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刑罰的地窖

    第一章聖格溫普蘭的誘惑
    這邊的火苗剛在黑暗中露出一點亮光;另外一邊已經點著了火山。
    有幾個火頭竄得特別高。
    格溫普蘭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確實寫著:「我愛你!」
    他腦海裡充滿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瘋了。
    他真的瘋了。真的。他剛才看見的東西事實上根本不存在。朦朧的幻影在捉弄他這個可憐蟲。那個穿紅衣服的矮子不過是夢裡的鬼火。有的時候在夜裡,一點極少的物質凝聚成的鬼火就能開我們的玩笑。戲弄了一陣子以後,幻象消失了,留下來的是變成了瘋子的格溫普蘭。這是黑暗的惡作劇。
    第二個恐怖是他發現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這是幻象嗎?不是的。還有,這封信呢?他手裡不是拿著這封信嗎?這兒不是信封,蠟印,信紙,字跡嗎?他不知道這封信是從什麼人那兒來的嗎?這件事再清楚也沒有了。這是人家拿起筆,蘸了墨水寫出來的。人家點著一支蠟燭,用蠟做了一個封印。信上不是寫著他的名字嗎?「給格溫普蘭」。紙還香噴噴的。一切都很清楚。這個小孩,格溫普蘭也認識。小孩是個書撞。發亮的是他的制服。書僮約格溫普蘭明天這個時候在倫敦橋頭上見面。難道倫敦橋也是夢境嗎?不,不,這都很清楚。這不是癡人說夢。一切都是真實的。格溫普蘭一點也沒有精神錯亂。這不是馬上就要在他頭上消失得無影無蹤的幻象。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錯,格溫普蘭沒有瘋。格溫普蘭不是在做夢。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這是真事。可是,怎麼樣?
    太可怕了。
    有一個女人要他。
    有一個女人要他!這麼說起來,以後誰也不能夠說「不可相信」這幾個字了。有一個女人要他!一個看見過他的臉的女人!一個眼睛沒有瞎的女人!這是個什麼樣的女人?是個難看的女人嗎?不。一個美人。是個吉卜賽女人嗎?不。一位公爵小姐。
    這裡面是什麼道理?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樣的勝利是多麼危險啊!可是怎麼能不硬硬頭皮去冒一下險呢?
    啊!這個女人!這個美人魚!這個妖精!雅座裡的這個幻象似的貴婦!這個黑暗裡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經在他周圍劈劈啪啪地燒起來了。這是那個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個曾經弄得他暈頭轉向的女人!他當初思念這個女人時的那些激動的念頭,好像被這黑暗之火烤熱了似的,又突然出現了。遺忘好比一張改寫過的羊皮紙。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發生,塗掉的句子就會在驚奇的記憶裡重新現出來。格溫普蘭本來以為已經把這個女人的影子從心裡趕出去了,准知他現在又找到了它,原來它早已印在他的腦子(這個好做夢的罪犯)裡了。他不知道夢想已經在那兒留下了很深的印記。現在已經鑄成了某一種錯誤。從今以後,這個夢想恐怕已經無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這個夢想。
    什麼!有人要他!什麼!公主從寶座上走下來,神像從祭壇上走下來,雕像從台腳上走下來,仙女從雲彩上走下來!什麼!夢幻從不可能之中走下來了!什麼!這個天上的仙女,這個光輝燦爛的女人,這個渾身掛滿了水珠似的寶石的海神,這個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從她發光的寶座上俯視著格溫普蘭!什麼!她把她駕著斑鳩和龍的曙光車停在格溫普蘭頭上,對他說:「來吧!」什麼!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纖尊降貴地來找他,賞給他格溫普蘭這份可怕的光榮!這個女人(如果我們可以用這個名字稱呼這個跟一顆星星似的至高無上的人物的話)居然主動要獻身給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樣,獻出自己的肉體!獻給誰?獻給他,格溫普蘭呀!女神從圓光裡伸出一雙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摟在懷裡!而且毫不抽污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光明可以為神仙洗清一切。再說,這個向他走來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麼。她不是不知道格溫普蘭的猙獰可怕。她看見過格溫普蘭的臉,看見過他的面具!她在這個面具面前並沒有退縮。不但如此,她還愛上了格溫普蘭!
    真是比夢境還要離奇,正因為這樣,他才被人愛上的!這個面具不但沒有使女神退縮,反倒把她吸引過來了!人家不但愛他,而且還要他。不是答應他,而是選中了他。他,他中選了!
    什麼!這個女人生活在一個揮霍無度,一意孤行的強權的圈子裡,那兒有的是親王,她可以挑一個親王;那兒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個爵士;那兒有的是漂亮可愛的高貴的男人,她可以挑一個阿多尼斯1。她挑中了誰呢?納弗龍2!她本來可以到流星和雷電中間去挑一個長著六個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卻挑了一條在污泥裡爬行的毛蟲。這一面是金枝玉葉,貴族,偉大,富貴,榮華,另一邊是個走江湖的。走江湖的得到了勝利!在這個女人心裡的是一架什麼秤呢?她用什麼秤錘來稱她的愛情呢?這個女人把公爵冕從自己頭上取下來,扔在小丑的戲台上!這個女人把仙女的光環從自己頭上取下來,放在地只的毛髮倒豎的頭上!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蟲在天上蠕動,星星在地上發光,突然一道強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溫普蘭身上,照得他頭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個光環。一個全能的公主因為討厭美和榮華,而委身給一個被打入黑暗地獄裡的鬼魂,不愛安的諾烏斯3而愛格溫普蘭。因為一時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裡。女神讓位了,因而產生了一個窮人的王國,一個有王冠的不可思議的王國。「你是可怕的。我愛你。」這幾個字打中了格溫普蘭的驕傲的醜惡的地方。驕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夠受到傷害的地方。格溫普蘭這個妖怪的虛榮心得意極了。人家愛他正是因為他的畸形。跟朱庇情和阿波羅一樣(恐怕還要超過他們呢),他也不是凡人。他覺得自己已經超凡入仙,妖怪怪到極點就變成了神仙。可怕的眼花繚亂!
    1維納斯鍾愛的美少年。
    2法國木偶戲中的可笑人物。
    3古時畢西尼的美男子。
    現在,這個女人是什麼人?他知道什麼呢?可以說什麼都知道,也可以說什麼都不知道。他知道她是個公爵小姐;他知道她長得很美,很有錢,有穿制服的跟班、僕役、家臣和拿著火把、圍著馬車團團轉的馬弁。他知道她愛他。其餘的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她的爵位,可是不知道她的姓名。他瞭解她的思想,可是不瞭解她的生活。她是個結了婚的女人,寡婦,還是姑娘?她是個自由的女人呢,還是個必須屈眼於某種義務的女人呢?她是哪一個高貴門第的後裔呢?她周圍有沒有陷阱、埋伏和暗礁呢?在無所事事的上流社會裡有的是風流韻事,那兒好比是上個個巖洞,洞頂上蹲著一個做夢的殘忍的妖精,周圍是一堆堆被妖精吞下去的愛情的骷髏;一個自以為比男人強的女人,因為無聊,居然能夠厚顏無恥的做出這種悲慘的事情來,關於這一切,格溫普蘭一點也沒有想到。他甚至無法想像;像他這樣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對這方面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不過他看出來一些陰影。他只知道這些光輝燦爛的東西上面好像蒙著一層黑霧。他明白這是什麼道理嗎?不明白。他能夠猜想嗎?更不能。藏在這封信後面的是什麼東西呢?是一個打開了的雙扇門,同時又是一個令人心神不安的關上的門。這邊是自白。那邊是謎。
    自白和謎這兩張大嘴,一個勾引你,一個威脅你,同時在說:「你敢!」
    沒有比反覆無常的命運這一次的安排更巧妙的了,沒有比它安排下的這個誘惑更及時的了。格溫普蘭受到了春天和萬物復甦的力量的刺激,正在做肉慾的好夢。肉慾這個老不死的老頭兒(我們都敗在他手下)又在這個晚熟的二十四歲的童男子身上借你還魂了。恰巧在這個時候,在緊張到極點的當口,她的請帖來了,於是斯芬克斯的令人眼花繚亂的裸體的胸口就在他面前出現了。青春是一個斜坡。格溫普蘭彎著身子,後面有人在推他。誰推他?春天。誰推他?夜。還有誰?這個女人。如果沒有四月的天氣,我們的道德就會比現在更高超。連灌木叢也開滿了花兒,它們也在助紂為虐啊!愛情好比小偷,春天好比窩主。
    格溫普蘭六神無主了。
    人在犯罪之前先嗅到一陣罪惡的煙,良心的呼吸就不能自由了。人類的正直受到了誘惑,就模模糊糊地感覺到有點噁心。從地獄的裂縫裡逸出來的氣體,能使堅強的人提高警惕,軟弱的人昏頭昏腦。格溫普蘭現在就有這種不舒服的感覺。
    兩種雖然忽隱忽現、可是卻很固執的念頭在他腦海裡飄來飄去。罪惡在固執地邀請他,輪廓越來越清楚了。明天半夜裡到倫敦橋去找那個書撞。去不?「去!」肉慾大聲說。「不去!」靈魂也嚷嚷起來了。
    不過我們應該說明一下,乍看起來似乎很奇怪,他從來沒有清清楚楚地問過自己:「去不?」應當受到責斥的行為也有它的特殊的地方。它就跟烈酒一樣,你不能一口氣喝乾它。一定要放下杯子,仔細看看,因為第一口已經覺得味道很怪了。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覺得有人從背後把他推向未知世界。
    他哆嗦起來了。他彷彿看見大地塌了一個角兒。他猛然縮回身子,覺得四周恐怖重重。他閉上眼睛。他竭力讓自己不承認眼前這件事,並且疑惑自己的理智。顯然,這樣更好。最聰明的辦法就是相信自己是個瘋子。
    悲慘的寒熱病。在生活當中,每一個人在突然遇到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情時,都要這樣膽戰心驚。每一個旁觀的人都要帶著不安的心情,靜聽命運悄悄撞擊一個人的良心的聲音。
    唉呀!格溫普蘭在問自己的良心。自己的本分明明擺在眼前,還要向自己提間題,這就說明他已經戰敗了。
    在另外一方面,我們有一個小問題要說明一下,即使是一個壞人碰上了這件事,也會覺得有點兒厚顏無恥,他呢,他一點兒也沒有這種感覺。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厚顏無恥。我們上面提到的那個關於妓女的概念,他也一點不瞭解。他沒有領會這個概念的能力。他太單純了,不能接受複雜的假設。關於這個女人,他只看見她的偉大。唉呀!他太得意了。他的虛榮心只看見了自己的勝利。他不是愛情的對象,而成為一個供人淫亂的東西,要想到這一點,必須有他的純潔所沒有的智力。他沒有看見「我愛你」旁邊的那個可怕的修正:「我要你」。
    女神的獸性逃過了他的眼睛。
    人的精神也能受到侵害。靈魂裡也有一撮破壞分子,那就是摧毀我們道德的邪念。千萬種顛三倒四的念頭,有時候一個接著一個,有時候成群結隊地向格溫普蘭撲來。後來,所有的念頭又突然銷聲匿跡。於是他雙手抱著頭,悲哀地凝神靜息,好像在靜觀夜裡的景色似的。
