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下午的審理,從一點鐘開始。
    穿著制服的警部登上證人台的時候,我感到審理開始進入了正題的軌道。
    伊籐警部是一位具有二十五年搜查經歷的搜查—科的老手。他的武藝是劍道二段、柔道四段,體重超過二十貫1。小象般的身軀,使人感到他具有憨厚的性格。品亮的大眼睛,顯示出驚人的氣魄。
    注視著他的側臉,使我不由地產生了一種奇妙的想法,覺得他若是當電影或者電視演員也會獲得成功。
    檢察官問過他的身份、經歷以後,馬上進入了正題的詢問。
    「證人參與本案的搜查工作,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今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一點鐘搜查—科科長正式分配給我任務,但實際上從那天早晨我已經參加了搜查工作。」
    「那是為什麼呢?」
    「得到國營鐵路山手線目黑第一號旱橋、通稱萬年橋下邊發現橫死屍體的報告,是在當天早晨四點左右。現場附近派出所的警官馬上前去察看現場,但開始難以判定是他殺還是自殺。四點四十分前後,搜查一科、鑒別科的值班人員前去現場進行拍照,並對現場附近進行了搜查。我是在五點剛過到達現場的,接著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各種基本搜查,而搜查總部是在下午一點組成的。」
    「你是說在這之前沒有判定是他殺還是自殺嗎?」
    「我們從最初得到的印象,就判斷是被殺以後從旱橋上邊扔下去的。但是過於相信個人的,經驗的感覺是危險的,於是就一邊沿著他殺的線索進行搜查,一邊觀察事態的發展。即使是殺人事件,也不一定就要成立搜查總部,這是常識範圍以內的事。」
    「當時屍體的情況怎樣?」
    「屍體被貨車軋成了四段,頭、軀幹、左手、右腳,樁軋得這一塊那一塊的。右腳就是在下行列車前進方向一百五十米處發現的。要說這是被列車的車輪帶走的,那也是常有的事。舉個極端的例子,甚至有過這樣的事:在青森附近臥軌自殺的一個婦女的左臂,竟被一直帶到了上野車站。」
    「當時,死者的身份搞清楚了嗎?」
    「性別和大概的年齡,一看就知道了。死者穿的西服,是英國料子,外套和上衣,都繡有『東條』的名字。當然,只是這些,還無從知道他的住址。成衣鋪的名字叫市村。於是馬上根據這個線索去追查被害人是誰。但是,發現同樣叫市村的成衣鋪,在東京就有五家。給他做衣服的那家在橫濱,因此,一直到那天夜裡,還沒有判明死者的身份。在死者身上,像錢包、名片夾子、定期車票等可以證明他的身份的東西,一件也沒有發觀。所以我們最初曾經懷疑過是否強盜殺人事件。」
    「上邊的旱橋的情況怎樣?」
    「當時,附近正在修路,人和自行車雖然可以通過,但汽車是不能通過的。但是,若是魯諾牌的小型轎車,是能夠勉強開過去的。當然那是違反交通規則的。」
    「那麼說,證人是認為如果是他殺的話,就是犯人用汽車把被害人運來以後,把屍體扛上旱橋扔到線路上去的嗎?」
    「是的。凌晨一點剛過,末班電車過去以後,大概再不會有人通過旱橋。犯人若是事先瞭解到這種情況,那種犯罪行為有十分鐘就可以辦理停當,所以被人發覺時可能性是很小的。」
    「你說的十分鐘是怎麼得出來的呢?」
    「兩位刑事警察做過實驗:在橋頭停下車來,一個人扛著另一個人,到達現場上方的時間約為三分鐘。往返的時間、扔死屍的時間、四下警戒的時間加在一起,估計大約需要十分鐘。」
    「在那附近有停車的跡像嗎?」
    「我們進行了相當縝密的檢查,沒有發現什麼跡象。實際上,犯人從較遠的地方把死屍背到這裡來的可能性,是不可想像的。」
    「那麼,你們當時採取了什麼措施呢?」
    「把死屍運到了東京大學,辦理了法醫解剖的手續,並在現場附近進行了偵察。至於新聞報道,日報當然是趕不上了,所以在九點的新聞廣播中報道了這一事件。」
