問題。我才是問話的人!」
    丹弗斯局長抖動著他身上唯一值得驕傲的鬍子,大聲吼著。這男人一生氣,上嘴唇和鼻子間的肌肉,就會出現劇烈的運動,因此長在這部位上的鬍子,就像正在做體操的毛毛蟲般地蠕動。他的鬍子實在太有趣了,所以一看到他的鬍子,就會忘記他那張肥滋滋,令人討厭的臉。我是某一次爛醉如泥,倒在路上睡覺,而被拖進葛利夏警局時,偶然發現這一點的。至於今天晚上我要睡哪裡,那是我的自由。總之,我和琳達——其實是只有琳達一個人,便將剛才看到的情形,對局長說了一次。
    「唔,原本是在刺葉桂花樹上的呀!」聽完琳達的說明後,局長如此說。
    「是的。」琳達。
    「梯子拿來後,就有人把梯子靠在樹幹上,然後爬上去……」
    局長話沒說完,就沉默下來,好像在思考什麼事情。但是,我敢打賭,他只是在心裡重複自己剛才說過的話,腦子裡一點想法也沒有。
    「那麼,這位女性的名字是波妮嗎?」
    「是的。波妮·貝尼。」琳達說。
    「真的是波妮嗎?」
    「她的職業呢?」局長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卻提出問題。
    「她也在這裡工作。」
    「在這間酒館裡嗎?原來如此。那麼她多大了?」
    「你是問她幾歲了嗎?她六十一歲。」
    「有那麼老了嗎?」
    「這個村子裡都是老人,所以我們相對之下看起來比較年輕。」
    「反正醉漢的眼睛是看不到皺紋的。」巴格利非常小聲地說。「她的先生呢?」
    琳達搖搖頭。
    「她沒有結婚嗎?」
    「我想是的。」
    「她住在哪裡?」
    「布朗威路的出租公寓。」丹弗斯局長立刻把琳達說的話抄下來。這個地方沒幾條馬路,根本用不著這麼緊張地寫下來。
    「她一個人住嗎?」
    「不,她和室友芭芭拉·貝卡住在一起。不過,她說這是暫時的。」
    「那位芭芭拉·貝卡是怎樣的人?」
    「她在前面的夏洛茲餐廳工作。」
    「芭芭拉·貝卡沒有發生什麼事吧?」
    「我想是的。」
    「你說的夏洛茲餐廳,是沿著前面的凱斯魯路往前走的餐廳嗎?」
    「是的。」
    「波妮沒有和任何人結怨吧?」
    「哈!」我忍不住出聲,那是從鼻孔裡發出來的笑聲,結果當然吃了局長的白眼。
    「有個醉漢在旁邊,做什麼事都不順利。巴尼!」他氣得大叫:「你有什麼不滿嗎?」
    「倒也不是什麼不滿,只是,你問的問題和莎士比亞時代的警官一模一樣。如果波妮有和人結怨,那麼對方一定是魔女,才能把波妮變成狗,而且,就算警察來做調查,也查不什麼來的。」我說完後立刻保持沉默,因為丹弗斯局長一直在瞪我。
    「她沒有和人結怨。」琳達的聲音雖小,但很肯定。「她是個好人,大家都很喜歡她。」
    「波妮被掛在很高的樹枝上嗎?」局長把問題拉回來。以他的立場來說,他也不得不如此做,因為這個案子實在太奇怪了,讓人不知從何問起。只是這種口頭上的詢問,讓人覺得好像是小孩在玩警察遊戲。
    「你把梯子拿來後,那位勇敢的男士便沿著靠在樹幹上的梯子往上爬,並且用手杖戳那東西,讓它掉下來。這些事情進行中時,這個醉漢只在旁邊發呆、觀看。對吧?」
    「是的。」說了好幾次之後,局長才終於瞭解。
    「那個梯子現在在哪裡?」
    「現在嗎?現在靠在腳踏車停車場的牆壁上。」
    「腳踏車停車場?」
    「是的。那裡的腳踏車,是為了投宿在迪蒙西小旅館的旅客而放置的,有好幾輛。只有迪蒙西旅館有這項設備。」
    「投宿的旅客可以騎這些腳踏車在村子裡觀光嗎?」
    「這樣的村子有什麼好觀光的。」我說。
    「是的。」琳達回答丹弗斯局長的問話。
    「黃昏的時候,梯子在哪裡?」
    「一直都在同一個地方。」
    「利用梯子爬到樹上的人是誰?」
    「就是站在那裡的大德。大德·修梅克。」丹弗斯局長抬起肉包子般的肥胖下巴,懶洋洋地巡視後方。他那個樣子,很像剛從泥水中上岸,正要甩掉身上泥水的河馬。
    「嗯,我的屬下正在問他事情。總之,你們當時正在欣賞極光,所以抬頭看著天空的方向,因此就看到那個怪異的東西。對吧?巴尼。」
    「是呀,你沒有看到極光嗎?」
    「看到了,那是數十年難得一見的極光。如果沒有這討厭的事情,我就可以更舒服地欣賞這次的極光了。」
    「現在你已經問完話,可以好好的出去欣賞了。」
    「可惜極光已經結束,看不到了。」
    「那麼,輪到你回答我了。巴格利,那是什麼?」我說。
    「巴尼,不要用這種親密的語氣跟我說話,我們沒那麼熟。」局長生氣了。
    「我一點也沒有把你當成熟朋友。我不喜歡胖子。」局長臉上的贅肉顫動,身體也抖動起來。
    「目前還說不出個所以然。而且,就算我瞭解到什麼,也不會對你這個醉鬼說。」我冷笑了一聲。既然如此,那我說話的時候,也用不著客氣了。「既然你和我們一樣一無所知,那你擺什麼臭架子。」說完這句話,我的頭突然沉重起來,忍不住把頭靠在吧檯上。醉意來的時候,頭就重得受不了。
    「你講話很傲慢唷!曼克法朗先生。」局長不客氣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然後說:「你好像很了不起嘛!我怎麼從來都不知道呢?」
    我只輕輕哼了一聲,不想說話。
    「巴尼,自從你來到這裡後,這地方就一件好事也沒發生過。先是一個奇怪的流浪漢到了這裡,每天佔據著酒吧的吧檯,喝著最便宜的酒,還吹噓自己是作家。本來以為他是來酒吧追女人的,結果卻因為喝太多而吐血昏倒,被救護車送到尹凡梅斯皇家醫院。然而這個傢伙實在不知好歹,到了醫院也不安分,還招惹了醫院的護士,終於被醫院轟了出來,他只好回到這村子裡。村裡來了個這樣的醉漢已經夠倒霉了,沒想到村子出現數十年難得一見的極光現象的同一天裡,竟然發生了可怕的命案,搞得世界末日好像就要降臨了。真是可惡!」
    「丹弗斯局長,你講的話太難聽了,這不是紳士該有的態度。」我說。
    「如果是從前,被認定是魔女的人,會被處以火刑,被判定是傻瓜或醉漢的人,則因為無藥可醫,只好任由他去。可是這裡卻有拘留所可以管制醉漢。對你而言,這裡已經不好玩了,你一定想回去倫敦的拘留所吧?」
    「局長大人,你說的話裡錯誤很多啊。」我要開始反擊了。
    「哪裡錯了?」
    「像你這樣的警察,怎麼捉得到犯人呢?先說你的第一個錯,我不是作家,我是詩人。我是繼奧登5之後最有才華的詩人。」
    譯注5:W.H.Auden,出生於英國的美國詩人、劇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來。」局長說:「可是,那是誰給你的封號?」
    我不理會他的冷嘲熱諷,繼續說:「再說你的第二錯。我確實因為喝酒而吐血了。」
    「你還記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長冷笑地說。
    「我是想忘記胃出血的疼痛,才會在那裡喝白蘭地的。而且,我並沒有喝過量。」
    「你的行為就像心臟被刺中即將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醫生說的。他說:巴尼,你要喝酒的話,就喝葡萄酒。自從被醫生那麼說過後,我就只喝葡萄釀造的酒。」
    我極力為自己辯護。喝得爛醉如泥的時候,喝的是葡萄酒還是威士忌,其實都是同樣的醉臉。既然醫生說喝葡萄酒,我就開開心心的喝葡萄酒。不過,喝葡萄酒有點麻煩,那就是不知道極限在哪裡,往往是站起來要走路時,才發現自己醉了。
    「至於第三個錯——」
    「還有呀?」局長有點不安的樣子。
    「我可以向上帝發誓,我絕對沒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醫院的護士。那是出了一點小麻煩。」
    「哦?是怎麼樣的麻煩?」局長立刻擺出笑臉問。
    「我不想說那件事。」我說。我沒有告訴他的義務。
    「別這樣。你說吧!」局長用非常溫和的語氣說:「否則世上的人都會以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醫院護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說出真相,我絕對是最理想的聽眾。」
    「我要對誰說,我自己會決定。」我說。這是我的原則。別人對我的評價到底有多壞,我一點也不在乎。
    「護士們老是抱怨我把床邊的護欄放下來。可是我放下床的護欄,當然是有原因的。因為有護欄的話,我就沒有辦法很快地上廁所。我不想吐血的時候,把床給弄得血跡斑斑。」我說。
    「嗯,說得也是。巴尼。」局長以溫柔的聲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時候,我總是像從床上滾下來似地爬進廁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個護士拿來一個馬桶,對我說:想吐血的時候,就吐在這裡好了。她還說:大便的時候也大在這裡。開什麼玩笑呀!住進醫院以後,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無法從屁股排泄出任何東西。」
    說這些話的時候,我的怒意又回來了。肚子裡有酒精成分的時候,人很容易生氣。在倫敦時,我也是這樣。在那些護士的眼中,醉漢是沒有病的,她們認為喝醉的人,是一種自甘墮落的動物。
    「巴尼,的確是你說的那樣。」局長如此說。他的這句話讓我心情好起來。
    「有一次,我真的來不及進廁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後,我全身無力,根本沒辦法爬回床上。然後護士來了,她乒乒乓乓的進入病房,一面把我從地上抓起來,嘴裡一面不停咒罵我是病豬,還罵:每次都要為你這種笨蛋浪費時間,真是受不了。還一直吼著: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麼用的,沒有看到這裡的馬桶嗎?叫你不要把床邊的護欄放下來,你老是不聽,從沒有見過像你這麼笨的人。」
    「那樣呀!」局長要笑不笑的,看他那個樣子,好像正極力忍耐,不讓自己笑出來。我因為完全沉溺在當時的氣氛中,又因為酒醉的關係,並沒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麼你有沒有反駁?一定也回嘴了吧?」
    「當然。」我幾乎是用吼的。
    「你說了什麼?」
    「你的裙子下面才髒呢!你是剛從倫敦妓院下班,才來醫院上班的吧!」局長縮著背,一直忍著的笑聲終於爆出來。我繼續說:
    「我的話把那個護士氣死了。這就是整件事的關鍵。結果她用力抓住我的頭髮,又揮手打我的左臉頰。我疼痛得幾乎失去意識。可是,即使是那樣,她仍然不罷手,還拿起不銹鋼的盆子,猛敲我的頭。」
    「啊!」一直在旁邊聽的琳達,終於驚訝得發出聲音。「太過分了。」
    「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遭受那樣的侮辱。她還一直喊著:把你說的話收回去!收回去!」
    「這實在太……」琳達好像為了我而掉眼淚了。
    「於是醫院裡鬧哄哄的,醫生們也都跑來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同病房的病人們也抱怨連連。」
    「他們說了什麼抱怨的話?」
    「吵死了。」
    「嗯!」
    「因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塗了,所以就說:對不起,吵到大家了。說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憐。幸好現在已經離開那個地獄了。」琳達說。
    「那裡真的是地獄,比倫敦的流浪漢拘留所還可怕。在那裡都是一些頭腦有問題的人,有因為妄想症而被帶去那裡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傢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氣,還有像瘋子一樣的人。有人因為賭馬而輸掉全部的財產,也有人被騙而想不開,更有公司倒閉的年輕老闆。一整天都在生氣的人,就是這個年輕老闆。有一次我在廁所遇到他,他正好抱著馬桶在吐,看到我進去後,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個傢伙的大便,上完廁所不沖水就走了,那種傢伙應該把他吊死,那種傢伙做什麼事都做不好,那種傢伙沒有女人愛,只會殺人。」
    「於是我就對他說:我認識一個喜歡大便的人,你也快點變成他那樣吧!」聽到這裡,丹弗斯局長突然站起來,踢翻椅子。「無聊!我是來處理命案的,不是來聽這些瘋話的。」局長的鼻頭冒汗,很氣憤地說。「你寫的到底是什麼詩?大便詩嗎?」
    於是我就說:「是你要問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離開這個村子。」局長豎起一根手指頭說:「在這個案子得到解決,找出兇手以前,你絕對不可以離開這個村子,知道嗎?絕對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裡的女人們唾棄,拿著『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滾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遊行,你也不可以離開。知道了嗎?」大聲吼完後,這個鄉下警局的局長轉動他那彷彿海象般的軀體,終於離開我們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電話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這個公所的一樓,是像教會的教堂一樣的廳堂,平日是解決村民糾紛,或大家表決重要事情的集會場所。今天村子裡的人都被叫到這裡來了。因為這個村子的人口本來就少,所以是全體到齊了,只有小孩和動物沒有到場。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葉桂花樹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約有二十個人。在場的總人數,大概有一百人,這個會場裡的木頭椅子,全被坐滿了,會場裡氣氛顯得很嚴肅。琳達也出現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沒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們好像把這裡當成警察的臨時辦公室。一看到我進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長便傲慢地揮動右手,指著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種即使上教堂做彌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會選擇最後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會他的手勢,卻發現大家轉頭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現在反抗他,或許在他的影響下,我會被眾人認定是兇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飯以前就出門,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帶著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聲音說著。他旁邊的椅子上,坐著一位面生的男人;這個人好像是外國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聽到巴格利說:
    「警方的個別問話已經結束了。目前我們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貝尼,今年六十一歲。關於受害者,各位如果還知道什麼事情,請舉手發言,告訴我們。」
    巴格利說完,便「砰」地一聲坐下來,身體懶洋洋地向後靠,讓龐大的背部倚著掛著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說:「什麼事都可以說,例如知道波妮和誰結過怨、曾經和鄰村的誰吵過架等等都可以說。請大家踴躍發言。」
    「慢著,巴格利。」我有點受不了地說。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長。」巴格利吼道。
    「局長現在是在做調查嗎?」聽到我這麼問,巴格利咂咂嘴,顯得很不愉快。
    「當然是我在做調查。總不會是你在做調查吧?巴尼。」
    「有這麼愚蠢的調查方式嗎?『那是波妮,大家有什麼意見?』就這樣嗎?」
    「沒錯。你有什麼不滿嗎?」局長說。
    「從沒有聽過這麼隨便的調查行為。好吧,那你說,我們會知道什麼事?」
    「有沒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聽說過波妮曾經被誰威脅過、或知道她曾經抱怨過她可能會有危險、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經聽她訴說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還有,她有沒有向人借過大錢呢?說什麼都可以。」如果辦的是小偷偷東西之類的案子,這種不負責的調查態度也就算了。但是,這可是人命關天的案子,而且命案裡還充滿許多奇怪的事情,他這樣漫不經心的態度,可以嗎?
    「這和被偷走一隻羊那種案子不一樣喔。」我這句話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著我,所以我改變了話題。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說過話。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別好,她說她妹妹的兒子進入很好的大學就讀了。當時在酒館裡的人都對她表示祝福。琳達,我說的對不對?」我大聲說,徵求坐在某個位子上的琳達的附議。
    「是的。」是琳達的聲音。沒有看到她的臉,但是聽到她的聲音了。接著廳堂裡此起彼落地響起表示同意的嘈雜聲。應該都是當天晚上也有去酒館的人。
    「她沒有和人結怨嗎?」
    丹弗斯問琳達。我替她回答:「波妮是個好脾氣的女人,個性開朗,每個人都喜歡她。」
    「巴尼,我沒有問你。」巴格利口氣嚴厲地說。「酒精中毒的醉漢所說的話,可以當作證詞嗎?我會好好求證你說的話。戈登,你對剛才巴尼所說的話,有沒有意見?」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學校裡的老師一樣,指著眼前的一個人問。
    「我也那麼認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說。我實在很不想說,這個戈登也是酒館裡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與我差不多。
    「波妮沒有和任何人結怨。」
    這不是巴格利喜歡的答案,所以他換一個人問:「關於錢的方面呢?亞文,她有向人借錢,或借錢給誰嗎?」
    「沒有。完全沒有這些事情。」「亞文酒館」的老闆,亞文·瓦沙曼如此保證。
    「唔。那麼,最近有什麼形跡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嗎?有沒有人看到?」對於這個問題,大家的答案都是搖頭。這個村子很小,若有什麼可疑的外人來到這裡,一定會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沒有看到什麼可疑的人。
    「巴格利,她到底是何時死的?」我問。但巴格利沒有馬上回答我,他像個點頭娃娃一樣,頭毫無意義地在脖子上擺動。過了一會兒,他似乎是無法堅持下去,才開口說:「我想是昨天晚上。」
    「你想的?不是推斷出來的死亡時間嗎?」巴格利的表情愈來愈可怕——
    「這個人很清楚嘛!」坐在丹弗斯旁邊的外國人首次開口說話。他的聲音很大,語調像美國佬,說話的聲音顯得很有精神。
    「因為沒有身體,無法對胃做檢查,因此無法推斷死亡時間。不過從發現的時間點來推論,她應該是被發現前的三小時被掛在樹上的,所以死亡的時間或許是晚上快要八點的時候。從死者眼睛的水晶體乾燥的程度,大約可以瞭解到這些。」
    這是調查命案進行中才會有的開朗聲音;真像美國脫口秀節目的主持人。我仔細地看了這個人的臉後,才想起來好像曾經在哪裡見過他。想了好一陣子,終於想到了,是昨天晚上站在我旁邊,對我說極光和日光燈的原理相同的那個男人。
    「巴格利,這個人是誰?」我問。
    「你遲到,所以錯過我們的介紹了。這位是瑞典烏普薩拉大學醫學院的御手洗教授,他正好來這裡辦事,所以我們請他協助我們調查這個案子。他認識很多蘇格蘭場的人,也很受大家推崇,曾經破解許多困難的案子,是世界性的名人。他的專長雖然是腦部科學,但也精通法醫學。」巴格利說明道。「還有,坐在後面的,是我們局裡的年輕刑警,湯姆·格蘭西斯。」
    「噢,原來是業餘的福爾摩斯。」我從來沒有被阿諛奉承的經驗,所以對那位備受奉承的教授,多少有些抗拒感,才會帶著挖苦的口氣那麼說。那位叫什麼教授的男人瘦瘦高高的,看起來相當年輕。
    「他是大學的教授,是腦部的專家,又是名偵探,真了不起。」
    「巴尼,要不要請他幫你檢查一下你的腦袋?」
    巴格利的話很無聊,可是在座的許多人都因此而笑了。這讓我吃驚,也讓我生氣。
    「從瑞典來的教授嗎?我聽懂教授對極光的解釋了,但是教授也能解釋清楚這次的事件給我聽嗎?為什麼會發生那樣的事情呢?是哪裡來的傢伙做的呢?」我說。
    「現在我所能說明的事情非常有限。」教授仍以開朗的語氣說。「因為掌握的線索太少了。」
    是這樣嗎?我心裡想。可是專家不就是即使只有有限的線索,也可以說出一套大道理的人嗎?
    「是腦筋有問題的人幹的嗎?」
    「嗯,這樣說也可以吧!總之,這是超乎常理的犯罪行為。」教授說。
    「巴尼,這個人肯定比你瘋狂。」局長又在挖我的瘡疤。然而難以置信的是,其他人竟然因為他的無聊笑話而頻頻點頭。
    「你是前天晚上幾點見到波妮的?」
    「我幹嘛要看時間!」我說。
    「說的也是。就算看了,也是看不懂吧!我真笨,竟然問醉漢這種問題。」
    「她下班的時間是午夜十二點。」亞文·瓦沙曼替我回答。「二十八日那一天,她和平常一樣,也是十二點時下班回家。」
    「她都是走路回家的嗎?」
    「是的。」
    「芭芭拉·貝卡小姐。」
    巴格利出聲叫波妮的室友。
    「二十九日那天你有看到她嗎?」
    「我整天都沒有看到她。因為那天我要上班,一早就出門了,所以一直沒有看到她。」
    「前天呢?」
    「前天也沒有見到她。最近我常待在辦公室,並不常見到波妮。」
    「有誰知道波妮二十九日那天的行蹤?」巴格利大聲問,但是全場無人回答。
    「波妮那天大概和平日一樣,待在屋子裡看書,或看撞球的節目吧。她總是自己做飯吃,上班的時間到了,才會出門,走路去『亞文酒館』上班。」
    「她與男性的關係如何?」巴格利問得很直接。芭芭拉立刻說:「據我所知,她沒有男朋友。」
    「我這樣問,並不是在窺探她的私生活,而是為了逮捕殺害她的兇手。關於這一點,你們有誰能提供情報嗎?」巴格利說,但還是無人作聲。
    「好吧。如果有人知道,等一下再悄悄告訴我也可以。」
    「局長,波妮真的沒有男朋友。我和她是同事,我們的感情很好,她有什麼心事都會告訴我的。我知道她真的沒有男朋友。」琳達說。
    「那麼,平常她做什麼消遣?」巴格利說。女人到了六十歲,沒有男朋友倒是正常的情形,不過,任何事都有例外。
    「她愛喝酒嗎?」巴格利說這句話的時候,瞄了我一眼。
    「她也會喝酒喝到吐血嗎?」
    「她喜歡庭園裡的玫瑰,偶爾會和女性朋友聚會聊天。」琳達回應巴格利的問話。
    「聚會時,她的表現如何?」巴格利巡視著眾人。他是在問:有哪些人會和波妮聚會?
    「她的表現一直都很正常。」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說道。「我也常和波妮聚會。」
    巴格利沉默了一下,然後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柯妮·達文生。」
    「職業呢?」
    「我以前是小學老師,現在已退休了。」柯妮繼續說:「她如果有煩惱,我們都看得出來。」
    「我也這麼認為。」琳達也這麼說。然後巴格利便以陰沉的聲音說:「既然她是這麼單純的女性,為什麼還會被人那樣殺死呢?」他雙手抱胸,眼睛看著地面。
    「真的沒有和人結怨嗎?」他抬起頭,非常不死心地再問一次。我也抬頭看著在場的人,發現眾人都輕輕的搖了搖頭。
    「局長,她會不會被搶了?」有人這麼問。
    「見不到她的身體,誰知道她發生了什麼事。」局長很簡慢地回答。
    「她的房間很整齊,沒有東西被偷,錢也都還在。」這麼說來,她被殺害的現場應該不是她自己的房間。
    「巴格利,波妮到底是不是被殺死的?」我問。
    「當然是。」巴格利很不耐煩地回答我。
    「她的死因呢?」
    「沒有身體,所以無法判斷。」那位瑞典來的教授說。
    「被殺害的現場在哪裡?」
    「不知道!」說這句話的人是巴格利。
    「這是惡魔干的,」不知是誰說了這句話,聲音聽起來有點老。
    「是惡魔干的!惡魔甦醒了!」
    但是,巴格利當然不會如此認為,只會把這種看法當成蠢話。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呀!」我焦躁地說了。為什麼沒有人要討論我想知道的事情呢?
