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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宁章闻传过来的资料让冯斯在其后的一天里陷入了某种不安宁的状态。那一连串冰冷冷的凶杀案让他嗅到了极度危险的气息。西藏,青藏高原,羌塘无人区,地下墓葬群,地震……这些元素扭结在一起,到底指向何方?在信息极度缺失的眼下,他显然是无法得出结论的,但那种不祥的凶兆却始终萦绕于胸。

  这天中午,黎微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去吃午饭,黄力终于得到机会和冯斯坐在一起吃饭。但冯斯显然心不在焉,对他所说的话总是反应慢半拍,或者前言不搭后语,这让黄力的脸上屡屡浮现出怨妇般的表情。到了后来,冯斯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决定打起精神陪这位新朋友多聊几句。

  “洛杉矶湖人最近怎么样了?”冯斯问。他虽然喜欢打篮球,但对NBA的观看热情却并不是特别强,大概就属于遇到比赛瞅两眼,没时间看也不惦记着的边缘球迷范畴,大致知道每年的总冠军是谁,大致知道联盟最当红的球星是哪几个,已经算是不错了。他之所以知道湖人这几个赛季状况不佳,纯粹是因为寝室里有一个铁杆科黑——即疯狂讨厌科比的人,从该科黑日复一日的欢乐吐槽中被动接受了一些信息。

  黄力的脸色有些难看,冯斯连忙调整到“于己无关的同情”状态:“怎么了,战绩又不好?”

  “啊,和湖人的战绩没关系,”黄力说,“是你提到湖人,让我想到了今天上午,我朋友来探视我的时候给我带来的一个坏消息。”

  “怎么了?什么坏消息?”虽然事不关己,冯斯还是摆出关心的神态。

  “我的一个湖蜜朋友死啦,”黄力说,“刚死的,在另一间精神病院里割腕自杀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湖人给你们的刺激那么深?怎么接二连三都跑精神病院里去?”

  黄力连连摆手:“不是啦,他入院和湖人没半点关系。他是因为杀人才入院的。”

  “哦!”冯斯恍然大悟,“是想要通过司法鉴定为精神疾病来减刑,是么?”

  黄力苦笑一声:“不,恰恰相反,控方认为他有精神病,但他自己偏要极力辩解他是正常人。”

  冯斯心里一动:“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个对富豪实施凌迟的记者,对吗?”

  “没错,就是他。”黄力说。

  “妈的,你们湖蜜一个个都是怪物……”冯斯喃喃地说。

  黄力所提到的这个朋友,是前些日子一桩轰动全国的凶杀案的主角。那起案件的残酷和血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网络上流传着,引发大量的讨论。人们对疑凶的行为做出了种种光怪陆离的揣测,却没有人敢打包票说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因为疑凶坚决不认罪。

  因为疑凶坚持宣称,他没有杀人,死者是自杀的,是自己对自己实施了类似凌迟一样的酷刑。

  这桩奇案发生在上海。那天凌晨大约两点左右,一位送餐员骑着电动车,来到某一片新兴的别墅区。他所服务的,是一家二十四小时送餐的私房菜馆,虽然价格不菲,但因为菜品质量高、送餐及时而受到兜里有余钱的市民的青睐。这一次,订餐者的地址在别墅区,看来也是个有钱人。

  这片别墅区安保原本很严,不过这位送餐员多次来到这里,保安和他已经熟识,没有联系业主就放他进去了。他骑车来到那栋三层楼的别墅外,按响对讲门铃,却始终无人应答;按照联系电话打过去,电话不停空响,同样没有人接听。他开始感觉到有些奇怪,于是伸长脖子向着别墅内张望。

  他发现别墅的二楼某一个房间还亮着灯,透过厚厚的窗帘,隐约能看见有人影在晃动。仔细倾听,可以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就像是有人在拼命尖叫。这片别墅区建筑质量不错,隔音效果很好,能够隔着两百平米的花园听到室内传来的尖叫声,说明那个人大概的确是用尽了全力在喊叫。

  出事了!送餐员连忙拨打了110,然后去叫了保安。叫来的两名保安都是果敢的角色,在叫门没有回应之后,不等110巡警到来,商量了两句,果断越门而入,进入了别墅。他们穿过花园,刚刚走进别墅的门厅,就听到了二楼传来的撕心裂肺的惨叫,而且有一阵隐隐的血腥味从楼上传来。两人对望了一眼,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紧握着警棍冲了上去。

  这个举动,成为了他们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

  因为他们看到了地狱。

  别墅二楼亮着灯的那个房间,是房主的书房,尖叫声和血腥味都是从里面传出来的。保安之一抬腿踹开了门,两人抢进门里,立刻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

  书房很大,屋里一共有两个人。一个人正跪在地上,双手揪着自己的头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人们所听到的叫声就是来自于他那简直要爆炸了的喉咙。而真正让两个人吓得几乎要浑身痉挛的,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死人。

  那是这栋别墅的主人,一位小有名气的青年富豪,之前依靠着一款极富创意的移动互联产品挖到了第一桶金。此时此刻,从他的脸还能勉强辨认出他的身份,也只能依靠脸了。

  ——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几乎变成了骨架!

