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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虽然不是乖乖的父亲,但乖乖死亡的消息给我的震惊之大,也许完全可比凌信诚此时的悲伤之深。当吴警察口出“死”字之后,我有半分钟时间瞠目结舌,心撞咽喉。
    医院的那位值班主任——吴警察称他杨主任的——向我做了简短解释:“孩子送来时已经处于休克状态,我们抢救了两个小时,这次仍然和上次一样,诊断为乙二醇中毒。但这次毒量比上次明显要大。在孩子心脏停跳后我们又对血液做了一次化验,孩子血液里的毒液大概还有,还有……怎么说呢,大概还有将近半汤勺吧,成年人都未必受得了,更不要说这么小的孩子。”
    吴警察见杨主任的解释告一段落,适时地插话进来:“现在我们初步确认,凌信诚的女朋友丁优涉嫌杀人,现在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丁优。据我们掌握,她在北京有个姐姐,开了一个什么网吧,丁优现在很可能藏在她姐姐那里。那个网吧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当然丁优也不一定就在那里,她下午去凌信诚家做案后可能就已经跑了,已经出北京了……”
    吴警官对优优的怀疑我已有预感,但他把这种怀疑说得如此果断还是让我心里咯噔一声,太阳穴也不受控制地怦怦直跳,一句话也不受控制地跳出口来:“她没走,她还在北京。”
    “在哪儿?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
    吴警察的问话把屋里其他警察的目光全都拉到我的身上,我片刻才像回答审问似的老实交待:“知道,她在她朋友阿菊那里。”
    我说不清我这时对优优是何感觉,除了震惊和百思不解之外,还有没有同情,还有没有惋惜,还是仅仅剩下理所当然的义愤。但那天我无论怀了何种心情,还是义无反顾地带着吴警察和他的同伴,分乘两辆警车,像两只尖锐的箭矢,穿刺了昏暗的城市之夜,从爱博医院一直刺向阿菊的新家。我甚至还作了警方的一个诱饵,敲开阿菊的屋门。阿菊显然已经睡了,敲了半天才起床来问,听出我的声音之后,才衣冠不整地开灯开门,嘴还奇怪地抱怨:“你不是约好明天去车站的么,这么晚还过来干吗在转开屋门的刹那,我看到客厅的大灯刚刚打开,优优已经披衣起来,手里还攥着一根灯绳。警察们随即果断地把我挤开,一鼓作气冲进屋里。我耳中听到阿菊的惊声尖叫,听到警察的大声呐喊,听到不知什么东西被什么人撞翻……但我没有听到优优的声音。和上次警察抓她时完全不同,她好像没有挣扎,没有反抗,没有质辩,没有拳打脚踢,她几乎是一声不响地,束手就擒。
    警察们把优优押出屋门时我和优优打了照面,互相注视但彼此无言。阿菊也被警察带下楼去,披头散发狼狈不堪。她在走出楼门时才惊魂略定,才想起向警察大声抗辩。
    “你们凭什么抓人!我犯了什么法啦!抓人啦,抓人啦,警察乱抓人啦!”
    阿菊的喊声在宁静的夜里格外刺耳,但整个楼区似乎都已睡熟,这疯狂的叫喊即便有所惊扰,四邻街坊也无人理会。阿菊的声音很快便连同她的身体,一起被塞进后面的警车。而前面一辆警车早已拉着优优,鸣着警笛开上了来时的大路。
    警察们把阿菊优优拉到分局,对她们分别进行了审问。当夜两位民警加一位女警又带着阿菊返回家中,对阿菊的几间屋子进行了仔细搜查,大概是想搜到优优投毒的确切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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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第二天早晨又搜查了那间已被查封的“志富网吧”,还搜查了网吧后面优优大姐居住的那间平房。警察同时传讯了优优的姐夫,让他交待前一天他用汽车载着优优去凌家的情形。
    根据优优姐夫的交待,前一天的中午优优来到网吧,告诉他们她要回仙泉看看。她来这里是想向姐夫借一点路费,说好三月之内肯定偿还。姐夫说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借人。优优大姐说我准备买药的钱还没买呢,你要出门就先拿去。优优说不用了,她摘下自己腕上的手表,问姐夫能否帮她押些现金。这表是劳力士的镶钻腕表,是凌信诚花八万八给优优买的。大姐见优优竟要押掉这块“信物”般的手表,硬逼优优说出她和信诚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优优只简单笼统地表示他们又吵架了,除此再无更多解释。大姐说我看信诚那人脾气很好,对你也一直不错,是不是你自己太不懂事得罪了信诚?优优则气恨地说信诚对我确实不错,可那小孩实在太狠,他肯定是他亲妈派来整治我的,他们就是想把我赶出凌家。我不用他们这样赶我,我自己走,还不行么!