    「各位,你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波妮的頭會和長毛獅子狗的身體接在一起呢?」
    「波妮的頭好像是被一股凶暴的力量,硬從身體上撕扯下來的。」御手洗教授若無其事地說著,但是大家卻聞言嘩然。
    「就像擁有怪力的巨人一手抓頭,一手抓身體,然後用力撕開那樣,所以傷口的切面非常不整齊。那種傷口不像是刀刃切砍出來的。」廳堂裡響起一陣陣忍不住作嘔的呻吟聲。
    「果然是惡魔干的。」剛才的那位老者說。
    「不要談論惡魔。」巴格利不愉快地說。
    「教授,請繼續說。」
    「長毛獅子狗的情況也一樣。還有,不管是狗還是人,他們的食道都被插入木棍,藉此將人與狗串在一起。如果沒有相當的力氣,辦不到這點。」大家屏息聽著教授的解說。
    「一定是惡魔,只有惡魔才做得出那種事。」又是那個老人說。
    「貝卡女士,那只黑色的長毛獅子狗,是波妮的狗嗎?」巴格利問。於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到被問者的身上。被問者搖搖頭,說:「不是。」
    「那麼是誰的……」大家的視線一起移動,看向一個人。顯然大家都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是我的。」一位面貌姣好的成熟女子在大家的視線下回答。
    「你叫什麼名字?」
    「佩琪·卡達,我在凱思魯路開店做生意。」
    擁有一頭金髮的佩琪·卡達,在眾人中顯得相當醒目。雖然她應該也是六十幾歲的人了,但看起來卻只有四十幾歲的樣子。
    「你開什麼店?」
    「珠寶店、進口服飾店、餐廳等,經營的範圍相當廣泛。」佩琪回答。她經營的店都是村裡最高級的店,她也是村裡最有錢的人。她是寡婦,那些店面和金錢,據說都是她丈夫的遺產。除了上面說的那些店外,她還有幾家出租用品的店。她不僅是村裡最有錢的人,或許也是村裡最漂亮的女人。
    那只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名叫鄧恩,是佩琪的寵物,全村的人都知道。愛犬被殺了,她內心的悲痛,應該不亞於波妮的朋友們。
    「那隻狗叫什麼名字?」
    「鄧恩。」
    「鄧恩死亡的時間推斷是前天晚上。」教授說。
    「你的狗是什麼時候不見的?」巴格利問。
    「大概也是那個時間。」佩琪回答。
    「狗的情況怎麼樣?」
    「不是被毒殺的。」教授先是這麼說。然後接著又說:「它沒有被注射毒劑,也沒有被溺斃或勒死,更不是因為身體衰弱而死的。」
    「那麼,它是怎麼死的?」巴格利問。
    「頭部遭受槍擊或毆打致死的吧。」
    「啊……」佩琪發出哀痛的歎息聲,眾人也議論紛紛。
    「因為狗的頭部不見了,所以無法斷定確切的死因。如果可以找到狗的頭,就能確定了。」
    「到底是誰?……為什麼要那麼做?」佩琪有氣無力地說。
    「你有和人結怨嗎?」巴格利單刀直入地發問。
    稍微沉默了一會兒後,佩琪才說:「我不覺得我有和人結怨。」
    村人也同意她說的話,接二連三地點頭。
    「而且還被縫合起來。」教授說。
    「什麼被縫合起來?」
    「波妮的頭和鄧恩的身體,被針和線緊密地縫合、連接在一起。縫合的部位是脖子這一圈。」教授指著自己的脖子,並且用手指頭輕輕繞了一圈。大家都被他這番話嚇得說不出話。巴格利歎了一口氣後,才說:「太混蛋了。」
    「有必要那麼做嗎?」我也說了。
    「所以我才會一直問波妮是否有和人結怨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仇恨,為什麼要做這麼可怕的事情?不是嗎?一定有什麼怨恨吧!」
    「唔。」我也不得不點頭同意這個看法了。
    「一定不是什麼不愉快的小事,而是就算殺死也無法釋懷的深刻怨恨。如果不是這樣,就很難解釋這種情形。所以說,各位如果知道什麼事情,請一定要告訴我。」
    但是,巴格利即使這麼說了,大家仍然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他再說:「這個村裡的人,彼此都像親戚一樣熟悉,都是從年輕時就認識的朋友,不僅知道彼此的性情,連彼此家裡的事也知道一些,所以你們一定知道什麼。」
    巴格利開始演講,可是仍然無人出聲。「貝卡女士、琳達,你們想到什麼了嗎?」但是,這兩個人稍微猶豫之後,仍然搖了頭。
    「我非常瞭解波妮的事情,她喜歡吃的東西,她欣賞什麼樣的男人,我都知道。可是,我不知道她會和什麼人結怨,我認為她根本不可能和人結怨,而且朋友們一向都很喜歡她。」
    琳達說。芭芭拉點頭表示同意,並且說:「我也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物。如果問我最近有沒有看到什麼陌生人出入此地,我的答案就是那邊那位瑞典來的教授了。」
    聽到兩位女士的說法後,巴格利無可奈何地攤開雙手,表示投降了。就在這個時候,一陣好像要撼動村公所建築物的聲音突然響起,於是大家都抬頭看著天花板。那是有點像大地鳴動,也有點像物體爆炸的聲音。
    「怎麼了?」巴格利看著天花板問。
    「是冰雹。」坐在最後一排的人打開身面的門,稍微看了一下外面之後說:「下冰雹了。」
    「嗯。」巴格利輕哼一聲,好像在說「原來如此」,然後雙手交叉在胸前。尖銳刺耳的電話鈴聲,突然在這時響起。此時我才知道,原來巴格利他們已經把這裡當成這個案子的搜查本部,連電話都遷過來了。刑警湯姆跑去接電話。大概是冰雹打到屋頂的聲音實在太大了,所以他一手搗著耳朵,大聲說著電話。湯姆說了一會兒後,就把聽筒交給巴格利。巴格利一拿到聽筒,就大聲說著,他的聲音比湯姆還大。他說話的聲音愈來愈大,也愈來愈高亢,所以大家都靜了下來,豎起耳朵聽他到底說了什麼。可惜大家聽得最清楚的,仍然是冰雹打到屋頂的聲音。
    「什麼?」巴格利突然大喝一聲,然後就吼道:「知道了,我立刻過去。」
    他把聽筒交還湯姆,然後抓起椅背上的外套,一面笨拙地把手伸進袖子,一面說:「各位請回去吧!有人必須回去照顧店面吧?可以回去了。必要的時候,我會再和大家聯絡。還有,如果你們想到什麼,請務必和我聯絡,我大部分的時間都會在這裡。」
    「巴格利,等一下。如果你希望得到我們的協助,就請告訴我們剛才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我一這麼說,眾人都紛紛點頭表示同意。
    巴格利猶豫了。他像一頭找不到路回家的水獺,在原地來來回回走著。過了一陣子之後,他才抬起頭,說:「我不是不想告訴大家,我是擔心兇手就混在這裡的人群之中。」
    「我們這些人之中會有兇手嗎?」我立刻說:「如果那麼可惡的人就隱藏在我們這些人裡面,那麼一定還會發生事情。」
    「好吧!」巴格利很男子氣概地下定決心,眾人立刻安靜下來。外面下冰雹的聲音,此時也比較平靜了。
    「就算兇手現在就在這裡,我也只好說了,反正是隱瞞不了的事情。」
    「到底是什麼事?」
    「發現手臂了。」巴格利這麼一說,大家都嚇了一跳。
    「你說什麼?」
    「發現兩隻手臂了。」
    「在哪裡發現的?」亞文問。
    「在飛機裡面。」
    「什麼?」我一喊出這兩個字,就立刻發現自己喊的話,和剛才巴格利對著電話聽筒喊的話是一樣的。
    「飛機?在那裡的飛機?」
    「村外的葛利夏小機場裡的飛機。那個機場裡的某一架西斯納輕型飛機的座位上,有兩隻手臂。」
    「為什麼會放在那裡……」
    「誰知道!」巴格利沒好氣地說,他快快地扣著外套的扣子。
    「瘋子做事情需要理由嗎?」
    「如果我們在這裡等,你會告訴我們結果嗎?」我問。
    「好呀。有時間的人,愛等就等吧!總比去喝酒好。」巴格利一面吼叫,一面揚起腳步聲走出公所。那個瑞典來的教授跟著他去了,湯姆刑警則留了下來。
    我認為先去吃個午飯,再回來這裡就行了。因為如果有什麼狀況,巴格利一定會隨時和湯姆保持聯絡,所以只要待在這裡,一定可以獲得我想知道的訊息。
    4
    葛利夏機場位於離迪蒙西村約二十分鐘車程的地方。冰雹已經停了,但天空仍被烏雲籠罩,只有山邊的緩坡附近看得到白光。才剛過中午,天色就暗得如同黃昏。吹著微風,天氣很冷。
    離迪蒙西村最近的國際機場在尹凡梅斯,葛利夏機場是民間的非正式機場,所以這個機場的正式名稱為「葛利夏機場外飛機跑道」,但一般人還是以「葛利夏機場」來稱呼。
    巴格利站在飛機跑道南邊的中央,和機場的保養人員談話,他的另一個屬下約翰·霍金斯站在他旁邊。跑道的周圍停了好幾架CESSNA機,這些小飛機都被繩索固定在水泥地面上。
    「這些飛機一直都在這裡嗎?」巴格利問。
    「是的。」保養人員回答。
    「沒有放在飛機庫裡嗎?」
    「大型飛機會停放在飛機庫。但因為空間不夠,私人的CESSNA,都這樣停放在這條白線圍起來的空間裡。」
    「這個白色四方形的線裡嗎?」
    「是的。」
    「這樣斜放著?」
    「嗯,大家都是這個角度。」這些飛機很守規矩,都朝同一個方向,排列整齊地停放著。
    「下雨的時候也放在這裡嗎?」
    「是的。」
    巴格利露出有點不敢相信的表情。「這樣安全嗎?」
    「安全。這裡的保養措施做得很好,就算機體外部有些老舊,引擎也會保養換新,所以飛機不會有問題。不過,如果擔心飛機受損的話,可以在飛機上蓋保護罩。」
    「這架飛機也有保護罩嗎?」
    「有的。」
    「波妮的兩隻手臂是你發現的嗎?」
    「她的名字叫波妮?」
    「不錯。聽說那兩隻手臂是你發現的。」
    「嗯。這架飛機的主人說要使用飛機了,就叫我來做飛行前的保養,所以我就來到這裡,一掀開飛機上的保護罩,就看到座位上的人類手臂。」
    巴格利默默注視著這位飛機維修員,過了一會兒後才問:「看到這東西時,你很吃驚吧?」
    「看到第一眼時,我心想:這是人類的手臂嗎?那時的感覺當然很不舒服。」看起來他好像不太訝異。
    「不過,剛才聽到名字後,我真的被嚇到了。因為有名字,表示那真的是一個人的手臂。那個人——死了嗎?」
    「唔。」巴格利點頭,然後說:「死了。」不過,巴格利並沒有進一步說明屍體的情況。
    「為什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可怕的行為?……一定有很深的怨恨,才會對死人做這種事吧!」
    「飛機的門沒有鎖嗎?」巴格和問。
    「有鎖。但這個窗戶是開著的。」
    「這個窗戶是開著的?」
    「是的,是稍微開著的。就像這樣,有一個縫隙。」保養員把保護罩放在機翼上,實際操作給巴格利看。他舉起不銹鋼窗框的下端,再往自己的眼前拉,結果窗戶就出現了寬約二十公分左右的縫。因為窗戶上端有鉸鏈固定的關係,所以最多只能開到這麼大,不能完全打開。不過,這樣大小的縫,已經足夠把手臂塞進去了。
    「沒辦法再開大點嗎?」
    「不可能。」
    「這個窗戶不能上鎖嗎?」
    「可以上鎖。大概是機主忘了鎖吧。」
    「機主們常常忘東忘西的嗎?」
    「這該怎麼說呢……」維修員想了一下之後,才又說:「通常是不會忘記的。因為機主們也會提醒自己不要忘記例行檢查的事項,就像在自己家一樣,外出時一定會檢查門窗,關好門窗。可是,雖然有檢查,偶爾還是會出現疏忽的情形。」
    巴格利點頭,表示理解地說:「逐一檢查這裡的每一架飛機時,會發現某一架飛機的窗戶沒有完全關好……」
    「這是常有的情形。」
    保養員同意。此時,他們聽到御手洗教授的聲音:「這個飛機場周圍的鐵絲網,很容易被攀越吧?」因為有風,聲音的來源又有點遠,所以教授很大聲地說。
    「是吧。」保養員說。
    「既然誰都進得來,也就是說誰都有能力把兩隻手臂放進飛機裡。」
    走近之後,教授繼續說:「雖說這裡是機場,但是這裡一點也不像機場。因為這裡沒有監視系統,連警報裝置也沒有。」
    「因為這裡不是官方認可的機場,所以不能安裝那些設備。這裡連夜間照明也沒有,所以到了晚上就不能使用這個跑道了。」維修員說。
    「到了晚上,飛機就不能在這降落了?」
    「是的。」
    「那麼,如果白天時飛機從這裡起飛,在天上飛到天色變暗了,那該怎麼辦呢?」
    教授發問。維修員聳聳肩,說:「那就只好去尹凡梅斯降落了。」
    教授點頭表示瞭解。然後說:「放這兩隻手臂的人,也有可能去尹凡梅斯吧?」
    「那裡很難。因為那裡的警備比這裡森嚴多了。」維修員說。
    「可是,會用哪種凶殘的方式,硬生生將人的雙手撕扯下來的人,也有可能破壞鐵絲網進入機場,硬掀下飛機的門。」
    「那兩隻手臂是被撕扯下來的?」維修員問。
    「這個案子早晚會進法院裁決。為了避免給陪審團不必要的成見,希望你先不要對外透露你所看到的事情。」
    「我知道。」維修員答應了。又說:「那兩隻手臂的情形真令人難以相信。手臂真的是從肩膀的關節處扯下來的嗎?兇手為了什麼要那麼做呢?……法院真能判決這個案子嗎?」
    巴格利的表情變得痛苦起來。他輕輕搖搖頭,喃喃說著:
    「真是棘手啊。」
    「有風。」教授說:「遇到這樣起風的時候,管制塔會怎麼處理?」
    「應該不會讓這種飛機起飛吧!飛機是在風的上面飛行的。」
    「啊,對了,這種飛機叫什麼名字?」
    「西斯納182R。是美國制的。」
    「丹弗斯局長,我們要不要去葛利夏醫院?我想詳細看看那兩隻手臂。」
    教授說,局長點頭答應,然後對維修員說:「謝謝你。或許還會有問題請教你,到時候我會再打電話和你聯絡。」
    「知道了。如果有急事的話,可以打行動電話。」維修員說。
    「唔。」局長點頭,然後朝航站的方向走去。
    5
    「呃,巴尼,你還在呀?」從機場回來的巴格利劈頭說完這句話,才脫掉外套,並把外套掛在椅背上,然後才走到室內角落的暖爐邊,溫暖他那龐大的軀體。那位從瑞典來的教授並沒有跟他回來,跟著他回來的刑警也很快地走到暖爐邊取暖。外面真的很冷。
    在這個房間裡等待巴格利局長回來的人,除了我之外,還有佩琪·卡達,原本當老師的柯妮·達文生,酒吧的老闆亞文·瓦沙曼和琳達·史汪森;女性比男性多。她們都是和波妮有交情的老朋友,所以不僅關心波妮這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也希望能夠盡早找到殺害波妮的兇手。不過,她們現在聚集在這裡的原因,除了基於對好朋友的關心以外,這個命案似乎也讓她們感到人人自危,所以想從巴格利帶回來的訊息裡,獲得可以自衛的情報。
    「巴格利,真的找到波妮的兩隻手臂了嗎?」我代表大家,向巴格利海驢般的背部發問。
    「唔。」巴格利頭也不回,不厭煩似的隨便哼了一聲。
    「說呀!那東西現在在哪裡?」
    「巴尼,我要先警告你,你不要隨便對別人說這件事,因為我不想把尹凡梅斯的記者們吸引到這裡來。那兩隻手臂現在在葛利夏醫院,御手洗教授正在進行調查。」
    「什麼?巴格利!你不想讓媒體知道這個案子嗎?」我訝異地說。這麼大的案子,怎麼可以隱瞞呢?
    「我可沒有那麼說。剛才就有許多報社和電視公司的記者透過尹凡梅斯的警局,要求我公開和這個案子有關的情報、照片,並接受記者的發問。可是,我希望媒體能先整理好問題,再一起發問,到時我一定會知無不言,因此要求記者們給我們一點時間,現階段不要打擾我們的調查工作。剛開始的調查工作是最重要的,所以希望記者們不要胡亂抓到什麼證據就誇張報導,就算要報導,也要對受害者、嫌犯等等的名字做匿名處理。為了不在調查時受到媒體的干擾,現在就要盡量爭取時間。如果這個安靜的村子裡,突然湧進大批的記者和攝影機,一定會搞得雞飛狗跳,到時不僅我們無法好好的進行調查的工作,兇手恐怕也會趁亂逃走。」巴格利轉身離開暖爐邊,邊走邊對著我說。
    「這是那位教授的主意吧?」聽到我這麼說,巴格利張大了眼睛,說:「不錯。」
    「你好像什麼都要依賴他。」我一說完,巴格利馬上接口:「他是這方面的專家,經驗非常豐富,擁有數個博士學位,除了法醫學、腦部科學的專長外,他對司法與傳播學也很有研究。他說為了確保調查初期的品質,與不影響陪審制度,現在最好做匿名處理。我們不習慣處理這種案件,當然要借重他那樣的人才。」
    「如果你不怕英國的警察被嘲笑,那就儘管什麼事都請他幫忙吧!」我說。
    「哼!」巴格利哼一聲,大大的屁股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湯姆和約翰兩位刑警也找了椅子坐下來,他們坐的位置離巴格利有點距離。「曼克法朗先生,你好像對教授很有意見啊?」
    我沒有回答巴格利的譏諷。
    「教授的紀錄太耀眼了,他的紀錄不是獎狀就是徽章;不像你,你只有拘留所的紀錄。好了,各位女士,你們在等我嗎?卡達女士,你不是還要顧店嗎?」
    「發生了這樣的事,我哪有心情顧店。」她落寞地說。
    「確實是的,卡達女士。每個人都需要放鬆自己的時間,不過,也有人太放鬆自己,腦子裡只有酒。史汪森女士和瓦沙曼先生上班的時間是晚上.達文生女士已經退休了,難怪有時間在這裡等待。不過,這裡還有一位男士似乎不回去工作也沒有關係。」
    「巴格利。」我說。
    「啊,對了,你的工作就是喝酒吧?」
    「說點正經的事好嗎?你是警官吧?因為你是警官,我們才會在這裡等你。」
    「巴尼,我的工作很忙,沒有時間浪費在你身上。」巴格利的話讓我很不愉快。
    「巴格利,你真是個讓人討厭的人。」我說。
    「彼此彼此。」巴格利立刻說。
    「你何不把思考如何損人的時間,拿來好好思考波妮的案子?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委託給外國人,自己也該動動腦筋。」
    「哈哈哈哈!」巴格利抬起那個地球儀般的胖臉,很開心似的對著天花板大笑。然後說:
    「你有資格對別人說教嗎?巴尼,你應該先說說你自己。你才應該把思索如何挖苦別人的時間,拿來思考如何把自己從酒精中解救出來。」
    我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話說到這種地步,實在叫人無可奈何。看來,為了能繼續跟這個愛逞口舌之快的人說話,我只好老實一點了。「巴格利,我知道你很了不起。」
    「知道就好。」
    我無語幾秒鐘後,才開口:「總之,我們已經在這裡等你這麼久了,你就告訴我們一些吧。」
    「你想得可真美呀!巴尼,又不是我叫你們等的。好吧,為了讓你暫時離開酒精,我就告訴你們一些我們目前的調查進度。波妮的兩隻手臂,被人發現在距此約十哩的葛利夏機場的飛機座席上,那是一架182R型的西斯納。平常一直有罩子蓋著飛機,要不是有人要進行保養,波妮的手臂就不會被發現了。波妮的兩隻手像被撕開一樣,從肩膀上被扯了下來,手臂上沒有任何衣物碎片,完全裸露著。因為沒有血跡,所以應該是死後才被扯下來的。」
    「像被撕開一樣的扯下來?」我毛骨悚然的說。
    「是的,不是用刀刃切砍下來的。關節部分的圓形骨頭完全露出來了。」女士們不禁發出害怕的驚歎聲。
    「到底是怎麼撕扯的呢?」
    「誰知道!」
    「還有,波妮的手臂為什麼會在那個地方呢?……為什麼要把手臂放在距離頭部十哩的地方呢?」
    「用腦袋想呀!巴尼,用你自己的腦袋想。」巴格利說。
    「那個飛機場有人看到兇手嗎?」柯妮·達文生問。
    「沒有人。因為那裡不是正式機場,而且後面就是一大片空地,任何人都可隨便出入。那裡沒有警報器,也沒有監視攝影機。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對方進入飛機場的時間是黑夜,因為白天一定會被看到。白天時那個地方隨時都有人。」
    「兇手知道這點嗎?」佩琪問。
    「恐怕是知道的。」
    「那麼,兇手會是村裡的人嗎?瞭解機場情況的人……」
    我的話還沒有說完,巴格利就插嘴道:「巴尼,你也在這個村裡住很久了。你知道葛利夏機場並沒有監視攝影機吧?」
    我搖搖頭說:「不管住多久,不必知道的事情就是不會想要知道。不過,有這方面知識的人,不用住在這裡,只要看一眼就明白了。即使是從地球另一邊來的人也一樣。」
    「把手臂放入飛機裡的時間是昨天晚上嗎?」
    巴格利突然冒出這句話,我立刻警覺到自己剛才的失言。
    「波妮前天晚上還活著,所以可以將她的兩隻手臂放入飛機裡的時間,只有昨天晚上而已。」
    我不說話了。
    「等一下。」亞文開口說:「前天晚上十二點的時候,波妮離開我的酒館,然後回家。從那時候起,就再也沒有人看到她了。第二天早上她的室友也沒有看到她。或許她是在前天晚上的十二點到第二天早上之間被殺害,並且被撕下手臂,手臂很快就被放入飛機中的。」
    「唔,有此可能。」巴格利很快就說。「那位正在醫院的瑞典來的教授,大概可以從醫學上檢驗,推斷出手臂被撕扯下來的時間。」就在巴格利說這些話的時候,電話鈴聲響了。「看,電話來了。」這位葛利夏警局局長此時把雙手枕在腦後,有點得意的抬起胸膛。湯姆拿起電話,只講了一、兩句,就把聽筒遞給巴格利。
    「局長,是御手洗教授。」湯姆說。
    巴格利接過電話,懶洋洋地開口:「嗨,教授,我是巴格利,知道波妮的手臂被撕扯下來的時間了嗎?」巴格利問。但是五秒鐘後,他那海象般的巨大身軀竟然從椅子上彈了起來。他的表現讓我們呆住了。
    「你說什麼!」他叫道,我們也都豎起耳朵聽。
    「你說那不是波妮的手臂?」我們訝異得互相看著對方的臉。
    「那麼,那是誰的手?」這句話說得太衝動,巴格利立刻再說:「嗯,我不瞭解那樣的事,對不起。總之,我知道那不是波妮的手臂了。唔。血型和DNA都不一樣,而且手臂是在距離今二十個小時內被撕扯下來的。那麼,年齡呢?」
    巴格利沉默下來,靜聽對方說明了一陣子。
    「年齡和波妮差不多,白人女性。血型O,波妮的血型是B……不,教授,這樣就可以了。總之,那是別人。不過,我的頭痛並沒有消失。對了,手臂上有指紋嗎?沒有嗎?唔。知道了,辛苦你了。你累了吧?你住在迪蒙西小旅館,請回旅館休息吧。旅館的房間裡有電話吧?很好。如果有新的發展,我一定會立刻和你聯絡的,到時還要請你多多幫忙。」巴格利客氣地講完電話,然後就發起呆來,連聽筒都忘了放回去。因為他就像頭海驢標本一樣呆立著,他的屬下湯姆只好走過來,將電話聽筒從他的右手拿下來。事情進展似乎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那不是波妮的手臂嗎?」湯姆問他。
    「唔。」巴格利雖然如此回答,但他沒有點頭,而且從他的神情看來,他似乎還沒從心神不定中恢復過來。
    「那麼,是誰的手臂呢?」我問。然而因為局長還陷於心神不定的恍惚之中,根本沒有回答我的意思,他的屬下更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巴格利雙手抱胸,眼睛看著地板,一動也不動的樣子好像某個有名的銅像。過了好一會兒,他終於開口了:「總之,有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某個地方還有一個人被殺了。」
    這句話造成女性們心裡極大的恐慌。有人呼吸變得急促起來,有人卻屏息,好像不敢呼吸了。
    「到底又是誰死了……是這個村裡的人嗎?……」
    「會不會是菲伊……」柯妮小聲說著。「昨天一整天都沒看見她。」
    「菲伊?」巴格利問。「菲伊是誰?」
    「是波妮的朋友,她們偶爾會見面。」
    巴格利聽到這個回答,稍微思考之後又問:「那位女性的身體上可有什麼特徵?」
    「你是問手臂上嗎?」柯妮問。
    「是的。」巴格利回答。柯妮慢慢的搖搖頭,說:「手臂上沒有什麼特徵。若是身體的話,或許可以找到某些特徵。」
    「什麼特徵?」琳達發問。
    「我實在不願去想這種討厭的事。但是……」柯妮說:「菲伊不是常常煩惱妊娠紋的事情嗎?她的肚臍上有妊娠紋。」
    「嗯……」琳達同意似的點了頭。
    「菲伊……她姓什麼?」巴格利掏出記事簿,準備開始他的調查工作。
    「菲伊·艾馬森。結婚了嗎?」他一邊寫,一邊發問。
    「她離婚了。她好像說過她的孩子住在利物浦……她現在一人獨居。」
    「她幾歲了?」
    「菲伊六十二歲。」柯妮有點不好意思地說。
    「兇手的目標除了波妮外,還有波妮的朋友嗎?」巴格利合上記事簿,不自覺地喃喃自語。可是他很快就發現自己好像失言了,便立刻沉默下來。如果他的顧慮正確,那麼現場的三位女性,可能也會遇到相同的危險。「可惡,接下來還會怎麼樣呢……」
    巴格利這麼說著的時候,電話鈴聲又響了,神經已經非常緊繃的巴格利立刻跳了起來。想不到這個外表粗線條的男子,神經卻很敏銳。他把手伸出去,在湯姆說話之前,拿起了話筒。「喂,我是葛利夏警局的丹弗斯局長。是,是的。」
    平靜地講了幾句話後,他的聲音突然像一直找不到對象的公海驢在向最後一隻母海驢求愛一樣,以全身的力量發出吼聲。「消防車的上面?」他震動腹部的肉,叫出聲來。那聲音讓我們膽顫心驚。他的嘴巴一直張得大大的,我們幾個人的目光,也就一直看著他張開的大嘴。
    「在消防車的上面?可能是被分屍的屍體?是身體嗎?是人類的身體嗎?是女人的身體嗎?嗯,我們一定會去調查的。但是,為什麼會在消防車上面呢?啊,是的,確實是那樣。我會立刻過去看看。」
    巴格利把電話遞給湯姆,然後右手按著額頭,站住原地不動。看樣子:案情的發展果然很棘手,實在不是他這個鄉下警察能夠瞭解、處理得了的案子。
    「可惡!到底是哪來的傢伙幹的好事!」他氣憤地罵著兇手,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反擊。
    6
    「呃,巴尼,你也來了?那你就站在那兒等,絕對不可以進來。」巴格利對著我吼,然後和湯姆與御手洗教授打開柵欄,進入消防隊的庭院裡。
    迪蒙西的消防隊是磚造建築。敞開的長方形入口後面,停放著兩輛漆成紅色的大消防車。不過,這兩輛消防車都不是巴格利的目標。消防隊旁有個低矮的木柵欄,這道木柵欄後,是片相當寬闊的雜草地。有人在這塊雜草地上晾衣物,衣物的後方有輛老舊的消防車,車上的烤漆已經斑剝脫落,有些地方甚至已經生銹。巴格利他們快步往那輛消防車走去。
    約翰·霍金斯刑警被獨自留在柵門外,門外的地上照例貼著寫有「警戒線」字樣的黃色膠布。我是自己跑來的,巴格利當然不會用車子載我來這裡。剛才巴格利叫我們這些外行人回家去,然後就匆匆離開村公所大廳。我是和後來被警車送來的御手洗教授同時到達消防隊。
    自從剛才在門外偶遇後,巴格利不時以氣恨的眼神瞪我。因為不能叫我回去,只好讓我在柵欄外等。不過,他心裡其實一點也不希望我站在這裡等吧!等一下調查工作結束,出來之後,他一定會對我說出什麼讓我不愉快的話,並且想辦法把我趕走。
    外面雖然沒有風,但還是很冷。我抬頭看天空,異樣的烏雲低垂,籠罩了整片天空。很久沒看到這麼厚的烏雲了。雖然不能說詭異的天空是天地就要變色的預兆,但是這樣的天色至少預告了寒冬就要來臨的訊息,不安的感覺襲上心頭,我覺得這個世界好像即將發生什麼戲劇性的事件。或許在屍體旁看到這樣的天空,每一個生活在這天空下的人,都會有同樣的感覺吧!不在乎生命長短的我,都因此而覺得不安了,那些想要長命百歲的人,心裡一定更加不安吧!
