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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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進爵士酒吧時,鼠正臂肘支在桌面,苦著臉看亨利。
    詹姆斯那本如電話簿一般厚的長篇小說。
    「有趣?」
    鼠從書上抬起臉,搖了搖頭。
    「不過,我還真看了不少書哩,自從上次跟你聊過以後。你可知道《較之貧瘠的真實我更愛華麗的虛偽》?」
    「不知道。」
    「羅傑.貝迪姆,法國的電影導演:還有這樣一句話:『我可以同時擁有與聰明才智相對立的兩個概念並充分發揮其作用。』」「誰說的,這是?」
    「忘了。你以為這真能做到?」
    「騙人。」
    「為什麼?」
    「半夜3點跑來,肚子裡飢腸轆轆。打開電冰箱卻什麼也沒有。你說如何是好?」
    鼠略一沉吟,繼而放聲大笑。我喊來傑,要了啤酒和炸馬鈴薯片,然後取出唱片遞給鼠。
    「什麼喲,這是?」
    「生日禮物。」
    「下個月呀!」
    「下月我已不在了。」
    鼠把唱片拿在手上,沉思起來。
    「是嗎!寂寞啊,你不在的話,」說著,鼠打開包裝,取出唱片,注視良久。「貝多芬,鋼琴協奏曲,格倫.古爾德,波斯頓。哦……都沒聽過。你呢?」
    「沒有。」
    「總之謝謝了。說白啦,十分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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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連花三天時間查她的電話號碼——那個借給我比齊.鮑易茲唱片的女孩。
    我到高中辦公室查閱畢業生名冊,結果找到了。但當我按那個號碼打電話時,磁帶上的聲音說此號碼現已不再使用。我打到查號台,告以她的姓名。話務員查找了5分鐘,最後說電話簿上沒收這個姓名——就差沒說怎麼會收那個姓名。我道過謝放下聽筒。
    第二天,我給幾個高中同學打電話,詢問知不知道她的情況。但全都一無所知,甚至大部分人連她曾經存在過都不記得。最後一人也不知為什麼,居然說「不想和你這傢伙說話」,旋即掛斷了事。
    第三天,我再次跑去母校,在辦公室打聽了她所上大學的名稱。那是一間位於山腳附近的二流女子大學,她讀的是英文專業。我給大學辦公室打電話,說自己是馬科米克色拉調味汁評論員,想就徵求意見事同她取得聯繫,希望得知其準確的住址和電話號碼,並客氣地說事關重大,請多關照。事務員說即刻查找,讓我過15分鐘再打電話。我便喝了一瓶啤酒後又打過去。這回對方告訴說,她今年3月便申請退學了,理由是養病。
    至於什麼病,現在是否恢復到已能進食色拉的地步,以及為何不申請休學而要退學等等,對方則不得而知。
    我問她知不知道舊地址——舊地址也可以的,她查完回答說是在學校附近寄宿。於是我又往那裡打電話,一個大概是女主人的人接起,說她春天就退了房間,去哪裡不曉得,便一下子掛斷了電話,彷彿在說也不想曉得。
    這便是連接我和她的最後線頭。
    我回到家,一邊喝啤酒,一邊一個人聽《加利福尼亞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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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鈴響了。
    我正歪在籐椅上半醒半睡地怔怔注視早已打開的書本。
    傍晚襲來一陣大粒急雨,打濕院子裡樹木的葉片,又倏然離去。雨過之後,帶有海潮味兒的濕潤的南風開始吹來,輕輕搖晃著陽台上排列的盆栽觀葉植物,搖晃著窗簾。
    「喂喂,」女子開口道,那語氣彷彿在四腳不穩的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放一隻薄薄的玻璃杯。「還記得我?」
    我裝出想一會兒的樣子,說:
    「唱片賣得如何?」
    「不大好。……不景氣啊,肯定。有誰肯聽什麼唱片呢!」