    大姐还苦口婆心,百般规劝——在人屋檐下,哪有不低头,任性使气固然痛快,可最后又能为你带来什么?姐夫在她们姐妹说话的时候,仔细检查了那只手表,断定不像假货,除了上面的钻粒银光闪闪,更重要的是,这是凌信诚特地给优优买的,还能有假?
    于是他开车拉上优优,去找他的一个朋友。他的朋友也是仙泉来的,在北京发财开了酒吧。姐夫以前还回仙泉替他招过坐台小姐,所以彼此有些交情。那人的酒吧开在大红门附近,姐夫便开了他那辆奥拓绕行四环,接近酒仙桥路口时,优优提出要先回家一趟,说有些衣服用品要拿,以备明天上路之用。
    于是钱志富就拉着优优,把车子开到了凌家公寓楼下。他看着优优快步上楼,二十分钟后又快步下来,下来后她手里多了一个皮箱,里边大概全是出门的行装。
    然后,他们又去了大红门那边,把那只手表押了一万块钱。优优和那位酒吧老板商量好了,押期两个月,两个月后优优不来拿表,表就归了老板。
    然后他们又到铁路售票处去,买了第二天去仙泉的一张硬卧。然后钱志富又按优优的要求,送她去了一个胡同。那时天色已晚,他看到优优走进那胡同里的一个院子,和传达室的一个老头不知在交涉什么,半天无果,落落寡欢地又走出来,上了汽车,让姐夫把她直接送回到阿菊的家里。
    整整一个下午,他们车行一路,钱志富一直在叨叨不停地规劝优优,让她千万别和信诚闹崩。他一再晓以厉害,陈明利弊——不光是你,连你大姐和我全都一样,以后还靠信诚维持生活,拔他一毛而利咱终生,何乐而不为也,你就是装也要装着爱他,小不忍则乱大谋。现在网吧关了,你大姐的病还要打针吃药,要彻底治愈不知猴年马月,所以你万万不能只顾任性,回仙泉看看同学散散心,然后早点回来找信诚认错服输。
    这些既罗嗦又市侩的规劝公安是不要听的,钱志富说得嘴角都堆起了白沫,有用的其实只有几句,那就是他谈到昨天下午,大约两点多钟,他亲自开车拉着优优去了凌信诚的公寓,他亲眼看见优优下车上楼去了,二十分钟后又亲眼看见她匆匆下来,而且手里拿着从凌家带出的一只皮箱。
    根据对钱志富的讯问结果,可以证实,案发前犯罪嫌疑人丁优确实回过凌家,并在凌家实际逗留了大约二十分钟。
    在讯问钱志富之前,警察们还询问了凌家保姆,保姆是江苏农村来的,已在凌家工作将近十年,为人老实,忠诚可靠,与凌信诚一家早就形同亲属。保姆也证实了昨天下午大约两点多钟,优优突然回来,当时凌信诚和李秘书一起,到外面去看公寓,家里只有保姆和乖乖两人。乖乖午睡未醒,保姆正在卫生间方便,她隐约听见大门响动,仿佛有人进来,脚步似有似无,声音若远若近。