    現在本是太陽高掛天空的午後時間,但此時陽光卻被厚厚的烏雲完全遮掩,大地陰沉沉的。站在消防隊前是看不到尼斯湖的,不過,此時卻可以看到從湖面飄散過來的淡淡水氣。消防隊後方的森林黑黝黝的,明明離天黑的時間還早,卻讓人覺得黑夜已經來臨。
    接連發生重大的命案。不過,今天這個命案帶來的震撼,似乎不如昨夜看極光時發現的命案。此刻大家都對接連發生命案的現象感到不解。然而因為命案本身有很多不合常理的情形,所以大家都直覺地判斷這是極難解決的案子。眼前我唯一清楚的,就是巴格利所率領的,包含他自己在內的三個鄉下刑警,絕對對付不了這次的事件;就算把那個瑞典來的幫手也算進去,集合他們四人之力,恐怕仍然束手無策。不知巴格利有何破案的計劃,總之,他若想破解這個案子,一定得更加努力才行。
    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對巴格利而言,這或許是幸運的吧?這裡是人口不多的鄉下地方,所以這個新的案子還沒被宣傳出去,消防隊四周也沒有看熱鬧的人,勉強說有的話,那也只有我一個。然而,這種情形對我而言就不是什麼令人高興的事了。因為沒有人可以在此安慰我現在的心情,我覺得害怕的時候,也只能獨自發抖。此時,我真想在酒吧裡喝酒,和可以談心的朋友胡說八道一番。剛才一起在村公所大廳裡的女性都回家了,亞文也回酒吧去了,只有我一人來到這裡。
    一個男人晃晃悠悠地從消防車背後走出來。他有一頭頗讓人注目的白髮,臉色相當蒼白。我好像看到救星一樣,趕緊走過去和他說話。
    「嗨,老兄,你是消防隊的人嗎?」我盡量讓自己的聲音和態度顯得開朗些。
    「是的。」他冷漠地回答我,一副不太想和人說話的樣子。我覺得他滿面熟的,因為這個村子不大,只要住在這裡的時間夠長,一定有機會看到住在這兒的每一個人。
    「放在後院的消防車上好像發現屍體了。」我問。他緩緩地點了頭。
    「我是巴尼·曼克法朗。你呢?」我說著,把手伸出去。
    「羅伯特·葛雷普利。」我們握了手。
    「我們以前在哪裡見過面吧?」我問。
    「嗯,在亞文酒館見過。」羅伯特說。從外表的樣子看來,他的年紀好像比我略小。
    「啊,我想起來了。我們這個小村子,最近發生不得了的命案了!」
    他的臉上一點笑意也沒有,左右擺動著頭,說:「確實是不得了命案,而且很恐怖。我們消防隊後院的消防車上,竟被人丟了一具屍體!真是前所未聞的事情。」
    「就像在消防隊放火一樣。」我說著就笑了。但是,羅伯特臉上一點笑意也沒有,我只好趕緊收回臉上的笑容。
    「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局長正在裡面進行調查,不過,我敢打賭,他現在一定像坐在電腦前的大猩猩,根本一籌莫展。」
    羅伯特點了一下頭,說:「我們這裡也有那樣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看來他是個不苟言笑的人,和他講笑話根本就是對牛彈琴。
    「那個後院是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的嗎?」我又改變話題。
    「是吧。不過誰也沒有想到竟然有人會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他點著頭說。
    「這事是第一次發生的吧?」
    「當然。我已經在這裡工作將近三十年,見過無數的火災,卻第一次看到那樣的屍體。那是一具不完整的屍體。」
    「你看過那具屍體了嗎?」
    羅伯特點頭。說:「我是因為法蘭克的大聲驚叫,而跑上停在後院的消防車的。結果就看到那個令人噁心的畫面。」他的臉色十分沉重。
    「那具屍體是女性嗎?」
    「是的。屍體身上穿著裙子,而且留著長髮。」
    「什麼,那具屍體有頭部嗎?」
    聽到我的問話,羅伯特驚訝地看著我,說:「是呀!屍體身上能沒有頭部嗎?」
    「不,不是這個意思。」
    「那具屍體好像正在作夢,眼睛翻白,像這樣……眼睛張得開開的。那是一個成年女性的屍體,可是身體卻像小孩一樣小。大概只有這麼大。」羅伯特張開雙手,表示一下屍體的長度。如他嘴巴所形容的,那確實是小孩子身高的長度。
    「只有那麼大嗎?」
    「是的。還有,屍體的形狀很古怪,也很恐怖。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這具屍體沒有手和腳,像個人球一樣。原本應該附著在軀體上的四肢,雙腳從大腿根部就不見了,雙手也是從肩膀就不見了,所以屍體的長度才會像小孩子。總之,那樣子真的很恐怖。你沒見過那樣的屍體吧?」
    「沒有。」我搖搖頭,然後接著問:「你是近距離看到那具屍體的嗎?」
    「我是上車去看的,車內的空間很小,所以距離確實相當近。」羅伯特又用手來表示距離。
    「還有……我覺得有股氣味。那是令人很不舒服,難以忍受的血和肉的臭味。」
    「後院的那輛消防車已經沒在使用了嗎?」
    「已經很久沒用了。不過有些小孩會跑來這裡,把那輛消防車當作船玩。」
    「孩子們看見那具屍體了嗎?」
    「沒有。幸好發現的人是法蘭克,否則一定會嚇壞孩子。開始的時候,法蘭克也只是看到裙子一角。如果他沒有看到那片裙角的話,或許到現在都還沒人發現那具屍體。誰想得到廢棄的消防車上,竟然會有那樣的東西呢?」
    「屍體周圍有血跡嗎?」
    羅伯特稍微思考之後,才搖頭,對我說:「沒有。」
    「屍體有其他特徵嗎?現場有凶器之類的物品嗎?有沒有留下什麼可疑的東西?」
    羅伯特又是搖頭。說:「什麼也沒有,廢棄的消防車上只有屍體。」
    「被害者是誰?有人認識她嗎?」
    「沒有。雖然覺得好像曾經在哪裡見過,但是並不認識她。我想她應該也是村裡的人吧。」
    「屍體為什麼會被放在消防隊呢?你想得到任何原因嗎?」
    羅伯特想了一下之後,又是搖頭。「我想不出任何原因。而且這個消防隊也沒人認識她。」
    「會不會是以隊上的某個人為目標,而進行的恐嚇行為?」
    羅伯特聞言輕笑一聲,說:「我覺得沒有這種可能性。我剛才說過了,這個消防隊裡沒人認識她呀!」
    「隊上的人員裡,有沒有人曾經和別人結仇?」
    「這裡是小小的鄉下消防單位,不會有那種事的。」
    「你知道波妮的事嗎?」我改變話題。
    「嗯。」
    「消防車上的屍體不是波妮吧?」
    「不是。」
    我一問完,就發現自己問了一個愚蠢的問題。先被發現的波妮,是只有頭部沒有身體的屍體,所以這個有頭部的屍體當然不會是波妮。「你知道菲伊·艾馬森這個女人嗎?」
    「菲伊·艾馬森?」
    「她的年紀大約六十歲,雖然有結婚生子,但她的孩子好像住在利物浦,而她則獨自住在位於凱斯魯路的房子裡。目前她好像是獨居。」
    聽完我說的這些話後,羅伯特仰頭望天,一副愣住的樣子。他不開口說話,只是一味沉默著,過了好一會兒,才喃喃自語地開口說:「她的丈夫是律師,他們已經離婚……」
    「嗯,恐怕是的。」我不知道她丈夫的職業,但知道她是個離婚的女人。
    「啊!天呀!沒錯,就是她。是菲伊沒錯。我想起來了,以前我還去過她在弗洛登路的家,和她見過面。是我太太帶我去的。竟然是菲伊!我怎麼一直沒有注意到呢?是她沒錯,只是樣子改變太多,所以我才一直沒有發現。」
    他好像受到了重大刺激,說完上述的話之後,又沉默了。看到他這個樣子,我猶豫起來,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再貿然發問。就在我也煩惱著該怎麼辦的時候,背後傳來腳步聲。巴格利出來了。
    「嗨,巴格利!」我回頭叫局長的名字。原本背對著我,正在和屬下湯姆說話的巴格利,緩慢而又厭煩地轉向我,說:
    「不管是什麼時候,只要聽到你的聲音,就讓我不舒服。你為什麼還在這裡?請你快回亞文酒館,坐在你的老位子上喝酒好嗎?」
    「你知道遇害者的名字了嗎?」
    「什麼遇害者?」
    「消防車上沒有手腳的女性。」
    「哼,對這種事你的消息特別靈通是嗎?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你只是想拿這些事情,拿來當作酒館裡的下酒菜,和一群醉鬼胡說八道吧?」
    「你還不知道吧?」
    「我很快就會知道了。」
    「要我告訴你嗎?」
    「你能告訴我什麼?」
    「死者是菲伊·艾馬森。是個離婚女子,前夫是律師。現在住在弗洛登路。」
    「你說的是真的嗎?」
    「嗯,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就跟我來。這位是羅伯特·葛雷普利,想起消防車上的屍體是菲伊·艾馬森的人就是他。羅伯特,這位是巴格利·丹弗斯局長,是葛利夏警局裡最可怕的人物,他有兩個屬下。這位局長人不壞,但是如果你愛喝酒,那你就得小心他了,你只是喝了一小瓶酒,就有可能被他逮捕,所有愛喝酒的人,都是他的敵人。這種警察愈來愈多的話,有一天蘇格蘭會變成頒布禁酒令的地方,然後偷偷摸摸釀假酒的人,反而會大發利市。」
    「巴尼,你能安靜一點嗎?葛雷普利先生,他說的對嗎?」巴格利走過來問羅伯特。
    「是的,沒錯。我也是剛剛才想到的,因為她的樣子改變太多了。」
    「你不會是被這個騙子誘導,才這麼說的吧?」
    「當然不是。」
    「好吧,等一下再說吧。湯姆,你立刻聯絡尹凡梅斯警局,請他們立刻派人來支援。人愈多愈好,並且要部署警戒範圍,也要出動警車四處巡邏。」
    我看湯姆拿出手機一面撥打,一面說:「巴格利,真是好主意。火車行駛的軌道,是不是也該去巡邏呢?」
    「我們的人手實在不足。這次的事件,可以說是迪蒙西有史以來最重大的案子,也是開膛手傑克以來最大的案子。」
    「我贊成你現在說的話。總之,一定要在遇害者再度出現之前,逮捕到兇手吧?」
    「要嚴密控管村子的四周,湖的那邊也一樣,千萬不能讓兇手逃逸。還有,要聯絡葛利夏醫院那邊,請他們派運屍車來。」
    「喂、喂,你們連運屍車也沒有嗎?太寒酸了吧?」
    「巴尼,你想被逮捕嗎?這回你犯的是妨礙公務罪。」巴格利吼道。
    「告訴警察遇害人的姓名,算妨礙公務嗎?」
    我說著,走到剛才那個柵門邊。巴格利對我無可奈何,只好開始問羅伯特問題。湯姆正對著手機講話。我走到柵欄邊時,御手洗教授正好走出來。
    「嗨,教授,檢查結束了嗎?」我問。
    「這裡已經沒有什麼可檢查的了。」他說。
    「這個屍體有頭吧?」他點點頭。
    「那麼,那不是波妮的屍體。」
    「嗯,不是波妮。」
    「死去的女人的名字叫菲伊·艾馬森。」我說。
    「菲伊……」
    「是的,菲伊·艾馬森。請問,你從這個屍體上瞭解到什麼事情了嗎?」
    「這個菲伊·艾馬森是個怎樣的女人?」教授不回答我,反而對我提出問題。
    「她和當律師的丈夫離婚,現在好像獨居在弗洛登路的房子裡。她有孩子,不過孩子在利物浦工作。不知道她的孩子現年幾歲,她本人則大約六十歲。」
    「唔。」
    「和你調查出來的結果一致嗎?」教授點了頭。
    「你知道了什麼?可以告訴我嗎?」
    「我不能隨便說話。要得到局長同意,我才能說。」
    「別這麼說嘛。有很多地方我都幫得上忙呀!」
    於是教授便以估價般的眼光,注視了我一會兒,其間還數度無言地輕輕點了頭。像他這種權威型的人物,這種時候通常都會有這樣的態度。「剛才我已經把受害者的姓名告訴你了。這個村子是封閉型的聚落,所以你若想查清楚這次的事件,一定少不了村人的協助。」我說。
    「你想知道什麼?」教授簡短地回應我的要求。他的態度好像是我問什麼,他才回答什麼,而不做額外的說明。
    「聽說這具屍體沒有手和腳?」
    「你已經聽說了嗎?確實如你所言。」
    「死者的手腳也是被撕扯掉的嗎?」
    教授點頭說:「從關節處骨頭裸露凸出,和肌肉剝離的情況看來,傷口應該不是刀刃等利器造成的。」
    我點點頭,暫時思索一下這個事件。我的腦中並未出現「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的想法,只有「多麼可怕的事件呀」這個念頭。
    「剛才我聽發現屍體的人說了,屍體的四周好像沒有留下任何物品。是嗎?」
    教授稍微沉默之後,搖頭說:「確實什麼也沒有。」
    「沒有血跡,沒有凶器,也沒有指紋……」
    「有沒有指紋還不清楚。」
    「死因呢?」
    「無可奉告。」
    「推定的死亡時間呢?」
    「目前還無法推算出來。」
    「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面?」
    「不知道。」
    「那輛消防車和那邊的消防車一樣嗎?」我手指著那兩輛現役的消防車說。教授慢慢地點了頭。「消防車相當高,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到那麼高的地方呢?」
    「我不能憑個人的想像或一時的想法,來回答這個問題。我不能再多說了。」
    「兇手會不會是和消防隊裡的人結怨,所以用這個方法來嚇唬人?」
    「我說過了,我不會回答這類問題。」教授說。可是我不理會他的說詞,仍舊雙手抱胸,自顧自地陳述看法。
    「教授,你不認為這個偏僻的村子裡竟然有消防隊是很奇怪的事嗎?老實說,隊上成員的工作,就是每天來這裡做早晚操。」
    「是嗎?」
    「我從來沒聽過他們出去救火的事跡。啊,對了。我住在這個村子的期間,連一次火災也沒有發生過。這個村子的房子大都是石頭做的,怎麼燒得起來呢?況且這裡還幾乎天天下雨,人們住的屋子裡的暖爐和地板,也是石頭打造的。這裡的人已經忘記滅火的方法了。」
    「聽你的說法,這個消防隊似乎是為了丟棄屍體而存在的。」教授說。
    「就是這樣。」
    「但是,消防隊還是必要的單位吧!萬一發生火災了,總不能等下雨來滅火吧?」教授說這些話的時候,湯姆的手機響了。湯姆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講了幾句話,他用比剛才的巴格利更大的聲音喊道:「發現屍體了?在精肉工廠?」
    站在那裡的巴格利聽到湯姆的喊叫聲後,啞然地呆立住,久久不動也不說話。
    7
    我走到巴格利的警車前面,巴格利大聲吆喝我快點上車。他已經改變心意,不再叫我「滾」了,所以我就乖乖地上了車。巴格利現在率領的工作成員只有三位,兩位警官和一位教授。這塊土地上至今沒有發生過什麼驚人的命案,所以巴格利的人手雖少,也無所謂;而且,就算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也可以從尹凡梅斯那邊調人來幫忙。這輛警車是五人座的,所以多我一個人坐,也不要緊。
    車子開了十分鐘左右,我們到達迪蒙西的精肉工廠。這裡有個相當大的石綿瓦工廠,我們一走進工廠,就看到三位穿著黑色橡膠圍裙的男子,他們一臉茫然地站在空地上,正在等待我們的到達。他們三個人的臉上,儘是不知所措的神情。
    天色愈來愈陰暗,空氣裡有微微的風。湯姆一停車,四個車門同時打開,車內的人都下車了。天空開始飄下細雪。這樣的雪是不會造成積雪的。
    「屍體在哪裡?」巴格利立刻開口大聲詢問。
    「在這邊。」有個男人開口,並且走在我們前面,快步引導我們向前走,那種想盡早擺脫異常事件,把事件交給專家的心情表露無遺。我們連忙跟上他的腳步,快快地向前行。因為他穿著黑色的橡膠長靴,所以腳步聲和我們有點不一樣。
    男人首先鑽進一個金屬門與牆壁間的縫洞,然後好像使用了全身的力氣般,用力去推那扇像貨物列車門的金屬門。金屬門被推開之後,出現了比原先的縫洞大約寬四倍的出入口。
    接著,他引導我們走進像是寬闊走廊的地方。左手邊的玻璃窗上雖然有白色的污痕,但是仍然可以隱約看到玻璃窗內的情形。無數大塊大塊的豬肉或牛肉被鉤子勾住,從天花板往下垂,一排一排地整齊排列著。那些肉塊的皮都已被剝下,白色的脂肪與紅色的肉完全裸露出來。這些全是被縱向切割的半隻動物的肉塊,都沒有頭部的肉塊。
    這種畫面很快就讓我們產生不愉快的感覺。如果是平時,看再多這樣的畫面或許也不覺得怎麼樣,但是,一想到等會要看到人類的屍體,這些動物的肉塊馬上讓我們產生不愉快的聯想。如果把這些往下垂吊的肉塊,想成肥滿的女性屍體時,這個工廠無異是一個進行冷酷殺戮行為的現場。
    男人帶我們走到垂懸著透明塑膠板的入口處,他掀起塑膠,叫我們進去裡面,我們便依次進入。
    當我們都走進去,站好之後,他站在我們的前面,說:就是這邊。然後他領著我們,走過潮濕、散亂著肉片與白骨的地板,往更裡面走去。這裡有幾輛手推車。紅黑色的地板讓我們覺得自己好像走在前往地獄最底層的路上。
    「這裡。」他說著,並且停下腳步。在他前面的,是一間有著不銹鋼門,和奇怪牆壁的房間。等我們都到齊,他才把手伸向門把,打開門。
    於是,白色的冷空氣流竄到我們的腳旁,我們窺視著黑暗、洞穴般的空間。男人把手伸到房間的內側,操作某個地方,然後電燈泡發出黃色的光芒,讓人清楚地知道房間裡有些什麼東西。那是一堆由白色的肉塊堆積而成的大山。
    「那個。」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鐵絲網燈罩的正下方,有一塊顯著的肉塊。在成堆的白色肉塊中,它的形狀異於其他肉塊,體積相對地比較小,也沒有被縱切開來。另外,這個肉塊帶點紅黑色的切面上,還有一小撮黑色的毛。因為冰凍變硬的緣故,這個肉塊的整體像被撒了白色的粉末,很難看清各部位的顏色。
    「那個嗎?」巴格利問,工人便點頭,說了一句:「那是人類。」
    「沒穿衣服嗎……」巴格利說。
    「好像是的。」接著御手洗教授又問工人:「是什麼時候被放在這裡的?」
    「不知道……我們是剛剛才發現的。那個東西原本被埋在豬肉的下面,剛才因為要出貨,才被發現的。」
    「這些肉都是豬肉嗎?」
    「是的。」
    「這是大量屠殺豬只的行為。」我不自覺地脫口而出。
    教授看了我一眼,說:「如果在回教國家,這是犯了會被槍斃的重罪嗎?」
    「要帶走這具屍體嗎?」巴格利問教授。
    「不,暫時不要動它。可以把這裡的門關起來了。」教授命令著:「請醫院派車來載走。先去載消防隊的屍體,再繞道來載這裡的屍體;這樣就能一次把目前為止發現的屍體都載到醫院。」
    湯姆接到御手洗教授的指示後,立刻又拿起手機,手指按著鍵盤。可是,這裡的收訊情況好像不太好。「這裡不能收訊。」湯姆一邊喃喃說著,一邊往外走去。
    巴格利此時一臉憔悴的樣子,讓人覺得他很可憐。他一言不發地呆呆站著,過了好一陣子才歎了一口氣。我以為他要發表高論了,但他仍然什麼也沒說地呆立著,好像也和那些豬肉一樣被冰凍得僵硬了,連一個問題也提不出來。
    「這裡有鎖嗎?」御手洗教授代替巴格利發問。
    「有呀,不過已經有好一陣子都不上鎖了。」工人說。
    「哦?」教授似乎對工人的答案很不以為然。
    「因為這裡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我們這個工廠也從來沒有遭過小偷,這是市區的工廠想像不到的事情。別說偷肉,這裡的工人連一毛錢也沒被偷過。這個村子好像根本不存在犯罪這種事,而且這裡也沒有整天游手好閒,不好好做事的年輕人……這裡的居住環境可以說是很好的。」
    「那樣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吧?」教授說,工人無力地點了頭。
    「發生了這樣的事,大家都嚇了一跳吧?」
    「不只嚇一跳,而是震驚。」工人說。
    「這裡雖然有鎖,但是未曾使用,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進來嗎?」
    「是吧!只要想進來,誰都進得來吧!不過,以前我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一定是有人偷偷進來這裡了。」
    「嗯。」
    「那會是誰?」工人指著冷凍庫的門問,又接著說:「這具屍體沒有手,也沒有腳和頭,從傷口切面不平整的情形看來,失去的那些部位像是被人用力撕裂開的。還有,因為有Rx房,所以那應該是一具女性屍體,不過,並不是年輕女性。」
    「你的觀察很正確,說得一點都沒錯。」教授像在誇獎學生一樣地說著。
    「波妮·貝尼……」
    我不自覺地喃喃說,教授卻點頭說:「有此可能。接下來就要進行調查,才會有新的發現了。幸好這具屍體有胃袋,而且又被冷凍起來;如果每次都能這樣,那就太感激不盡了。和消防車上的屍體一起送到醫院後,就可以推算出死亡的時刻了。」
    「到底是誰把屍體搬到這裡來的呢?」我問這句話時,巴格利好像已經從驚嚇中醒來了一般,對我大聲吼叫:
    「喂,還問是誰?就是巴尼你吧?你為什麼還在這裡?」
    「你的腦筋好像還沒有搞清楚呀!我是來幫忙的。」
    「誰會要酒精中毒的醉漢幫忙?這種事警察自會處理。」
    「三人小組的警察大隊嗎?」
    「不要你多管閒事。我們的援軍立刻就到了。」剛才還一副失神的模樣,現在卻歇斯底里地罵人。這是情緒不穩定的男人應有的症狀吧!
