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羊皮大衣的男人

    全村的人都驚呆了。
    那是一個星期天。聖尼古拉村及其附近的農民走出教堂,經過廣場四散開去。忽然,走在最前面已經轉到大路的女人們,向後狂擁,發出驚恐的尖叫。
    人們立刻看見一輛汽車,像一個巨大而可怕的怪物,猛地衝出來,快得叫人頭暈目眩。在人們狂亂奔逃與驚叫之際,那輛汽車朝著教堂直衝過去,眼看就要在教堂門前台階上撞個稀爛,卻又急轉彎擦過本堂神甫住宅的外牆,上了與國道相連的大路,急馳而去。真是令人費解的奇跡!這汽車在驚心動魄的急轉彎時,從廣場上密集的人群中穿過,卻沒有碰傷一個人……然後消失了。
    但是,人們看見了!他們看見一個男人坐在車內開車,穿著羊皮大衣,頭戴皮帽,鼻樑上架著一副大眼鏡。在他身旁,一個女人坐在座椅的前部,身體彎曲向前倒,滿頭鮮血淋漓,懸在汽車發動機罩之上。
    而且,人們還聽見!他們聽見那個女人的叫喊,令人毛骨悚然,那是臨終的呻吟……
    這地獄般的屠殺場面,如此-慘,使在場的人驚愕得許久動彈不得。
    「流血啦!」有人大聲嚷道。
    到處都有血,廣場的小石子上,被秋季初霜凍得堅硬的泥土上,血跡斑斑。當大人與小孩衝向前去追那輛汽車時,只能靠這凶險不祥的痕跡指引。
    血跡沿著大路向前延伸,但是十分離奇古怪!在輪胎轍印旁邊,忽左忽右,蜿蜒曲折地灑著血跡,叫人戰慄。那汽車怎麼沒有撞到這棵樹上呢?怎麼能夠在汽車還沒有沿著這斜坡翻倒之前就使它一直向前進呢?是哪個新手,哪個瘋子,哪個醉鬼,或者哪個驚慌失措的罪犯,把汽車開得如此癲狂?
    一個農民大聲說道:
    「他們在樹林裡絕對轉不了彎!」
    而另一個農民說道:
    「當然不行-!這是在翻觔斗。」
    離聖尼古拉村五百米遠,便是莫爾格森林的起始處,這段路是筆直的,只是在出村時要拐一個小彎,往後路愈來愈陡,在-巖與樹木之間有個急轉彎。
    任何汽車都要預先減慢車速,才能夠安全經過那轉彎處。路旁的警告牌指出那裡很危險。
    農民們氣喘吁吁地來到梅花形山毛櫸樹林的邊緣。一個農民立即高喊道:
    「糟了!」
    「怎麼?」
    「翻車了!」
    那輛汽車——大型高級轎車——的確翻倒過來,嚴重損毀,扭曲變形,樣子難看。轎車旁邊,躺著一具女屍。最令人害怕、慘不忍睹的情形,正是這個女人的腦袋已經被壓扁,難以辨認,一塊巨大的石頭就在旁邊,不知是什麼神秘的力量造成了這場慘禍。
    至於穿著羊皮大衣的男人,則不見蹤影。在事故現場根本就找不到他。在周圍也沒有找到他。此外,從莫爾格山下來的工人們說,他們在路上沒有遇見任何人。
    因此,那男人一定是逃到森林裡去了。
    那片樹林被稱作森林,主要是因為樹木生長年代久遠,蒼鬱悅目,雖然其面積並不大。警察接到報警,立即趕來,在農民們的協助下,仔細地搜索,結果一無所獲。預審推事們深入調查了好幾天,同樣沒有找到任何線索無法弄清這場難以解釋的悲劇。相反,調查又引起新的疑團,新的隱秘。
    經過調查,發現那塊巨石來自崩塌的石堆,距離案發現場至少四十米。而那個兇手,竟在幾分鐘內把巨石搬過來,砸向被害者的腦袋。
    另外,兇手肯定不是躲藏在森林裡——否則,人們必然會發現他——兇手在案發一星期之後,竟膽敢回到山坡轉彎處,把羊皮大衣留在那裡。為什麼?出於什麼目的?羊皮大衣裡,除了一個開瓶塞鑽和一條毛巾外,再沒有別的什麼東西了。怎麼辦?探員去找過汽車製造商,他承認三年前把這輛轎車賣給了一個俄國人,他還肯定說,那個俄國人不久又把轎車轉賣給別人了。
    轎車轉賣給誰了?車上沒有掛牌照。
    同樣,不能確認女死者的身份。她的外衣、內衣沒有任何商標。
    至於她的面容,沒有人認得。
    然而,保安局的密探們逆向搜索,到這起神秘災禍的當事人經過的國道上檢查。但是,誰又能證實,前一天晚上,那轎車的確經過了那條路呢?