等保姆仓促完事走出卫生间时,看见优优正从乖乖房间那边快步走出,与保姆迎面相遇,脸上明显不太自然。保姆在回答警察询问时非常肯定这点,她说优优看见她走出卫生间,就主动冲她笑来着,但张开了嘴却不知说什么。警察问:是想说什么又没想好说什么?保姆说:反正是张口结舌的。后来还是保姆先开口,问她啥时回来的。优优回答说她刚回来,刚进屋,随即岔开话头问保姆能否帮她找个箱子来。保姆这时听见孩子在屋里哭,于是先跑回屋里去看孩子。孩子当时的样子好像没全醒,哭声断断续续的,嗓子半哑不哑的,两只眼睛都闭着。保姆当时没发觉明显异常,上去一通拍拍哄哄,让孩子渐渐趋于平静,但她能感觉到孩子呼吸有些沉重,鼻子也好像不大通气,嘴角还残留了少量水迹。那水迹保姆记得很清,她当时以为是孩子睡眠中流出的口水,她还用手绢替他轻轻擦了。她再返身出门时,优优已经沓然不见。保姆跑到储藏间找到皮箱,送到楼上,看到优优正在行色匆匆地收拾东西,接了保姆手上的皮箱,即把从衣柜里取出的几件衣服,还有她日常用的零碎物品,还有从卫生间拿出来的洗漱用具及化妆品,全都塞进箱内。优优刚来凌家时从不用什么化妆品的,后来凌信诚总给她买也就用了,而且渐渐有些上瘾——保姆这样向警察形容优优。尽管优优平时在家对她还算客气,尽管优优从不劳驾保姆伺候,从不对保姆吆三喝四,但保姆还是比较排斥优优,这一点连警察都看出来了。一个办案警察还明知故问:你们平时关系怎样?保姆回答:关系可以的,但我不喜欢这个女孩。警察又问:为什么,她得罪过你?得罪?保姆有些不忿:我在凌家十多年了,她才来了几天,她能把我怎样。我是看不惯她对孩子,所以孩子才见她就闹。另外她年纪小小,脾气却大,一不高兴就冲信诚板脸,说她一句摔门就走。我在凌家十多年了,信诚是我从小带大,十多年我对信诚从来没有大声呵斥,从来没有板过一次面孔,不信你们去问信诚。这女孩刚来几天,凭啥这样厉害!
    保姆的愤愤不平,除了因为优优在凌家的资历大浅,更重要的,大概缘于优优的出身。看优优来时穿戴的样子,说不定家境比她还要寒微。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仅仅凭着一张脸盘,就能如此轻易地登堂入室,和她这个早来十年的前辈,竟有主仆尊卑之分,所以保姆心里始终看她不起。孩子不要优优,保姆不但不急,还高兴呢。
    那天下午保姆没有多言,站在屋外冷眼相看。她看着优优匆匆关了皮箱,一刻也不在房间耽搁,急急地下楼去了。保姆跟在她的身后走到一楼。在优优出门的时候,保姆淡淡问道:“你要走吗,小诚回来要问,我怎么说呢?”