    他突然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什麼也不想了。他的夢想已經到了一個萬念俱息的黑暗的境地。
    他同時又注意到他到現在還沒有回去。現在大概是半夜兩點鐘了。
    他把書撞帶來的信塞在胸口上的一隻衣袋裡,不過他覺得離他的心太近了,於是又把它取出來,揉成一團,隨便塞在下面的一隻衣袋裡,接著就走問來,悄悄地進了客店,沒有去叫醒小古維根(這孩子本來是在等他的,現在已經拿兩隻手當枕頭,沉入睡鄉了),關了門,湊著客店的風燈點了一支蠟燭,拉上門栓,把鑰匙轉了一下,像晚歸的人一樣,機械地,悄無聲息地爬上「綠箱子」的踏板,溜進現在做臥室用的舊篷車,看見於蘇斯已經睡著了,於是就吹滅了蠟燭,但是他卻沒有睡。
    一個鐘頭就這樣過去了。後來覺得累了,他就想像著床跟睡眠應該是一回事,於是沒脫衣服,就把腦袋放在枕頭上,閉上眼睛,算是向黑暗讓步了。但是,暴風雨般的情感一直在衝擊著他,一會兒也沒有停過。失眠是黑夜折磨人的一個方法。格溫普蘭很痛苦。他這一輩子還是第一次不滿意自己。內心的痛苦和滿足的虛榮心交織在一起。怎麼辦呢?天亮了。他聽見於蘇斯起來,但是卻沒有睜開眼睛。這時候,他內心的風暴還沒有停止。他在想那封信。所有的字都像天翻地覆似的又口到他的腦海裡。在靈魂深處的狂風的襲擊之下,思想就變成了液體。它急湍地流進腦海,洶湧澎湃,有如波浪的沉悶的吼聲。漲潮,落潮,激盪,旋轉,在礁石面前躊躇不前的波浪,冰雹,雨,雲,雲隙裡的亮光,沒用的泡沫濺起的小浪花,浪頭猛升,突降,浩瀚的徒勞無益的努力,到處都是沒頂的危險,聚散無常的黑暗,深淵裡所有的這一切,在人心裡全有。格溫普蘭現在正在受這種苦惱的折磨。
    他的眼皮一直沒有睜開。在苦惱達到高xdx潮的當口,他聽見一個美妙的聲音說:「格溫普蘭,你還沒有醒嗎?」他吃了一驚,連忙睜開眼睛,一折身坐起來。過道的門半開著,蒂在門縫裡出現了。在她的眼睛裡和嘴唇上掛著一個難以形容的笑容。她站在那兒,在她那種不自覺的穆靜的光輝襯托之下,顯得特別迷人。對他來說,這是一個最神聖的時刻。格溫普蘭心驚膽戰,頭昏眼花地注視著她,他醒過來了;什麼,從睡夢裡醒過來了嗎?不是,從失眠裡醒過來了。是她,是蒂;不知為什麼緣故,他覺得內心裡的風暴和從善到惡的墮落感覺,一下子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天上奇跡般的眼光發生了作用,這個渾身發光的溫柔的瞎眼姑娘用不著費力氣,只消出現在他面前,就把他心裡的全部黑暗驅散了,彷彿有一隻看不見的手把他心靈裡的烏雲撥開。跟天上的奇跡似的,格溫普蘭的心裡又出現了蔚藍的天空。這位仙女的神力使他又變成了原來的那個善良純潔的高個兒格溫普蘭。人的靈魂跟所有的受造物一樣,也有這種神秘的對照。兩人都不言語了;她是光明,他是深淵;她超凡入聖,他風平浪靜。蒂在格溫普蘭動盪的心靈上閃閃發光,有著海上的星星那種不可言喻的效果。
    第二章從歡樂到沉痛
    太簡單了,簡直是奇跡!這正是「綠箱子」開早飯的時候,蒂不過是來問問格溫普蘭為什麼還不到他們的小飯桌那兒去。
    「是你!」格溫普蘭叫一聲,他所有的話都說完了。現在他除了蒂生活在其間的這片天地外,沒有別的天際,沒有別的視野了。
    沒有見過緊跟著暴風雨而來的海洋微笑的人,無法想像他現在的平靜的心境。沒有比深淵更容易恢復平靜的了。因為它的嘴巴很容易吞東西。人心也是如此。不過也不是永遠如此。
    只要蒂一露面,格溫普蘭心裡的光明就發出光輝,照射在她身上,於是眼花繚亂的格溫普蘭身後的鬼影就逃之夭夭了。愛情這玩意兒真是個有本事的和事老!
    過了一會兒,兩個人面對面的坐下,於蘇斯坐在他們中間,奧莫待在他們腳下。桌子上有一把茶壺,壺底下是一個冒著火焰的小燈。費畢和維納斯正在外面忙著做雜務。
    早飯跟晚飯一樣,是在當中的一間屋子裡吃的。因為地方很窄,桌子又小,所以蒂的背靠在一道半截板牆上,正好對著「綠箱子」的門口。
    他們兩人膝蓋碰著膝蓋。格溫普蘭替蒂倒了一杯茶。
    蒂很動人地吹著自己的茶杯。突然間,她打了一個噴嚏。這當兒,燈頭上升起一縷煙,有一個好像紙片似的東西變成了灰燼。使蒂打噴嚏的就是這縷煙。
    「這是什麼?」蒂問。
    「沒什麼,」格溫普蘭回答。
    她輕輕地笑了。
    他剛才燒的是公爵小姐的信。
    愛人的良心就是被愛的女人的守護神。
    真奇怪,格溫普蘭身上少了這封信,覺得很舒服。跟鷹感覺到自己有兩隻翅膀一樣,他又覺得自己是個正直無欺的漢於了。
    他覺得誘惑已經跟這道煙一起消失,而公爵小姐也跟信紙一樣變成了灰燼。
    他們一面把他們的茶杯混在一起,就著一隻杯子喝茶,一面談話。這是情人的細語,麻雀的啁啾。簡直可以跟鵝媽媽1和荷馬的童話媲美。除了兩顆相愛的心以外,別處找不到詩意;除了兩個接吻的聲音以外,別處找不到音樂。
    1十七世紀法國作家貝洛有童話集叫《鵝媽媽的故事》。
    「有一件事,你知道嗎?」
    「不知道。」
    「格溫普蘭,我夢見我們兩個人都是野獸,而且還長著翅膀。」
    「長翅膀的是鳥,」格溫普蘭嘟囔著說。
    「野獸就是天神,」於蘇斯忿忿地說。
    談話繼續下去。
    「格溫普蘭,要是你不在了的話……」
    「怎麼樣?」
    「那就沒有上帝了。」
    「茶太熱了。別燙著嘴,蒂。」
    「替我吹吹吧。」
    「你今天早上多麼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話要對你說。」
    「說吧。」
    「我愛你!」
    「我崇拜你!」
    於蘇斯自言自語地說:
    「皇天在上,這倒是兩個老實人。」
    人在相愛的時候,最美妙的是緘默的時刻。在這個當口,你好像在把愛情堆積起來,然後爆發成甜蜜的碎片。
    停了一會兒,蒂又大聲說:
    「你知道不?晚上我們演戲的時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額角……啊!格溫普蘭,你有一顆高貴的腦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頭髮,我就打哆嗦,好像嘗到了天上的快樂,我對自己說:在這個包圍著我的黑暗世界裡,在這個孤獨的天地裡,在我住在裡面的這個無垠的沙漠裡,在我的和每一樣東西的恐怖當中,我只有一個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啊!這是因為你愛我,」格溫普蘭說。「我也是一樣,我在世間只有你一個人。你是我的一切。蒂,你願意叫我做什麼?你要什麼東西?你需要什麼?」
    蒂回答說:
    「我不知道。我很幸福。」
    「啊!」格溫普蘭說,「我們都很幸福!」
    於蘇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們很幸福。這是犯法的。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啊!你們很幸福!很好,你們應當躲起來,不要讓別人看見你們。你們佔的地位越小越好。幸福應該藏在一個窟窿裡。要是辦得到的話,應該編得比你們現在還要小。照上天的尺度來說,幸福的人越小,他們的幸福就越大。心滿意足的人應該跟干了壞事的人一樣躲起來。嘿!你們身上發光,那你們就是討厭的蠻火蟲,他媽的,人家從你們身上踩過去,還自以為做了好事。這種談情說愛有什麼意思呢?我可不是個專門看著你們親嘴的保姆。我膩味透啦!見鬼去吧!」
    他覺得自己氣呼呼的口氣越來越軟,簡直到了溫柔的地步,於是從牙齒縫裡吁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感情壓下去。
    「爸爸,」蒂說,「你的話怎麼這麼衝!」
    「因為我不喜歡別人太幸福,」於蘇斯回答。
    這當兒,奧莫也附和於蘇斯的意見。兩個情人腳下傳來了狼的叫聲。
    於蘇斯彎下身子,一隻手放在奧莫的腦瓜上。
    「正是這樣,你今天的脾氣也不好。你也在發牢騷。你頭上的毛也豎起來了。你不喜歡別人談情說愛。這是因為你是個有見識的人。得了,別言語了,你已經講過了。算了,你已經表示過你的意見了;現在閉上嘴吧。」
    狼又叫起來了。
    於蘇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奧莫!得了,不要再堅持了,我的哲學家!」
    但是狼卻站了起來,衝著門口露出牙齒。
    「你怎麼啦?」於蘇斯說。
    他於是抓住奧莫的脖子。
    儘管狼在咬牙切齒,蒂卻一點沒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裡,一聲不響地管自玩味著格溫普蘭說話的聲音,只有瞎了眼的人才會這樣出神,他們有的時候好像聽見了內心的歌唱,一種我們難以理解的理想的音樂,代替了他們所缺少的光明。盲瞽好比一條地道,我們可以在那兒諦聽深不可測的永恆的和諧。
    在於蘇斯低下頭責備奧莫的當兒,格溫普蘭抬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沒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個慢慢鬆開的彈簧,手指頭都伸開了。他一動也不動地呆在那兒,兩眼發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個人站在蒂身後的門框裡。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長袍。假髮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裡拿著一根兩端雕著王冠的鐵棒。
    鐵棒又短又粗。
    讀者只要想一想墨杜薩從天堂裡的兩條樹枝中間探出頭來的景象,就能明瞭當時的情形了。
    於蘇斯覺得有人進來了,他沒有鬆開奧莫,抬起頭來,馬上認出了這個可怕的人物。
    他從頭到腳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溫普蘭的耳朵旁邊悄悄地說:
    「這就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現在想起來了。
    他正要發出驚奇的叫聲。但是他忍住了。
    原來那根兩端雕著王冠的短棒就是「鐵棒」。
    當時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職的時候,就是拿著「鐵棒」宣誓的,古時英國警察機關的鐵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這個戴假髮的人另外一邊的陰影裡,能夠看見驚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憲章裡的「啞女神忒彌斯1」的化身一樣,一句話也沒有說,他的右手從紅光滿面的蒂頭上伸過來,用鐵棒碰了一下格溫普蘭的肩膀,同時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後的「綠箱子」的門。正因為那人一句話也沒說,所以他這兩個手勢也就顯得特別威風凜凜,它們的意思是說:跟我走。
    1希臘神話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諾曼底人的老檔案裡有下面這句話:Prosignoexeundi,sursumtrahe1。
    1拉丁文:見了這個標記,必須跟著走。
    鐵棒放在誰身上,誰就除了服從以外,沒有別的權利。對這個啞口無言的命令什麼抗辯都沒有用。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國嚴刑懲辦。
    格溫普蘭接觸到這種嚴厲的法律,起先是心裡一震,後來好像渾身麻木。
    雖然鐵棒不過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鐵棒狠狠打在他頭上,他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昏頭昏腦。他看得出來,必須跟著這個警官走。可是,為什麼呢?他不知道。
