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節

  你這一輩子大概沒見過比我更會撤謊的人。說來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鋪子裡買一份雜誌,有人要是在路上見了我,問我上哪兒去,我也許會說去看歌劇。真是可怕。因此我雖然跟老斯賓塞說了要到體育館去收拾東西,其實完全是撤謊。我甚至並不把我那些混帳體育用具放在體育館裡。
  我在潘西的時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奧森貝格紀念齋」裡。那兒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個高中生。這個齋是以一個從潘西畢業的校友奧森貝格為名的。他離開潘西以後,靠做殯儀館生意發了橫財。他在全國各地都沒有殯儀館停屍場,你只要付五塊錢,就可以把你的家屬埋葬掉。你真應該見見老奧森貝格。他或許光是把屍體裝在麻袋裡,往河裡一扔完事。不管怎樣,他給了潘西一大筆錢,他們就把我們佐的新齋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頭一次舉行橄欖球賽,他坐了他那輛混帳大「凱迪拉克」來到學校裡,我們大夥兒還得在看台上全體肅立,給他來一個「火車頭」——那就是一陣歡呼。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裡向我們演講,講了足足有十個鐘頭。他一開始就講了五十來個粗俗的笑話,向我們證明他是個多麼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著他告訴我們說,每逢他有什麼困難,他從來不怕跪下來向上帝禱告。
  他教我們經常向上帝禱告——跟上帝無話不談——不管我們是在什麼地方。他教我們應該把耶酥看作是我們的好朋友。他說他自己就時時刻刻在跟耶穌談話,甚至在他開車的時候。我聽了真笑疼肚皮。
  我可以想像這個假模假式的大雜種怎樣把排檔推到第一檔,同時請求耶穌多開幾張私人小支票給他。
  他演講最精采的部分是在半當中。他正在告訴我們他自己有多麼了不起,多麼出人頭地,坐在我們前面一排的那個傢伙,馬薩拉,突然放了個響屁。於這種事確實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裡,可也十分有趣。老馬薩拉,他差點兒沒掀掉屋頂。可以說幾乎沒一個人笑出聲來,老奧森貝格還裝出壓根兒沒聽見的樣子,可是校長老綏摩也在講台上,正好坐在他旁邊,你看得出他已經聽見了。嘿,他該有多難受。他當時沒說什麼,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讓我們到辦公大樓上必修課的大教室裡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講。他說那個在教堂裡擾亂秩序的學生不配在潘西唸書。我們想叫老馬薩拉趁老綏摩正在演講時照樣再來一個響屁,可他當時心境不好,放不出來。嗯,不管怎樣,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老奧森貝格紀念齋,在新宿舍裡。
  離開老斯賓塞家回到我自己房裡,自另有一種舒服,因為人人都去看球賽了,房裡又正好放著暖氣,使人感到十分溫暖適意。我脫下大衣解下領帶,鬆了衣領上的鈕扣,然後戴上當天早晨在紐約買來的那頂帽子。那是頂紅色獵人帽,有一個很長、很長的鴨舌。我發現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帳寶劍都丟了之後,剛下了地鐵就在那家體育用品商店櫥窗裡看見了這頂帽子,只花一塊錢買了下來。我戴的時候,把鴨舌轉到腦後——這樣戴十分粗俗,我承認,可我喜歡這樣戴。我這麼戴了看去挺美。隨後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書,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個房裡都有兩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華西.斯特拉德萊塔坐另一把。扶手都不像樣子了,因為誰都坐在扶手上,不過這些椅子坐著確很舒服。
  我看的這本書是我從圖書館裡誤借來的。他們給錯了書,我回到房裡才發現。他們給了我《非洲見聞》。我本以為這是本臭書,其實不是,寫的挺不錯。我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過看書倒不少。我最喜愛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納。在我進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納寫的書,作為生日禮物。
