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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螺儿,不要总是将我与玄冥相比较。”他低声叹息,“当年沧州大旱之事发生时,我尚在下界陪伴神宗皇帝身侧,不能及时返回天界——你可曾怪我?”

“我倒是庆幸当时你正好不在。”白螺笑了一笑,“湛泸,你真的会帮我么?”

湛泸微微一震,竟不能答。

“你不会。”白螺微笑起来,笑容有些苍凉,“因为你是一把上古神兵啊!你的心是钢铁铸成的,怎么会做出那样不顾后果的事情来?不要说人世苍生于你如蝼蚁,便是我们这些天界仙班,在你看来也不过尔尔吧?”

湛泸微微蹙眉,眉间的神色却很复杂。

“不。”他摇了摇头,忽然打断了她,“你和玄冥,对我来说从来都非尔尔之辈——你们是我生死之交的朋友,为了你们我可以赴汤蹈火。”

白螺怔了一下,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相交相知上千年,湛泸一直是这样冷锐镇定的人,连眼神都泛着钢铁一样的光芒,从未有过一句这样的肺腑之语,如今一旦说出来,竟有着打动人心的力量。

“螺儿,你辗转红尘数百年,总是觉得什么都已经明白。”湛泸沉默了一会,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其实在有些事情上,你过于偏激,并不是真正地懂得。”

不防他忽出此言,白螺不由微微愕然。

世态人心,她若不懂得,难道他便懂得了?湛泸只不过是一把上古神兵凝成的魂魄,无血无肉,无泪无情,千百年来陪伴在下界帝王身边,锁在深宫之内,何曾人过世间?

“我久处深官,倒也有一些耳闻——徐侍郎是怎样一个人,估计出乎你的意料。”湛泸转过头去看着天上的电光,“答应我,螺儿,就算你真的要杀他,也要等四月十五之后。”

“为什么?”白螺一怔,蹙眉冷笑,“四月十五便是韦太后的生辰——你难道要等徐侍郎将御衣黄献给秦桧谄媚完毕后,才去取他性命?”

湛泸颔首,“不错。”

“为什么?”白螺蹙眉。

“因为…”湛泸淡淡一笑,“我想其实你并不真正懂得这个男人。”

白螺正要反驳,湛泸却将一物扔到了她手里。

那是一块锦帕,一尺见方,四角垂着残破的流苏,原本是藕荷色,却被染满斑驳污渍——然而奇怪的是,污渍之上,却有密密麻麻的行书。仔细看去,竟然是题着一首词!白螺一见之下,便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是…”

“这是方才徐侍郎手里拿着的东西,你或许没留意到。”湛泸淡淡说道。白螺将锦帕展开,对着光细细分辨,双手渐渐颤抖——那污渍,原来是陈年的血迹!

染满血迹的锦帕上墨迹纵横,题着一首词。那词虽然是女子手笔,但句句激烈,字字力透纸背,激越之情溢于言表。

细细看去,竟是一首《满庭芳》。

“这是葛巾的笔迹!”她猛然一震,失声惊讶。

“是的。”湛泸低声道,“靖康之难后,徐君宝随东京留守杜充守卫开封,然而杜充怯懦苟安,弃城仓皇而逃。徐君宝令全家先行南渡,只身留下抗敌,却不料家眷在江上被金兵追及,满门三十余口无一生存——夫人葛氏有殊色,被金兵所迫,于锦帕上书一词,投江而死。”

白螺脸色微微一变,咬住了唇角,不出声,只是盯着锦帕。

〖“汉上繁华,江南人物,尚遗宣政风流。

绿窗朱户,十里烂银钩。

一旦刀兵齐举,旌旗拥、百万貔貅。

长驱入,歌搂舞榭,风巷落花愁。

清平三百戴,典章文物,扫地俱休。

幸此身未北,犹客南州。

破鉴徐郎何在?空惆怅、相见无由。

从今后,断魂千里,夜夜岳阳楼!”〗

那首词是如此激越,一字一句用血泪凝成,虽然隔了十年,其中蕴涵的绝望和愤怒依然如同火一样地燃烧,几乎将这一块锦帕燃为灰烬!