    优优站在门口,已经把门拉开,她一脚在里一脚在外,跨着门槛想了片刻,然后回头简短说道:“你跟他说,我心里很乱,我想一个人生活一阵,他要想知道我在哪里,可以去找我的大姐。”
    根据保姆的叙述,优优做了如上告别,就关上了公寓的大门下楼走了。优优走后,保姆回到二楼,收拾房间时看到优优在凌信诚的床头,留下一纸别书,内容和她刚才说的,相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也就是优优走后半小时左右,孩子又哭醒了,保姆哄了一阵才又昏昏睡去。保姆至此有些疑惑,感觉孩子精神不佳,昏睡时间过长,便摇晃孩子让他醒来。孩子醒后突然呕吐,保姆这才慌了,打电话至信诚手机,说孩子又有些病症。信诚问孩子发烧不发,因为孩子上次发病的一个重要症状,就是发烧。保姆给孩子试了体温,体温36.8度,基本正常。信诚说你再观察观察,我现在马上回去。
    因为路上堵车,凌情诚回到家时已是傍晚五点,到家时孩子还在昏睡。保姆向信诚说了优优来而复去的情形,信诚听了面色阴沉,先去看了看孩子,然后就跑到楼上去打电话。这期间保姆上楼给他送过开水,听到他在电话里和人谈的还是优优。那电话按保姆判断,是打给优优大姐的,他在向优优大姐解释前一天在爱博医院发生的事情,也就是优优被仇慧敏打了一下的具体过程。保姆自然不便在旁多听,放下水下了楼就把孩子弄醒喂他吃。饭,孩子吃完饭不到十分钟,就把吃下的东西全部吐出来了。
    接下来孩子开始不停啼哭,保姆再次给孩子试了体温,体温竟已升至38度。这时信诚和保姆都知道孩子又发病了,打了电话叫司机开车过来,等了五分钟后感觉不能再等,于是便抱着孩子急急下楼,上街喊了出租车去了爱博医院,路上堵了将近四十分钟,送到医院的急救室时孩子已经陷人昏迷,两小时以后,医生宣布孩子死亡。
    事情已经非常清楚,孩子死于中毒,死亡前两次发病,除了保姆之外,只有优优在场。从优优卧室相连的储物间里搜出的那桶汽车防冻液,对孩子中毒的毒源,提供了有力的物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警察们又询问了凌情诚的秘书、司机和医生,根据证人众口一词的证言,证实优优与死者之间,关系极度异常;证实优优能否人主凌家,孩子是一个最大的障碍;证实优优因与孩子冲突,导致与信诚不睦,曾经两次负气出走,两人关系出现裂痕。几乎所有证人的证言,矛头全都指向同一方向——在可以接触孩子的所有人中,惟有优优,具备作案动机。另外,原承办凌信诚父母被杀案的分局民警全都知道,优优性格暴烈,刚强易折,在凌家血案当夜及次日凌晨,先是打伤一名男性案犯王德江,后又踢伤一名参与抓捕的分局民警,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纤纤少女,如此敢于动手动脚,亦属少见。综合各方信息及证据,优优投毒杀人的主客观条件都完全具备,个性依据也十分清晰,因此在对优优实行刑事拘留的第二天中午,警察们在分局拘留所的一个房间里,对优优宣布了经检察院正式批准的逮捕令。
    在优优被批准逮捕之后,警察也找我做了一次调查。那次调查的主题,按我分析,也是在进一步补充优优作案动机方面的证据。在与警察的交谈当中,我不得不承认优优对那个孩子,确实有些反感甚至仇恨;我不得不承认,以优优的个性,她是有可能因一时冲动,一时愤怒,一时糊涂,而采取极端的方法,简单地解决她与孩子之间这场彼此都很无辜,而且旷日持久的矛盾。正如我原来已经分析到的那样,世上许多祸端,都起于一时之念,一念之差。而优优的年轻、优优的个性,确实构成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心理支点。
    优优杀人被捕给我的震撼,与当初我听到乖乖不治身亡,几乎同等量级,让我一连数日思想迷茫,六神无主。优优那张单纯美好的面容,时时浮在眼前,很多场面,会不断跳出——优优对她的大姐,对自小的朋友阿菊,是那样富于爱心,那样慷慨相助,宁愿自己受苦,也要热情他人;对一见钟情的周月,也能数年一日,保持恒久不变的执著向往;对身体患病的信诚,也仅仅单纯是想以德报德,对凌家财富,并无多少觊觎之心,这说明她有着年轻人那种最最纯朴的心灵。这是多么人性的优优!多么善良的优优!多么浪漫的优优!可我也能想起,在那间名叫平淡生活的小酒吧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优优用她的故事,与我讨价还价地争执着几张钞票;也能想起,同样为了几张钞票,她情愿以自己宝贵的少女之身,来博取侯局长这种人的一时快意;也能想起她对乖乖已失去耐性的痛恨和厌烦如何愈演愈烈,如何溢于言表;想起她在警察拘捕她时,随兴而来地大打出手……这又是多么现实的优优!多么粗野的优优!多么无知无畏,不重贞节,缺乏自制,任性而为的优优!