    「在附近偵察的結果怎樣?」
    「可以說沒有任何收穫,這加強了我們認為死屍是從相當遠的地方運來的看法。被害人若有前科,從指紋檔案上馬上就可以判明身份,但這方面也落了空。我們還曾寄希望於有人看了晚報前來認屍呢。」
    「結果如何呢?」
    「下午七點左右,接到橫濱來的報告,才判明了被害人的身份。於是馬上派了兩名刑事督察到東條家去。康子最初還說:『我丈夫去大阪了,一定是弄錯了吧。』」「證人自己見到康子了嗎?」
    「見到了。事情是這樣,我的下屬在她家裡給她看了照片以後,她頓時昏迷了過去,等她清醒過來以後,就把她帶到了搜查總部,我對她進行了詢問。」
    「當時她的態度和情況怎樣?」
    「她臉色蒼白,一直在哭泣。對一個這樣失去了丈夫的妻子來說,這種態度是很自然的。連當了多年警官的我,都連做夢也沒想到她和犯罪有直接關係。」
    「你對她的詢問,進行了多長時間?」
    「大約一個小時,田為她過於緊張,我也不能太勉強她。」
    「請簡單說說當時搞清了哪些事實。」
    「好吧,報告書上也談到了,東條憲司四十六歲,是江戶川物產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務董事,總公司在茅場町,妻康子三十七歲,他們沒有孩子。家住在杉並區馬橋二丁目二七五番地,離現場相當遠,這點首先引起了我的注意。據康子說,東條預定坐當天的夜車到關西方面去出差,因為工作關係坐哪趟快車還定不下來,叫她不要送他了。但是,後來到公司去調查的結果,其中有點微妙的出入。他預定要出差是不錯,但不是坐十六日的夜車,而是預定坐十七日的日航班機。從事件的發生可以充分證明,他沒有坐十六日的夜車,所以說這裡邊肯定有誰在說謊。」
    「證人當時是怎樣想的呢?」
    「當時我沒有什麼懷疑,因為男人外出時,瞞著妻子藉機會和別的女人去幽會,是常有的事情。我想只是因為他是一個大忙人,不能佔用一整天的時間,所以才把夜車改成飛機,擠出了一夜的時間。我想若是另外有一個女人,順著那條線追下去,事情也許很快就能搞清楚。」
    「以後採取了什麼措施呢?」
    「叫兩位刑事警察送東條康子回家去,調查一下被害人的日記、筆記本、通訊錄等。這不是嚴格的住宅搜查,是她主動協助我們搜查的。另外,有其他的刑事警察分頭到公司的經理和董事長家裡去訪問。」
    「那是為了什麼目的呢?」
    「第一個目的是瞭解一下被害人最近的動靜;第二個目的是調查一下他的女性關係。一個人的女性關係,自己的老婆不知道,而有時朋友卻知道,這是一般的常識問題。」
    「調查的結果怎樣?」
    「先從第一點說起,被害人在這一個星期以來,情緒明顯不好。經理見他臉色不好看,問他是不是病了,他說:『血壓好像有點高,大概是太累了。』經理還同情他,把自己常用的中醫藥方介紹給他。」
    「他的女性關係怎樣?」
    「不出所料,有一位住在亦阪某高級公寓的年輕婦女,名叫井沼鏡子。她是某公司的女事務員,長的非常漂亮,傳聞她是全公司的第一號美人。好像她另外還有兩三個輕浮的對象,但不知道都叫什麼名字。」
    「關於井沼鏡子的事,因為回頭準備叫她本人出庭作證,現在就不必多談了。請繼續談下去吧。」
    「好吧。殺人的時候,可以有各種不同的動機。這時候,我們不得不改變我們過去認為是強盜殺人案件的看法。這是因為聽說他平時很少坐電車。他自己雖然沒有自用轎車,但他習慣坐公共汽車或出租汽車或使用公司的汽車。死亡時間推定為夜裡葉一點到凌晨兩點之間,而在這段時間裡,公共汽車已經收車了。我們也曾經考慮過,是不是出租汽車的司機是個行為不端的人,幹出了這種事情的。」
    「關於被害人當天的行蹤,你們掌握的情況怎樣?」
    「我們最初掌握的情況是這樣:在五點鐘以前,他和平時一樣,在公司裡上班,因為準備出三天差,所以他一直在忙著清理手頭的工作。五點半左右,和有業務關係的客人一起在赤阪的一家飯館吃晚飯,大約在八點半才吃完。他後來的行蹤,現在我們也搞不清楚,據飯館的人說,他馬上就去東京站了,但是……」我也覺得這裡的確有點蹊蹺。