名花凋零于乱世,宁可枝头抱香而死,也不曾坠入尘埃。葛巾,昔年在江中的你,在面对虎狼般围过来的金兵时,又是怎样的心情?三生三世眼看就要圆满,到了最后一世,却居然换来了如此结局!

“被你称为负心的徐侍郎,一直保留着夫人多年前的遗物;而葛巾死了多年,魂魄却并未在三生结束后回到天庭——她牵念着丈夫,今夜在院子里凭空开出的那一朵御衣黄,定然也是她的杰作。”湛泸负手凝望天际,淡淡地道,“你说,事情是不是就如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

白螺心里一震,无言以对。

“你要相信葛巾的眼光。”湛泸叹息,“螺儿,是否因为多年来你见惯了人情凉薄,所以太容易将一切看得太悲观?我并不是想阻拦你为葛巾复仇,只是怕你将来会后悔——你一直过于聪明,所以也容易失去对世人的信心。”

白螺叹息了一声,并没有反驳,只是握着锦帕微微咳嗽起来。

“等一等吧。”湛泸轻声叹息,“到十五日之后,便见分晓。”

※※※

次日,云开日出,暮春时节的临安城里一片繁华景象。

雨夜里折腾到天明,白螺觉得疲累,一觉竟是睡至了午后。梳洗完毕后,给花架上的白鹦鹉添了一把小米,推开门去,却看到对门的顾大娘正焦急地往这边看,一见她家花铺的门开了,顿时欢天喜地地跑了过来。

“哎呀,姑娘你昨儿没事吧?”顾大娘一把拉住白螺,看了又看,直到确认她毫发无伤才松了一口气,“真是吓煞人了!昨天看到那群人如狼似虎地进了你的房子,我还以为…吓,害得我立刻跑去曾家搬救兵。”

“我没事,大娘。”白螺微微笑着,不着痕迹地推开了那只手,似是很不习惯这种过于热情的肌肤接触,“让您担心了。”

“曾家老太太昨儿听说姑娘出了事,大为心焦,答应今日就去侍郎府上求情。”顾大娘擦了擦汗,笑道,“你看,姑娘还没答应当她家媳妇,老太太就这样爱重姑娘!要知道连当家的二夫人,都不曾得到老太太这般看顾呢。”

架子上的白鹦鹉咕咕一声,睁大了黑豆也似的眼睛,歪着头似是看笑话般望过来。白螺不易觉察地叹了口气,微微蹙眉,有点不耐——提起百花曾家,她就觉得一个头有两个大,上一次顾大娘来探了她口风,说是要替曾家的二公子提亲,虽然被她委婉地回绝了,对方却还不死心,一遇到机会就来旁敲侧击旧事重提。

“这也是缘分呀!曾家也是高门大户,我们这种等闲小民如何高攀得上?但是姑娘去年种的那株金莲花,曾老夫人一见就念叨到如今呢。”顾大娘说着,脸上神色就有些激动,指手画脚起来,“那莲花!金光灿灿的,就好像大罗神仙脚下踩着的一样!曾老夫人说能种出这等莲花之人定然不同凡响,当日就托我来作伐。”

白螺只是笑着听,心里却叹了口气:悔不该当初将那盆金莲花送给了顾大娘,结果被曾家的人看见了,无端惹上麻烦。那个曾家,听说大少爷都没有成家,不知为何就轮到给二少爷说亲了?

然而对着这个热心而琐碎的大娘,她也不好随意发脾气,只好耐着性子推脱,“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白螺的父母远在九诏,此事断不可擅自应承。”

“姑娘说得是!三书六礼明媒正娶,这才是好人家闺女的礼数见识。”

顾大娘见得她意有松动,不由拍了一下大腿,“我也把这一层意思说了,老太太说那也无妨,只要姑娘愿意,无论姑娘的家乡有多远,曾家都愿意派人渗书送聘,绝不少了半分礼节让姑娘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