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日內瓦是大大小小的噴泉和公園之城,公園的室外演奏台不時飄來音樂聲。這所大學就隱沒在樹叢裡。弗蘭茨剛講完下午的課,走出大樓,碰上灑水車正在澆灑草地。他心情極好,正要去見他的情婦。她的住處離這裡只隔了幾條街。他常常順便去看她,但只是作為一位朋友,沒有性的要求。如果他們在日內瓦她的畫室裡做愛,他就得在一天中奔波於兩個女人,即妻子與情人之間。日內瓦還保留著法國的傳統,夫妻得睡一床。幾個小時之內從一張女人的床轉到另一張女人的床,他覺得不論對妻子和情人都是一種恥辱,最終對他也是一種恥辱。
    他愛這個女人已經有好幾個月了。這種愛對他來說如此寶貴,他想在他的生活中為她創造出一塊獨立的天地,一片純淨的禁區。外國大學邀他講學,現在他全部應允下來。這些還不夠滿足他新產生的旅行癖,他又開始以一些代表會和座談會為借口,作為他近來不回家的理由。他的女友時間安排很靈活,可以伴他同赴所有真真假假的演講活動。在短短的時間裡,他已帶她見識了許多歐洲城市和一個美國城市。
    「十天後你願去巴勒莫嗎?」弗蘭茨問。
    「我更喜歡日內瓦。」她回答。正站在畫架前仔細審視一幅作品。
    「你一生怎麼能不去看看巴勒莫?」弗蘭茨輕輕地試探道,
    「我見過巴勒莫了。」她說。
    「見過?」他語氣中露出嫉妒。
    「一個朋友曾經從那兒給我台來一張明信片,就貼在衛生間,你沒注意?」
    她給他講了一個故事:「從前,本世紀初,那裡住了一位詩人,老得走不動了,只能讓他的抄寫員扶著散步。有一天,他的抄寫員說:『先生,看,天上有什麼!那是飛過這座城市的第一架飛機。』可這位詩人連眼皮都沒有抬,說:『我對它自有想像!』好了,我對
    巴勒莫也自有想像。它和其它所有的城市一樣,有同樣的旅館和汽車,而我的畫室總是有新的,不同的種種圖像。」
    弗蘭茨有些沮喪。他已經慢慢地習饋了把他用的愛情生活與出國旅行聯繫起來,說「讓我們去巴勒莫吧」,無疑是向她表示性愛的明確信號;而她說「我更喜歡日內瓦」,無異於說:他的情人不再愛他。
    他怎麼會對她這麼摸不透?她從未使他有絲毫憂慮之理!事實上,她是一個見面不久就採取性主動的人。他長相很好,學術事業也處於巔峰時期,在專業座談會上與學術辯論會上所表現的傲氣與銳氣使同事們都害怕,然而他為什麼要天天擔心情人的離去?
    我猜想,唯一的解釋就是弗蘭茨的愛情不是他社會生活的延展,而是相反。愛情只是他乞求對像憐憫的一種慾望。他自己就像一個被繳了械的戰俘事先就把對付打擊的防衛力量解除了,打擊降臨時他也就無所驚奇。所以我說,對弗蘭茨而言,愛情意味著對某種打擊的不斷期待。
    正當弗蘭茨傷心失意的時候,他的情人把筆放下了,走到另一間房裡,拿來一瓶酒,一句話沒說便開了瓶蓋倒了兩杯。
    他立即感到輕鬆,還有點好笑。這句「我更喜歡日內瓦」並不意味著對方拒絕做愛,相反,只是意味著她厭倦於把做愛與國外城市捆在一起。
    她舉起酒杯一乾而盡。弗蘭茨也喝光了,自然高興異常。即便把對方不願去巴勒莫看成實際上愛的呼喚,他還是有點擔心:他的情人看來執意要突破他在兩人關係中設置的純潔地帶,未能理解他使這種愛擺脫庸俗的嘗試,未能理解他把這種愛與他的婚姻家庭徹底劃清界線的企圖。
    禁止自己與畫家情婦在日內瓦做愛,實際上是他娶了另一個女人的自行懲罰。他感到一種背叛的內疚。與妻子的性生活不值一提,但他與妻子仍睡在一張床上,半夜裡在彼此沉重的呼吸中醒來,吸入對方身體的氣息。真的,他寧願一個人睡,可結婚的床仍然是婚姻的象徵,我們知道,象徵性的東西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每當他躺在妻子旁邊,便想起情人會想像他與妻子同床共枕的情景,而每當他想到她,他就感到羞恥。那就是為什麼他總希望與妻子睡覺的床和與情人做愛的床,在空間上要離得越遠越好。