    要說他立即坐去大阪的夜車,也可以。但是他若是已經預約了飛機票,這時侯恐怕就沒有必要去東京車站了。
    要說矛盾,的確有矛盾。但這種如實的陳述,在某種意義上,可說是對裁判權威的尊重。這反而使我對這位警部產生了好感。
    「那麼,被害人去東京站以後的行蹤,當時完全沒有掌握嗎?」
    「是的。」
    「井沼鏡子那天晚上干什久來著?」
    「她說她在旅館裡看電視來著。」
    「那麼,就是說東條沒來找她羅?」
    「是的。」
    「東條康子幹什麼來著?」
    「她說她和一位女朋友在歌舞伎座看戲來著。我們向她那位女朋友瞭解過,好像她說的是真話,並說她們兩個人一直看到散常」「那麼,東條家有誰看家呢?」
    「是一位通勤的女用人。當時正趕上家裡的用人請假回家去了,因為不容易找到替手,就臨時請了一位通勤的女用人。」
    「那個女用人是康子回家以後才走的吧?」
    「是的。這一點,刑事警察進行過調查。」
    「以後的搜查,是從哪方面進行的呢?」
    「我們當時對所能考慮到的線索,都進行了調查。剛才說的汽車司機也去調查過了。井沼鏡子、東條康子、公司內部、業務關係單位等所有的線索,我們都調查過了,但是怎麼也找不到一點頭緒。」
    「第二次到東條康子家去搜查,是在什麼時候?」
    「是在第二天的下午。這次用了兩個半鐘頭的時間,進行了詳細的搜查。」
    「康子過去在戲曲座呆過的事,是那次搞清楚的嗎?」
    「是的。她從十八歲那年到戲曲座,一直到劇團解散為止,當了兩年的研究生。但是,這件事當時並沒有引起我的特別注意。因為那已經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它與這次案件會有什麼瓜葛。」
    「當時沒有發現其他值得注意的情況嗎?」
    「要找到從犯罪中得到利益的人——這是進行搜查的大原則。從這點來說,東條康子可以說是最可疑的人。這是因為:我們估計光東條憲司的不動產就值七、八百萬元,從常識來判斷,股票和存款也得有和不動產相彷彿的數目,而所有這一切,都將落到康子手中。」
    「關於財產問題,瞭解到什麼情況?」
    「瞭解到他的財產比我們估計的要少。」
    「是怎麼回事呢?」
    「股票交易這種東西,不是象到百貨公司買東西那樣可以到處亂撞的。一般說來,都是在證券公司指定的總店、分店或辦事處進行。到康子提供的那個地方一調查,使我大吃一驚。到去年冬天東條憲司的確還存在那裡按當時的時價大約值一千萬元的股票,但在去年十二月初他把股票全部賣出去了,而且全部提走了現款。」
    「那筆錢他幹什麼用了,你不知道嗎?」
    「不知道。一般說來,這種錢即使用於另外的投資,也要先存到銀行裡去,但並沒有發現這種跡象。」
    「這件事康子知道嗎?」
    「她好像一點也不知道。」
    「另外還瞭解到什麼情況?」
    「他家房子的地皮是租的,雖說有一種無形的租用權,但作為不動產進行估價時,就要少估不少錢。房子因為是戰爭剛結束時蓋的,質量也不會好。這些康子應該是知道的。」
    「還有呢?」
    「存款大約有三十五萬元,生命保險大約一百萬元,加上這些,共計有五、六百萬元,刨去遺產繼承稅,實際上還要少一些。另一方面,東條憲司的收入,每月大約有二十萬元,為了一次得到—筆兩年的薪金,就謀害丈夫,等於把生金蛋的雞勒死一樣。我想稍微機靈一點的女人,是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的。」
    「另外沒有其他可疑的跡像嗎?」
    「沒有。我們在附近調查的結果,連一份說他們夫妻關係不好的證言也沒有得到。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孩子,生活又沒有困難,聽說康干經常喜歡外出。但是這種事情也不能和犯罪嫌疑直接聯繫起來。後來,憑我多年的經驗來判斷,終於不得不放棄對康子的懷疑。」
    「當時還不知道被告和康子之間有肉體關係嗎?」