  他身上的肉已经被一片一片地切割下来,混合着由于失去了肌肉与隔膜而从胸腹间流淌出来的内脏,在地上零乱地堆积着,鲜血更是纵横流淌,散发出浓重的气味,用于切割的一把锋锐的藏刀就浸泡在鲜血中。此刻的青年富豪,原本强健的身躯完全化为白骨,头颅却完好无损,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的表情……是一种欣悦和幸福。

  是的,欣悦、幸福、高兴、欢愉、快乐、兴奋、憧憬、神圣……一切这样形容美好的正面情绪的词汇,都可以放在他这张脸上。这样的表情,如果是在一个健康的活人的脸上,无疑能带给旁人积极的感染;但眼下,它们却挂在一副光秃秃的骨架上,挂在一个以极其惨烈的方式死去的死者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恐怖和无比怪异的效果。

  就像是天堂和地狱奇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两名保安中的一个当场吓晕过去,另一个也手脚发软地瘫倒在地上,和现场的那位生者一样,似乎除了用尽全力惨叫之外,再也无法做其他的事情。事后,这两名保安都不得不去接受心理辅导,但这血腥的一幕带给他们的心理阴影,或许会持续终身。

  而这起惨案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倒不是网上流传出的那几张打了马赛克的未知真假的模糊图片,也不是无数自称知情人的绘声绘色的地摊文学式的爆料,而是现场的那名疑凶、名叫叶明强的男人的供述。

  叶明强是某市一家地方晚报的记者,业务能力很强,但有点贪财好色的小缺点,有过一些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的传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晚他会出现在那位富豪的别墅里,没有人知道他和死者的关系,无论警方怎么讯问,他都守口如瓶、坚决不肯交代。他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诉说着同一件事。

  “我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叶明强说,“我根本就没有碰他,是他自己拿起刀来,自己一片一片地把身上的肉割下来的!”

  任何一个稍微具备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话,但叶明强始终坚持着不改口。而在那一夜的惨案发生之后,他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正常,经常在审讯中突然陷入无法自控的癫狂状态,夜里睡觉更是时常在噩梦中发出响亮的尖叫,以至于被同室的看押犯连续殴打。

  最终,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并且很快转移到了重症病区。

  而现在,根据黄力所提供的最新消息,这个名叫叶明强的杀人嫌犯,已经割腕自杀了。

  “唉,我们在网上还挺聊得来的,”黄力说,“之前科比来中国的时候,每次他都抢着去做现场报道,给我们发回来好多照片。”

  冯斯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偶像崇拜情结,他只是单纯地对这桩奇案感兴趣。但叶明强刚刚去世,他也不好显得太过冷血,只能耐着性子听黄力讲了很久他们这群球迷之间的往事,直到黄力眼泪汪汪地说出一句“这样也好,至少他不用亲眼看着科比退役了”,才插口问:“你觉得叶明强真的是疯子吗?”

  黄力想了想,犹犹豫豫地摇摇头:“我不那么觉得。他的性格的确是稍微有些偏执——球迷的性格都偏执——但是头脑一向很清醒,是个聪明人,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半夜三更去找刘鑫吗?会不会是像网络上猜测的那样,他是掌握了刘鑫的什么把柄、跑去讹诈的?”冯斯又问。刘鑫就是那个年轻的富豪,靠着一款独具匠心的手机APP掘到第一桶金,创业一年后拿到了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融资,一时间成为青年创业者们的偶像。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只能说,按叶明强的性格,有可能做出这种事。”黄力说,“以前我们一个球迷论坛搞线下聚会时,叶明强去过,据接触过他的朋友说,叶明强喜欢蹭点小便宜,在钱的事情上很较真。在这种网友的聚会上尚且如此,我估计他应该是一个很爱财的人。”

  冯斯点点头:“的确有这种可能性。也许刘鑫真的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里?”