    他的畫家情人給她自己倒了另一杯酒,喝光,仍然一言不發,帶著難以揣測的冷漠,慢慢脫掉了短外套,似乎完全無視弗蘭茨的存在。她就像一個當著全班即興表演的學生,要讓全班相信她獨自一個人在屋子裡,沒有人看著她。
    她穿著裙子和乳罩站在那裡,突然,她(似乎想起她並非一個人在屋子裡)久久地盯著弗蘭茨。
    這種眼光使他迷惑,他不能明白其中含義。所有的情人都是從一開始就無意識地建立起他們的各種約定,而且互不違反。她剛才盯著他的目光卻是約定之外的東西,與平時做愛時的眼光神態毫無共通之處,既不是挑逗,也不是調情,純粹是一種疑惑詢問。問題在於,弗蘭茨對它問的什麼一無所知。
    她從裙子裡退身出來,拉著他的手帶向靠牆的一面大鏡子。她沒讓他的手抽出,以同樣的疑問的眼光久久打量著鏡子,先看自己,然後又看他。
    鏡子旁邊放著一個套了頂舊圓頂黑禮帽的假髮架子。她彎腰取來帽子,戴在自己頭上。鏡子裡的形象立即變了:一位身著內衣的女人,一位美貌、茫然而冷摸的女人戴著一頂極不適當的圓頂禮帽,握著一位穿著灰色西裝和結著領帶的男子的手。
    他實在無法理解情人,只得窘迫地笑了笑。她的脫衣不太像是性挑逗似的額外小把戲,或一次偶然的雙份賞賜。他微微笑著表示理解和贊同。
    他期待情人也對他報以微笑,但她沒有,只是拉著他的手,站在那兒盯著鏡子,先看自己,然後看他。
    事兒開始了,又結束了,他這才開始感到那玩笑(他愉快地想到玩笑本身以及事後的感受都很美妙)拉的時間太長了。他溫和地用兩個手指托起禮帽的帽沿,微笑著從薩賓娜頭上取下來,放回到假髮架子上,好像他是在抹掉哪個頑皮孩童塗在聖母瑪麗亞像上的鬍子。
    幾秒鐘過去,她仍然一動不動凝視著鏡子裡的自己。弗蘭茨溫情地俯吻她,再次求她十天後與他一起去巴勒莫。這一次,她明確表示同意。然後,他走了。
    他又處於極佳心境。被他一生都詛咒為無趣都市的日內瓦,現在看來也顯得漂亮而充滿奇遇。他站在街上,回頭看了看那畫室寬大的窗戶。春末的天氣很熱,所有的窗戶都加了百葉天篷。他又朝公園走去,公園的盡頭,東正教教堂的金色圓頂朝上豎立,像兩顆鍍金的炮彈,被一種無形的力量懸掛而沒有馬上倒塌下來。一切都是美好的。他接著走下堤岸,乘公共交通渡船駛向湖的北岸,回家。
    現在就剩薩賓娜自己了。她還是只穿著內衣,回到鏡子前,把禮帽又戴上,久久地看著自己,對自己多年來只是為了追尋那失去了的一瞬間而感到驚訝,
    許多年以前,這頂禮帽曾使托馬斯拜訪她畫家時興致盎然。他戴上帽子,從大鏡子裡去看自己,鏡子也像在日內瓦一樣是靠著牆的。他想看看自己作為一個十九世紀的市長是什麼摸樣。薩賓娜開始脫衣,他便把帽子戴到她頭上。他們都站在鏡子面前(每次她脫衣時他們總是站在鏡子面前),看著他們自己。她脫掉了內衣,頭上仍然戴著帽子,在這一瞬間,她意識到他們倆都被鏡子中所看到的情景激動了。
    什麼能使他們如此激動?幾分鐘前她也戴著帽子,看起來只不過是個玩笑而已。激動與玩笑真的只是一步之差嗎?
    是的。他們通過鏡子互相觀看,最初幾秒鐘看到的只是一種笑劇場面,突然,笑劇被一種激動所覆蓋:圓頂禮帽不再意味著玩笑,而是意昧著強暴,強暴薩賓娜,強暴她作為一個女人的尊嚴。她看到自已赤裸的雙腿以及從薄薄短褲裡隱約透出的xx毛三角區。女式內褲增添了她女性的腿力,可硬幫邦的男子禮帽對她的女性魅力給以否決,褻瀆,以及嘲弄。托馬斯穿戴整齊地站在身邊,這一事實意昧著他們倆所看到的已遠非某種純淨的玩笑(如果一直是玩笑,他後來也會不得不脫衣、戴帽什麼的);而是一種恥辱。她不但沒有唾棄它,反而自豪地挑逗池把它玩味個夠,玩昧它的全部價值,好像服從自己的意志去接受公開的強xx。突然,她不耐久等,把托馬斯拖倒在地板上,不顧帽子滾到桌下,兩人在鏡子跟前的地毯上翻滾起來。
    讓我們回到禮帽上來吧!
