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證據中的一環

    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下午六點
    這天下午,萬斯和我在安德生藝廊逗留了大約一小時,欣賞次日將公開拍賣的一批壁氈,隨後我們在「雪莉」喝了下午茶,六點前抵達史杜文生俱樂部,馬克漢和范菲接踵而至,我們立即進入會議室。
    范菲和初次會談時一樣優雅高尚,穿了套獵裝,腳上一雙原色麻制高統靴,全身香水味。
    「這麼快就和各位再次相見實在是我的榮幸。」他問候我們。
    馬克漢情緒惡劣,粗魯地向他致意。萬斯輕輕點頭,坐一旁沉鬱地看著范菲,好像試圖為此人的存在找借口但徒勞無功。
    馬克漢沒有多費唇舌,開口便說:「范菲先生,你星期五中午將私家車駛往一家修理廠,還給那人二十塊美金堵他的嘴。」
    范菲受傷地抬起頭,「我真是大錯特錯,」他悲哀地說,「我給的是五十塊。」
    「我很高興你沒有否認,」馬克漢說,「你也知道報上曾報導:班森被殺那晚你的車停在他家門口。」
    「不然我又為什麼要這麼慷慨付錢堵人的嘴,還不願讓人發現我曾在紐約出現過呢?」他的話中流露著對那人的不滿。
    「既然如此,你又為何把車留在紐約?」馬克漢問,「你可以把車開回長島市。」
    范菲無奈地搖頭,露出憐憫的眼光,他耐心和藹地前傾身子,表示他要幫助這位笨拙遲鈍的檢察官,就像老師幫助蠢學生一樣,努力嘗試著引導他走出未知。
    「我是一個已婚男子,馬克漢先生。星期四晚餐後,我啟程赴卡茨基爾,計劃在紐約停留一日,和住在此地的朋友道別,我到達紐約時已經很晚——過了午夜——決定去敲艾文的門。我去到那裡時,屋內漆黑一片,所以我根本沒有按鈴。我走路到位於四十三街的『派屈』酒吧喝了一杯睡前酒——我存了一瓶酒在店裡——很不巧,酒吧已經打烊了,我只好回去開車……也許可憐的艾文就在我走開這段期間內被人殺死。」
    他停下來擦眼鏡,「諷刺的是……我根本沒想到這位親愛的老友會發生什麼不幸。我開車去了土耳其浴室,在那裡過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在報上看到謀殺案的消息,還提到我的車,我開始擔心,不,『擔心』是一個會令人誤解的形容詞,這樣說吧,我知道自己在不恰當的時間出現在不恰當的地方,所以把車開到修理廠付錢請那人保密,以免它的出現混淆了艾文真正的死因。」
    從他敘述的聲調、自以為是和注視馬克漢的神情裡,你會認為他賄賂修車工人完全是為檢察官和警方著想。
    「你為什麼不繼續你的行程?」馬克漢問,「這麼一來發現你車子的機會更微乎其微。」
    范菲不以為然地說:「在我最親愛的朋友被殺之後?怎麼可能有人在如此哀傷的時刻還有心情度假……我回到家中,告訴內人我的車在路上拋錨了。」
    「在我看來,你還是可以把車開回家。」馬克漢說。
    范菲用極大的忍耐看著對方,深深歎口氣表示他的感觸:即便他無法為世人所瞭解,但起碼可以為此感到難過。
    「如果我留在沒有任何資訊的卡茨基爾——就是我內人以為我要去的地方——可能要數日後才會得知艾文的死訊。我沒有告訴她我曾在紐約停留一夜,馬克漢先生,我有理由不希望內人知道我進過城。如果我立即打道回府,我敢說她一定會懷疑我是故意中斷旅程,所以我選擇了看上去最單純的理由。」
    馬克漢對他顯得非常厭煩,停了一會兒,突然問:「你的車在案發當晚曾出現在班森家門口一事,和你處心積慮將矛頭指向李寇克上尉有無關聯?」
    范菲受傷地提起眉毛,做出一個抗議的手勢,「親愛的先生!」他的聲音因不公平的控訴而十分氣憤,「如果昨天我所說的話令你有所誤解,或許是因為在那天夜裡我開車至艾文家時,曾看見上尉出現在班森家門口。」
    馬克漢好奇地看了萬斯一眼,然後對范菲說:「你確定曾見到李寇克?」
    「我的的確確看見他在那裡,如果不是因為我想隱瞞自己的行蹤,昨天我就說出來了。」
    「說了會什麼樣?」馬克漢請問,「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消息,今天早上我本可以派上用常你為了自身的利益而罔顧法律上的審訊,你這麼做將使自己當夜的行動變得更可疑。」
    「你有權這麼想,先生,」范菲自憐地說,「但是誰要我處於不利的位置上,還得接受您的批評責難。」
    「你知不知道若碰到其他的檢察官,被你耍得團團轉,準會以涉嫌謀殺的罪名立刻拘捕你?」馬克漢繼續說道。
    「那我只能說,」他謙和有禮地回應,「我非常幸運能遇上您。」
    馬克漢站起身,「今天到此為止,范菲先生。但是你必須留在紐約直到有我的許可才能夠返家,否則我將以重要證人的名義扣押你。」
    范菲對如此苛刻的命令故作驚訝狀,並且慎重地祝我們有個愉快的午後時光。
    只剩下我們三人時,馬克漢嚴肅地看著萬斯,「你的預言靈驗了,雖然我並不奢望一切這麼順利。范菲的證詞將連結李寇克上尉涉案的最後一環。」