  “那我就不清楚了。”

  下午的集体活动结束后,冯斯回到房间,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总觉得有些事情挂着放不下。越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那种隐约的不安就越发强烈,似乎是有什么极其重要的线索在自己的身前掠过,却没有能够伸手抓住。

  这是怎么了?冯斯琢磨着,回忆着自己这一天的活动。是因为早上护士给他拿药时脸色不太好看令他起了疑心?是因为还在惦记着曾炜和父亲的关系?是因为午饭没有见到黎微所以不大放心?还是说,因为和黄力的交谈,又回想起了那桩血腥怪诞的案件,因而有些瘆的慌?

  最后他自嘲地摇摇头:反正现在想什么都是多余的。他甚至连回校上课都不行,只能呆在这个精神病院里装疯子。说到底,一切都怪哈德利教授,如果他不死……

  哈德利教授?

  哈德利教授!冯斯握紧了拳头,猛然醒悟过来。原来那种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的感觉,就是来自于这个死老头——哈德利教授的死法,以及自己莫名其妙身背的杀人嫌疑,难道不是和刘鑫的惨死有些相像么?尽管老头儿的死状并没有那么惨烈,但至少也是遍身伤口,身处现场的自己也并不记得曾经行凶。

  两人的死法有共通之处!

  他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有些兴奋地在病房里走过来走过去。是的,这两件事情的确有一些近似的地方,其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不同。虽然他还不明白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他心里却深深希望这二者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那样就可以证明他的无辜。

  当然,要完成这个推理链,首先需要证明的是叶明强说的是实话而不是谎言。所以,他必须尽快查清楚这桩案件的前因后果。尽管连警察都还没能摸清真相,区区冯斯就想要越俎代庖扮演安乐椅神探,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就算是痴人说梦也得试试,”冯斯锤了锤自己的额头,“总不能一辈子躲在疯人院里吧?”

  他也不去打扰宁章闻,自己先用手机搜索叶明强和刘鑫的资料,具体情况和黄力所说的差不多。叶明强是个颇有贪欲的记者,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被举报,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并没有被起诉,只是遭受了内部处分。此人脑瓜灵活,嗅觉独到,在挖掘隐私方面颇有一手,微博上也曾有人指名道姓地骂他,但还是苦于没有证据,除了骂两句,并不能干别的。甚至还有人公开找叶明强约架,但叶明强完全不予回应。

  可见此人不但能敲诈勒索,行事还非常谨慎,冯斯想。单纯地想要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他敲诈刘鑫的证据,可能性基本为零。倒不如换一个思路,查一查刘鑫这位网络时代的新贵的动向,也许能发掘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刘”是中国总人口排名前几位的大姓氏,而三金为鑫,所以“鑫”也是希望自己子女富贵的中国人最常给子女起的名字。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光是各种社交网站上同名同姓的人群就能找出几百上千号,再加上手机屏幕大小有限,搜索过程实在痛苦不堪。好在这位有钱的刘鑫总算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有关他的新闻往往排名会高一些。

  在搜索引擎网站上翻了好几十页,手指头都快要抽筋了,冯斯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正当他觉得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突然之间,两个令他极度敏感的字眼从屏幕上跳了出来。

  “西藏”。

  冯斯的眼睛立刻睁圆了,他伸手点开这个链接,发现它的指向是刘鑫所拥有的网络科技公司的官网,并且早已被删除,幸好还有旧网页搜寻工具可以还原。这是一条用于企业形象宣传的公司新闻,时间在两年之前,主要内容很简单:公司总裁刘鑫前往西藏,参加了一项极富危险性和挑战性的活动: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

  新闻后面附了一连串的简历,意图说明刘鑫并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去出风头博眼球的无知土豪,而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穿越者和野外生存专家。冯斯一条一条地看下去,假如这些罗列的条目都属实的话,这个刘鑫还真算得上是个探险专家,已经先后征服过国内多个危险地域。

  而这一次,他的挑战项目,是广袤的羌塘无人区,雪域高原上的生命禁区。

  西藏。羌塘无人区。这两个词汇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在冯斯的视线里了。

  穆子健被杀前,曾经对着哈德利教授大喊:“我们在西藏见过!”而此前几个月,和穆子健一样去往西藏考察的专家们陆续被害,他们所考查的墓葬的方位,正是在羌塘无人区里的某一处。

  冯斯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巧合,西藏和羌塘无人区,多半就是导致刘鑫和叶明强发生联系并最终被害的关键。他忽然间有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刘鑫会不会也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下墓葬群?

  墓葬群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能这样操纵人的生死?