    也正应验了我原来与凌信诚所做的分析,现实的世界永远比理论的世界和理想的世界,复杂百倍,复杂得有时会让人陷人一种不可知的迷茫。
    就这样一连数日,思潮难平,之后自然联系到我的电脑中,那篇尚未完成的爱情小说。优优的人生结局,对于展现一个走进繁华都市的打工少女成长道路上的正常与反常,起伏荣辱中的幸与不幸,个性与现实的和谐与碰撞,命运进程的必然与偶然,人性发展的规律性与不确定性,等等,均有大书特书之处。但我同时又不得不担忧假若如此描写展现,对作品的商业性将产生致命伤害,因为尽管写出人物表象与其人生归宿的关联与无关,写出逻辑性与非理性的并存不悖,对小说的深刻程度与真实程度,大有帮助,但对于那位翘首以盼的电视投资商来说,却不是好兆。电视剧毕竟是大众艺术,大众艺术需要简单直白,过于复杂难辨的人物心理,远离规则的人物命运,会让观众如坠云雾,好人坏人头绪不清,爱谁恨谁无从选择,拍得好也只能是一部“小众作品”,只能供少数知音慢慢玩味,细品个中深奥,但播出后的收视率统计,则肯定是一塌糊涂。
    在重新对小说的定位进行推敲之前,我出于大哥和朋友的义务,去医院看了经抢救再次复苏的信诚。我看着他更加削瘦苍白的面容,心中备感怜悯。这样一颗先天不足的心脏,却偏要承受多重打击,丧父丧母之后,又尝丧子之痛,仿佛命中注定,要孤独一生,而且命中注定,要与自己相爱的女人形同水火,不能相容。我能感到,他那颗伤痕累累的心脏,虽经医生努力救治得以恢复活力,但从他的面容及眼神当中似可发觉,这颗还在有气无力跳动着的心,实际上已经死了。
    在我看望凌信诚的那天,仇慧敏也到了医院。她被两位警察带着,来与儿子的遗体告别。我作为优优和信诚的朋友,并且作为他们爱情的月老和证人,按先人为主的感情,当然不太喜欢这位姓仇的女人,以及她的男友姜帆。但我可以想象这位戴罪服刑的女人,当看到从医院太平间的冷柜里拉出那具亲子遗骸,心中该是怎样一种伤痛。人非草木,骨肉有情,何况她是一个母亲。据当时在场的一位分局民警事后叙述,仇慧敏看到孩子时没有放声嚎陶,她只是抱着她的儿子,抚摸他的全身,连每个小小的手指脚趾,都—一摩挲遍了,其情其景,让在场旁观之人,无不动容。
    在和儿子告别之后,仇慧敏坐在太平间外的走廊里,压着声音哭了很久,很久以后她才恢复平静,提出要去看看孩子父亲。警察出于同情马上同意,将她领到凌信诚的病房。仇慧敏走进病房后便扑在凌信诚的身上放声大哭,那时我也恰巧在场,我记得四周除了那凄厉的哭声之外,万籁俱静。
    凌信诚半躺在病床上,木然地让她抱着,眼中含泪,口中无声。仇慧敏痛哭之后,突然起身,用尽全力,在凌信诚瘦弱的脸上,狠狠抽了一掌。那一掌将凌信诚抽得双目紧闭,口角出血,脸上也现出了几道红红的指印,脸孔歪在一边,几乎窒息。警察们这才一拥而上,连劝带喝,拉走了这位全身瘫软的母亲。
    仇慧敏被拉出了病房,没再回来,显然已被警察带离。屋里只剩下床上索索颤抖的凌信诚,和在床边木然而立的我。我慢慢地坐在床边,轻轻抽出床边的纸巾,想替信诚擦擦眼泪,不料眼泪越擦越多。凌信诚细弱发抖的声音,断断续续,从痉挛的胸腔隐约透出。那是一种非人的哭嚎,一种压抑的泣咿,一种接近于崩溃的哀鸣。
    “是我害了……我的儿子,是我……害了优优,是我把他们,全都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