    首先,這是一個模糊的記憶,通向被遺忘了的祖父,那位十九世紀波赫明小城市的市長。
    第二,這是她父親的紀念物。埋葬了父親質,做哥占古了父母的全部財產,她拒絕不顧廉恥去捍衛一己之權利,便嘲諷地宣稱她願意要這頂禮帽作為難一的遺產。
    第三,這是她與托馬斯多次性愛遊戲中的一個道具。
    第四,這是她有意精心培養的獨創精神的一個標誌。她移居時沒帶多少東西,而帶了這又笨又不實用的東西,意昧著她放棄了其它更多實用的東西。
    第五,現在她佳在國外,這頂帽子成了一件傷感物。她去蘇黎世見托馬斯,就帶著這頂帽子,打開旅館房門時頭上也正戴著它。可有些她沒有預料到的事發生了:這頂帽子不再新鮮有趣和刺激性慾,僅僅變成了一座往昔時光的紀念碑。他們倆都感動了。他們像是第一次做愛,不是一種猥褻的性遊戲。這次見面也不是他們性交往的一種繼續,不能像以面那樣每次都有機會想出一些新的小小淫亂。這次會見是一種時間的回復,是他們共同歷史的讚歌,是那遠遠一去不可回的沒有傷感的過去的傷感總結。
    這頂禮帽是薩賓娜生命樂曲中的一個動機,一次又一次地重現,每次都有不同隨意義,而所有的意義都像水通過河床一樣從帽子上消失了。我們也許能稱它為赫拉克利特河床(「你不能兩次定入同一條河流」):這頂帽子是一條河床,每一次薩賓娜走過都看到另一條河流,語義的河流:每一次,同一事物都展示出新的含義,儘管原有意義會與之反響共鳴(象回聲,像回聲的反覆激盪),與新的含義混為一體。每一次新的經驗都會產生共鳴,增添著渾然回聲的和諧。托馬斯與薩賓娜在蘇黎世的旅館裡被這頂帽子的出現所感動,做愛時幾乎含著熱淚,其原因就是這黑色的精靈不僅僅是他們性愛遊戲的遺存,而且是一種紀念物,使他們想起薩賓娜的父親,還有她那位生活在沒有飛機與汽車時代的祖父。現在,我們站在這個角度,也許比較能理解薩賓娜與弗蘭茨之間的那道深淵了:他熱切地聽了她的故事,而她也熱切地聽了他的故事。但是,儘管他們都明白對方言詞的邏輯意義,但不能聽到從它們身上淌過的語義之河的竊竊細語。所以,當她戴著這頂禮帽出現在他面前,弗蘭茨感到不舒服,好像什麼人用他不懂的語言在對他講話;既不是猥褻,也不是傷感,僅僅是一種不能理解的手勢。他不舒服是因為它太缺乏含義。
    人們還很年輕的時候,生命的樂章剛剛開始,他們可以一起來譜寫它,互相交換動機(象托馬斯與薩賓娜相互交換禮帽的動機),但是,如果他們相見時年歲大了,像薩賓娜與弗蘭茨那樣,生命的樂章多少業已完成,每一個動機,每一件物體,每一句話,互相都有所不一樣了。
    如果我把薩賓娜與路蘭茨的談話記下來,可以編出一本厚厚的有關他們誤解的詞彙錄。算了,就編本小小的詞典,也就夠了。
    誤解小辭典「女人」
    薩賓娜並沒有選擇一個作女人的命運。我們所沒有選擇的東西,我們既不能認為是自己的功勞,也不是自己的過錯。薩賓娜相信她不得不採取正確的態度來對待非已所擇的命運。在她看來,反抗自己生為女人是愚蠢的,驕傲於自己生為女人亦然。
    他們初交時,弗蘭茨以一種奇怪的強調性口吻宣稱:「薩賓娜,你是個女人。」她不明白,為什麼他要象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一本正經地強調這眾所周知的事實。只到近來,她才明白了「女人」這個詞的含義,明白了他何以作那麼不同尋常的強調。在他眼中,女人不僅意味著人類兩性之一,這個詞代表著一種價值。並非任何婦女都堪稱為女人。在弗蘭茨眼中,如果薩賓娜是一個女人,他妻子克勞迪又是什麼呢?二十多年前,結識克勞迪幾個月之後,她威脅他說,如果他拋棄她,她便自殺。弗蘭茨被她的威脅迷惑了。他並不是特別喜歡克勞迪,但被對方的愛蒙騙了。他感到自己配不上這麼偉大的愛,感到自己欠了她一個深深的鞠躬。
    他回報鞠躬如此之深竟是娶了她。儘管克勞迪再末重視過那種伴以自殺威脅之詞的熱烈情感,而他的心中卻記憶長存,思慮常駐:決不能傷害她,得永遠尊敬她內在的女人。
    這是一個有趣的公式:不是「尊敬克勞迪」,而是「尊敬克勞迪內在的女人」。
    如果克勞迪本人便是女人,那麼誰是他必須永遠尊敬的那個隱藏在她身內的女人呢?也許是柏拉圖理想中的女人?