    「呃。」
    她用指甲輕輕叩擊聽筒的一側。
    「你的電話號碼找得我好苦啊!」
    「是嗎?」
    「在爵士酒吧打聽到的。店裡的人問你的朋友,就是那個有點古怪的大個子,讀莫裡哀來著。」
    「怪不得。」
    緘默。
    「大家都挺寂寞的,說你一個星期都沒來,是不是身體不舒服。」
    「還真不知道我會那麼有人緣。」
    「……在生我的氣?」
    「何以見得?」
    「我說話太過分了麼,想向你道歉。」
    「啊,這方面你不必介意。要是你還是放心不下,就到公園撒豆喂鴿子去好了!」
    聽筒那邊傳來她的歎氣聲和點香煙的聲音。身後傳來勃布.迪蘭的《納什維爾地平線》。大概打的是店裡的電話。
    「問題不是你怎麼感覺的,起碼我不應該那樣講話,我想。」她一連聲他說道。
    「挺嚴於律己的嘛!」
    「啊,我倒常想那樣做的。」她沉默了一會兒,「今晚可以見面?」
    「沒問題。」
    「8點在爵士酒吧,好麼?」
    「遵命」「……哎,我碰到好多倒霉事。」
    「明白。」
    「謝謝。」
    她放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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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起來話長,我現已21歲。
    年輕固然十分年輕,但畢竟今非昔比。倘若對此不滿,勢必只能在星期日早晨從紐約摩天大樓的天台上跳將下去。
    以前從一部驚險題材的電影裡聽到這樣一句笑話:
    「喂,我從紐約摩天大樓下面路過時經常撐一把傘,因為上面總是辟里啪啦地往下掉人。」
    我21,至少眼下還沒有尋死的念頭。在此之前我同三個女孩困過覺。
    第一個女孩是高中同學。我們都17歲,都深信相互愛著對方。在暮色蒼茫的草叢中,她脫下無帶鞋,脫下白色棉織襪,脫下淺綠色泡泡紗連衣裙,脫下顯然尺寸不合適的式樣奇特的三角褲,略一遲疑後把手錶也摘了。隨即我們在《朝日新聞》的日報版上面抱在一起。
    高中畢業沒過幾個月我們便一下子分道揚鑣了。緣由已經忘了——忘了也不以為然的緣由。那以後一次也沒見過。睡不著覺的夜晚倒時而想起她,僅此而已。
    第二個是在地鐵車站裡碰見的婚皮士女孩。年方16,身無分文,連個棲身之處也沒有,而且幾乎沒有Rx房可言,但一對眼睛滿漂亮,頭腦也似乎很聰明。那是新宿發生最為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的夜晚,無論電車還是汽車,一律徹底癱瘓。
    「在這種地方游來逛去,小心給人拉走喲!」我對她說。她蹲在已經關門的驗票口裡,翻看從垃圾箱拾來的報紙。
    「可警察會給我飯吃。」
    「要挨收拾的!」
    「習慣了。」
    我點燃香煙,也給她一支。由於催淚彈的關係。眼睛一跳一跳地作痛。
    「沒吃吧?」
    「從早上。」
    喂,給你吃點東西。反正出去吧!」
    「為什麼給我東西吃?」
    「這——」我也不知為什麼,但還是把她拖出驗票口,沿著已無人影的街道走到目白。
    這個絕對寡言少語的少女在我的宿舍住了大約一個星期。她每天睡過中午才醒,吃完飯便吸煙,呆呆地看書,看電視,時而同我進行索然無味的性交。她唯一的持有物是那個白帆布包,裡邊裝有質地厚些的風衣、兩件T恤、一條牛仔褲、三條髒乎乎的內褲和一包衛生帶。
    「從哪兒來的?」有一次我問她。
    「你不知道的地方。」如此言畢,便再不肯開口。
    一天我從自選商場抱著食品袋回來時,她已不見了,那個白帆布包也沒有了。此外還少了幾樣東西:桌上扔著的一點零鈔、一條香煙、以及我的剛剛洗過的T恤。桌上放著一張留言條樣的從筆記本撕下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句話:「討厭的傢伙」。想必指我。
    第三個是在大學圖書館認識的法文專業女生。轉年春天她在網球場旁邊一處好不淒涼的雜木林裡上吊死了。屍體直到開學才被發現,整整在風中搖擺了兩個星期。如今一到黃昏,再沒有人走近那座樹林。

《且聽風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