  他定了定神,继续翻看公司页面,发现不只是这条新闻被删除了,后续也再也没有任何新闻提到刘鑫的这次西藏之行。看来是出于某些原因,公司把这一趟原本算得上是提升企业文化形象的旅程彻底抹去了,幸好搜索引擎上还留下了蛛丝马迹,幸运地被冯斯发现了。

  看来要从公司网站上找到相关报道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时间地点俱在,国内敢于挑战羌塘无人区的人并不多,他相信按照这个关键词去搜寻,一定能有所斩获。

  果然,他很容易就找到了相关新闻,但新闻的内容却让他愣了半晌。新闻里说,那一次的挑战羌塘无人区活动发生了意外——这支由七个人组成的队伍,在翻越一座雪山时发生了意外。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袭击了整个队伍,最终只有一人生还。那个人在雪山里苦熬了一星期,最终竟然活着盼到了救援,简直堪称奇迹。

  这条新闻里并没有提到具体人名,难怪那么轰动的大事却没有出现在上一次的搜索结果里,但毫无疑问,这个唯一的幸存者就是刘鑫。冯斯猜测,说不定是刘鑫花钱勾兑了记者,让对方隐去了他的名字,这是一种常见的危机公关手段。至于刘鑫为什么要那么做,可能其中就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要知道从雪山劫后余生归来,原本是很值得炫耀的一种资历,刘鑫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可能没想到这一点。

  在那场雪崩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非同寻常的事,冯斯想。这样一来,总算是有那么一点方向了,如果能查清楚当时的详细情况,或许就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但从那则新闻谨慎而滴水不漏的措辞来看,雪崩事件的详情不可能在公开的网络上找得到,或许需要去当面接触那位撰写新闻的记者才能得到答案。冯斯记住了记者的单位和名字,然后放下手机,闭上眼睛,刚才的那一番搜索实在太费眼睛,休息一会儿再继续吧。

  躺了一段时间之后,脑袋舒服多了,眼睛不酸了,肚子却开始咕咕叫。侧头看看窗外的天色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晚饭的点儿。

  “上网果然会让人沉迷……”冯斯嘴贱地咕哝了一句,发现护士并没有来叫他去吃饭,不觉稍微有些奇怪。他走到门口,想要喊一声护士,眼里却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

  ——门框附近有一只蛾子,翅膀凝固不动,悬停在半空中。

  北京的十一月天寒地冻,但精神病院大楼内部的暖气一向烧得很足,所以偶尔还会由昆虫活动。但眼前这只蛾子实在是天赋异禀,怎么可能不扇动翅膀也能停在空中呢?

  难道这是什么稀罕的新品种?冯斯疑惑地凑上前。他看清楚了,这就是一只很普通的飞蛾,有着肥胖丑陋的躯干和浅黄色的翅膀。此时此刻,它就像是一个凝固在琥珀里的化石一样,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就是不能动弹。

  ——但什么样的化石会停滞在半空中?

  突然之间,冯斯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一只超越常理的悬浮飞蛾,让他想起了几个月之前的另一次经历。当时他正坐在去往贵州的火车上,却陷入了蠹痕制造的特殊空间,发现整列火车上除了他和梁野之外,其他人和物全部进入了时间停止的状态。那也是他继发现林静橦不会被金属所伤害之后,再一次遇到的超自然场面。

  现在也是这样的情形么?他有些疑惑,先看了一眼手机,没错,手机果然没有丝毫显示了。他又转身来到窗户旁,隔着安装在外的金属护栏向远处张望。他发现,窗外的草坪上,一只麻雀飞快地掠过,一个下班的护工正以正常速度向着医院大门方向走去。看来时间停止的范围并没有超出这座大楼。

  这和上次的幻境不大一样,冯斯对比着,上一次当火车里的时间停止后,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浓密的云气。这是否说明,制造这一次时间停止的敌人,能力不如上一次的?

  他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管能力是否比上一次的弱一些,反正比他得强出个几百上千倍的,再弱也是他无力反抗的。总而言之,伟大的天选者冯同学在疯人院里躲了几天之后,再一次被敌人发现,这一回,大概不会有守卫人来救他了——因为守卫人们也不知道他在这里。

  “认命吧……”冯斯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懒懒地往床上一靠,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声音。

  门被打开了。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影走了进来。这样的身材,冯斯十分熟悉。

  “生活总是充满惊喜啊!”冯斯咧嘴笑了起来,“说说吧,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

  这个正在走进门来的人,正是冯斯的前任女友,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