    萬斯無力地抽著煙,「我承認你對付犯罪的方法十分令人滿意,但是心理上的矛盾之處依然存在。所有的證據都吻合,只除了上尉,他完全不符合……我知道你會認為這是無稽之談,但如果他真是殺班森的兇手,太陽一定打西邊出來了。」
    「在其他情況下,」馬克漢回答,「我會服膺你那套迷人的理論,但是在我手中已掌握無數對李寇克不利的證據之下,『他沒有罪,因為他的頭髮中分,用餐時還把餐巾塞進領口』這種話對我合乎法律邏輯的思想而言,簡直是太不合理了。」
    「我承認你的邏輯是難以駁倒的——所有邏輯都是如此。無疑,你可能因為這些絕對的理由置許多無辜的人於罪中。」
    萬斯疲倦地伸了伸腰,「我們去吃點東西吧?那個難纏的范菲把我搞得累死了。」
    我們在史杜文生俱樂部天台餐室見到班森少校獨自一人,馬克漢便邀請他加入。
    「有好消息要告訴你,少校,」點過菜後他說,「我有信心已經找到兇手了,所有矛頭都針對他,我希望明天就能夠結案。」
    少校懷疑地看著馬克漢,「我不大明白,前幾天你說涉案的是個女人。」
    馬克漢避開萬斯的目光尷尬地笑了,「最近幾天又有許多突破性的發展,」他說,「那個女人在我們調查過後已經洗清嫌疑,在采證過程中,我們將目標鎖定在這名男子身上,原先還不敢確定他是否有罪,但今天早上我已有十足把握。一位可靠的目擊證人在你弟弟被殺幾分鐘之後親眼看見這個人出現在他家門口。」
    「能不能告訴我是誰?」少校仍然難以置信。
    「無所謂,反正明天全城的人都會知道了……是李寇克上尉。」
    班森少校不相信地瞪著他,「不可能!我不信!那小子跟了我三年,我非常瞭解他,一定有什麼地方搞錯了……」他很快地加上一句,「警方搞錯方向了。」
    「與警方無關,」馬克漢告訴他,「我調查的結果,發現是上尉干的。」
    少校沒有說話,但他的沉默顯示了他的懷疑。
    「你知道嗎?」萬斯接口,「我和你對上尉涉案一事有相同的看法。上校,我想從一個熟識李寇克為人的人口中證實一些事情。」
    「李寇克上尉怎麼會在案發當時出現在屋外?」馬克漢不悅地逼問。
    「他很可能是在班森窗戶下唱歌。」萬斯說。
    馬克漢還沒來得及開口,侍者過來遞給他一張名片,他看的時候發出滿意的噴噴聲,吩咐將來人立刻帶進來。他對我們說:「可能有新的發現,我正在等他,希金波翰,他是今晨從我辦公室開始跟蹤李寇克的探員。」
    希金波翰是一個瘦長挺拔面容白哲的年輕人,看起來機警伶俐,他走近時猶豫地垂手站在檢察官面前。
    「坐下來報告,」馬克漢下令,「這幾位和我一起參與調查這個案子。」
    「我從他搭乘電梯開始跟蹤,」他開始說,「他搭乘地鐵去了七十九街和百老匯大道交口,走路經由八十街至河濱大道九十四號的一幢公寓,沒有向門房通報姓名便直接進入電梯,在樓上逗留了大約兩小時,於一點二十分下樓坐上計程車。我緊跟著,他從河濱大道往七十二街開去,經過中央公園朝五十九街向東駛去,在A街下車,走上昆士波若橋,站在橋中央的鐵纜前大約五六分鐘,然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小包東西擲入河中。」
    「那包東西有多大?」馬克漢焦急地問。
    希金波翰用手比出大小尺寸。
    「有多厚?」
    「大約一寸左右。」
    馬克漢將身體往前傾,「可能是把——柯爾特自動手嗎?」
    「很可能是,大小尺寸差不多,而且份量不輕——我可以從他拿著那包東西和投擲的動作看出。」
    「很好,」馬克漢十分滿意,「還有呢?」
    「沒有了,長官,他丟棄槍之後便直接回家,沒有再出來過,所以我就離開了。」
    希金波翰離去後,馬克漢得意洋洋地對萬斯點點頭,「這就是你口中的刑事探員……你還有什麼不滿意嗎?」
    「噢,有很多,」萬斯慢吞吞地說。
    班森少校困惑地望著他。
    「我不明白為什麼李寇克要到河濱大道去取他的槍?」
    「我認為,」馬克漢說,「他殺了人之後,為了安全起見,把槍藏在聖·克萊爾小姐那裡,他可不希望在自己家中被搜查出來。」
    「也許在命案發生前他已經把槍放在那裡了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馬克漢回答,(我記得少校曾斷言聖·克萊爾小姐比上尉更可能是殺他弟弟的兇手。)「我也曾有此看法,但某些證據顯示她不可能是兇嫌。」
    「在這一點上你肯定完全說服了自己,」少校回答,聲音仍然透露著質疑,「可是我不認為李寇克會是殺死艾文的兇手。」
    他停下來,手搭在檢察官胳膊上,「我無意僧越,也並非不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我真心希望你能三思而後行,再小心謹慎的正直人也會犯下錯誤,事實有時可能也是一種謊言。我不相信目前的證據會蒙騙你。」
    很顯然,馬克漢為他老友的請求而深深感動,但是他因職責所在拒絕了對方。
    「我必須根據自己的信念行事,少校。」他用溫和的語氣堅決地說。

《班森殺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