    於蘇斯也沉入了痛苦與不安,他彷彿看見了一些蛛絲馬跡。玩把戲的同行啦,他的競爭者啦,牧師啦,被人告密的「綠箱子」啦,這條違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門的那三個監督的舌戰啦,他都一樣一樣的想起來了;誰知道呢?說不定,這太可怕了,說不定這是格溫普蘭的那番不倫不類的欺君犯上的議論引出來的。
    蒂還在笑。
    不管是格溫普蘭也好,於蘇斯也好,都沒有吭氣。兩個人的想法是一樣的:不要讓蒂不安。狼的看法大概也是這樣,因為它現在也不叫了。當然,於蘇斯一直沒有放開它。
    再說,在必要的時候,奧莫也很乖巧。讀者一定注意過動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說狼也能瞭解人類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說它已經感覺到自己是一頭不受法律保護的動物了。
    格溫普蘭站起來。
    壓根兒不能夠抵抗,格溫普蘭知道這一點,他想起了於蘇斯以前說的話,而且也不能夠提問題。
    鐵棒官從格溫普蘭肩膀上抽回鐵棒,把它豎著拿在手裡,這是當時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勢,意思是說:
    「這個人應該跟著我走,與別人無涉。大家都要留在這兒。不許聲張。」
    不許跟著看熱鬧。警察機關自古以來一直喜歡這樣逮捕人。
    這樣逮捕叫做「秘密羈押」。
    像一個能夠自己轉動的機器人似的,鐵棒官一下子轉過身去,邁著莊嚴的步子,朝「綠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溫普蘭看了看於蘇斯。
    於蘇斯聳聳肩膀,擰起眉毛,伸開兩隻手,肘彎往腰裡一縮,做了一個啞劇的手勢,意思是說:聽天由命。
    格溫普蘭看了看蒂。她沉醉在自己的美夢裡。她還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給她一個無法表達的飛吻。
    鐵棒官一轉過身去,於蘇斯的恐怖稍微減輕了一點,他趁著這個空兒,在格溫普蘭耳邊悄悄地說:
    「人家不問你,千萬不要說話!」
    格溫普蘭好像是在病人屋裡似的,留心不弄出一點聲音來,他輕輕地從板牆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兒,然後又把帽簷拉下來遮住前額;他根本沒有睡過,身上還穿著做活兒的衣服和皮披肩。他又看了一下蒂。鐵棒官已走到「綠箱子」的門口,舉起鐵棒,開始走下踏板。這當兒,格溫普蘭才開始跟上去,好像那個人是用一條看不見的鏈子牽著他似的。於蘇斯望著格溫普蘭走出「綠箱子」。這時狼發出一聲悲哀的叫聲,可是於蘇斯馬上就讓它靜下來,輕輕地對它說:「他一會兒就回來。」
    院子裡,維納斯和費畢悲傷地望著格溫普蘭被人家帶走,望著鐵棒官的喪服顏色的衣服和鐵棒,尼克萊斯老闆偷偷地做了一個傲慢的手勢,把她們驚慌的叫聲壓了下去。
    兩個姑娘驚呆了,看上去像一對鐘乳石像。
    古維根驚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腦袋伸進半開的窗口裡,張大著眼睛,朝外張望。
    鐵棒官走在格溫普蘭前面,離他幾步遠,也不回過頭來看他,態度冰冷,安靜,只有法律才有這股沉著勁兒。
    在墳墓似的寂靜中,兩人走出院子,穿過黑暗的酒店廳堂,到了廣場上。客店門口聚著幾個過路的人和一隊由承法吏帶頭的警察。看熱鬧的人望見警官手裡的鐵棒吃了一驚,連忙按照英國人的規矩,一聲不響地散開,站在旁邊。鐵棒官朝當時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條沿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溫普蘭夾在承法吏的好像籬笆似的兩隊警察中間,面色蒼白,除了兩條腿以外,渾身紋絲不動,身上裹著的大衣簡直像一塊殮屍布。他跟在那個一言不發的人身後,慢慢地離開了客店,彷彿是一座追蹤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LEX,REX,FEX1
    1拉丁文:法律,國王,百姓。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會使英國人大吃一驚;可是在當時,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種辦法。追溯上去,甚至在喬治二世時代,特別是對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經出現了這一類違反人身保障法1的事例。在法國用的是「皇上的拘票」。有人控告華爾波2曾經用這個辦法逮捕,或者讓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結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辯護。不過這個案子可能沒有什麼根據,因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債權人扔到監獄裡去的。
    1指英國一六七九年頒行的人身保障法。
    2英國輝格黨的首領,在喬治一世及喬治二世時任內閣首相。
    秘密監禁在德國的聖凡姆非常流行。日耳曼的習慣准許這樣做。因為英國的古法一半是從日耳曼的習慣來的,另外的一半是從諾曼底人的習慣來的,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說後者跟前者不謀而合。如斯帝尼安的皇宮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緘默看守人」,silentiariusimperialis。英國的官吏實行這種秘密監禁,是以諾曼底人的條例為根據的,如:Caneslatrant,sergentessibnt——Sergenteragere,idesttacere1。他們引用倫杜甫斯-薩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節:Facitimperatorsilentium2。他們引用腓力浦國王一三○七年的憲章:Multosteneblmusbastonerios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valeant3。他們引用英國亨利一世的訓令第五十三章:Surgesignojussus。Taciturnioresto。Hocestesseincaptioneregis4。他們對下面這段訓令特別引為驕傲,它簡直可以說是英國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設杖劍家臣,他們必須嚴懲所有和歹徒結伙的人,有殺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經判決的罪犯……必須嚴厲而秘密地鎮壓他們,使善良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作惡多端的人無法害人。」這樣的逮捕叫做「執劍隊的拘捕」(參閱《諾曼底古習慣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除此以外,法學家還常常引用inChartaLudoviciHutinipronormannis5的servientesspathae6。Servientesspathae。這兩個字慢慢變成拉丁土話,以後就變成我們方言裡的Sergentesspadae。7了。
    1拉丁文:犬吠;官吏不聲不響——官吏的工作應該不聲不響。
    2拉丁文:皇帝使國內緘默不語。
    3拉丁文:我們手裡應該拿著許多一聲不響的履行職務的棍子。
    4拉丁文:希以此記建立秩序。必須秘密進行。此乃朕意。
    5拉丁文:魯多維古斯-胡迪尼的《論諾曼底人》。
    6拉丁文:《杖劍家臣篇》。
    7古法文:非軍職的機關人員。
    秘密逮捕跟下令通緝完全不同,這說明必須保持緘默,直到把案子某些模糊的地方完全弄清楚為止。
    意思是說:這是保留問題。
    也就是說,在警察局的活動裡,有一定份量的國家利益在內。
    私法的這個「私」字的意思是說「禁止旁聽」,這四個字也適用於這一類的逮捕。
    有的編年史作者說愛德華三世就是採取這樣的辦法,下令把毛梯摩從他的母親法國的伊撒伯爾的床上抓走的。這兒又是一個疑竇,因為他在被捕以前還在他自己的城市反抗敵人的圍攻呢。
    「製造國王的人1」華雷克就高興用這個方式「抓人」。
    1理查-約克、愛德華四世和亨利都是被他捧上王位的,故有此綽號。
    克倫威爾也採用這個辦法,特別是在康諾特州;多爾蒙伯爵的親戚特來裡一阿爾克羅就是被他這樣緘默謹慎地抓起來的。
    法院簽署的這種拘束人身自由的片面文件,與其說是拘捕狀,下如說是傳票。
    有的時候這不過是一個傳訊的方法,為了對被傳的人表示適當的尊重,命令所有的人都保守秘密。
    老百姓呢,他們不瞭解這個區別,所以覺得特別可怕。
    我們不要忘記,當時的英國並不是一七○五年的英國,更不是很久以後的今日的英國。總的說來,當時的事情非常不明確,有的時候甚至是處在高壓狀態;丹尼爾-笛福曾經嘗過號枷示眾的滋味,關於英國社會的特徵,他在什麼地方寫過這句話:「法律的鐵掌。」這兒不但有法律,而且還有專橫獨裁。請讀者想一想:斯梯爾1被趕出議會;洛克被趕下講壇;霍布斯2和吉本3逼得不能不逃走;查理-丘吉爾4,休謨5和普利斯特萊6遭受迫害;強-威爾克斯7被關在倫敦塔裡。如果把「煽動性的誹謗」法的犧牲者都列舉出來,名單就太長了。差不多整個的歐洲都有這一類的案件,當時各國的警察作風都是一個樣子。英國允許官家嚴重侵害所有的權利;請回憶一下「穿鐵甲的新聞記者」好了。在十八世紀,路易十五在畢伽底來把他不歡喜的作家都弄回來。不錯,喬治二世也是在歌劇院的大廳裡把那個「覬覦王位的傢伙」抓走的。這是兩條很長的胳膊;法國國王的胳膊能伸到倫敦會,英國國王的也能伸到巴黎去。這就是他們的自由。
    1斯梯爾(1672-1729),英國戲劇作家,新聞記者。
    2霍布斯(1588-1679),英國哲學家。
    3吉本(1737-1794),英國歷史學家。
    4查理-丘吉爾(1731-1764),英國諷刺詩人。
    5休謨(1711-1776),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
    6普利斯特萊(1733-1804),英國科學家。
    7英國政治家,政論家。
    我們再補充一下,他們很高興在監獄裡把囚犯弄死。障眼法跟酷刑結合起來。當時的英國居然採用這種醜惡策略。一個願意有所改進的偉大民族,結果卻選了個最糟的辦法;放在它面前的,這邊是過去,另一邊是進步,可他卻看花了眼睛,把黑夜當成了白天;這對整個世界來說,實在是一件怪事。
    第四章於蘇斯偵察警察局
    我們前面說過,按當時嚴格透頂的警察法規定,鐵棒官在命令一個人跟著他走的同時,也命令在場的人一律不許動彈。
    不過當時有幾個看熱鬧的人挺固執,他們遠遠地跟隨著那支抓走格溫普蘭的隊伍。
    於蘇斯也混在中間。
    於蘇斯起初免不了呆若木雞。不過於蘇斯在流浪生活中受了那麼多的意外事件的襲擊和命運的播弄,跟一艘戰艦一樣,馬上號召全體船員,也就是說他的全部的智慧,做好戰鬥準備。
    他趕緊從麻木狀態中清醒過來,開始思索。現在可不是動情感的當口,他必須正視現實。
    正視現實,只要不是傻子,誰也該這樣做。
    用不著去瞭解究竟是怎麼回事,但是必須行動。立刻行動。於蘇斯問自己:
    「我應該做什麼呢?」
    格溫普蘭走了,於蘇斯心裡有兩種恐懼;第一種恐懼是替格溫普蘭擔心,要他跟著去看個究竟,第二種是替自己擔心,要他留在原地。
    於蘇斯跟蒼蠅一樣勇敢,跟含羞草一樣沉著。他那股渾身打哆嗦的勁兒真是筆墨難以形容。但是他還是像個英雄似地打定了主意,決心違反法律,尾隨著鐵棒官,他多麼擔心格溫普蘭的遭遇啊。
    他真是害怕到了極點,才會拿出這股勇氣來的。
    恐懼能夠使一隻兔子做出多麼英勇的行為!