  書裡有幾個十分離奇曲折的短劇,還有一個短篇小說,講的是一個交通警察怎樣愛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老是開著快車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經結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結婚什麼的。後來那姑娘撞車死了,原因是她老開著快車。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愛看的書是那種至少有幾處是別出心裁的。我看過不少古典作品,像《還鄉》之類,很喜愛它們;我也看過不少戰爭小說和偵探故事,卻看不出什麼名堂來,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樣一種書,你讀完後,很希望寫這書的作家是你極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興,隨時都可以打電話給他。可惜這樣的書並不多。我倒不在乎打電話給這位伊薩克.迪納遜。還有林.技德納,不過DB告訴我說他已經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類的枷鎖》說吧。我去年夏天看了這本書。這是本挺不錯的書,可你看了以後決不想打電話給毛姆。我說不出道理來。只是像他這樣的人,我就是不願打電話找他。我例寧可打電話找托馬斯.哈代。我喜歡那個游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頂新帽子,開始閱讀那本《非洲見聞》。這本書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還只看了三頁,就聽見有人掀開淋浴室的門簾走來。我用不著抬頭看,就知道來的人是誰。那是羅伯特.阿克萊,住在我隔壁房裡的那個傢伙。在我們這個齋裡,每兩個房間之間就有個淋浴室,老阿克萊一天總要闖進來找我那麼八十五回。除了我,整個宿舍裡恐怕只有他一個沒去看球。他幾乎哪裡都不去。他是個十分古怪的傢伙。他是個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誰都管他叫「阿克萊」,從不叫他名字。連跟他同屋住的赫伯.蓋爾也從不叫他「鮑伯」甚至「阿克」。他以後萬一結了婚,恐怕連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萊」。他是那種圓肩膀、個子極高極高的傢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齒髒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麼些時候,我從來沒見他刷過一次牙。
  那副牙齒像是長著苔蘚似的,真是髒得可怕,你要是在飯廳裡看見他滿嘴嚼著土豆泥和豌豆什麼的,簡直會使你他媽的噁心得想吐。此外他還長著滿臉的粉刺。不像大多數人那樣,在腦門上或者腮幫上長几顆,而是滿臉都是。不僅如此,他還有可怕的性格。他為人也近於下流。說句老實話,我對他實在沒什麼好感。
  我可以感覺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後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德萊塔在不在屋裡。他把斯特拉德萊塔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裡,就從不進屋。他把每個人都恨得入骨,幾乎可以這樣說。
  他從淋浴台下來,走進我的房裡。「唉,」他說。他老是這麼唉聲歎氣的,好像極其膩煩或者極其疲乏似的。他不願意讓你想到他是來看望你或者拜訪你什麼的。他總要讓你以為他是定錯了路撞進來的,天知道!
  「唉,」我說,可我還是照樣看我的書,並沒抬起頭來。遇到家阿克萊這樣的傢伙,你要是停止看書把頭指起來,那你可就玩兒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兒完,可你如果不馬上抬起頭來看,就不會完得那麼快。
  他像往常一樣,開始在房間裡溜躂起來,走得非常慢,隨手從你書桌上或者五屜櫃上拿起你的私人東西來看。他老是拿起你私人的東西來看。嘿,他這人有時真能叫你心裡發毛。「劍鬥得怎麼樣?」
  他說。他的目的只是不讓我看書,不讓我自得其樂。對於鬥劍,他才他媽的不感興趣呢。「我們贏了,還是怎麼?」他說。
  「誰也沒贏,」我說。可仍沒拾起頭來。
  「什麼?」他說。不管什麼事,他總要讓你說兩遍。
  「誰也沒贏,」我說。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屜櫃上翻什麼東西。他在看一張相片,是一個在紐約時經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薩麗.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從我拿到那張混帳相片以後,他拿起來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總是不放回原處。他是故意這樣做的。你看得出來。
  「誰也沒贏,」他說。「怎麼可能呢?」
  「我把寶劍之類的混帳玩藝兒全都落在地鐵上了。」我還是沒抬起頭來看他。