    調查人員們在求證,在詢問。他們終於得知,前一天傍晚,距離聖尼古拉村三百公里遠,與國道相通的大道旁的一個村子裡,一輛轎車曾經在一家食品雜貨商店門前停過。
    司機首先加滿了汽油,買了幾個備用油罐,還採購了香腸、水果、糕點、葡萄酒和半瓶三星牌白蘭地酒。
    車上坐著一位女士。她沒有下車。轎車的窗簾是放下來的。一塊窗簾動了好幾下。商店的夥計相信車內還有別的人。
    如果商店夥計的證言屬實的話,問題就更加複雜,因為現場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有第三個人。
    在此期間,既然旅行者已採購了食物,那麼,剩下的問題在於弄清楚他們做了些什麼事情,剩餘的食物又到哪兒去了。
    探員們又往回走。只是在兩條路的交叉口,即距離聖尼古拉村十八公里處,他們詢問一位牧羊人,牧羊人說附近有塊草地,被一片灌木林遮住,他在那裡看到過一個空酒瓶和別的一些東西。
    到那草地一看,探員們就相信了牧羊人說的話。轎車在那裡停留過。陌生的人也許在轎車裡過了一夜,吃了飯,上午又繼續前行。由於證據確鑿,探員們又找到食品雜貨商出售的那半瓶三星牌白蘭地的酒瓶。
    那酒瓶已在齊瓶頸處打碎了。
    被用來砸瓶子的石塊找到了,帶瓶塞的瓶頸也找到了。在封口的金屬皮上,可以見到正常開瓶留下的痕跡。
    探員們繼續調查,沿著跟大路垂直的水溝搜索,水溝位於草地邊緣,流向一條小溪,溪內長滿荊棘,似乎散發出一股腐臭味。
    探員們撥開荊棘,發現了一具屍體。那是具男屍,腦袋被砸得稀巴爛,血肉模糊,腦漿四溢,佈滿蛆蟲。他穿著栗色皮上衣和長褲。衣袋裡空無一物。既沒有證件,沒有皮夾子,也沒有手錶。
    第三天,食品雜貨商和他的夥計,被緊急招來辨認屍體。他們從死者的服裝和身材,認出他正是命案發生前夕,到商店採購食物與汽油的旅行者。
    因此,整個案件就在新的基礎上展開調查。這不僅是一宗涉及一男一女兩個人的命案——一個人殺死另一個人——而且是涉及三個人的命案,兩個被害者中的一個恰好是被指控謀殺女伴的那個男人!
    至於兇手,無疑是坐在轎車內同行的第三個人,他謹慎地藏匿在車窗窗簾後面。他首先殺死開車的男人,搶劫其財物,然後打傷女人,帶著她駕車拚命奔馳,真的是奔向死亡。
    出現了新的案情,由於有意外的發現,有未料到的證據……人們本來指望秘密就要被揭穿,或者起碼調查在探求真相的路上有所進展。然而卻仍是一無所獲。新發現的屍體只是擺在先發現的屍體旁邊。老問題未解決,又添了新問題。對兇手的指控,從一個人轉到了另一個人。
    人們所掌握的就是這些。除了明顯的摸得著的事實以外,其餘全是漆黑一片。
    女人的姓名,男人的姓名,兇手的姓名,都是猜不出的謎。
    然而,那兇手究竟怎麼樣了?如果他隨時都可以消失,這本身足以使人稱奇。兇手根本沒有消失,問題變得更神秘莫測!他就在那裡!他還回到過兇案的現場!除了羊皮大衣,人們有一天還拾到了毛皮鴨舌帽。更有聞所未聞的奇事,探員們在出事的轉彎處的岩石邊守候了一整夜,次日早上發現了司機戴的眼鏡,眼鏡已經破碎,鏡框生了銹,弄髒了,損壞得不能再用了。兇手怎麼能夠送回他的眼鏡,而不被探員們發現呢?尤其令人費解的,是他為什麼要送回他的眼鏡呢?
