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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这个人是我的祖父。”

  说完这句话之后,冯斯把手机往桌上一扔,然后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面色阴沉。

  黎微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的图片:“嗯,这个孩子的脸的确像是你爸爸。这个老头就没见过了。说起来,好像真的没听你提起过你爷爷奶奶那一辈的事情。”

  她把手机屏幕转向刘岂凡:“你确定就是这个人?不会认错?”

  刘岂凡很肯定地点点头:“就是这张脸,绝对不会认错的。虽然这几年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但他的脸我不会忘记。”

  “那就有点奇怪了,”黎微说,“这张照片至少也得是快三十年前的了吧?照片上冯斯的爷爷是中年人。而你,不过是几年前见到他,为什么还是中年人?”

  刘岂凡一愣:“你不提,我还真没注意到。是啊,他和我几年前遇到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多年了为什么半点都没有变老?”

  “如果不是他老人家基因变异,或者找到了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他也是个守卫人,这种不会变老的特殊能力,是附脑带来的效果。”冯斯说。

  他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脑后,靠在椅背上,眼神里颇有几分茫然。黎微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既然你经历过那么多事,应该能想到你爷爷不会是一个普通人。”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也早就猜测过他也是一个守卫人,所以我才会更加想不通,”冯斯说,“他是守卫人,我是个废物天选者,那家在我们中间的我爸爸,为什么只是个什么特殊能力都没有的普通人?”

  “你确定他只是普通人?”黎微问。

  “他如果不是普通人,也就不会在我面前被一个普通人杀死了。”冯斯轻声说。

  黎微看着他,欲言又止。冯斯转向刘岂凡:“刘兄,虽然你说你在这个家族里完全属于边缘人,但无论如何,总算是呆了那么多年,好赖也至少知道那么一点点。能不能麻烦你把你生活中的一切都告诉我,任何细节都不要放过。”

  刘岂凡凄然一下:“我的生活……再没有比那更单调的了,所以,每一个细节都重复了千百遍,倒是绝对不会忘。”

  按照刘岂凡的描述,他的生活果然单调乏味到了极点。在被抓之后,他反复接受了十余次脑部手术,先后三次处于濒死边缘,但都顽强地活了过来。在结束了最后一次手术之后,刘岂凡的附脑开始被激活,逐步产生了操控时间流逝的能力。

  当能力逐渐被开发出来之后,在他的身边,始终有不同的人看管着他,每隔几个月就带着他换一座城市居住。他有时候住在豪华别墅,有时候住在老旧的居民小区,不管住在什么地方,都是处于被软禁的状态。这样的软禁其实看管并不严密,因为在经过多次手术改造之后,他的附脑虽然激活了常人难以具备的高超能力,却也同时伴生着极强的副作用:这个移植进去的附脑比普通附脑更加活跃,所以对“酒”的需求量更大,时间间隔也更短。

  这个副作用大大方便了对刘岂凡的看管。事实上,甚至不必要看管,估计他也不敢跑,因为附脑逐步醒来试图占据身体的过程实在是太痛苦,没有人能够承受。附脑成为了武侠小说里的三尸脑神丹,让刘岂凡不得不乖乖听命,无法生起反抗之心。

  所以他每天安安静静地呆在住所里,看看书,上上网,一应生活用品也不必自己去操办,生活得简直比退休老干部还要清净乏味。好在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一个人独处的人,除了思念父母的时候心境忧郁外,其他时候倒是真无所谓,有时反而会觉得像这样衣食无忧地活到死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当然,他也不能白吃饭,家族赋予他与众不同的能力,自然有派用场的时候。他利用这种令时间延缓的能力,帮助家族杀死过七个人,绑架过五个人,潜入过四个不同的场所偷取物品,还有一次参与了家族之间的群体战斗。不过每一次,他都只是站在远处释放蠹痕,既不知道被杀的和被绑架的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家族需要盗取的是什么。

  “杀的人多半是家族的仇人,绑架的人么,或许和你一样,都是被他们看中的可以改造的普通人,又或者是用来做人质的仇家。”冯斯分析着,“但是偷东西……这可有点意思了。你真的完全不知道他们偷的是什么吗?”