  「在地鐵上,天哪!你把它們丟了,你是說?」
  「我們坐錯了地鐵。我老得站起來看車廂上的一張混帳地圖。」
  他走過來於脆擋住了我的光線。「嗨,」我說,「你進來以後,我把這同一個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萊,誰都聽得出我他媽的這句話裡的意思。可他聽不出來。「他們會叫你賠錢嗎?」他說。
  「我不知道,我也他媽的不在乎。你坐下來或者走開好不好,阿克萊孩子?你他媽的擋住我的光線啦。」他不喜歡人家叫他「阿克萊孩子」。他老是跟我說我是個他媽的孩子,因為我只十六歲,他十八歲。我一叫他「阿克萊孩子」,就會氣得他發瘋。
  他依舊站在那裡不動。他正是那種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擋住光線,他越是站著不動。他最後倒是會走開的,可你跟他一說,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他媽的看什麼?」他說。
  「一本他媽的書。」
  他用手把我的書往後一推,看那書名。「好不好?」他說。
  「我正在看的這個句子實在可怕極了。」我只要情緒對頭,也很會說諷刺話。可他一點也聽不出來。他又在房間裡溜躂起來,拿起我和斯特拉德萊塔的一切私人東西翻看。最後,我把那本書扔在地下了。有阿克萊那樣的傢伙在你身旁,你就甭想看書。簡直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老阿克萊怎樣在我房裡自得其樂。我去紐約一趟回來,覺得有點兒累,開始打起呵欠來。接著我就開始逗笑玩兒。我有時候常常逗笑取樂,好讓自己不至於膩煩。我當時於的,是把我的獵人帽鴨舌轉到前面,然後把鴨舌拉下來遮住自己的眼睛。這麼一來,我就什麼也看不見了。「我想我快要成瞎子啦,」我用一種十分沙啞的聲音說。「親愛的媽媽,這兒的一切怎麼都這樣黑啊。」
  「你是瘋子。我可以對天發誓,」阿克萊說。
  「親愛的媽媽,把你的手給我吧。你於嗎不把你的手給我呢!」
  「老天爺,別那麼孩子氣了。」
  我開始學瞎子那樣往前瞎摸一氣,可是沒站起身來。我不住地說:「親愛的媽媽,你幹嗎不把你的手給我呢?」我只是逗笑取樂。自然啦,這樣做有時候能使我覺得十分決活。再說,我知道這還會讓阿克萊煩惱得要命。他老是引起我的虐待狂。我對他往往很殘忍。可是最後,我終於停止逗趣兒了。我仍將鴨舌轉到腦後,稍稍休息一會兒。
  「這是誰的!」阿克萊說。他拿起我同屋的護膝給我看。阿克萊這傢伙什麼東西都要拿起來看。
  他甚至連你的下體護身也要拿起來看。我告訴他說這是斯特拉德萊塔的。他於是往斯特拉德萊塔的床上一扔。他從斯特拉德萊塔的五屜櫃裡拿出來,卻往他的床上扔。
  他過來坐在斯特拉德萊塔的椅子扶手上。他從來不坐在椅子上。老是坐在扶手上。「他媽的這頂帽於是哪兒弄採購?」他說。
  「紐約。」
  「多少錢?」
  「一塊。」
  「你上當啦。」他開始用火柴屁股剔起他的混帳指甲來。說來可笑。他的牙齒老是污穢不堪,他的耳朵也髒得要命,可他老是剔著自己的指甲。我揣摩他大概以為這麼一來,他就成了個十分乾淨利落的小伙子了。他剔著指甲,又望了我的帽子一眼。「在我們家鄉,就戴這樣的帽子打鹿,老天爺,」他說。「這是頂打鹿時候戴的帽子。」
  「見你媽的鬼。」我脫下帽子看了一會兒。我還閉了一隻眼睛,像是朝他瞄準似的。「這是頂打人時候戴的帽子,」我說。「我戴了它拿槍打人。」
  「你家裡人知道你給開除了嗎?」
  「不知道。」
  「斯特拉德萊塔他媽的到底到什麼地方去了?」
  「看球去了。他約了女朋友。」我打了個呵欠。我全身都在打呵欠。這房間實在他媽的太熱了。使人困得要命。在潘西,你不是凍得要死,就是熱得要命。
  「偉大的斯特拉德萊塔,」阿克萊說。「——嗨。把你的剪刀借給我用一秒鐘,成不成?拿起來方便嗎?」
  「不。我已經收拾起來了。在壁櫥的最上面呢。」
  「拿出來借我用一秒鐘,成不成?」阿克萊說。「我指頭上有個倒拉刺想鉸掉哩。」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經把東西收拾起來放到了壁櫥的最上面。我沒辦法,只好拿給他。拿的時候,還差點兒把命給送掉了。我剛打開壁櫥的門,斯特拉德萊塔的網球拍——連著木架什麼的——正好掉在我的頭上。只聽得啪的一聲巨響,疼得我要命。可是樂得老阿克萊他媽的差點兒也送掉了命。
  他開始用他極高的假嗓音哈哈大笑起來。我拿下手提箱給他取剪刀,他始終哈哈地笑個不停。像這一類事——有人頭上接了塊石頭什麼的——總能讓阿克萊笑得掉下褲子。「你真他媽的懂得幽默,阿克萊孩子,」我對他說。「你知道嗎?」我把剪刀遞給了他。「讓我來當你的後台老闆。我可以送你到混帳的電台上去廣播。」我又坐到自己的椅子上。
  他開始鉸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指甲。「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說。「給我鉸在桌子上成嗎?我不想在今天夜裡光著腳踩你那爪子一樣的指甲。」
  可他還是照樣鉸在地板上。一點不懂禮貌。我說的實話。
  「期特拉德萊塔約的女朋友是誰?」他說。他老是打聽斯特拉德萊塔約的女朋友是誰,儘管他恨斯特拉德萊塔入骨。