    受驚的羚羊能夠跳越懸崖。受驚到奮不顧身的程度,是恐怖的表現形式之一。
    與其說格溫普蘭被捕了,倒不如說他被人家搶走了。警察局的動作非常迅速,所以在市集上幾乎沒有引起什麼騷動,不過話又說回來,早上市集上人是很少的。在泰林曹草地上的木頭房子裡,差不多可以說誰也沒有疑心到鐵棒官來找過笑面人。所以看熱鬧的人不多。
    幸虧格溫普蘭的外衣和氈帽差不多把他的臉全部這起來了,因此過路的人都沒有認出他。
    於蘇斯在出去跟蹤格溫普蘭之前,先作了一番佈置。他把尼克萊斯老闆、夥計古維根、費畢和維納斯叫到一邊,囑咐他們在蒂跟前絕對要保守秘密,什麼也不讓她知道;千萬不要在言語中使她懷疑到已經發生的事情;並且對她說格溫普蘭和於蘇斯出去料理「綠箱子」的事務去了。再說,過不了多久她就該睡中覺了,在她沒有睡醒以前,他於蘇斯就跟格溫普蘭一起回來了。所有這一切不過是一個誤會,照英國人的說法,不過是一個mistake1;格溫普蘭和他很容易讓司法官和警察局把問題弄清楚,他們只要一伸手指頭,就能讓他們明白這是一個誤會,而他們馬上就會一起回來。大家千萬不要告訴蒂。他囑咐好以後才出去。
    1英文:誤會。
    於蘇斯能夠尾隨著格溫普蘭,而不讓人家注意他。雖然他盡可能離得遠遠的,但是他能夠使自己不至於望不見他。大膽釘梢,這正是膽小鬼表現自己英勇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雖然這個陣勢好像很莊嚴,也許格溫普蘭不過是因為一件無足輕重的違警事件,受一個普通的警官傳喚罷了。
    於蘇斯對自己說,這個問題馬上就可以解決。
    只要親眼看見那支帶走格溫普蘭的隊伍,走到泰林曹草地邊上小河畔街入口處走什麼方向,馬上就能明白了。
    如果向左轉,他們就是把格溫普蘭帶到薩斯瓦克的市政府。那就沒有可怕了;充其量不過是觸犯了市政法令,地方長官把格溫普蘭訓斥一頓,罰兩三個先令,就把他釋放了,晚上《被征服的混沌》仍舊可以照常演出。誰也不會注意到發生過任何事情。
    如果向右轉,事情就嚴重了。
    因為那邊有幾個可怕的去處。
    在鐵棒官帶著兩行司法警察,中間押著格溫普蘭,來到小河畔街轉彎角上的時候,於蘇斯屏著氣望著他。人有時候整個的生存都會貫注到眼睛上去。
    他們向哪邊轉彎呢?
    他們向右轉了。
    於蘇斯嚇得站立不穩,趕緊扶住牆才沒有摔倒。
    我們常常說:「我倒要看看是怎麼回事!」沒有比這句話更虛偽的了。其實呢,我們心裡根本不願意看。我們已經害怕到極點。擔驚受怕之中還有一種不願意下結論的模糊的努力。雖然不承認,可是我們真巴不得馬上退回去,如果向前走一步,我們心裡總是埋怨自己。
    於蘇斯當時的情形正是如此。他渾身像篩糠似地想道:
    「事情糟了。事情早就可以料到。我這樣釘著格溫普蘭有什麼意思呢?」
    他想到這裡卻加快了步子,人總是個自相矛盾的東西。他壓制住自己的憂傷,急急忙忙追那支隊伍,生怕在薩斯瓦克的這些迷宮似的小巷中,失掉他和格溫普蘭之間的線索。
    警察局的隊伍因為莊嚴的關係,不可能走得很快。
    鐵棒官先行。
    承法吏殿後。
    這樣的隊形自然要走得相當慢。
    官家全部的豪華氣派簡直都表現在這個承法吏身上了。他穿的衣服介乎牛津音樂博士華麗的怪裝和劍橋神學博士樸素的黑色服飾之間。他穿一身紳士衣服,外面罩一件長長的「高德拜」,這是一種綴著挪威野兔皮的披風。他的打扮是半哥特式,半現代式,假髮跟拉瑪農的一樣,肥大的袖子跟特裡斯當-賴爾米特的一樣。他那一對圓圓的大眼睛跟夜貓子一樣,一動也不動地盯著格溫普蘭。他步伐整齊地走著。不可能看到比這個傢伙更面目猙獰的人了。
    於蘇斯在那些跟一團亂絲似的小巷中間走錯了路,可是過了一會兒,就又在聖瑪利-奧弗一里趕上了他們。幸虧這一隊人曾經在教堂前面的場地上被一群孩子和狗擋住了一會兒。這在倫敦街頭是很常見的事。警察局的老檔案裡總是說:dogsandboys1,他們把狗放在孩子前面。
    1英文:狗和孩子。
    警察官帶一個人到法官那兒去,在當時畢竟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而且各人有各人的事情,所以看熱鬧的人很快就散了。因此只有於蘇斯還尾隨著格溫普蘭。
    他們從兩座面對面的教堂中間走過,一座是「歡樂教派」的,另一座是「阿利路亞聯盟教派」的,這兩個教派直到現在還存在著。
    接著,這支隊伍順著一條條小巷蜿蜒前進,他們特別喜歡揀沒有蓋房子的街、野草叢生的路和荒涼的胡同,曲折迂迴地前進。
    他們終於停下來了。
    他們來到一條窄狹的街上。除了街口上的兩三所小屋以外,街上沒有房子。這條小街是由兩堵牆夾起來的,左邊的牆低,右邊的牆高。高牆是黑色的撒克遜式建築,有箭垛子和硬弩,窄狹的通風眼外面裝著四方形的鐵柵。沒有窗子,只在這兒那兒間或有一道裂縫,那是古時石彈炮和火繩炮的炮眼。高大的牆腳底下能夠看見一個半拱形的小門,彷彿是捕鼠機下面的小洞。
    這個嵌在巨石建造的拱形下的小門,有一個裝著鐵柵的小洞,一隻沉重的門錘。一把大鎖,稜角突出的結實鉸鏈,密密麻麻的鐵釘,裝著鐵皮,塗著油漆;簡直可以說門上的鐵比木料還要多。
    街上一個人也沒有。沒有一家店舖,也沒有一個過路人。但是能夠聽見一片連續不斷的聲音,彷彿這條街是跟一條急流平行著的。其實那是沸騰的人聲和車馬聲。很可能這道黑牆的另外一邊就是一條大街,薩斯瓦克的一條主要街道,大概一端通到坎特伯雷街,一端通到倫敦橋。
    在這條長長的小街上,要是除了押格溫普蘭的這支隊伍以外還有打埋伏的人的話,他就會除了於蘇斯灰溜溜的側影以外,看不見人類的影子了。於蘇斯躲在牆角的陰影裡,冒著危險慢慢地前進。他又想看,又怕看。他躲在街道上一個拐彎的角落裡。
    那支隊伍圍在小門前面。
    格溫普蘭被他們圍在當中,鐵棒官和他的鐵棒現在卻在格溫普蘭身後了。
    承法吏舉起門錘,敲了三下。
    小洞打開了。
    承法吏說:
    「是奉女王的命令來的。」
    沉重的橡木鐵門在它的鉸鏈上轉了一下,於是露出一個陰森森的青灰色的洞,彷彿一個山洞的洞口。陰影裡出現了一條難看的拱形過道。
    於蘇斯看見格溫普蘭在門底下消失了。
    第五章討厭的地方
    鐵棒官跟著格溫普蘭走了進去。
    隨後是承法吏。
    最後是那隊兵士。
    小門又關上了。
    沉重的木門接著又嚴絲合縫地嵌在石頭門框裡,沒有看見開門關門的人。彷彿門栓是自動跑進承栓洞裡去似的。古時發明的這種嚇人的機械,如今在很老的堡壘裡還能夠見到。只能看見大門,可是看不見看門的。使得監獄的門檻好像墳墓的門洞一樣。
    這個小門就是薩斯瓦克監獄的便門。
    這座蛀痕斑駁的、粗糙的建築物,一點也沒有掩飾只有監獄才有的那種可憎的面貌。
    古卡狄歐治蘭人建造了一座供奉「摩共」的邪神廟,「摩共」是英國人古時信奉的神仙,後來這座廟宇改為艾賽伏爾伏1的宮殿,接著變成了聖愛德華的堡壘,到了一一九九年,「沒有田產的」讓才賜給它監獄的尊嚴。這就是薩斯瓦克監獄的由來。這座監獄以前不過是一個「蓋特」,也就是說,一個郊區的城門,有一條街從下面穿過,正如治農叟有一條河從下面穿過一樣,後來過了一二百年才把那條街堵死。英國有好幾個這樣的監獄,像倫敦的新門監獄,坎特伯雷的西門監獄,愛丁堡的伽農門監獄,都是如此。法國的巴斯底監獄起初也是一座城門。
    1第九世紀的撒克遜國王。
    差不多英國所有的監獄都是一副模樣;外面是高牆,裡面是蜂窩似的監房。在這種哥特式的監獄裡,到處都是蜘蛛和法院的羅網,沒有比強-豪華爾的光亮沒有照到的這種地方更悲慘的了。所有的監獄都跟布魯塞爾的「熱艾納1」一樣,簡直可以叫做「特洛蘭倍」,也就是說,「痛哭流涕的地方」。
    1「熱艾納」的意思是地獄。
    一看見這種殘酷野蠻的建築物,我們就會跟古代的航海者看見了「奴隸地獄」一樣,心憂如焚。普勞圖斯談到奴隸地獄時說,只要航海者走近這些ferricrepiditaeinsulae(鐵器錚錚的海島),就能夠聽見鐵鏈子的響聲。
    薩斯瓦克監獄從前是個驅除妖術的場所,起初是一個專門處罰巫人的地方,所以在門洞上面的一塊石頭上刻著下面這兩句字跡模糊的詩句:
    Suntarreptitiivexatidoemonemulto.