    還有更令人驚訝的事。第二天夜晚,有個農民不得不穿過森林。他謹慎地帶上他的獵槍,牽著兩隻狗,半路上在黑暗中跟一個黑影迎面相遇,突然停了下來。他的狗——兩隻野性尚存又非常兇猛的狼犬——向矮樹叢中猛撲過去,開始追蹤。
    追蹤的時間非常短暫。那個農民立即聽到兩聲可怕的嗥叫,緊接著是垂死的呻吟。隨後,一切都恢復了寂靜,那是絕對的寂靜無聲。
    農民驚恐極了,丟下了獵槍,趕緊逃走。
    可是,第二天早上,兩隻狗蹤影全無。也找不到獵槍的槍托。至於槍筒,卻插在泥土裡,筆直地豎立著;在槍筒的一支槍管裡插著一支花,從五十步遠的地方採摘來的秋水仙!
    這意味著什麼?為什麼插這支花?這宗命案為什麼會節外生枝?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看似無用的舉動?在如此反常的現象面前,理性也會變得混亂。人們只是帶著某種恐懼的心理去冒險探究這撲朔迷離的案件。人們覺得處在沉悶窒息的氣氛中似乎已不能呼吸,雙眼被蒙上,這使最有遠見的人也感到困惑為難。
    預審推事病倒了。幾天以後,接替他的法官承認,這案件他理不出什麼頭緒。警方逮捕了兩個流浪乞丐,隨即又把他們釋放。警方追捕第三個流浪乞丐,卻未能捉到他,況且也沒有掌握任何證據。總之,人們只是瞎忙一氣,心中沒底,前後矛盾。
    一個偶然事件導致了問題的解決,或者更確切地說,決定了導致解決問題的整個環境。發生了一個簡單的偶然事件。巴黎某大報派往罪案現場採訪的編輯,總結他的報道時寫了下面一段話:
    因此,我重複一遍,應該等待上蒼的幫助。否則,人們只是浪費時問。對事件零碎不全的瞭解甚至不足以提出尚合情理的假設。這是濃重、絕對、垂死的黑夜。毫無辦法。全世界的歇洛克-福爾摩斯之類的偵探們,在這個案件中看到的只是火1,而亞森-羅平本人呢,恕我直言,也會自認猜不出真相來的。
    1「看到的只是火」包含的意思是:「什麼也看不清,就像人頭暈目眩一樣。」——譯注
    然而,那家報紙在發表那篇報道的第二天,刊登了如下的電報:
    我有時自認猜不出來,但是從來不胡說八道。聖尼古拉村的悲劇,對於吃奶的嬰孩才是個秘密。亞森-羅平。
    電報引起了轟動。人們回憶起這個著名的冒險家。人們回憶起他的干預所立即引發的論戰。
    他真的干預了嗎?人們表示懷疑。巴黎那家大報也不敢肯定,謹慎地登了一則說明,補充道:
    這份電報,我們把它作為資料刊載,肯定是某位好事者的偽托之作。亞森-羅平,儘管是故弄玄虛的高手,也不至於這樣略帶稚氣地大擺架子。
    幾天過去了。每天早上,人們的好奇心因為得不到滿足,而變得更加強烈。大家將會知道詳情嗎?巴黎那家報紙終於發表了這封著名的信,信寫得如此詳細,如此不容置疑。亞森-羅平道出了謎底。下面就是該信的全文:
    社長先生:
    您向我挑戰,抓住了我的弱點。既然有人挑戰,我就應戰。
    我立刻要重申:聖尼古拉村的悲劇,對於吃奶的嬰孩才是個秘密。我根本不知道有誰竟會如此幼稚。我將作簡要的論證,恰好證實這個案件並不複雜。
    我的論證,用以下的話來表述:
    當一件罪行看起來超出了事物通常的衡量標準,當它看起來不自然、荒謬,就極有可能只能在特別的、超自然與超人類的動機中去找到解釋。
    我說極有可能,因為總應該承認荒謬在最合乎邏輯與最普通的事件中應有的地位。但是,在這點上,說實在的,怎能不看看荒謬與差異確實存在?怎能不加以考慮呢?