  「我不知道。幹嗎?」
  「不幹嗎。嘿,我受不了那婊子養的。那個婊子養的實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愛你愛得要命呢。他告訴我說他以為你是個他媽的王子,」我說。我逗趣兒的時候,常常管人叫「王子」。這能給我解悶取樂。
  「他老是擺出那種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萊說。「我實在受不了那個婊子養的,你看得出他——」「你能不能把指甲鉸在桌子上呢?嗨?」我說。「我已經跟你說了約莫五十——」「他老是擺出他媽的那種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萊說。「我甚至覺得那婊子養的缺少智力。他認為自己很聰明。他認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阿克萊!天哪。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似的指甲鉸在桌子上?我已經跟你說了五十遍啦。」
  他開始把指甲鉸在桌子上,算是換換口味。你只有對他大聲呦喝,他才會照著你的話去做。
  我朝著他看了一會兒。接著我說:「我知道你為什麼要痛恨斯特拉德萊塔,那是因為他偶爾叫你刷牙。他雖然大聲嚷嚷,倒不是有心侮辱你。他說話方式不對,不過他並不是有意侮辱你。他的意思不過是說你要是偶爾刷刷牙,就會好看得多,也舒服得多。」
  「我怎麼不刷牙。別給我來這一套。」
  「不,你不刷牙。我看見你不刷牙,」我說。
  可我倒不是成心給他難看。說起來我還有點為他難受呢。我是說如果有人說你並不刷牙,那自然不是什麼太愉快的事。「斯特拉德萊塔這人還不錯。他心眼兒不算太壞,」我說。「你不瞭解他,毛病就在這裡。」
  「我仍要說他是婊子養的。他是個自高自大的婊子養的。」
  「他的確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他的確是這樣的,」我說。「瞧。比如斯特拉德萊塔打著根領帶,你見了很喜愛。比如說他打著的那根領帶你喜歡得要命——我只是隨便舉個例子。你知道他會怎麼樣?他說不定會解下來送你。
  他的確會。要不然——你知道他會怎麼樣?他會把領帶擱在你床上或者其他什麼地方。可他會把那根混帳領帶送你。大多數人恐怕只會——」「他媽的,」阿克萊說。「我要是有他那麼些錢,我也會這樣做的。」
  「不,你不會的。」我搖搖頭。「不,你不會的,阿克萊孩子。你要是有他那麼些錢,你就會成為一個最最大的——」「別再叫我『阿克萊孩子』,他媽的。我大得都可以當你混帳的爸爸啦。」
  「不,你當不了。」嘿,他有時候的確討人厭。他從不放過一個機會讓你知道你是十六他是十八。「首先,我決不會讓你進我那混帳的家門,」我說。
  「呃,只要你別老是衝著我叫——」突然間,房門開了,老斯特拉德萊塔一下衝進房來,樣子十分匆忙。他者是那麼匆忙。一切事情在他看來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過來像他媽的鬧著玩似的在我兩邊臉上重重拍了兩下——這種舉動有時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聽著,」他說。「你今天晚上有事出去嗎?」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他媽的外面在幹嗎啦——下雪了?」他的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聽著。你要是不到哪兒去,能不能把你那件狗齒花紋呢上衣借我穿一下?」
  「誰贏了?」我說。
  「還只賽了半場。我們不看了,」斯特拉德萊塔說。「不開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狗齒花紋上衣?我那件灰法蘭絨上面全都濺上髒東西啦。」
  「穿倒不穿,只是我不願意你把肩膀撐得他媽的挺大,」我說。我們倆的身高差不多,可他的體重幾乎超過我一倍。他的肩膀寬極了。
  「我不會把肩膀撐大的。」他急忙向壁櫥走去。「孩子你好,阿克萊?」他跟阿克萊說。斯特拉德萊塔倒是個挺和氣的傢伙。和氣裡面帶著點兒假,不過他見了阿克萊至少總要打個招呼什麼的。
  他說「孩子你好?」的時候,阿克萊好像是哼了一聲。他不會回答他,可他沒膽量連哼也不哼一聲。接著他對我說:「我想我該走了。再見。」
  「好吧,」我說。像他這號人離開你回他自己的房間去,你決不至於為他心碎的。」
  老斯特拉德萊塔開始脫大衣解領帶。「我想馬上來個快速刮臉,」他說。他是個大鬍子。他的確是。
  「你的女朋友呢?」我問他。
  「她在側屋等我。」他把洗臉用具和毛巾夾在胳肢窩下走出房去,連襯衫也沒穿一件。他老是光著上半身到處跑,因為他覺得自己的體格挺他媽的魁偉。他的體格倒也的確魁偉,這一點我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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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