    Estenergumenusquemdocmonpossidetunus1.
    1拉丁文;在通魔術的人身上有一個瘋狂的地獄。誰跟一個普通的魔鬼在一起,自己也要變成附魔者——原注
    這兩句詩把「通魔術的人」和「附魔者」很巧妙地區別開來。
    在這個題辭上面的牆上,釘著一塊梯形的石板,這是最高法院的標誌。石板本來是一塊木板,因為在蕪本修道院附近一個叫做阿斯卜來一高維的地方的泥土(這地方的泥土有使埋葬物變成石頭的功能)裡埋了一些時候,所以變成了石板。
    現在已經拆除了的薩斯瓦克監獄當時通兩條街道。早先做城門用的時候,它有兩個城門,兩條街就從下面通過。大街上的是正門,專為官家使用,小街上的是「苦難門」,其他的人都可以使用。死者也是由這個門通過,因為監獄裡死了囚犯,屍首也從這兒運出去。這是另一種形式的釋放。
    死亡是無限期的釋放。
    格溫普蘭就是從「苦難門」被人押到監獄裡去的。
    我們已經交代過,這條小街是一條夾在兩道面對面的牆壁中間的石於路。布魯塞爾也有這樣的小街,他們叫做「一人巷」。這兩道牆不一樣高,高的一邊是監獄,低的一邊是墓地。矮牆,也就是說監獄「霉屍處」的垣牆,比一個人的身材高不了多少。差不多就在監獄的小門對面的牆上開了一個小門。死者只要稍微麻煩一下,穿過街面就行了。只消沿著牆走上二十步就到墓地了。高牆上放著一個絞刑架;對面的矮牆上刻著一顆死人頭。這道牆沒有給另一道增添一點快樂的氣氛。
    第六章從前的幾個戴假髮的官僚
    在這個當口,如果有人從監獄的另一面,也就是說從監獄的正面往外看,就能看見薩斯瓦克大街,看見監獄那個紀念門似的正門前面停著一輛輕旅行馬車,從車篷的式樣來說,就是我們現在叫作輕便馬車的那一種。一群看熱鬧的人圍著車子。車子上有紋章,剛看見一位大人物從車上下來走進監獄;大家猜想那人可能是司法官;英國的司法官時常由貴族擔任,差不多都有「繳納免役稅的權利」。在法國,紋章和司法官的長袍差不多是互相排斥的;聖西蒙公爵提到司法官的時候總愛說:「這一流人物」。在英國,一位紳士並不因為當了司法官就有傷體面。
    英國有一種流動的司法官,叫做「巡迴法官」,如果說這是巡迴法官的馬車,沒有比這更簡單了。不過不大簡單的是,這位假設的法官不是從車子裡,而是從前面的車座上下來的,照一般的習慣,那兒不是主人的位子。另外還有個特別的地方:當時在英國有兩種旅行的辦法,要是坐「公共馬車」,每走五英里路要付一個先令,騎馬呢,每英里付三個銅板,每站還要付給驛站騎手四個銅板;如果坐自己的車子,一時興起,使用驛站馬匹,每一匹馬,每一英里路,應該跟騎馬的人付同樣的價錢。停在薩斯瓦克監獄門口的那輛馬車駕著四匹馬,有兩個驛站騎手,這真是親王般的排場。最後呢,頂刺激人,頂使人猜不透的是,這輛馬車是嚴絲合縫地關起來的,連護窗板也拉起來了。窗玻璃都被它們堵住了。凡是眼光能夠鑽進去的地方都這起來了。從外面一點也看不見裡邊,很可能裡邊也一點看不見外面。此外,車裡似乎一個人也沒有。
    薩斯瓦克屬撤來州,所以薩斯瓦克監獄受撒來州州長管轄。這種裁判權的劃分在英國是屢見不鮮的。比方說倫敦塔吧,它不在任何一州的地區裡,也就是說它在法律上好像是騰空的。倫敦塔除了自己的警察官。ustostur-ns1以外,不承認任何司法長官。倫敦塔與眾不同,它有自己的裁判權,自己的教堂,自己的行政機構。custos或者警察官的職權範圍伸展到倫敦城外二十一個hamlet的地方,讀者把hamlet譯為「小村莊」得了。大不列顛的裁判權是互相重疊交錯的,「炮官」的職務是屬於倫敦塔的。
    1拉丁文:守塔官。
    另外有一些法律習慣似乎還要古怪。如海軍法庭必須參考並且應用羅得和奧來龍的法律,就是一個例子。奧來龍是法國的海島,曾一度屬於英國。
    一個州的州長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州長通常都是紳士,有的時候是騎士。在古憲章裡稱為spectabilis「值得一看的人物」。他的官銜介乎illustlis1和Clarimus2之間,比前者小一點,比後者大一點。州長本來是老百姓選出來的,但是愛德華二世和以後的亨利六世改由國王任命,於是州長就變成了王冠的分泌物了;所有的州長都是從陛下手裡接到委任狀的,只有西茂蘭州州長(因為是世襲的)和倫敦州與米德勒塞克斯州的州長(因為他們是在大禮堂裡被自己的老百姓選出來的)例外。威爾士和傑斯特兩州的州長在財政方面有一定的特權。英國這些官職到現在還完全存在,不過它們已經被歷代的風俗和思想一點一點地磨光,跟早先的面貌不一樣了。州長有護送和保護「旅行法官」的職責。他手下的兩個官吏好像他的左右手,右手是副州長,左手是承法吏。承法吏由稱為鐵棒官的「百家長」輔佐,負責恐嚇,審問盜竊犯、殺人犯、亂黨、遊民和各種犯了重罪的犯人,並且在州長的負責之下把他們監禁起來,聽候巡迴法官的審判。副州長和承法吏的官職的區別,對於州長來說,前者陪伴州長,後者輔佐州長。州長掌理兩個法院的事務,一個是固定的中心法院,也叫做州法院,一個是旅行的法院,也叫做州巡迴法院。他是首府和全州的唯一長官。他可以在一個「戴帽子的」法學家(拉丁文叫做sersenscoifae,這一個是精通法律的官吏,在他的黑色圓帽下面戴著康市來的白色布帽)的幫助和陳述下,跟法官一樣仲裁糾紛事件。他可以疏散監獄;他到了本州的一個城市,有權大刀闊斧地出清監獄的囚犯,或者把他們釋放,或者把他們絞死,這就叫做「解放監獄」,gaoldelivery。州長必須把起訴書交給二十四個陪審官;如果他們贊成,就批上:billavera3!如果不贊成就批:ignoramus4!於是起訴書就撤銷了,州長有撕毀起訴書的特權。如果在討論期間有一個陪審官死了,自然應當赦免被告,並宣告無罪釋放,州長既有權拘捕被告,自然也有釋放他的權利。州長使人特別尊敬和畏懼的是,他負責執行「陛下所有的命令」,這個幅度太可怕了。於是專橫霸道就在這些公文裡安了家。叫做「執標官」的軍官和驗屍官簇擁著他,市場的官員也加入行列,有騎馬的,有穿制服的,他這支衛隊簡直漂亮極了。張伯倫說州長是「司法、法律和州的生命」。
    1拉丁文:顯貴的。
    2拉丁文:明察秋毫的。
    3拉丁文:真正的起訴書。
    4拉丁文:我們不瞭解。
    在英國有一種令人難以覺察的破壞作用,一直在不斷地粉碎、割裂法律和習慣。我們再說一遍,現在不管州長也好,鐵棒官也好,承法吏也好,都不再執行他們當時執行的職務了。古代的英國,權力相當混亂,職權範圍沒有明確的規定,結果發生了許許多多侵權的事實,現在這種情況已經不可能產生了。警察和司法也不再相互混淆。雖然名稱還存在,可是他們的職務已經改變了。我們甚至可以相信,連「鐵棒官」這個名稱的含義也變了。它從前是一個官職,現在卻變成地區的名稱;從前的「百家長」變成了現在的「百家鄉」。
    此外,當時的州長把法國從前叫做民政署長和警政署長的兩個官吏的職權,或多或少地合併或者攬在自己的權限之內。警察局一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的舊檔案把巴黎的民政署長形容得非常到家:「民政署長先生絕不討厭家庭糾紛,因為爭來爭去總是他沾光。」至於警政署長,這是一個有多重性格、變幻不定的可怕人物。雷耐-達爾讓松就是他們中間的一個最典型的人物,用聖西門的話來說,他的臉是陰曹地府裡的三個判官合起來的。
    陰曹地府裡的這三個判官,我們已經在倫敦的主教門見過了。
    第七章戰慄
    格溫普蘭聽見關上小門,所有的門閂卡嚓一聲都閂上的時候,打了一個寒戰。剛剛關上的這個門,對他來說,好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交通孔道,一邊是螞蟻窩似的塵世,另外的一邊是死亡的世界;他覺得陽光普照的萬物好像都撇在身後,彷彿他穿過了生命的邊界,從此跟生命絕緣了。他心裡一陣沉痛。他們要拿他怎麼辦呢?這一切是什麼意思?