  “负责盗窃的人并不是平时和我在一起的,”刘岂凡说,“你也知道我的蠹痕范围很大,我一般都是离得很远地让时间流逝变慢,用我的血令他们暂时对蠹痕免疫,然后其他的就管不了了。”

  “但是你们去的是些什么地方你总该记得吧?”冯斯说。

  刘岂凡点点头:“一共有四次,分别在四个不同的地点。我只知道第一次的地点是什么。”

  他一一说出了这四个地点。第一次所去的,是一个位于青海的敌对家族的村庄,刘岂凡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此地后来他又去了一趟,协助家族进行了集体战斗,全歼对方的主力。此战之后,敌对家族选择了搬迁,所以那个村庄的地址现在已经不再有意义。

  第二次,是潜入南方某所废弃的医院,冯斯一听就知道,那就是范量宇等人曾告诉过他的、黑暗家族用来进行附脑试验的基地。那间医院里的黑暗家族也已经撤离,仍然是一个不大有意义的地址。

  但第三次的地点就有点意思了,是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外资公司。那是一家日本的跨国企业,主营生物技术与绿色环保科技。

  “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科技?”冯斯摸着自己的下巴,“有意思,这个真有点意思。而且……日本?”

  他一下子联想到了关雪樱。在那次海滨的惊魂遭遇中,关雪樱回忆起了自己婴儿时期的往事,她的母亲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并且遭到日本人的追杀。甚至于“关雪樱”这三个字,也是日本的一处著名风景。

  难道这两件事会有不同寻常的联系?揭开魔王秘密的关键,竟然会藏在日本?

  这个线索来得过于突兀,他知道自己单凭空想不可能得到有价值的东西,只能先记在心里:“那第四个地点是什么?”

  “第四个地点,是北京郊区的一栋自建楼房,听说那里以前曾经是个民办精神病院,后来被政府取缔了。”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京郊的精神病院?”

  黎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你自己住过疯人院,就听到疯人院就要激动一下?”

  “不是,那个疯人院的负责人,很有可能和哈德利有关,”冯斯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该死!那么重要而明显的一条线,竟然被我忽略了。蠢货!”

  冯斯回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当詹莹教授被离奇杀害后,他通过姜米的破解查看了詹莹留下的日志。在日志里,詹莹提到,哈德利教授给她留下的哪些重要资料,是通过一个名叫魏崇义的人转交的,而那个人的身份,正是京郊某家被关闭的精神病院的拥有者。

  这之后,冯斯开始了和姜米一起的川渝之行,经历了一连串的凶险事件后,渐渐淡忘了这个只闻其名的魏崇义。前些日子哈德利教授死去后,他隐隐觉得似乎还有点儿什么线索可以和哈德利发生联系,却始终没有想起来。

  而现在,刘岂凡的讲述终于提醒了他: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个可能的知情人。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在北京的郊区。

  冯斯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魏崇义的来历:“我对他的个人状况一无所知,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曾经替哈德利老头保管那些重要资料。哈德利是一个十分谨慎小心的家伙,我想,能够被他所信任的人,也一定非同寻常。”

  “那你打算怎么办?”黎微问,“马上去找他?”

  “先不急,”冯斯说,“疯人院这种地方,轻易去不得,我得先做些准备。”

  “那这位刘公子你打算怎么处置?”黎微说,“他可是被你抓到这里来的。”

  冯斯一敲脑袋:“娘的,我把这事儿给忘了。”

  他走到刘岂凡身前,上上下下扫视他,看得刘岂凡满脸不自在:“你、你看我干什么?”