    「光是消防車上沒有手腳的屍體,就夠令人頭痛的了,現在又跑出豬肉堆裡的無頭屍體。我沒聽過比這更奇怪的事了!兇手到底是哪來的傢伙?為什麼要做這種可怕的事?我從剛才開始就頭痛欲裂了,現在腦袋裡更是轟轟轟地響個不停,又倒霉地遇到一個醉鬼在這裡胡鬧。」
    「那你去那裡搜查呀,我會乖乖待在這裡,一點也不會妨礙你。反正我想看的東西,我都已經看過了。請你叫什麼名字?」我轉頭問那個工人。
    「沙米爾·泰拉。」
    「喂,巴尼,誰給你問話的權力了?」
    「巴格利,請你做一下記錄好嗎?好了,沙米爾,這具屍體是有人趁夜偷搬進來的吧?」
    「應該是吧!白天時我們工人都在,外人混進來的話,很容易被發現的。」
    「是昨晚搬進來的嗎?前天晚上搬進來的可能性呢?」
    「前天嗎……」他雙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後說:「也有可能吧。因為昨天這裡沒有出貨,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進來的,也不會被發現。」
    「那麼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憑什麼擅自決定?你快給我出去!你沒有搜查權。」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面很冷,不是嗎?而且還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這裡妨礙我們的調查工作!」
    「我沒有妨礙任何人,我只是在幫忙。任憑這樣發展下去的話,迪蒙西會到處是屍體的。」
    巴格利咬牙切齒,鼻子跟眉毛都皺在一起。他恨恨的說:「我希望下一個屍體就是你!」
    這是警方人員不該說的話。我正想回他幾句時,教授開口了:「這裡的地板經常是濕的嗎?」
    「是的。」沙米爾回答。
    「晚上也一樣嗎?」
    「因為必須不斷的沖洗,才不會有血腥味。」
    「唔。這個村子處處都不上鎖,好像中世紀一樣,說不定下次就會在某人家裡的寢室發現屍體了。兇手可能在任何地方棄屍。這裡和倫敦的差別太大了。」
    「教授,這就是本地的優點。只要事件沒被揭發,搞得人心惶惶,這裡依舊是平靜的小村莊。」我說。
    「可是,發生過可怕兇殺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煩的地方。更何況兇手就像隱形人一樣來去自知,做什麼壞事都沒人妨礙得了他。」教授雙手抱胸地說。
    「你說得沒錯,教授。尤其是這裡只有三個員警,要逮到兇手還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倫敦為連續殺人地點的兇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說法,全英國的犯罪者,都應該來迪蒙西犯案了。兇手又老是搶在我們的前面,我們只能團團轉地追逐看不見的兇手。」教授一面在潮濕的鋪石地板上走來走去,一面說:「一定得設下一些障礙,牽制兇手的行動才行。」
    「我馬上去設警戒線。」巴格利說,然後轉向工人,開始他那散文般的問話。
    「沙米爾,這工廠裡的工人中,有沒有人看到可能是兇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搖搖頭說:「剛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討論這件事,大家都說什麼也沒看到。」
    巴格利連續提出老掉牙的問題,這對案子的進展一點助益也沒有,實在讓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觀察了半天,沒聽到任何一句能讓我產生一丁點佩服的問話。這次的事件不同於一般,兇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實在不是巴格利這種人應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貝尼這個女人嗎?」巴格利繼續問。
    「聽過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館旁的事件有關。」
    「你們工人中,有人認識她嗎?」
    「沒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麼,菲伊·艾馬森呢?」
    「菲伊·艾馬森?這是誰?」
    「菲伊是……」巴格利開始述說。
    「巴格利,問這些沒有用啦。」我實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這一來,巴格利終於大發雷霆。
    「你很吵耶!你這個門外漢!剛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沒聽到嗎?如果覺得外面很冷,我的車子可以借你避寒!等這裡的事情結束,我會把你帶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氣得頭頂冒煙,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著外面的方向。面對這個讓他完全摸不著頭緒的案件,他已經失去冷靜的態度,變得沒有理性和只會叫囂。這樣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漢還沒用。我很想反駁他幾句,但是萬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氣死了,這對我也很不利。不管怎麼說,這裡還有兩位警察在場,我還是少說兩句為妙。在他把我送到亞文酒館前,我最好少說兩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亞文酒館的吧檯邊一面喝酒,一面和琳達聊天時,突然覺得有個男人站在我旁邊。一看,原來是那位瑞典來的教授。
    「嗨,教授。」我說。
    「晚安。我可以坐在這邊嗎?」教授問。
    「當然可以。對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館是吧?命案的調查有進展嗎?」
    聽到我發問,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說:「尹凡梅斯那邊已經來了一大隊幫手。目前已搜查過兩位死者的住處,村子的四周也詳細巡邏過,並在周圍各條街道設下警戒線,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是細部調查。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範圍內。」
    「這裡?這種地方有什麼好看守的?」我問。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說。
    「嘿,教授,你不是說真的吧?」
    「為了不讓你喝超過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隊人馬被派來這裡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傢伙的主意吧?」我笑著說。
    「是的。給我淡啤酒……不,還是給我一品脫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這樣的夜晚喝點啤酒也不錯。」教授靠著吧檯,對琳達說。
    「外面的雪呢?」我問。
    「雪已經停了。外面並沒有積雪。」
    「哈,太好了。我沒穿靴子。靴子這種東西太貴了,我寧可拿買靴子的錢多買幾瓶酒。」
    「而且靴子也沒辦法讓人喝醉。」教授說。
    「完全正確。所以我不希望積雪。」
    「我早就說過,叫你去郵局上班了!」琳達拿著啤酒杯,在遠處一邊倒酒,一邊大聲說著。因為酒吧裡相當嘈雜,所以每個人說話聲音都很大。我用力揮揮手,對琳達的說詞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郵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會把我凍死。
    「總有積雪的時候呀。」琳達又說。她是在擔心我沒有付酒錢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轉頭再和教授說:
    「教授,為什麼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邊,也和巴格利無關,他應該不痛不癢吧?對了,難道他也擔心我沒有付酒錢的能力,怕我因為付出不出酒錢而犯罪嗎?」
    「想要錢喝酒而搶郵局嗎?」教授滿不在乎地說。
    「好耶!這是個好點子。那我就暫時去那裡工作一陣子,瞭解郵局的作業時間,要動手的時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靜地說。這樣可以讓人知道我還沒有醉,我腦筋還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牆。人在被逼到走投無路的時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過,依我看,丹弗斯局長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會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說。
    「曾經對我說,希望兇手下一個殺害目標是我的人,會為了不想讓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當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點因為教授的這句話而噴出來,那就太可惜這口酒了。我脾氣好,不會瞧不起任何人,或許迪蒙西村子裡的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選擇朋友的權利吧?我可不想和那個胖局長成為好朋友。我正想這麼說時,教授的啤酒來了。
    「來,乾杯。」教授舉起大啤酒杯,對著我說。
    「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嗎?」
    「為了你們的友情。」
    我們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為什麼說我會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後,我提出問題。但是我在聽對方回答前,又說:
    「不過,我大概來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為我覺得我會在癌症發作前,就去那個世界了。」
    「是嗎?那麼局長一定會很寂寞,因為少了一個可以吵架的對象了。」
    「我不會讓癌細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現在要盡情的喝酒。不過,教授為什麼會這麼想呢?」
    「推理呀!」教授說。
    「啊!對噢!教授是歐洲第一名偵探。那麼,你是怎麼推理的?」
    「你的臉是紅色的。」他盯著我的臉看,然後說。
    「啊,我並不是隨時如此,不過,我一喝酒就會臉紅。然後呢?」
    「喝酒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自然的、自主的情況下喝酒,另一種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況都屬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漸漸變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後者。變成後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臉是紅色的。」
    聽他這麼說,我不禁想起從前的事。我開始喝酒時,還是個學生,那是幾乎已被我遺忘的時代。
    「哈,或許是吧。我年輕時確實喜歡喝悶酒。」我點著頭說。
    「酒精被胃或腸壁吸收後,會集中在肝臟,然後轉變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質,是一種致癌物,對人體有不良影響,它會傷害細胞,在身體的各個部位引發癌細胞的活動。不太會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後會有不舒服、嘔吐等醉酒的感覺,就是從肝臟散發到身體各處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過,肝臟裡有某種酵素,可以將有害的乙醛轉換成對人體無害的物質。」
    「嘩,太好了。」
    「一個人的酒量如何,就看體內這種酵素力量的強弱。這種酵素的力量強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愛喝悶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強度。」
    「例如我嗎?」
    「有這個可能吧?」被他這麼說,我點頭了。
    「比例上,這種人的臉會呈現紅色。還有,剛才說的乙醛如果沒有被妥善分解的話,就會積存在肺部,然後藉著呼吸,從氣管跑出去。這種時候,周圍的淑女就會皺起眉頭,和散發出酒臭味的醉漢保持距離。」
    「這個你就不必替我擔心了,因為我周圍的淑女和我是同類。琳達,我說得沒錯吧?」我說著,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個氣息也會進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飽含乙醛,就會不斷地從食道流入胃裡。這是喜歡喝悶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現象。這樣你明白了嗎?巴尼,你每天這樣喝酒,不僅你的呼氣中有乙醛,你嘴巴裡的唾液也飽含乙醛。這種致癌物質會持續不斷地傷害你喉嚨或食道的黏膜,總有一天會引起你體內癌細胞的活動。」
    「教授,不要說了。」我心驚膽戰地說。教授的這席話實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還能夠暢快痛飲的人。喝酒是我的權利。萬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萬一藏在枕頭下的酒瓶被發現了,我的頭一定會被人用金屬臉盆鏘鏘鏘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醫院凶悍的護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過,真的會那樣嗎?」
    「現在還是假設的狀況。不過,可能性很高,相信總有一天會得到證明。」教授很直接地說。
    「巴尼,這是醫生說的,一定沒錯。」在一旁認真聽著的琳達說。
    「教授,你的話很有意思,下次請開堂課,專門講解這次的命案吧!好嗎?」我很贊成琳達的要求。與其聽他解說可怕的乙醛,我更想聽他談論命案的事。
    「我現在還分析不出這命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過,若像電視新聞那種程度的報導,我大概還辦得到。」
    「教授,那麼我們先來討論一下菲伊吧!我們可以認定消防車上的女屍就是菲伊·艾馬森嗎?」我問。
    「綜合附近鄰居的說法,以及柯妮·達文生的保證,那具屍體應該就是艾馬森女士沒錯。」教授點頭、很肯定地說。我和琳達面面相覷。
    「果然就是她!那麼,她是怎麼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膚上留有明顯的勒痕,而且身體上沒有別的傷痕。」
    「那麼再來談冷凍庫裡的無頭裸屍吧。那是波妮的屍體嗎?沒錯嗎?」
    「沒錯,那是波妮的屍體。那具屍體的骨骼組織、血型、DNA和細胞組織,都和之前所發現波妮的頭部一致。所以不用懷疑,那確實是波妮。」
    「她又是怎麼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這具屍體比較難判斷的原因是身首異處,無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跡。不過,從其他狀況看來,她應該也是被勒斃的。」
    「其他狀況?」
    「例如屍體頸根的銷骨附近,有抓傷的痕跡,這是被勒斃之人的屍體特徵。雖然也有例外,但因為菲伊的皮膚上也有相同的狀況,所以才會判斷波妮應該也是被勒斃的。因為被勒住的時候,死者通常會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帶的皮膚的關係。還有,在飛機裡發現的手臂指甲裡,有艾馬森女士頸部皮膚的皮屑;從這一點可以判斷出,飛機裡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來如此。」
    「身體本該是完整的。」在吧檯裡的琳達感歎地吁了一聲,她雙手抱胸地說:「我知道了。頭部和身體被撕扯開的是波妮;現在雖然已經找到了頭和身體,但是手和腳還沒有被發現。」
    教授聽著琳達的發言,無言地點了頭後,才說:「是的。」
    「而菲伊的頭部還連在身體上,所以頭和身體同時被找到,並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機場外跑道上飛機裡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腳還沒被發現。」我說。
    「較晚被殺的人,被發現的部位比較多。」
    「巴尼,菲伊確實是較晚被殺的嗎?」琳達說。
    「對了,教授。已經檢察過她們肚子裡的食物了吧?她們的死亡時刻是什麼時候呢?」我問。
    教授說:「我不想說出準確的時間數字。說大概的時間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們是外行人。」我說。
    「和你們這樣程度的人談論,是很愉快的事。關於死亡的時間,目前可以拿來推理的資料,已經相當充分。根據推測,波妮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說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說。「巴格利那傢伙錯了。」
    琳達雙手抱胸,問:「教授剛才的意思,是說波妮遇害將近二十小時之後,她的屍體才被人發現吊在那棵樹上?」
    「是和狗組合而成的屍體。」我補充說。
    「是的。至於那隻狗的死亡時間,大概還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嗎?」琳達問。
    「是的。」
    「這麼說來,狗的屍體被隱藏了兩天,波妮的屍體也被藏了一天。這樣的話,兇手必須擁有可以掩藏這些屍體的場所。」
    「是的。」我說。「要縫合撕裂的屍體,也需要場地。」
    「兩位的感覺都很敏銳。」教授也說。「你們的推論非常合理。兇手應該是擁有此種場所的人。如果這是事實,那麼外來的流浪漢,就沒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兇手是住在這個村子裡,並且擁有自己房子的人?」
    「兇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達說。
    「兇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這是什麼意思?」我問。
    「只要這村子裡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間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兇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這個村子裡有無人居住的空屋嗎?」教授問。
    「我沒聽說過。琳達,有嗎?」我說。但是琳達搖頭了,並且說:「唔……我想是沒有吧!我也沒聽說過。」
    「丹弗斯局長也說沒有。那麼這條線索就很難發展下去了。」
    「那麼,要搜索全村,把每間房子從頭到尾搜查一次嗎?連廁所、浴室、貯藏室、天花板裡、屋頂閣樓等地方都不放過,看看哪裡有血跡,或被撕扯下來的手或腳?」我說。
    「尤其是廁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檢查,看看有沒有魯米諾爾反應6。」教授也說。
    譯注6:魯米諾爾,鑒定血跡用的化學物質。
    「是的。」
    「若不涉及隱私權,可以那麼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許。不過,兇手隱藏屍體,進行解剖或組合屍體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裡比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裡……」教授邊想邊說。
    「是呀!」
    「丹弗斯局長已經展開搜山的行動了。今天下午他已經請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員,在附近的森林裡展開大規模的搜查行動。這行動恐怕會持續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場所,例如可以隱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裡也沒有焚燒煮食或取暖的痕跡,也沒有人看到可疑人物進入森林,當然更沒有發現其餘的屍體部位,及肢解屍體的工具,甚至是狗的頭部。」
    「太奇怪了。」琳達說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請叫我琳達就可以了。」琳達連忙說。
    「波妮被殺後,屍體或許很快就被藏進迪蒙西的精肉工廠了,現在我們要搜索的,是隱藏波妮四肢的地點。」
    「是呀!」
    「可是,教授,從屍體呈現出來的情況看來,那並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較像是被熊那樣的猛獸撕開的吧?」琳達問。教授點點頭後,說:「這就是令人頭痛的問題了。」
    「到底誰會做這種事呢?教授,你以前見過的案例中,有類似這個命案的嗎?」
    「屍體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幾個,但是像這次命案的……就沒有了。」教授說。「總之,這個事件還沒結束,要等所有會發生的事都發生了,才能下定論。現在再來說菲伊·艾馬森的死亡時刻。」
    「啊,對哦,差點就忘了還有她。」
    「她的死亡時間大約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嗎?」
    「是的。或者應該說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時候。」
    「然後兇手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把兩隻手臂放在飛機裡。」我說。
    「是的。」
    「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聽我說,其間數度表示贊同地點了頭,又說:「是的。」
    「要把那兩隻手放到蓋著罩子的飛機座位上的時間,就只有今天天還沒有亮的時候,不可能比這時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問個有點低級的問題嗎?」
    「醉鬼,你別亂說話!」琳達立刻開口阻止我。
    「可是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時候沒有被侵犯吧?」
    「什麼?」
    「檢驗她的身體時,可以知道這一點吧?」
    「你是指性行為嗎?」
    「是的。」
    「沒有。」教授很簡短地回答了。
    「沒有嗎?……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那麼,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說:「沒有。」
    「巴尼,你很失望嗎?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麼低級。」琳達說。
    「她們兩人看來都還很年輕,不像是已經六十歲的老女人……嘿,我還真佩服這個殺人鬼。」
    「有什麼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體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辦案時最好的線索。可惜沒有那種東西。他當然也不會留下寫有電話號碼的卡片之類的東西。看來這傢伙相當謹慎,他不會留下任何可以推測出他身份的東西,例如指紋、血液、身體的分泌物、隨身攜帶的物品,甚至腳印等等。」
    「或許是個做慣這種事的老手。」琳達說。
    「或許兇手根本不是人……」我說。
    「巴尼,你是因為兇手沒有性侵犯波妮,才這麼說的吧?」
    「才不是那樣。只是……不過,也許是吧。想想看,一個裸體的女人就在眼前,卻什麼事也不做,起碼是個怪人吧?」
    琳達輕蔑地哼了一聲。
    「或者……兇手是女人?」
    「哪個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樣?」
    「能夠撕下波妮的頭部,又將這個頭和狗的身體縫合在一起的人,不僅有怪力,還要相當細心。」教授說。
    「唉!」這案子像迷宮一樣,實在令人厭煩,我決定放棄了。
    「真的太難理解了。」琳達也說。
    「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殺人?」
    「根據巴格利的說法,就是仇家的尋仇殺人。」我說。
    「這是不可能的事。」琳達立刻說:「波妮和菲伊都在這裡生活了六十年,從來不見她們和人結怨,或引起任何糾紛。像她們這樣的人,誰會和她們過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們,要發生事情的話,早就發生了。」
    「說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達的說法。
    「好吧,我們現在就做個假設。假設我被殺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說法,我一定是和人結怨,所以被人殺死了。可是,你認為我會和誰結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搖頭說:「你沒有和人結怨。」
    「我若向人借錢,一定會按照規定還錢,和別人約定的事情,也一定會努力達成。波妮和我一樣。」
    客觀的說,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但是——慢著慢著,讓我想想:因為客人們都喜歡琳達,就算不喜歡,也不討厭,所以琳達沒有被殺死。反之,波妮被殺死了,這代表什麼意思?波妮和客人說話時,有時口氣確實不太好。
    不,不對。我立刻否決剛才的想法。琳達和波妮是一樣的。她們兩個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經六十歲的女人,好像才四十歲的樣子,而且琳達說話的口氣,有時也會讓人很不愉快。不過和醉鬼說話時,或許不得不用那樣的口氣說話。酒館裡不會有人喜歡琳達,而討厭波妮的。我每天都來這酒吧,所以很清楚這一點。
    「到了這個年紀,早就對男人沒有興趣了。不管是波妮還是菲伊,她們都和我一樣,我們的身邊都沒有男人。聽說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問。
    「唔,聽說佩琪正和一個住在外國的男人交往。她是個大美女,和我們不一樣。」
    「要不要聽聽我的想法?」聲音從那邊傳來,是亞文,他走進吧檯裡。他好像聽到我們的談話了。
    「她們兩人都是單身,而且為了將來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錢,因為人老了以後,錢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們殺死了,就可以偷偷跑進她們的屋子裡,搜索屋子裡的錢財、貴重的物品。她們住的房子裡沒有丈夫,也沒有孩子,對犯罪者而言,這是個誘惑。不是嗎?」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們住的地方了。很仔細地做了一番檢查之後,瞭解到兩件事。一件是:她們的住處並非被殺害的現場。第二件事是:屋裡的東西一樣也沒少。不管是錢財還是貴重的物品,都沒被動過,她們寄放在銀行裡的錢更是紋風不動。她們兩個人都不年輕了,和年輕的女性相比,她們不僅擁有數量較多的珠寶,也相當有錢。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當有錢。總之,她們都沒有金錢和財物上的損失,也沒被偷走任何東西。關於這點,我們請教過兩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鄰居,也請他們確認過,證明確實沒有少掉任何東西。」教授說。
    亞文無奈地攤開手,說:「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而且,殺人之後還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這是為什麼呢?」琳達的聲音像在慘叫。
    「也有被放在豬肉上的。」我說。
    「實在無法理解。兇手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可以丟在森林裡,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亞文說。
    「偷偷進入消防隊或精肉工廠,都是危險的行為。因為很有可能被發現。」琳達說。
    「不錯。這裡不是倫敦,有不少可以拋棄屍體而不被發現的好地方,可是兇手為什麼偏偏丟棄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呢?」
    「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人為的兇殺案,所以才會百思不解。」我說:「如果這是動物做的?」
    「動物?」
    「對呀,例如說類人猿。就像以前法國發生過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動物的行為沒有什麼意義吧?它們殺害別的動物之後,很可能會把那只動物撕得破破爛爛,然後到處丟棄。對它們來說,消防車不具任何意義,只是隨手丟棄罷了。就算能問它為什麼要那麼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那麼做,對它而言,做過的事情都是偶然發生的。」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嗎?」
    「消防車是無意義的。同樣的,錢包和金錢也是無意義的,因為那些東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離消防隊相當遠,走路要十五分鐘左右,兇手如果再抱著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鐘了。」琳達說。