    他在什麼地方?
    周圍什麼也看不見;他站在黑暗裡。門關上以後,他暫時兩眼發黑。連那個窗洞也跟門一樣關起來了。沒有通風孔,沒有燈。這是古時候的一個預防措施。監獄的入口處不許有亮光,好讓新來的人看不見任何標記。
    格溫普蘭伸開兩隻手摸了一下,右邊是牆,左邊也是牆;他是在一條走廊裡。漸漸地,不知道從哪兒漏出來的一點地窖似的幽光,在黑暗裡飄動著,再加上他那兩隻擴大了的瞳孔,他才能分辨出這兒那兒有一條線,面前模模糊糊地出現了這條走廊的輪廓。
    除了於蘇斯言過其實的言談之外,從來沒有見過嚴厲的刑罰的格溫普蘭,覺得自己彷彿被一隻黑暗的大手抓住了。被神秘的法律之手抓住,實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們不拘在什麼東西面前,都能勇氣百倍,可是一到了法院面前就洩氣了。為什麼呢?因為人類的公道好比夜色朦朧的黃昏,法官是在那裡摸索。他想起於蘇斯曾經告訴他必須保持沉默。他想再看見蒂。在他這種情況,他感覺到有一種無法解釋的專制的東西,他不願去觸犯它。有的時候越是想弄清楚,反而越糟。但是另一方面,他這次遭遇的壓力卻是那麼大,結果他讓步了,忍不住提了一個問題。
    「各位先生,」他問道,「你們把我帶到哪兒去?」
    他們沒有回答他。
    這是秘密逮捕法,諾曼底原文有明文規定:Asilentiariisostiopraepositisintroductisunt1。
    1拉丁文:看守人應該悄悄地從門裡進來。
    這個沉默使格溫普蘭寒心了。直到這時為止,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堅強的人。他能自給自足。自給自足就是力量。他過的是離群索居的生活,他想一個離群索居的人自然也不會受人的攻擊。而現在呢,他突然感覺到一種聯合起來的醜惡的力量把他壓在下面了。怎樣跟法律這個可怕的無名氏鬥爭呢?他被這個謎難倒了。一種無名的恐懼找到了他的弱點。再說,他一夜沒有睡覺,也沒有吃過東西;他只在茶杯裡濕潤過一下嘴唇。他一整夜胡思亂想,現在他身上在發燒。他渴了,說不定是餓了。怨恨不平的胃囊把什麼都攪亂了。從昨天晚上起,意外的事件不停地在襲擊他。激動在折磨他,也在支持他;沒有風暴,船帆不過是一塊破布。但是疾風能把這塊非常柔軟的破布吹得鼓膨膨的,直到把它撕破才肯罷休。他覺得自己心裡也有這樣的一隻帆。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坍下來了。他就要摔倒在地上,失掉知覺了嗎?暈倒是女人耍的手段,可是對男子漢來說,卻是一種恥辱。他挺起了身子,可是卻戰慄起來。
    他覺得自己好像站不穩了。
    第八章歎息
    他們繼續前進。
    他們順著走廊朝前走。
    沒有現成的檔案室。沒有登記處。當時的監獄是不重視文件的。它只消把你關在裡面就行了,常常連為什麼關你也不知道。作為一個監獄,裡面只要有犯人就夠了。
    這一隊人馬只得拉長他們的行列,適應走廊的形勢。他們差不多是一個跟著一個走;鐵棒官在前,緊跟著是格溫普蘭,隨後是承法吏;最後是警察,他們擠在一起走著,像個瓶塞似地堵住格溫普蘭身後的走廊。走廊越來越窄;現在格溫普蘭的兩隻肘彎都能碰著牆壁;圓頂是石子和水泥做的,隔開幾步就有花崗石的拱基垂下來,擋住去路;必須低下頭來才能走過;在這個走廊裡可不能奔跑;即使要逃走,也得慢慢地走;走廊跟腸子一樣,曲折迂迴;腸子總是彎彎曲曲的,監獄的腸子也跟人的腸子一樣。這裡那裡,一會兒在右邊,一會兒在左邊,不時有一個在牆上挖出來的方洞,洞外裝著很粗的鐵柵,使人能夠看見裡面的扶梯,有的通到上面,有的通到下面。他們來到一個關著的門前面,門開了,他們走過去以後,門又關上了。後來他們又走過第二個給他們讓路的門,接著是第三個,它在它的鉸鏈上轉了一下。這些門開開又關上,好像是自動的。看不見一個人。走廊越來越窄,圓頂越來越低,到未了就非得彎著腰不能前進了。牆上朝外滲水,圓頂上有水滴下來,走廊裡的石板地也跟腸子一樣粘糊糊的。一種代替光亮的白朦朦的微光越來越接近乳白色了。沒有空氣。路是朝下去的,使人特別覺得陰風淒淒。
    必須特別注意才能覺察到路是朝下去的。在黑暗之中慢慢朝下走是很淒慘的。從一個不知不覺往下降的斜坡上向著黑——的東西走去,再也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了。
    下降,是走進一個可怕的未知之鄉。
    他們這樣走了多少時候呢?格溫普蘭說不上來。
    人走了患難的道路,每一分鐘都顯得很長很長。
    突然他們停了下來。
    一片漆黑。
    走廊稍微寬了一些。
    格溫普蘭聽見了一個聲音,離他很近,只有中國的鑼聲能給人這樣的概念,彷彿有人在深淵的石壁上敲了一下。
    這是鐵棒官用他的鐵棒敲鐵板的聲音。
    鐵板是一扇門。
    這不是左右轉動的門,而是一種上下移動的門。跟一把鋤頭差不了多少。
    門槽裡發出一陣尖銳的摩擦聲,格溫普蘭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塊方形的日光。
    因為那塊鐵板升到圓頂上的一條縫裡去了,這個開門的方法跟提起一個捕鼠機的洞板一樣。
    面前開了一個洞。
    所說的日光其實並不是日光,這不過是一點亮光罷了。但是對於格溫普蘭放大的瞳人來說,這道突然而來的蒼白亮光在起頭的時候,簡直跟打閃一樣。
    他剛才有好些時候什麼也沒有看見。要在耀眼的光亮下看清東西,跟在黑夜裡一樣困難。
    後來呢,他的瞳人慢慢適應了亮光,正跟剛才適應黑暗一樣。未了,他終於看清了東西。這道光亮起初好像太強烈,接著就在他的瞳人裡減低了強度,重新變成鉛灰色的光芒;他大著膽子把他的視線送進他面前這個打開的洞裡,他看見的東西實在可怕極了。
    他腳前有二十幾級台階,又高,又窄,稜角已經磨平,左右都沒有欄杆,差不多是垂直地下降到一個很深的地窖裡,這好像是削成梯子形狀的一個石脊或者一堵牆。台階一直通到下面。
    地窖是圓的,上面是傾斜的尖形圓頂,因為沒有拱基的關係已經走了樣,凡是壓在過於沉重的建築物下面的地下室都是如此。
    挖出來代替門的這個門洞,鐵板打開後出現的這個通到台階上面的門洞,是鑿在圓頂上的,所以居高臨下,一眼望去,地窖好像一口水井。
    地窖很大,如果說它是井底的話,這應該說是一口巨井的井底。古語「有如地牢」這幾個字還不足以形容這個地窖,除非你設想地窖跟捕獅子或者老虎的陷阱有同樣的規模。
    地窖裡沒有鋪石板,也沒有鋪石子。地上是地底下的那種又濕又冷的泥土。
    地窖中央的四根難看的短柱支撐著一個笨重的尖頂形門廊,四根在門廊中央匯合的彎梁的圖案好像主教帽的內部。門廊很高,如同放石頭棺材的古墓一樣,能夠夠得著地客的圓頂,彷彿是地窖中央的一間屋子,如果這個只有四根柱子、沒有牆壁的敞亭也能叫做屋子的話。
    門廊的拱心石下面掛著一盞銅燈,燈是圓的,跟監獄的窗子一樣,也裝著鐵柵。這盞燈在它四周,在柱子上,圓頂上和柱子後面影影綽綽的一圈牆壁上,撒了微弱的光,光線被燈上的鐵柵隔成一個個方塊。
    起初照得格溫普蘭眼花繚亂的就是這個燈光。現在它對他來說,不過是一團朦朧的紅光罷了。
    地窖裡沒有其它的光亮。沒有窗戶,沒有門,也沒有通風孔。
    在四根柱子中間,正巧是那盞燈底下最亮的地方,貼著地面躺著一個可怕的白影子。
    這個影子是背脊朝下躺著的。我們能看見一顆人頭,一對閉上的眼睛和一個人的身體,上身藏在一塊說不上什麼形狀的東西下面無法看得見,四肢跟上身連在一起,好像聖安德來的十字架,向四根柱子伸去,手腳被四根鏈子掛著。鏈子的末端扣在四根柱子下面的鐵環上。這個一動也不動的保持著殘酷的分屍姿勢的人影,跟死屍一樣,白得嚇人。身上沒有衣服;這是一個男子。
    格溫普蘭嚇呆了,從台階上朝下望。
    突然間,他聽見一個垂死的人咯咯嚥氣的聲音。
    這個屍體還活著呢。
    離這個活鬼似的人不遠的地方。在門廊的一根彎梁底下,在一個下面墊著一塊寬石板的大扶手椅兩邊,站著兩個裹著很長的黑殮屍布的人,一個穿紅袍子的老頭,面色鐵青,陰森嚇人,手裡拿著一束玫瑰花,一動也不動地坐在扶手椅上。
    一個人只要不像格溫普蘭那樣無知,就能從那束玫瑰花知道一些事情。在審判的時候有權拿著玫瑰花,說明這是一位皇家的法官,也是當地的法官。倫敦市長先生現在還是這樣審判的。每一個季節最早的玫瑰花的職責是幫助法官審判。
    坐在扶手椅上的那個老頭是撒來州州長。
    他跟一個有最高權力的羅馬人一樣嚴肅、威風。
    扶手椅是地窖裡唯一的坐位。
    扶手椅旁邊有一張桌子,上面放滿了文件和書籍,州長的那根很長的白色權杖也放在那裡。
    站在州長兩邊的是兩個博士,一個是醫學博士,一個是法學博士。我們從後者假髮上的帽子上能認出他是個法學家。兩人都穿著黑色的長袍,這一個穿的是法官的長袍,另一個穿的是法醫的長袍。這兩種人都替他們製造出來的死人穿孝。
    在州長背後的石埂上,也就是說,在那塊石板的邊上,蹲著一個戴圓假髮的書記官。在離他不遠的石板上放著一個筆墨盒,膝蓋上有一個文件夾,上面放著一張羊皮紙,他手裡拿著筆,做出一個準備寫字的姿勢。
    這個書記官是一種叫做「看口袋的書記」;所說的口袋就在他腳前。這是古時訴訟用的口袋,叫做「正義袋」。
    在一根柱子底下有一個抱著膀子的人,身上穿的都是皮衣服。這是劊子手的助手。