    「對康子跟蹤了一段時間,但是在三十天裡頭,沒有發現她和男人碰頭的跡象。我們也不能費那麼大勁再繼續跟蹤下去了。」
    「井沼鏡子那方面,情況怎樣?」
    「這方面更奇怪了。當然在搜查過程中,難免有迷惑不解的地方。對這樣的女人,害單思病的男人,看來還是大有人在的。其中就有這樣的人,明明知道她和東條憲司的關係,竟向她提出;『你和東條斷絕關係,和我結婚吧。』可是井沼鏡於是一個比較有舊道德現念的人。據公寓裡的住戶們說,除了東條憲司以外,好像沒有別的男人來找過她。
    事後對她的跟蹤和暗中監視,也證明了這一點。」
    「沒有跡象說明井沼鏡子接受了那—千萬元錢嗎?」
    「因為是現鈔,那就難說了。至少根據我們的調查,沒有發現這類的事實。而且那個向她求婚的,是一個有幾千萬元財產的人。要說為錢的話,那麼,為一千萬元錢殺死東條,遠遠不如和東條斷絕關係再和那個男人結婚更為有利。像這樣的算盤,是誰都能打得清的。另外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人物,我們對這一案件能否弄個水落石出,開始感到焦慮……」「第二次殺人,推斷是在二月二十日深夜到次日凌晨,那天已經取消了對東條康子的跟蹤嗎?」天野檢察官的話裡邊,使人感到稍稍有點忿怒的成分。為什麼沒有再堅持兩天呢,若是再堅持兩天可能會抓到更加確鑿的證據——沒有參與直接搜查的公審部的檢察官具有這種感情,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搜查總部認為,跟蹤了一個月的時間也投有抓到什麼線索,總該另外採取新的措施了。正好那天早晨我們開全體參加的搜查會議,而康子就正好在這當兒出去了。」
    「這個情報,搜查總部是什麼時候得到的?」
    「是那天夜裡,到她家去的刑事警察聽她家時僕人說:『太太一早就出去了,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當時證人沒有感到奇怪或者預感到就要發生什麼事情嗎?」
    「我想她丈夫死後,已經過了三十天了,她也不能老是悶在家裡。而且據說她說是去掃墓,以後再到幫過忙的人們家裡去道道謝。我想她也是應該這樣做的。」
    「那麼,發現第二具死屍的時候,情況怎樣?」
    「我是在二十一日早晨三點前後在家裡接到電話的。當我聽說在第一次事件同一現場發現了推斷為東條康子的女屍被火車軋碎的時候,不禁大吃一驚。我立即做好準備,急奔現場,接著就到搜查總部,佈置搜查工作。」
    「馬上就認出了是東條康子的屍體嗎?」
    「是的,因為幸而面部沒有直接被車輪軋著,所以馬上就認出來了。」
    「另外有什麼說明死者身份的遺物嗎?」
    「有一個手提包,裡邊只有兩千三百四十二元現款。另外還發現有粉脂盒、手帕和其他化妝品等隨身用的東西,詳細清單已呈報在案。她家裡的僕人也說,那個手提包正是那天早晨康子帶出去的那個。」
    「是在旱橋下邊發現了一個男用打火機嗎?」
    「是的。」
    「死屍認定以後,證人採取了什麼措施呢?」
    「日期雖然不同,但幾乎是同一個時間,同一個現場,夫妻兩人以同樣的方法被慘殺,這使我不能不認為是同一個犯人作的案。幸而這次搞清了死者的身份,於是派刑事警察立即奔赴東條家,向因為康子沒回來而住在她家的女用人問了情況,和她的親戚也取得了聯繫,等待指令下來以後,馬上進行了住宅搜查。」
    「結果是什麼時候大體上確定了是被告人作的案呢?」
    「根據從康子那裡發現的情書和其他的證據,大體上知道了ⅩⅩ和彥這個人有嫌疑,但他的身份還不清楚。快八點鐘的時候,康子的一位叫津川廣基的親屬來了,從他的證言裡,才弄清了被告的住址和姓名。但派人到被告家裡去的時候,人已經逃走了。」
    「津川廣基是怎麼說的?」
    「出事的前一天即二十日傍晚,津川在有樂町的茶館裡遇見了康子和村田。津川是一個新劇迷,所以認識村田和彥。這真是老天爺安排的。但是,津川廣基說,他並沒想到村田有嫌疑,而是出自善意給村田打了個電話,告訴他康子死了。」