  冯斯苦恼地托着腮:“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不是什么坏人,就算是坏人我也没胆子做掉你。可是放了你我又不甘心。”

  “你不必多想,”刘岂凡微微摇头,“你就这么放着我不管,到明天附脑就会发作。到时候没有‘酒’我就死定了。”

  冯斯一怔,这才想起来,守卫人大多需要使用“酒”来镇定心神。当附脑失去压制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他已经在傻大个俞翰身上见识过了。而俞翰算是守卫人中能力偏低的,并不具备操控蠹痕的能力,仅仅是力气比较大而已——那样就已经让他无法招架了。刘岂凡这样操控时间的特殊能力假如爆发出来,会造成怎么样毁灭性的结果,他实在不敢多想。

  “恐怕不止是你挂掉那么简单,”冯斯苦笑一声,“你的附脑会失控,在你死去之前,可能会造成很多灾难性的后果。”

  刘岂凡的头又垂了下去。这似乎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在他的一生中,除了这样低垂着头之外,很难再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了。

  “不行的话,你回去吧。”黎微忽然说。

  刘岂凡一脸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来,黎微接着说:“你并不算是个坏人,只是身不由己而已,为难你没有什么好光彩的。”

  “但是,放我回去的话,我还会继续给他们做帮凶,也许还会害死很多人……”刘岂凡好像是不敢看着黎微的脸,目光注视着窗外的夜色,嗫嚅着说。

  “那又怎么样?总不能眼看着你送死吧?”黎微摆了摆手,“你赶紧回去吧。如果你想要感激我们俩,别把我的住址说出去就好。”

  刘岂凡依然不敢相信,犹犹豫豫地看向冯斯,冯斯无奈地笑了笑:“女王大人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但她说得的确有道理,我们又不是在拍香港警匪片,当然不可能杀了你。留下你只能是让你附脑发作等死。你走吧。”

  刘岂凡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了声“谢谢”,慢慢走向房门,黎微却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还、还有什么事?”刘岂凡有些结巴。

  “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的身上从来没有一分钱,现在外面又下着雪,你难道打算腿儿着回去?”黎微说着,摸出一张钞票递给刘岂凡。刘岂凡犹犹豫豫地接过钱,不小心手和黎微的手指碰了一下,他一哆嗦,钱掉落到了地上。

  “真是个纯情处男……”冯斯咕哝了一声。

  黎微用手指捏住嘴唇,似乎是拼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就在这时候,冯斯忽然走上前,一手一个,拽住胳膊,把两人都拉了回去。黎微和刘岂凡猝不及防,差点双双摔倒。

  刘岂凡逆来顺受惯了,黎微却有些恼火:“你干什么?”

  “门外有人!”冯斯压低了声音说。

  “倒还蛮机警的……”门外传来一阵讪笑声。

  “这个声音好像挺熟的?”冯斯有些疑惑。

  “就是刚才被你拍晕的那个死胖子,”黎微摇了摇头,“我们大概是被算计了。”

  随着她的这句话,门锁开始转动。很快门被打开,当先走进门的果然是先前被冯斯砸了一板凳的胖厨师,身后还跟着两个壮汉。胖厨师的头上经过了简单的包扎,还是隐隐能看到渗出绷带的血水,可见至少冯斯那一板凳是的的确确对他造成了伤害。

  “说我算计你们,算是说对了一半,”胖厨师虽然伤势不轻,但看上去神态自如,似乎并不把头上的伤口放在心上,“起初的时候,我是真的没有料到你能直接无视我的蠹痕打中我,所以挨你那一板凳并非作伪。不过后来的昏迷就是伪装的了。我没有那么容易被打昏的。”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问,“如果头上挨了那么重的一下都不会昏过去,那你的抗打击能力远强于我,要对付我也并不难。”

  “因为我必须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为什么刘岂凡的蠹痕和我的蠹痕会在你们身上同时失效?”胖厨师说,“你的底细我早就摸清楚了,你的附脑从来没有主动生效过,但有过强化他人蠹痕的例子,这说明你的确是有潜力的,毕竟是天选者么。面对刘岂凡这样极其特殊的蠹痕,你能够避开时间减缓的效果,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身边的这位女士为什么也可以?”

  冯斯思索了一下,忽然脸上有些变色,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黎微。黎微莫名其妙:“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慢吞吞地说。

  “我?我也有附脑?”黎微吃惊不小,“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种场合我哪儿来闲工夫开玩笑?”冯斯叹息一声,“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