    「是車子嗎?……」我無意識地隨口說。
    「巴尼,你不是在說類人猿嗎?類人猿會有駕駛執照嗎?」亞文說。
    「沒有車子。消防隊的人說:沒聽到車子的聲音。」教授說。
    「動物有動物的怪力,或許那樣的距離不算什麼。」我說。
    「巴尼,別忘了還有飛機場的問題,那個距離足足有十哩。你的類人猿該不會還開飛機去丟屍體吧?」亞文說。
    「為什麼要把屍體丟到那麼遠的地方呢?要花一個小時的時間呢!」
    「對猴子來說,食物最重要,蘋果園絕對比消防車或小飛機有吸引力。」
    這些愛說長道短的評論家真讓人厭煩。他們自己沒有什麼主意,但不管我說什麼,都要雞蛋裡挑骨頭。
    「去問猴子呀!把它抓來問,它大概會說:我不喜歡蘋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風。」
    「還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屍體並不是被丟棄在精肉工廠後院,而是工廠內部,有很多肉的冷凍庫裡。」琳達也說。「兇手到底有什麼理由非這麼做不可呢?」
    「那麼,琳達你說,會是什麼樣的理由呢?」
    「不想讓屍體腐敗嗎?……」
    「那就不要殺人呀!」
    「巴尼,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發現任何兇手遺留下來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體毛,或發現任何爪痕或足跡,也沒有任何目擊者。如果說這兩個命案是動物衝動性的自然行為,那應該會發出一些聲響,而引起注意吧?兇手意圖隱瞞殺人的行為,所以才沒有被人發現。」亞文又說。
    「類人猿會用針和線縫脖子嗎?」教授這句話一出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說法完全被否定了。
    這個時候,酒吧的門被打開了,穿著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站在教授旁邊,然後說:「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發現什麼了嗎?」教授說。
    「不,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是HouseoverTimeJewelers好像遭人闖空門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那是什麼?」
    「佩琪的店。」琳達說:「是珠寶店,但也賣鐘錶。」
    「噢。」這樣說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經從那間店的前面經過好幾次,不過,一直不記得店名。
    「佩琪沒事吧?」亞文說。
    「沒事,只是店裡遭竊而已。」
    「和這次的案子無關吧?」教授說。
    「這個村子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亞文說。
    「珠寶店嗎?那好像是佩琪擁有的店裡,最值錢的一間。被偷了什麼?」教授問,但是那位警察卻露出困惑的表情,說:「這個嘛——好像什麼也沒被偷走。」
    「什麼?」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潛入而已。」教授聞言,一時無語地呆看著半空中。
    9
    我們趕到位於凱斯魯路商店街的HouseoverTimeJewelers一看,點綴著黃色燈光的拱廊下,竟來了九位穿著制服的警察,如此龐大的陣仗,讓人嚇了一大跳。如果再加上帶我們來的警察,現場就有十位制服警察了。我覺得我這輩子能見到的警察總數,好像在這個晚上一次見完了。一次見到四位以上警察的機會,對迪蒙西村的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因為迪蒙西、葛利夏地區的警察,總共只有三個。警察並不是一般人喜歡看到的人類,一次看到十個,實在是太多了。
    從亞文的酒吧走到凱斯魯路,大約要一分鐘,佩琪的店就在商店街的一角。並排的店面前,有鋪設的地板,形成逛街的人專用的步道。這條街每家商店的屋簷都特別訂做,延伸到半空中,鋪設的地板也做得比地面稍高,這是為了積雪的時候,方便來逛街的人而設計的步道。此時有兩個警察就呆立在高起的行人專用步道上,有四、五個警察站在黃色的燈光下,透過玻璃窗,看著店內的情形。
    沿著行人專用步道的店家,有餐廳、書店、CD唱片行及一些賣小東西的商店,也有小舞廳,和賣蔬菜水果的店。這裡的整體印象,和好萊塢西部片裡小規模的商店街很像。即使這麼小,也已經是迪蒙西最熱鬧的馬路了。雖然沒有霓虹燈,但對住在山村裡的人而言,這樣的小商店街,已經是可以洗滌他們心靈的大都會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外面的開縫式百葉窗完完整整地下垂著,但是位於店側面小巷的員工出入門,卻被破壞了。安裝在門上半部的玻璃整個破掉,這扇門是開著的。那裡站著三個警察,他們手中的照相機閃個不停,他們一面拍照,一面聽穿著長袍的佩琪的說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過去,佩琪馬上就看到我們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後,就說:「我忘了關卷門了。」
    這句話她也對警察說過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對這句話一點反應也沒有,仍然專注地在門把或玻璃上撒鋁粉,以便採取指紋。
    「手是從破壞的玻璃窗伸進去的嗎?」我問。
    「是的。用這方法可以很快打開這種門的門鎖。」
    教授聽到這樣的回答後,只是無言地點了一下頭,接著就走進店內。我隨後跟進。不知是因為外面太冷,還是想向我們說明店內的情形,佩琪也跟進店內。
    以前我曾經從這個店的門口經過好幾次,卻一次也沒進來過,因為窮人對這種地方是沒有興趣的。店內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圓形的木樁鋪設而成;牆壁貼著擦得發亮的柚木,還掛著一幅配上金色豪華畫框的畫作。那好像是特納7的作品,畫的上方還有專為此畫安裝的照明燈。至於懸掛在天花板的燈,好像是法國制的骨董燈,看起來也是金光閃閃。不過,可能是骨董風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間店因此顯得有點暗。
    編注7:JosephM.WilliamTurner,十九世紀英國浪漫派風景畫家。
    根據有些女人的說法:如此安排店內光線的原因,就是為了襯托佩琪的肌膚。還有些愛嚼舌根的女人說:這家店是佩琪拿來炫耀用的,根本沒在認真做生意。也就是說:這家店其實就是佩琪個人收藏品的展示廳,她的生活經費來自別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經相當足夠了。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時,就已經開始營運了。這個村子裡由她個人直營的店有三家,卻只有這家店沒有僱用店員或助手,店裡事務不論大小,都由她親自處理。不過,這家店也並非每天營業。
    展示櫃沿著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間就出現一個正方形的區域。這個正方形區域的中央,有張長沙發,它的寬度大概相當於一個人的身高;沙發旁邊還有一座直立型,有鐘擺的時鐘。這個空間整體擺設,很像美國飯店的大廳。而且,那時鍾旁邊,還有兩盆觀葉植物的盆栽。
    從北歐來的教授從左繞行這個正方形的區域,一面觀察展示櫃裡的東西。玻璃展示櫃裡的東西除了珠寶外,還有不少手錶,它們和珠寶一樣閃閃發光,都是奢侈品。只要賣掉玻璃櫃裡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亞文酒館一年的酒錢吧!這個意思就是:我這人大概只有櫃子裡一隻或兩隻手錶的價值。這個無奈的想法,讓我不禁大大地認同起女性的主張:什麼也不偷就離開這家店的小偷,實在令人無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後。玻璃櫃和牆壁之間有通道,這是方便店主向顧客介紹櫃內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對喜歡寶石的人而言,陳列著佩琪所有貴重金屬的這個店,一定是個令人坐立難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麼而回頭看佩琪。即使是在這樣的非常時刻,她的臉上仍然維持應有的妝扮。她在發現有人闖入店內後,仍先化好妝,才去報警的吧?還有她身上的長袍。在這件相當精緻的埃及風圖案長袍的襯托下,佩琪的金髮散發出光澤,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飾了她皮膚上的皺紋與不平滑處。她的儀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來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兒那樣漂亮。當她站在她最引以為傲的場所時,自然更添魅力。想到這點,我變得很能理解村裡女人們的感受。所以對村裡的女人來說,或許並不特別討厭這次偷竊事件。
    「什麼也沒被偷嗎?」教授問。
    「什麼也沒被偷。」佩琪回答。
    「沒有弄錯?」教授問,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說:
    「這裡有什麼商品,全都在我的腦子裡。確實沒有少掉什麼。」她特別強調地說著,好讓別人認同她的說詞。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這店裡放這麼多貴重商品!」教授說。
    「平常這裡的鐵卷門是拉下來的。通常我離開店裡要回家時,除了關門外,還會把鐵卷門拉下來,做雙重的關門動作。今天晚上卻忘了關鐵卷門。」
    於是教授便說:「就算平常你有做雙重的關門動作,可是白天時店內只有你一個人吧?那樣的話,如果遇到盜竊之類的事情也很危險呀!」
    「如果遇到武裝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結果也是一樣。」她說。「如果這裡是倫敦的皮卡迪裡圓環,我當然會僱用保鏢。但是這裡和倫敦那樣的社會完全不同,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偷竊事件,更何況我的商品都有保險。另外,我店裡的警鈴直通葛利夏警局,萬一店裡有事,警車十分鐘就能到達這裡。」
    我忍不住哼出聲。或許巴格利臥室裡的警鈴會響,但是就算那隻大而無當的海驢來了,也起不了什麼作用。沒人聽得懂他做的說明。
    「嘖,酒鬼也在這裡。」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聲音。海驢出場了。一瞬間我還以為自己心裡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嚇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麼跑到這裡,沒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龐大的身軀出現在員工出入口,嘴裡不停哇啦哇啦地叫著。湯姆跟在他的身後。
    「只靠喝酒過活的蟑螂,最近為什麼老是在案發現場晃來晃去呢?真讓人傷腦筋。怎麼這裡也有那只蟑螂的味道呢?喂,你們有人看到那只蟑螂了嗎?那只蟑螂的肚子裡都是脂肪,而且頭髮是灰色的。」
    「什麼灰色的頭髮?反正有頭髮總比沒頭髮強。」我用別人聽不到的聲音,喃喃說著。
    「如果找到那只蟑螂,就立刻噴殺蟲劑,將他抓起來……不過,這種地方大概不能這樣噴殺蟲劑吧!這麼討厭的蟑螂為什麼不乖乖待在酒吧裡就好了?」
    「巴格利,你這個人實在很不可愛。」我說:「難道你想一輩子都這麼讓人討厭嗎?心裡有氣的人,應該是我才對吧?希望你別氣炸了。」
    「誰要你多管閒事!」
    「不過,你怎麼現在才來呢?我以為你還在床上睡覺。」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我早就來了,只是一直在外面調查而已。」
    「哦?調查到什麼了嗎?」
    「調查到一隻好大的蟑螂從酒館那邊跑來這裡了。」
    「巴格利!」
    「什麼事?蟑螂。」
    「現在這件事,和之前的命案有關聯嗎?」
    「我現在正在調查,不是嗎?如果沒有你在這裡礙手礙腳的話,很快就可以調查清楚了。」
    「天知道!」
    「你說什麼?」
    「這裡好像什麼東西也沒被偷。」我這麼一說,巴格利就轉頭看佩琪,問:「卡達女士,這是真的嗎?」
    「是真的。我看過了,什麼東西也沒少。」
    「真的是那樣嗎?」教授咚的一聲,坐在地面中央的沙發上說:「卡達女士,這裡有灰塵,但是這裡的中央卻沒有灰塵。」
    教授的右手指著右手邊的矮側桌,又說:「這上面原本有東西吧?」
    「啊!」佩琪發出驚訝的叫聲,然後說:「對!原本放在那裡的象不見了。」
    「像?」教授和巴格利異口同聲地說。
    「是的,是一具木雕的大象。是泰國或緬甸來的工藝品,以前一直放在那裡。奇怪,為什麼會不見了呢?我現在才發現。」
    「因為它不是昂貴的東西嗎?」教授問。佩琪笑了,然後說:「大概還不到十英鎊吧?那是從一個老朋友那裡得來的,因為並不值錢,所以就沒有注意到。」
    「像嗎?是大象吧?木製品,是從泰國或緬甸……」巴格利拿出記事簿,在記事簿上咻咻快速寫著。這種勤奮的樣子,還真讓人感動。不過,這男人唯一的優點,就是會做筆記,缺點卻是從來不看自己寫的紀錄。
    「不值錢是你認為的。說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貴的寶物。」教授說。
    「裡面有放寶石嗎?」
    「教授說的是福爾摩斯的故事吧!」我不禁插嘴說。
    「是的。<六座拿破侖的半身像>。」教授也很精神地回答我。
    「巴尼,你知道現在並不是讀書會的時間吧?如果你擾亂了我們的調查工作,我會把你趕回去喝酒的。」我好像看到巴格利沒剩幾根頭髮的頭頂在冒煙了。
    「不,那真的是沒有價值的東西。那東西不是石膏塑造,而是木製的,裡面並沒有放寶石。」佩琪說。「教授,我也很喜歡福爾摩斯的故事,在斯德哥爾摩的時候,就經常看福爾摩斯探案集。」
    「嗯。」
    「所以說能認識教授您這樣厲害的業餘偵探,實在令人興奮。我太高興了。」她是個淑女,能說一口客氣有禮的英語。客觀地說,從言語、行動上來看,她實在是個有魅力的女人。
    「對不起,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業餘偵探教授說。「我覺得我們好像在哪裡見過……」
    「今天早上我們在村公所的大廳見過面。」佩琪說。
    「那時我們有交談嗎?」
    「沒有,現在是我們第一次交談。像教授這麼優秀的人,如果我們以前見過的話,我一定會牢牢記在心裡的。」
    「唔,那麼……」教授拍了一下膝蓋,從沙發上站起來,說:「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沒什麼價值的木雕像……」
    「真的只是這樣。」佩琪說。
    「那就沒什麼必要再待在這兒了。還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沒人死亡。」我說。「但是,教授,我怎麼都無法釋懷。為什麼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經進入這裡,四周都是昂貴的高價品,為什麼偏偏只拿了連十英鎊都不到的木雕像呢?」
    「巴尼,你總是計較這些沒有用的事!」巴格利一邊合上記事簿,很費力的把簿子塞進裹著肥胖身體的衣服內袋,一邊說:「之前問:為什麼放過眼前赤裸的女人,什麼事也沒做?現在又問:為什麼潛入珠寶店後,卻什麼寶石也不偷?」
    「難道我的懷疑沒有道理嗎?」我說。「兇手或許是同性戀或女性,所以才會面對全裸的女人無動於衷吧!可是,如果真是這樣,試問哪個女人會偷偷進入珠寶店後,卻空手而還?是女人的話,一定會偷鑽石。」
    「巴尼,你別忘了,店裡有安全警報裝置。」
    「如果兇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話,就可能對裸女與珠寶都不感興趣。」從北歐來的名偵探說:「小孩從外面的玻璃窗,看到裡面的大象,因為想要大象,便破壞門的鑰匙,跑了進來,偷走大象。或許他現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動物園遊戲。」
    不知為什麼,巴格利對教授的話卻一點意見也沒有。
    「這怎麼可能?」我說:「如果是我的話,我寧願偷跑進玩具店,偷火車模型。」
    除了這麼說外,我想不出別的反對意見了。就在這時候,湯姆的手機響了。他一面從懷裡取出手機,一面走到角落去說話,但是說著說著,他的聲音突然變大了。
    「你說發現兩隻腳了?在哪裡?」巴格利龐大的身軀好像又凍結住了。
    10
    我醒來時,發現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經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是又覺得幹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著了。我再次醒來時,已是下午了。
    強烈的尿意,讓我一分鐘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為動作一快的話,恐怕就會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時,第二天最討厭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脹破的情況下醒來。
    下床後,我發現自己身上還穿著長褲和毛衣,連鞋子也沒有脫。雖然身上已經穿得這麼多了,我還是覺得冷。除了冷之外,我還覺得頭痛欲裂。不過,我隨時都在頭痛,而且也知道頭痛的原因是什麼,就是酒暍多了。
    雖然我知道自己頭痛的原因,卻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過,當念頭轉到「為什麼這麼冷呀」時,我就什麼也來不及想,解決小便的問題最重要,所以便搖搖晃晃地去廁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關一看,就立刻知道為什麼這麼冷了,因為我沒關門。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經停了,但是天色陰霾,大地一副死氣沉沉的模樣。村裡連續發生女性被殺,並且被分屍的事件,我還漫不經心地敞開大門睡覺。像我這麼粗心大意,醒來時竟然手腳都還在自己身上。
    不過,我雖然沒有關門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樣沒有開門的記憶。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乾脆再回到床上,躺下來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麼了?
    我記得去過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原本在亞文酒館喝酒的我,聽說佩琪的店遭竊,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觀看究竟。為什麼我會得到這個消息呢?因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來的教授報告偷竊事件,而那位教授當時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們趕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後,才知道是商店員工出入口的門被破壞了。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竊賊對店裡諸多昂貴的珠寶與手錶好像全無興趣,昂貴的商品一件也沒少,只是不見了一具廉價的木雕像。還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遺失木雕像的事,卻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歐來的教授。
    接下來就是湯姆的手機響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腳的電話,於是巴格利準備立即飛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卻破口大罵,喊著說今天晚上死也不讓我去,因為帶貓去也比帶我去有用,還叫我回家睡覺。他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這樣,這個時候最好乖乖聽他的。
    於是我獨自一人回到亞文的酒吧,因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於我為什麼沒有完全聽巴格利的話,回自己的家呢?並不是我捨不得琳達胸前的雙峰,或是還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關的情報。(正確說來,琳達和酒精當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卻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絕對無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了什麼東西。住在這偏僻的村子裡,我住的地方沒有電視,也沒有收音機和報紙;住在倫敦時,我曾經擁有這些東西,但是後來有些給人,有些就拿來換酒錢。現在我住的地方雖然有電話,但是巴格利可不會打電話給我,我只好守著亞文的酒吧,看看會不會有什麼消息進來。
    不過,我醒來的時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同樣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裡?看到什麼東西?也不很清楚現在是什麼時間。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麼現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漢堡店已經不供應早餐的夾蛋漢堡了吧?我沒有手錶那種無聊的東西,所以不知道時間。我很喜歡這種只要一英鎊的漢堡餐,但是這種夾蛋的漢堡過了早上十一點就不賣了,因此想吃這種漢堡的話,就必須配合這時間。今天我很餓,時間又似乎早已超過早上十一點,看來我只好去亞文的酒吧,吃琳達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搖搖晃晃地朝凱斯魯路走去。因為昨天睡前沒脫衣服鞋襪,所以現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還是像今天這樣就可以了。抬頭看天空,仍是陰鬱的烏雲密佈,只有地平線比較明亮,天色顯得很不穩定,讓我想到看到極光時的情形。到底要發生什麼事呢?陽光被烏雲遮蔽,天氣非常寒冷,一副隨時會下雪的樣子。
    一走到凱斯魯路,我嚇了一跳,因為路上一個人也沒有。這個村子本來人就不多,現在更變成鬼城般的地方了。這次的命案,讓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轉了個彎後,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亞文酒館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聞媒體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來看熱鬧的。
    我正想還是別去亞文酒館吃飯,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時,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我的肩膀。回頭一看,是琳達。
    「嗨,巴尼。」琳達朗聲說道。她笑著說:「終於醒了嗎?」
    「你最好別靠近那裡。那裡有很多新聞記者,他們都是大野狼。」說話的人是亞文。他們兩人好像正在逃避媒體採訪。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問。
    「御手洗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發現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間所在的院子?」
    「兇手丟的嗎?」
    「應該是吧!」亞文說。「除了兇手,還有誰會做這種事?」
    「兇手是怎樣的人?有目擊者嗎?」
    「沒有。沒有人看到。」
    「還沒找到兇手嗎?直接把手臂丟在院子裡嗎?」
    「不是。是放在運動袋裡。」
    「兩隻嗎?」
    「是兩隻。不過,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問,亞文卻說:「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飯嗎?」
    「是呀,我餓死了。」
    「果然。那麼你的頭痛呢?」
    「已經好了……咦?你怎麼知道?」
    於是他們兩個人便嘻嘻笑了起來。「當然知道了。那樣喝酒還不頭痛,那就不是人類的腦袋了。我們要去那裡的速湯屋(SoupExchange)吃晚飯,你要不要去?」亞文說。
    「晚飯?」我很驚訝地說。
    「是呀,雖然有點早,不過,吃完飯正好開始工作。」
    「現在幾點了?」
    「現在嗎?」亞文看了看手錶,說:「四點半了。」
    「啊!天呀!」我說。難怪我的肚子這麼餓。
    速湯屋是自助式,吃到飽的餐廳。我一向不太喜歡這種餐廳,因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麼東西,所以很不划算。對肚子很餓的人——例如現在的我來說,這是可以痛快吃到飽的地方,當然是最好的餐廳了。可是我一向沒有吃得太飽的習慣,因為吃太飽的話,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點綴品,吃得非常少。
    我從食物台的鍋子裡,舀了一碗蜆肉湯,又拿了麵包,放在餐盤上,回到座位坐下,亞文他們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現在不是吃飯的時間,所以餐廳裡人很少;院子裡也有設座,不過這種寒冷的天氣當然沒人會坐在那裡。因為沒人坐,許多鴿子就橫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動。我討厭鴿子,覺得它們都有瘋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發現什麼了?」我喝了一口蜆肉湯後,就問亞文他們。
    「什麼?」亞文一邊撕麵包,一邊問。
    「巴尼,你一點也不記得嗎?」琳達問得很奇怪。我搖搖頭說:「我什麼也不記得。」
    於是亞文便笑著說:「我就知道你什麼也記不得。」
    我有點擔心了。「我該不會做了什麼可怕的事吧?」
    「這倒沒有。」亞文立刻說。
    「你沒做什麼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檯跳舞,還模仿丹弗斯局長的動作,抱著琳達,拚命摸她的屁股,結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後你就躺在地上,睡著了。」
    我無話可說。做了那樣的糗事,還能說什麼?但是——
    「你沒作弄我吧?」我還是這麼問了一下。
    「你以為呢?」亞文帶著笑說。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記得。不是那樣而已,還有別的吶!我和亞文還把你扶起來,抱進他的車子裡,把你載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別重。」亞文說。
    「可不是。我手都發麻了。」琳達又說。
    「然後你們就把我放在床上嗎?」我很不好意思地說,結果亞文搖搖手,說:「問題是你沒有那麼乖。」
    我的不安讓我沉默了。
    「你說你沒有小便的話,就不能睡覺。」
    「夠了吧?亞文!你們兩個聯合起來騙我的吧?」
    可是,他們兩個人的表情一點開玩笑的樣子也沒有。
    「這麼有趣的事聽起來很像虛構,可是完全是事實。」亞文說。
    「我自己去小便嗎?」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嗎?」亞文問。「我們當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著,可是,我們不想你尿床。」
    我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
    「還有,看到脫褲子脫得那麼辛苦,我實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幫了你把那個掏出來。」
    「這個忙我可沒幫。」琳達連忙說。
    「如果再不幫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從後面抱住全身軟趴趴的你,讓你的小便能順利的尿到便斗裡……」
    「你抱著我,讓我小便?」
    「是呀,否則你的床就要鬧水災了。」亞文大聲說著。
    「我竟然那樣……連小便都沒辦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個嗎?」我無力地點頭。
    「你是問你有沒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個小便的東西嗎?」
    「是……」
    「當時你像丹弗斯一樣,兩隻手如同風車拚命揮動著,所以當然抓不住那個東西。那個東西長在身體的中央吧!」
    「天呀!」
    「同樣長在身體中央的鼻子,是無法幫你抓到那個的;你也別想我會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傾,頭差點栽進湯裡。
    「算了,巴尼,你用不著這麼沮喪。」亞文很體貼地說:「如果你覺得那樣很可恥,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爛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還會覺得難為情。」琳達也說。
    「琳達,我的醜態,你都看到了嗎?」我只問了這一句。
    「沒有。」聽到琳達乾脆的否認,我不禁鬆了一口氣。
    「不過,要把那個塞進褲子裡的時候,我有稍微幫了一點忙。」
    我把臉貼在桌面上了。
    「因為一個人沒辦法做到,非得兩個人不可。」
    「所謂的一個人是指我,那時你已經無法算是一個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開心,但是聽不出來你到底在唱哪一國的民謠。」
    我的心情從絕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該做何反應。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從沒喝到神志不清過呀!