    「村田在電話裡說什麼來著?」
    「津川說他非常驚慌,簡直成了半瘋狂狀態,說了聲『說是我幹的!?』就砰地一聲把話筒放下了。津川廣基感到很詫異,於是馬上來到東條家。他聽了我們的情況介紹,很是吃驚,馬上就向我們述說了上述情況,我們立即採取了行動,可是已經晚了一步。但是,從各種跡象判斷,我們非常肯定地認為村田就是殺人的犯人,所以當天就辦好了指名通緝的手續。」
    「是那天傍晚時分在蒲田車站附近發現了村田的汽車吧?當時的情況怎樣?」
    「汽油還有很多,發動機和其他部件都很正常,就這樣完全可以繼續行車。只是在後來利用露明諾螢光反應進行檢查的結果,發現了不少的血跡。」
    「是什麼血型?」
    「O型。」
    「東條憲司利康子是什麼血型?」
    「他們倆都是O型。」
    「後來證人採取了什麼措施呢?」
    「在附近佈置了通宵的警戒崗哨,做好了若是犯人回到汽車這裡來立即加以逮捕的一切準備。當然,也做好了在他萬一回他家去的時候也能夠立即加以逮捕的準備。」
    「但是,被告逃到熱海去了,第二天就在那裡被捕了,是吧?」
    「是的。因為從熱海警察署來了通知,我們搜查總部派了兩位刑警去熱海接領犯人,二十二日下午五點鐘左右把犯人押回了搜查總部。」
    「以後的調查進行得怎樣?」
    「幾次的調查報告,一點投有遺漏,全都作為證據材料提交法院了。其中,被告只承認了與康子有肉體關係和受康子的請求幫助遺棄了東條憲司屍體的事實;除此以外,被告對其他各點,始終矢口否認。但是,從所有的情況來判斷,我們認為嫌疑犯村田和彥是兩次殺人和兩次屍體遺棄事件的真正犯人,所以儘管被告對一部分罪行矢口否認,我們還是提交給檢察廳了。」
    「那麼,證人對被告懷有什麼樣的感情呢?」
    「在調查過程中,他的態度始終是傲慢不遜,毫無悔改之意。當然,行使沉默權或對罪行加以否認,是被告享有的權利。但儘管證據如此確鑿,例如事情暴露後立即逃跑等,使被告在心理上也增加了不利的因素,但他卻頑固地堅持他那種使第三者難以相信的神話,矢口否認自己的罪行,對於這種態度,我是非常氣憤的。我敢斷定他就是罕見的惡劣的殺人兇犯。」
    「詢問完了。」天野檢察官滿懷信心地說完就坐下了。
    「辯護人有什麼話要詢問證人的嗎?」
    百谷泉一郎站起身來,但完全和我的預料相反,他只說了一聲:「沒有」,就坐下了。
    旁聽席上一陣騷動,這時我也大吃一驚。
    假如他堅決認為被告無罪,而且相信能夠用事實加以證明的話,這次法庭鬥爭理應集中在帶著重要事實出庭作證的伊籐吉郎身上。
    若是不能從某些方面推翻這個警察方面的證言,他就不可能獲得勝利。假定他手裡即使攥著象定時炸彈那樣有力的王牌,為了有效地使用它,這時也必須給警部的證言打進一個楔子,埋下一根伏線。
    他為什麼眼看著白白地放過這一機會呢?
    他的態度,好像和上午變了一個人,真使我捉摸不透。我甚至想到這樣多餘的事:早知這樣,真不該打賭說被告無罪。
    接著,用了大約三十分鐘的時間,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物證。檢察官大概是考慮到辯護人的反詢問肯定會要—些時間,所以才叫下一個證人晚一會兒出庭,可是百谷律師對警察方面提出的文件、照片等物,一概沒有出異議,使人感到他是想趕快結束這一間隙時間。
    「同意。」當審判長徵求他意的時候,他立即這樣回答。
    要說「可以吧」是消極的同意的話,那麼,這種回答可以說是積極的同意了。
    百谷律師的意圖,我變得不能理解了。
    下一個證人井沼鏡子來到法庭走上證人台,是在下午兩點二十分。
    剛才警部的證言已經提到,井沼是一位大約有二十二歲的現代美人。她一出庭,連法庭都好像忽然變得明朗起來了……——
    11貫=3.75公斤。——譯者注

《破戒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