    不。是他的母親。他決不會想到說,他尊敬他母親身內的女人。他崇拜母親,不是母親身內的什麼女人。他的母親與柏拉圖理想中的女人是一回事,全然一致。
    他十二歲那年,母親被弗蘭茨的父親拋棄,突然發現自己很孤單。孩子懷疑有什麼嚴重的事發生了,可母親怕使他不安,用溫和而無關緊要的話掩蓋了這一幕。父親走的那一天,弗蘭茨和母親一起進城去。離家時,他發現母親的鞋子不相稱,猶豫不決,想指出她的錯誤,又怕傷害她。在他與母親一起在城裡走的兩個鐘頭,他的眼睛沒有離開過她的腳。這是他第一次體會到難受意昧著什麼。
    忠誠與背叛
    從孩提時代到陪伴她走向墓地,他始終愛她。記憶中的愛也是連綿不絕。這使他感到忠誠在種種美德中應占最高地位:忠誠使眾多生命連為一體,否則它們將分裂成千萬個瞬間的印痕。
    弗蘭茨常跟薩賓娜談起他母親,也許他有一種無意識的用心:估摸著薩賓娜會被他忠誠的品行歷迷住,那樣,他便贏得了她。
    他不知道,更能迷住薩賓娜的不是忠誠而是背叛。「忠誠」這個詞使她想起她父親,一個小鎮上的清教徒。連星期天,他都在畫布上描畫森林裡的落日與花瓶中的玫瑰。多虧了他,她從小便開始畫畫了。十四歲那年,她愛上了一個與她一般年紀的男孩。父親嚇壞了,一年沒敢讓她獨自出門。有一天,他又拿畢加索的複製品給她看,取笑那些畫。她不能與她十四歲的同學戀愛,至少是可以愛上立體派的。她完成學業,滿心歡快地去了布拉格,感到自己終於能背叛家庭了。
    背叛。從我們幼年時代起,父親和老師就告誡我們,背叛是能夠想得到的罪過中最為可恨的一種。可什麼是背叛呢?背叛意味著打亂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著打亂秩序和進入未知。薩賓娜看不出什麼比進入未知狀態更奇妙誘人的了。
    她是美術學院的學生,但不能像畢加索那樣畫畫。這正是所謂社會主義現實主義被規定獨尊的時代,是成批製作共產主義政治家們肖像的時代,她要背叛父聲的願望總不能如願以償:這種共產主義只不過是另一個父親罷了。這位父親同樣嚴格地限制她,同樣禁止她的愛(清教徒時代)以及她的畢加索。如果說她終於與一位二流演員結了婚,只是因為那人有著怪漢子的名聲,同樣不為兩種父親所接受。
    隨後,母親去世了。就在她參加葬禮返回布拉格之後,她接到了父親因悲傷而自殺的電報。
    她突然感到良心的痛苦:那位畫花瓶玫瑰和憎惡畢加索的父親真是那麼可怕嗎?擔心自己十四歲的女兒會未婚懷孕回家真是那麼值得斥責嗎?失去妻子便無法再生活下去真是那麼可笑嗎?
    她又一次渴望背叛:背叛自己的背叛。她向丈夫宣佈,她要離開他。(她現在與其把他看成一個怪人不如說把他看作於今不能自投的醉鬼。)
    但是,如果我們背叛乙,是為了我們曾經背叛了的甲,那倒不一定意味著我們撫慰了甲。一個離了婚的畫家,其生活與她背叛了的父母的生活絲毫不相似。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彌補,它喚來的只是後面一連串背叛的連鎖反應,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們離最初的反叛越來越遠。
    音樂
    對弗蘭茨來說,音樂能使人迷醉,是一種最接近於酒神狄俄尼索斯之類的藝術。沒有誰真正沉醉於一本小說或一幅畫,但誰能克制住不沉醉於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樂、巴脫克的鋼琴二重奏鳴曲、打擊樂以及「硬殼蟲」樂隊的白色唱片集呢?弗蘭茨對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無所區分,認為這種區分實在過時而虛假。他像愛莫扎特一樣愛搖滾樂。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