    這些圍著一個被人用鍵了綁起來的囚犯的人,似乎對他們陰森森的姿勢挺得意。誰也不動彈,也不言語。
    所有這一切簡直安靜到了可怕的程度。
    格溫普蘭在這兒看見的是一個上刑罰的地窖。在英國,這種地窖很多。布尚塔的地穴很久以來一直是做這個用處的,羅裡亞監獄的地下室也是如此。在倫敦從前曾經存在過,現在還能看見這一類的地方,他們管那種地方叫做「夫人廣場的地牢」。在這個地窖裡還有一個壁爐,是準備在必要的時候燒烙鐵用的。
    在國王瓊時代,所有的監獄都有上刑罰的地窖,薩斯瓦克監獄也是其中之一。
    下面描寫的情形當時在英國是屢見不鮮的,嚴格地說,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目前還可能應用;因為這些法律現在還存在。一部野蠻的法典能跟自由和平相處,這真是英國的怪現象。我們不能不說這是一個和睦的家庭。
    不過假如有人表示懷疑,也不見得不得體吧。一旦到了緊急關頭,這種刑法很可能借體還魂的。英國的立法好比一隻馴服了的老虎。它的爪子跟絲絨一樣,但是它還有爪尖。
    把法律的爪尖斬掉才是聰明的辦法。
    法律不知道什麼是權利。這邊是刑罰,另外的一邊是人道。哲學家提出抗議;但是人類的正義要同真正的正義結合起來,還需要一些時間呢。
    尊敬法律,這是一句英國話。英國對法律那麼虔誠,所以他們從來不廢止它們。正是因為這種尊敬,他們只好不執行它們的死刑。一條已經不適用的古法律跟一個老婆子一樣;不過這兩種老婆子,我們都不去殺死她們。不再跟她們打交道,這就完了。她們認為自己還年輕美麗,讓她們去吧。讓她們去夢想她們還在生活好了。這種禮貌就是所謂尊敬。
    諾曼底人的習慣已經滿臉皺紋了;這也礙不住英國法官對它脈脈含情。一件古代殘酷的紀念物,如果是諾曼底人的,他們會心愛地保存它。還有比絞刑架更殘酷的嗎?在一八六七年,他們還定了一個人的罪,要把他大卸四塊,獻給一個女人,一個女王呢1。
    1指一八六七年五月,「芬尼社」巴爾克的案子——原注「芬尼社」是愛爾蘭人的一個爭取民族獨立的反英組織。
    再說,英國從來沒有什麼肉刑。歷史上是這樣說的。歷史的面皮也夠厚的了。
    麥休-德-威斯敏斯特說,「撒克遜的法律是很寬厚溫柔的」,它不處死罪犯,接著他又補充說,「我們不過割掉他們的鼻子,挖出他們的眼睛,除去跟性別有關的部分罷了。」如此而已!
    格溫普蘭在台階上嚇得目瞪口呆,渾身亂抖,他感到全身發冷。他在竭力回想他可能犯過什麼罪。隨著鐵棒官的沉默而來的是這幅受刑的慘象。當然,這是一個事實,可是是一個悲慘的事實。他覺得擒住他的這個難解的法律之謎,在他眼裡越來越昏暗了。
    躺在地上的人影又發出一聲嚥氣的聲音。
    格溫普蘭感覺到有人輕輕推了一下他的肩膀。
    推他的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明白他應該下去。
    他照人家的吩咐做了。
    他一級一級地順著台階往下走。台階很窄,每一級有八九寸高。而且又沒有欄杆。必須很小心才能下去。鐵棒官跟隨在格溫普蘭身後,中間隔開兩級台階,筆直地拿著他的鐵棒。鐵棒官後面是承法吏,兩人中間也保持著同樣的距離。
    格溫普蘭走下這幾級台階的時候,痛心地感覺到自己彷彿被絕望吞下去了。有如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每走下一級,光明就彷彿熄滅了一點似的。越往下走,他的面色越蒼白,他終於走到台階底下。
    地上那個被人縛在四根柱子上的毛蟲似的東西,繼續發出臨終前嚥氣的聲音。
    陰影裡有一個聲音說:
    「到這兒來。」
    格溫普蘭朝前走了一步。
    「再過來一點,」聲音說。
    格溫普蘭又走了一步。
    「到我眼前來,」州長又說。
    承法支在格溫普蘭耳邊悄悄地(他的口氣是那麼嚴肅,所以他的話變成了莊嚴的宣告)說:
    「您現在是在撒來州州長面前。」
    格溫普蘭一直走到他看見躺在地窖中央的那個受刑的人旁邊。鐵棒官和承法吏留在原地,讓格溫普蘭一個人朝前走。
    格溫普蘭走到門廊底下,才看見他在遠處看不清楚的這個可憐蟲原來是個活人,他剛才害怕,現在真的感到恐怖了。
    被人縛在地上的人赤身露體,只有一塊我們可以叫做「受刑者的葡萄葉兒」的難看的遮羞布,羅馬人稱為succingulum1,哥特人稱為christinannus2,我們古高盧土話的cripagne3就是從這個字轉化來的。耶穌赤身露體地釘在十字架上,身上也只有這麼一塊破布。
    1拉丁文:腰布。
    2拉丁文:基督的腰布。
    3基督的腰布。
    格溫普蘭注視著的這個可怕的受刑者,是一個五六十歲的老頭。禿頭,下巴上長著根根倒豎的白鬍子。他閉著眼睛,張著嘴。所有的牙齒都能夠看見。瘦骨嶙峋的臉跟一個骷髏差不了多少。胳膊和腿固定在四根石柱上的鏈條上,好像一個乘號。胸口和肚子上有一塊鐵板,上面堆著五六塊大石頭。嗓子裡的聲音一會兒像喘氣,一會兒像吼叫。州長沒有放下他那束玫瑰花,他用另外一隻空著的手舉起桌子上的自己的權杖說:
    「忠於女王陛下。」
    他把權杖放在桌子上。
    接著,州長沒有任何手勢,跟受刑人一樣一動也不動,提高了他那喪鐘似的緩慢的聲音。
    他說:
    「拴在鏈條上的人,請您最後一次聽聽正義的聲音。您被人從地牢裡提到這個監獄裡來。當然,已經通過合法的程序formaliisverbispressus審間過您,但是您受到一個頑固不化的邪惡魔鬼的影響,不注意曾經向您宣讀過的,現在還要向您宣讀的文件和通告,您一直門聲不響,拒絕回答您的法官。這是一種可惡的放肆行為,除了法院的口供記錄上列舉的那些應該受到懲罰的事實以外,單單這種行為就構成拒抗法院的罪名。」
    戴帽子的法學家站在州長右邊,他打斷了州長的話,用一種冷淡之中帶著濃重的悲哀意味的聲調說道:
    「Overhernessa。阿爾弗來德及高德蘭法案第六章。」
    州長又說:
    「除了騷擾母鹿生小鹿的樹林的竊賊以外,人人尊敬法律。」
    好像兩口大鐘在互相對答一樣,法學家說道:
    「Quifaciuntvastuminforestaubidamessolentfouninare1。」
    1拉丁文:騷擾母鹿生小鹿的樹林。
    「拒絕回答司法官的人,」州長說,「有已經染上了所有惡習的嫌疑。法律上認為他什麼壞事都幹得出來。」
    法學家插進來說:
    「Prodigus,devorator,profusus,salax,ruffianus,ebriosus,luxuriosus,simulator,consumptorpatrimonii,elluo,ambro,etgluto1。」
    1拉丁文:揮霍者,浪費者,敗家子,色情狂,誘姦者,酒鬼,放蕩鬼,偽君子,耗光父業者,盜用公款者,亂花錢的人,貪饞鬼。
    「所有的惡習能夠產生所有的罪惡,」州長說。「什麼都不肯承認的人也就等於說他什麼都干。在法官提出來的問題前面一聲不響的人,是個撒謊者和弒親者。」
    「Mendaxetparricida1,」法學家說。
    1拉丁文:撒謊者和弒親者。
    州長說:
    「囚徒,用沉默來表示缺席是不能允許的。假缺席使法律留下一道創傷。這跟刺傷一位仙女的狄奧麥德1一律同罪。在正義面前一聲不響是造反的表現。背叛法院,就是背叛陛下。沒有比這更可恨,更狂妄的了。在問口供的時候擺脫自己的罪責,是盜竊真理的行為。這一點,法律早有準備。遇到這樣的情況,英國人一直有享受監獄、絞刑架和鐵鏈的權利。」
    1阿爾高國王,在特洛伊戰爭中誤傷維納斯女神。法律在法文裡是陰性,故有仙女之說。
    「見一○八八年的Anglicacharta1,」法學家說。
    1拉丁義:英國憲章。
    法學家接著用他那種機械的莊嚴口氣,補充了一句:
    「Ferrum,etfossam,etfurcas,cumaliislibertatibus1。」
    1拉丁文:鐵鏈子,監獄,腳鐐手銬及其它自由。
    州長接著說:
    「囚徒,既然您不願意打破沉默(雖然您神志清楚,並且完全知道法院對您的要求〕,既然您窮凶極惡地進行拒抗,您就只有被押到地牢裡來,這也是您罪有應得,您所服膺的就是刑法上所謂的『嚴厲無情之刑』。您所受到的考驗是——法律要求我正式通知您——您被帶到這個地牢裡來,脫掉了衣服,赤著身子,仰面躺在地上,四肢伸直,縛在法律的四根柱子上,肚子上放一塊鐵板,然後在您身上放一堆石頭,您能夠撐得住多少就放多少。法律說:『尚可增加』。」
    「plusque1,」法學家證實州長的話。
    1拉丁文:尚可增加。
    州長繼續說:
    「在這種情況下,在延長這個考驗之前,我,撒來州州長,曾經再三勸告您開口回答,雖然您處在拷問、鐵鏈、腳鐐、手銬和桎梏的威力之下,卻仍舊窮凶極惡,固執地保持沉默。」
    「Attachiamentalegalia1,」法學家說。
    1拉丁文:法律上規定的刑具。
    「由於您的拒絕和頑固不化,」州長說,「同時也因為法律必須和犯人一樣頑強才算公平的緣故,於是根據法律和條文的命令,繼續進行考驗。第一天不給您吃的和喝的東西。」
    「Hoeestsuperjejunare1,」法學家說。
    1拉丁文:這是上乘的齋戒。
    靜默了一會兒。那堆石頭下面傳來了犯人帶絲絲聲音的呼吸聲。
    法學家繼續他的中斷了的引文:
