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湯米-巴爾邦是個統治者,湯米是個英雄——迪克在慕尼黑的馬林普拉茨街的一家咖啡館同他意外相逢。咖啡館裡,那些小賭徒在『花毯」般的墊子上擲骰子,空氣中滿是玩弄權術的氛圍,到處響著出牌的劈啪聲。
  湯米坐在桌旁,朗聲大笑著:「嗚啊——哈哈!嗚啊——哈哈!」一般說來,他喝得不多,但他喜歡賣弄勇敢,他的同伴總有些怕他。最近,他的頭骨有八分之一被一位華沙的外科醫生截去了,頭皮上縫了針,咖啡館裡最軟弱的人也能用一條打結餐巾殺了他。
  「——這是基利切弗王子——」這是一位飽經滄桑、頭髮花白的五十歲的俄國人,「——這是麥吉本先生——這是漢南先生——」後者是一位黑頭髮、黑眼睛,性情活潑的傢伙,是一個馬戲團小丑。他馬上就招呼起迪克來:
  「我倆握手前先問一下——你幹嗎要愚弄我的姑媽?」
  「我嗎?」
  「你聽見我說什麼了吧。你到慕尼黑來究竟要幹什麼?」
  「嗚啊——哈哈!」湯米大笑。
  「難道你自己沒有姑媽嗎?為什麼你不去愚弄她們?」
  迪克也笑起來,這時,這男子轉移了攻擊目標:
  「現在我們別談什麼姑媽了,我怎樣才能知道你根本沒有編造這件事?你在這兒完全是個陌生人,跟人相識還不到半個小時,你卻來跟我扯你的姑媽什麼的荒唐無稽的故事。我怎麼知道你隱瞞了什麼事?」
  湯米又大笑起來,接著他語氣和藹但明確地說,「夠了,卡利。坐下,迪克你好嗎?尼科爾怎麼樣、』
  他並不真正愛什麼人,與人相處也不會太投入——他悠閒自在只是為了準備戰鬥,就像一個在某項運動中處於二線防禦的優秀運動員,大部分時間他一直在休息,而一個資質稍差的運動員往往貌似休息,而實則持續處於一種自我毀滅的神經緊張之中。
  漢南,全然不是那種心情壓抑的人,他走向近旁的一架鋼琴。他每次瞧見迪克,臉上就會現出憤憤不平的神色。他一邊彈奏著曲調,一邊喃喃自語,「你的姑媽。」然後,他拖長了聲調,「我可不說什麼姑媽之類的話。我說的是褲子1。」——
  1「姑媽(aunts)」和「褲子(pants)」二詞在英語中發音有相似之處。
  「嘿,你好嗎?」湯米又打招呼,「你看起來不如以前那麼——」他費勁地想找一個詞,「——那麼舒心,那麼標緻,你明白我的意思。」
  這話聽上去無疑是嫌怪別人死氣沉沉,迪克感到惱火。他很想對湯米和基利切弗古怪的服飾反唇相譏,這些衣服的做工和款式都可笑至極,可以在星期日穿上到貝勒街去招搖過市了——這時,他們先開起口來。
  「我知道你在計較我們的穿著,」王子說,「我們剛離開俄國。」
  「這些衣服是波蘭皇家裁縫做的,」湯米說,「這可是真的——畢蘇斯基1的私人裁縫。」——
  1畢蘇斯基(1867-1935),曾任波蘭共和國元首(1918-1921)。
  「你們在旅行?」迪克問道。
  他們笑起來。王子隨意地不停地拍著湯米的後背。
  「是的,我們在旅行。不錯,旅行。我們周遊了整個俄國,真來勁。」
  迪剋期待他們做出說明。麥吉本用兩個詞做了回答。
  「他們逃跑。」
  「你們在俄國成囚犯了嗎?」
  「這說的是我。」基利切弗王子解釋說。他死魚般混濁的眼睛盯著迪克。「不是囚犯,而是躲了起來。」
  「逃出來遇到很多麻煩吧?」
  「有些麻煩。我們越過邊境時打死了三個紅軍士兵。湯米殺了兩個——」,他像法國人似的豎起兩根指頭,「我幹掉一個。」
  「這我就不懂了,」麥吉本先生說,「他們為什麼要阻止你們離境呢?」
  漢南從鋼琴旁轉過身來,朝他們瞪了瞪眼說,「麥吉本認為一個馬克思的信徒也是一個聖馬可1的門徒呢。」——
  1聖馬可(?一336),意大利籍教皇。