    從一開始,案件很明顯的反常性使我震驚。首先,汽車行駛的路線曲曲折折,忽左忽右,開得不熟練,有人也許會說開車的是個新手。還有人說那人是個酒鬼或者瘋子。都是合理的假設。但是,發瘋或者醉酒都不能使人的力氣猛增,足以搬動那塊砸爛不幸的女人腦袋的巨石,尤其是在那麼短的時間裡輕易作案殺人。
    為了做到這一點,必須有強勁的方膂力,我毫不遲疑地從中看到那種反常性的第二個特徵,它主宰著整個悲劇。
    為什麼要搬動那塊巨石?其實只要用一塊小石子就可以結果受害者的性命。另外,在汽車可怕地翻轉中,那兇手怎麼沒有死,或者暫時地不能動彈呢?他是怎樣消失的呢?既然他已經消失,他為什麼又回到車禍現場呢?他扔掉羊皮大衣以後,他為什麼在另一天扔掉鴨舌帽,又在另一天扔掉眼鏡呢?
    反常的舉動,無用而又愚蠢的行為。
    此外,他為什麼把受傷垂死的女人放在汽車的前面座位上,在眾人都能看見的地方,載著她飛馳?為什麼不把她關在車內,或者把她當作死人拋棄在某個角落,就像把那男人拋棄在小溪的荊棘下面呢?
    反常的現象,愚蠢的作法。
    案件中,一切都是荒謬的。一切都表明那是一個兒童,或者更確切地說,一個愚蠢瘋狂的野蠻人,一個野獸的所為:初步探索,很不一致,笨拙與荒唐行為。
    請看一看白蘭地酒瓶吧。有一個開瓶塞鑽(在羊皮大衣的口袋裡找到的),兇手是否使用過它呢?用過。開瓶塞鑽在封口的金屬皮上留下的痕跡清晰可見。但是,其餘的事對於他來說實在太複雜了,他用一塊石子砸斷瓶頸。
    總是遇到石頭,請注意這個細節。這是這個人所使用的唯一武器與唯一工具。這是他習慣用的武器,也是他熟悉的工具。他用石頭殺死男人,用石頭殺死女人,還用石頭來打開酒瓶!
    一個野獸,我重複一遍,一個發狂的野蠻人,神經錯亂,突然變瘋了。它被什麼弄得發瘋呢?唉!見鬼,它正是被這白蘭地酒弄得發瘋,當開汽車的人和他的女伴在草地上吃午飯的時候,那野獸就一下子把酒喝光了。它走出汽車。它曾坐在汽車內,穿著一件羊皮大衣,戴一頂毛皮鴨舌帽,跟隨主人旅行。它拿起酒瓶,砸開酒瓶就喝酒。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它喝了酒,變得狂躁瘋癲,毫無理由地隨便亂砸一氣。然後它本能地感到後怕,惟恐受到不可避免的懲罰,於是把男人的屍體隱藏起來,然後它愚蠢地把受傷的女人抱進汽車裡,帶她逃走。可是它不會開車,卻一心想逃走。汽車對於它來說,就代表得救,意味著不可能被追趕上。
    你會問我:「但是,錢呢?被盜的皮夾子呢?」
    「唉!誰對你說它正是竊賊呢?誰對你說那不是屍體的氣味吸引過來的某個流浪乞丐,某個農民所為呢?」
    你還會提出異議:「好吧,好吧,那麼,這個野獸本該被捉住的,既然它躲藏在轉彎處附近,既然它無論如何也要吃東西,要喝水的呀……」
    「怎麼?」
    「難道你沒猜到嗎?」
    「沒有!」
    「然而,你肯定野獸始終在那裡嗎?」
    「當然肯定,證據就是有個農民看見它的影子。」
    我要補充說:「兩隻狼犬,高大的牧羊犬失蹤了,也是證據。它像咬死家中的鬈毛狗一樣,咬死兩隻狼犬,讓它們消失……」
    笨拙地插在泥土裡的獵槍槍筒,還有那支花,也是證據。那不是相當愚蠢嗎?相當荒謬嗎?相當滑稽可笑嗎?啊,您不明白嗎?您沒弄清楚每個細節嗎?