    「不過,能摸到我這樣老女人的屁股,你該謝天謝地了。」琳達說。
    「喝湯吧!巴尼,你不是要說那案子的事嗎?不是想問昨天晚上的事嗎?」
    「昨天晚上怎麼樣都無所謂了。」
    強烈的無力感向我襲來。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覺得要是不懂怎麼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堅信這個信念。但是,此時我的腦中卻有著「不喝醉的人,或許也是不錯的人」的想法。這想法打擊到我的信心了。
    「別這麼說嘛!關於這件事,你問過好幾次。波妮的腳在教會的花叢裡被發現了。她的腳被插進軟泥地裡。」
    「什麼?」我大吃一驚。
    「波妮的腳像顆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蓋住,並不容易被發現。」
    「波妮的腳和花在一起?」
    「太過分了!竟然丟棄在教會這樣神聖的地方。」琳達搖著頭說。
    「兩隻腳都是嗎?」
    「是的。」這兇手的行為可怕到讓人不知如何形容。
    「丟在教會裡……該死的傢伙!他一定是個無神論者。」
    「是吧!那是不怕觸怒神的惡行。」亞文也說。
    「那兩隻腳真的是波妮的腳嗎?」我問。
    「確實是她的腳沒錯,而且是被像怪獸一樣的蠻力撕扯下來的。剛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這麼說的。那兩隻腳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會在眾多媒體面前,再說一次這些話吧!總之,波妮的身體各部位都到齊了。」
    「到齊了?對了,剛才好像誰說過手也被找到了。」
    「沒錯。因為手的血型與DNA也與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確實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著被撕扯的痕跡……」
    「剛才說是在教授住的院子裡發現的?」
    「是的,教授也嚇了一大跳。」
    「是誰發現的?」
    「打掃煙囪的人。那個人工作的時候在屋頂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問飯店經理那是什麼。於是經理立刻去找教授,問教授那是什麼。因為教授也不知道那個東西,才打開袋子查看,赫然發現那竟是波妮的兩隻手。那兩隻手臂和天文望遠鏡放在一起。」
    「什麼?和什麼放在一起?」我懷疑自己耳朵聽到的東西,便又問了一次。因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東西。
    「望遠鏡。天文望遠鏡。」
    我一時說不出話了,過了一會兒才說:「為什麼會和那種東西放在一起?」
    亞文翻動眼珠,攤開雙手,聳聳肩說:「我怎麼知道!」
    11
    和琳達他們分手後,我獨自走上凱斯魯路的緩坡,並在書店前方的書報攤上,買了一份《每日公報》。攤開報紙,第一版大肆報導了這個案子,大標題是「迪蒙西村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
    巴格利說這個案子要匿名處理,才能讓媒體報導的話言猶在耳,但我手上的報紙不僅有消防隊或迪蒙西小旅館的彩色照片,還詳細刊載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齡與經歷。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寫著這案子的種種發展情況,簡直把它和曾經轟動英倫的開膛手傑克兇殺案相提並論,視這個案子為開膛手傑克兇殺案以來,英國前所未有的大案子。連福克蘭戰爭時的新聞,都沒有這個案子的新聞大。電視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這個案子的報導戰了。
    幸好琳達、亞文等關係人的名字並沒有被報導出來,御手洗教授的名字同樣也沒有出現在報紙上。這樣勉強總算是保護了陪審制下陪審員的中立觀點,及避免讓相關人士受到二次傷害吧!
    我把《每日公報》摺得小小的,然後塞進褲子的後口袋裡,再慢慢地走下緩坡,朝村公所走去。見到巴格利後,再問他詳細的情形吧!報紙上用「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這樣聳動的標題,是我之前沒想過的。目前因為已知有兩人被殺,所以用「連續」來形容,似乎並不過分;還有,兇手殺人的對象好像也沒有特定人選,所以稱之為「無目標」的殺人事件,也沒什麼不可。既然是無特定目標的隨便殺人,那兇手顯然是一個瘋子,以殺人為樂的變態。
    來到村公所的大廳後,我發現原本並排在廳內的椅子,都被集中放在大廳內的某個角落,所以大廳中央就完全空出來了。不過,這個空出來的地方,現在擺進兩張大桌子,大桌子旁圍著一大群男人。這些男人各自對著自己面前的個人電腦,好像在寫什麼東西似的埋頭工作著。他們都是報社、雜誌,或電視公司的記者吧!我開門進去時,他們都暫時停下工作,轉頭看我,不過,我沒有理會他們的視線,逕自看著舞台方向。巴格利並不在那裡。
    「你是這案子的關係人嗎?」一個年輕的記者問道。
    「你是警察嗎?」接下來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發問了。他們正在衡量我是不是他們寫報導時必須採訪的對象。看來這個大廳,已經變成記者俱樂部了。
    「啊,都不是,我只是巴格利局長的朋友。」我趕快表明。我可不想被人問起祖宗八代的事。
    「巴格利局長呢?」
    「在那個門後的房間裡。」一個記者用筆指著。
    於是我穿過大廳,打開舞台旁邊的門,立刻看到一臉正經的巴格利、湯姆和御手洗教授。他們周圍還坐著一大群穿著制服的警察。
    「嗨,巴格利還有教授,現在的情況怎麼樣了?」我說。
    「嗨,巴尼。」教授和氣地和我打招呼。
    「巴尼,天黑了才上班嗎?你真好命呀!我好羨慕你。」巴格利還是老樣子,嘴上不饒人。
    「教授,你好像變成記者們追逐的焦點了。」我說。
    「嗯,沒辦法呀!誰叫那兩隻手臂出現在我房間的院子裡呢!我要求他們不得刊登我的照片與姓名,才同意接受採訪的。」
    「教授,你不想被大家認識嗎?」我問。
    「這可是一個很大的案子,我可不想成為英國的頭號巨星。你想嗎?」教授反問我。
    「是呀。那樣就會像福爾摩斯一樣了」
    「那個有名的偵探嗎?那傢伙一點用處也沒有。」教授說。
    「啊!」
    「巴尼,不要呆呆的站在那裡,想喝咖啡的話,那裡有。自己去拿吧!啊,對了,聽說你的胃壞了。」巴格利說。
    「醫生叫我喝牛奶。」我說。
    「不好意思,這裡沒有牛奶。」
    我真不敢相信,巴格利竟然會說這種話。真想擰擰臉頰,看自己是不是在作夢。「沒關係。嘿,不過,你今天說話怎麼這麼客氣?我覺得心裡有點發毛。」
    「是嗎?我一向都這麼客氣的。如果硬要找出今天為什麼對你比較客氣的理由,那大概就是今天我終於發現世上有比你更討人厭的人類。」巴格利說。
    「哦?是誰呢?」
    「就是門外那些蟑螂。」巴格利氣咻咻地說。「沒見過像他們那麼厚臉皮的人,一副旁若無人的模樣,還無孔不入地到處鑽。不管是在餐廳還是廁所裡,都吵得讓人無法忍受。還有,他們也是一群騙子,聽不懂英語。和他們比起來,你可愛多了。」難怪他竟會問我要不要喝咖啡了。這世界上到底什麼是幸?什麼是不幸呢?這個問題真難解。
    「教授。」我叫著,然後從屁股後面抽出報紙。可是我這個動作好像觸動了巴格利的神經,他突然發起飆來。
    「把那噁心的報紙丟掉。如果你再讓我看到那東西,就不要再來這裡。立刻滾出去!」被趕出去的話,就麻煩了。還是乖乖把報紙塞回褲袋裡吧!
    「教授,報上說,這是無目標連續殺人事件。」教授聽到我這麼說,正想回話時,巴格利卻大叫道:「別理報上說的!」
    「報上說這是無目標連續殺人案事件?」
    教授說話的口氣和平常一樣慎重。又說:「我不那麼想。無目標的殺人是沒有規則的。」
    「規則?什麼樣的規則?」
    「例如:這次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沒有男人。」
    教授把雙手舉到自己面前,手掌合在一起,看著天空,喃喃自語般地說著。
    「噢!」
    「而且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女性,沒有年輕的女人。」
    「嗯,說得也是,這點倒真的很奇怪。變態者的目標通常都是年輕的女性。」
    「呸!」巴格利說:「你B級恐怖片看太多了吧?對變態狂而言,年齡有什麼差別?難道你希望下一個受害人是年輕女性?成熟的女性就不會被攻擊嗎?」巴格利怒氣未消地吼叫著。
    「教授,你有什麼發現?」
    「從這兩個死者身上,還看不出什麼頭緒。」
    「還會再發生命案嗎?」我問。
    「我認為是有這樣的危險性,所以一定要加強警戒。」
    「唔。」我想了一下後,又說:「教授,你住在那棵刺葉桂花樹旁邊的房間裡嗎?」
    「是的。」教授苦著一張臉,點了頭。
    「波妮的頭最初被發現的時候,就已經住在那裡了?」
    教授又是點頭,說:「是的。」
    「你沒有發現什麼嗎?例如說看到有人拿著波妮的頭,偷偷爬到樹上。」
    「什麼也沒有。我大部分時間都在房間以外的地方。」
    「唔。屍體先是被棄置在名偵探房間的附近,接著又在名偵探的院子裡,找到死者的雙手。由此看來,這兇手真是膽大包天的傢伙!」我說。
    「由此可以瞭解一件事。」巴格利突然插嘴說道。「那就是:你絕對不是兇手。醉鬼是沒有能耐做那些事的。」
    教授同情地看著我,然後說:「因此,我一定要抓到兇手。他讓我不得不在眾多記者面前,說明受害者的雙手出現在我投宿房間院子裡的情形。這是兇手給我的挑戰,這是我第一次受到這種侮辱。」
    湯姆的手機響了,大家都抬頭看他。他的手機一響,好像就有事情發生,這種情況已經出現好幾次了。湯姆把手機貼在耳朵上應對著。「發現腳了?」
    大家同時站了起來。巴格利顯得特別機警,他像鵝一樣地,上下揮動短短的雙手,並且像說悄悄話一樣地說:「小聲一點,不要讓隔壁那些蒼蠅聽到。」
    湯姆瞭解上司的用意,所以彎著上半身,小聲說著。於是大家都靠到他身旁。
    「老虎的招牌?」巴格利一聽,臉色大變,樣子非常可怕。這個突然的發展,好像讓他覺得自己被嘲弄了,所以他很生氣。
    「什麼老虎?在哪裡?」湯姆問。
    「知道了。馬上去。」講完電話,他把手機拿離耳邊。
    「在哪裡?什麼老虎?」
    「連接賈梅因路和索普路的T字路口,好像有個很大的老虎招牌。」
    「賈梅因路?那條路在哪裡?」
    「在村子外面。」我說。
    「但是,這跟老虎有什麼關係呢?」
    「那裡有一張海報上有老虎的照片,兩隻女人的腳就插在那張老虎照片上被破壞的地方。」
    大家都吃驚得說不出話。
    「那裡為什麼會有老虎的招牌?」有一位警察說。
    「那好像是某種中國成藥的廣告。」湯姆回答。
    「老虎嗎?這次又來個老虎嗎?」巴格利說話的聲音好像在呻吟。「天文望遠鏡之後,又來個老虎?……」巴格利好像完全沉溺在自言自語之中,忘了局長該做的任務分配。
    「好吧,我先去吧。」御手洗教授說:「我從這個窗戶悄悄地出去拍照,希望有攝影師跟我一起去。丹弗斯局長,請你暫時支開那些記者,先繞路把他們帶到別的地方。我不希望在現場時被那些記者團團包住。」
    教授說完,便把手放在窗框上,準備從窗戶躍出去。我們的丹弗斯局長仍舊站在原地喃喃自語:「為什麼是老虎?……」
    12
    在前往現場的途中,巴格利好像發了高燒一樣,嘴裡一直唸唸有詞,更忘了身邊坐著我這樣一個普通老百姓。
    「黑色長毛獅子狗、精肉工廠、豬肉、飛機……在精肉工廠、腳在教會,不,是消防車!還有天文望遠鏡和老虎……」
    他雙手抱胸,低垂著頭,眼睛一直看著地面。我很想趁他現在完全沒注意到我的情況下,拿出藏在口袋裡的小瓶威士忌,偷偷喝幾口,但最後還是不敢造次。
    我回頭看車子後面,那一大班記者的車陣,仍然緊緊地跟著我們。湯姆一如平常地開車,但是車速很慢,大概和腳踏車的速度差不多,而且一再經過相同的路。我們來來回回地從迪蒙西村的這一頭,開到那一頭。可是坐在後座的巴格利局長,根本不知道自己乘坐的車子現在開到哪裡,正在做什麼事。
    「到底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含意嗎?簡直就像瘋子的下午茶會。」他語氣堅決地喃喃自語。
    「……不,這樣的連續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兇手只是瘋子!」
    「可是御手洗教授說,這兩個命案是有規則性的。」聽到我這麼說,巴格利立刻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後低聲說:「他所謂的規則性,就是兇手只殺六十歲的女人嗎?」
    「教授想說的,當然不只這個;只是目前確實能說的,卻只有這一點。」
    巴格利又發出低沉的嗚嗚叫聲。那模樣好像在對我們即將看到的老虎發威。
    「什麼是現在確實能說的?」他厭煩地說。「現在確實能說的,就是有個殺人魔躲在這村裡的某個地方。」
    「教授是很謹慎的,他不會開口說出心裡的揣測。我想他一定是在逐漸累積腦中的想法。」
    巴格利張大眼睛,看著我說:「哦?巴尼,你怎麼這麼瞭解御手洗教授呢?真了不起呀!」
    我想:為了和平,我還是不要和他鬥嘴吧!可是,巴格利卻一直瞪著我,我只好說:「嗯,是比你瞭解一些。」
    巴格利果然聽不得這句話,他挪動龐大的身軀,正面向著我說:「他一定告訴你什麼了吧?說呀!巴尼,到底有什麼規則性?」
    我厭煩地說:「他沒有告訴我什麼。」
    「別這麼說嘛!我現在很傷腦筋!」巴格利難得這麼老實地表示自己的無助。不過,他的無助是一望即知的。
    「到底有什麼規則性?」
    巴格利很有誠意地再次問我,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變偉大了。
    「我也還不太明白。不過,兩個受害人的屍體都被肢解了,這一點很明確吧。」
    「說得也是。這就是規則性嗎?」
    「受害人的屍塊還被分散到村裡的各個地方。」
    「噢,對了。巴尼,那個混蛋為什麼要把撕扯下來的屍塊,丟棄在村裡的各個地方呢?」
    「你想知道為什麼?」
    「是的。那個混蛋為什麼要這麼做?」
    「想知道原因的話,」我說:「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兇手抓來問。」一說完這句話,我馬上想到:不錯,法律上能夠逮捕那個兇手的人,就是現在坐在我身旁的男人;只要這男人沒有用手銬銬住那個兇手,這個命案就不算結束。一想到這點,我竟感到有點毛骨悚然,然而這就是現實。不過,不管我多努力,都無法在腦子裡刻劃出巴格利逮到兇手的畫面。總之,只要一日不瞭解兇手為什麼要如此處置屍體,我身旁這個男人,大概就無法逮到兇手吧!
    「我知道一件事。」
    「什麼?」巴格利很老實地問。
    「那些屍塊不是隨意丟棄的,應該是兇手有意的安排。」
    「哦!」巴格利好像有點佩服地看著我。感覺上,我這句話好像說中了核心。不過,這句話從我的嘴裡說出來時,我自己也嚇了一跳,因為那不是深思熟慮之後說的話。可是,話一說出口,竟覺得事實好像真的是那樣。
    「分散地丟棄?」
    「嗯。所以說這案子是有規則性的。」我說。然後我一邊想,一邊說:「兇手棄屍的地點,並不是隨便選的。他不要人家隨便就可以找到那些屍塊。很明顯的,屍塊被發現的地方,都具有某種含意,所以這塊在這裡,那塊在那裡。」
    「嗯。」巴格利說:「你是說:放在消防車上的屍塊,和放在豬肉上的屍塊,都隱藏著某種意思嗎?」
    我點點頭,說:「是的。只能這麼想,不是嗎?」
    我很果斷地說。可是,這些話也好像出自他人之口一樣,又回到我的腦袋裡。
    「也就是說,兇手那麼做的話,對他自己最有好處。是不是這個意思?巴尼。兇手犯下的是殺人罪,不是遊戲,所以他當然會想辦法保護自己。」
    我想了想,點頭同意巴格利的說法,「是的,巴格利,說得沒錯。保護自己確實是犯罪的基本條件。」
    「如果是這樣的話,所謂兇手的好處,就是不被逮捕。是嗎?」
    我也雙手抱胸。確實如巴格利所說。但是,這案子有很多難解之處。我覺得這案子不同於一般的命案,也不能用處理尋常命案的方法來處理它。
    「如何保護自己、讓自己不被逮捕,貫徹自己的目的,是兇手犯罪時要注意的事情……」
    「目的?什麼目的?」
    巴格利的表情十分可怕。「就像你一直以來的主張呀!被害人與人結怨。兇手因為心懷怨恨,而殺死被害人。」
    「也就是說,兇手和波妮與菲伊有仇?」
    「我不知道,這是你說的。但是,或許就是這樣吧!總之,兇手可能為了報仇而殺人,也可能為了搶奪財物……」
    「和搶奪財物無關。」巴格利很乾脆地打斷我的話。
    「那兇手的行兇目的,就是報仇囉。兇手實現了報仇的目的後,還讓自己順利逃脫。」我說。
    「就是那樣吧!巴尼,或許你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按照你的說法,兇手把菲伊的屍體放在消防車上的原因,就是為了保護自己。」
    我默默聽著。
    「波妮赤裸的屍體和一大堆豬肉放在一起,也跟兇手避免自己被逮到有關。是嗎?」
    我一直雙手抱胸思考著該怎麼說。
    「為什麼讓人發現屍體在消防車裡,可以幫助自己不會被逮捕呢?關於這一點,巴尼,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巴格利不懷好意地說。被他這麼一問,我立刻覺得我的想法好像錯了。
    「為什麼不丟在路邊,而要丟在消防車上?這和讓他不會被捕有何關連呢?」
    我仍然默默不語。
    「事實上,要把沉重的屍體帶到消防隊的院子,就不是件簡單的事,或許還得動用到車子。更辛苦的是,兇手還得把屍體抬到消防車上。兇手堅持這樣做,一定有原因吧?」巴格利說。「難道他是為了分散屍體,才會切砍屍體,不對,是撕裂屍體……」巴格利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並且抱著頭,陷入沉思之中。「撕裂」這字眼是重點。兇手切割被害人的屍體之後,再進行棄屍的命案,是相當常見的案子,但是,「撕裂」被害人的屍體,恐怕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樁吧!
