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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使命

据我想来,一个时代如果矛盾纷呈,甚至民不聊生,文学的一部分,必然是会承担起社会责任感的。好比耗子大白天率领子孙在马路上散步,蹿在窗台上的家猫发现了,必然会很有责任感或使命感地蹿到街上去,当然有的猫仍会处变不惊,依旧蜷在窗台上晒太阳,或者跃到宠养者的膝上去喵喵叫着讨乖。谁也没有权力,而且也没有办法,没有什么必要将一切猫都撵到街上去。但是在谈责任感或使命感时,前一种猫的自我感觉必然会好些。在那样的时代,有些小说家,自然而然地,可能由隐士或半隐士,而狷士而斗士。有些诗人,可能由吟花咏月,而爆发出诗人的呐喊。怎样的文学现象,更是由怎样的时代而决定的。忧患重重的时代,不必世人翘首期待和引颈呼唤,自会产生出忧患型的小说家和诗人。以任何手段压制他们的出现都是煞费苦心徒劳无益的。

倘一个时代,矛盾得以大面积地化解,国泰民安,老百姓心满意足,喜滋乐滋,文学的社会责任感,也就会像嫁入了阔家的劳作妇的手一样,开始褪茧了。好比现如今人们养猫只是为了予宠,并不在乎它们逮不逮耗子。偶尔有谁家的娇猫不知从哪个土祠旮旯逮住一只耗子,叼在嘴里喵喵叫着去向主人证明自己的责任感或使命感,主人心里一定是甭提多么腻歪的了。在耗子太多的时代,能逮耗子的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是因为不需要耗子。人评价猫的时候,也往往首先评价它有没有逮耗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耗子不多了的时代,不逮耗子的猫才是好猫。人家里需要猫已并不是因为家里还有耗子。逮过耗子的猫再凑向饭桌或跃上主人的双膝,主人很可能正是由于它逮住耗子而呵喝它。嗅觉敏感的主人甚至会觉得它嘴里呼出一股死耗子味儿。在这样的时代,人们评价一只猫的时候,往往首先评价它的外观和皮毛。猫只不过是被宠爱和玩赏的活物,与养花养鱼已没了多大区别。狗的价值的嬗变也是这样。今天城里人养狗,不再是为了守门护院。狗市的繁荣,也和盗贼的多起来无关。何况对付耗子,今天有了杀伤力更强的鼠药。防患于失窃,也生产出了更保险的防盗门和防盗锁。

时代变了,猫变了,狗变了,文学也变了,小说家和诗人,不变也得变。原先是斗士,或一心想成为斗士以成为斗士为荣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狷士,或者干脆由狷士变成隐士。做一个现代的隐士并不那么简单,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虽然“隐”而“士”也总归潇洒不起来。所以旁操他业或使自己的手稿与“市场需求接轨”,细思忖也是那么情有可谅。非但情有可谅,简直就合情合理啊!鲁迅先生即便活到现在,并且继续活将下去的话,在当代青年对徐志摩的诗和梁实秋的散文很热衷了一阵子之后,还要坚持他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风骨吗?他是不是也会面对各方约稿应酬不暇,用电脑打出一篇篇闲适得不能再闲适的文章寄出去期待着稿费养家糊口呢?

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究竟是忧患更多了矛盾更普遍更尖锐了,还是忧患和矛盾已被大面积地化解,接近于国泰民安,老百姓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莺歌燕舞了?

任何一个人几乎都有一百条理由仍做一个忧患之士,比如信仰失落,道德沦丧,民心不古,情感沙化,官僚腐败,歹徒横行,吸毒卖淫,黑社会形成,贫富两极悬殊,大款穷奢极欲一掷万金,穷山沟里的孩子上不起学,男人娶不起老婆,拐卖妇女儿童案层出不穷……

这些足令某些人身不由己地变成忧患之士。如果他不幸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今天诗人已经被时代消化得所剩无几了),那么他的小说里他的诗里,满溢着责任感使命感什么的,他大声疾呼文学要回归责任感使命感呀什么的,当他是个偏执狂,并不多么地公道,也难以证明自己才更是小说家或诗人。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并不都是疯子,起码并不比尼采疯多少。比如杜甫和白居易的诗,直到今天仍在被世人经常引用,一点儿也不比被自作聪明的后人贴上“纯诗”之标签的李清照和“超现实主义”之标签的李白缺少价值……

任何一个人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做一个闲适之士。如果他刚好同时还是小说家或诗人,便几乎又都有一百条理由认为,文学的责任感已变得那么多余,已成一种病入膏肓的呓语。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业绩,市场繁荣生活提高,“海”里很热闹岸上很消停,老百姓人人都一门心思挣钱奔小康,朗朗乾坤光明宇宙,文学远离现实的时代明明已经到来了,还遑论什么责任感使命感?还喋喋不休地干什么哇?烦人不烦人呀?在他之前古今中外有过许许多多他这样的小说家和诗人。他们的小说和诗正被一批又一批地重新发现重新评价重新出版掀起一阵阵的什么什么热,似乎证明了没什么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远比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小说或诗文学之生命力更长久……

倘偏说他们逃避现实也当然值得商榷。因为他们的为文的选择是不无现实根据的。

孰是孰非?

我想因人而异。甚至,更是因人的血质而异的吧?

当然,也由人所处的经济的、政治的、自幼生活环境和家庭影响的背景所决定的吧?南方老百姓对现实所持的态度,与北方老百姓相比就大有区别。

南方知识分子谈起改革来,与北方知识分子也难折一衷。

南方的官员与北方的官员同样有很多观点说不到一块儿去。

南方的作家和北方的作家,呈现出了近乎分道扬镳的观念态势,则也丝毫不足怪了。这就好比从前的猫与现在的猫,都想找到猫的那点子最佳的感觉,都以为自己找到的最佳亦最准确,其实作为猫,都仍是猫也不是猫了。于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进化。于北方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退化。只不过是同一个物种的嬗变罢了。何况,不论在南方和北方,作家只剩一小撮了。

至于有几个西方人对中国文坛的评评点点,那是极肤浅极卖弄的。对于他们我是很知道一些底细的。他们来中国走了几遭,待了些日子,学会了说些中国话,你总得允许他们寻找到卖弄的机会。权当那是吃猫罐头长大的洋猫对中国的猫们——由逮耗子的猫变成家庭宠物的猫,以及甘心变成家庭宠物、仍想逮耗子的猫们的喵喵叫罢了。从种的意义上而谈,它们的嬗变先于我们。过来人总要说过来话,过来猫也如此。某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而她又是以反映黑人生活而无愧受之的,这本身就是对美国当代文学的一种含蓄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