  這可是富有傳奇色彩的逃亡故事了——一位貴族在他先前的僕人幫助下,隱姓埋名九年,並在政府的一家麵包房做事。他在巴黎的十八歲的女兒結識了湯米-巴爾邦……在敘述過程中,迪克心想,這個舊時代的出土文物般的乾癟老頭不值那三個年輕人的性命。有人問湯米和基利切弗是否感到過害怕。
  「我一冷就感到害怕,」湯米說,「我總是一冷就驚恐不安。戰時我也是一感到寒冷就害怕起來。」
  麥吉本站起來。
  「我得走了。明天一早我要攜妻子兒女坐車去因斯布洛克1——還有家庭教師——」——
  1位於奧地利境內。
  「我可走不了——」
  「當然,她其實不是家庭教師。」麥吉本最後說。他巴結似的看著迪克,「實際上,我妻子認識你的大姨子,巴比-沃倫。」
  但迪克不想與這種糾纏不清的關係有牽扯。
  「我已答應跟這兩位先生一起走。」
  「噢,」麥吉本沉下臉來,「好吧,我要說再見了。」他從旁邊一張餐桌桌腿解開兩隻純種硬毛狗準備走了。迪克想像得到那輛擁擠的帕克汽車開往因斯布洛克的情景,車裡有麥吉本夫婦,他們的孩子、行李及汪汪叫的狗——還有家庭女教師。
  「據報紙披露,他們知道誰殺了他,」湯米說,「但是他的表親不讓見報,因為事情發生在一家非法經營的酒店。你以為如何?」
  「這就是所謂的家族榮譽。」
  漢南在鋼琴上彈奏出一首高亢的曲子,想要吸引人們的注意力。
  「我不相信他先前說的話經得起推敲,」他說,「即使不說歐洲人,那美國人也足以做出諾思所做出的事情。」
  迪克這才明白他們在談論文貝-諾思。
  「唯一的區別是艾貝先動手。」湯米說。
  「我不同意,」漢南堅持他的看法,「他有優秀音樂家這樣一個好名聲,是因為他嗜酒如命,他的朋友不得不這樣為他開脫——」
  「艾貝-諾思怎麼了?他怎麼回事?他又有什麼倒霉事了嗎?」
  「你沒讀今天上午的《先驅報》嗎?」
  「沒有。」
  「他死了。他在紐約的一家非法經營的酒店被人活活打死。他設法爬回家,但爬到牆球俱樂部就完蛋了——」
  「艾貝-諾思?」
  「是的,當然是他。他們——」
  「艾貝-諾思?」迪克站起來,「你肯定他死了嗎?」
  漢南轉向麥吉本:「他並沒有爬到牆球俱樂部去——而是哈佛俱樂部。我肯定他不屬於牆球俱樂部。」
  「報紙上說的。」麥吉本固執己見。
  「這肯定是弄錯了。我很清楚。」
  「在一家非法經營的酒店裡被活活打死。」
  「不過,我恰巧認識培球俱樂部的很多成員,」漢南說,「肯定是哈佛俱樂部。」
  迪克站起來,湯米也站起來。基利切弗王子有些摸不著頭腦,他一直在胡思亂想,也許是想著他逃離俄國的種種機會。他沉湎在這種思緒之中,因而,他會不會馬上就丟掉幻想,跟他們一起走還是個疑問。
  「艾貝-諾思被人打死了。」
  在去旅館的路上,迪克神思恍榴,湯米說:
  「裁縫在給我們做衣服,等他做好我們就上巴黎。我打算從事證券經紀業務,要是我穿這樣的衣服,他們就不會用我。在你們國家,每個人都在掙大錢做百萬富翁。你明天真的要走嗎?我們甚至還沒有跟你一起吃頓飯呢。王子在慕尼黑好像有過一個情人,他給她打電話,但她已去世五年了。我們打算同她的兩個女兒一起吃飯。」
  王子點點頭。
  「也許我可以給戴弗醫生安排一下。」
  「不用,不用。」迪克急忙說。
  他沉沉睡去,醒來時聽到有人吹著低回的哀樂從窗前經過。這是由身穿軍服、頭戴一九一四年常見的那種鋼盔的人,守禮服大衣、戴綢帽的胖漢,以及市民、貴族、普通人組成的長長的行列。這是老兵協會去陣亡者墓地敬獻花圈。人們抬著頭,邁著大步,緩慢地向前行進,表現出一種昔日的榮耀、以往的努力和忘卻的哀傷。他們的悲傷分明地掛在臉上,而迪克為艾貝之死,也為自己十年的青春年華而痛惜不已,連五臟六肺彷彿都要炸裂開來。

《夜色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