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2

    "方大太最近情緒好像不怎麼好。"
    幾位平常一塊買菜聊天的太大,私下議論紛紛,會不會是方先生出了軌?可是,大家每天晚上七點鐘,還是準時聽見方先生關車門的聲音。
    再不然,是方太太的小女兒生了病。可是,三歲多的孩子,長得又白又胖,天天在門口跑來跑去。
    也許是方太太得了病?不!李太太最近才跟她一起去檢查過身體,據說心臟功能的"跑步機".方太太不但跑滿分,而且跑了一百三十分。醫生說她十年都不會得心臟病呢!
    可是,方太太為什麼這樣悶悶不樂呢?
    "唉!李太太,你跟她比較好。你去打聽打聽好不好?"大家偷偷推李太太出馬。
    從那天開始,李太太就有事沒事往方家串。只是,不論李太太直著問,或旁敲側擊,方太太都說沒事。
    這一天,兩人正聊天,方太太的小女兒,光著上身從裡屋跑出來,一轉身,李太太嚇一跳:
    "怎麼?她好像背上流血了。"
    小丫頭沒聽見,一溜,又進了裡屋。方太太他好像沒看見,繼續鉤她桌巾。
    "不對呀!"李太太推推方太太:"我剛才看見,你女兒背上好像有一大片紅。"
    "沒什麼!沒什麼!"
    才說著,小丫頭又跑了出來,李太太再定睛看,真是流血了,站起身要過去抓孩子,卻被方太太一把攔了下來:
    "告訴你好了!既然你看到了。我女兒背上,從出生就有一大塊原砂紅的胎記。醫生原來說,過兩年就會自己消失。可是,現在過三年了,一點都沒退。最近醫生改了口,說那是永久的胎記,要跟我女兒一輩子了。"歎口氣:"我最近就為這事不開心。想想,一個女子,背上長那麼大的胎記,遠看,真以為流血了。以後怎麼穿露背裝?搞不好,丈夫還會嫌,我是為她操心……"話說一半,抓了抓李太太的手:"這事可只有你曉得,別人是不知道的,你可不准出去亂說,否則就不夠朋友了!"
    "你把我想成什麼多嘴婆了?"李太太臉一整:"我半個字都不會說。"
    快說!快說廠眾家太太圍著李太太,非叫她吐出實情不可。
    "我是知道了!也不是她先說的,是我自己知道的。"李太太倒夠義氣:"但是,我答應她,不說。"
    "說一點嘛!說一點嘛!"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你推一把,我推一把。"我們都是她朋友,讓我們也關心一下好不好?"
    "不能說就是不能說!好吧!我說一點點,是她孩子的事。"李太太雙手一揮:"到此為止,以下,我誓死也不奉告!"
    沒過兩天,大家買菜時又碰上了,正巧方太太也牽著她的小女兒。
    大家一起走回巷子。可是,這次跟往常不一樣,嘴上聊的雖然是菜價,幾個太太的眼睛卻在方小妹妹的身上打轉。
    "你們為什麼一直盯著我女兒看?"方太太把女兒拉到身邊,滿臉孤疑地問:"李太太說了什麼?"
    "沒什麼!沒什麼!不信明天你碰到她,可以問,她什麼都沒說,只是說你女兒……"
    "說我女兒怎麼樣?"方太太突然火冒三丈:"這個混蛋!我女兒身上長塊胎記,干她屁事?我非找她算帳不可!"
    (想一想)
    看完這個故事,請問:
    方太太的秘密,是誰說出去的?
    是李太太說?還是方太大自己說的?
    在方太太心中,又認為是誰說的?
    這正是本文所要討論的。
    我們要知道,這世界上是無所謂"一部分秘密"的。人們似乎有個天性。只要知道一部分秘密,就想要挖出全部。
    所以,當你洩漏自己或別人的一部分秘密時,也等於洩漏了全部。
    更糟糕的一件事,是當一個人把他的秘密告訴你的時候,只要他聽說"你講了秘密的一小部分",就會假設你透露了全部。
    而人們又有個特性,是喜歡把他聽到的一小部分,在眾人面前炫耀,吹噓自己知道得更多。
    正因此,在西方社會,許多公司主管和一般職員的餐廳是分開的,這絕對不是有階級觀念、而是為了避免在用餐時,主管之間的對話,被職員聽到,再斷章取義地去傳播。
    即使在一起用餐,主管也盡量不跟下屬同桌,即使同桌也絕不談公事。道理很簡單,想想,如果你是個小職員,今天中午居然跟老闆同桌吃飯,你回辦公室能不說嗎?你說的,如果涉及公事,即使知道的只是片段,只要講的確有其事,別人會不猜想你知道得更多,而催你多講一點嗎?你為了炫耀,又能不加油添醋嗎?
    許多耳語或不必要的紛爭,就因此產生了。
    從另一個度來想前面的故事:
    如果方太太不那麼急性子,只因為別人說"李太太提到孩子",就以為李太太"全說了",而且自己全盤托出。單憑李太太講的那一句,大家又能知道多少?
    由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
    如果你不幸聽到別人的秘密,對方在這世上只告訴了你,又叮囑你不能說,你就要真正做到"一字不說"!
    如果你發現別人知道了你的秘密,千萬要忍;因為別人很可能只是猜測,或只知道極小的一部分。你自己可千萬別成為"真正說出來的那個人。"

《我不是教你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