    「總之,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幫助自己不致被逮。這種可能性多少是存在的。可是,那樣做到底可以如何讓他不會被遠呢?如果你知道的話,請你一定要告訴我。」
    「我還不知道。」我慢慢的說。「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麼那樣做可以幫助他不致被逮。不過,這裡面一定存在某種規則性。」
    「所謂的規則性,就是有什麼固定的規則吧?」巴格利說。我無力地點著頭,愈來愈提不起勁。「啊,是呀……」我只能這麼回答,因為我的腦子裡一點明確的想法也沒有。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規則呢?」我仍舊雙手抱胸,抬頭看著天花反。自言自語似的說:「第一個規則是分屍,然後就是把各個屍塊,分佈在村裡的某些地方。對兇手而言,那些地方應該是有特別意義的。」
    「那會不會是一種巫術?」巴格利說。
    「或許……或許有更深沉的意思在裡面。」
    「有更深沉的意思?有嗎?你是說那些放置屍塊的地方有特別的意思?還是地名有特別的意思?或是那些東西,消防車、飛機……有特別的意思?」
    「我不知道。總之,兇手那麼做一定有特別的意思。」
    「那些特別的意思可以保護兇手,讓他逃過我們的調查嗎?」
    「嗯,大概是吧。」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做這些事情,並不是施展什麼巫術,而是具體地在保護自己?」
    「嗯……是吧!」
    「豬啦、老虎啦、黑色長毛獅子狗、飛機、消防車等等,甚至天文望遠鏡這種東西,都與兇手保護自己有關?」巴格利煩躁地吼著,又說:「沒聽過比這更荒唐的事了。」
    「順序上有意思嗎?……」我喃喃的說。
    「什麼順序?」
    「第一個發現的是黑色長毛獅子狗的身體。但是,應該要從發現頭部的地方開始算順序,還是從發現身體的地方開始算起呢?」
    「這是什麼笨想法!你自己去想吧!」
    總覺得現在得到的線索還不夠,要解答這個推理之謎的要素,還沒到齊,所以腦中一片混亂,無法完成這幅推理拼圖。
    「該不會是兇手和飛機有仇……」
    「跟消防車有仇,跟飛機有仇,跟天文望遠鏡有仇嗎?」巴格利吼道。「而且還跟長毛獅子狗有仇,跟豬有仇。」
    沒錯,那確實不可能。
    「到了。」抬頭看,有個巨大的老虎招牌就橫在車子擋風玻璃的對面。
    「胡說八道的話就到此為止。」
    車子停下來,我們立刻看到一大堆警方相關人員和御手洗教授。巴格利急呼呼地打開車門飛奔出去。我也隨後下車。黃昏時的冷風,吹得雜草搖搖擺擺,眼前是一片看來十分荒涼的空地。周圍沒有人煙,更沒有民房,潮濕的土地完全暴露在空氣中。抬頭望天,天空仍然一片陰霾,好像被巨大的平底鍋給蓋住了。
    索普路盡頭的草地上,聳立著一個巨大的招牌,招牌上的老虎在草地上奔馳,老虎的上面有幾個大大的英文字「TIGERBALM」,這幾個字的下面有幾個比較小的字「BALSEMHALIMAUENGAUNTONG」。
    在這些文字下面,奔跑中的老虎背部,有個很大的洞。招牌的前面照例已圍出黃色警戒線。
    「女人的兩隻腳就插在那個破洞上。」有個警察走過來向巴格利說明。又說:「兩隻腳插在那裡,看起來很不舒服。」
    「腳呢?在哪裡?」巴格利問。
    「在那裡。」警察用下巴指著一輛後車門開著的客貨兩用車,那輛車的座位上,好像有什麼東西。約翰正好關上車門。
    記者們的車子陸續開到,四週一下子就鬧烘烘地擠滿了記者,攝影師也開始拍照。天色有點暗了,閃光燈閃個不停。幸好在千鈞一髮之際先把女人的腳藏起來了。
    「那招牌是紙做的嗎?」巴格利問。
    「不是,後面是鐵板,但前面是膠合板做成的屏風,海報就貼在屏風上。合板整個破掉了。」
    「那要有很大的力氣吧?」
    警官聳聳肩說:「要打破那東西,確實需要一點力量。不過,膠合板經過風吹雨打,已經有點破舊了。」
    「那是女人的腳嗎?」
    「是女人的腳沒錯,已經死了好一陣子了。從傷口看來,是撕裂傷,所以應該是菲伊·艾馬森的腳沒錯。不過,還是要等檢查的結果出來後才能斷定。」
    御手洗教授從遠處走來,一面走一面大聲說:「招牌上沒有染血,可知不是剛死的屍體,因此很難從屍塊上找到染血的指紋。我想那是艾馬森女士的腳沒錯,不過還是要等檢驗結果出來之後才能確定。這個命案實在太奇怪,所以發言不能不謹慎。如果現在發現的確實是艾馬森女士的腳,那麼她屍體的各部位也都到齊了。」
    「菲伊和波妮的屍體都已經找到了嗎?」我問。
    「如果那確實是菲伊的腳,那麼就是都找到了。」
    教授回答我。一時間大家都沉默下來,空氣中只剩風聲。然後,巴格利呻吟般地說:「兇手為什麼選擇把腳放在這種地方……」
    「丹弗斯局長,這些以後再說吧!什麼事都等檢查結束之後再說吧。我想去醫院看看。我必須趁記者還沒出現在我面前時,趕快離開這裡。」教授輕鬆地說。
    「好呀,教授。請約翰和你一起去吧。約翰!」於是教授便和約翰進入那輛客貨兩用車,快速朝醫院駛去。
    13
    「那好像是香港制的軟膏。」亞文在亞文酒館的吧檯前說。
    「那藥膏是做什麼用的?」
    「可以治頭痛、肩膀酸痛和肌肉疼痛。」琳達說。
    「好像萬用藥一樣嘛!」
    「可以這麼說吧!這種藥在英國還滿受歡迎的,我媽媽很久以前就在用這個藥了。」我點點頭,表示瞭解。
    「總之,兩位女性受害人的屍體都已齊全了。我剛才看電視新聞,檢查結果已經出來,那兩隻腳確實是菲伊的。」亞文說。我手扶著額頭,想著去賈梅因路與索普路盡頭的交接處途中與巴格利說的話。當時的巴格利簡直煩惱到了極點。此時我也有點煩惱,不知該不該把這件事告訴琳達和亞文。
    「巴尼,你在煩惱什麼?」亞文問我。
    「我沒有煩惱。有煩惱的人是巴格利。」我說。
    「他煩惱什麼?煩惱兇手是誰嗎?」
    「當然啦。」我說。「如果知道兇手是誰,這個案子就好辦了,直接把他抓起來就好了。可是,巴格利抓得到兇手嗎?還是我們去抓兇手吧!不過,那樣的話,巴格利就失業了。如果他失業了,就請他來這裡上班吧!」
    「我會考慮看看。」
    「但是,如果不是這樣……」
    我雙手抱胸想著。雖然此刻我已有些醉意,不過,因為經常處在這種狀況下,所以我的腦子還很清楚。我在想要怎麼說明這件事。
    「巴尼,你在說什麼如果不是這樣?」琳達問。
    「這是個棄屍命案。兩個人都被棄屍。對吧?」
    「對。」亞文說,琳達也點點頭。
    「而且,那個兇手是個瘋子。這瘋子不把屍體丟棄在路邊或尼斯湖裡,還一直變換放置屍體的地點。」
    「嗯。」他們兩個人又點頭。
    「他把屍體放在奇怪的地方。例如豬肉上面、消防車上面、飛機裡面。可是,與其說他把屍體放在這些地方,或許更應該說:他要我們在那些地方發現那些屍體。不是這樣嗎?他把屍體放在那些地方的用意,就是要我們在那些地方發現。」
    「嗯。」琳達喃喃應了一聲。
    「如果把屍體放進袋子裡,藏在飛機上的某個地方,或許就會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被載到別的地方……」
    「是的。」琳達也說:「那兩隻手臂是裸露的吧?而且又是隨意放在椅子上,所以不可能被載到別的地方。」
    「沒錯,因為只要有人上飛機,就會立刻看到手臂。那些小型飛機飛上天空後,通常會回到原來的地方停放;而且那兩隻手也不可能在飛行中掉出機外。」
    「是的。」
    「被放在消防車上的屍體也一樣。那輛消防車已經壞了,一直被放在消防隊的後院,不會開出去。」我說。
    「嗯,所以菲伊哪裡也沒去。」
    「你的意思是:兇手故意讓我們看那樣的畫面?」亞文突然這麼說。
    「畫面?」
    因為亞文的說法太奇怪,所以我的腦子稍微咀嚼了一下這個字眼,才點了頭。說:「故意讓我們看那樣的畫面嗎?……是吧!或許是那樣。」
    於是亞文繼續說:「就像畫家畫風景,是為了讓人欣賞一樣……但是,巴尼,通常畫家畫出來的風景,並不會與自然的風景完全一致,因為畫家會依自己的好惡,在畫面上做些個人主觀上的修正。例如畫家會在白天時畫黃昏的景色,或在畫面上多畫一棵樹。這是創作。」
    「嗯,是那樣沒錯。」我說。
    「兇手把沒有手腳的菲伊屍體,放在消防車上面的目的,就是確定要讓我們和警方看到,不是嗎……」亞文說。
    「有點道理。」我點頭說。
    「嗯。」琳達說。「你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兇手把屍體放在那些地方的行為,與兇手想要自保無關,是嗎?」我說。
    「是的。我是這麼懷疑的。」
    「這麼說來,兇手根本不是人。」琳達突然說。
    「啊?」
    「為什麼?」
    「人一定做不出那麼可怕的事。」琳達斷定地說:「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不管是如何惡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感情。可是這個命案的情況太可怕了,那不是瘋狂兩個字可以解釋的事,因為一個人再怎麼瘋狂也有個限度。這個兇手所做的事,是他的本性,而不是因為一時瘋狂而犯下的罪行。就像亞文說的,兇手為了讓我們看到那樣的畫面,而做出那樣的行為,並且以此為樂。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但是,他一定興奮地等待我們發現人頭狗身的那一刻。他的情緒完全不同於正常人,所以我覺得他不是人,他是惡魔,而且是名副其實的惡魔。他和人類完全不一樣,他心裡想的事,就是惡魔所想的事。」
    亞文邊聽邊點頭,然後說:「是呀!我也是這麼覺得。他是動物性的,是野獸。動物中的兇猛禽獸,不是會把捉到的小型獵物撕碎,然後插在樹枝上嗎?這個兇手的作為,和這些猛獸非常相似。在我們人類的眼裡,會覺得那些行為太過奇特,可是對動物而言,卻不算什麼,因為它們沒有感情。」
    我對這個說法有點不以為然。
    「但是,亞文,動物那樣做的原因,並不是為了讓人看的。」
    亞文搖搖頭說:「不是那個意思。那是我的說法,並不是動物說。而且說『那樣做是給我們看的』的人是你呀!巴尼。」
    「我也有同感。到了我這個年紀,我實在不想自己還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不論從精神的角度,還是從物理的角度來思考,顯然那都不應該是人類所為。大家都說這案子的兇手是第二個開膛手傑克,可是我認為就算是開膛手傑克,也做不到這麼可怕的地步。」
    大家都沉默了。
    「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嗎?因為不僅在精神或心智上,人類不會那樣做,物理性上,人類也做不到那樣的事情。那兩個女人的身體都是被撕裂的,她們的手腳,都是被從根部被扯斷的;連頭部也一樣。那絕對不是人類的力量能辦到的事。」
    大家又是一陣沉默。
    「那麼,是魔神嗎?」
    我打破沉默問道。我很瞭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實在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魔神這種東西。舊約聖經上的奇幻傳說,很難說服我。
    「既然不是猛獸,就是惡魔了。巴尼,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不認為……不,我不知道。我雖然是個醉鬼,但也有強烈的懷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傳說一類的事情。」
    我在說這些話的時候,腦中浮現剛才見到的大老虎的姿態。
    「你只相信酒瓶嗎?」琳達問。我沒有回答,她便繼續說:「是魔神,魔神剛剛通過這個村子。」琳達很斷定地說。
    「像颶風一樣地掃過嗎?」亞文問。
    「嗯,是的。」
    「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嗎?」
    琳達聳聳肩,說:「如果有辦法就好了,因為說不定下一個受害者就是我。」
    「難道我們只能束手無策,靜待魔神通過這裡,直到北海嗎?」我問。
    「我們是無助軟弱的羔羊。巴尼,除了這麼說,我們還能怎麼說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類的說法,但是,今年剛進入二十一世紀,是人心恐慌,最適合惡魔出現的時代。」亞文說。
    「我同意。」琳達說。
    「今後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會認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覺得嗎?」
    「為什麼?」
    「現在整個英國都很緊張,不管報紙還是廣播,整天都在報導和這個案子有關的事情。採訪團還遠赴阿拉斯加調查,看看過去是否有類似的案子,結果一無所獲,過去的世界裡,完全找不到這樣的事件。」
    「所以呢?」
    「英國境內人人自危,更沒有女人敢向兇手挑釁。你不認為會有那樣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當中,但是琳達很快就同意亞文的說法,並且說:「是的。我現在絕對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從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館的員工休息室,這個休息室的隔壁房間一定會有人,我還把房門上鎖。另外,我手機不離身,不僅記下警察的電話號碼,也背下湯姆的電話。這些都是保命符。現在這村子裡的每一個人,都會這麼做。」
    「巴尼,你知道湯姆的手機號碼吧?」亞文問。
    「從沒想過那個東西!」一聽到我的回答,亞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樣子。「就知道是這樣。」琳達也笑了。但是,我還是不瞭解他這麼說的理由。
    「只有糊塗蟲才像你這樣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邊有殺人事件正在進行,還敢敞開大門鼾睡。可是女人可沒有你的勇氣,只要一入夜,誰也不敢離開家門。這個村子現在正處於戒嚴般的狀態,每個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萬一在這種情況下,村裡又有女人慘遭類似的殺害,那麼兇手一定不是人類。不是嗎?這村子的女人,還不會笨到讓人類中的壞人有機可乘;絕對不會有那樣的情形發生。」
    亞文斷言說,琳達則在一旁表示同意地點頭。
    「是呀,我也這麼想。」
    這時我覺得背後好像有人開門進來,便回頭看。巴格利因為寒冷而全身縮成一團,他像北海的海像一樣,慢吞吞地走進酒吧。他看到我們之後,就直接往我們這邊走來。
    「嗨,醉鬼。」他狀似愉快地喊著。「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銬還沒有銬上兇手的手之前,你可千萬不能被關進尹凡梅斯皇家醫院,否則你就看不到手銬吧嗒一聲,把兇手抓起來的畫面了。我很想讓你看到這一幕。」巴格利一面說著,一面跨上我旁邊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說:「連兇手的身份都還不知道,就想準備手銬,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聽了我的話,竟然沒有生氣。
    「兇手很快就會落網了。」他說。
    「已經鎖定對象了嗎?」
    我們三人剛才的結論是:兇手不是人類。但是這位沒什麼條理的巴格利局長,好像不這麼想。
    「還沒有。不過,我們已經要開始反擊了。受害人身體的各個部位,從頭到腳都已尋獲,所以說對方的伎倆,我們已經都看到了。從現在起,輪到我們反擊了。」
    巴格利充滿自信地說,展現出警察應有的,值得信賴的樣子。
    「兇手為什麼把屍體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們已經知道了嗎?」我問。
    「這種問題等抓到兇手再問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乾脆。既然如此,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這麼說的話,不會有人再被殺害了吧?」琳達問。
    於是巴格利抬頭挺胸地說:「也給我一杯加冰塊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份保護這個村子,目前村子的各個道路和發現屍體的現場四周,都己布下重重警戒,連只螞蟻都難逃我們的法眼,更何況是精神異常的兇手。之前我們是人手不足,才會讓兇手有得手的機會。但是現在被殺,那我們就太沒面子了。」
    巴格利說完,便痛快地笑了。這就是人類應有的樣子吧!
    「絕對沒有問題嗎?」亞文走過吧檯,很謹慎地問道。
    「保證沒有問題。」巴格利肯定地說。可是,這男人以前從來沒有指揮過這麼多警察的經驗呀!
    「如果對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證不再出事嗎?」我姑且一問。巴格利便說:「什麼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嗎?不管是什麼東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顯得自信滿滿。
    「很有擔當的嘛!這才是我們的警察該有的樣子。所以,你才會放心地來這裡喝酒嗎?」我問。
    「是的。我只要在這裡等人向我報告,說『已經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輕鬆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經付諸行動了。頂多就是還要在這裡注意你的行為,免得你到處對人性騷擾。」
    聽到巴格利這麼說,亞文突然哈哈笑了。說:「巴尼,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你要當心自己的行為了。」
    我不懂亞文的意思,便看著他的臉。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達也笑了,說:「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亂摸別人屁股的話,是會被逮捕的喲。」巴格利說:「警察本來是不用管這個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訴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連巴格利都這麼說,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隨他們說,因為我對摸屁股的事情一點記憶也沒有,根本沒有反擊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記得琳達的屁股摸起來是什麼感覺,所以我只能任人攻擊了。
    「巴格利,你之前還煩惱得好像快死掉的樣子,現在卻好像已經捉到兇手了。」我唯一的反擊方式,就是說這些話。然而,我根本沒有反擊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樂心情的人,絕對不是我,而是兇手。不,這樣說也不對,如果剛才我和亞文、琳達討論出的結果成立的話,用兇手來稱呼就不太合適,應該稱之為魔神。
    又有人開門進來,是湯姆。他匆匆忙忙走進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後,嘴巴附著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聲地不知說了些什麼。此時巴格利剛拿起酒杯,準備喝下讓自己睡前可以放輕鬆的酒,便志得意滿地說:「沒關係,湯姆,用不著在我耳邊說,讓所有的人都聽到也無所謂。怎麼樣?逮到可疑分子了嗎?」
    湯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猶豫了之後,便說:「又發現屍體了。在西奈學校。」
    巴格利聽到這句話的表情堪稱一絕。本來喜形於色的他,一瞬間臉色灰敗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麼?」他說。「真的嗎?」
    湯姆欲言又止,但還是低聲說了:「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個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經讓人覺得很可怕了,這次的更可怕嗎?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內心正如此吶喊著。
    14
    從巴格利坐的車子裡回頭看,後面載滿制服警察的車子亮著前車燈,緊緊跟隨在後。他們的車子都沒有鳴警笛,因為一路上並沒有需要警笛驅趕的其他車輛。
    到底是誰幹的呢?包括湯姆在內,誰也不知道。剛才還意氣風發地揚言「輪到我們反擊了」的巴格利,現在雙手抱胸,呼吸急促地頻頻歎氣。
    西奈學校位於可以俯視尼斯湖的高地上,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高中的完全學校。這個高地是種滿了山毛櫸的山丘,學校位於樹林深處,車子已開到相當裡面了,但仍不見校門或鐵柵欄。
    天空一片漆黑,連一顆星星也看不見。最近老是盤旋在天上的烏雲,今晚也一樣佔據著天空。快靠近學校的時候,突然起霧了,車子像行走在灰色的隧道中,周圍的景色盡失,只看到前車燈的白色光芒向前延伸。
    尼斯湖的湖面應該是霧茫茫的一片吧!霧氣像個大圓頂似地籠罩整個湖面。迪蒙西村有霧的時候,尼斯湖的水面一定也被霧氣籠罩著。學生時代就曾聽說過:當陸地與水面有溫差的時候,水面就會起霧。我學生時代常常蹺課,所以只知道這樣粗淺的常識。不過,如果沒有風的吹送,就算湖面有霧,村子裡也不會有霧。今天晚上一點風也沒有,是我們自己往霧裡走的。
    濃霧之下,視線變差,車速自然就慢了下來,再加上這裡沒有鋪設柏油路面,車子的速度就更慢了。因為路面坑坑疤疤,所以車子有時會陷入坑洞之中,有時會上下跳動;再加上坡度很陡,車子的引擎便吼叫了起來,同時車身還左右晃動。胃腸不好,又只喝了酒的我,漸漸有想吐的感覺。奇怪的是:雖然作嘔了幾次,食物好像要衝出喉嚨了,卻什麼也沒吐出來,也沒有特別不舒服的感覺。大概是我的胃裡只有酒,沒有什麼食物的關係。
    正想著「這樣的路況持續下去的話,巴格利大概會吐得滿車都是穢物」時,路面變平坦了,引擎的聲音很快就停止,車子已經到山丘上了。西奈學校大概就在前方吧?濃霧之中什麼也看不清楚。就算有人告訴我前面就是白金漢宮,我也不會有不同的感覺。
    巴格利原本要伸手去拉車門把手,但他的身體卻在瞬間變得僵硬,手也縮了回去。我再看,坐在前座開車的警察和湯姆也一樣。他們的身體一震,脖子一縮背一弓,全身就像被凍僵了。大家好像都感覺到一股奇異的力量,把我們團團圍住了。很難說清楚那到底是什麼力量,總之,應該是接近恐懼的情緒所形成的力量吧!
    我帶著緊張的心情,把手伸向車門把手,一面猶豫著,一面拉動把手,於是車門便順勢向外滑出。就在這時,我的耳朵聽到了可怕的聲音。不知名的恐懼從天而降,這意外的聲音驚醒了我。我蹲在後座上,全身伏低。
    寒氣從打開的車門快速侵入車內。那是帶著刺骨寒意的濕氣,也是妖氣。這股寒氣十分不尋常,讓人聯想到了死亡,連對大多數事物都已無動於衷的我,也起了雞皮疙瘩。
    可怕的聲音支配著外面的黑暗世界,世界因為這轟隆隆的聲音而振動。黑暗像字面上形容的那樣,呼嚕嚕地抖著。圍繞在我們四周的山毛櫸樹叢、在霧中朦朦朧朧的學校鐵柵欄,也好像與這不知名的振動相呼應般,產生我們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共振。
    小心地從車門的縫隙往上看,就會明白這轟隆的聲音是從天而降。這點無庸置疑。在天上的聲音像陣雨般的降落地面,讓陰暗且潮濕的世界充滿了轟隆隆的聲音。說這個尾音拉得很長的怪聲,是可怕惡魔的吼叫聲,任誰都會相信吧!是魔神在怒吼。我感覺到全身發冷,從身體的核心冒出寒意。
    巴格利勇敢地走到外面。但是,讓他走出車子的,並不是他的勇氣,而是跟隨在我們後面的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們。我也不能一直膽小地躲在車裡,一發現走出車外的人沒有發生什麼意外,我也壯起膽子,想下車了。
    我的腳踏上車外地面時,四周異樣的聲音,仍然讓我的腳十分畏縮。山丘的樣子很古怪。我的身體因為連夜灌進的酒精而有點搖晃,精神也變得恍惚起來。轟隆聲充塞山丘上,連黑暗的空氣也為之顫抖。在我不算短暫的人生裡,從來也沒聽到過今晚這樣的聲音;這個來歷不明的聲音持續不斷地侵襲著我的神經,讓我產生強烈的恐懼感。
    這時我感覺到的想法,實在很難用文字來表現,也無法用言語說清楚。總之,恐懼感擾亂了人們的神經,深入身體的最底層。一向不信邪的我,這個時候也要相信世界上或許真有魔神這種超自然的東西了。
    棲息在尼斯湖的魔神,上半身露出水面,用盡喉嚨的力量吼叫著;祂那拖得長長的奇妙尾音,讓四周所有的生物害怕得哭泣不停。濃霧籠罩著湖面,讓人無法確認湖面上有什麼,但我的腦中卻清楚地浮現水面上的怪異影像。
    「這是什麼!」巴格利大吼,白色的氣息由他的口中呼出。警察們也議論粉紛,每個人都抬頭仰望天空。由此可知,我聽到的聲音的確存在,並不是我的幻覺。
    一時間大家呆立著,不知如何是好。但是,這種情況畢竟不持久,大家甩開不安的情緒,回到工作的精神上。但是,那古怪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止,所以便在轟隆的聲音下,慢慢朝校門走去,來到有著精緻金屬雕塑的大門前。
    聽不到任何腳步聲,聽不到打開大門的嘎吱聲,也聽不到金屬相互碰撞時發出的高亢聲;這個世界變得完全無聲了。不,不是完全無聲。充塞著夜空的魔神吼聲,把地面上所有的聲音都消除了。
    感覺上,那好像是地獄之門,好像只要穿過這個位於山丘上,已經開啟的大門,就快接近悲慘的人世了。門的內側,是兩旁有矮樹叢包夾的狹窄小道。濃霧之下,小路無依地向前延伸。
    小路鋪著紅磚,它的盡頭應該是某一建築物的正面玄關。霧很濃,看不清建築物的面貌,只能隱約看見輪廓。在魔神的哭嚎聲下,我們順著紅磚小路,慢慢地接近校舍。
    當我們漸漸看清校舍也是由紅磚堆砌起來的時候,走在最前面的警察突然舉起手中的手電筒,讓手電筒的光芒投射到天空。在場包括我的每個人,都不自覺地緊張起來,害怕這光線會照射到發出異聲的主人身上。
    然而什麼也沒有。空中什麼也沒有,只有虛無縹緲的霧。這棟校舍並不高,是兩層建築,剛才那位警察高舉手電筒,其實是為了要照亮這棟校舍的屋頂,但因為有點距離,又被冰冷的霧所籠罩,所以未能如願照亮校舍屋頂。
    我們沒看到什麼大型建築。首先看到的,是可以稱之為鍾塔的玄關。兩旁是石柱的玄關正上方,有個相當大的圓形時鐘,這是為了讓學生一進校門,就可以知道時間的設計吧!時鐘上方是從正面看來像三角形的圓錐形屋頂,此時屋頂的上面好像有著什麼東西。
    我覺得有人在那裡,有人在屋頂上,透過濃霧,正目不轉睛地俯視著我們。我們的情緒再度激烈地波動,慢慢地靠近鍾塔。
    「那是什麼?」巴格利的嘴像蒸氣火車頭,不斷地呼出白氣。他的聲音顯示出他非常緊張。其他的警察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繼續前進。
    校舍左右延伸,像水壩一樣橫在我們面前,是長方形的建築。不過,從我們這邊看去,有著看起來像三角形的圓錐形屋頂,希臘神殿式的玄關,在這長方形建築的中央,淺淺地凸出,與長方形建築形成直角。因此,若從空中鳥瞰校舍,校舍便是一棟T字形的建築。T字的根部,就是有著白色石柱的玄關,玄關上面的磚牆,掛著一個大時鐘。現在這個時鐘上方的圓錐形屋頂上,好像有人藏在那裡。
    不過,那個人影很古怪。「那個屋頂的圓錐部分……」警察先是停下腳步,然後抬頭看著屋頂,來來回回走著。因為角度不好的關係,從地面往上看時,很難看到什麼東西。
    「喂,是不是有人在那裡?」巴格利大聲發問,卻沒有人回答。
    警察費盡苦心地想把手電筒的光芒,照到那個「裝飾物」上。周圍的人也終於瞭解警察的用意,便紛紛把手中的手電筒光芒,照向圓錐形的屋頂。
    屋頂上那個「裝飾物」,在眾人手電筒的光線下,終於浮現出輪廓。但因為光線都來自手持的手電筒,所以光線搖晃不定。
    很古怪,真的非常古怪。古怪的原因就是那「裝飾物」仍然一動也不動。
    沒有人出聲。我也不想出聲說話,因為就算說了,對方也聽不到吧!那個拖著長長尾音的吼聲,仍然充塞著黑暗的世界。
    「裝飾嗎?」巴格利自言自語地說:「是屋頂上的裝飾物嗎?」
    但是仍然沒有人回答。屋頂的最上面,有一個看起來像是白色臉孔的東西。屋頂上當然可以有裝飾物,但是,以裝飾物來說,那個東西也自得太過火了。
    「人的臉嗎?喂,那是人類的……」巴格利終於說出這樣的話。這是在場眾人不想說出口的話,也沒人問那是不是面具。這次的案子發展至今,大家已經見到太多怪事了。
    我聽到好像歎息聲,一看,發出聲音的人是湯姆。他的臉上一片驚惶。我一直盯著他看,他終於說:「那個……不是柯妮嗎?……」
    就在這時,那拉著長長尾音,一直在空中轟隆作響的聲音「咻」地消失了。大地一下子沉靜下來。
    我們先是面面相覷,接著便議論紛紛。聲音突然消失,讓大家感到十分驚訝,因為沒有人想到聲音竟然會消失,大家都以為它會一直存在,直到永遠。
    可是,一旦安靜下來後也很奇怪,因為連身上衣服互相摩擦的聲音,也聽得清清楚楚了。大家急促的呼吸聲更是藏也藏不住。
    「柯妮?」巴格利喃喃自語般的聲音,聽起來卻像吼叫聲般地傳入眾人的耳中。
    「柯妮·達文生嗎?」
    「什麼……」我說,然後我一直盯著被手電筒照射的地方。最近我老花眼和青光眼的問題愈來愈嚴重,對自己的視力漸漸不太有信心了。可是,那閉著眼睛,像石頭般不動的臉,雖然離我有相當的距離,但看起來確實很像柯妮·達文生。
    「她以前是這裡的老師。」湯姆低聲說。
    這時我突然想起柯妮的臉和聲音。在發現菲伊·艾馬森的頭部和身軀之前,我們都被召集到村公所的大廳,柯妮曾在那裡談到菲伊腹部有妊娠紋的事。當時她說話的聲調,此時浮現在我腦海裡。柯妮和菲伊都是第一個遇害者波妮的朋友。
    因為距離相當遠,我也不敢確定那就是柯妮,只能說很像是柯妮。我和柯妮並不熟,但總見過幾次面,所以我在心裡祈禱,希望那不是柯妮。
    她頭部的正下方,就是圓錐形屋頂的頂點,除非頂點的下方有洞,否則根本沒有放置她身體的空間。意思就是柯妮的頭被放在屋頂的頂端,也就是說——
    「那只是柯妮的頭嗎?」巴格利吐著白色的煙霧,說出我的問題。「她也被分屍了嗎?喂,馬上來人到屋頂上去看看。」
    於是警察們大步跨上只有三階的玄關,靠近門邊,伸手轉動玻璃門上的門把。但轉了半天,只聽到喀喳喀喳的聲音,並未把門打開。門上鎖了。
    「喂,裡面有人嗎?輪值的人在裡面吧!」巴格利怒吼。「馬上給我出來。我們是接到聯絡才趕來的。」
    不久,玻璃門內出現微弱的光線,光線慢慢接近門邊。那緩慢的速度,大概足以讓巴格利發瘋。
    門內發出喀喳喀喳聲,顯然對方正在開鎖。接著,一陣嘎吱聲後,其中一扇門打開了。開門的是位滿頭銀髮的老人。
    「怎麼上屋頂?」警察發問,但老人不僅沒有回答,還轉身走入室內,就這麼消失了。所幸不久後,刺眼的光線照亮了玄關廳堂。巴格利皺著眉。已經習慣了黑暗之後,突然出現這樣的強光,確實會讓人眼睛不舒服。
    「走。」巴格利說,三位員警跟在他的身後,和他一起進去。
    我突然覺得很不舒服,不想再站著,便再也站不住似的,當場全身無力地蹲下。此時後方傳來急促的腳步聲,來者不止一人。
    「丹弗斯局長。」聽這聲音,好像是從北歐來的那位教授。我因為不舒服,也就不想打招呼。
    我靜靜地蹲著,突然覺得臉頰上有冰冷的東西。不止臉頰,肩膀、頭髮上,也有相同的感覺。一看,原來是下雪了。無數的雪在霧中緩緩落下。
    接下來在鍾塔前所發生的一連串騷動,大概是我畢生難忘的情景,我只是坐在玄關柱子後面的台階上,看著草地因下雪而變成白色。因為愈坐著不動,就愈是冷得發抖,而愈冷就愈不想動。事實上也沒有什麼非動不可的理由。
    巴格利·丹弗斯局長像指揮官一樣。他佔據另一根柱子,毫無意義地在那三層石階上上下下走著,眼睛始終留意著屋頂,還不時發出怒吼,一刻也停不下來。在另一根柱子後面的我,眼睛看著呼出白色煙霧的他的肥胖雙下巴。
    柯妮·達文生的頭被防水布包裹起來,已經從屋頂上拿下來,放在巴格利腳邊了。她果然也被分屍了,因為她的頭部和她的身體不在一起。曾經大聲宣稱輪到我們反擊,並告訴琳達今晚起可以安心睡覺的巴格利,現在一點聲音也沒有了。
    我完全不想靠近從屋頂上拿下來的那個東西,只願遠遠地看著。警察們走到巴格利身邊,一個個地看過那個東西,並且相互討論。他們說脖子斷裂處很粗糙,也就是說並非被利器砍下,而是被撕扯下來的。
    不用發問,我也能聽到他們的談話。這次的頭部,好像有個與之前發現的頭部不同的特徵,那就是她的額頭上刻著一個Y字。大家都俯身觀看。有人說:是刀子劃傷的。
    我不想理會他們的議論,只是一味想著: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可怕的事情。這裡不是倫敦的西區,而是平靜到令人覺得沉悶的鄉下小村落。這樣的村子裡,竟會有誰與人結怨,而且這個「誰」還不只一人。我覺得其中有很大的誤解,不知是什麼地方,但其中一定有很大的誤解。
    柯妮的頭在雪花飛舞中,被送往葛利夏醫院的解剖室時,又有人來報告說在給水槽裡發現了腳。於是包裹柯妮頭部的防水布被緊急取回,讓兩名警察匆匆忙忙地帶去包裹水塔裡的腳。不久,柯妮的兩隻腳也被拿到地面上了。
    御手洗教授在檢驗那兩隻腳時,又有人叫說:發現手臂了,手臂在煙囪裡。於是警察們又吐著白色的氣息,帶著防水布趕去煙囪所在之處。我覺得這些事情根本不像這個世界會發生的事。
    過了好一會兒,終於又聽到巴格利的吼聲:「喂,身體呢?」他這麼一喊,大家彷彿大夢初醒,我也才意識到:對呀!身體呢?警官們各個左右搖頭,表示不知。
    然而這波混亂並未就此結束。約翰·霍金斯走到巴格利身邊,打開自己的手機給巴格利看。我可以憋到他說話的聲音。
    「我的手機裡有留言。因為之前手機一直是關機狀態,所以沒注意到,是剛剛才發現的。」
    「是什麼重要的留言嗎?」
    「聽聲音好像是達文生女士。」
    「什麼?」因為巴格利的喊聲實在太大了,所以我也站起來,走到他那邊。「給我聽!」
    於是約翰操作手機,轉到存取留言的介面,然後把手機交給巴格利。巴格利微低著頭,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聽。他的臉色立即大變,當場呆立無語。
    那個留言不長,在場的每個人都依次聽了。因為沒有擴音效果,所以是每人輪流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聽的。我也聽到了。
    果然是很短的留言。聽得出那確實是柯妮的聲音,她好像要把手機震壞似的叫道:「我看到可怕的東西!我不敢相信—真的令人無法相信!兇手是……」說到這裡聲音就消失了,電話也掛掉了。是兇手搶走手機嗎?