    「Addeaugmentumabstinentiaeciborumdiminutione1。不列顛習慣法第五百零四條。」。
    1拉丁文:同時還應該減少食物。
    這兩個人,州長和法學家,一直在輪流著發言。沒有比這種心平氣和的單調聲音更淒涼的了。悲哀的聲音跟不祥的聲音一唱一和。簡直可以說這是酷刑的主祭者和陪祭者在做頌揚法律殘酷的祭禮。
    州長又說一遍:
    「第一天不給您吃的和喝的東西。第二天給您吃的,不給您喝的;在您嘴裡塞了三口大麥麵包。第三天給您喝的,不給您吃的;三杯水分三次倒在您嘴裡,那是從監獄的水溝裡舀來的。第四天到了。也就是說今天。現在,如果您仍舊拒絕回答,就把您撂在這兒,一直到您死了為止。是正義要求這樣做的。」
    一直幫腔的法學家表示贊成:
    「Morsreihomagiumestboneelegi1。」
    1拉丁文:死亡這個事實,是尊敬賢明法律的表現。
    「您要嘗到慘死的滋味,」州長接著說。「到了那個時候,哪怕您的血從喉嚨裡,鬍子裡,胳肢窩裡流出來,哪怕是從嘴巴到腰間全身所有的孔洞都流血,也沒有人來幫您的忙了。」
    「Athrotebolla,」法學家說,「etpabuetsubhircis,etagrugnousqueadcrupponum1。」
    1拉丁文:從喉嚨裡,鬍子裡,胳肢窩裡,從嘴巴到腰間。
    州長繼續下去:
    「囚徒,您要注意。因為,後果要您自己負責。如果您放棄您可惡的沉默,如果您承認的話,您不過被絞死,並且還能享受『麥爾代豐』的權利,也就是說您還能領到一筆錢。」
    「Damnumconfitens,」法學家說,「habeatlemeldefeoh1。《依納法》第十章。」
    1拉丁文:坦白自己罪行者有享受「麥爾代豐」之權。
    「這筆錢,」州長又重複了一遍,「要用『道依特京』、『休斯京』和『伽裡胡爾潘』付給您,按照亨利五世三年頒布廢除幣制條例的規定,這三種錢幣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才可以通用,除此之外,在您上絞架以前還有享受scortumantemortem1的權利。這些都是坦白認罪的好處。您樂意回答法院提出的問題嗎?」
    1拉丁文:臨死前的幽會。
    州長停了下來,他在等待著。受刑者沒有任何動作。
    州長又開口了:
    「囚徒,沉默是一個危險大於安全的避難所。固執是罪大惡極的,必須受到處罰。在法院面前門聲不響就是對王冠不忠。不要再忤逆女王了。請您想一想女王陛下。不要再違背我們仁慈的女王了。在我跟您說話的時候,您直接回答她好了。做一個忠順的子民吧。」
    受刑者的喉嚨又咯咯地響了一下。
    州長又說下去:
    「瞧吧,您已經受了七十二小時的考驗,我們現在是第四天了。囚徒,今天是最後決定的日子。法律上規定第四天是對質的日子。」
    「Quartadie,frontemadfrontemadduce1,」法學家嘟囔著說。
    1拉丁文:第四天進行對質。
    「法律賢明的地方,」州長說,「在於它選擇了這個最後的時刻,來進行我們的祖先說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審判』,因為這個時刻,只要說一聲『是』或者『不是』,別人就會相信了。」
    法律專家接著說:
    「Judiciumprofrodmortell,quodhominescredendisintpersuumyaetpersuumna1。阿代爾斯坦王憲章第一卷,第一百七十三頁。」
    1拉丁文:到了「冷冰冰的死亡審判」的日子,只要說一聲「是」或者「不是」,別人就相信了。
    又等了一會兒,州長的冷若冰霜的臉望著下面受刑的囚犯。
    「躺在地上的囚徒……」
    他停了一下。
    「囚徒,」他嚷起來了,「您聽見我的話嗎?」
    那人沒有動彈。
    「我用法律的名義,」州長說,「命令您睜開眼睛。」
    犯人的眼皮仍舊攏在一起。
    州長轉過身來,對站在左面的醫學博士說:
    「博士,請您診斷一下。」
    「Probe,dadiagnosticum1,」法學家說。
    1拉丁文:正直的人,請你診斷一下。
    醫生帶著一副官僚的僵硬神氣,從石板上下來,走到囚犯跟前,他彎下腰,把耳朵湊在受刑人的嘴上,摸摸手腕、胳肢窩和大腿的脈搏,然後站起來。
    「怎麼樣?」州長說。
    「他還能聽見,」醫生說。
    「他能夠看見嗎?」州長問。
    醫生回答:
    「能夠看見。」
    州長做了一個手勢,承法吏和鐵棒官走了過來。鐵棒官站在受刑者的頭旁邊;承法吏停在格溫普蘭旁邊。
    醫生在柱子中間向後退了一步。
    這當兒,州長舉起那束玫瑰花,像牧師舉起酒聖水的刷子似的,提高了嗓門,用可怕的聲音向犯人說:
    「啊!壞蛋,法律請求你在死以前開口說話!你願意裝啞巴,想想看,墳墓就是個啞巴;你願意裝聾子,想想看,永劫不復的地獄就是個聾子。你想想死亡吧,它可比你還要壞。你考慮一下,你將要被人撂在這個地牢裡。聽好,我的同類,因為我也是一個人!聽好,我的兄弟,因為我是一個基督徒!聽好,我的孩子,因為我是個老頭子!你要留心,因為我是你的痛苦的主人,我馬上就要變成一個可怕的人了。法官的威嚴是法律的恐怖造成的。想想看,我自己也在我面前發抖。我自己的權力使我六神無主。不要逼得我沒有退路。我感覺到我心裡充滿了懲罰犯人的神聖的惡念。不幸的人,要存著一顆畏懼正義的正直而識時務的心,聽我的話。對質的時刻到了,你非回答不可。不要再任性抵抗下去了。本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想想看,結果你的生命是我的權利。聽好,快入土的人!除非你樂意在這兒幾小時,幾天,幾星期,慢慢地死去,被壓在石頭底下,在糞便之中,慢慢地在可怕的痛苦之中死去,你一個人呆在這個地窖裡,被人遺棄,遺忘,消滅,讓老鼠和黃鼠狼咬你,讓黑暗的動物啃你,可是別人卻在你頭上來來往往,買的買,賣的賣,馬車轆轆滾過。除非你願意一直在這絕望的深淵裡奄奄一息,咬牙切齒,痛哭,咒罵,沒有醫生來減輕你的傷口的疼痛,沒有牧師給你的靈魂送一杯聖潔的清水。啊!除非你願意慢慢地嘗著墳墓可怕的泡沫在你的嘴唇上出現的滋味,啊!我求你,我懇求你,聽我的話!為了救你,我呼求你,請你可憐自己,做我要求你的事情,向法院讓步,聽從它,請你轉過臉來,睜開眼睛,說吧,你是不是認識這個人!」
    受刑者沒有轉過臉來,也沒有睜開眼睛。
    州長對承法吏和鐵棒官輪流看了一眼。
    承法吏除掉格溫普蘭的帽子和大衣,抓住他的肩膀,讓他的臉對著被縛在鏈於上的犯人那邊的光亮。格溫普蘭的臉好像出現在黑影裡的浮雕似的,突然被燈光照亮了。
    這時候,鐵棒官彎下身子,兩隻手扶著受刑者的鬢角,把他那張毫無生氣的臉轉過來,對著格溫普蘭,然後用兩隻大拇指和兩隻食指掰開合在一起的眼皮。犯人的兩隻惡狠狠的眼珠子露出來了。
    犯人看見了格溫普蘭。
    他於是抬起頭來,睜大著眼睛望著他。
    他使出一個胸口上壓著一座大山的人所有的力氣,渾身哆嗦了一下,叫道:
    「是他!是的!正是他!」
    接著,他突然爆發了一陣可怕的笑聲。
    「正是他!」他又說了一遍。
    說完,他的頭又放在地上,重新閉上眼睛。
    「書記官,記錄下來,」州長說。
    格溫普蘭起先雖然害怕,一直到這時為止,差不多還能強自鎮靜。犯人的「正是他」這句話使他心亂。「書記宮,記錄下來」這句話使他渾身冰冷。這時格溫普蘭彷彿才明白,雖然猜不出是什麼緣故,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在往命運裡拖他,同時他覺得這個人含糊不清的供同彷彿頸枷的鉸鏈一樣,已經套在他頭上。他想像著這個人和他一同拴在一個有兩根柱子的大枷上。格溫普蘭在恐怖裡掙扎著。他用一個老實人無限煩惱的口氣,結結巴巴,語無倫次地講起來了。他渾身打哆嗦,嚇得暈頭轉向,憂慮像瘋狂的子彈一樣襲擊著他,他信口說出來的話,都是人在愁極時湧上心頭的叫聲。
    「不對。不是我。我不認識這個人。他不可能認出我來,因為我根本不認識他。晚上的演出還在等待我。你們要我做什麼?我要求我的自由。不單單是這個。你們為什麼把我帶到這個地窖裡來?那簡直沒有法律。法官先生,我再說一遍,這個人指的不是我。不管怎麼說我都是無罪的。這個我很清楚。我要回去。這是不公道的。這個人跟我毫無關係。您可以調查。我過的是正大光明的生活。您把我抓來,就跟抓一個小偷似的。為什麼要這樣到這兒來?這個人,我怎樣能知道他是什麼人呢?我是個在江湖上流浪的人,我在市集上,市場上演滑稽戲,我是笑面人。來看我的人相當多。我們是在泰林曹草地上。十五年以來,我一直老老實實地干我的行當。我現在二十五歲。我住在泰德克斯特客店。我叫格溫普蘭。法官先生,請您饒恕我,讓他們把我從這兒弄出去吧。不要欺負卑賤的苦命人。請您可憐我吧,我什麼也沒有做過,我既沒有靠山,也沒有能力自衛。現在站在您面前的是一個可憐的走江湖的。」
    「站在我面前的,」州長說,「是克朗查理和洪可斐爾子爵,西西里的科爾龍侯爵,英國的爵士,費爾曼-克朗查理老爺。」
    州長站起來指著他的扶手椅,向格溫普蘭說:
    「閣下,您請坐。」

《笑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