    不明白嗎?為了解決您的疑問與答覆您的異議,最簡單的辦法,您懂吧,就是直接走向目標。解釋得相當多了……該行動了。因此,但願警察局與憲兵隊的先生們親自直接走向那個目標。他們要帶槍去,要在森林裡半徑為兩三百米的範圍內搜索,別走得太遠。而且,他們不要只顧低著頭,盯著地面去搜索,而要看著天空,對,看著天空,朝橡樹最高的枝葉之間,朝山毛櫸最難以達到的高處瞟望。請相信我,他們將會看到它的。它在那裡,驚慌失措,怪可憐的,正在尋找被它殺死的男人和女人,它尋找他們,等待他們,不敢離開,也不明白……
    而我呢,萬分遺憾,不得不留在巴黎處理重要的事情,著手偵查很複雜的案件,我將樂於對這個相當奇怪的案件關注到底。
    因此,請您代我向司法界的好友致歉,順致
    崇高的敬意!
    亞森-羅平(簽字)
    人們記得故事的結局。司法界與警方的先生們聳了聳肩膀,對於這番胡言亂言毫不在意。但是,當地四個鄉紳拿著獵槍去打獵,眼望天空,就像他們要打下幾隻烏鴉似的。半小時以後,他們發現了兇手。響了兩槍:兇手從一根樹枝落到另一根樹枝地往下跌。
    它只是受了傷,被人抓住了。
    當晚,巴黎一家報紙,尚未獲悉兇手已被抓到的消息,發表了如下的一則啟事:
    一直沒有布拉戈夫先生和夫人的消息。他倆六個星期前抵達馬賽港,在那裡租了一輛轎車。
    他倆在澳洲居住了很長時間,初次來到歐洲。他倆跟巴黎外國動物馴化園主任有通信聯繫,告知他說,他們將帶來一個稀奇的動物,一個完全陌生的品種,人們不能說清它是人還是猿。
    根據傑出的考古學家布拉戈夫的說法,人們面對的大概是類人猿,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猿人,直到這時人們還未證實其存在。它的構造大概跟杜布瓦博士於一八九一年在爪哇島發現的直立猿人完全一致,而它的某些特徵似乎支持阿根廷博物學家M.阿梅吉諾的理論,阿梅吉諾根據在修建布宜諾斯艾利斯港的挖掘工程期間找到的頭蓋骨碎片,就能夠復原雙門齒人。
    這個特別的動物,聰明,善於觀察,在澳洲它主人的家裡,可以干僕人的活,擦洗他們的汽車,甚至試著開車。
    布拉戈夫先生和夫人怎麼樣了?伴隨他倆的奇怪的靈長類動物又怎麼樣了?……
    這個問題現在容易回答了。多虧亞森-羅平的指點,人們知道了悲劇的全部情況。多虧了他,罪犯終於落入法律之手中。
    人們可以在巴黎外國動物馴化園裡見到它,它被關在那裡,取名叫「三星」。它的確是只猿猴,但也是人。它有家畜的溫馴與聰明,主人去世,它感到悲傷。但是,它的許多特點使它更加接近人類。它狡猾,凶殘,懶惰,貪吃,脾氣壞,尤其是嗜酒無度。
    除此之外,它顯然是猿猴。
    除非……
    在它……被抓獲以後,過了幾天,我發現亞森-羅平站在籠子前,一動也不動。毫無疑問,他力圖解決這個有趣的問題。
    我立即跟他講話,因為有件事一直牽掛在心上:
    「羅平,你知道……那麼,你干預這個案件,作了論證,還有你寫的信,並不使我感到驚訝。」
    「啊!」他不慌不忙地說道,「為什麼?」
    「為什麼?因為這種事情早已發生過,早在七八十年前。愛倫-坡把它作為一篇優美的小說的主題。在這種情況下,找到謎底是容易的。」
    亞森-羅平抓起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一邊,問道:
    「那麼,你什麼時候就猜到了?」
    我坦白地說道:
    「在讀你那封信的時候。」
    「在我的信的什麼地方?」
    「將近結尾處。」
    「將近結尾處,不是嗎?在我講得一清二楚之後。就這樣,上蒼使一個罪案重演,環境顯然完全不同,可是當事人卻一模一樣。儘管如此,你和其他的人,都要睜開眼睛。應該從我的信中得到幫助。我在信中進行論證來消遣,由於受到事實的局限,有時甚至使用那位美國大詩人1用過的術語。你清楚地看到,我的信不是完全沒有用的,人們可以讓自己對別人重複那些他們知道了就忘記的事情。」
    1指愛倫-坡——譯注
    羅平隨即轉過身去,面對一隻老猿放聲大笑,老猿若有所思神態有如一位嚴肅的哲學家。

《莫裡斯·勒布朗短篇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