    我也當場呆立無語。柯妮到底看到了什麼?
    15
    翌日,十二月二日午後,我一起床,就穿上我唯一的古董級帶風帽粗呢大衣。我拉高大衣的衣領,盡量把整個頭縮到衣領內,然後連傘也沒拿,就走到外面。
    早就想到天氣會很冷,卻沒有想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積雪雖然不厚,但世界已全被白色的雪所掩蓋,村裡的景觀自然也不同於昨日了。走在路上時,雪還持續地下著。
    我一面小心地走著,免得跌倒,一面朝村公所走去。一路上看到停了好幾輛警車。為了保持溫度,警車的引擎仍然開著,每輛車裡坐著兩名警察。他們都是村裡的警察。
    打開門,大廳和昨天一樣,儼然已成記者俱樂部,裡面聚集了許多記者。他們看到我進去,就和昨天看到我時一樣,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我。如果我不從大廳進去,就得從巴格利他們臨時辦公室的窗戶爬進去,可是萬一碰到巴格利心情不好,被他轟出去的話,那以後就連大門都進不去了。為了保險起見,我決定還是按照正常路徑,從門進去。
    我關上大廳的門,拍掉肩膀和頭上的雪,再敲敲講台旁邊的小桌,卻聽不到裡面有人回應,於是我便擅自打開通往臨時辦公室的門。門一開,就看見巴格利。那一瞬間,我覺得巴格利一見到我,一定會不分青紅皂白地趕我走。
    「嗨,巴尼。」教授在我身後出聲打招呼。於是巴格利便用下巴指指室內叫我進去。我小心地陪著笑臉,走入室內。
    暖爐的火燒得正旺。這裡的空間比外面的記者俱樂部小得多,所以相形之下也暖和多了。真是太好了。
    「嗨,各位,進行得怎麼樣了?」我盡量讓自己的語調開朗些。
    「不太好。」教授說著,搬了張木頭椅子讓我坐下。
    「外面在下雪。」我邊坐邊說。
    「看就知道了。」坐在沙發上的巴格利立刻喊著說。「不要這樣!用不著每件事都向你報告吧!這種情形下怎麼會好呢?巴尼,你不要老說這些沒意義的話,不能說點有用的話嗎?」顯然他的心情並不好。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嗎?可是雪好像沒有積得很厚。」我問。
    「巴尼,你一定是剛剛起床,所以才不知道吧!昨天半夜雪停了,然後就沒有再下,直到剛剛才又開始下雪。氣象預報說今天和明天都不會下雪。」
    「氣象報告這種事是靠不住的。」我本來想說警察也和氣象報告一樣靠不住,想想還是別講比較好,所以就沒說出口。
    「昨晚發現的,真的是柯妮的頭和雙手雙腳嗎?」我小聲地詢問教授。因為讓巴格利聽到的話,不知道他會說什麼難聽的話。教授點點頭,說:「沒錯。幸好沒有其他的遇害者。」
    「後來有找到軀體嗎?」我很在意這一點,但教授卻搖搖頭,說:「還沒發現。」
    「唔——那麼,教授,」我提出心中的疑慮:「柯妮到底看到了什麼?」我這一問,在場的每個人立刻沉默下來,等了半天,也沒有人回答我的問題。他們的心裡或許都有某種想法,卻都不想說出來。
    這樣下去,這種沉默狀態恐怕會永遠持續下去,因此我考慮再三後,決定把昨天睡前的想法說出來。「接二連三地發生這麼可怕的事,會不會再有別的女性遇害呢?」周圍的警察可能有些人並不瞭解我的意思,便轉頭看我。
    「啊,是這樣的……這是昨晚琳達說的。她說現在村裡的女人手機都不離身,連睡覺時都抱著手機,還努力的記下警察的手機號碼。是吧?湯姆。」
    湯姆點點頭說:「嗯,很多人來問我的電話號碼。」
    「琳達說這個案子結束以前,她絕對不願獨自回到只有一人的家裡,而且也絕對不會自己走夜路。每個女人都這樣,至少這個村裡的女人是這樣的。在這裡住了這麼久的柯妮,到底是怎麼被殺的。」
    不管我怎麼問,大家都沉默不語。在場的人誰也無法回答我。
    「巴尼,你想說是妖怪,是尼斯湖水怪尼西在搞鬼嗎?」巴格利像被釘子釘到一樣地開口說。
    「但是柯妮到底是怎麼……」
    「喂,你是來搗蛋的嗎?」巴格利說著。他從沙發上站起來,看樣子好像要站起來趕我走,我連忙舉起雙手,說:
    「啊,我不是來搗蛋的,我是想來幫忙的。」
    巴格利重新坐下來,讓他的大屁股回到沙發上,然後問:「幫什麼忙?你又知道了什麼?」他的表情顯得很厭煩。
    「我是知道一些事情。之前教授不是說過嗎?昨晚發現的屍體各部位,從截斷面看來,是撕裂造成的。不是嗎?」
    巴格利露出明顯不耐煩的表情,教授卻點點頭說:「是的。從肌肉的切面看來,那是非常不平整的,甚至骨頭都完整的露出來了,可見那不是刀刃造成的切面。毫無疑問,那是被巨大力量拉扯造成的切面。」
    「巨大的力量?像怪物那樣嗎?」
    「是的。」教授點頭說道。
    「這是第三個受害者吧?」
    「沒錯。但那又怎樣?你到底知道了什麼?說呀!」已經陷入絕境的巴格利,露出牙齒大叫。「但是別對我說什麼怪物之類的事。」
    「巴格利,已經有三個受害人了,這個兇手絕對不是正常人啊!」我對著巴格利說。
    「一加二等於三,這樣的算數誰也會數,這點不用你來告訴我。你到底要說什麼?」巴格利說。
    「第三個死者的發現地點是西奈學校。」我一這麼說,在場的人變得有點緊張。「西奈學校在山丘上。」
    大家都沉默了,好像在思索我所話中的含意。
    「那是西奈山。」我又說了一次。
    「西奈山?是什麼意思?」巴格利說。
    「是摩西與神相遇的地方。」
    「你說的摩西,是十誡裡的摩西嗎?」
    「沒錯。就是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摩西。」
    「那個地方叫做西奈山嗎?」
    「是的。還有,這個村子以前有一座城堡,不過現在已經變成廢墟。你知道那個城堡叫什麼名字嗎?」
    大家靜靜的思考,卻沒有人回答。
    「坎諾。叫做坎諾城。」
    「唔,那又怎樣?」
    「坎諾是這個村子的舊名。以前這個村子就叫坎諾村。」
    稍微沉默了之後,巴格利又說:「那又怎樣?」
    「摩西率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他們的目的地是哪裡?」
    「他們渡過一分為二的紅海……」湯姆說。
    「是的,然後他們要去哪裡呢?……迦南。迦南之地。」我說。
    「迦南?」
    「包含現在的以色列在內的中東一帶。這個紛爭不斷的地方,就是應許之地,就是迦南。」
    「巴尼,你好像在給中學生上舊約聖經的課。夠了,想說什麼就直接說出來。」巴格利心浮氣躁地問。這個人缺乏耐性的情況異於常人。如果他是一隻狗,一定不能做埋伏的工作,只能被當作實驗動物,早早就往生了吧!
    「雖然不知道兇手是誰,但是,如果兇手是人的話……」
    「當然是人!」巴格利怒吼地說。「我要說多少次你才會明白?除了人之外,還會有什麼?」
    「耶和華。」我說。我本來要循序漸進地慢慢說明,但是巴格利捺不住性子,打亂了我的順序,我只好先說出結論。
    巴格利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就瞠目怒吼:「你說耶和華?」
    顯然我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胡扯!」
    「這個猶太教唯一的真神,是位蠻橫的神,祂要求猶太人不能承認除祂以外的神。」
    稍微沉默之後,巴格利說:「你能把這個奇怪的想法說清楚嗎?」
    「從前我對宗教學做過一些研究。」
    我理直氣壯地說,這絕對不是謊言。雖然時至今日,當年的研究大致上我都忘光了,但資料性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大概說明一下!這和耶和華有什麼關係。」
    「這位猶太教的真神,英語稱為耶和華(Jehovah)。」
    「嗯……」只有巴格利發出聲音。
    「希伯來語是亞哈耶(Yahweh),拉丁語念成亞威,祂本來就是個怪物一般的神。如果要仔細說明,就要從創世紀講到出埃及記。」
    「沒時間讓你慢慢說了,萬一在你慢慢說明的時候又有人死了,那怎麼辦?」
    「負責不讓這種事發生的人不是你嗎?巴格利。村裡到處是警察吧?」我說。
    「是的。你來這裡的途中都看到了。」巴格利叫道。
    「你派人把村子包圍起來了。不是嗎?」
    「是。」
    「為什麼做到這樣還不能防止殺人事件的發生?」
    巴格利的血壓不住上升,臉色變紅。「我怎麼知道!你快挑重點講清楚。」
    「這個案子真的是人類干的嗎?」
    「巴尼!這到底跟耶和華有什麼關係?」巴格利的叫聲已經尖銳得像女人的聲音了。於是我開始述說。
    「迦南之地以前曾經遭逢大饑荒,很多以色列人在那個時候遷往埃及。埃及有肥沃的土地,他們在那裡努力耕作,獲得很好的收成,族群愈來愈繁盛。但是,他們繁榮與發展的速度太快了,他們的團結與能力,讓埃及人大感威脅,終於起而攻擊,迫使以色列人都成為奴隸。過了很久之後,長期身為奴隸的以色列人終於有了救世主。那就是在西奈山燃燒的草地上,聽到神的聲音的摩西。摩西決定率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發,前往神所指示的土地。可是法老王當然不允許以色列奴隸離開,法老王的阻撓,讓凶暴的猶太神現身,那就是耶和華;祂血染尼羅河,震驚了全埃及人。」
    「是耶和華沒錯嗎?」
    「沒錯。祂還帶來可怕的瘟疫,讓埃及人生病、死去;還讓埃及發生蝗災,吃掉埃及人的作物;甚至讓白晝變成黑夜。可是,即使如此,法老王還是不允許以色列奴隸離開,於是耶和華就讓出生在埃及人家庭裡的長男全數死去。到了這個地步,法老王只好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了。」
    大家默默聽著,沒有一個人說話。世人好像都知道這些聖經故事,其實不然。
    「摩西帶領眾人走過紅海,來到神的應許之地。然後他爬上西奈山,和雷雲中的神對話,神在這裡授與他十誡。這是很有名的聖經故事。」
    因為我說的是大家不知道的事,所以巴格利也無可奈何地點頭。
    「耶和華不許信徒崇拜自己以外的神,也禁止人們崇拜偶像。以色列人雖然在應許之地過著平靜的生活,但是生活裡仍然存在著恐懼,因為猶太人原本信奉的神叫做巴力。如果信奉巴力,那就和耶和華指示的教義——耶和華是唯一的神——相違背。猶太人民原本就是多神教的信徒。
    「有一年,迦南發生了嚴重的乾旱。信仰耶和華的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的山頂設下兩個祭壇,並在祭壇上放置了柴薪與做為祭品的動物,然後讓信仰巴力的先知先行祈雨。信仰巴力的先知們努力祈雨了半天,什麼事情也沒發生。接著輪到以利亞向耶和華祈雨了。當時火焰突然從天而降,點燃了放在祭品之下的柴薪;不久迦南之地下起豪雨。由此證明掌管天候的全能真神,是耶和華。後來以利亞便把信仰巴力的數十名先知,帶到山頂,以耶和華之名加以殺害。」
    「天底下竟然有這麼可怕的神!太離譜了!」巴格利說。
    「簡直就是個殺人魔。」
    「唯一的神就這樣誕生了。猶太人原本是多神教的信奉者,他們相信的神是溫和的神。可是他們信奉的神竟然讓他們陷入長期身為埃及人奴隸的命運,所以他們想要力量,便投靠了像耶和華那樣蠻橫的神。
    「太蠻橫了!和希特勒沒有兩樣。」
    「歷史上有很多類似事件。信仰就是這樣,有它瘋狂的一面。」北歐來的教授像是下結論般地插嘴說道。他對我說:「曼克法朗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把發生這一連串事件的村子,當作應許之地嗎?」
    我用力地點了頭。
    「坎諾的發音和迦南的發音很接近,西奈學校,還有柯尼額頭上的Y記號,都是這個想法的有力支柱。這些命案可能是獻祭給耶和華的儀式,也可能是耶和華自己的行為。」
    「耶和華自己?」教授說。「祂是什麼樣子?」
    「我也不知道。」我說。「不過,想想看柯妮的那通留言要怎麼解釋吧!她說她看到了非常可怕,難以置信的東西。那會是什麼東西呢?」
    「那是什麼……」教授雙手抱胸思考著。
    「是她沒有辦法預測和想像的東西吧?」我說。
    「要這麼說也可以吧!」
    「既然是無法預測和想像的東西,當然可以說是怪物吧?」
    「所以說兇手是魔神耶和華嗎?」巴格利好像在發洩心底的怨恨般地說。
    「這樣說太直接了。」我說。「巴格利,我自己也沒想到話會說成這樣。我不是猶太教徒,並不是那麼有信心。」
    「那你就少廢話!」巴格利很乾脆說。「別忘了這裡是蘇格蘭呀!巴尼。如果忘了,就快點想起來吧!而且,我們不是以色列人。難道耶和華是搭BA7來我們這裡出差嗎?」
    譯注7:BritishAirways,英國航空。
    「巴格利,即使是我,也對我自己的推論半信半疑。但我請問你,人的身體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被撕裂成那個樣子呢?絕對是種奇怪的力量,才有辦法造成那種撕裂傷口。」
    巴格利立刻啞口無言。
    「還有昨天晚上西奈山上奇怪的聲音又是什麼呢?」
    巴格利仍然無言以對。
    「現在村裡到處是警察,這樣的防衛可說是滴水不漏了;婦女們也人人自危,保持最高的警戒心。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命案還是接二連三地發生呢?」
    「所以你希望是耶和華大駕光臨了?」巴格利這回輕聲地問。我說:「可以的話,我希望祂別來。倒是你,一直哇啦哇啦地直呼其名,好像恨不得把舊約聖經裡的魔神,立刻叫到這裡來……」
    「你這個醉鬼,胡說些什麼!」不知為何,巴格利突然變臉說道,還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你和那些想讓我丟掉工作的人,是一夥的吧?」
    他的態度讓我嚇了一跳。我說:「我什麼時候說過那樣的話了?」
    巴格利像被討債公司的人追到無路可走的窮光蛋,一臉的氣急敗壞。「你雖然沒有直接說出那種話,但是你傲慢的臉上,就寫著那個意思。」
    巴格利雖然人在這間臨時辦公室裡,卻很清楚隔壁的記者們是怎麼說他的。確實,如果案情再不快點有突破性的進展,說不定還會有第四個、第五個女人被殺,那麼負有保護之責的巴格利·丹弗斯,還能坐穩葛利夏警察局長這個位子嗎?恐怕沒有人會這麼想。
    「你想說我可以去亞文酒館洗碗,是嗎?」我覺得這是個好主意,很想表示同意。但教授正好在這時加入談話,讓我沒機會說出口。不過,我很訝異巴格利竟然認為我是傲慢的人,我還一直以為自己太過謙卑了。總之,別人對自己的觀感,如果別人不說的話,自己是不會知道的。
    「不能無視他的意見。我也覺得這件案子裡,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聽到教授這麼說,巴格利便慢慢轉動他龐大的身軀,坐回自己的沙發上。
    「什麼不可思議的巧合之處?」我問。教授便點著頭說:「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總之,第一個遇害者名叫做波妮·貝尼吧?」
    大家各自點頭。
    「她的名字縮寫是B·P。她的頭部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合在一起。黑色長毛獅子狗的縮寫,也是B·P。」
    聽到教授這麼說,我的內心不禁「啊!」了一聲。教授說的事,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
    「B·P和B·P合體。第二個遇害者名叫菲伊·艾馬森,名字縮寫是F·E,她身體被放在消防車上。消防車的簡寫也是F·E(FireEngine)。把F·E放在F·E上面。」
    「嗯。」我不禁雙手抱胸,輕聲附和。
    「兇手並非隨便丟棄屍體,而是經過一番安排的。再看第三個受害者的情況。第三個受害者的名字是柯妮·達文生,名字縮寫是C·T……」
    「西奈學校,或者說是西奈小學……」湯姆喃喃自語地說著。
    「不對,湯姆,不是那樣。」教授搖著頭說。於是大家紛紛放棄自己心裡的推測,抬頭看著教授的臉,好像在上教授的課。
    「是鍾塔。鍾塔的縮寫是C·T(ClockTower),就是把C·T放在C·T上面。」
    我環視眾人此時的表情,他們的表情和看到第一個受害者的人頭時一樣,一臉驚愕。我相信我也一樣。
    此刻,我感到強烈的恐懼,我覺得背脊發涼。我是個沉溺於酒精的人,原本不知什麼是害怕,也很少有害怕的感覺。若問我為什麼不知害怕,當然是酒精麻痺了我,讓我的感覺變得遲鈍。然而此刻我卻有著嚴重的恐懼感。這次的連續命案裡,出現了將人分屍的變態,這個變態或許還是個會把屍首擺在屋頂上的冷血者;但是我覺得最可怕的,竟是能將這些可怕的事,與人名、物件的縮寫聯想在一起——
    我感覺到何謂真正的害怕。面對這樣殘酷的命案,有人卻能超乎常態,以冷靜的觀察力來想像、推理這個命案的線索。這種冷靜的功夫,讓我害怕得發抖。我史無前例地感覺到這個人的思考,絕對不是我這樣的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不能理解昆蟲或蜥蜴的想法一樣。我清清楚楚地體認到,我的面前有個思考模式和我截然不同的人。
    我覺得人類不可能做出那樣的思考,同時我也覺得魔神不會如此思考。我無法認同這種縝密的思考方式,因為它讓我覺得自己的渺小。這是很矛盾的感覺。或許正因為他實力堅強,所以才能想到這種細膩之處。
    不,我又覺得或許不能只用「細膩」來形容。因為他想到的不是瑣碎的細處,而是巨大儀式的細微條理。目前村裡的受害者,不就是這個人類所不能理解的儀式犧牲者嗎?如果這個命案真的是為了某種儀式,那麼應該還會出現活祭的場面吧?兇手根本不在乎我們的想法,因為兇手不怕殺人,也毫不猶豫地殺人。說不定我就是下一個活祭品。想到這裡,恐怖的感覺又來了。我們的對手太巨大,卻連影子也見不到。這命案到底是誰幹的?我們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又迷惑了。村子裡不是到處都是警察嗎?整個村子的外圍都被警察包圍了,村裡各個重要路口、通道,也都部署了警力。為什麼在如此嚴密的戒備下,還會發生命案呢?
    我之前的假設是:這個連續殺人的恐怖命案,大概是中東某個狂熱的宗教信徒所為。兇手大舉潛入村裡,以村中的女性為祭品,陸續殺害了數名女性,才會造成這麼多的犧牲者。可是,現在想來,這應該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村裡到處是警察,人類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進行這樣的殺人行為。如果不是人類的話——
    「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年齡都超過六十歲。」教授說這句話時,不知從哪裡傳來輕微的、蟲鳴般的機器聲;這聲音讓我們每個人都起了雞皮疙瘩。沒錯,正是湯姆的手機聲。每一起新的事件,都是從湯姆的手機鈴聲開始的。這鈴聲帶來緊張與不快,讓我的胃痛了起來。
    湯姆似乎對這種情況習慣了。他慢慢的從懷裡拿出手機,走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然後在眾目睽睽下,把手機拿到耳邊。
    「我是湯姆·格蘭西斯。」他說。眾人生硬地吞了一口口水。「發現身體了?」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人,一聽到這句話,屁股都往上提了起來。果然!
    「在哪裡?調車場?貨物列車上?在堆滿木頭的貨物列車上嗎?屍體上有積雪?……這樣嗎?那麼是昨天晚上就放在那裡了吧!葛利夏調車場的D-4專用軌道上!知道了。局長,你有什麼話要問嗎?」
    湯姆轉頭看巴格利,但是巴格利卻像頭獅子狗,臉上的五官全皺在一起,頭像撥浪鼓般左右搖個不停。
    「屍體身上的雪盡量不要掃掉。」教授說。
    「我已經告訴局長了,他會和教授在三十分鐘內到達。請盡量不要掃掉屍體上的雪。」湯姆說著,然後關掉手機。
    「身體也被發現了。」教授說。

《魔神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